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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時間:2022-12-23 13:05:27 綜合測評 我要投稿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通用23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那么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通用23篇)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落實新課程改革的精神,全面考核我校學生的綜合素質,轉變教育教學質量評價觀,建立有利于學生全面和諧發展的評價體系,根據《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xx xx xx xx xx

  2、工作職責:組織、協調、指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開展,負責審核學生綜合素質的定性與定量評價,并確定學生的畢業綜合評語和“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等項目測評的最終等第。

  (二)成立相關測評小組

  1、綜合評語實施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組員:高一高二各班主任

  (2)工作職責:組織宣傳學習;每學期組織學生自評與同伴互評,撰寫、上報綜合評語,并及時進行反饋;負責相關檔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審美與藝術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組員:xx xx xx xx xx xx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音樂專項測評與美術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審核學生免測條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3、運動與健康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xx xx xx xx xx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運動技能專項測評和體能測評,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審核學生免測條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4、勞動與技能測評機構:

  (1)人員組成

  組長:xx

  組員:高一高二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任教師及有關實驗員。

  職責:負責學本項目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技能,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等五個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及時向校測評領導小組提供勞動與技術類A等申報名單。

  5、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參與組織開展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活動的相關教師。

  (2)工作職責:負責學生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三個專項的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三、評價內容、形式及辦法

  1.定性評價

  (1)評價內容:學生道德品質、公民素養、情感態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素質。

  (2)評價形式:綜合評語(包括分層概述、突出表現、紀實性材料等)。

  (3)評價辦法:在學生自評、互評、任課教師評價基礎上,由班主任每學期撰寫一次;畢業綜合評語由畢業班班主任在各學期評語的基礎上,結合學生的發展變化情況進行撰寫,并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2.定量評價

  (1)評價內容:審美與藝術(音樂、美術)、運動與健康(體育與健康)、勞動與技能(理化生實驗技能、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探究與實踐(研究性學習活動、社會實踐、社區服務)四大塊。

  (2)評價形式:確定“測評等第”,分A、P、E三等(或P、E二等)。

  (3)評價辦法:由學校各測評小組每學年組織測評一次,測評成績分A、P、E三等(或P、E二等),其中A等不超過20%,E等不超過5%。學生測評最終等第由學校測評領導小組根據浙江省有關測評規定予以確定,其中A等不超過25%,E等不超過5%。對評定結果中獲得A等的學生在校內張榜公示,對評定為E等的學生給予書面通知。

  四、評價時間安排

  1.綜合評語(定性評價)每學期實施1次,要求在每學期結束前2周內完成;畢業綜合評語在學生畢業當年的4月份完成。

  2.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定量評價)每學年實施1次,要求在每學年第二學期第15周前完成;學生測評最終等第在學生畢業當年的4月份確定。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篇2

  熱點普通高中招收“推薦生”是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深化我市中考改革的重要舉措,“推薦生”的推薦工作涉及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的和諧穩定。為了切實做好本校今年“推薦生”的招錄工作,加強領導,周密籌劃,規范程序,陽光運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評機構

  1.考評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2.材料審核組

  職責:負責與各“推薦生”所在學校聯系,收齊整理“推薦生”的報名表,審核報名表,匯總20xx年報考我校的“推薦生”信息,制作“推薦生”的準考證等。

  組長:xx

  成員:xx

  3.信息反饋組

  職責:負責匯總報考我校的“推薦生”的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并按一定方式進行排序,向各“推薦生”所在學校反饋、公示等。

  組長:xx

  成員:xx

  4.考務組

  職責:負責“推薦生”綜合素質測評試題的制作及測試過程的組織等。

  組長:xx

  成員:xx

  5.后勤組

  職責:負責“推薦生”到星天湖中學測試過程的校園環境布置、考場布置、車輛停放等。

  組長:xx

  成員:xx

  6.紀檢組

  職責:負責對整個考核過程的規范性、公正公平性進行監督。

  組長:xx(xx)

  成員:xx(xxxx)、單冬旺(xxxx)

  二、綜合素質測評時間、地點

  測評時間:20xx年5月26日上午9:00—10:30

  測評地點:xx市星天湖中學實驗樓

  三、綜合素質測評內容及辦法

  1.測評內容:筆試

  2.測評方法:綜合素質測評內容含三塊:學科知識和能力、常識與心智能力。其中“學科知識和能力”涉及初中各學科內容;“常識”涉及時政、自然與社會、日常生活等方面;“心智能力”涉及態度、智力、情感、傾向等方面。題型為4選1標準化選擇題,題量為100題,滿分為300分,每題只有一個選項符合題意,將符合題意的選項(用A、B、C、D表示)填在答題紙題號下方相應的空格處。回答正確得3分,回答錯誤得-1分,空缺得0分。

  3.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的計算

  最終測評成績由“推薦生”推薦學校的推薦次序和筆試成績兩項組成。其中“推薦生”推薦學校的推薦次序占比60%,筆試成績以“推薦生”推薦學校為單位排序,占比40%,將這兩項折合成“推薦生”的總成績進行排序。

  五、考核結果的公布

  5月29日,公示“推薦生”名單,將名單送各初中學校并公示。

  5月31日,由星天湖中學根據市教育局《關于公布20xx年南通市區熱點普通高中“推薦生”計劃和推薦辦法的通知》(通基教[20xx] 16號)文件規定的辦法確定學校“推薦生”名單送報市教育局、市招辦備案。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以黨的教育方針為指導,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為導向,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宗旨,務必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務必要本著對每一個考生負責的原則來操作和實施。在借鑒兄弟學校的成功經驗,并結合我校及學生實際,特制定我校學生綜合素質實施方案。

  二、評價的基本原則

  (一)全面性原則

  實施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著眼于學生的成長過程和整體表現,既關注全體發展又關注個體差異,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又彰顯學生的個性、特長和發展潛能,實現評價內容的全面化。

  (二)民主性原則

  加強學生之間、教師和家長之間的對話與交流,開展有效的學生自評、互評和教師評價,及時反饋,增進理解與溝通,營造良好的民主氛圍。

  (三)客觀性原則

  建立、健全評價管理和監督制度,不斷完善評價方法,確保對學生的評價全面、客觀、具體、實事求是,增強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實效性。

  三、組織機構

  ( 一 ) 成立學校綜合素質評工作領導小組

  l、組成:

  組長:x

  副組長:x

  成員:高三各班班主任 高三全體授課教師 x

  2、主要職責:

  制定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具體組織實施評定工作,處理評定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糾正評定過程中出現的不合理現象,受理咨詢、申訴和復議申請,并對評定過程的爭議進行仲裁,保證評定工作的順利進行,認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任命班級綜合素質測評小組。

  ( 二 ) 成立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

  l、組成:

  組長:各班班主任

  成員:任課教師3人(具體成員名單見附表1)學生2人 (學生代表由班級測評小組組長任命)

  2、主要職責:

  宣傳和帶同學們學習《塘下中學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試行)》

  組織學生如實填寫實證材料,并負責初審實證材料

  在學生自評、同學互評的基礎上,具體評價每個學生的綜合素質

  接受家長來訪和咨詢

  (三)其他人員工作安排

  x老師為此次綜合素質測評的系統管理員,負責軟件的安裝調試以及相關的技術問題的解決,要求劉陽老師務必于6日前將軟件安裝及調試好,并熟悉操作流程。

  x負責將綜合素質測評專用機房所有的綜合素質測評備用電腦務必于8日前檢查調試好。并負責學生上機測評期間的問題的解答和幫助。

  x老師為此次綜合素質測評的工作聯絡人員,負責協調相關工作。

  四、評價的內容和標準

  (一)評價內容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以《通知》中的有關要求為基本依據,從公民道德素養、交流與合作、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表現等六個方面對學生進行評價。評價指標分為基礎性發展目標、要素、主要行為表現等三級,具體內容見《安徽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細目表》(以下簡稱《細目表》)。

  (二)評價標準: 見附件二

  五、工作流程

  1、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過程

  (1)組織建構;

  (2)學習培訓(分批次、分組學習)班主任及小組成員學習,全體教師學習。

  (3)班主任組織學生學習、總結。學習《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明確評價內容和評價標準;學生總結、填寫《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班級展示實證材料;班主任核驗。

  (4)上機操作形式:以班級為單位集中進行;然后教師評價。

  2、利用軟件評價過程

  (1)學生錄入“實證材料”。

  (2)班主任審核材料。

  (3)學生自評、互評、師評。

  3. 班級測評小組開展評價的基本程序是組織培訓——學生展示實證材料、 自我陳述——學生自評——學生互評——教師評價——合成評價等級數據——填寫綜合性評語。其中學生互評、教師評價在基礎性發展目標上進行,學生自評在要素上進行。評價時應注意對實證資料的分析與概括,避免以偏概全。評價時,如果評價小組成員之間存在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進行審定。綜合性評語由班主任收集各方評價結果、與相關教師(不少于三人)共同研究寫出。

  六、制度保障

  為確保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能公開、公正、公平、科學地進行,各班級要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制度、公示制度和監測制度。

