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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醫療調查報告

時間:2023-02-18 08:35:54 其他報告 我要投稿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5篇

  在經濟發展迅速的今天,報告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其在寫作上具有一定的竅門。其實寫報告并沒有想象中那么難,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農村醫療調查報告,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5篇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

  南部縣開展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以下簡稱試點工作),對提高農民健康保障水平,減輕醫療負擔,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等問題有重要意義。當前,如何有效解決讓農民參保、費用控制等難題,進一步建立科學的管理機制,使農民真正從中受益,把試點工作建成人民滿意工程,仍是首要任務。

  一、初步成效

  試點工作在我縣正式啟動已歷時一年,進入醫療費用補償程序已有10個月,各項工作穩步推進,進展有序。目前,全縣參與合作醫療農戶約24.5萬戶、83萬人,參加率達79%。今年1-3月受益群眾7.39萬人,補償金額467萬元,其中住院補償6092人,人均補償500元,試點工作取得明顯的效果。

  1、有效地解決了農民看病難題。

  我縣在試點工作中堅持按照“大病統籌為主,預防治療雙管齊下”的方針,有效提高了農民的健康意識、自我保健意識。對年內未住院的農民實行免費體檢制度,初步以鄉鎮為單位建立了農民健康檔案,確保群眾“無病保健康,小病自籌費用,大病統籌關懷”。同時,進一步完善了醫療救助體系,對患重大疾病的農民實施“大病特補”,從治療費2萬元以上起,超支部分按30-50%不等的比例予以補助;對農村五保戶實行二次補償,二次補償實行零起付點,按實際費用補償50%;對農村“大病特補”、“二次補償”后仍無力承擔剩余醫療費用的農民實施醫療救助。

  2、有效地改變了農民就醫習慣。

  實施合作醫療試點后,通過提高補償比例、降低門檻費、封頂線后,農民就診、住院比例明顯上升,農民健康觀念發生了明顯變化,“小病拖、大病抗、得了重病起不來”的現象得到改變。農民高興地說,一年只花10元錢,就能享受到“公費醫療”,值得;在縣內出院時當場就能獲得補償,方便。

  3、有效地激活了鄉鎮衛生事業發展。

  許多鄉鎮衛生院在試點工作開始前人員四分五裂、名存實亡。試點工作進行后,鄉鎮衛生院進行了重組,以往的醫務人員又回來上班從事試點工作。而從操作來看,合作醫療管理機構、服務機構誠信、優質、高效、細致的服務工作對于引導農民自愿參與合作醫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參與合作醫療的農民自主選擇定點醫療機構診治疾病,有利于促進全縣衛生資源優化配置,有效構筑了定點醫療機構公平競爭的平臺,促使全縣衛生資源最大化地發揮作用,服務行為進一步規范,診治能力進一步提高,醫患糾紛逐步減少,實現患者需求與醫療機構自我發展的“雙贏”。去年全縣醫療業務收入同比增長22.6%,藥品占業務收入的構成比下降2.38%,開大處方和濫用藥、造成人民群眾醫藥費用負擔過重的現象得到了遏制。

  4、有效地改善了黨群干群關系。

  通過抽樣調查,群眾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滿意率達90%以上。平橋鄉1村9社農民陳維潤患白血病在廣東和南充中心醫院住院花費3萬多元,由于參加了合作醫療,報銷藥費7450元,解決了繼續住院的經濟問題。受益群眾感慨地說:“農村稅費改革,政府實實在在為我們減負;新型合作醫療,政府實實在在為我們拿錢,這是黨和政府對我們的關心。”

  二、存在問題

  1、宣傳工作不夠深入。

  一是黨政對宣傳工作重視不夠,宣傳方式簡單,部分農民還不知道農村合作醫療的作用,更不知道具體的操作程序。

  二是部分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對農村合作醫療政策把握不準,對農民缺乏有效的教育引導,農民群眾對這一德政工程理解不全面,甚至產生誤解。

  三是部分農民由于受傳統觀念影響,自我保健意識和健康風險意識不強,互助共濟觀念淡薄,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還不十分了解。

  2、試點工作權責利不夠清晰。

  一是工作相互推諉。部分鄉鎮黨政領導認為合作醫療工作是衛生部門的事,具體的工作應由鄉鎮衛生院去實施。有的地方雖由政府牽頭,但要求鄉鎮衛生院支付工作經費等,造成工作脫節。

  二是崗位職責不清。由于村、社與醫院之間職責不明,信息不暢通,在做基線調查時意見不統一,影響了試點工作的整體推進。

  三是工作效率低下。在試點過程中,由于登記、造冊、收繳費工作進展緩慢,影響了填發《醫療證》、建立家庭帳戶、個人信息資料錄入和送審、農民辦理住院補償等后續工作,群眾有意見。

  3、群眾對費用報銷不夠滿意。

  一是農民認為報銷費用低。部分農民認為手續多,審查嚴,報帳較為麻煩,到手的錢少。河東區老鴉鎮流杯村三組參保農民吳顯發因骨折在縣人民醫院治療,花去費用3700元,幾經周折實際報銷才278元,挫傷了農民的積極性。

  二是農民受益面小。合作醫療定位于“大病統籌”,在報銷醫療費用中,未住院則不能享受基金補償。假定一次大病在縣以上醫院住院后,補償費用為3000元,就需要花去100個人全年的所有醫藥費,也就是說覆蓋率僅為1%左右,其結果可能造成“大病”保不住,小病又沒顧上,發展成更多的“大病”。

  三是審核工作缺乏公正性。有的鄉鎮衛生院為籠絡病人,該審核的項目不審,或審核出的項目不計數,夸大報帳金額,影響了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費用的公平、公正。同時,部分鄉鎮衛生院補償公示形同虛設,缺乏有效的社會監督。

  四是醫藥收費標準不統一。藥品報銷范圍太窄、品種太少,甚至出現同一種藥品,在定點醫院拿藥的參合患者比不參合患者支付的費用要高,正規醫療機構的藥品價格比個體私人診所和藥店的`藥品價格要高。更為突出的是報銷有“封頂線、門檻費”,還有“好藥不能報”的限制,影響到了農民受益。

  4、合作醫院管理不夠規范。

  一是服務質量不高。鄉鎮衛生院醫療設備不夠完善,整體服務功能低下,不能滿足當地農民的就醫需求。同時,設置定點合作醫療,門診費用的報銷只能在合作點報,部分醫務人員服務態度不夠好,直接影響農民參保。

  二是收治住院病人把關不嚴。無論具備住院條件與否,能收的就收,故意延長住院時間,從而影響了農民的看病熱情,這一點在鄉鎮衛生院尤為突出。

  三是處方用藥違反規定。有的合作醫療點,開大處方、人情方的時有發生,群眾產生攀比心態,也影響了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進展。

  5、財政經費投入不夠充足。

  一是合作醫療業務費用負擔過重。在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中,鄉鎮衛生院要承擔大量的事務性工作,工作量寬面大,而財政沒有一分錢的補助,加重了鄉鎮衛生院的經濟負擔,有的鄉鎮衛生院形成了新的債務。挫傷了醫務工作者的積極性、主動性。

  二是縣合管辦年度預算經費不足。縣財政核算的20萬元工作經費,遠遠不能適應縣合管辦業務費用的需要,加重了鄉鎮醫院的經濟負擔。

  三、對策建議

  1、加大宣傳,擴大試點工作的影響力。

  要深入細致地做好群眾的宣傳和發動工作,大力宣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目的、原則、意義、基金的管理運行、費用報銷流程、轉診等內容,宣傳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給農民群眾帶來的實惠。要通過“典型帶動、壓濾機濾布示范引導”的工作方法,充分調動農民自愿參加的積極性。同時,系統地設計一套內容完整、通俗易懂、便于接受的宣傳方案,力爭農村合作醫療宣傳工作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2、加強領導,提升群眾參與的認可度。

  各級黨委、政府要充分發揮主導作用,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保證財政資金長期、穩定投入,有效解決“籌資難”等突出問題。縣合管辦要組建試點工作督導組,設立舉報電話或,切實加強對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監督指導,做到群眾有意見可以提,有“貓膩”可以舉報,著力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不公正、不透明等新情況、新問題,提高農民的認可度,真正讓農村合作醫療成為一項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3、健全制度,促進試點工作的規范化。

  一是要建立科學的籌資機制。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導、群眾主體、政府補貼、社會捐助”的籌資形式,對因完成縣下達的目標任務而墊資的鄉鎮,縣委、政府應采取補救措施,切實減輕鄉鎮村社干部負擔。同時,對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費用的報銷要堅持做到鄉、村張榜公示,定期或不定期向社會公布合作醫療資金的收支情況、受益群眾名單以及參合農民的補償數額和比例,確保參合農民的知情權。要堅決防止截留、挪用、濫用合作醫療資金的事件發生,確保專項資金有效用在農民身上。

  二是要規范合作醫療基金管理。加強對基金的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堅決杜絕合管辦既對醫療機構的費用單據實行審核,又直接辦理報銷撥付現金的做法。對鄉鎮收繳的醫療基金,要及時上繳縣財政專戶,做到“收錢的不管錢,管錢的不用錢,用錢的不見錢”,確保合作醫療基金的安全使用。

  三是要強化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進一步加大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與管理,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有效控制醫療費用的支出,切實減輕農民醫療費用負擔過重的問題。要全面落實各定點醫療機構對農民的各種優惠服務措施,真正讓農民得到實惠。

  4、科學操作,增強試點工作的實效性。

  一是簡化報帳程序。要全面推進科學合理的報帳結算制度,加快報帳速度,減少中間環節,提高工作效率。各定點醫療機構可以采取先行墊付的辦法,實現農民隨時出院、隨時結算、隨時報帳。

  二是取消門診補償費用。將個人繳費全部用于住院統籌基金,一次性躉交收費10元,5年為收費周期,平均每年統籌2元。這樣既可體現互助共濟的原則,又能夠節省人、財、物,降低運行成本,更能夠消除定點與非定點醫療機構之間因價格競爭而挫傷農民積極性的矛盾。

  三是要讓利于群眾。各定點醫療機構要降低醫藥費、服務性收費,藥品價格、費用的審核報銷要堅持陽光運作,做到公開透明,提高農民的參合積極性。

  5、強化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積極性

  一是嚴格資格審核。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鄉鎮衛生院上崗的合管員嚴格進行資格審查,重新認定,確保基層審核、補償工作質量。

  二是加強業務培訓。對農村合作醫療點骨干醫生,縣財政應撥付專項資金,加強對全縣專業人員業務知識、業務技能的培訓,不斷提高醫務人員的業務水平。

  三是強化后備力量。從當地具有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和大中專院校的畢業生中招聘一部分優秀人才充實到鄉鎮、村醫療機構中來,以提高鄉鎮、村醫療機構的整體水平,切實解決農民看病難題。

  6、增加投入,保障試點工作的有序化。

  一是要統籌經費。縣委、政府對縣合管辦的工作經費進行核定,應根據實際業務量的多少和相關費用的支出酌情考慮,也可參照人口、參合率確定區鄉鎮經費比例,屬于由縣級財政承擔的經費,應全部納入財政綜合預算,保證工作的正常運轉。

  二是改善就醫環境。要按照建立公共衛生財政預算的要求,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盡可能將農村衛生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要不斷改善農村衛生服務網絡的功能和條件,增加鄉鎮、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基礎設施修繕、設備更新的投入。在保證從業人員工資的前提下,適當提高鄉鎮衛生院醫務人員福利,增強醫務人員干事的激情,推動試點工作不斷向前發展。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2

  一、調查目的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體現一人生病千家助,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目的是切實保障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保障農民身體健康,從而更快更好地奔向小康生活。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問題是關系到農村社會穩定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問題。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形勢下對加強農村公共衛生建設做出的重大決策,是一項親民、惠民政策,是關系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和農村衛生改革大局的根本大計,也是有效控制農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重要途徑。對于提高農民健康保障水平,減輕醫療負擔,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和因貧不治問題具有重要作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群眾歡迎,能否具有較強的生命力,關鍵是政府的工作能否得到群眾的認可和信任。為了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淄博的推行情況,現對博山區池上鎮數村進行調查,以了解新型農村醫療保險的推廣情況,明確其積極意義與存在問題。

  二、調查方法

  針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推廣程度較高,調查范圍較廣,主要采取的是問卷調查法、訪談調查法、實地調查訪問法、查閱資料、網上瀏覽等多種方法。

  三、調查對象和范圍

  就淄博市博山區池上鎮東臺村、李家村、戴家村、東莊、紫峪等各村隨機抽取的部分村民(其中包括學生、青年、中年、老年等各個年齡段)進行調查。

  四、展開調查

  根據各村人口數不同,發放一定的問卷,共發放100份問卷。并根據年齡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方法,對于學生和青年,由于其文化程度較高,多采用問卷調查;對于一些老年人,考慮到他們文化程度,身體狀況等多方面因素,則多采用實地調查訪問法。此外,為了使調查更加廣泛深入,還采取了查詢資料、網上瀏覽等方法。然后整理所獲得的信息,進行綜合的分析。

  (一)發展現狀

  淄博市于20xx年年底開始在張店、周村、博山、高清等區縣的部分鄉鎮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試點工作,每位農民每年繳納十五元,就可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淄博市積極促進以“農民健康工程”為主要內容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并不斷擴大其覆蓋面。在20xx年一區四鎮試點工作的基礎上,20xx年將試點工作擴大到四區五鎮,臨淄區被確定為省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區;20xx年,又將試點工作擴大到五區十三鎮,占全市農民的57.46%,桓臺縣被新增為省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縣。20xx年,為814202名參合農民報銷醫藥費1934.74萬元,有198人獲得1萬元以上的報銷補償;20xx合率達88.33%,切實為農民建立起了因病

  返貧的保障線。

  (二)調查結果

  根據對池上鎮數村的調查顯示,在被調查的農戶中,都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有認識,100%的農戶知道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當地97.3%的農戶都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并覺得繳納的費用可以承受得起。在參加的農戶中,80﹪的農戶認為是完全自愿的,20%的農戶認為上級政府規定要參加才參加的。

  從參加途徑分析,73.5 %的農戶是看了政府分發的宣傳資料后決定的,26.5%的農戶是通過村干部動員后決定的。81%的參加農戶認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設置很合理,8.1%的參加農戶認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設置程序過于復雜,10.8%的參加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設置不了解。 86.5%的參加農戶知道身邊確實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明顯受益的典型事例,只有13.5%的參加農戶表示不知道。83.8%的參加農戶覺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對緩解家庭負擔作用明顯,5.4%的參加農戶覺得不明顯,10.8%的參加農戶覺得一般。100%的參加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予以支持。

