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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本科畢業論文開題報告
在當下社會,報告不再是罕見的東西,報告具有雙向溝通性的特點。你所見過的報告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法學本科畢業論文開題報告,歡迎大家分享。
法學本科畢業論文開題報告1
一、選題的目的和意義:
隨著當今社會民主政治建設的不斷加強,公眾參與行政立法已成為一種世界性潮流。近年來,我國行政立法中的公眾參與有了較大發展,聽證會、討論會、行政立法草案公共評論等形式的公眾參與成為行政立法和公共決策民主化的重要標志。然而,該制度實施以來,在實踐中暴露出諸多缺陷:公眾參與能力和技術不足,激勵機制缺失,行政機關組織公眾參與的約束機制有待規范,公眾參與信息反饋和保障機制亟需健全等。因此,行政立法的公眾參與機制完善成為法學領域的一個重要課題。通過對行政立法中的公眾參與制度相關內容的探討,深入分析該制度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應建議,希冀有助于進一步推動該制度的理論研究,為該制度的立法完善提供參考借鑒;公眾積極參與立法活動,能夠進一步增強行政立法的科學性、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質量,推動依法治國的進程,促進我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
二、本課題的研究現狀:
行政立法中的公眾參與,一直是近些年我國法學界研究的熱點,學者們主要圍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研究:
首先,公眾參與的概念方面,歸納起來有三種主要觀點:一是我國學者俞可平支持的廣義說,即公眾參與就是公民試圖影響公共政策和民主生活的一切活動;二是以蔡定劍為代表提出的互動說,即公眾參與是決策者與收到決策影響的利益相關人雙向溝通和協商對話的過程;三是狹義說,即公眾參與是指行政機關及其他組織在行使國家行政權,廣泛吸收私人參與行政決策、行政計劃、行政立法、行政決定、行政執行的過程,學者楊建順對此觀點予以支持。
其次,公眾參與行政立法的價值方面,學者們從不同角度進行了探討,主要集中在以下幾方面:(1)實現公民權利的意義,李海青等學者認為公眾參與行政過程是實現公民參政權、監督權、自由表達權等權利的基本途徑;(2)制約公共權力的作用,俞可平等學者認為廣泛的民主參與是防止政府腐(fu)敗、制約公共權力的有效手段;(3)提升決策科學性、合法性的意義,王錫鋅等學者認為公眾參與有利于廣泛調動多元化社會的智識與信息,克服政府和精英立法弊端,從而實現決策的科學性和包容性。
最后,行政立法公眾參與的.現狀及問題方面,學者們肯定中國公眾參與逐步走向有序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軌道,但也存在一些問題:(1)從參與素質看,蔡定劍在《走向憲政》一書中認為,公眾有較強的參與意識,但其本身參與技術和能力的有限性限制了其參與范圍;(2)從參與效果看,黃鳳蘭認為參與和決策脫節,缺少信息反饋,進而削弱公眾參與的動力;(3) 作為公眾參與新類型之一的網絡參與,學者林華認為關于這種參與法規規范體系不完善,政府應對網絡信息危機的能力不足,導致網絡政治空間可能會成為虛擬暴力和群體的事件的導火索。
三、主要內容和預期目標:
主要內容:
一、行政立法公眾參與的基本理論
(一)行政立法公眾參與的概念
(二)行政立法公眾參與的理論基礎
(三)行政立法公眾參與的重要價值
二、行政立法公眾參與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行政立法公眾參與的現狀
(二)行政立法公眾參與存在的問題
(三)行政立法公眾參與存在問題的原因
三、完善行政立法公眾參與的建議
(一)建立激勵機制,擴大公眾參與行政立法的范圍
(二)完善行政立法公眾參與的程序
(三)建立健全信息保障反饋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
預期目標:通過該課題的探討,加深公眾參與理論的研究,健全行政立法制度。
四、擬采用的研究方法和主要措施:
研究方法:比較分析法、實證分析法、價值分析法、邏輯分析法
主要措施:通過上網和進圖書館搜集與課題相關材料,查閱相關書籍、報刊,對搜集的資料進行分析、整理,在指導老師的耐心指導下,結合自己所學的法學知識,完成論文的寫作
五、主要參考文獻:
[1]蔡定劍.公眾參與:風險社會的制度建設[M].北京:法律出版社,20xx.
[2]王錫鋅.行政過程中公眾參與的制度實踐[M].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xx.
[3]楊建順.行政過程中的民主參與和利益表達[J].四川師范大學學報,20xx,(5).
[4]李海青.政治哲學視野中的公民參與[J].行政與法,20xx,(4).
[5]黃鳳蘭.公民行政參與的法律應對及完善[J].行政法學研究,20xx,(4).
[6]邵東華.論行政立法程序中公眾參與的問題與對策[J].河南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xx,(5).