  (一)培訓制度

  學校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證每位參與綜合素質評價的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培訓,提高有關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和綜合素質評價能力,使其明確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和要求,以確保評價過程和結果的科學、公平、公正。

  (二)公示制度

  學校要公示本實施方案。評價完成后,評價的結果應書面通知學生本人及家長,如有異議,學校要進行解釋、處理。公民道德素養方面評為優秀或有其他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定等級為A的學生,其名單要在全校張榜公示一周,接受學生的質詢并給予答復。其他所有學生的評價結果不公示或不對外公布。

  (三)監測制度

  學校組織對有基礎性發展目標被評為A的學生進行監測,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違反規定的行為,一律取消其相應等級。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篇4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改進程,促進學生全面、和諧、持續發展和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根據根河市教育局《關于湟中縣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小學生的發展狀況和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重要舉措。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以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運動與健體、特長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校評價為主體,因校制宜,充分發揮各學校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采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二、評價方法

  評價方法包括日常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終結性評價。評價時應把握“日常性評價是階段性評價的基礎、階段性評價是終結性評價的基礎”的操作原則。

  1、日常性評價

  各學科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注意觀察學生的進步和發展,關注學生的表現,及時做出評價,并適時做好記錄和資料收集工作。

  (1)、即時評價。教師要在教育教學的過程中采用多樣的、開放式的評價方法(如口頭評價、成果評價、訪談交流、行為觀察、問卷反饋、情景測驗等)及時評價每個學生的優點、不足以及發展潛能,滿足每個學生的發展需要。

  (2)、成長記錄。成長記錄應收集能夠反映學生發展提高的重要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來自同學、教師、家長的評價信息,學生在文體活動中的突出表現,學科檢測的階段成績,學生的最佳作品等。學生是成長記錄的主要記錄者和管理者,成長記錄要始終體現誠信的原則,要有教師、同學、家長開放性的參與,使記錄的情況典型、客觀、真實,同時便于展示。

  (3)、學業考試。考試是一種有效的評價方式,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選擇相應的考試方法,促進每個學生的進步。對學生各學科知識的測試結果,每一階段要記錄在案,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依據。

  (4)、實績表現。通過演講比賽、小制作、小發明、小競賽及文體藝術等豐富多采的活動,展示學生的特長,張揚學生的個性,培養學習興趣,促進全面發展。

  2、階段性評價

  (1)、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其成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評定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本校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具體程序,編印各種相關的評價子表,匯總、上報學生的評價結果;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評定過程,接受質詢、投訴與舉報,及時糾正評定中的錯誤。在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之前,學校要通過教師大會、班會、家長會、家長學校等形式,廣泛宣傳和培訓,爭取各層面的知曉、理解與支持,為順利開展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2)、綜合素質評定以班級為單位開展工作。每個班級成立一個評定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各位成員為學生授課的時間原則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對該班學生比較熟悉和了解,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品質。

  (3)、綜合素質評定小組要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每學期結束時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通過參考各種資料,經集體討論,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教師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夠反映學生學習過程和結果的有關數據和其它形式的行為表現,并利用這些數據和表現來描述學生的學習情況。階段性評價的結果填入《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表現記錄表》。

  三、評價結果

  1、評價結果的呈現

  (1)、等級表達。分為A、B、C、D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其中優秀比例不超過40%。對學生綜合素質等級的確定應十分認真、慎重,評定為“不合格”的學生應經學校評定委員會審核,并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2)、質性評語。以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為主要依據,對學生給予一個綜合性的評語,其中還可以包括等級評定中沒有包括的內容,尤其應突出學生的個性、特長和潛能。評語應采用激勵性的語言,客觀描述學生的進步、潛能及不足。同時要制定明確簡要的促進學生發展的改進計劃,幫助學生認識自我,樹立自信。對低段學生的評價應淺顯、生動。

  2、評價結果的運用

  (1)、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及程序等,應向學生及家長明確告知。學生或家長對評價結果如有異議,由校評定委員會進行調查與處理。

  (2)、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對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并負責,評定結果原則上不得更改,如果確實發現評定結果有誤,應記載更改緣由及更改人,同時保存原評定記錄以備審查。

  四、實施保障

  1、成立組織機構:

  (1)、校評定工作委員會

  組成人員: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家長代表

  職責:制定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具體程序;認定評定小組成員;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認定評定結果;監控評定過程。

  (2)、班級評定工作小組組成人員: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評定人員給學生授課時間原則上不少于一年。

  職責:對所教班級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定。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篇5

  實施中職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引導學校樹立科學的人才觀、質量觀,既關注技術技能培養、又關注人文素養教育,為學生成長成才和終身發展奠定堅實基礎,為企事業單位選人用人和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提供真實可信的參考依據的重要舉措,也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中職學生畢業標準和學生升學、就業的重要依據。依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教職發[20xx]1號)和《關于轉發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的通知》(濟職教字[20xx]7號)的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堅持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與鼓勵特長發展相結合的原則。綜合評價既要重視學生的學習成績,也要重視學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堅持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原則。對學生的評價不僅要注重結果,更要注重發展和變化過程,把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結合起來,使綜合素質評定成為激勵學生發展的過程。

  二、綜合素質評價的組織

  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及班級評價小組。評價委員會由學校領導、政教主任、教務主任、骨干教師、學生及家長代表共同組成,負責落實評價方案,制定實施細則,任免班級評價小組成員,組織并監督評價工作,認定評價結果,接受和處理投訴、舉報。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任課教師、學生代表等方面人員組成,負責對班級中的每個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定。

  三、評價內容與評價結果

  (一)、評價內容

  評價內容由學生學業考試成績信息和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信息兩大模塊組成。學生學業考試成績信息模塊由學科日常學習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兩部分組成,學科日常學習成績由學生的課堂表現、作業表現、活動與參與以及期末考試測評等內容組成。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信息模塊,以思想品德、藝體素養、職業素養、社會實踐等四個方面為評價內容。

  (二)、評價結果及使用

  (1)平時考試成績由教務人員填寫,學校教學管理部門審核,以分數、等級或合格/不合格呈現,學業水平考試由市教育局負責統一實施與安排。

  (2)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結果包括成績和綜合性評語兩部分。綜合性評語要對學生的綜合素質予以整體描述,反映學生的發展水平和發展特點,突出特長和潛能,指出不足,鼓勵進步。評價結果必要時可附上相關佐證材料。

  四、綜合素質評價辦法

  (一)、評價的信息來源:學生日常思想品德、行為表現;平時學習情況和學習成績,參加體育、藝術、學校課程和綜合實踐活動等方面情況;興趣特長、榮譽表彰、競賽獲獎情況;家長和社會評價等。評價工作要與實行學生成長記錄工作結合,注重對過程性資料的分析與概括。

  (二)、評定程序:綜合素質評價本著評價主體多元化、評價方式多樣化、評價內容科學化和有利于促進學生發展的原則,采用學生互評、任課教師評價、班主任評價等辦法,每學期末對學生思想品德、學習能力、社會實踐、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五個方面進行量化賦分,由班級評價小組根據所得分數及綜合表現評出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等級(“優”、“良”、“合格”、“不合格”)。

  五、注意事項

  (一)、落實評價程序。綜合素質評價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落實學生互評、教師評價、班級評價小組總評的評價程序。學校評價委員會負責對評價工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和認定。評價過程中如有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裁定,力求評價結果的科學和公正。

  (二)、建立公示制度。評價結果應在班級公布,并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聽取教師、學生和家長的意見,接受監督。對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學校評價委員會反映或投訴。

  (三)、建立誠信機制。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也是誠信品德的培養和實踐過程,參與評價的人員都要本著育人為本、實事求是的精神,樹立誠信品格,確保評價的真實性。評價結果不得隨意更改。如確需更改,應由班級評價小組提出更改意見,報學校評價委員會審定,并對更改緣由和經辦人作書面記載,同時保存原評價記錄備查。

  (四)申訴復議程序。如有學生對綜合素質評價過程與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學校申訴機構申請提出,由申訴復議機構審核后公示結果。

  六、實施保障

  (一)、成立組織機構:

  (1)校評定工作委員會:

  組長:x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xx、xx

  職責:制定《山東工藝美術學院附屬中等美術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細則》;認定評定小組成員;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認定評定結果;監控評定過程。接受和處理各界人士的咨詢與投訴,對評定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調查和處理。

  (2)、班級評價小組:

  組長:xx、xx、xxx

  成員:各學科教師代表、家長代表(經公示后上報備案)

  職責:對所教班級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定。

  注:任教師給學生授課時間原則上不少于一年,評定小組成員不得少于五人。

  (3)、監督小組:

  由家長代表、學生代表組成。

  (4)、申訴復議小組:

  組長:xx、xx

  成員:xx、xx、xx

  (二)、健全相關制度

  (1)、公示制度。評定的內容、方法、程序及結果的運用等,應向學生及其家長做出明確的解釋并公示。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獲得“優”等級的名單應在學生所在班級公布,被評為其它等級的學生可向班主任查詢。

  (2)、申訴制度。對評定結果有異議者,可向校評定工作委員會提出申訴和舉報,學校評定委員會要力爭將問題化解于校內;對學校評定委員會的答復或處理不滿意的,可向縣評定工作委員會反映。學校評定委員會和縣評定工作委員會應詳細記錄各項舉報、申訴、查處過程及結果。