  此外,為了更廣泛的了解淄博地區農村醫療合作的.發展情況,通過查閱資料,網上瀏覽等還發現了一些農村醫療合作的問題,一些地方對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認識不足,對試點工作的有關政策理解不透,未能很好貫徹落實,管理粗放。部分農民對不清楚參加合作醫療的權利和義務,心存疑

  慮,擔心合作醫療基金被挪用,擔心醫療費用升高、得不到實惠等等,影響了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積極性。多數地方還沒有建立起合理的農民繳費機制,一些地方合作醫療基金沒有完全封閉運行;還沒有形成合理、簡便、有效的繳費方式機制;在基金管理方面存在潛在的風險。此外,一些農村醫療機構服務不規范,藥品價格偏高。一些定點醫療機構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檢查問題比較突出,次均住院費用和門診費用上漲較快;處方藥物和檢查項目超出基本藥物目錄和規定檢查的項目過多,不少費用不在報銷之列,既增加了農民的費用負擔,也加大了合作醫療基金支出。

  五、結果分析

  從以上調查結果可以看出,對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農民比較滿意,對黨關懷農民而實行的一系列惠民政策心存感激,絕大多數人認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很有必要的,并認為支付的費用是可以接受的,只有個別村民是上級政府規定要參加才參加的;多數農戶是看了政府分發的宣傳資料后決定的,只有部分農戶是通過村干部動員后決定的;多數人認為程序設置合理,但是仍有部分人認為程序復雜,甚至有個別人對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的程序置之不理。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其發展過程中由于受到我國國情及歷史傳統、經濟發展狀況等各種因素的影響,也有其存在的問題,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以保證其穩步發展。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3

  今年上半年,我有幸再次參加了市政協組織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小型調研活動,通過在xx縣xx鎮一天了解農戶、聽取基層干部情況介紹,對這項工作在我市的試行有了初步了解,在這里談一下自己的感想。

  xx年10月,國務院召開了有中央政府各部門和省級政府主要領導人參加的全國農村衛生工作會議,會后以中共中央、國務院的名義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強調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農村衛生工作,加強領導,增加投入,優化衛生資源配置,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建立和完善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立和完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等等。市政協很快在xx年初組織進行了農村衛生工作專題調研,其中關于新型合作醫療的摸底調查是調研的主題之一。我參加了此次調研,親身感受到了當時大多數農民對這項政策的實施持懷疑、觀望態度,包括我們的一些基層干部也對開展這項工作信心不足。主要原因是舊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瓦解和衰落給農民帶來了切膚之痛,農村公共衛生、預防保健工作明顯削弱,一些已被控制和消滅的傳染病、地方病死灰復燃,新的公共衛生問題不斷出現,農民的健康水平呈現出下降趨勢。醫藥費用不斷上漲,廣大農民不堪重負,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相當普遍。xx年的調查顯示,群眾有病時,有48.9%應就診而不去就診,有29.6%的人該住院而不住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農戶明顯增多。農民迫切希望改變現狀,但又不相信政府能真正下決心解決問題。其實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與過去實行的舊合作醫療制度有許多不同點,主要是:

  第一,新型合作醫療是政府主導下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而過去的合作醫療則主要依靠鄉村社區自行組織。

  第二,新型合作醫療的資金來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方籌資,中央和地方則政每年都要安排專項資金予以支持。具體的籌資比例為: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各占2/5,農民個人繳納115,鄉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條件的也要給予資金扶持;而過去的合作醫療資金,主要靠個人繳納和村級集體經濟補貼,政府各級財政不負籌資責任。

  第三,新型合作醫療以“大病統籌”為主,重點解決農民因患大病而出現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而過去的合作醫療主要解決小傷小病,抗風險能力差。

  第四,新型合作醫療實行以縣為單位進行統籌和管理的體制。一個縣的人口,大縣有一百多萬,小縣也有二、三十萬,統籌的范圍大,互助共濟的作用就大;而過去的合作醫療一般都以村為單位(xx左右人口)統籌,少數以鄉為單位(二、三萬人口)統籌,互助共濟的能力較小。

  這次調研我們看到,僅三年時間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已經在全國部分地區實施。在我市四個縣的試行也僅是今年1月份才開始,已呈現出一種喜人的局面。xx鎮約2.7萬人口,有2.1769萬人參加了合作醫療,參合率達81%,已有154人住院費用得到報銷,7.9萬元,門診人次1051,費用7971元。看病享受了實惠的農民動情地說,我們農民有病住醫院,也能報銷醫藥費,這是歷朝歷代沒有的事,真是非常感謝黨和政府制訂的好政策。現在農民觀念和心態也發生了變化,有病想看了、敢看了,注重自己的生命與健康了。一些持觀望態度的人,開始積極主動要求參合。兩年前后一比較,人們的心態發生如此大的變化,主要原因是我們各級黨委和政府,非常重視這項工作的推行,作了大量扎實有效的工作,把它作為為農民作好事做實事的具體體現。

  當然作為一項新生事物,在其實運行初期必然會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調研中我們了解到:

  1、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還不夠深入人心,農民對政策的理解不透徹,普遍存在期望值過高現象。

  如現行的合作醫療是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濟制度,主要是幫助農民提高抵御大病的風險,而農民卻要求將門診費用大幅度提高;在運行過程中遇到的具體問題,由于工作人員的解釋和處理與農民的理解有偏差,容易使農民對政策產生懷疑,失去繼續參合的決心。

  2、農村基層醫療機構的`基礎設施和設備大多數沒有達到規范標準,不能根本解決農民就近醫療的問題。有病治不了或拖成大病,花錢更多。政府應該把鄉鎮醫療機構作為農村合作醫療的基地,給予足夠的投入,改善基礎設施,增加必須的醫療設備,使每一個鄉鎮醫院都能達到統一的硬件標準。

  3、基層醫療機構的人才短缺是困擾農村合作醫療長期穩固發展的嚴重問題。鄉鎮醫院醫務人員學歷低,專業技術水平不高是普遍存在的問題,與兩年前相比情況更差,縣醫院連續兒年都引進不到大學本科的醫生,而現有的人才還在繼續流失,這己經形成了惡性循環。其實人才進不來和流失掉,最根本的原因是待遇問題,如何提高基層醫院醫務人員的待遇,讓他們安心在基層工作,是農村合作醫療的重要支撐點。

  4、調研中農民強烈希望,各級合作醫療的工作人員要對政策領會透徹,端正為農民服務的態度,提高服務意識,讓農民通過與這些工作人員的接觸,理解政策,相信政府,增強積極參合的信心。

  我們此次調研只是對試運行中的新興農村合作醫療的初步了解,更客觀、真實的信息有待于這項工作的進展中的不斷反饋。以科學的發展觀來看,無論從國民經濟的持續增長,還是要長期保持我國的國際競爭力,在資本、資源和技術這些基本要素上我國都不具有優勢,只有勞動力要素供給具有無可爭議的優勢,我國的勞動力供給大部分來自農村,所以體力良好和心智健全的農村勞動力就是我國競爭力。從這一點上講,建立新型合作醫療制度,保障農民的基本健康水平,增進我國的人力資本資源的積累,對保持經濟持續增長具有戰略上的意義。應該把增進農民的基本健康水平和人口控制、普及國民的義務教育放在同樣重要的政策位置,從國策的認識高度來看待。只有把這三項政策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才能全面地提高我國國民的素質。城鄉一體化的發展雖然表現為各個方面,但增進廣大農民的身體健康和心智健全就是我國社會全面發展需要永遠追求的基本目標:發展的根本目標就是促進全體國民自身的發展。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4

  有句俗話說的好,農民頭上三把刀醫療、教育、打官司。但在這三項當中筆者覺得醫療是懸在農民頭上的最無法回避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人們常講天災人禍,而疾病又恰恰是人禍中最重要的一樣。縱觀我們當今的農村,有多少人是因疾病而致窮的啊!有多少人是小病抗,中病扛,大病躺,重病等著見閻王的啊!有多少人是因為治不起病而離開了他還不應該離開的世界啊!看病有報銷是農民朋友期盼多年的愿望,尤其是得了大病以后,能及時得到較大數額報銷,可減輕家庭經濟壓力。

  針對農村這一狀況,我們知道現在有實行的新型農村醫療合作醫療保險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這些農民看病難的問題。也正是鑒于這一問題的現實性意義,我在今年暑假花了三周的時間到我們村、鎮和縣的有關單位了解情況,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進行了調查探討。

  我國實施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一般以戶為單位參保,自下而上匯總。如果居民在村里,那么由村委會組織參保、征收保險費用。如果居民在鎮里,則由社區組織參保,征收保險費用。

  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要以戶為單位繳納一定費用,領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即可從下一年度開始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定的看病補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后,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農民在全縣范圍內可任意選擇定點醫療機構看病;需要住院時可在全縣范圍內自主選擇定點鄉鎮衛生院或縣級醫院住院治療。目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者報銷辦法各縣稍有區別,以我的家鄉蒼山縣為例:在村衛生室就診的報銷藥費的25%,在鎮衛生院就診的,醫藥費在3000元以下的報銷醫療費的30%,3000元以上及在縣級以上醫院就診的另有規定;每人每年最高補償2萬元(報銷所得)。

  對參保對象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期間住院發生的治療費、藥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床體位費等,由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委會委托市人壽保險公司履行報銷手續。參保人因病在市區住院的,可以自由選擇市區合作醫療保險定點服務機構診治。在辦理住院手續的同時,應憑農保證和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到該院的農保專員處登記。辦理出院手續時,應與該院農保專管員聯系,辦理醫療費報銷手續,領取補償款。

  當然,如果參保人遇到緊急情況也可以靈活就醫,但仍需要遵守相關規定。參保人如果因為急救的原因住院的,可在就近醫療機構治療。出院后,憑參保人的相關證明、農保證、急診住院證明、住院醫療費用原始發票、醫療費用明細清單、病歷、出院記錄到農保中心辦理報銷手續。

  時光飛逝,3年彈指一揮間,我們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從試點到現在已經有將近3年的時間,在這三年中,它取得了多方面較好的成效。關于這一方面的調查是最讓我感動的時刻。我有幸目睹了幾位大爺、大媽、大嬸拿到新型合作醫療保險報銷款后的喜悅勁,那不是用熱淚盈眶所能描述的,他們是以出聲哭泣的方式來感謝我們的黨和政府的!

  二是一定程度上調節了收入差距,完善了社會的公平機制。由于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是實行參保戶(農民)出小頭,國家地方財政出大頭的方式籌集經費的,所以國家財政資金投入在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上,這就是在縮小城鄉的.貧富收入差距,是對我國公平機制的一種完善。

  三是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社會的安定。在治病前和治病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可以給得病者起到吃定心丸的作用,讓他們知道國家政府可以幫他們出一點醫療費用,讓他們能徹底地安心地治病;在治療后,報銷款的發放又相當于黨和政府給康復者的一份慰問金(劑),讓農民群眾感到黨和國家政策的好和對他們真摯的關愛!

  五是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社會的文明和進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作為一種社會成員(農民)之間互助共濟的社會政策,通過一種在參保人之間分攤一部分資源費用或者說是通過參保人對患病者的間接支援關系,體現了我國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傳統美德,這一新型社會關系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社會文明的進步,讓我國農民感受到了彼此之間的關愛和溫暖。

  當然在認識到我們所取得的成績的同時也要注意分析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中存在的問題。通過我的調查發現,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還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比較嚴重的問題: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由于每人只有了30元的投保資金,每年所籌集的資金差不多只能支付當年的醫保開支,甚至還會出現不夠,因而相應的保障水平比較低。

  觀念難轉變。對于大多數農民群眾來說,一年拿10元錢并不困難,但一旦你去向他收取這10元的合作醫療基金時,就變得十分困難。原因在于過去的農村合作醫療反反復復,許多農民對此持懷疑態度,一陣風似地搞一兩年,最后還是不了了之。少部分農民群眾還把對合作醫療的不信任轉嫁到對干部、對醫務人員的不信任,認為減免的一點醫藥費還不是衛生部門又通過藥費漲價、多開處方給刨回去了。除此之外,農民群眾尋求醫療保障的意識不強,無風險規避意識,盡管深知合作醫療的好處,一旦知道自己三年五年不害病時,就是不愿掏那份不必要的錢,更不愿眼看自己出錢別人吃藥。

  由于新型合作醫療保險 涉及到村、鄉、政府、醫院、信用社等多家機構。而且農民在報銷過程中要出示合作醫療證、身份證等證件,萬一少了一樣,農民就得從城里趕回家拿,這樣往返幾回又得花不少的錢,而且手續流程又是很繁雜的,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操作中的非成本因素。許多農民去醫院辦手續時都不知道到哪個部門好,也就是城里鄉里幾趟跑,到了醫院還不知找哪好!

