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承認,外表的美絕對有討巧的好處,不過我認為修身養性更受人尊重,藝人長的漂亮,別人比較容易接受,可能比較容易的到別人的重用,但別人經常會只注意你的外表,而忽視你的演技。
2.我覺得是先有了影迷,才有了明星。演員與觀眾的關系,就好比水與船的關系,一個沒有觀眾的演員,他的表演沒有任何價值。
3.拍戲這個職業令我著迷,有好戲我會繼續演下去。
4.很多年前,我踏入娛樂圈不久,處于拼殺階段,現在我可以自己安排自己的時間,這是自己爭取回來的,我很享受目前的生活狀態,更由衷的希望所以人都和我一樣好。
5.只要有一天,觀眾還會喜歡我演的戲,還習慣看到我,那我還會把我全部的熱情奉獻在熒幕上。
6.不知不覺間,竟經歷了一連竄的生活變故:情變,離婚爭子,再婚生子,就像是一部中篇電視連續劇,終于一切都穩定了下來,我作回自己的角色,我的正職是家庭主婦,我把家庭的溫暖,孩子的成長放在第一位,演戲是我的副職。
7.孩子生下來,我們便要對他們負責任,要不然就不要生了,我不覺得帶孩子很累,相反我覺得很有樂趣,母親將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孩子身上,我認為是最自然不過的事,我想這就是愛吧!我還有很多的愛呢!
8.孩子和丈夫對我是同樣重要的,只是孩子在成長中,為人處世都需要父母指導,我對他們有責任,所以在精力上可能花在孩子們身上的分量較重,但丈夫是與自己同甘共苦過來的,是共同創造幸福家庭的伙伴,所以對我同樣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