  (3)、誠信制度。為工作人員建立誠信記錄,如在評定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應予以記載,并在師德評價中給予適當扣分。

  (4)、紀律處分制度。對違紀并受處分學生,對其批評教育的同時需要保留好相關證據或材料,并與其家長座談告知學生受處分原因及處理結果,對結果無異議由家長在《違紀學生處理告知表》內簽字。如有異議,家長或學生以書面形式向校評定工作委員會提出申訴。

  (5)、監控制度。各級評定委員會要全面了解有關評定工作的信息,及時糾正評定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每年的終結性評定工作結束后各級評定委員會成員分析并撰寫工作匯報。

  本辦法從20xx年9月1日起開始試行。要廣泛宣傳評價制度改革工作,轉變傳統的評價觀念,使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得到教師、學生、家長的積極參與,得到社會的廣泛支持,確保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順利進行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篇6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學生的發展狀況,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據。根據濰坊市教育局關于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落實濰坊市關于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精神,堅持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以專業支撐與制度建設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方法,注重過程培養和過程評價,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推進課程改革和素質教育的深入實施。

  二、實施目的

  1、強化素質教育,把初中課程改革進一步推向深入,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2、通過實施綜合素質評價,面向全體師生、家長和社會進一步倡導素質教育,宣傳基礎教育課改實驗,促進全社會教育觀念的更新。

  3、在實踐中探索和完善綜合素質評價方法,建立健全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形成素質教育實施與保障的長效機制。

  三、實施原則

  1、客觀性原則。提前公布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人員和有關規章,確保評價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

  2、可行性原則。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

  3、發展性原則。終結性評價與形成性評價相結合,關注學生全面發展和個性差異。

  四、實施程序

  (一)建立三級管理的組織機構

  1、市教育局成立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崔建軍

  副組長:董有才

  成員:董學孝隋慧成張泉城孫曰亮

  2、市教育局成立評價工作委員會

  主任:董有才

  成員:董學孝隋慧成張泉城孫曰亮

  履行職責: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篇7

  根據《上海市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的精神和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和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的精神,從德、智、體、美諸方面全面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和水平,引導中小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既作為學生在該學段學業是否合格、準予畢業的依據,也可作為升入高一級學校時的參考。現就田蘭中學對初三畢業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提出具體實施方案。

  一、組織管理

  切實加強對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管理及制訂具體工作實施意見,并向學生、家長、教師公布。學校領導小組人員如下:

  組長:x

  副組長:x

  具體負責:x

  組員:x、各班家委會成員等。

  二、評價細則

  (一)評價指標

  一級指標包括德、智、體、美四個方面。

  “德”的二級指標包括思想品德、社會實踐、德育學科學習三個方面。其中,思想品德包括熱愛祖國、勤奮自強、誠信守法、文明禮貌、團結合作五個方面;社會實踐包括學農學軍、實踐活動、勞動表現三個方面;德育學科學習包括學習表現、學習能力、學習成績三個方面。

  “智”的評價內容包括學習表現、實踐能力、學習能力、學習成績四個方面。其中,學習表現包括學習態度、學習習慣兩個方面;實踐能力包括實驗操作能力、技術操作能力、學科實踐能力三個方面;學習能力包括閱讀交流表達、科學探究兩個方面;學習成績指標主要是各學科成績。

  “體”的評價內容包括健身鍛煉、身體健康、體育學科學習三個方面。其中,健身鍛煉包括活動參與、健身能力兩個方面;身體健康包括體質健康、衛生習慣兩個方面;體育學科學習包括個體發展、學習能力兩個方面。

  “美”的評價內容包括藝術活動和美育學科學習兩個方面。其中,藝術活動包括活動表現、審美欣賞兩個方面;學科學習包括藝術學科的學習表現、學習能力兩個方面。

  (二)評價辦法

  學生自評:自我評定。學生要體現誠信意識,本著對自己負責的原則客觀評價自己。

  學生小組評:班主任組織9位學生(由班干部、普通成員組成)成立學生小組,學生小組成員本著對他人負責的原則對每位學生進行客觀評價,之后選出班級中綜合素質評價為優秀的學生,學生評定的優秀學生人數不超過班級人數的1/4。

  教師及家長代表評:由現擔任班級的班主任、任課教師、家長委員會成員聯合評定。教師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履行職責,本著對學生負責的原則進行評價,教師小組評定的優秀學生人數不超過班級人數的1/4。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篇8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xx〕35號)《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教基二〔20xx〕11號)和湖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一、重要意義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分析,是發現和培育學生良好個性的重要手段,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制度。全面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有利于促進學生認識自我、規劃人生和積極主動地發展;有利于促進學校把握學生成長規律,切實轉變人才培養模式;有利于促進評價方式改革,轉變以考試成績為標準評價學生的做法,為高校招生錄取提供重要參考。

  二、基本原則

  1.方向性。引導學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熱愛中國共產黨,弘揚中華傳統美德,增強國家和民族認同感;培養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2.客觀性。如實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利用信息管理系統導入客觀數據,真實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以事實為依據對學生進行評價。

  3.公正性。明確寫實記錄的內容和要求,嚴格規范評價方法程序、結果應用和組織管理,強化有效監督,確保評價過程公開透明,評價結果公正有效。

  4.指導性。引導學校樹立正確的人才觀、質量觀;引導教師把握學生的個性特點,關注學生成長過程,激發每一個學生的潛能優勢,鼓勵學生不斷進步。

  5.普適性。將評價融入日常教育教學全過程,在確定評價內容、設計方法程序時,充分考慮我省城鄉學校實際差異,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使每一個學生都能記錄自己突出的表現,得到恰當評價。

  三、評價內容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學生在愛黨愛國、理想信念、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表現。重點是學生參與黨團活動、有關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愿服務等的次數、持續時間,如為孤寡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提供無償幫助,到福利院、醫院、社會救助機構等公共場所、社會組織做無償服務,為賽會保障、環境保護等活動做志愿者;守紀、孝敬、感恩、合作、誠信做人等方面的突出表現;個人受到的獎懲情況。

  2.學業水平。主要考察學生各門課程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等。重點是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選修課程內容和學習成績、研究性學習與創新成果等,具有優勢的學科學習情況,學習過程中的突出表現。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等。重點是學生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的主要結果,日常鍛煉、體育比賽、運動特長、衛生習慣方面的突出表現,應對困難和挫折等方面的突出表現。

  4.藝術素養。主要考察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鑒賞和表現的能力。重點是記錄在音樂、美術、舞蹈、文學、戲劇、戲曲、影視、書法、攝影等方面表現出來的興趣特長,參加藝術活動的突出表現。

  5.社會實踐。主要考察學生在社會生活中動手操作、體驗經歷等情況。重點是學生參加實踐活動的次數、持續時間,形成的作品、調查報告等,如與技術課程等有關的實習,生產勞動、勤工儉學、軍訓,參觀學習與社會調查等。

  普通高中學校要基于學生發展的年齡特征,結合本校教育教學實際,科學確定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內容和要求。

  四、評價方法與程序

  1.綜合素質評價以學生自我寫實記錄為主要方式。寫實記錄的重要載體是《學生綜合素質寫實記錄單》(以下簡稱《寫實記錄單》)、《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以下簡稱《綜合素質檔案》,詳見附件1)。

  《寫實記錄單》由學校根據本校實際制定,以電子或紙質形式呈現,供學生及時記錄本人重要活動和突出表現時使用。《綜合素質檔案》由省教育廳制定,每學期期末和高三畢業時,學生整理、遴選寫實記錄素材后填寫。

  2.日常記錄。學生在教師指導下,依據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內容,在《寫實記錄單》上自主記錄能反映自己綜合素質的重要活動和突出表現,注明重要活動的名稱、地點、內容、持續時間和效果等。及時收集相關事實材料,包括活動報告、圖片、音像資料、證明、證書、實物等,至少每個月要有一次記錄安排,活動記錄和材料要客觀真實、有據可查、突出重點。一般性的活動可不記錄。

  3.整理遴選。每學期末,學生在教師指導下,依據本學期的《寫實記錄單》,整理、遴選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動記錄和突出表現事實材料,在電子管理平臺上填寫《綜合素質檔案》。高三畢業時,學生對本人六個學期評價表中寫實記錄內容進行再次整理、遴選,但不得增補或修改,生成畢業時供高校招生參考使用的《綜合素質檔案》。學校利用電子管理平臺導入學生基本信息、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結果、模塊成績與學分等客觀數據。

  4.公示審核。學生每學期期末自主錄入到《綜合素質檔案》中的材料和信息,以及畢業時的學生自我陳述報告、學生對本人6個學期檔案中寫實記錄內容進行再次整理、遴選后的內容和教師評語表、在電子管理平臺上生成的《綜合素質檔案》必須在教室、公示欄、校園網等顯著位置公示,公示時間為一周。經公示無異議后,學生、家長、班主任、學校按要求在檔案中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后的材料不得再更改。學校應設立舉報信箱和電話,對公示內容提出質疑和詢問的,應及時予以核實、回復。