  在全國大興打工經濟的繁榮時期,身強力壯的、有文化的、有能力的大多外出打工去了。外出人員參加合作醫療,必須在參保地就診,在縣外就診的不予報銷。這對于當地的合作醫療來說,外出打工的這部分對象勢必流失,參保的將是些老弱病殘的老人和婦女,而其發病的機會又多,報銷的頻率數額都比較大,這無疑對本就蒼白無力的合作醫療基金造成更大的壓力,使其運行更加艱難。

  我對村里的部分民工做了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調查,也相應的對他們做了這方面的知識宣傳。在我調查的幾個民工中,大部分都知道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政策,但都不是很了解。當問及他們對這一政策的滿意程度時,大部分人態度都不是很明確,但有個民工的話表達了大部分人的心聲:有總比沒有好。這說明大部分人還是認同這一政策的。

  對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不足之處,我想在這里提出一些建議,其中一些也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和采自網上的建議:

  明確政府在改革完善農村合作醫療中的職責。隨著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加快,農村小城鎮建設如雨后春筍,農村富裕勞動力由農村一線向非農產業轉移,大量的農民工從農村涌向城鎮,城鎮人口持續上升,如果這部分農村人口的醫療保障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勢必會沖擊到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險制度,影響其平穩運行。因此,各級政府要及時調整衛生投入政策,實行衛生投入向農村傾斜,保證各級財政都有足夠的衛生資金投入到農村,要將農村的醫療衛生保險政策納入國家的總體社會保障規劃。

  建立科學合理的農村醫療保障基金籌措機制。隨著地方經濟的發展,財政實力不斷增強,有條件的地方要隨著經濟實力的增強逐步提高國家部分的補助標準,直至對個人部分全免。要建立廣泛的經濟合作基礎,對于經濟實力發展較快的村集體經濟組織要給予本地的合作醫療制度予扶持,鼓勵鄉鎮企業、社會團體、慈善機構和個人資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此壯大合作醫療的腰干,逐步增強其實力,擴大受惠覆蓋面。在實施過程中,對于農村五保戶參保的個人部分可由民政部門解決,對農村貧困戶、特困戶的個人部分,可由地方財政負擔,以體現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選擇科學合理的醫療保險模式。農村衛生機構的設置不必與行政機構相對應,可以根據地理環境、病人流向,結合行政村合并、鄉鎮合并,撤并部分村衛生室和鄉鎮衛生院,重新調整布局。對于欠發達地區的農村醫療保險制度建設,重點是要抓好衛生扶貧和對貧困人群的醫療救助,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發生,要努力尋找經濟扶貧與衛生扶貧的最佳結合點,解決貧困地區的醫療衛生設施條件差和缺醫少藥的問題,大力實施對貧困地區貧困人口的醫療救助行動,確保其健康生存權。

  健全規范的合作醫療運行網絡機構。農村合作醫療能夠報銷的部分本身就十分有限,大部分還得農民自己掏腰包,而就是這有限的部分,不多的利惠,往往有可能被醫療部門吞噬:或是開大處方,重復開藥;或是開人情處方,達車開藥;或是藥價賣得高,出售假藥;或是多出檢查程序,抬高檢查費用;或是讓流醫黑店鉆了空子,搶吃合作醫療,等等。有鑒于以往合作醫療的教訓,現有的合作醫療要突破原有的合作范圍,以縣為基本單位,保障醫療經費,保障農民群眾藥費的報銷。縣、鄉、村三級要層層設立專門機構,縣要成立合作醫療領導小組,負責全縣合作醫療的政策制定及工作指導

  建立新型合作醫療醫藥用品的政府采購機制。當前的醫藥市場,醫療藥品真假難辨,魚目混珠,價格千差萬別。為了切實管好用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將有限的基金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地降低醫療成本,讓利于民,受惠于民,農村合作醫療的醫藥用品應該納入政府采購范圍。通過完善藥品購銷制度,徹底根除藥品回扣虛高藥品價格的不正之風,發揮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物價部門的職能作用,提高藥品質量,規范藥品及醫療服務價格,實行由政府牽頭、部門配合、農民代表共同參與管理的新格局,讓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群眾對合作醫療基金的使用擁有充分的管理監督權。

  另外,作為新型合作醫療的具體實施部門---衛生系統,要積極探索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參與合作醫療的新辦法、新措施,以擴大合作醫療的覆蓋面,最大限度地提高農村人員參保率;要積極探索商業保險參與農村合作醫療的新機制,整合各方面的資源優勢,實現資源的最佳配置,鑄起農村合作醫療的銅墻鐵壁。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5

  本文在對山西省聞喜縣8個村莊的部分農民進行個別訪談的基礎上,分析了農民對醫療保障的主要看法,提出:

  第一,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必須考慮農村地區鄉土社會的特點;

  第二,雖然合作醫療能否恢復不取決于是否存在集體經濟組織,但社區前公共資財的確是合作醫療必須具備的一個條件;

  第三,在農戶分散經營后,在社區的再合作、再組織基礎上的村民自治組織同樣是合作醫療必須具備的一個條件;

  第四,醫療保險組織的信譽是實施農民醫療保險必須具備的條件。

  農村醫療保障由衛生服務供給體系和農村醫療保健制度兩方面構成。長期以來,合作醫療是我國農村醫療保健制度的主要形式。然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自建立以來,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經歷了幾起幾落,時至今日,大部分地區的合作醫療已走向衰落。

  在農村經濟社會發生了重大變革以后,合作醫療能否恢復?醫療保險是否可行?

  什么是可行的農村醫療保障制度?

  這一系列關系農村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一直為政府、農民和研究者所關注。

  人們從籌資能力、籌資水平、支付方式、費用分擔機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調查研究工作。在這些研究的基礎上,我們認為對于農村醫療保障問題,還有必要聽一聽直接受益者——農民的想法。為此,我們對山西省聞喜縣8個村的60多位農民進行了訪談,其中包括普通農民、村干部、鄉村醫生。訪談對象大部分在40歲以上,40歲至60歲的人占了一半左右。根據訪談錄音,整理成45份訪談記錄。本報告是對訪談記錄的初步分析。聞喜縣背景情況 聞喜縣屬于革命老區,位于山西省南部,是一個嚴重貧水的農業縣。受地理環境和自然條件制約,農業生產效益低下,農民生活水平提高緩慢。1990年聞喜縣被國家列入八五期間新增貧困縣。

  農民訪談綜述

  1、家庭經濟:

  農民家庭仍以糧食種植為主,同時種植蔬菜、藥材、果樹或從事養殖等。家庭成員中有兼業或脫離農業從事其它職業的,其中有在鄉、村企業或私人企業上班的,有自己開店的,有外出打工的。農民雖仍舊以土地為生,但是糧食種植的收成僅是為了交公糧和自己家庭的食品消費,有的家庭糧食不夠吃,還要從市場上購買一部分,大部分農民家庭收入的增加要依x種植其它經濟作物或從事其它行業的勞動獲得。

  2、疾病模式:

  農民認為由于糧食、蔬菜農藥使用過量,村辦企業造成的環境污染,農村中惡性腫瘤發病增加,生活條件改善后,心腦血管病的發病增加。

  3、家庭保障:

  老年農民是依x家庭保障度過晚年的,通常由家庭中已成家自立門戶的子女為老人提供糧食、蔬菜等實物或提供外出工作掙來的現金來解決老人的日常生活費用,老人的疾病治療費用一般也由子女分攤。

  通常農民家庭表現出對孩子的病比對老人的病重視。如果子女孝順就會為老人花錢治病,子女不孝順的就不肯為老人治病,有的老人對鄉村醫生說“娃不給錢”,就不治了。一般對家庭的主要勞動力肯花大錢治病,對小孩子的病也要想辦法治療。

  農民家庭中患大病者的治療費用x家庭積蓄支付,同時依x大家庭中的其他成員(如兄弟之間)互相幫助解決或向親戚、村里與其關系好的人借債解決。

  4、醫療服務:

  很多村里都有多個醫療點,包括政府承認的集體衛生所、批準的私人診所和未經批準的私人診所。

  60年代培訓的老鄉村醫生仍在農村發揮作用;當前由于一些傳統治療方法不賺錢,鄉村醫生不愿意采用傳統的諸如針灸、拔火罐等中醫療法。但是另一方面對于無力支付藥費的貧困家庭,鄉村醫生又往往允許其常年拖欠醫藥費用或給予減免。

  5、就醫行為:

  農民在村、鎮的衛生所和個體診所就醫是選擇自己信得過的醫生,其選擇標準一般是對小傷小病的治療效果好,費用相對便宜,服務態度好。

  農民的小傷小病在村里治療,圖的是方便、便宜,慢性病的常規用藥一般是到藥價便宜的'診所或藥材公司批發購藥。農民得了大病或較疑難的病,常常是在本縣或地區范圍的大醫院、私人診所等處尋求治療,也有到省會城市或相臨外省的大城市求醫的。

  單方、驗方和土方在四、五十歲以上的農民中還有流傳,年輕人則完全從醫療點或藥店購藥,并傾向服用各種新藥。游醫、藥販在鄉間活動較多,農民難以鑒別真偽和藥效的可x性,時常上當受騙。

  農民對農村醫療保障的主要看法

  1、希望獲得醫療保障

  對于看并吃藥的問題,他們說一般情況下,一個家庭對感冒發燒、小傷小病的醫療費都能負擔得起,但要花上萬元的醫療費就困難了。如果得了大病,進大醫院就要花掉多年的積蓄,甚至x借債看玻

  由于農民收入增長緩慢,醫療費用增長較大,當前農民確實面臨著大病經濟負擔的風險。對于聞喜縣的農民來說,在他們的人生經歷中,避免醫療費用風險的辦法歷史上可借鑒的只有合作醫療制度。因此一部分農民認為只要政府政策允許,有人組織,合作醫療就能辦。尤其貧困家庭希望得到幫助,希望有合作醫療或醫療保險作保障,希望有人來組織醫療保障。

  對于70年代合作醫療免費打預防針;減免部分醫療費;生產大隊組織村民采藥、種藥、村衛生室向村民提供大鍋預防藥,預防流行病等等往事;在我們所訪談的農民中,凡經歷過那個時代的人都記憶猶新,基本上反映良好。

  2、認為合作醫療無法恢復

  盡管農民希望獲得醫療保障,但是多數農民從現實農村的經濟和社會現狀出發,認為在農村社會大變革的背景下,合作醫療已經搞不起來了。原因是:

  (1)經濟上,集體經濟已經沒有積累,村集體經濟是個“空殼”,現在的集體提留只能解決村干部的工資,x農民一家一戶地集資,合作醫療搞不起來。

  (2)組織上,家庭經營使人們都個人顧個人,沒有人組織,大家的心都散了,要是自愿參加,人們就不一定都參加合作醫療。

  (3)管理上,過去在集體經濟時,合作醫療中就存在著有地位的人吃好藥,沒地位的人得不到藥的現象,現在這種情況也難以避免。

  (4)服務提供上,現在衛生室的醫生技術水平不高,好大夫又不到農村來,搞合作醫療也不能解決問題;現在的醫生是沒利不干,合作醫療搞不了。

  (5)觀念上,怕吃虧,如果交了錢不得病,錢給別人看病用了,心理不平衡,因此,就只好是“誰生病誰認倒霉”。如果是強制參加,就要想辦法把交的錢都給吃回去。

  3、認為醫療保險難以實行

  部分農民認為不僅合作醫療過時了,醫療保險也搞不起來。其原因是:(1)農村經濟狀況差,搞不了醫療保險;(2)社會風氣不好,誰辦保險他都不放心;(3)如果領導換了,政策就變,政策不穩,越保越險;(4)農村基層組織的干部素質差,搞醫療保險有困難;(5)缺乏風險意識,不想沒病先交錢,年輕人一般沒有病,因此也不愿意參加醫療保險。

  4、對醫療保險持謹慎態度

  多數農民在認為合作醫療難以實行的同時,認為醫療保險可能有助于解決問題,但同時存在許多擔心,對醫療保險持謹慎態度。

  由于醫療費用水平已經遠遠高于70年代,農民基于存在醫療經濟負擔風險的判斷,認為現在醫療費用高了,合作醫療只減免一點醫療費,不起作用。比起合作醫療來,醫療保險可以防大病風險。他們認為小病自己還可以負擔,還是保大病為好。在投保意愿上,他們認為農民x天吃飯,收入不多,可家庭支出很多,孩子上學還要交學費等等,如果一年交10—30元保險費還可以。有人認為如果國家、集體出大部分,農民出小部分還行。也有人是隨大溜的,認為“要是大家都交錢,我就交”。

  農民認為醫療保險必須講信用,實施要長久,不能朝令夕改。對于誰來組織醫療保險,很多農民表示信任政府。認為保險公司比較煩瑣,不好補償,本來是該得的賠償還得請客吃飯、送禮,才能得到賠償。保險常常兌現不了,讓人不能相信。

  如果和保險公司比起來,他們還是相信政府辦要好些。但是很多人強調醫療保險要由縣以上政府出面組織,要宣傳到位。擔心資金如果留在鄉里或村里會被挪用。有人提出由國家辦保險,便于資金調劑,信用可x。醫療保險管理要規范,讓群眾監督,才能使群眾信服。也有人提出要由當地鄉里或村里人代辦,經辦者跑不了,使人放心。

  有的農民認為醫療保險應該由保險公司辦。他們認為資金讓保險公司管要好些,政府的政策容易變。有人說“就怕一年辛辛苦苦掙來的錢投進去了,政策又變了,錢投進去沒有了”。也有人說“農村合作基金也曾是政府讓辦的,可最終還不是受到清理”。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6

  一、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總體情況

  肥西縣是安徽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第一批試點縣之一,自11月1日正式實施,已運行近五年時間。經過幾年的探索,我縣初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補償政策逐步完善,補償水平逐步提高,報銷程序逐步簡化,監管能力逐步加強,資金使用合理安全,農民信任度明顯提高,農民參合積極性不斷提高。全縣新農合參合率由的81%上升至的95%。-,全縣新農合資金支出9751萬元,其中統籌資金支出9029萬元,補償186818人次。統籌資金支出包括住院補償7836萬元,住院分娩補償551萬元,慢性病補償154萬元,村衛生站觀察治療(門診統籌)補償488萬元。統籌資金使用率平均為90%,受益率平均為7%,補償比平均為30%。我縣共有690257位農民參加新農合,1-6月,新農合資金支出2605萬元,其中統籌資金支出2364萬元,補償35400人次,家庭賬戶支出241萬元。新農合的實施,有效地減輕了農民的醫療費用負擔,緩解了廣大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我縣榮獲“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先進縣”稱號。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主要做法

  (一)加強領導,保障新農合順利推進。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關系全縣70多萬農民群眾健康權益和長遠利益的一件大事。縣委、縣政府對此十分重視,把新農合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重要內容。縣分別成立了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和監督委員會,委員會主任由縣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擔任。縣成立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局,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負責全縣新農合日常管理工作。各鄉鎮相應成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領導組及其辦公室,合管辦設在鄉鎮衛生院,辦公室主任由衛生院長兼任,每鄉鎮安排1名專職經辦人員和1名兼職財會人員負責新農合的審核、報批、兌現、記賬等工作。試點過程中,我縣經辦機構不斷加強自身建設,經辦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不斷提高,能夠滿足新農合工作需要。

  (二)封閉運行,確保資金安全使用。我縣對新農合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各個環節嚴格把關,堅持資金封閉運行,保證了資金使用的安全、合理。強化資金籌集。我縣農民入保金的籌集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衛生部門配合,收繳入保金時,由鄉鎮合管辦開出專用收款收據,登記發放《合作醫療證》,填寫參合農民登記表。各鄉鎮合管辦在本鄉鎮金融機構設立新農合專用賬戶,收取的入保金及時存入專用賬戶,在籌資結束后全部匯入縣新農合資金財政專戶,與縣合管辦辦理結算手續。今年3月底,我縣順利完成二次籌資工作,新農合籌資總額提高到每人100元。嚴格資金管理。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實行以縣為單位統一管理,設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財政專戶,由縣財政局管理,新農合基金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基金支出需縣衛生局和縣財政局共同審批方可撥付,縣合管辦將每批補償人數及金額制成報表,報衛生局和財政局審批,審批后,資金由收入戶轉入支出戶,縣合管辦將資金從支出戶撥付給各鄉鎮合管辦或定點醫療機構,做到收支分離、管用分開,保證了資金的封閉安全運行。

  (三)適時調整政策,逐步完善新農合制度。我縣在新農合制度的推進過程中,針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適時對相關政策進行調整完善。,將農村部分常見慢性病、村衛生站觀察治療費用納入新農合補償范圍;,將起報線由300元降至200元、封頂線由1萬元提高至3萬元。,實行縣內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全面提高報銷比例;,籌資標準由原來的50元提高到100元,我縣新農合政策作了較大調整,取消家庭賬戶,提高報銷比例,擴大慢病病種,將新農合基金劃分為住院統籌基金和門診統籌基金兩部分,分別為人均80元和人均20元,推行門診統籌。參合農民年補償封頂線提高到5萬元。通過不斷調整,新農合政策逐步完善,資金效用得到充分發揮,參合農民受益面逐步擴大。

