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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農資金管理調研報告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報告的用途越來越大,其在寫作上具有一定的竅門。寫起報告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支農資金管理調研報告,歡迎大家分享。
支農資金管理調研報告1
縣地處青海省東部,總人口44.3萬人,其中農業人口34.6萬人,耕地面積69.3萬畝,屬全國扶貧工作重點縣和青海省糧食生產大縣之一。由于受自然地理條件的限制,縣域經濟欠發達,縣財力薄弱,是依靠上級轉移支付等收入低水平維持運轉的“吃飯性”財政,對農業的投入主要依賴中央和上級財政的支持。據統計,中央和省級財政累計對縣的支農投入資金達到24375萬元,其中:投入2191萬元,投入4615萬元,投入5153萬元,投入5900萬元,投入6516萬元,國家支持農業生產發展的投入呈逐年增加態勢。這些資金的投入,有力的解決了地方支農資金投入不足、供需矛盾突出的問題,在支持農村經濟發展、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新農村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在財政支農資金管理、使用上尚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面對來之不易的支農資金,縣級財政如何對其進行有效管理,提高支農資金使用效益,已成為一個亟需認真研究并妥善解決的課題。
一、縣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基本現狀
從200年以來,縣財政支農資金管理逐步走向規范化管理軌道,支農資金管理工作從五個方面取得了突破。一是支農資金實行歸口管理。改變以往財政局內部各科室“混管”和部門“爭管”的局面,劃清職能、明確責任,為管好用好支農資金從源頭上理順了關系。二是支農資金及時安排、調度到位。設立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專戶,對上級下達的各項支農資金及時撥付到位,堅持資金跟著項目走、跟著項目進度走,保證了項目實施進度所需資金。三是“資金進專柜,鑰匙分開管”。對涉農部門要求在主管局開設支農專戶,將所有支農資金及時撥入專戶中,在強調專人、專賬核算的基礎上,銀行預留的印鑒由財政和各主管單位進行分管,明確雙方職責,保證了支農資金的?顚S。四是實行縣級報賬制度,財政部門審核原始單據后加蓋審核專用章、主管部門加強財務核算,雙方聯袂管理杜絕不合理支出,對資金管理進一步規范。五是聯合部門對資金實行“全程”管理。由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聯合進行監督管理,并由事后監督改變為事前、事中、事后相結合的全過程監督管理,提高了支農資金的使用效益。
二、當前縣級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存在的問題
縣支農資金管理工作雖然初步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受多種因素影響,當前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歸納起來,集中體現為以下幾點:
(一)管理辦法滯后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以及農村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原有的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某些制度已經不適應新形勢的要求。財政支農資金的扶持外延有了很大變化,由過去主要扶持農村、牧區的集體所有制和公有制經濟改變為扶持國有、集體、個體、民營和股份制等多種所有制經濟形式;財政支農資金扶持的內涵也有了很大的變化,由過去單純支持良種補貼、農技推廣、病蟲害防治、設施農業建設等農業生產發展改變為農業生產發展、新農村建設、農產品產業化發展、專業合作組織、扶貧貸款財政貼息等多方面的支持;對支持的方式也有了很大的變化,由過去單一的補助方式改變為補助、貼息、獎勵等多種形式。在這種形勢下,財政支農資金的管理辦法也應及時隨之改變。