  5.形成檔案。綜合素質檔案包括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兩種形式。學校根據全省統一要求,從高中一年一期開始為每位學生建立綜合素質檔案。綜合素質檔案主要內容如下:

  (1)主要的成長記錄。包括每個學期和畢業時的《綜合素質檔案》所記錄的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突出表現。

  (2)《學生自我陳述報告和教師評語表》(詳見附件2)。畢業時學生以典型事例為依據,陳述自己在社會責任感、專業志向與才能、個性特點與愛好等方面的突出表現,形成自我陳述報告,原則上不超過800字。教師評語主要基于學生的寫實記錄和任課教師的意見,對學生高中三年來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素質、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表現作出簡要的總體評價。教師評語要公正、客觀,體現正確的價值導向,準確揭示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

  (3)典型事實材料。檔案中所記錄的重要活動和突出表現的事實材料應以原始素材分門別類呈現,有關證明要有相關部門或單位的簽字、蓋章。

  綜合素質檔案材料要突出重點,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學校要安排專人負責管理,便于檢索、查找。

  形成的電子檔案,學生、教師、學校、教育行政部門等可以根據權限查看相關內容。

  6.材料使用。

  教師要充分利用寫實記錄材料,幫助學生分析其發展優勢與潛能,引導學生發現自我、建立自信,指導學生發揚優點、克服不足,明確努力方向,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發展。

  學校要根據綜合素質檔案材料,分析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的成績和問題,繼承和發揚成功的經驗,改進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教育教學工作;各級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導部門,要把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作為評價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依據,督促和指導學校提高育人水平。

  高等學校在招生時要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要求,制定科學、規范的綜合素質評價辦法,組織教師等專業人員對學生的自我陳述報告、教師評語和學生畢業時的《綜合素質檔案》及相關事實材料等檔案材料進行研究分析,采取集體評議等方式作出客觀評價,并作為招生錄取的參考。

  五、組織管理

  1.加強組織領導。綜合素質評價實行全省統一部署、分級管理。各市州、縣市區、學校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健全制度,精心組織實施。

  省教育廳成立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統籌、規劃和協調全省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對市州、縣市區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提出工作要求;組織設計和開發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管理平臺;把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納入督導評估,作為評估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績效的重要內容;制定監督制度,組織開展培訓、檢查、指導,對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予以表彰,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各市州、縣市區教育局要分別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本地區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方案,全面落實《實施辦法》,明確責任部門和相關人員的工作職責,指導、督促學校制定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切實抓好綜合素質評價培訓工作,提高校長和教師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的能力;做好區域內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檢查和指導;加強宣傳,協調各方力量,為學校開展綜合素質評價提供支持。

  2.堅持常態化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由學校組織實施。學校要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依據本《實施辦法》,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本校《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及相關配套制度,明確各部門、班主任及科任教師工作職責;要加強宣傳引導,幫助學生、家長正確認識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意義;針對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中的難點和問題,組織教師、學生開展校本研究和校本培訓,對學生進行培訓時,要重點學習本《實施辦法》,讓學生了解、熟悉評價內容,指導學生填寫《寫實記錄單》和《綜合素質檔案》;要將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充分發揮學校相關職能部門,特別是黨團、學生組織的作用,積極創造條件、搭建平臺、整合資源,引導、組織學生開展有意義的活動;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學中,指導學生及時收集、整理和記錄有關事實材料,避免集中突擊。

  3.實行電子化管理。以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基礎,開發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管理平臺。利用電子管理平臺,錄入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的重要活動和突出表現等信息,導入客觀數據。有條件的學校可以在此基礎上開發與省平臺對接的電子管理平臺作為補充,保存學生日常記錄,使綜合素質評價有據可查。

  4.建立健全監督制度。建立健全監督制度,督促市州、縣市區和學校全面落實《實施辦法》,引導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規范進行;暢通舉報渠道,確保學生檔案材料客觀真實;對有爭議的結果要重新進行審核確認,確保結果公正;對工作不落實造成嚴重后果者實行責任追究,對弄虛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各市州制定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方案,于20xx年底前報省教育廳備案。各普通高中學校制定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于20xx年5月底前報上一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本辦法于20xx年在部分地方試點,20xx年秋季在全省高中一年級開始全面實施。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篇9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貴州省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對普通高中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時,應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評價要遵循導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發展性原則。

  二、工作機構與職責

  (一)、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校長)

  副組長:x(副校長)

  成員:x(教育處主任)、x(教學處主任)、x(團委副書記)、x(年級組長)、x(年級組長)、x(年級組長)

  職責:負責領導和管理我校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負責制訂《陽貴一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申訴和復議申請。

  (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小組:

  組長:x(副校長)

  副組長:x(教育處主任)、x(教學處主任)

  成員:x(團委副書記)、x(年級組長)x(年級組長)x(年級組長)

  職責: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負責實施《陽貴一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相關信息的采集輸入輸出工作,初步審訂評價結果協調評價過程的相關工作。

  (三)、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每班各5名,名單略去):

  說明:

  1.組長為各班班主任;組員為在本班任課達一年以上的教師2名,學生干部2名。職責——負責對班級中每個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組織、實施本班學生的自評、互評、教師評價與綜合評定等工作。

  2.班級評價小組在評價程序中,按“學生自評”、“同伴互評”、“教師評價”、“學校評價”的順序進行,“同伴互評”過程中按班級進行。

  三、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分解成若干項“關鍵指標”,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內容(詳見附表)。

  學生展示的實證材料、平時表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的依據。盡可能使評價結果客觀、真實。

  班主任應根據學生平時表現等情況,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完成評價小組評語。

  四、評價等級

  各項指標按三級評分。凡比較符合標準者可得3分,基本符合標準者可得2分,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則得1分。

  1.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合格和不合格。

  指標均分達2分者,評為合格。凡有突出問題,指標均分不達2分者,則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如實記載突出問題。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要將具體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表現”欄中。

  2.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指標均分超過2分評定為B,2分評定為C,不達2分則評為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能提供明確證明材料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學習成績突出,得到社會公認或權威部門認可;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篇10

  一、指導思想

  (一)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促進素質教育全面實施。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是深化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目標。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描述學生高中期間學習情況、社會公益活動和日常表現等真實、典型的內容,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狀況,評價結果為學生發展提供信息,為學生畢業提供依據,是高等學校錄取新生的重要條件。通過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引導基礎教育階段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積極穩妥地推進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

  (二)體現學生綜合素質和個性特長發展狀況。對普通高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出發點是反映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綜合素質評價按照素質教育要求進行全面發展評價,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體現學生之間的差異,促進學生在打好共同基礎的同時,實現有個性特長的發展。通過評價主體的互動、評價內容的多元和動態的評價過程,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教學評價體系。

  (三)探索科學可行的教學評價方式,建立科學的教學評價制度。根據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實際,制定科學可行的評價方式,規范、完善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和程序,加強公示、監督、申訴等方面的制度建設,確保教學評價工作的實效和公正。通過探索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式,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學生教育教學評價制度,形成實施素質教育的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實施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引導中學實施素質教育,體現高中新課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課程方案的要求。通過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結果的使用,給高中教育正確的導向。

  (二)操作性原則。方案實施要為普通高中、高等學校和社會各界所理解與接受,操作簡便、直觀。方案的指標體系合理,有較強的可操作性,評價主體多元,評價操作實現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則。加強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制度建設,提前公布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人員和有關規章制度,并廣泛征求師生和家長的意見。保障評價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進行,對學生的評價全面、客觀、科學。

  (四)發展性原則。堅持過程評價與終結評價相結合的原則,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學生的日常行為表現,適當收錄反映學生成長過程和發展水平的描述與實證材料。正確發揮評價的激勵、發展功能,突出評價對學生全面發展的促進作用。關注學生全面發展,全面評價學生的綜合素質,客觀反映學生的個性差異和個性特長。

  三、組織機構

  (一)成立廣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實施工作進行全面指導。

  (二)各市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實施,學校評價工作的監督指導,咨詢、投訴和復議等事宜的處理。各市的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三)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由學校實施,校長是實施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第一責任人。學校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綜合素質工作的實施細則和規章制度,對學校的評價工作進行監督指導,負責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投訴和復議申請。

  四、評價內容和方法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模塊修習記錄、基本素質評價、實驗操作考查和信息技術等級考試等四個方面。模塊修習記錄反映學生在校期間各科目學分獲得情況和各科目模塊修習情況。基本素質評價反映學生的道德素養、文化素養、綜合實踐、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等各方面情況。實驗操作考查反映學生在科學領域的實際操作能力。信息技術等級考試反映學生的信息技術能力和素養。

  (一)模塊修習記錄

  普通高中課程由學習領域、科目、模塊三個層次構成。根據學分管理的要求,學生修習課程的情況通過高中三年學分進行管理。學校通過學分記錄學生的學習過程和學業成績。學生學業狀況通過學分記錄予以量化反映,通過適當的文字描述反映學生學習狀況和成長過程。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的通知》(粵教基[20xx]47號)的要求,學生畢業的必修學分為:每年在每個學習領域都必須獲得一定學分,三年內必須獲得必修學分116分(包括綜合實踐活動23學分);學生畢業的選修學分要求:選修學分在28分以上,其中選修二至少獲得6學分。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中要將必修學分、選修學分和各學分對應修習的模塊名稱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二)基本素質評價