  (四)優化辦理程序,方便參合農民就醫補償。在方便群眾就診方面,參合農民小病可以就近在村衛生站治療,并可以獲得一定補償,做到小病不出村;在縣內就診不受級別限制,參合農民可以任意選擇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無須辦理轉診手續;到縣外就診只需在鄉鎮合管辦辦理登記手續即可,辦理轉診手續時,鄉鎮合管辦以一封信的形式書面告知患者注意事項。在費用報銷方面,在縣外醫療機構就診的,參合農民出院后將報銷材料交到鄉鎮合管辦,由鄉鎮合管辦直接給予補償。參合農民在本縣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出院時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補償費用,當場審核并兌現補償金,實現了零距離、零時限補償。

  (五)推行門診統籌,擴大參合農民受益面。從開始,我縣充分發揮鄉村衛生服務管理一體化的作用,實行鄉村一體化與新農合工作有機結合,將村衛生站作為鄉鎮定點醫療機構的派出機構,參合農民患病在村衛生站觀察治療可以獲得20%的補償。5月起,我縣全面推行門診統籌,即按照人均20元標準從新農合基金中提取門診統籌基金,用于補償門診費用,單次門診費用補償封頂額為10元,門診統籌基金支付實行“預算包干、超支不補、結余滾存使用”的辦法,以控制醫療費用,保證門診統籌基金安全。

  (六)實行全程監管,嚴格控制醫

  療費用。在新農合運行過程中,在著力做好服務的同時,加強對各個環節的監管。一是實行身份核實,防止冒名住院。參合農民住院治療時,需攜帶《醫療證》、《身份證》,由經治醫生和合作醫療經辦人員共同查驗,防止發生冒名頂替。二是現場核查,加強日常監管。由縣合管辦每月安排一定時間抽取部分報銷材料與醫療機構原始材料進行核對,并通過電話和明查暗訪等形式,對報銷情況進行調查。三是提高管理手段,防范虛假票據。,全縣各定點醫療機構全部安裝醫院管理信息系統,所有醫療收費全部實行微機化管理,有效地堵塞了因票據而出現的弄虛作假漏洞。四是實行三級公示、加強事后監督。每批新農合補償情況都在縣鄉村三級進行公示,社會各方可以通過公示來監督補償情況。五是建章立制,明確處理辦法。制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對相關人員和單位違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行為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處理規定。六是定期考核,明確獎懲。制定了定點醫療機構考核標準,每季度考核1次,將考核結果與10%管理保證金掛鉤。七是多管齊下,控制醫療費用。包括推行單病種限額收費,限定藥品目錄和診療項目,核定住院次均費用和住院人次,建立病歷和處方評審制度的,通過多種措施,嚴格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

  三、取得的成效和經驗

  幾年來的工作表明,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運行較為平穩,取得了明顯成效。主要表現為:一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基本建立。通過對參保農民直接補償,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保護了農村勞動力,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二是新農合政策逐步深入人心。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以及隨著越來越多的參保農民得到實惠,新農合工作得到農民的信任和支持,參合積極性明顯提高。三是各項政策得到進一步完善,基本建立了一套成熟的補償機制和運行機制。四是新農合管理體制基本確立。新農合經辦機構管理水平和辦事能力得到加強,能夠適應新農合工作需要。通過我縣幾年來的實施,我們體會到:一是黨委政府的重視和多部門配合是做好新農合工作的`基礎。二是廣大農民的積極參與是做好新農合工作的關鍵。三是健全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是做好新農合工作的保障,新農合工作須與農村衛生體制改革共同推進。

  四、存在問題

  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雖取得一定成績,但也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還未建立有效、便捷、穩定的籌資機制。雖然籌資難度大大減小,但籌資工作量仍然較大,籌資成本高。二是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難以監管。我縣新農合基金支出近一半用于補償在縣外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但受隸屬關系的制約,我縣對縣級以上醫療機構不能實施有效監管。三是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手段和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五、建議

  (一)探索符合政策和農村實際的農民參合籌資機制。加強相關政策調研,在堅持農民自愿的基礎上,多途徑探索符合國家政策、符合農民意愿、符合農村實際、簡便易行的參合農民個人籌資機制。如試行參合農民委托農村金融機構或村民委員會代繳,也可以由政府委托村委會代辦、由參合農民自己主動繳納,或是一次籌資,多年使用等。

  (二)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加強對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監管,加大醫療費用控制力度,完善單病種限額收費管理,從嚴核定各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人次和次均住院費用,嚴格控制醫藥費用,降低農民負擔,減少新農合基金不必要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另外,要完善病歷與處方評價制度,定期抽取定點醫療機構病歷和處方,由新農合專家委員會集中對其評價,進一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

  (三)適應職業化、專業化要求,加強管辦體系建設。按照職業化、專業化的要求,繼續加強各級管辦隊伍的能力培訓,著力提高管辦人員的整體素質。加快新農合信息管理平臺的建設,在現有的基礎上,開發新農合管理軟件,并與醫院管理系統對接,改善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四)提高農村基層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加強農村衛生機構建設,對于引導農民在基層就近就醫、促進新農合制度的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進一步加大政府投入,繼續加強鄉鎮衛生院的配套建設和合格衛生站的建設,重點培訓好鄉、村兩級衛生人員,提升農村衛生服務的整體能力和水平。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7

  一、調查背景與方法

  貧困山區農民普遍面臨“看病難”的問題。一方面醫療衛生資源愈來愈集中于城市,地處偏遠的農民看病(主要指大病或疑難病)不方便;更主要的,貧困農民普遍無力支付高額的醫療費用,往往有病不看,小病拖大,“大病等死”;與此同時,由于貧困,也由于缺乏健康知識和自我保健意識,他們更容易受到疾病的困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陷入惡性循環。醫療保障的缺失成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尤其是邊遠貧困地區發展的嚴重阻礙。在此背景下,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提出要求,要“逐步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為探討“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究竟如何建構,受福特基金會資助,陜西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成立課題組,對陜西南部秦巴山區一個國家級貧困縣的合作醫療試點情況進行了專題調查。

  商洛市鎮安縣位于秦嶺南麓中段,全縣總面積3477平方公里,“九山半水半分田”。總人口29.3萬,其中農業人口25萬。至今農民人均年收入僅1426元。全縣有25個鄉鎮,421個行政村。除縣醫院、縣中醫院、縣防疫站、婦幼保健站等5個縣級醫療衛生單位外,有鎮中心衛生院11個,鄉鎮衛生院14個。全縣有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1265人,其中村級衛生技術人員457人。鎮安縣是陜西省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首批三個試點縣之一,另兩縣分別為延安市洛川縣和咸陽市彬縣。我們的調查點選擇在鎮安縣的結子鄉和回龍鎮,后期又增加了距離縣城更偏遠的余師鄉

  課題組分別于10月、3月、8月、11月、1月、3月共6次赴該縣展開深入的實地調查。調查對象包括村民、村干部、鄉村醫生、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等部門和縣衛生局干部。課題組在縣、鄉、村召開專題座談會共11次。共入戶230余戶,訪問近千人次,其中對83人進行了深度訪談,并作了詳細口述記錄。除圍繞合作醫療展開調查外,我們還就貧困山區農民基本健康需求及社區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在項目村進行了參與式需求評估(pra)。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產生了一定的積極效應

  調查表明,由政府主導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受到農民審慎的歡迎,產生了積極效應。

  ⑴首先,從中央到省、市、縣都高度重視和積極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表明了政府的態度,即政府應當對公共衛生和農民健康承擔責任。而這一點在以前很長一段時期都是不夠明確的。衛生健康服務被稱為“公共產品”,然而實際上農村居民的醫療費用一直主要是由個人自己負擔。有學者指出,“1979年以后,政府就基本上放棄了對農民醫療保健的責任”(張德元,)。那么,以10月中央召開全國農村衛生工作會議并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為標志,意味著這種狀況開始有了根本的轉變。

  ⑵突破了資金來源的“瓶頸”。農村醫療衛生和健康保障受到制約最根本的還是資金不足問題。根據1月國家衛生部、財政部、農業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鎮安縣實行的農村合作醫療籌資來源為“三個十”,即中央財政為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每人每年補助10元,地方財政也補助10元,其中省、市、縣政府分別拿出4元、3元、3元,農民自己交納10元。在這“三個十”的政策中,政府補貼畢竟占了大頭。除農民交納和縣財政配套資金外,鎮安縣每年可從中央、省市財政得到391萬元左右的合作醫療專項資金。對于這個全縣地方財政年總收入僅3895萬元的貧困縣而言,這筆錢無疑是雪中送炭。

  ⑶部分緩解了農民“看病難”的問題。實行農村合作醫療后的上半年,鎮安縣醫院農民住院人數比往年同期成倍增加,其中1—3月份收住入院的農村癌癥患者人數比—三年住院癌癥病人總數還多5人,僅由此就可以看出貧困山區農民對醫療保障需求的迫切性。至6月底該縣70000余農民第一次享受“報銷”了醫療費用,其中住院患者余人,合作醫療開始運行的前三個月統計,735名住院患者人均報銷醫藥費用949.8元,個人最高報銷金額達近8000元。部分農民從合作醫療中開始受益,產生了積極的示范效應。

  ⑷摸索出一套比較切合實際的管理經驗,如“單病種定額包干補助”辦法以及就診審核報銷程序等。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正式實施之前,鎮安縣衛生局抽調20余人歷時兩個多月,深入全縣30多個鄉鎮以上的醫療衛生單位,對從起的三年來縣鄉兩級醫療機構6500余人次的農民住院情況逐一進行了摸排統計和匯總分析,包括住院病種,人次,用藥,最高最低和平均費用等。得出的全縣農民疾病譜以及平均住院費用等基礎資料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今后的農村醫療衛生體制進一步改革提供了科學可靠的依據。在管理上,他們實行大病統籌基金與家庭醫療賬戶相結合。家庭醫療賬戶基金以鄉鎮為單位管理,每月報賬一次,每戶花完自己的家庭醫療賬戶資金為止;大病統籌基金實行以縣為單位的封閉式管理,“籌錢的不管錢,管錢的不用錢,用錢的不見錢”,千方百計堵塞漏洞保障資金安全。他們重點推行了“單病種定額包干補助”辦法,力求“農民自控、醫院自律、基本無審批”的“直通車”報銷方式。相繼出臺了《鎮安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管理辦法》、《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農村合作醫療住院病種目錄及單病種定額包干補助標準》、《農村合作醫療住院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細則》、《農村合作醫療家庭醫療賬戶基金管理細則》、《農村合作醫療住院單病種入、出院標準》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形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操作系統。不僅使該縣的合作醫療有章可循,公開透明,也為其他貧困地區提供了值得借鑒的參考。

  ⑸農村縣鄉一級醫療衛生機構有望得到加強。在鎮安縣我們看到,對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際上醫療衛生部門的積極性遠高于農民的積極性。醫療衛生主管部門和縣、鄉鎮醫院都把新型合作醫療的推行看作一次難得的發展機遇,這一“發展機遇”意味著政府所屬醫療衛生部門可能是新型合作醫療最大最直接的受益者。農村公辦醫療衛生部門的受益與農民受益并不沖突。縣、鄉、村三級醫療機構構成覆蓋農村的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然而三級網絡的基礎部分十分薄弱。長期以來,無論硬件軟件建設,鄉鎮一級衛生院實在欠賬太多。籍合作醫療試點適當強化縣鄉醫療機構尤其鄉鎮衛生院建設,是完全應當的,也是對城鄉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嚴重不均的現象向合理化方向的`一點糾正。

  三、值得注意的幾個問題

  調查中也發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問題:

  ⑴農民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處于被動地位,“參與率”高而“參與度”低。

  鎮安縣全縣總人口29.3萬人,其中農業人口25萬人。據統計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村居民達23萬多人,參保比率超過90%。然而我們在入戶訪問和小組座談中感到,不少農民對待合作醫療實際持懷疑和觀望態度。

  作為一項“政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推行是自上而下的。這里,政府和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理所當然是運作主體,縣鄉兩級公立醫療機構也是積極主動的,農民則完全處于被動狀態,被宣傳、被動員、被要求……始終被動的農民似乎不知道自己應當是合作醫療的主人和受益者。盡管通過行政手段獲得較高甚至很高的“參與率”,(且不說有無“水分”),但實際上農民的“參與度”并不高,即內心的認可程度、信任和信心不足,熱情不高。

  ⑵資金仍然不足,實際覆蓋面偏小。

  資金仍然不足、覆蓋面過小也是影響農民積極性的重要因素。每人每年30元的醫療費用,的確不夠一次感冒的花費。而總共30元醫療費中,農民能夠自己支配(鄉衛生院定點支配)的門診費用只有8元,實際作用可想而知。合作醫療定位于“大病統籌”,即主要用于保大病。假定一次“大病”住院治療的費用為3000元,就需要花去100個人全年的所有醫藥費,也就是說覆蓋率僅為1/100左右。這種以保險業的原理和運作方式展開的合作醫療,對于仍處在貧困之中的農民吸引力十分有限。如果完全遵循“自愿”原則,往往可能出現“逆向選擇”。實際在調查中我們常常看到,一種情況是家中沒有病人就不愿參保,因為他們擔心“自己交的那部分錢都用不回來”,更不用說享受國家補貼;另一種情況是家中有病人希望參保但沒有錢參保,盡管每人只交十元似乎不多,但在農村家有常年病人的戶往往是家徒四壁的特困戶。

  ⑶仍是“富人看病”,窮人反而被排斥。

  對于那些尚處在溫飽線邊緣徘徊的農民,不僅僅是無錢參加合作醫療的問題。即使已經參保,具體看病時還得先自己墊資然后部分報銷。報銷有“封頂線”,自己支付“門檻費”,還有“好藥不能報”的限制,或者“分段按比例報銷”,或者享受“單病種定額補助”。七算八算,患者自己需要承擔的數額仍然不小。真正的窮人依然看不起病,能夠享受到合作醫療優越性即享受政府補貼的還是農村中相對較富裕的群體。這就形成了實際上的“扶富不扶窮”,這種結果顯失公平,也有悖于合作醫療的初衷。

  ⑷“大病”“小病”難以兼顧,“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合作醫療模式缺乏可持續性。

