上班族你的“年假”休了嗎
“今年即將過去,大家的年假都休了嗎?”
一到年末,“年假”就成為熱點話題。一項不完全調查顯示,自2008年實施《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以來,雖然歷經6年,也只有50%的人不同程度地享受了帶薪年休假。近日,記者對部分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以及不同所有制的企業上班人員進行調查發現,不同單位人員對年假持不同態度,平日工作繁忙的白領們盼著休假,也有部分單位員工對年假“無所謂”。
按照《條例》規定,企業職工應休未休1天,工資應按本人應休年假當年日工資的300%支付。但在現實中,這一規定很難落地。
部分單位 “ 帶薪年假 ” 難以落實
對絕大多數在企業工作的上班族而言,帶薪年假成為一種渴求。
“我們做IT的比較忙,平時休年假的概念比較淡薄。”陳磊在北京中關村某視頻網站做后臺開發。在這家民營企業里,“休年假一定得找工作相對空閑的時間”,不過對于經常加班的陳磊他們而言,一年中很難有不忙的時候,“競爭壓力大,工作任務多,就沒顧得上休年假了”。
年關將近,忙碌的'白領們想起還有年假未休時,扎堆休假就出現了,可請假并不是都能被批準的。近日,在廣東某企業工作的于洋向領導請求休年假就遭到了拒絕。領導稱,最近想休年假的人太多,部門1/4的人請假,就不能正常運轉了。
此外,與陳磊所在的公司一樣,于洋所在單位的制度是,沒休完的年假將過期清零。“這樣一來,年假不就成了一紙空談嗎?”于洋有些無奈。
可是,按照《條例》規定,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假期,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的300%支付報酬。而在采訪中,許多受訪者均表示對3倍補償的事并不知情,休假補償也被單位打了折扣。
盡管律師和人社部門都表示,如果有企業不按規定給職工休年假,職工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實際上,因未休年假而投訴單位的現象少之又少。
吳飛是成都某外企的程序開發人員,他基本會采取“春節+年假”一起休的方式,“一般不會挪用年假,如果不休的話,還是會給3倍工資的”。《條例》規定,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北京某大型三資企業人力資源部的董佳告訴記者,該公司員工的年假可以計入下一年,盡量讓員工都能休到年假,同時避免出現集中請假的現象。
不清楚年假制度的人不在少數
在采訪中,記者發現,機關事業單位對于年假制度執行情況較好,但不清楚年假制度的人不在少數。
工作剛兩年的周鳳是北京某出版社的員工,該出版社屬于事業單位,她對年假表現得“無所謂”,“基本上是想休就能休的”。
“我在洛陽工作3年了,就沒有想過休年假。”朱珍今年回到家鄉所在的某縣級市稅務局工作,她對年假不太感興趣,“單位大部分人都休了,可我覺得休假也沒什么事做,再說不休上班也不辛苦。”不過,對于此前沒休的年假,朱珍會得到一定的補貼。
而在北京某機關工作的劉姝早就休完了年假,“趁著國慶假期,順便把年假也休了”。劉姝告訴記者,“年假不休就會作廢,還不如找時間休了。”
“我都不知道我們單位有沒有年假。”王蕊對于年假一詞有些“茫然”,她在北京某事業單位下屬公司做行政工作。在公司3年,王蕊的印象中,“沒有人說明,也沒有人執行過年假,所以就不知道到底有沒有年假”。
不清楚年假機制的上班族并不在少數。在某門戶網站“你的年假休了嗎”話題投票中,有6000多名網友投票表示沒有休年假,其中2700名網友更是投票表示“從來沒聽過什么是年假”。
據了解,2007年12月16日,《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由國務院通過并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該《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凡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具體來說,職工累計工作年限滿1年,可以享受5天的帶薪年休假;滿10年可以享受10天;滿20年可以享受15天。由于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工作滿1年的員工,只要把年假放在兩個周末之間,就可以獲得9天的休假,工作滿20年的員工最多可以獲23天的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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