  依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基本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道德素養、文化素養、綜合實踐、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等五個方面,結合粵教基[20xx]115號文要求建立的《普通高中學生檔案》進行。

  1.評價內容

  評價內容見附件2《普通高中學生基本素質評價細目表》。

  2.評價方法

  采用學生自評和他評相結合的方式,以寫實性文字描述為主,提供實證材料等對學生的基本素質進行評價。在評價中要根據基本素質的不同內容,采取適當的方法。

  (1)道德素養

  學生道德素養的評價,主要包括愛國情感、理想信念、道德品質、法制觀念、團隊精神等方面,根據學生的'日常表現、教師和同學的評價、成長記錄袋等有關材料進行評價。

  (2)文化素養

  學生文化素養的評價,根據學生學分管理檔案,對學生所得學分的總量、學分的分布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真實反映學生的知識結構和學習興趣。通過學生學習興趣、學習方法、學習成績等方面的評價,客觀反映學生的學習能力。

  (3)綜合實踐

  學生綜合實踐的評價,根據學生在綜合實踐活動中的表現及完成情況,參加研究性學習活動、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的實證材料等,客觀反映學生在綜合實踐方面的表現。

  (4)身心健康

  學生身心健康的評價,根據學生在學校體育課程、體育活動中的表現、體能素質、體質健康和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表現,客觀反映學生身心健康狀況。

  (5)藝術素養

  學生藝術素養的評價,根據學生在學校藝術課程和參加學校藝術活動的表現及作品,客觀反映學生的藝術審美能力和表現能力。

  3.評價結果呈現

  基本素質評價由學生本人描述性記錄和具體作品名稱等呈現,學校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對學生的描述或記錄予以確認或補充,尤其應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同時提供能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狀況的典型材料。

  (三)實驗操作考查

  1.考查內容

  實驗操作考查內容涉及科學領域以及技術領域中通用技術科目必修學分對應的模塊內容。以各學科《課程標準》為依據,按《普通高中實驗操作考查要求》(見附件4),著重考查學生在實驗范圍內的觀察能力、實踐能力和操作技能。

  2.考查方法

  各地級以上市統一命題,由各學校設立實驗考查考場,負責實施考查。條件不具備的學校由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指定代理考查學校。

  3.考查結果呈現

  實驗操作考查成績以等級呈現,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考查結果的等級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四)信息技術等級考試

  信息技術等級考試按《廣東省普通高中信息技術等級考試方案》(粵教研[20xx]7號)實施。

  1.考試內容

  信息技術等級考試內容涉及信息技術科目的必修和選修內容。以《課程標準》為依據,按照《廣東省普通高中信息技術等級考試大綱及說明》,規定各個等級考試的內容,公布考試要求、試卷結構和題庫。

  2.考試組織

  普通高中信息技術等級考試由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學校負責將考試成績記入學生檔案。

  3.考試成績呈現

  信息技術等級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分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考試的等級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五、評價結果的使用

  評價結果是學生綜合素質的具體反映,學校要將評價結果通知學生及家長;評價結果是學生畢業的依據之一;評價結果也是高等學校錄取或退檔的依據之一。

  六、保障措施

  為確保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能公開、公正、公平、科學地進行,發揮評價對學校發展和學生發展的促進作用,要建立和完善評價工作的公示、誠信、監督、申訴等制度。

  (一)各市在評價工作開展前,要將評價的內容、方法、評價結果的使用等向學校做出明確的說明和解釋,并對學校進行評價工作的培訓,對學校的評價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對在評價過程中出現的弄虛作假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同時,受理社會及學生家長對學校評價工作的投訴。

  (二)學校在評價工作開展前,必須公示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實施細則、具體程序、工作小組成員名單,指導監督以班級為單位的評價小組工作,審定、公示評價結果,受理咨詢、投訴、復議申請,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理。

  (三)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人員構成要有廣泛性和代表性,由校領導、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學校家長委員會代表組成。以班級為單位成立的評價小組,由在本班授課不少于一年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

  (四)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評價質量進行監控和評估,要充分了解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處理評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逐步建立綜合評價誠信等級制度,省教育廳將在實驗的基礎上建立中學綜合素質評價誠信認定制度,通過教育督導評估對各中學綜合素質評價誠信度進行認定,并向社會公布。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篇11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xxxxx學校改革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對普通高中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時,應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評價要遵循導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發展性原則。

  二、工作機構與職責

  (一)、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校長)

  副組長:x(副校長)

  成員:x(教育處主任)、x(教學處主任)、x(團委副書記)、x(年級組長)、x(年級組長)、x(年級組長)

  職責:負責領導和管理我校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負責制訂《陽貴一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申訴和復議申請。

  (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小組:

  組長:x(副校長)

  副組長:x(教育處主任)、x(教學處主任)

  成員:x(團委副書記)、x(年級組長)x(年級組長)x(年級組長)

  職責: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負責實施《陽貴一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相關信息的采集輸入輸出工作,初步審訂評價結果協調評價過程的`相關工作。

  (三)、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每班各5名,名單略去):

  說明:

  1.組長為各班班主任;組員為在本班任課達一年以上的教師2名,學生干部2名。職責——負責對班級中每個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組織、實施本班學生的自評、互評、教師評價與綜合評定等工作。

  2.班級評價小組在評價程序中,按“學生自評”、“同伴互評”、“教師評價”、“學校評價”的順序進行,“同伴互評”過程中按班級進行。

  三、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分解成若干項“關鍵指標”,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內容(詳見附表)。

  學生展示的實證材料、平時表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的依據。盡可能使評價結果客觀、真實。

  班主任應根據學生平時表現等情況,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完成評價小組評語。

  四、評價等第

  各項指標按三級評分。凡比較符合標準者可得3分,基本符合標準者可得2分,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則得1分。

  1.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合格和不合格。

  指標均分達2分者,評為合格。凡有突出問題,指標均分不達2分者,則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如實記載突出問題。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要將具體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表現”欄中。

  2.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指標均分超過2分評定為B,2分評定為C,不達2分則評為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能提供明確證明材料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學習成績突出,得到社會公認或權威部門認可;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篇12

  為做好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對初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學生的發展狀況,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應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標準的要求,以思想道德、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五個方面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以專業支撐與制度建設為保障,把學生的全面發展與個體差異相結合,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推動素質教育的實施。

  (二)工作原則

  1、適應性原則。評價的制度、標準、內容、方法等要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2、差異性原則。評價中應將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個性特長相結合,體現個體差異;

  3、公平性原則。積極探索科學的方法,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努力提高評價工作的專業化水平。

  二、評定機構的組成與主要職責

  1、班級評定工作委員會

  (1)名單:

  組長:艾志強

  副組長:郭世軍付世明范永旺高亞宏姬文華

  成員:劉爭秀劉嘉偉高彬瑞蘇曉凡張召弟全體班主任

  (2)主要職責:

  ①委員會根據學校實際制訂《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根據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開展宣傳工作。

  ②制訂評定的具體時間、操作程序。

  ③對整體評定工作進行協調、調控。

  ④認定本校評定小組。

  ⑤對班級評定結果進行審核、認定仲裁及上報。

  ⑥對班級評定工作出現的問題進行反饋與指導。

  ⑦對評定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2、教師評定小組

  (1)由以班級為單位,班主任任組長,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五人組成。

  (2)主要職責:負責組織班級學生評價工作、結果的合成、為學生做出綜合性評價、接受家長的咨詢。

  3、班委會評定小組:

  (1)由班長負責,由五名學生組成,成員班級各組小組長。

  (2)職責:負責班級學生日常學習、表現、生活、紀律、表彰等情況記錄及評價工作。

  三、評定內容、評價方法、等級分配以及操作流程

  (一)評定內容。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包含基本素質評價指標和個性發展評價指標兩個部分。

  基本素質評價指標是所有初中學生通過學習都應達到的目標,包括思想道德、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五個方面。

  (二)等級設立分配

  我校等級名額比例:A級學生不超過25%,C級學生為10%左右,其余為B級。(對于嚴重違反校紀校規或受處分未撤消的學生,經學校領導小組審核,可定為:D級)。班級等級名額與學校相一致。

  (三)評定的信息來源

  1、學生的成長記錄手冊和日常表現。

  2、學生的平時成績(所有學科)。

  3、學生的個性特長的表現。

  4、學生自我評價、同學評價、家長評價及教師評價。

  (四)操作流程

  1、確定機構:由班主任推薦并選舉產生班級教師評定小組和學生評定小組,并及時予以公布。

  2、宣傳動員:召開綜合素質評定主題班會以及教師動員大會,宣傳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的意義及其重要性,學習有關綜合素質評定的相關知識,并分發“告家長書”,以便取得家長的支持。