  資金十分有限的情況下,是優先用于“大病統籌”還是“預防為主”?這是一個兩難選擇。政府推行的合作醫療選擇了前者,可能著眼于抓關鍵,急于打破貧——病惡性循環,希望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但這樣做一定程度上起到鼓勵“大病”的作用。由于覆蓋面過低,實際結果很可能“大病”保不住,“小病”又沒顧上,發展成更多的“大病”。從鎮安的情況看,“大病”都是由“小病”——常見病、多發病未能得到及時治療拖出來的。因此我們認為,“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合作醫療模式缺乏可持續性。

  ⑸組織管理難度大,管理成本偏高。

  調查中了解到,不少人對藥價偏高、報銷目錄的限制表示不滿,還有一些農民因擔心報銷手續繁瑣對合作醫療望而卻步。盡管鎮安縣有關部門在簡化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審批手續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推行了“直通車”式報銷方式。但從保障資金安全的角度,仍有許多監督管理環節必不可少。像“分段按比例報銷”或者“單病種定額補助”的操作流程都不可能太簡單,管理難度可想而知。前面提到建立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實際上該縣將合作醫療政策匯編成冊的“工具書”就達四、五本之多。要全面理解準確把握這些政策精神也屬不易,縣鄉兩級經辦人員組織了多次培訓。縣成立“鎮安縣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和“鎮安縣農村合作醫療經辦中心”,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副科級建制,正式編制6人,全額預算。可見在管理上付出了極大精力。

  宣傳動員、組織管理都需要付出成本,而較高的成本必然會影響到合作醫療的效率和持久性。問題還在于,如果政府部門的“成本意識”不強,甚至完全不計成本,則可持續性和長期后果堪憂。

  四、政策反思與建議

  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需要在政府職能、市場機制與公民權利之間尋求平衡

  鎮安縣提出合作醫療試點的初期目標被概括成“農民得實惠,政府增威信,試點出經驗,衛生事業得發展機遇。”這就表明,不同的利益群體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構過程中其關注點不一樣,至少是有差異的。當然,從理論上、總體上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根本目標,就是為廣大農民提供健康保障,解決弱勢群體貧困農民看病難的問題,政府、醫療機構和農民在這一點上是完全一致的。但具體分析起來,農民最關注的是“實惠”,是要盡量少掏錢看好病;政府需要“政績”,“增威信”和“出經驗”生動地表達了政府的訴求;“衛生事業得發展機遇”則反映了醫療機構的呼聲,“發展機遇”意味著人力、物力、財力的支持,而這些都來自于“新型合作醫療”。既然不同主體的目標有差異,也就是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構過程中存在著政府、醫療機構和農民的三方博弈。

  正在推行的農村合作醫療完全是由政府主導的。政府撥款或“財政轉移支付”構成合作醫療資金的大部分,可以說資金來源主要是“計劃經濟”方式。但另一部分面向農民的籌款方式卻是“市場經濟”的,基本上類同于商業保險模式,“誰投資、誰受益”。這種“計劃”與“市場”的矛盾、“政府”與“市場”的矛盾無法回避。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制度設計中,縣上的“管委會”是由政府(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和醫療機構代表組成,“三方博弈”中最重要的一方——農民則在管理、監督中缺位。負責具體實施的“農村合作醫療技術委員會”和“管委會報銷辦”更直接設在縣醫院。某種意義上,縣級醫療機構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這里又面臨著政府職能與市場機制的矛盾。理所當然,保障農民健康是政府的責任,救死扶傷是醫療機構的本職。然而,在貧困地區,在“財政包干”、自負盈虧的背景下,醫院要生存要發展實屬不易。醫療機構面向的是市場,市場機制就要追求利潤。難怪合作醫療伊始醫療機構都爭相要成為“定點醫院”,而有群眾則懷疑“定點醫院”看病的藥費比“外邊”要貴。鎮安縣提出了“農民自控、醫療機構自律、人大政協監督、社會反饋監督”的思路,但農民如何做到“自控”?醫療機構如何能夠有效“自律”?如何防止新的“壟斷”現象?這些都是值得探討的課題。

  “三方博弈”中兩方聯合、一方缺位,合作醫療的主人——農民始終處于被動狀態,這樣的制度設計不能說是合理的。基本思路是,應當在政府職能、市場機制和公民權利(農民健康)之間尋求最佳平衡點。

  ⑵幾點政策建議

  關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構和制度設計本文不擬作深入討論。僅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應當十分注重農民的參與,切實尊重農民的意愿,變“高”的參與率為“深”的參與度。包括從政策設計、具體實施、籌資與監督管理各個環節都應當體現參與性和公開性。在此基礎上,因地制宜地發展不同模式的農村合作醫療。不宜搞“一刀切”。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重點應當及時由“保大病”調整為“預防保健為主”。一方面國家加大對農村衛生防疫、健康教育,尤其是農村醫療衛生知識普及的投資力度。另方面合作醫療資金使用方向著重放在社區能夠治療、不需住院的常見病和多發病,杜絕“小病拖大”、“大病等死”。

  ——變“大病統籌”為在貧困山區農村實行普遍的“大病救助”。資金來源主要由政府負責,并可吸收民間捐贈。管理上須與“合作醫療”完全分開。“大病救助”不同于目前已經實行的“農村特困醫療救助”,覆蓋面應當更廣些。建議由政府扶貧開發部門或民政部門負責,另設專項基金。

  ——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應當與農村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同步進行,重點在農村現有醫療資源的重新整合。體制上強化村級衛生室和社區醫生的功能,相應弱化鄉鎮衛生院。可考慮將鄉鎮衛生院醫生全部轉為包村的社區醫生,農民對社區醫生有選擇權,同時鼓勵有資質的民間醫生私人醫生參與社區醫療保健市場競爭。

  ——采取措施進一步平抑農村藥價。在縣一級醫院推行醫藥分開,扶持建設平價藥房。鼓勵發掘和發展中草藥、針灸等民間醫療方法,大幅降低醫療成本。

  核心是:國家進一步加大對農民健康的投資,投資方向應直接投資于人。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8

  去年十月底,我參與了我社區20xx年度農村合作醫療收繳工作,并參加了由社區兩委班子組織、社區成員共同參加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小型調研活動,經過走訪轄區居民、了解農戶、聽取社區老干部情景介紹,對這項工作有了初步了解,在那里談一下自我的感想。

  一、居民對此項政策的態度

  大多數居民對這項政策的實施表示支持和參與,我社區居民參與率達95%以上。也有部分居民對此制度缺乏了解,持觀望態度。由于舊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瓦解和衰落給農民帶來了諸多不便,農村公共衛生、預防保健工作明顯削弱,新的公共衛生問題不斷出現。醫藥費用不斷上漲,廣大農民不堪重負,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相當普遍。調查顯示,群眾有病時,有38%的`人應就診而不去就診,有29%的人該住院而不住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農戶明顯增多。農民迫切期望改變現狀,而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正是從為群眾解決這些難題為出發點,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使大多農民的觀念和心態了發生了變化,越來越多的人開始主動地要求參合。

  二、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特點

  與過去實行的舊合作醫療制度相比,有許多不一樣點,主要是:

  1、新型合作醫療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而過去的合作醫療則主要依靠鄉村社區自行組織。

  2、新型合作醫療的資金來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方籌資;而過去的合作醫療資金,主要靠個人繳納和村級團體經濟補貼,政府各級財政不負籌資職責。

  3、新型合作醫療以“大病統籌”為主,重點解決農民因患大病而出現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而過去的合作醫療主要解決小傷小病,抗風險本事差。

  4、新型合作醫療實行以縣為單位進行統籌和管理的體制,統籌的范圍大,互助共濟的作用就大;而過去的合作醫療一般都以村為單位統籌,少數以鄉為單位統籌,互助共濟的本事較小。

  三、存在問題及相對提議

  作為一項新生事物,在運行初期必然會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調研中我們了解到:

  1、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還不夠深入人心,農民對政策的理解不透徹。

  各級合作醫療的工作人員要對政策領會透徹,端正為農民服務的態度,提高服務意識,讓農民經過與這些工作人員的接觸,理解政策,相信政府,增強進取參合的信心。

  2、農村基層醫療機構的基礎設施和設備大多數沒有到達規范標準,不能根本解決農民就近醫療的問題。

  政府應當把鄉鎮醫療機構作為農村合作醫療的基地,給予足夠的投入,改善基礎設施,增加必須的醫療設備,使每一個鄉鎮醫院都能到達統一的硬件標準。

  3、基層醫療機構的人才短缺問題。鄉鎮醫院醫務人員學歷低,專業技術水平不高、人才流失是普遍存在的問題。

  各相關單位應當采取相對措施引進人才和培養人才,提高基層醫院醫務人員的待遇,讓他們安心在基層工作。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9

  最近,我們對我縣農村衛生工作進行了一次全面調查,從調查的情況看,我縣衛生事業近年來發展雖然較快,但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仍相當突出,改革、發展、穩定的任務十分艱巨。我們認為,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實踐中,加強農村醫療衛生工作不但十分重要,而且刻不容緩。

  一、我縣農村衛生改革取得的成績令人矚目

  近年來,我縣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農村衛生改革和發展的指導意見》精神,突出抓了農村衛生改革和發展,取得了較好成績,全縣衛生工作在困難中發展,在發展中壯大。

  一是全面推進了農村衛生院體制改革。理順了鄉鎮衛生院的管理體制,人、財、物由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從xx年7月開始,鄉鎮衛生院院長、防疫專干、婦幼專干的工資納入了縣財政全額撥款,確保了隊伍穩定;妥善解決了農村衛生院干部職工的養老保險問題,解除了他們的后顧之憂;積極穩妥地推進了人事制度改革,對鄉鎮衛生院院長、防保專干實行競聘上崗,激活了鄉鎮衛生院的人事機制。

  二是疾病預防控制和婦幼保健工作成效顯著。取得了抗擊“非典”的全面勝利,沒有出現一例非典病例和疑似病例。在抓好以“非典”、霍亂為重點的重大傳染病防治的同時,我縣進一步抓了麻風病、地方病、結核病、性病、病毒性肝炎、麻疹、流感等疾病的防治,特別是農村計劃免疫工作得到了進一步加強。繼續推進“降消”工作,提高了全縣婦幼保健水平。住院分娩率提高到85.07%,比上年提高5%,孕產婦死亡率為61.36/10萬,嬰兒死亡率為17.96‰。

  三是鄉鎮衛生院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全縣25個鄉鎮均建有衛生院,其中鄉鎮衛生院21所,中心衛生院4所,鄉鎮衛生院占地面積33961m2,業務用房建筑面積15366m2,有294個村設有衛生室442個。朗江、巖頭、金子巖、王家坪衛生院新建了業務綜合樓;堡子、團河、廣坪等三個中心衛生院被列入國家和省中心衛生院建設發展項目,每個衛生院投入20萬元對房屋進行維修改造和添置設備;蒲穩、坪村、若水、巖頭等衛生院去年共投入30余萬元維修房屋,添置設備,農村醫療衛生條件得到一定改善。

  四是農村衛生網絡建設步伐加快。我縣對農村衛生機構實行分類管理,將醫療機構分為盈利性醫療機構和非盈利性醫療機構,每村設一個非盈利性醫療機構,負責本轄區的預防保健工作,將其責、權、利有機地結合起來,加強了專干的責任心,調動了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全縣農村醫療衛生網絡建設不斷完善。

  二、我縣農村醫療衛生工作存在的問題不容忽視

  1、農村醫務人員綜合素質較低。全縣鄉鎮衛生院298名在職干部職工中,從職稱上看,具有中級職稱、初級職稱和無職稱的人員分別為17人、219人和62人,所占比例分別為6%、73%和21%,中級以上人才太少,無職稱人員太多,而且分布不合理,高職稱人才主要集中在幾個中心衛生院;從學歷上看,衛生院專科、中專和無學歷人員分別是29人、187人和82人,所占比例分別是10%、63%和27%,村衛生室中專學歷60人,大專學歷3人,無學歷人員379人;從取得執業資格上看,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分別是69人和67人,分別占總人數的.23%,村衛生室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僅2人,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13人,部分醫務人員是半路出家、子承父業,村衛室基本上屬“土郎中”坐堂;從年齡層次結構上看,醫技人員的“老、中、青”搭配不合理,業務水平較高的醫技人員基本上是50歲以上的老醫生,已接近退休年齡,年輕的骨干醫生還沒有培養起來,出現“青黃不接”的現象。

  2、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一是醫療設備相當陳舊。目前大多數衛生院主要還是靠“老三件”(即體溫計、聽診器、血壓計)來開展工作,已配備“大三件”(即心電圖、x光機、b超機)的為數不多,配備x光機的有10所衛生院,心電圖的9所衛生院,b超機的13所衛生院,而且絕大多數設備是上世紀80年代中期購置,使用時間過長,診斷準確性差;配備其他更高檔一點設備的衛生院更是少之又少。二是房屋破損嚴重。絕大多數衛生院使用的房屋是上個世紀60至70年代修建的,年久失修。據統計,目前衛生院業務用房面積15366.3m2,其中危房面積達3808.6m2,占整個用房面積的25%。還有兩個衛生院連住房都沒有(即馬鞍鎮衛生院和灑溪鄉衛生院),工作無法正常開展。

  3、投入嚴重不足,農村醫療衛生單位生存舉步維艱。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規定,衛生事業投入應占到當地國民生產總值的5%,而我縣僅2%左右,且呈逐年減少之勢,如xx年財政預算為72萬元,xx年68萬元,xx年64萬元,xx年60萬元。這些資金用于防保專干和退休人員的工資開支后,能夠用于農村衛生事業的建設資金所剩無幾。同時,由于歷史原因或內部管理不善、人員包袱重、業務量小,鄉鎮衛生院負債累累,生存十分艱難。據初步統計,全縣衛生院負債達200萬元,部分衛生院已資不抵債,其中朗江博愛衛生院、沙溪衛生院、巖頭衛生院和王家坪衛生院負債分別達34萬元、18萬元、20萬元和22萬元。目前收支略有節余的衛生院僅有4所,收支平衡的7所,14所衛生院虧損。

  4、醫療市場混亂,醫療環境較差。無證行醫、非法行醫現象突出,部分衛生院門診過多過濫,特別是農村診所使用假冒偽劣藥品、過期失效藥品等現象較普遍。由于農村地域廣,農民居住分散,衛生監督監測工作存在一定難度和漏洞。醫療市場的混亂,既對農村衛生機構造成嚴重沖擊,又直接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同時,一些部門對農村醫療衛生機構的“四亂”現象比較突出,擾亂了他們的正常經營秩序,加重了基層和群眾的負擔。

  三、加強我縣農村醫療衛生工作的對策建議

  1、切實把農村醫療衛生事業擺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農村醫療衛生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級各部門要站在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農村醫療衛生工作的重大意義,把加快發展農村衛生事業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行動,作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擺上各級領導的重要議事日程。要把發展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納入領導干部任期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指標,切實搞好規劃,落實工作措施,確保農村衛生事業長足發展。