(二)傳統的會計科目已不適應現代管理要求當前使用的支農資金管理辦法中對支農資金的支出僅用“在建工程”和“其他支出”兩個會計科目來核算,但對目前支農資金眾多的支持內容用這兩個科目來核算所有支農項目的支出已不能滿足需要;對無法形成固定資產的支農項目如何進行核算,從項目資金投入——使用——退出、形成結果,都沒有明確規定;對類同基本建設項目的農業、水利、林業、扶貧等固定資產投資建設的支農項目,因核算體系的不一,所形成的投資效益、核算結果也不一。在基本建設項目中有地勘、設計、監理、管理費等合理的項目支出費用,由于支農項目大多數屬于補助性質,因而在項目中沒有核定此類支出,特別是沒有項目管理費,這就造成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面對必須發生的費用而無法處理的尷尬局面。由于這些現象的發生,在實際工作中因各級管理者的認識、理解不同,所造成的結果也各不相同,給基層管理者帶來了不少困難。
。ㄈ╉椖抗芾聿灰幏吨мr項目具有項目多、資金規模小的特點。在信息時代,目前使用的手工記賬已彰顯落后,很難達到及時、準確的要求。長期以來,對支農資金管理側重于資金使用是否按時到位,是否專人、專戶、專賬核算、是否按項目批復專款專用,而對項目實施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基礎性資料搜集、整理做得較少,使項目檔案的搜集、整理不到位,特別是規模小、資金少的支農項目往往僅有下達的資金通知、項目實施方案,而對申報資料、財務檔案和相關的項目檔案整理不夠,不利于項目驗收和支農績效考評。
。ㄋ模┲薪榻Y構參與不夠中介機構參與項目審計、檢查,既可體現客觀公正性,又能將行政管理人員從繁瑣的檢查事務中解脫出來。但實際工作中,一般采取行政手段代替中介機構進行檢查驗收,這種做法,雖然節省了費用,但其客觀、公正性難以體現,不利于發現、解決問題,有效地規避財政風險。據統計,從-,縣的各類支農項目除極少數項目由上級財政部門指派中介機構進行檢查、評審外,絕大多數項目均沒有社會中介機構參與。
。ㄎ澹┴斦мr資金缺乏論證和監督由于縣級財力對支農資金的投入十分有限,發展靠支持、發展靠項目、“爭資金、跑項目”的現象比較普遍,加之目前一些項目審批制度化、公開化、科學化不夠,資金支持范圍還不是很清楚,一些支農支出沒有一套規范完善的執行標準,加之支農項目的特殊性,在實施過程中支農項目大多不履行招投標手續,自行聯系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現象比較突出;項目的設計是否合理和可行、造價是否真實準確、施工單位是否有資質等關系項目實施成功與否的許多關鍵環節沒有專門機構來論證、審定,缺乏監督,導致部分項目實施效果不理想。同時存在支農資金在使用時有較大的隨意性,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困難時未經上級部門同意隨意變更建設內容、變更建設地點、改變資金投向,影響了支農資金的使用效益。
。┮笈涮走^多中央和省下達的許多支農投資項目,一般都規定省、市、縣要按一定的比例進行資金配套。這種做法對調動地方各級政府投資農業的積極性、多方籌資增加農業投入有促進作用,但是,對于財政困難的縣來說,無法承受太多的資金配套要求。結果是項目開工后,上級的專項資金拿來用,本級的配套拿不出,造成項目“先天”的資金缺口,出現“半拉子”工程,即浪費了國家有限的財力,又使項目未充分發揮作用。
三、加強縣級財政支農資金管理的對策和建議
(一)加強制度建設,從源頭上及時規范支農資金管理措施
1、改進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充實管理措施。改進、充實后的管理辦法緊跟新形勢的需要,管理辦法、措施在項目下達前或與項目下達同步進行,有利于支農資金的.各級管理和監督部門有統一的執行標準,有利于項目實施過程中不走彎路,有利于有限的支農資金發揮項目預期的效益。下達給縣“中央財政支持測土配方施肥”項目補助費100萬元,項目建設期1年,因以往年度沒有此類項目的管理辦法,所以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參照了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在項目實施接近尾聲時接到了《測土配方試點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經過對照檢查發現有部分支出需要調整,但有部分支出已經形成無法更改的狀況,按照此項資金的管理辦法形成了違規,給國家和單位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失。