  3、學生自評:即學生根據自己平時表現,依據綜合素質評定各個方面的要求,根據自己在初中階段的發展情況,對照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要素和關鍵表現進行自我評價,自評包括描述性評語(150字左右)和給各個要素打分。

  4、家長評定:即家長根據子女在初中發展階級的表現及依據綜合素質評定各項要求,實事求是進行評價。

  5、班委會評定:即以學生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和查閱學生成長記錄手冊、班級周記等方式給予同學客觀和公正的評價。先由學生評定小組每個成員對照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要素和關鍵表現,給每個同學進行打分,再由副組長計算班委會評定的最后實際得分,評定者要簽名。

  6、教師評定:即班主任教師以學生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訪問和查閱學生成長記錄手冊、班級周記等方式給予學生客觀和公正評價,對予5個維度的評價內容,如實在學生成長記錄手冊中安每學期做出班主任評語,其他教師評定小組成員應該參考學生本人、家長及班委會成員評定所提供的信息綜合考慮,依據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要素和關鍵表現,實事求是給每位同學進行打分,評定者要簽名。

  7、綜合實踐活動評定:綜合實踐活動根據成績和學生平時參與研究性學習和社會實踐的具體情況,由班主任實事求是進行填寫。

  8、其他事項記錄:學生在各級各類競賽、運動會比賽中的成績及

  在學校舉行的各項活動中獲獎后,按學期填寫記入其他事項記錄。

  9、評定結果公示:班級評定結束后將評定結果呈報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經審核后將評定結果告訴學生本人。期間:

  (1)由學校設立投訴電話――0886-3871069,評定監督小組應接受投訴與提出復議,專人負責做好記錄。

  (2)在校內設立意見箱,每天開箱一次,對有異議評定結果,由校評價工作監督小組領導組織專人調查,決定是否復議,并做好解釋及各項工作。

  10、評價結果的審定與歸檔:學校評定工作領導小組對每一位學生評定結果進行評定,由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上報有關部門予以存檔,供中招錄取使用,其它原始資料及各種評比表等一并移入政教處存檔,評價結果一旦歸檔、原則上不予以變動。

  11、評語表述:班主任應根據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定內容給予學生一個綜合性的評語(要體現學生成長,突出特長和潛能,指出不足,鼓勵進步,填入學生成長記錄手冊中,并簽名)。

  12、填寫學生成長記錄手冊的相關內容:由班主任親自填寫報告冊中各科期中、期末、總評成績及相關欄目,并要求學生和家長認真填寫報告冊中相關欄目,并按要求簽名或蓋章。

  注:評定內容一律用鋼筆或黑色水筆填寫,字跡工整,不得涂改;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篇13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三)激勵性原則:

  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發揚優點,改正缺點,讓評價成為激勵學生不斷發展的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

  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既反映學生學業成績,又彰顯學生的個性、特長和發展潛能。努力獲取學生德、智、體、美、勞諸方面素質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發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三、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操行表現評價、學業發展評價和個性特長評價等三項內容。

  1、操行表現評價:

  對照《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學生養成的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習慣與生活能力、個性品質與情感態度等個人操行表現。

  2、個性特長評價:

  通過開展書畫賽、體育運動會、六·一、元旦、演講比賽、手抄報比賽、英語競賽、作文展評等各種活動,了解學生的參與情況,對有特殊表現的學生做出相應的評價記錄。

  3、學業成績評價:

  對照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學生學業達成與發展的狀況,主要以期末考試試卷測評成績呈現。

  期末檢測內容:

  語文:

  考試試卷和學生語文素養。

  數學:

  考試試卷和平時測驗。

  英語:

  考試試卷、英語會話和課文誦讀。

  科學:

  考試試卷、實驗操作、小制作。

  品德與生活:

  考試試卷和社會調查。

  音樂:

  歌曲演唱。

  美術:

  作畫、剪紙、手工制作等。

  體育:

  以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價手冊得分為依據。

  四、評價結果與方法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

  3、各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篇14

  教育評價改革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個重要環節,對小學的教育教學工作起著重要的導向和質量監控作用。學生評價是學校教育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和《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黨的教育方針,貫徹素質教育思想,以全面衡量學生素質發展和反映學生個體差異為出發點,從德智體美諸方面全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注重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促進教師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促進各門課程的有效實施,充分發揮評價的功能,推動新課程改革的深入發展。

  二、評價原則

  (一)、評價內容多元化原則。要注重學

  生綜合素質考查,不僅關注學習成績,而且關注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發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質、學習興趣與積極情感體驗等方面的發展;尊重個體差異,注重對個體發展獨特性的認可,給予積極評價,發揮學生多方面潛能,幫助學生悅納自己、擁有自信。

  (二)、評價過程動態化原則。不僅關注結果,更要注重學生成長發展的過程,有機地將終結性評價與形成性評價結合起來;給予多次評價機會,促進評價對象的轉變與發展;鼓勵將評價貫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學行為中,使評價實施日常化、通俗化,建立學生成長記錄袋。

  (三)、評價主體互動化原則。強調評價過程中主體間的雙向選擇、溝通和協商,關注評價結果的認同問題,即如何使評價對象最大限度地接受評價結果;改變單一評價現狀,加強自評、互評,使評價成為教師、管理者、學生、家長共同積極參與的交互活動。

  (四)、期望性原則。充分體現教師對學生學業成績和特長發展成功的期望,使教師有信心,學生有希望。教師的評語要注滿“師情”,透出一個“愛”字,點燃學生的希望之火,重視“鼓勵”的教育功能。

  (五)、模糊性原則。運用模糊控制理論,定性和定量相結合評價學生的素質發展情況。文化課考試,量化形式學生的學習成績,改較精確的百分制為較模糊的等級制,對學生思想品德表現及興趣、意志、個性、態度和習慣等智力因素不宜量化的項目,一律采用操行評語定性評價。

  三、評價內容及標準

  新課程中的學生評價強調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學生的評價不僅關注學生知識和技能的掌握,而且要關注學生多方面的表現,包括道德品質、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合作與交流、個性與情感以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等多方面的發展。學生綜合素質和學業水平的內容包括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兩個方面。

  (一)、基礎性發展目標

  基礎性發展目標由品德修養和行為習慣兩部分組成。

  品德修養:愛國、愛校、關心集體,遵守紀律、遵守公德,努力學習、勤思好問,孝敬父母、尊敬師長,注意安全、講究衛生,文明健康、勤儉樸素,關心他人、團結同學,誠實守信、知錯就改,熱愛自然、愛護環境,自尊自愛、自信自強。

  行為習慣:在學校里說普通話,認真聽講,積極發言;按時完成作業,不拖拉作業;作業字跡工整,不馬虎;自己機整理書包和書桌,不亂丟果皮紙屑等雜物,認真作好兩操,能和別人合作,見了老師主動問好,按時起床睡覺,吃飯不挑食,喜歡讀有益的課外書,不進網吧等少兒不宜場所,不亂用零花錢,愛護花草樹木,飯前便后會洗手,進出家門主動和大人打招呼。

  (二)、學科學習目標

  學科學習目標是指經過學科學習應達到的基本目標,每科學習目標從知識與技能、過程由于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個層面進行具體評價。

  學生評價既要關注學生的基礎性發展,也要觀眾學生的學業發展和個性特長。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不能截然分開,通常基礎性發展目標蘊涵在學科學習目標中,和學習目標同步發展,在評價實施過程中應盡量作到兩者的有機結合。體現國家課程標準對不同學段的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個方面的基本要求。

  在實施評價的過程中,要根據教育部提出的基礎性發展目標以及各學科國家課程標準對不同學段的要求,根據不同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征,分學科分階段提出具體評價指標。道德品質、行為習慣、學習態度等方面,列出若干項行為表現作為評價指標。

  目標體系要體現對學生個體差異的關注,注意對學生個性特長發展的評價,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四、評價方法

  (一)、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價,根據不同發評價內容和指標實施多元評價,還要滲透或包含在學科學習目標的評價中進行。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方面要重點結合品德與社會、品德與生活學科教學以及班隊活動、校本課程實施中進行評價;學習能力和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結合所有學科教學進行評價;運動與健康方面主要結合體育與健康學科進價;審美與表現方面重點結合音樂、美術學科教學進行評價。在學科教學或各種教育活動中分層實施評價。創設情景、機會,通過參與活動,日積月累,讓學生感受、體會與內化。通過表現性任務、觀察、記錄、訪談、作品分析、個人自評、同學、教師、家長互評的方式進行評價。

  (二)、學科發展的評價

  1、知識與技能的評價

  要遵循個學科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以及該學段、學年以及每個單元的知識與技能目標為基準,通過作業、測驗、栲栳市和完成一些開放性的表現性任務等形式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以等級的形式呈現。

  (1)、練習、作業

  作業分析評價是教師了解、掌握學習效果、學習態度最常用、最有效的評價方式。學生的作業情況通過學生的認真程度,主動作業的情況;課外學習情況以及實驗操作能力,小論文、小發明、小制作等成果進行綜合評價。

  (2)、平時學習:是指知識與技能的掌握的程度,包括各種測查如識字、背誦、朗讀、默寫、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單元測試,創造性作業的完成情況等。