  2、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衛生體制改革。要推進衛生院人事制度改革,打破“鐵飯碗”,砸爛“鐵交椅”,大力推行公選院長制、競爭上崗制,并對院長、防保專干繼續實行末位淘汰制管理,進一步完善院長、專干的業績考核機制,建立科學的考評體系,將淘汰的崗位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錄取。要創新鄉鎮衛生院的經營模式,促進醫療衛生單位參與市場競爭,改變過來由政府包辦包攬的局面,并可考慮在穩定公益性營運機構的基礎上,推進農村醫療衛生單位的產權制度改革,鼓勵能人領辦鄉鎮衛生院,用市場的辦法促進鄉鎮醫療衛生機構優勝劣汰,還可考慮把村級衛生室納入鄉鎮衛生院的管理范圍,探索一體化經營模式,進一步加強衛生院對村衛生室的業務指導。要深化衛生分配制度改革,實行按崗定酬,按業績定酬,調動廣大職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要建立合理的人才流動機制,推動人才資源在全縣范圍內的統一配置,保證各鄉鎮均有比例合適的技術骨干,保證農民群眾“小病不出鄉,大病不出縣”。要逐步開展合作醫療、大病統籌或其它醫療保障制度,改變目前農民群眾“小病拖、大病挨,重病才往醫院抬”的現狀,確保農民看得起病。

  3、加大衛生事業投入力度,提高整體功能。據測算,初步建好全縣鄉鎮衛生院共需1651萬元,其中添置設備793臺件、需資金953萬元;改擴建房屋1080m2,需資金596萬元;培訓各類衛技人員68人,需資金102萬元。解決經費投入不足的問題,籌措數額這樣巨大的資金,必須多管齊下,既要調整縣鄉財政支出結構,逐步增加衛生事業費的預算比例,又要積極申報項目,爭取上級資金支持,還要大力招商引資,鼓勵能人、老板和科研人員參與發展農村醫療衛生事業;既要突出重點,抓緊建好四個中心衛生院,加強配套設施建設和人員配備,使其成為負責區域內醫療預防、保健的技術指導中心和緊急救護中心;要統籌兼顧,分批次地完成鄉鎮衛生院的房屋、設備、人員培訓等配套建設,完善其整體服務功能。

  4、加強衛生法制建設,規范醫療服務市場。增強法制意識,切實加強衛生監管,強化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衛生技術應用等方面的準入管理,從源頭上規范醫療服務市場。繼續開展醫藥市場專項整治工作,堅決取締無證行醫和零售藥店坐堂行醫,糾正超范圍行醫,嚴厲打擊游醫藥販。整頓和規范衛生院門診過多過濫的問題,一個衛生院最多只能設1—2個門診,并實行統一管理。糾正醫藥購銷不正之風,規范藥品采購渠道,實行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切實降低群眾醫療成本。

  5、加強人才培訓,提高醫務人員素質。要形成進修學習機制,拓寬進修學習渠道,每所衛生院每年選送1-2名素質較好的醫務人員到上級醫院或更高一級醫院進修學習,采取帶薪或自費形式到專業院校學習深造,提高業務水平。逐年安排大專以上畢業生到衛生院工作,提高衛生院醫務人員的素質,培養學科帶頭人,使農村醫務人員真正專業化、職業化,培養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的農村醫療衛生技術人才。要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改進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樹立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0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政府在不斷解決“三農”問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背景下出臺的重大惠農政策。重點是幫助農民減輕因患重大疾病帶來的經濟負擔,減少“因病返貧”現象。

  自20xx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推廣開來,到如今已經基本覆蓋了全國農村。它的實施,有效的緩解了廣大農村百姓“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提高了農民健康,促進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搞好新農村合作醫療,是加快連云港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解決農民就醫難,提高農民健康福利工程、愛民和惠民工程,是構建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也是實現小康社會的基本條件。為此,我于20xx年,8月,趁著暑期之余,前往贛榆縣沙河鎮醫院的農村合作醫療報銷點親身實踐、調查,切實的了解新農村合作醫療的實施情況。

  8月1號,吃完早晚,我乘車前往沙河鎮醫院,開始了為期一周的實踐活動。來到沙河鎮醫院新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管理辦公室,得悉來意,劉主任熱情的表示歡迎,向我講述一些關于新農村合作醫療的情況。而且,我還查閱了許多的辦公室文件,對我市的新農村合作醫療情況,有了一個大概的了解。

  一,新農村合作醫療在連云港市受到廣大農村百姓的歡迎。

  在醫療合作報銷點工作,每天我都會遇到許多拿著醫療清單的人前來報銷,對此,閑暇之余,我對部分人進行了訪問、調查,被訪者都笑容滿面,直言表示愿意參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給他們帶來了切身的實惠,減輕了看病的經濟負擔。另外,我也遇到不少持懷疑態度的人,他們對報銷補償兌現不及時,不公平、不透明,有關醫療規定不合理意見很大,也有人抱著“花錢參保,不生病就吃虧了”的態度,因此部分人拒絕參保。經過一周的訪問,查閱相關新聞報道,大多數人還是對新農村合作醫療持著歡迎的態度,且這個比例在不斷上升,參合率穩步提升。由被訪者總體看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連云港市被廣大老百姓歡迎,漸漸地深入民心,農民也感受到了黨和政府對普通農民的關懷。

  二,連云港市農民的參保情況。

  連云港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在20xx年贛榆縣省級試點縣的基礎上全面推廣,次年,全市參加人口253萬,參合率達到77。8%,發展到20xx年,經過政府的宣傳引導,以及受參保帶來的實惠吸引,參合率已經高達99.89%,位居江蘇省前列。人均籌資水平由20xx年的30元,增加到20xx年的100元,政府補償由20元增加到70元,受益人群不斷擴大,受益程度不斷增加。到了20xx年,人均籌資達到150元,政府補償120元,最高支付限額達到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

  連云港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績,受到衛生部、省政府、省衛生廳的表揚,走在了全省和全國的前列。調查中了解到,市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與四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有著不同之處。首先,在補償模式上不同,市區只保大病,即住院治療,縣里則采取保大加。保小的模式。另外,藥品和診療目錄范圍不同,市里采取的是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規定和診療目錄,范圍大。而縣里采用的是《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藥品目錄》,品種相對較少。最后,在管理方式上不同,市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委托人壽保險連云港負責支付業務,而縣里在由縣鎮合管辦負責,在醫院內設立醫療保險點。

  三,連云港事農民的就醫情況。

  在沙河縣醫院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辦公室實踐期間,我隨著劉主任,也進入過農村調查農民的就醫情況,以及大力宣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如今,幾乎每個村子,都有小型的醫療診所,雖然設施簡單,但是村民就醫方便,而且不用交付掛號費、診療費、注射費,藥費也比醫院內便宜許多,大多數農民愿意到村衛生所看病。在衛生所看病,一般都是常見病,為此,政府按照實際出發,采取了“保大+保小”的模式,一些常見病也能看,帶著醫療卡看病,當時就能報銷哦部分醫療費用,給農民帶來了實惠,提高了農民參保的積極性。

  四,農村合作醫療主要存在的問題,缺陷。

  1、少數人抱著占便宜的心理,平時不愿花錢參保,直到發生大病、需要大筆醫療費時,才跑去要參保,可是已經過了每年的`參保期限,于是找人托關系、甚至去醫療報銷辦公室去大吵大鬧,為此給大家帶來了不少的麻煩。

  2、由上述看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還不到位,特別是一些偏遠地區,參保率過低,不利于新農村建設的推進。

  3、新農村合作醫療,以大病補償為主,有很大的局限性,事實上真正影響農民健康的都是一些常見病和多發病,而只保大病,卻難以覆蓋、惠及多數人的利益。

  4、連云港市對不同醫院、不同的消費者水平,按照不同的比例進行補償,報銷的比例還偏低,即使報銷了部分,農民還要自付50%——70%,面對昂貴的醫療費,補償金也是杯水車薪,沒有根本上解決農民“看病貴”的問題。

  5、藥品種類過低,有一些農村急需的藥品都未在報銷范圍之內。我在報銷管理辦公室實踐時,常遇到農民拿著醫療費用單,詢問“為什么花了這么多錢,報銷卻這么少,即使按最低比例也不對啊。”這時,工作人員不得不無奈的解釋,他所用的藥品不在報銷范圍內,而在報銷范圍內的藥品卻又不利于疾病的治療。

  6、對外出打工和外來打工者的補償。這些人看病往往報銷繁瑣,甚至是無法報銷,為此有人打工者在得病時,不得不回到家鄉就醫,以節省醫療費。這些打工者,為了所在的城市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當地政府應該考慮到農民工的利益。

  7、醫療費用補償操作不透明,也不規范,缺少民主監督,甚至是有關系的可以多報銷,沒有關系的,就少報銷許多。

  8、定點醫療報銷醫院的職業道德有待提高,醫生醫德,令人堪憂。

  五,結束語。

  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是關系農民健康,推進新農村建設,建設和諧社會的重大問題,是關乎連云港市350萬的大事。對于連云港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現狀,以及我的所見所聞所想。我建議:

  1、提高財政補償的標準,加強宣傳,爭取讓更多的人參保。提高報銷比例,擴大報銷藥品的品種范圍,降低報銷的起點。

  2、加強和細化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提高透明性,保證公平、公正、公開。合理的改善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

  3、加強醫生職業道德的教育,另外,要關注、解決外來勞工和外出打工者的醫療報銷程序,爭取早日實現聯網管理,實現跨市、跨省的新農合報銷網絡互通,早日實現隨時隨地的看病報銷問題。

  最后,我相信,經過黨和政府的不懈努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會越來越好,逐漸的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構建新時期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實現社會和諧,百姓安康!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1

  公安縣位于湖北省中南部邊緣,荊江南岸,版土面積2257平方公里,轄16個鄉鎮、431個村、101.4萬人,其中農村人口77.3萬,農民人均純收入2885元。20xx年,公安縣被列為全國八個首批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縣之一,從20xx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試點工作。試點中,我們堅持政府引導、農民自愿的原則,加強宣傳引導,不斷提高農民認識,增加參合率,并在管理上力求規范,在運行上力求有序,較高質量地推進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農村的深入開展,使農村的醫療保障水平有了較大提高,農民因病致貧的現象大為減少。

  一、主要做法:

  (一) 加強領導、健全網絡,構建了比較完善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體制。

  1、健全組織領導體系。縣、鄉兩級政府分別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領導任主任的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村成立了合作醫療管理小組。同時成立了縣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核定編制6人,各鄉鎮相應地設立了合作醫療經辦機構,工作人員按參加合作醫療人數1:20000的比例配備;并在村衛生室設立了核算員,由鄉村醫生兼任。注重加強工作專班隊伍建設,從20xx年起,對鄉鎮和縣直定點服務醫療機構合作醫療專管員實行考試聘用制度,經考試、考核后擇優錄用。錄用的專管員在縣合管辦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工資待遇由縣合管辦考核發放,業務上與所在單位徹底分離,不在醫療機構兼職,獨立行使監督職能。

  2、落實經費保障體系。為切實保障合作醫療工作的順利開展,縣財政將縣合管辦人員和工作經費按行政事業人員經費標準列入預算,20xx年列支20萬元,并將鄉鎮經辦機構人員經費按預防保健人員經費標準納入衛生事業經費預算,20xx年列支16萬元。今年,縣財政還增撥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改印費用16萬元。

  3、建立信息網絡體系。籌建了公安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網,點擊網站就可查詢或下載合作醫療各項政策、工作動態、補償公示等。網站開通以來,點擊人數已達43000余人次。同時開發了實用性較強的《公安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應用系統》,對定點服務醫療機構、鄉鎮合管辦實行了計算機聯網管理,加強動態實時監測,提高工作效率,減少了失誤,堵塞了漏洞。

  4、強化責任考核體系。堅持縣、鄉(鎮)兩級政府“一把手”負責制,將農民的合作醫療政策知曉率、參合率納入政府和主要責任人的述職和考核內容,強化政府的引導責任和主要負責人的領導責任。我們還制定了《縣財政局合作醫療工作職責》、《農業銀行公安支行合作醫療工作職責》、《縣農業稅務管理局合作醫療工作職責》等,明確各相關部門的職責,用制度強化責任,形成了合作醫療管理工作的合力,推進了科學化管理。

  (二) 強化監督、規范管理,確保了合作基金的安全平穩運行。

  1、不斷完善基金收繳方式。20xx年合作醫療剛開始進行試點時,有的地方先登記后收費,出現了治病了的愿意交費,沒生病的人不愿交費的現象。為有效解決合作醫療統籌費收繳難、效率低的問題,以及農民年初登記年尾不交錢的問題,從20xx年開始,我們實行邊登記、邊簽合同、邊繳費、邊發證的“四邊”工作方式,在規定的時間內,一次性完成。今年試行以來運行良好,共有42.7萬農民參加了農村合作醫療,農民參加合作醫療個人繳費部分收繳率為100%。

  2、切實規范基金的管理。嚴格實行“收、管、支”三分離模式,做到收錢的不管錢,管錢的不用錢,用錢的看不到錢。通過農業銀行網上銀行系統,加強對合作醫療基金運行情況的實時監控。農民個人門診基金納入合作醫療基金統一管理,分鄉鎮核算。鄉鎮建立了農民個人門診帳戶臺帳,分村記帳,明細到戶,精確到人。農民個人門診帳戶可隨時到鄉鎮經辦機構查詢,做到了縣、鄉鎮、村、農戶“四對口”。

  3、有效控制不合理醫療費用。我們積極探索并成功實施了五項管理制度,有效地將醫療費用控制在支出能力之內。一是實行住院醫療費總額控制制度。對各級定點服務醫療機構制定了醫療費用總額控制標準,如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醫院人均醫療費控制在2300元以內;鄉鎮衛生院人均醫療費控制在1000元以內。凡參加合作醫療人員因病住院人均醫療費超過控制總額的,超過部分由定點服務醫療機構承擔。二是實行醫療服務項目限額結算制度。制訂了《公安縣合作醫療服務項目結算標準》和《手術項目結算標準》,共核定常用醫療服務項目結算標準197項,凡超過規定服務項目結算標準的部分,農民不繳,合管辦不補,由定點服務醫療機構承擔。三是實行合作醫療用藥目錄以外的藥品使用比例控管制。合作醫療用藥目錄以外的藥品使用比例,鄉鎮定點服務醫療機構控制在5%以內,縣級控制在10%以內,市級控制在25%以內,超過規定比例的由定點服務醫療機構承擔,從補償基金撥款中扣出。四是實行住院費用一日清單制。住院病人在醫院住院治療時,就診醫院必須將住院病人一日消費卡送到床頭,讓病人明明白白地消費。五是實行藥價公示控管制。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嚴格執行藥品招標采購,鄉鎮衛生院實行實價進藥,村衛生室的藥品由鄉鎮衛生院統一配送。藥品一律實行順價銷售,銷售價格公開、公示。