下達給縣“-扶貧貸款財政貼息”資金100萬元,其中和各50萬元,下達了此項資金50萬元,這些資金下達后由于沒有相應的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實施方案,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無法具體落實財政貼息的額度、利率、期限、支持的產業方向、報賬的憑據等內容,加之唯恐將專項資金使用不當造成不必要損失等因素影響,致使資金下達后一直停留在項目實施單位,沒有發揮出支農資金應有的效益。對此,審計、各檢查部門也束手無策,在下達此項資金時出臺了相應的實施方案。因此,加強制度建設,及時制定出各項支農資金的管理辦法,對規范使用支農資金、發揮支農資金效益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2、改進各項基礎管理措施,規范項目管理,著力提高支農工作水平。首先,改革會計核算方法,對支農項目資金的撥入、支出嚴格執行相關會計核算制度,規范一級會計科目,細化二級明細科目,會計核算全面實行電算化,徹底脫離手工記賬,達到及時、準確的效果;其次,制定措施,及時搞好支農項目檔案搜集、整理工作,從項目申報、批復、實施方案到項目招投標手續、施工合同、監理日志及驗收報告和驗收結論等一系列基礎資料均要定期整理,及時裝訂成冊,按年度和項目檔案管理的規定進行保管,有利于項目驗收和支農績效考評。
(二)有效化解財政風險,規范項目申報和中介機構參與制度
有效化解財政風險,首先要從源頭上抓起,實行項目申報公示,嚴格執行項目申報指南,建議對5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縣分管領導把關,項目主管部門組織縣內專家進行論證;對50萬元以上的項目縣分管領導簽署意見、由省市行業主管部門把關,邀請省市財政、發改、環保等部門及行業專家進行論證,確保項目的可行性,有效規避重復投資和不必要的投資,合理使用有限的財政支農資金。其次,項目實行“六制”,加強項目的監督管理,進一步化解財政風險。建議全面實施項目公示制、法人制、招投標制、合同制、監理制、報賬制。向社會公示項目建設內容、投資總額、項目法人和實施單位;避免財政部門和項目實施部門之間可能存在的矛盾,按程序規范實施項目,約束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隨意性;明確具體的招投標辦理手續,在確保同等資質條件下,提倡低價中標,盡可能地推行優質價廉工程,充分發揮支農資金使用效益;按照《合同法》簽訂項目實施合同、明確項目的責任主體;引進社會中介機構參與項目監理,提高項目實施質量;嚴格按程序實行財政審核、主管部門核算的報賬制,財政部門要以身作則,主動負責監管,履行應盡的職責,提供優質服務,保證資金順暢和核算監督得力,尤其要跟蹤資金運行到底,直到所實施的項目順利完工、交付使用,整個項目資金終審無誤為止。第三,建議對重點工程和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的支農項目,逐步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對項目進行審核、評估機制,以此確定客觀、公正、合理的投資,減少不必要的項目支出,增加合理的費用,提高項目實施的科學性,提高支農資金的使用效益,對因此發生的費用可列入項目預算,計入投資總額中。
(三)整合資金,解決配套難的問題,提高財政資金“集合效應”