  (3)、期末考試(考查)。考試、考查是評價的主要方式之一。考試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不同選擇相應的考試形式,既有閉卷考試,也有開卷形式。除紙筆測驗外,也可以選擇聽力考試

  口試、實際操作等性質評價形式。考試的內容應多元化,除關注知識與技能外,還應體現考查學習的過程與方法以及情感態度與價值觀方面的內容;還要重視加強多方面潛能的發展,尤其是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反思能力的發展。

  考查學科應通過平時觀察、評語、記錄、表現性作業、綜合實踐活動等方式,對學生的知識與技能、學習習慣、興趣、毅力、學習動機、學習技能、社會技能以及努力程度等形式學生表現的信息進行考查。

  2、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評價

  對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評價必須與基礎發展目標和學科教育目標相結合,在日常教學活動中,采用觀察、記錄、訪談、學生自評和學生互評等性質的評價方式對其進行評價。各學科根據本學科特點,結合基礎性發展目標在學科中的體現,制定具體的評價內容以及指標體系。

  (1)、日常觀察

  課堂教學觀察:學生課堂學習行為觀察是評價學生學習過程的重要方法。學生的課堂表現要通過學生回答問題的頻率,學生的思維品質,學生的探究行為,學生在小組合作中的表現,學生的學習興趣、主動性積極性等因素來進行綜合評價。可以在學生自評、互評的基礎上進行綜合。

  活動觀察:校內外活動觀察,要通過學生參加的一些有意義的活動,包括學生參與各類綜合實踐活動的過程描述、活動成果、學生的感悟和反思等。

  特長表現:包括學科獲獎記錄或證明、親手制作的作品(如航模、車摸、陶藝、電腦制作等)或小發明成果、藝術性活動記錄或獎勵證書。

  (2)、成長記錄:

  成長記錄是形成性評價的重要方式,建立每個學生的成長記錄。成長記錄要收集能夠反映是學習過程和結果的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最佳作品、社會實踐和社會公益記錄、體育與文藝活動記錄,教師、同學的觀察評價,來自家長的信息,考試和測驗信息等。

  學生是成長記錄的主要記錄者,成長記錄要始終體現誠信的原則,要有教師、同學、家長開放性的參與,使記錄更典型、客觀、真實,盡可能的展現自己的學習成果與進步歷史。

  期中期末組織成長記錄的交流展示。并將成長記錄納入期末終結性評價內容。對成長記錄的評定應注重學生的進步和所付出的努力可,明確改進的方向。通過對成長記錄的回顧

  比較,使學生學會反思,了解自己的進步,認識自己的優勢和不足,明確進一步發展的目標,逐步發展自省的意識和能力。

  五、評價的主體

  評價主體包括學生本人自評、互評、教師評價和家長評價四個方面。

  學生自評和互評:一是由學生本人對自己的綜合素質及行為寫出自我評語;二是自己或同學綜合素質的兩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評出分項等級。

  教師評價:一是由班主任給每個學生綜合素質的兩個方面評出分項等級,并給每個學生寫出綜合性評語,重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整體描述,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二是各學科教師根據本學科所制定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及學科發展目標評價體系,對每個學生基礎性發展達成及學生學業水平進行評價,給出相應的等級,并對學生學科的發展態勢進行描述,寫出激勵性的評語。

  家長評價:一是對自己子女的綜合素質寫出鑒定性評語;二是對自己子女綜合素質的兩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評出分項等級。

  (四)、評價結果的呈現

  評價結果包括等級或評語

  評語包括:

  1、家長評語。

  2、教師、班主任評語。等級包括:

  1、分項等級。即根據評價內容所列的要素和關鍵表現,通過整體判斷對兩個方面以及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給予一個等級。

  2、綜合等級。即把分項等級和分主體等級綜合,作為綜合素質或學業水平的最后等級。以上等級均為四等,以A(優秀)、B(良好)、C(及格)、D(待及)呈現。

  (五)、綜合素質報告單

  學生綜合素質與學業水平報告單由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表、學科學業水平評價表,包括多主體評價和教師綜合評語構成。將期末考試與學生的日常評價有機結合起來,從幾個方面來反映學生取得的進步和成就,報告學生的學習態度、情感與學習習慣方面的情況。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篇15

  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目標

  通過評價改革,貫徹新課改的育人理念,促進教育方針的全面落實,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的發展,培養德 、 智 、 體 、 美等全面發展的一代新人。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3、自主性原則。

  學生是評價的主體,要充分發揮評價的自我教育、自我調整的功能,使評價客觀、全面,既得到同學、教師、家長等的認同,又能促進學生不斷完善自我。

  4、動態生成性原則。

  評價活動本身是一個動態生成的過程,教育過程本身具有生命性。因此評價可根據學生年齡、年段特點,根據校本實際及學期教育教學工作重點,實化過程,凸現行為習慣的培養與達成。

  5、可操作性原則。

  根據學校、班級實際,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方法力求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有利于教師將評價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有利于學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學習習慣,使評價具有較強的實效性、針對性及可操作性。

  三、評價的基本內容、標準、結果呈現方式。

  1、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包括品德行為、學習能力、合作交往、強身健體、審美表現等五個維度。各維度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又分為要素、關鍵表現提示等。

  2、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呈現形式包括兩部分:

  一是等級評定。對學生綜合素質的五個維度分別用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級呈現。

  二是綜合性評語。由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家長心聲四個內容組成。自我描述:記錄一學年中自己最具代表性的成績;同伴贈言:記錄自己最信任的同學或同齡朋友的希望與祝愿;教師寄語:記錄班主任或你最欣賞、信任的老師對自己一學年的評價;家長心聲:記錄家長的反饋意見。

  四、評價操作程序與方法。

  1、本評價方案給每個學校以創造的空間,學校可以根據本評價標準制定符合學校和學生實際的評價細則,體現校本特色。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通過學生綜合素質每月評價記載表來呈現。

  3、學生綜合素質月評價要按照《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體系》,依據年段具體行為目標達成情況,在征求老師、同學、家長等意見的基礎上,由學生自己記載完成,但每次評價結果必須得到老師、家長、同學的簽字認可。

  4、學生學年綜合素質評價由班主任依據月評情況,分析學生發展狀況,給予客觀評定。

  5、學生綜合性評語,在每學年即將結束時形成,其整理歸納活動,強調多元主體參與。評價表中的“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和 “家長心聲”均按照前面所述的方式完成,并于下學年報到時反饋給班主任備案。

  6、材料整理粘貼欄,可根據各學校的具體情況實施。主要粘貼學習過程的記錄材料和關鍵表現的材料。(舉例參照附表)

  五、本方案從xxxx年春季開始在全鎮小學各年級試行。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篇16

  熱點普通高中招收“推薦生”是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深化我市中考改革的重要舉措,“推薦生”的推薦工作涉及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的和諧穩定。為了切實做好本校今年“推薦生”的招錄工作,加強領導,周密籌劃,規范程序,陽光運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評機構

  1.考評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2.材料審核組

  職責:負責與各“推薦生”所在學校聯系,收齊整理“推薦生”的報名表,審核報名表,匯總20xx年報考我校的“推薦生”信息,制作“推薦生”的準考證等。

  組長:xx

  成員:xx

  3.信息反饋組

  職責:負責匯總報考我校的“推薦生”的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并按一定方式進行排序,向各“推薦生”所在學校反饋、公示等。

  組長:xx

  成員:xx

  4.考務組

  職責:負責“推薦生”綜合素質測評試題的制作及測試過程的組織等。

  組長:xx

  成員:xx

  5.后勤組

  職責:負責“推薦生”到星天湖中學測試過程的校園環境布置、考場布置、車輛停放等。

  組長:xx

  成員:xx

  6.紀檢組

  職責:負責對整個考核過程的規范性、公正公平性進行監督。

  組長:xx(xx)

  成員:xx(xxxx)、單冬旺(xxxx)

  二、綜合素質測評時間、地點

  測評時間:20xx年5月26日上午9:00—10:30

  測評地點:xx市星天湖中學實驗樓

  三、綜合素質測評內容及辦法

  1.測評內容:筆試

  2.測評方法:綜合素質測評內容含三塊:學科知識和能力、常識與心智能力。其中“學科知識和能力”涉及初中各學科內容;“常識”涉及時政、自然與社會、日常生活等方面;“心智能力”涉及態度、智力、情感、傾向等方面。題型為4選1標準化選擇題,題量為100題,滿分為300分,每題只有一個選項符合題意,將符合題意的選項(用A、B、C、D表示)填在答題紙題號下方相應的空格處。回答正確得3分,回答錯誤得-1分,空缺得0分。

  3.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的計算

  最終測評成績由“推薦生”推薦學校的推薦次序和筆試成績兩項組成。其中“推薦生”推薦學校的推薦次序占比60%,筆試成績以“推薦生”推薦學校為單位排序,占比40%,將這兩項折合成“推薦生”的總成績進行排序。

  五、考核結果的公布

  5月29日,公示“推薦生”名單,將名單送各初中學校并公示。

  5月31日,由星天湖中學根據市教育局《關于公布20xx年南通市區熱點普通高中“推薦生”計劃和推薦辦法的通知》(通基教[20xx] 16號)文件規定的辦法確定學校“推薦生”名單送報市教育局、市招辦備案。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篇17