  4、嚴格加強對補償費用的審核監管。推行住院補償“三級結算審核制”。參合農民在定點服務醫療機構住院治療,住院時由醫療機構進行資格

  審查,出院時合作醫療補償部份由醫院直接補償;鄉鎮合管辦或醫院合管科負責對補償情況進行復審,審查出來的問題由其負責處理;縣合管辦負責對鄉鎮合管辦或醫院合管科上報的結算資料進行審核,對審核出的'不符合規定的不予補償,并責令鄉鎮合管辦或醫院合管科限期整改。同時,加強對住院情況的實時監督,做到巡查到科室,核對到床頭。實行“四查四看”,一查病人,看是否人、證相符;二查病歷,看記錄和醫囑執行是否真實;三查處方,看用藥是否符合規定;四查服務、手術、檢驗、藥品、材料,看收費是否符合規定。截止20xx年12月,共查處冒名頂替行為10起,扣減違規收費、違規補償金額32073元,處罰定點服務醫療機構1個。

  (三) 以人為本,合理補償,讓農民在合作醫療中切實得到了實惠。

  1、不斷調整完善補償政策。在以收定支、保障適度的原則指導下,我們根據基金運行情況及預測,先后4次調整了有關補償政策。一是調整住院“起付線”標準。鄉鎮定點服務醫療機構住院治療“起付線”由100元調整為50元,地市級醫院住院起付線由200元上調至400元,引導病人合理分流;二是擴大補償范圍。將地方病血吸蟲病、住院分娩、非人為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的意外傷害等納入合作醫療補償范圍;三是將中風后遺癥、糖尿病、惡性腫瘤、肺結核等七種慢性病實行門診限額補償。四是支持和鼓勵中醫藥參與農村合作醫療。將中醫醫療機構、組方中藥飲片、自制中成藥、適宜技術均納入了合作醫療補償范圍。

  2、充分尊重參合農民的權益。尊重患者的擇醫權,實行合作醫療一證“走”全縣,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的患者在本縣范圍內各縣、鄉(鎮)、村定點服務機構就診,不需辦理轉診手續。住院治療直接補償,門診屬地報銷,讓參合農民充分行使自主擇醫權,防止層層設卡截留病員,消除醫療隱患,并促進了定點醫療服務機構的良性競爭。尊重參合農戶的知情權。實行合作醫療公示制,將《合作醫療服務項目結算標準》、《手術項目結算標準》、《湖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參合住院患者結算流程》、《參合農民權利和義務》等規范性的文件制成公示牌,掛在定點服務醫療機構補償結算處,方便參合人員對照結算。各級定點醫療機構每月月初將上月在其處住院治療并獲得合作醫療補償的病患者基本情況及補償金額上墻公示,接受監督。

  3、盡力擴大合作醫療保障程度。為使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享受到合作醫療制度最大的優越性,讓農民得到實實在在的實惠,我們推行了住院醫療費用補償保xx度,從20xx年3月1日起實行,在鄉鎮衛生院住院補償金額未達到本次住院發生的醫藥總額50%的,補償保底到50%;在縣二人民醫院、縣皮膚病防治院住院補償金額未達到本次住院發生的醫藥總額35%的,補償保底到35%;在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醫院、縣婦幼保健院住院補償金額未達到本次住院發生的醫藥總費用30%的,補償保底到30%;在縣外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補償金額未達到本次住院發生的醫藥費總額20%的,補償保底到20%。另外,我們還推行了二次補償制度,如果合作醫療基金節當年余較多,則對患者進行適當的二次補償。如20xx年對部分重病患者進行二次補償60多萬元。

  4、積極探索門診合作新方式。20xx年,我們在埠河、麻豪口兩個鄉鎮對門診補償進行了不同模式的試點。埠河鎮實行的是“鎮級統籌,合醫不合藥”的辦法,主要是對門診服務費全免和對常規檢查費用減免,但對藥費不進行補償。麻豪口鎮采取的是“鎮級統籌,既合醫又合藥”的辦法,即對門診按醫療費的20%的比例補償,并設立封頂線,每次不超過6元;單項檢查費在40元以下的按20%進行補償,超過40元部分不予以補償。一年多來,兩個鄉鎮門診合作補償的方式運行基本穩定,體現了“農民互助、政府補助,大病大補、小病小補”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特點,得到了農民的認可。

  目前全縣參合農民達到43萬人,基金運行規模達到1645萬元。20xx年,在確保人平10元的門診補償全部落實的前提下,共有11916人次得到住院補償,補償金額680.3萬元,列支慢性病補償、大病救助、二次補償、健康體檢等228.9萬元,大病統籌資金節余99.2萬元,大病統籌資金有效使用率達到91.5%。

  二、幾點思考

  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不斷推進的過程中,也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問題,需要逐步加以解決。

  (一) 合作醫療運行成本逐步增高。

  據測算,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參合率達到60%時,人均成本費用達到2.5-2.8元,全縣費用支出達到100萬元左右。縣人民政府在合作醫療的配套費和管理費用方面,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衛生部門也承擔了很大的經濟壓力,但仍無法滿足不斷增長的資金需求。公安縣是農業大縣,是補貼財政,吃飯財政,財力十分緊張,難以滿足公共衛生保障體系的投入需求,需要上級部門把縣、鄉合作醫療工作經費列入衛生事業發展項目,從資金上予以支持。

  (二) 合作醫療基金面臨醫療費用上漲的壓力。

  盡管我們在醫療費用的控制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醫療費用上漲也有其內在的必然因素。如果醫療費用不斷上漲,而合作醫療籌資固定不變,最終會導致合作醫療基金不能滿足發展的需求。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要么降低補償標準或范圍;要么增加合作醫療籌資標準。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農民增收,后者有較大的可及性。增加籌資標準時,國家補貼部分和農民上交部分都應相應提高。

  (三) 農村衛生專業人才匱乏。

  由于人才流動的市場化作用,農村醫療衛生機構,特別是主要承擔農村合作醫療的鄉鎮衛生院人才缺乏的問題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得到緩解。一方面是中專無人讀,大專畢業生引不來,多數鄉鎮衛生院近5年來沒有新進大中專生,形成了一個人才斷檔期;另一方面是培養成才的想跳槽。鄉鎮衛生院條件差、環境不好、待遇低,留不住人才。解決占總人口70%的農民基本醫療服務,首先要解決農村專業技術人員匱乏問題。如何改善待遇、培養人才、留住人才,是當前迫切需要研究解決的具體問題,更是真正把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到農村的方向性問題。

  (四) 村級衛生組織建設亟待加強。

  村級衛生組織是農村衛生工作的基礎,在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初級衛生保健,保護人民群眾的健康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對村級衛生機構的建設、管理,以及鄉村醫生的待遇、激勵、約束等,國家沒有政策,地方沒有規定,以致成為衛生政策的盲區。隨著國家“三農”政策的落實,農民經濟條件好轉,村級衛生機構建設和鄉村醫生的水平將無法適應農民日益提高的醫療保健需求。國家應制訂相關政策,對村級衛生機構建設和鄉村醫生培訓給予適當的投入,不斷提高農村衛生工作水平。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2

  張巧興

  【摘 要】: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農村的醫療現狀,提高農民的健康水平,這是我國經濟建設過程中必須面,臨的重要環節,但是,在堅定不移地實施廣覆蓋、低水平的醫保政策的過程中,看病難看病貴的情況并沒有隨之而消去,而醫保制度的缺陷以及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日益暴露。通過抽樣調查的方法對浙江臺州地區的問卷調查,探討了農村醫療保險存在的問題與解決途徑。

  【關 鍵 詞】:農村;醫保

  【 正 文 】 農村醫療保險

  研究背景:近年來,醫療保險覆蓋面在逐步擴大,很多農民們也都加入到了參與醫療保險的隊伍中。投保無疑能給農民們帶來巨大影響,在面臨高額醫藥負擔時,是真正能夠給農民們帶來實質性幫助的措施之一。我國的醫療保險大體上有合作醫療、醫療保險、統籌解決住院費及預防保健合同等多種形式,其中合作醫療是最普遍的形式。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支持、農民群眾與農村經濟組織共同籌資、在醫療上實行互助互濟的一種有醫療保險性質的`農村健康保障制度。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農村的醫療現狀,提高農民的健康水平。

  一、“三農”問題所實施的一項“實際、實效、實用”的重要決策。它解決了農村居民長期沒有醫療保障的重大問題。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從本質上說,對解決一直困擾著農村居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有著很重要的意義,它的實施讓農村居民在醫療問題上有了保障。在面對昂貴的醫療費用時,不必在有自己一人承擔,有“新農合”為農村居民承擔一部分的醫療費用。它從實質上減輕了農村居民的醫療負擔,它從實質上為農村居民提供了一定的醫療保障。

  雖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在解決農村居民解決醫療保障方面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它現在卻處于起步階段,它還需要完善。我們相信不久,它將在解決農村居民醫療保障問題上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二、農民對“新農合”的看法:

  在我們小分隊下鄉進行調查的時候,也想被調查的農村居民進行了詢問,我們對他們問到了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看法時,幾乎百分之九十五的農村居民表示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贊揚,他們說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國家對他們的關心,是國家為解決農村居民的醫療保障問題所作出的一項有效的政策。雖然它的確從根本上對我們農村居民在解決“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上給于我們了一定的幫助,它能為我們在醫療一些花費不是太多的疾病上提夠相當一部分的補助,但當我們在遇到重大疾病時,它卻不能發揮較大的作用。在此,我們希望國家能不斷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希望能在不久的將來我們農村居民也能有較好的醫療保障,能解決一直困擾著我們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讓我們正真的看得起病,讓我們的生活更美好。

  三、調查問卷數據分析:

  在7月11日,我們小分隊開始了我們的下鄉調查工作,經過幾天的調查,我們共對兩百名農村居民進行了問卷調查,接受我們調查的居民有一百六十二名,其比例為百分之八十一。通過問卷,我們深入農戶,我們通過問卷了解他們參與農村醫保的實際情況在問卷調查的同時,為農民解決他們不明白的相關問題。針對每一個問題分析如下:

  問題一:你是否了解保險,了解它的作用嗎?

  針對這道問題,其回答較了解的有四十名,約占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回答一般了解的有四十二名,越占總數的百分之二十六,而回答不了解的占總人數的百分之四十九之多。

  問題二:你家去年在醫療上的開銷是多少?

  在這道問題上,大多數人的答案是在500以下,但也有些個別的開銷較大,如幾千元到上萬元。

  問題三:你家是否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若沒有其原因是什么?

  在我們調查的一百六十二名居民中幾乎所有的人都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如:1.加強宣傳. 2.召開農民會議.3.實施農民集體培訓等.

  我們相信,只要做到以上幾個方面,我們的調查就不會再暴露出那么多讓人感慨又讓人心酸的問題.農村醫保也才能讓所有參與者滿意!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3

  一、案件的由來和調查經過:

  20xx年8月14日上午9時,我局執法人員羅禮全、張援軍、王家春、雷汝新對地處宜賓市江北振興建材城20幢1樓34—35號的經營場所依法進行檢查(出示行證執法證件),現場發現該營業場所門面的店招為“米蘭整體櫥柜”,檢查時正在營業,現場據劉紅霞講:“是他(劉紅霞)和李鋼、邵海、何思善四人平均出資20000元于20xx年6月16日開始經營米蘭整體櫥柜的”。檢查時劉紅霞無法提供該營業場所的營業執照,依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二條的規定,的`上述行為涉嫌無照從事整體櫥柜的經營行為,隨即填寫立案審批表附上現場筆錄報立案中心局領導批準立案,20xx年8月14日批準立案,并指定由王家春、張援軍負責全面調查。

  二、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當事人:

  李鋼,男性、現年32歲、漢族、家住宜賓市翠屏區金江村29棟9號,身份證號:512501197509132733,電話:2030900。何思善,男性、現年31歲、漢族、家住廣東省大埔縣湖莒村村下田心小,身份證號:441422197605110013,電話:13808296661,

  邵海,男性、現年37歲、漢族、家住湖北省荊州區迎賓街3號,身份證號:422421197011xx0019,電話:13659032118,

  劉紅霞,女性、現年36歲、身份證號512501197110102743、家住宜賓市翠屏區金苑30幢45號,職業:個體工商戶,成立日期:20xx年3月18日,營業執照注冊號:5115023028539。字號名稱:宜賓市翠屏區禾田櫥柜經營部,經營形式:個人經營,經營場所:舊州江北建材城17幢9號,經營范圍:櫥柜零售。

  三、違法事實

  經查明:當事人劉紅霞(負責聯系廠家和進貨的業務)、李鋼(負責銷售和售后服務工作)、何思善(負責設計和售后服務工作)、邵海(負責策劃和銷售工作)四人,未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注冊,人均出資貳萬元(合計:八萬元)向宜賓市翠屏區致和街魏常金(電話:13909098960)以3256元/月的租金租得門面兩間,面積140平方米,于20xx年6月16日起至20xx年8月14日止擅自在宜賓市江北振興建材城20幢1樓34—35號從事米蘭櫥柜的經營活動。經營期間已訂購出去12套,共計向訂貨的客戶收取訂金8010元,于20xx年8月14日被我局執法人員查獲。

  四、處罰依據及處罰建議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十一條第二款“合伙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合伙企業成立日期。合伙企業領取營業執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業名義從事合伙業務”的規定,屬于無照從事合伙經營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未領取營業執照,而以合伙企業或者合伙企業分支機構名義從事合伙業務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停止,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合伙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法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合伙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的規定,建議對當事人作如下處罰;

  1、責令其立即停止無照從事合伙經營行為

  2、罰款5000(五千元)。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4

  從上世紀60年代至今,我國農村的合作醫療走過了一條艱難的歷程。除了少部分經濟發達的富裕農村外,大多數農村地區合作醫療開展的實際效果并不理想,因病致死,因病返貧的問題仍然難以解決。目前,合作醫療在很多地方陷入低谷,難以重建。由于醫藥費用的不斷上漲,致使廣大農民不堪重負,“看不上病、看不起病、因病致貧”等現象日益嚴重。20xx年,我國政府曾力圖恢復農村合作醫療醫療制度;因各級政府重視不夠、投入不多、決心不大,加之又受到其它方面的干擾,其合作很不理想;“把醫療衛生工作重點放到農村”依然是一句不能落到實處的空話。在20xx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這一主題,而新農村建設最重要的一個方面,是農村的建設,“疾病”是中國居民致貧或返貧的主要原因。因此解決農村醫療問題是解決農民貧困問題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措施,關于這幾年的農村醫療改革措施和取得的成果,我采訪了家鄉的醫療合作社的醫生以及家鄉的村民們。具體情況如下:

  一、調查目的:

  調查xx農村醫療現狀、政府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就。

  二、調查對象:

  xx省界首市段寨村的醫療合作社醫生們和村民們。

  三、調查方式:

  本次調查為訪談式,通過與醫生們和村民們訪談了解近年來農村醫療現狀、政府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就。

  四、調查內容:

  近年來xx農村醫療改革的現狀、政府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就。

  五、調查結果:

  (一)農村醫療方面存在的問題

  1.農村原有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在短期內難以恢復重建

  1976年以來,隨著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基層合作醫療制度逐漸流于形式或自行解體。首先,資金來源有限,但支出具有明顯的失控現象。其次,干部和村民享受醫療保健服務不平等,是合作醫療難以恢復的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是收入機制的轉變,徹底打擊了合作醫療賴以存在的基金籌資基礎。

  2.城鄉之間醫療保健資源分配不均,衛生資源配置不合理

  醫術較高的醫務人員多聚集在大醫院,農村大多數人經常利用的衛生資源是村衛生室或個體鄉村醫生,然而村里的衛生人員多半沒有參加過正規的培訓,并且有相當一部分村衛生室沒有必要的消毒設備。

  3.農村合作醫療政策不穩定

  經濟體制改革以后,國家對合作醫療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態度,合作醫療從國家政策變成了地方政策,這就使得發展農村合作醫療失去了國家政策的“強制性”威力,主動性大大下降,沒有足夠的動力推動合作醫療政策的實施。再者,20世紀90年代以后,國家為減輕農民負擔,取消了強制性“合作醫療”項目,這一政策與國家扶持發展農村合作醫療的政策相沖突,因而加大了發展農村合作醫療的難度。

  (二)近年來政府采取的措施

  1、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把新農合作為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標。按照國務院提出的全國新農合制度建設和發展目標,省政府制定了我省新農合制度發展規劃,為了進一步加快全省新農合制度的發展進度,促進南北方的均衡發展,省政府把新農合工作列入了12項民生工程,省政府辦公廳出臺了《全面建立新農合制度的實施辦法》,調整了省、市、縣(區)三級財政的負擔比例。省級財政對61個縣(縣級市)和15個縣改區的財政配套,按照15:5的比例,由省、縣兩級財政分擔;其余農業人口較少的區,由市、區兩級財政共同負擔。

  這一舉措,顯然增加了省級財政負擔的比重,但大大減輕了北方人口大市大縣、經濟困難地區的財政配套壓力,有力推動了淮河流域和淮北地區新農合制度的發展進程。

  2、為了加強新農合工作的領導和協調,省政府成立了新農合工作領導小組,分管省長任組長,衛生、財政、發改、民政、農業、藥監等個14個部門作為成員單位。從試點到現在,衛生部門牽頭,各部門密切配合,尤其是財政部門鼎力支持。衛生部門抓政策指導、方案設計和醫療服務監管;財政部門抓資金的籌集、管理與使用。讓農民自愿參加合作醫療保險,不強迫。在征得農民同意的前提下,從涉農補助資金中代繳,對基層干部和農民都方便、省時、省力。

  3、嚴格資金管理。按照財政部、衛生部對新農合基金管理的要求,各新農合縣(市、區)財政部門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了新農合基金專戶或財政專戶,新農合基金實行專戶存儲,專戶管理,專款專用;規范資金使用。我省多數縣(市、區)采取定點醫療機構墊付參合農民住院醫藥費用的報銷方式。參合農民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定點醫療機構在參合農民出院時審核住院醫藥費用,當時兌付參合農民補償費用。定點醫療機構定期到縣(市、區)級新農合經辦機構辦理結算,經辦機構審核定點醫療機構申請費用,匯總后提交由縣(市、區)級衛生部門審查,再提交縣(市、區)級財政部門審核,財政部門開具支付憑證交代理銀行,代理銀行負責辦理資金結算業務,將資金撥付到定點醫療機構的銀行賬戶。在新農合基金運行中,銀行管錢不管賬,經辦機構管帳不管錢,錢賬分離,收支分離,管辦分開,新農合基金封閉運行。

  (三)取得的成就

  1、制度覆蓋面迅速擴大。總體上,制度的覆蓋面和人口覆蓋率都達到了80%以上,基本實現了國家提出的新農合制度建設目標。

  2、數以千萬的農民切實受益。新農合的保障能力在不斷提高,住院醫藥費用報銷比例也逐漸增大。初步緩解了部分農民因病致貧、返貧的問題。

  3、自愿參合率逐年上升,制度的群眾基礎越來越牢固。越來越多的農民從新農合制度中確實得到了好處,他們對新農合制度越來越信任和擁護。

  4、制度的基本框架和運行機制初步建立,為今后的長期可持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通過試點,逐步建立起各級政府領導、衛生部門負責、相關部門配合,經辦機構運作,醫療機構服務,農民群眾參與的管理運行機制;形成了農民自愿個人繳費、財政補助的籌資機制;建立了財政、銀行和經辦機構密切合作的資金封閉運行機制;建立了醫療機構墊付、定期審核結算的報銷機制以及配套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

  5、促進了農村醫療服務體系的發展和醫療機構的規范化管理。新農合制度一方面為廣大農民減輕了疾病經濟負擔,同時,也為農村醫療機構的生存和發展提供了一個巨大的`、穩定的市場機會。參合農民因為新農合制度而獲得了基本的醫療保障,醫療機構通過為參合農民提供醫療服務也獲得了相應的收入,得到了鞏固與發展。為了適應新農合制度的要求,農村醫療機構尤其鄉鎮衛生院規范了病案書寫、財務管理、門急診和住院管理,向“質量效益型”發展之路邁進。

  六、調查體會與建議

  通過這次的訪問 ,我學會更好的與人交流,了解到了我省醫療的現狀,政府的舉措以及取得的成就。政府響應國家政策,高度重視農村醫療保險情況,大力實施惠農措施,確實取得了很好的成就 。但是,關于醫藥的使用和管理還有一定的問題,政府應該加強農村衛生服務質量的評估、管理與監督,重點對鄉、村衛生機構醫療操作規程、合理用藥和一次性醫療用品、醫療器械消毒進行監督檢查,規范農村衛生服務行為。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農村醫藥衛生服務價格及收費行為的監督管理。要充實力量,加大對鄉、村巡回衛生監督的力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食品安全和健康相關產品的衛生監督工作,嚴禁危害農民身體

  健康的生產經營活動。藥品監管部門要定期組織對縣及縣級以下的藥品批發企業、零售企業、農村衛生機構的藥品采購渠道和藥品質量的檢查,開展對制售假劣藥品、過期失效藥品、獸藥人用等違法行為的專項治理,嚴肅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藥品行為,取締各種非法藥品集貿市場,大力整頓和規范中藥材專業市場。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5

  我國是一個具有近9億農民的發展中大國,建設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既不能走發達國家的老路,也不可能照搬目前城市依賴國家和社會救濟的傳統保障模式,應立足于農村,鼓勵農民從自助走向互助,以合作的力量為主,配之于國家和社會的一定扶助。這是一種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村居民自愿參加,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互助型醫療保障制度。

  中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一種適合我國國情和經濟發展狀況的理性制度安排和政策體系是在我國政府不斷努力解決“三農”問題、構建和諧社會的背景下出臺的一項重大惠農政策旨在解決農村人口醫療保障問題而設計的新型制度自20xx年試點以來成效顯著得到農民的普遍擁護。

  一、農村合作醫療的具體現狀

  1、農村衛生機構財政資金不足

  目前我國衛生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例是1.6%―1.7%。在這部分財政支出中大約70%用于城市30%用于農村然而我國有近70%的人口在農村一半農民因經濟原因看不起病。據統計20xx年政府在衛生事業上投入587.2億元其中只有92.5億元投向農村僅占政府投入的16%。我國農村人口平均占有的衛生資源大大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即70%的農村人口只占用了20%的醫療資源和設施。這樣造成了城市醫療設施、醫療技術人員的大量閑置和浪費而農村很多鄉鎮衛生院基礎醫療設施很差缺少高水平的醫務人員無法滿足廣大農民的醫療要求從而形成了城鄉衛生資源配置的不平衡

  2、政府對農村公共衛生投入嚴重不足

  目前中國城鄉所呈現的二元社會結構一時還難以改變這不僅導致城鄉居民在人均收入上的差距日益拉大而且也導致了城鄉居民在公共衛生服務方面得到的服務差距過于懸殊“70的農村人口只得到不足20的衛生費用”。根據世界衛生組織20xx年公布的數據來看20xx年政府公共衛生投入占GDP的比例中中國為5.6在190個成員國中排名97位。

  3、小病報銷問題突出,影響農民參合積極性

  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本來的初衷是解決大病致貧問題,在實施過程中,對小病也給予報銷則是為了加大參合農民受益面,提高農民參合積極性。但是,由于報銷人員(農民)和審核員(定點醫療機構合作醫療辦公室工作人員)的信息不對稱,再加上職能部門工作人員長期養成的官僚作風,辦事人員常常會借各種理由刁難報銷農民。在調查中我們發現,農民看小病的費用報銷手續繁瑣、復雜。哪些可以報銷,哪些不可以報銷,很多農民并不十分清楚,使得農民抱怨很多。

  在調查中,參加合作醫療并且又過看小病可以報銷的農民中,有接近80%的人選擇不去報銷。問起原因,無一例外都是因為手續繁瑣、路程太遠不方便。在某些地方,要想報上自己的醫藥費,還要托關系、走后門才可以。有農民給我們算過這么一筆帳,要報80元的醫藥費,來回途中的車費錢就得50多元,這還沒算上要搭上一天的時間和其他額外費用。如此一來,承諾報銷小病的辦法不但沒能提高農民參保的積極性,反而使很多農民有種上當受騙的感覺。如果這種現象不能得到及時的解決,農民對合作醫療的信任度將會降低,長此以往,新型合作醫療的發展前景令人堪憂。

  二、影響合作醫療的具體原因

  (一)政府對農村公共衛生投入嚴重不足

  目前,中國城鄉所呈現的二元社會結構一時還難以改變,這不僅導致城鄉居民在人均收入上的差距日益拉大,而且也導致了城鄉居民在公共衛生服務方面得到的服務差距過于懸殊,“70%的農村人口,只得到不足20%的衛生費用”。根據世界衛生組織20xx年公布的數據來看,20xx年政府公共衛生投入占GDP的比例中,中國為5.6%,在190個成員國中排名97位。按高強部長“農村衛生投

  入只占到全部衛生投入的20%”的說法,政府對農村的衛生投入實在令人擔憂:衛生資源80%集中在城市,其中2/3的資源集中在大醫院,必然導致農村基層衛生服務和資源嚴重不足。20xx年千人擁有醫生數,城市為2.13,農村為0.96。千人擁有床位數城市為3.55,農村為0.78。也就是說,城鎮居民在醫療衛生上擁有的社會資源、享有的社會福利、支付的衛生服務能力等方面存在著明顯差異。

  (二)籌資機制尚未完全建立

  目前施行的新型合作醫療堅持以農民自愿參加為中心,體現了“以人為本”的執政思想。但是國家對新型合作醫療沒有建立有效的籌資機制,使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缺乏穩定的資金來源,在堅持農民自愿參加的前提下,各級政府為完成上級下達的任務,又往往給下級政府下達完成比例的各種硬性指標,如江蘇規定參合率要達到80%以上。這種自相矛盾的做法常常使基層干部無所適從:既要完成指標,又沒有強制執行的手段。所以在實際操作中,基層干部一般采取只好逐門逐戶邊做工作邊收取的方法,但由于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認識程度不同,導致籌資時間長、成本高、效率低,影響了基層干部的籌資時積極性,有的干部存在畏難情緒。還有一些鄉村干部為了完成任務,工作方法簡單粗暴,挫傷農民參合的積極性。有些地方采取集體墊支、包干方式籌集資金,籌資效率是提高了,但又不利于培養農民主動參合的意識。

  (三)農民的認知度有待提高

  農民是合作醫療制度的直接受益者,是合作醫療制度的主體之一,如果缺失農民的參與,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礎。在“自愿”參加的原則下,農民對合作醫療的認知程度將直接影響其參加合作醫療的態度。農民的認知程度取決于兩個因素:一是政府對合作醫療的宣傳程度,二是農民自身的接受能力。在調查中,我們發現合作醫療主管部門的宣傳教育工作主要是印發一些小冊子,張貼一些標語等等,其手段和力度都值得商榷。而農民的接受能力則取決于個人收入水平和文化水平,收入、文化水平較高的農民,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更強。

  但現實中,一般是年輕些的農民文化水平較高,但這部分農民平時多在城市打工,家里多為文化程度較低的老年人,且在家庭經濟結構中處于從屬地位,即使能夠認識到合作醫療的益處,也多因“不當家”而影響資金的及時籌集。此外,受傳統思想的影響,多數農民重眼前、輕長遠,重事實、輕教育,認為自己目前身強體壯,不需要現在就花“冤枉”錢,更何況現在的`報銷比例也沒有達到農民的預期值。因此,如何讓農民在較短的時間內,提高農民對新型合作醫療的認知度,是關系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成敗的關鍵。

  (四)相關的法律保障缺失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法律的頒布與執行為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推行奠定法制的基礎。但調查中我們發現,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基本上是在各級政府以及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制定的規章制度約束下進行的,地方只是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和《省政府關于在全省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意見》為基準,并沒有正式的合作醫療法規作規范。部門規章條例雖然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約束作用,但對農村合作醫療的約束仍是有限的。這樣,難免會造成制度在長期運行中缺乏法律依據,以及出現權力部門破壞規章制度的行為,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事業的持久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首先,由于醫療衛生改革領域的復雜性,并且涉及農民的切身利益,需要通過立法來確保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和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的改革與建設。其次,國家對公共醫療衛生體系的財政投入,對農村地區醫療衛生的轉移支付也應該在法律上給予明確規定,否則容易出現政府決策的隨意性和反復性。此外,在農村合作醫療衛生體系的運作和基金管理方面,也應制定公平、公正、公開的各項規章制度,設立非營利性的農村醫療保障管理部門,建立由農民、政府與經辦機構、專家共同參加的監督審查機構,以確保合作醫療制度的正常運行。否則,農民就會疑慮重重,以至于對國家的方針、政策、措施采取等待、觀望態度,甚至出現抵觸情緒。

  階段開始,抓實基礎工作,打牢群眾基礎,既要讓群眾充分了解合作醫療的先進性,又要認真聽取群眾的意見,把“人人為我,我為人人”、“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道理講透,變農民“要我保”的觀念為“我要保”。在工作中要講究實事求是,把報銷范圍和比例對農民講清,不能過分夸大合作醫療的作用,以免農民期望值過高,使結果適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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