[7]代水平.行政立法公眾參與機制的完善[J].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xx,(4).
[8]Gellhorn.Public Participation in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J].Yale Law Jounaral,20xx,(6).
法學本科畢業論文開題報告2
一、撰寫畢業論文的意義畢業論文寫作是高校教學的重要實踐環節。從一般意義來講畢業論文是檢驗學生的學習成果,培養學生初步的研究能力,促進學生學以致用,提高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從現代遠程開放教育來講,法學本科開放教育試點,其目的是探索多種方式培養法學專門人才的路子。實踐環節進行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對試點項目的評價和遠程開放教育的未來。
二、畢業論文寫作的基本要求
1、目的要求畢業論文是帶有學術研究性的理論分析文章。撰寫畢業論文可以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專業知識和技能解決復雜問題的能力,并且使學生受到科學研究工作的初步訓練。 學生要在實事求是、深入實際的'基礎上,運用所學知識,在教師指導下,獨立寫出具有一定質量的論文。文章觀點明確,材料詳實,結構嚴謹,層次清楚,語言通順,格式規范。
2、內容要求畢業論文的體裁應具有學術性。畢業論文包括目錄、提綱、論文摘要、正文、引用的參考資料,其中正文是論文的主體,它包括緒論、本論、結論三大部分。 畢業論文的內容容量與所給予的時間和學分相適應,字數不得少于6000字,專科畢業生不得少于4000字。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3、選題要求
(1)、畢業論文的選題限于法學專業的范圍內,一般以本科階段所學課程內容為主要選題方向。
(2)、要緊密結合法學研究動態和我國立法、司法、執法實際。
(3)、選題避免過大。
(4)、選題避免過度集中,要有新意,要結合專業,學生自選兩個題目,交指導教師平衡后,確定其中一個為你的論文題目。選題時要注明以哪門課程(法)為主。
(5)、學生在專科階段所寫的畢業論文不可直接或變相作為本科的畢業論文來使用。
法學本科畢業論文開題報告3
題目:論我國醫療糾紛中的舉證責任分配制度
一、 本課題的研究目的和意義
在當今的媒體上,我們經常看到“醫鬧”現象的發生:患者家屬圍堵醫療機構,毆打甚至殺害醫護人員,甚至在醫療機構滯留患者的尸體或者設置靈堂等等。 醫患關系本是魚水共存、唇齒相依的關系,醫患雙方的利益應該是統一的,但隨著社會發展的步伐加快,人們的權利意識逐漸增強,醫療糾紛越來越多,醫患關系越來越緊張,種種暴力事件也是時有發生。因此,通過法律途徑妥善處理醫療糾紛,對于減少醫療暴力事件的發生、緩解醫患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醫療糾紛案件專業性強、爭議大、矛盾突出,是司法實踐的熱點和難點,所以需要我們付出更大的努力去解決這一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的問題。
法諺有云:“舉證責任分配是民事訴訟的脊梁。”舉證責任分配問題自然受到人們的格外關注。舉證責任的分配關系到醫患雙方實體權利能否實現,關系到醫患雙方在訴訟中的勝敗,因此,如何在醫患雙方之間合理地分配舉證責任,如何讓醫患雙方公平的承擔舉證責任,是醫療侵權訴訟的焦點之所在。
所以,我選擇了“醫療糾紛制度舉證責任分配制度”作為我的論文主題。對于此篇論文,我打算從我國醫療糾紛舉證責任分配的發展階段入手,比較國外的舉證責任分配制度,找出我國現在實施的醫療糾紛舉證責任制度不足及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我國醫療糾紛舉證責任分配制度的建議。只有合理的分配醫療糾紛中的舉證責任,才能公平公正的解決醫療糾紛,緩解醫患之間的矛盾,構建和諧社會。
二、 本課題的主要研究內容(提綱)
對于本文,擬從我國醫療糾紛舉證責任分配的發展階段入手,比較國外的舉證責任分配制度,找出我國現在實施的醫療糾紛舉證責任制度不足及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我國醫療糾紛舉證責任分配制度的建議。
提綱如下:
一、我國醫療糾紛中舉證責任分配的發展階段
(一)第一階段:舉證責任由患者承擔
(二)第二階段:舉證責任由醫療機構承擔
(三)第三階段:區分類型劃定舉證責任制度
二、外國醫療糾紛中舉證責任分配制度
(一)過錯原則——專家責任體系
(二)“說明責任”分配
(三)過失大概推定原則
(四)表見證明規則——生活經驗法則
三、現階段我國區分醫療糾紛類型劃定舉證責任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一)醫療糾紛類型的劃分
1.學理上醫療糾紛類型的劃分
2.立法上不同歸責原則下醫療糾紛類型的劃分
(二)不同醫療糾紛類型下舉證責任的劃分及其缺陷
1.醫療技術損害糾紛舉證責任的劃分及缺陷