首先建議上級有關部門在充分考慮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實際困難,在下達支農項目時適度安排部分管理費用等合理的支出,因地制宜的確定地方財政和農民自籌比例,對地方配套難以落實的地區實行項目、資金傾斜,提高上級財政投入比例,確保下達的支農資金發揮效益,切實解決目前在資金管理中存在的重爭輕管,地方配套難的問題。其次,加強整合財政支農資金,對屬于同一事項、相同建設內容、不同資金來源的項目,按照統一規劃,在不改變資金管理渠道和使用方向的前提下,作必要的整合,切實解決分散實施后效益不佳的問題和地方財力困難、解決配套資金難的問題,集中財力辦大事,提高財政支農資金的“集合效應”。第三,在申報項目前加強調查研究,對確實存在配套無法落實的項目,一方面積極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地方存在的困難,爭取得到上級部門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通過切實可行的規劃對項目分期實施,或通過資金整合等方式,解決配套資金難以落實的問題;在落實配套資金上絕不搞虛假承諾,變相套取國家支農專項。
(四)實行績效考評,建立激勵約束機制
制定措施,統一標準,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和責任連帶機制,廣泛推行績效考評機制,實行獎罰兌現的激勵約束制度,為支農資金管理實行保駕護航。建議上級部門統一出臺《財政支農資金績效考核管理辦法》,由省級以上權威機構和專家對不同類別的支農項目制定出系列標準指數,便于客觀、公正的考核。通過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對所有支農資金扶持的項目進行績效考核,實行檢測評分。由項目主管單位和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聯合成立項目績效考評小組,在項目完成后,及時組織有關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進行績效評價,并建立檔案,對實現預期目標的,優先考慮給予政策、資金、項目扶持;對未能實現預期目標的,調減直至取消扶持政策,情況嚴重的,要追究責任人的相關責任,最大限度的保證支農項目都見效、少浪費,從而提高資金的效益
支農資金管理調研報告2
加強財政支農兩基工作,完善支農資金管理是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解決“三農”問題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增強農村自我發展能力,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提高農民素質,幫助農民脫貧致富發揮著重要作用。為進一步加強財政支農兩基工作,完善支農資金管理,改變農村面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我們對財政支農兩基工作,支農資金管理情況進行了調研,具體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財政支農兩基工作、支農資金管理情況與取得的成績
注重建設,不斷夯實財政管理基礎 我市財政部門以加強“兩基”建設為抓手,深入推進財政精細化管理,強基礎、促發展、惠民生,為服務農村經濟建設做出了積極貢獻。著力構建鄉鎮財政新體系。以加強鄉鎮財政建設為突破口,注重發揮鄉鎮財政就地服務和就近監管的優勢,著力實現鄉鎮財政從“收錢”到“發錢”、從“管錢”到“管事”的歷史性轉變。理順鄉鎮財政管理體制,實行市級財政對鄉鎮財政機構垂直管理,穩定鄉鎮財政機構和人員,加強鄉鎮財政統一管理和業務指導。
加強管理,構建“四位一體”支農資金管理體系
我市財政部門按照預算編制、預算執行、績效管理、財政監督“四位一體”的精細化管理工作思路,積極構建“四位一體”支農資金管理體系。把預算編制作為支農資金精細化管理的基礎工程,著力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和準確性;把預算執行作為支農資金精細化管理的關鍵環節,著力提高預算執行的均衡性和時效性;把績效管理作為支農資金精細化管理的根本目的,著力提高財政績效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把財政監督作為支農資金精細化管理的有力保障,著力提高財政監督的規范性和嚴肅性。通過構建“四位一體”支農資金管理體系,加強了支農資金管理,取得較好成績,獲得社會良好反映。
細化鄉鎮財政職責范圍,規范業務管理和操作流程
我市財政部門創建規范化鄉鎮財政所,全面規范鄉鎮財政組織機構、隊伍建設、業務工作、基礎設施和內部管理,逐步建立以服務農村、服務農民為核心的鄉鎮財政服務工作機制,促進惠農惠民政策落實,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好評和農民群眾的認可。 注重實效,提升管理水平
