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四種形態?不了解的朋友快來隨CN小編一起閱讀看看吧。
“四種形態”是指:
1、黨內關系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
2、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
3、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
4、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
四種形態的量化標準
樂平:對照"四種形態"創新四類量化考核
為更好推進“把紀律挺在前面”試行工作,日前,樂平市出臺《“把紀律挺在前面”試行工作指標量化考核統計辦法》,以表格的形式,明確敲定了四類量化考核分值比重,直觀顯現了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有效發揮了考核指揮棒作用。
一是要求緊開關、全員覆蓋,考核分值30分,對應黨內關系正常化和批評與自我批評保障下的“好同志”。一方面,如實統計各單位領導上廉政黨課次數、警示教育次數、黨支部組織學習紀律知識次數、參加任前廉考及培訓廉考人數、紀律專題民主生活會次數,客觀評價該單位黨風黨紀教育日常化程度;另一方面,定期統計7個紀工委和3個紀檢監察室開展風聞約談次數、廉能風險崗位廉政問詢約談次數、苗頭性傾向性警示談話及函詢次數、誡勉談話次數,全面促進咬耳扯袖、紅臉出汗常態化。
二是要求勤敲打、知錯即改,考核分值25分,對應思想有所動搖、有輕微犯錯或初嘗禁果的人。一方面,每季度通報各紀工委和紀檢監察室在八項規定明察暗訪、廉政巡查、“三重一大”事項專項檢查及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檢查中,發現問題的個數和處置方式,督促提高發現問題提前化的能力水平;另一方面,如實統計責令公開道歉、公開檢討人數、通報批評人數、建議調整崗位人數、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延長預備期、取消候選人資格人數以及給予嚴重警告或記大過以下處分人數,綜合考評輕處分、輕組織處理經常化程度。
三是要求早隔離、教育挽救,考核分值25分,對應某些從小打小鬧到越陷越深者。分系統統計全市被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處分人數,勸告退黨、除名、解聘、辭退人數以及免職、責令提前退休、辭職、降職等重大職務調整人數,一方面,深刻分析錯誤行為產生的原因、補救辦法,力求建立緩沖區和隔離帶,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干部,促進重處分、重組織處理少數化;另一方面,重點查找各單位在落實兩個責任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加大問責力度,促進追責問責制度化。
四是要求抓典型、警示震懾,考核分值20分,針對涉嫌違法者予以立案審查,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責。一方面,如實統計全年嚴重違紀涉嫌違法案件數量和運用兩規案件數量,嚴格考量辦案過程規范化;另一方面,定期統計對案發單位下發的紀律檢查建議書、監察建議書份數,對案件的剖析報告數以及案發單位提交的整改報告數,促進嚴重違紀涉嫌違法遞減化,凸顯辦案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
西安:出臺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實施辦法
近日,陜西省西安市紀委出臺《關于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實施辦法(試行)》,明確了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總體要求、實施主體、適用情形、轉化條件和適用程序等內容,便于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實際操作和實踐運用,進一步推進了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具體化、規范化、常態化。
該辦法對10種情況要求運用第一種形態,即對黨內組織生活開展不正常,黨員不正確履行黨員義務,不正常參加黨內組織生活,批評和自我批評輕描淡寫的;在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中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在思想、工作、作風、紀律等方面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情節輕微的;個人行為與黨員身份不相符合,違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情節輕微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或存在“四風”問題,情節輕微的;黨員領導干部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嚴格,應由集體決策事項個人擅自決定或者在領導班子中鬧無原則糾紛的;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不夠嚴格,用人失察失誤的;脫離實際、弄虛作假,損害群眾利益和黨群干部關系等10種情形,主要采用提醒談話、告誡約談、要求在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上作說明、責令檢查、批評教育、通報、誡勉等方式進行。
明確了7種情形應運用第二種形態,即對黨員領導干部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導致職責范圍內的部門或工作人員發生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或存在“四風”問題,情節較重的;存在違紀事實,應給予黨紀輕處分的;黨員領導干部因工作失職造成較大損失、不良影響,或者對較大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配偶或子女移居國(境)外,不適宜擔任其所任職務的;對問題線索壓案不查、瞞案不報、包庇袒護,致使腐敗問題得不到及時查處的等7種情形,主要采用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和停職檢查、調整職務、責令辭職、免職等方式進行。
對黨員干部有嚴重違紀事實,按照黨紀條規應當給予黨紀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的,應運用第三種形態,在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處分的同時,降低一個或兩個以上職務層次。對黨員嚴重違紀且涉嫌有犯罪行為的,應運用第四種形態,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該辦法還明確了“四種形態”運用的轉化條件、適用程序和監督問責。要求各級黨組織、紀律檢查機關要建立落實“四種形態”報告制度,并將運用情況納入各級黨組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加強對下一級黨組織、紀律檢查機關落實“四種形態”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四種形態”認識不到位、落實不力、執行失之于寬軟的,要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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