2.醫療倫理損害糾紛舉證責任的劃分及缺陷
3.醫療過程中的產品質量損害糾紛舉證責任的劃分及缺陷
四、完善我國醫療糾紛舉證責任制度
(一)舉證責任緩和制度的充分適用
(二)專家輔助鑒定制度的建立
(三)降低醫療風險制度的立法完善
三、 文獻綜述(國內外研究情況及其發展)
(一)我國關于醫療糾紛中舉證責任分配的研究
我國醫療糾紛舉證責任分配制度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20xx年4月1日《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施行之前的`“誰主張,誰舉證”階段;第二階段, 20xx年4月1日以后至 20xx年6月30日以前的“舉證責任倒置”階段,醫方就醫療行為沒有過錯及沒有因果關系進行舉證;第三階段,20xx年7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施行以后,醫療糾紛舉證責任實行區分類型確定舉證責任的制度,一般由患者證明醫方存在過錯,醫方在特定情況下就醫療行為沒有過錯進行舉證。就目前我國醫療糾紛舉證責任實行區分類型確定舉證責任的制度也存在著學歷上的分類與立法上的分類的分歧,以至于在舉證責任分配上也存在分歧。
(二)外國關于醫療糾紛中舉證責任分配的研究
外國醫療糾紛中舉證責任分配使用比較廣泛地有以下幾種類型:
1、歐洲大部分國家將醫療行為責任歸入專家責任體系。專家責任的核心要素有兩個方面:一方面,專家責任基于其專業的特殊性和技術性被賦予了高于一般人的注意義務;另一方面,專家只負過程義務,而不負結果義務。
2、目前英美法院主要采用“說明責任”分配法則。在事實說明自己法則之下,原告無須對被告的過失行為舉出直接證據,僅需依據情況證據,基于普通常識判斷,即可推論被告過失存在及被告行為與原告之損害間具有因果關系,而令被告負責。
3、在日本的醫療損害賠償糾紛訴訟程序中,司法實務中經常引用“過失大概推定”原則作為醫患雙方舉證責任分配的指導原則。
4、德國的醫療糾紛訴訟程序中一般適用“表見證明”理論來分配舉證責任,其主要源自英美法上的“事實本身說明過失”原則。
四、 擬解決的關鍵問題
本文以合理的分配醫療糾紛中的舉證責任為目的,通過了解我國醫療糾紛舉證責任分配的發展以及外國對該問題的研究,探討了現階段我國醫療糾紛舉證責任分配制度的不足和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完善相關問題的建議。你解決的關鍵問題有以下幾點:
1.不同根據下我國醫療糾紛類型的劃分
2.現階段我國區分類型劃定舉證責任制度存在的缺陷
3.如何完善我國區分類型劃定舉證責任制度
五、 研究思路和方法
本文通過了解我國醫療糾紛舉證責任分配發展的各個階段以及外國關于此問題的一般研究及規定,分析了我國現階段區分醫療糾紛類型劃定舉證責任制度存在的缺陷,提出了完善我國醫療糾紛舉證責任分配制度的建議,以期待達到公平公正的解決醫療糾紛,緩解醫患之間的矛盾,構建和諧社會的目的。
本文多采用調查法對我國醫療糾紛舉證責任分配發展的各個階段以及外國關于此問題的一般研究及規定做了初步的了解和學習,利用文獻研究法對我國現階段區分醫療糾紛類型劃定舉證責任制度存在的缺陷進行了研究,大量掌握相關知識,為提出完善建議提供了知識基礎。
六、 本課題的進度安排
1、第1周(20xx年2月24日—2月28日)開題答辯并完成開題報告。
2、第2—12周(20xx年3月3日—5月16日)完成論文一稿,并于20xx年4月25日(第九教學周)前完成畢業設計中期檢查表。
3、第13周(20xx年5月19日—5月25日)完成論文二稿。
4、第14周(20xx年5月26日—6月1日)完成論文三稿。
5、第15周(20xx年6月2日—6月8日)論文定稿。
6、第16周(20xx年6月9日—6月13日)論文答辯和畢業鑒定。
七、 參考文獻
1、陳聰富:《美國醫療過失舉證責任之研究》,載朱柏松等:《醫療過失舉證責任之比較》,武漢: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 20xx 年。
2、陳剛:《證明責任法研究》,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xx。
3、王澤鑒:《侵權行為法》,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xx。
4、強美英:《醫療損害賠償責任分擔研究》,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xx 年。
5、德〕萊奧·羅森貝克:《證明責任論—以德國民法典和民事訴訟法典為基礎撰寫》,莊敬華譯
6、楊立新:《<侵權責任法>改革醫療損害責任的成功與不足》,《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xx 年
7、彭秋紅:《我國醫療侵權舉證責任分配研究》,山東大學 20xx 年碩士學位論文。
8、代全喜:《醫療糾紛訴訟舉證責任分配研究》,上海交通大學 20xx 年碩士學位論文。
法學本科畢業論文開題報告4
一、選題的目的和意義:
隨著當今社會民主政治建設的不斷加強,公眾參與行政立法已成為一種世界性潮流。近年來,我國行政立法中的公眾參與有了較大發展,聽證會、討論會、行政立法草案公共評論等形式的公眾參與成為行政立法和公共決策民主化的重要標志。然而,該制度實施以來,在實踐中暴露出諸多缺陷:公眾參與能力和技術不足,激勵機制缺失,行政機關組織公眾參與的約束機制有待規范,公眾參與信息反饋和保障機制亟需健全等。因此,行政立法的公眾參與機制完善成為法學領域的一個重要課題。通過對行政立法中的公眾參與制度相關內容的探討,深入分析該制度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應建議,希冀有助于進一步推動該制度的理論研究,為該制度的立法完善提供參考借鑒;公眾積極參與立法活動,能夠進一步增強行政立法的科學性、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質量,推動依法治國的進程,促進我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
二、本課題的研究現狀:
行政立法中的公眾參與,一直是近些年我國法學界研究的熱點,學者們主要圍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研究:
首先,公眾參與的概念方面,歸納起來有三種主要觀點:一是我國學者俞可平支持的廣義說,即公眾參與就是公民試圖影響公共政策和民主生活的一切活動;二是以蔡定劍為代表提出的互動說,即公眾參與是決策者與收到決策影響的利益相關人雙向溝通和協商對話的過程;三是狹義說,即公眾參與是指行政機關及其他組織在行使國家行政權,廣泛吸收私人參與行政決策、行政計劃、行政立法、行政決定、行政執行的過程,學者楊建順對此觀點予以支持。
其次,公眾參與行政立法的價值方面,學者們從不同角度進行了探討,主要集中在以下幾方面:(1)實現公民權利的意義,李海青等學者認為公眾參與行政過程是實現公民參政權、監督權、自由表達權等權利的基本途徑;(2)制約公共權力的作用,俞可平等學者認為廣泛的民主參與是防止政府、制約公共權力的有效手段;(3)提升決策科學性、合法性的意義,王錫鋅等學者認為公眾參與有利于廣泛調動多元化社會的智識與信息,克服政府和精英立法弊端,從而實現決策的科學性和包容性。
最后,行政立法公眾參與的現狀及問題方面,學者們肯定中國公眾參與逐步走向有序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軌道,但也存在一些問題:(1)從參與素質看,蔡定劍在《走向》一書中認為,公眾有較強的參與意識,但其本身參與技術和能力的有限性限制了其參與范圍;(2)從參與效果看,黃鳳蘭認為參與和決策脫節,缺少信息反饋,進而削弱公眾參與的動力;(3) 作為公眾參與新類型之一的網絡參與,學者林華認為關于這種參與法規規范體系不完善,政府應對網絡信息危機的能力不足,導致網絡政治空間可能會成為虛擬暴力和的導火索。
三、主要內容和預期目標:
主要內容:
一、行政立法公眾參與的基本理論
(一)行政立法公眾參與的概念
(二)行政立法公眾參與的理論基礎
(三)行政立法公眾參與的重要價值
二、行政立法公眾參與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行政立法公眾參與的現狀
(二)行政立法公眾參與存在的問題
(三)行政立法公眾參與存在問題的原因
三、完善行政立法公眾參與的建議
(一)建立激勵機制,擴大公眾參與行政立法的范圍
(二)完善行政立法公眾參與的程序
(三)建立健全信息保障反饋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
預期目標:通過該課題的探討,加深公眾參與理論的研究,健全行政立法制度。
四、擬采用的研究方法和主要措施:
研究方法:比較分析法、實證分析法、價值分析法、邏輯分析法
主要措施:通過上網和進圖書館搜集與課題相關材料,查閱相關書籍、報刊,對搜集的資料進行分析、整理,在指導老師的耐心指導下,結合自己所學的法學知識,完成論文的寫作
五、主要參考文獻:
[1]蔡定劍.公眾參與:風險社會的制度建設[M].北京:法律出版社,
[2]王錫鋅.行政過程中公眾參與的制度實踐[M].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
[3]楊建順.行政過程中的民主參與和利益表達[J].四川師范大學學報,
[4]李海青.政治哲學視野中的公民參與[J].行政與法,
[5]黃鳳蘭.公民行政參與的法律應對及完善[J].行政法學研究,
[6]邵東華.論行政立法程序中公眾參與的問題與對策[J].河南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7]代水平.行政立法公眾參與機制的完善[J].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8]Gellhorn.Public Participation in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J].Yale Law Jouna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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