我市財政部門加強信息化建設,有力推動了財政管理從市級到鄉鎮的業務運轉流程化、資金監督網絡化、業務處理自動化和決策支持科學化,使全市財政工作整體邁入自動化更強、集成化更高、協作化更優的管理軌道,明顯提升財政精細化管理水平。
二、財政支農兩基工作、支農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與產生的原因 惠農補貼項目過細
由于惠農政策涉及農、林、牧、漁、副等產業,覆蓋財政、民政、社保等諸多領域,惠農補貼項目過細,造成主管部門多,投資渠道廣,審計機關難以弄清項目資金的來源,查清資金的數額大小,掌握資金的'使用情況,不便于對資金實行動態跟蹤管理,容易產生資金支配的隨意性,沒有完全按規劃要求實施,項目資金使用分散
我市農業農村投入渠道較多,涉及發改、財政、國土、扶貧、農業、林業、水利、漁業、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社會保障等部門,支農資金來源分散,不同渠道的資金在使用方向、實施范圍、建設內容、項目安排等方面有相當程度的重復和交叉。 制度執行不夠嚴格
我市各部門預算編制還不夠規范、國庫集中支付不夠到位、資金審批程序不夠嚴格、國庫直接支付沒有全面推行。如部分預算單位由于事前立項不嚴格,論證不充分,項目申報計劃和實施方案缺乏可行性,導致在年度預算指標下后還存在項目之間進行調整的現象;鎮區申報的項目工程概算不準確,遠大于實際完成的工程量;鎮區水利工程計劃調整范圍大;實際執行中由于鎮區工程進度不一,計劃調整范圍較大。 制度設計有待完善
一是分配的隨意性較大,部分補貼性質的農口專項資金沒有制定補貼標準,資金分配時缺乏比較規范的標準和依據,分配的隨意性較大。二是專項資金用途過于專一。各項資金制度都規定專門的用途,實行?顚S,鎮區財政難以統籌安排使用。三是項目資金配套難。
資金無償投入多
我市近年來對農村相繼投入低保資金、民政救助資金和開發扶貧資金等,但一些部門領導將各類資金混為一類,對資金投入批示干預過多,沒有嚴格按預算投入使用。支農資金投入拘泥于就扶貧而抓扶貧,對支農資金缺乏深層次開發利用,沒有從開發農民思想,拓寬農村發展思路,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上作文章,無償投入使用的多,支農資金使用效益不夠高。 監管仍有薄弱環節
一是在資金管理使用上,容易出現管理不細致、不及時、不到位,導致資金被擠占和挪用。二是聯合申報項目制度執行不嚴。三是在項目審核與資料審核上,由于管理者責任心不強,出現虛所工程量或工程項目套取財政補助資金現象。 隊伍建設有待加強
一是隨著財政支農惠農資金量的增加、管理要求的提升,無論是國庫集中支付管理,支農項目庫管理、還是財政支農數據統計分析和惠農補貼發放數據的錄入、資金跟蹤問效,都需要大量的人力,而單靠市財政局農業科負責資金管理的三四個人,只能疲于應付,難以完成。二是鎮區財政所基礎管理任務重。三是基層農財隊伍整體素質有待提高。 三、解決存在問題的對策與建議
科學設置惠農補貼項目,提高項目資金使用效果
針對我市惠農補貼項目過細、項目資金使用分散的情況,我市各部門要加強調研,通力合作,結合長期規劃和近期目標,全面整合惠農補貼項目,切實提高項目資金使用效果。當前可考慮對有開發價值的項目如農村的能源建設、生態建設、“六小工程”等優先發展,其他項目有序發展,切實增強支農資金的效果,形成支農資金向規模經營發展的長效機制。從廣泛性扶持向擇優性集中扶持方向發展,加快發展扶持“三高”農業,開發名、優、特、稀新型產業,使支農工作取得實效,促進全市農村經濟超常規、跨越式發展。
創新財政投入機制,提高支農資金預算比例
我國屬于發展中國家,又屬于農業大國,農業、農村、農民的“三農”問題必須長期關注,基礎不牢,地動山搖。我市要從戰略意義的高度上認識“三農”問題的重要性,加快農村的發展,以城帶鄉、以工哺農,積極調整財政支農政策,有效增加財政資金支持“三農”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要調整支出結構,轉變支出方式,拓寬支持范圍,提高支農資金的預算比例,特別是增加支農生產、發展科技、改善基礎設施、保護生態環境等方面的投入,調整土地出讓金用于土地治理的金額,促進“三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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