  一、 指導思想

  為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我們將根據《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全面實施學生綜合素質的評估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評估機制,充分發揮評估的促進發展的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的過程,成為學校教育發展的提高過程,從而有效地促進學校的素質教育。

  二、評價的原則

  (一)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心、綜合實踐活動等方面綜合評估學生的全面發展,要有利于培養學生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具備正常的交往能力和良好的環境適應能力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和審美鑒賞能力。

  (二)要將評估的內容細化為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過程性準則,為學校實施素質教育提供理論支撐和措施保障,充分發揮評估機制的促進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與提高的過程,使評估細則的要求內化為學生素質發展的目標和剛性指標。

  (三)評估內容要多元化。從全面的意義講,要重視學生的文化成績的評估,但更要注重學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個體差異,注意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評價,注意學生的合作能力、團隊意識的培養與提高,注重學生情感的培養和價值觀的審視。

  (四)要具有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學校對學生的考核評價,又可用于學生的自我評價與自我測評,有利于學生在全面發展過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在評估過程中,既可以單一指標的評估,又可以綜合評價,從而達到全面評估的目的,使評估的過程成為指導的過程,學生實踐的過程,使學生朝著指向目標的努力過程。

  三、評價的內容與要求

  (一)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1. 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 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 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 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支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 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 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二)評價等第

  1.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凡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

  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休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表現”欄中。

  這三方面的評定,參照《x區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的“檢測內容”所列的具體指標。

  2. 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凡基本符合標準者,視情況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例如: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其他。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篇18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既應注意對學生、教師的統一要求,也要關注學生個體差異以及對發展的不同需求,為學生成長、教師和學校有個性、有特色的發展提供一定的空間。在實施評價中要堅持以下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充分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制度等要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學生了解自己,發展潛能,實現自主管理;有利于教師轉變教育觀念和教育教學行為,幫助學生打磨成長的軌跡;有利于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工作,實現德育為先、素質為重的過程性管理;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現注重素質、提升能力、全面發展的素質教育。

  (二)發展性原則。以促進學生素質提升和全面發展為宗旨,堅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學生,既要看到學生現有的發展水平,更要發現潛在的發展可能性。要注重過程,關注學生個性差異,淡化終結性評價,重視形成性評價。

  (三)多元性原則。評價內容力求多元化,要從情感態度、思想品質、行為習慣等方面全面客觀地評價小學生綜合素質的發展水平。評價主體和方式務必多元化,要采用自評、互評、師評方式,注重表現性評價和真實性評價,實現多角度、多方式的評價。

  (四)可行性原則。立足實際,講究實效。注重培訓,評價內容和評價標為師生所理解、接受。制定的評價實施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實施過程和評價方法力求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

  (五)客觀性原則。認真領會評價標準,讓客觀的評價標準貫穿評價始終。堅持實事求是的態度,關注并尊重學生平時的表現事實。科學收集評價信息,采取科學的評價步驟,采用科學的評價鑒定方法,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

  三、評價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從德、智、體、美、勞等各個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狀況。培養學生熱愛祖國、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身體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具體評價內容包含以下3個維度:

  1、情感態度:愛國情感、懂得感激、富有愛心

  2、思想品質:明禮誠信、樂觀向上、遵守規則、珍惜資源

  3、行為習慣:文明習慣、學習習慣、衛生習慣

  四、評價實施細則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內容體系的一級指標由3個維度構成,二級指標由10項內容構成,三級指標由24項內容構成。在運用該指標體系實施評定時,要認真對每個學生個體的綜合素質逐條評定。(具體內容見附件)

  五、評價結果的呈現及作用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填寫《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必須填寫等級。

  3、評價結果作為評選、表彰優秀學生的主要依據。

  六、組織實施

  1、成立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德育處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

  2、各班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七、關于《小學生手冊》填寫補充說明:

  1、每個學期須填寫2頁內容,學生思想品德及身體心理素質均按等級填寫。(優、良、合格、待合格)

  2、學生考勤、愛好特長、獎懲記載須如實填寫,沒有的寫“無”。

  3、老師的話,須用正楷字撰寫,且無錯別字;學生的話,須指導學生認真填寫好,家長的話由學生放假領回之后要求家長認真填寫,下期開學班主任要檢查。

  4、填寫完成后各班將《學生手冊》交德育處統一檢查蓋章后方可下發給學生。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篇19

  一、終結性評價

  終結性評價分低、中、高三個年段。考試總分各年級均為100分,其中口語部分(低年級含寫字習慣)20--30分,筆試部分70-80分。口試部分可以安排在筆試即期末(中)考試前一個月內進行。具體評價辦法如下:

  (一)低年級

  口試(20分)

  1、朗讀(10分)

  內容:教材選用的朗讀課文。方式:測試者任意抽取1-2篇課文進行朗讀。

  2、背誦(10分)

  內容:背誦課文指定段落;背誦《小學生必背古詩詞》前30首。

  方式:測試者任意抽取2-3篇(段)進行背誦。

  寫字習慣(10分)

  內容:“三姿”及書寫。

  方式:抄寫生字表或簡短的課文,分坐姿、握筆姿勢、握筆距離三項現場打分。

  筆試(70分):

  1、聽力(10分)

  包括字、詞、句,以及簡單短文中基本問題的回答等內容。

  2、基礎知識(60分)

  字、詞、句、拼音、積累等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二)中年級

  口試(30分):

  1、朗讀(10分)

  內容:從課外選定的美文。

  方式:在選定的美文中由測試者任意抽取1篇準備10分鐘后朗讀。

  2、背誦(10分)

  內容:教材中要求背誦的相關段落和語文天地中積累的內容;背誦《小學生必背古詩詞》后40首。

  方式:測試者任意抽取2-3篇(段)進行背誦。

  3、口語交際(10分)

  口試部分命題應立足生活,貼近教材,貼近學生。可依照由低到高、由易到難的原則進行。內容及方式包括:

  (1)復述課文或講故事等;

  (2)分角色表演課文中的對話;

  (3)情景命題對話。小組形式(2人以上)抽簽決定情景命題對話。此類合作完成題目相當豐富,如合演課本劇、指定的童話劇等。小組合作完成的題目,由學生在考前抽簽,小組由各自抽的簽兒組成。學生抽簽后合作編排,設計服裝、道具、臺詞、曲子,從而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合作能力,提高口語交際水平。

  筆試(70分):

  筆試部分題目應注意整合多方面內容,貼近教材,貼近生活,關注基礎知識與技能,關注學生興趣,讓命題既扎扎實實又生動活潑。

  筆試共分四大部分:聽力(5分);基礎知識(20分);閱讀(20分),其中課內閱讀的比重略大于課外閱讀;習作(25分),含卷面書寫3分。

  (三)高年級

  口試(20分):

  1、背誦(10分)

  內容:(1)教材中要求背誦的相關段落和語文天地中積累的內容;(2)課外積累的優美段落。

  方式:(1)測試者任意抽取2-3篇(段)進行背誦。(2)學生提供自己積累本中的10-20篇段落,由測試者抽取1-2段當場背誦。

  2、口語交際(10分)

  可從以下題目選取內容及方式:

  (1)課本劇或自編短劇;

  (2)講述名著故事。在每學期學校規定的課標必讀名著推薦書目中,選取典型內容,制作成紙簽,學生抽簽并稍作準備講述故事。

  (3)課外閱讀表達。提供課外閱讀文章,學生快速瀏覽、默讀,然后回答文后問題。問題設計要能夠考察學生閱讀后的獨特感受以及獨立思考之后的價值判斷。

  筆試(80分):

  筆試共三大部分:基礎知識(20分);閱讀(30分),其中課外閱讀的比重大于課內閱讀;習作(30分),其中含卷面書寫3分。

  二、形成性評價

  對學生的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習的結果,更要關注學生成長和發展的過程。在做好終結性評價的同時,還要關注學生發展變化的過程,加強形成性評價。

  形成性評價可采用成長記錄的方式進行。語文學習具有重情感體驗和感悟的特點,因而量化和客觀化不能成為語文課程評價的主要手段。語文評價還應突出評價的反饋調節與激勵功能。學生的日常表現,以鼓勵、表揚等積極的評價為主,采用激勵性的評語,盡量從正面加以引導。

  對于每個學生課堂學習中聽、說、讀、寫、習方面情感、態度等難以進行量化測量的內容,教師通過課堂觀察、課后訪談、問卷調查、作業分析等形式進行描述性記錄評價;班級內開展豐富多彩的語文學科實踐、競賽評比活動(手抄報評比、作業展評、故事會、朗誦比賽、書法比賽等),采用獎勵小紅旗、小紅花、星級評比等評價激勵措施;還要重視考查學生參與校內和校外語文性質的社會實踐活動能力,如在報刊上發表習作、參加校內外舉行的語文實踐活動,以及其他語文性質的合作實踐活動,培養其積極性、參與度、合作意識、實踐能力、語文綜合素養。

  形成性評價方式貫穿于日常教學活動中,以自我評價為主,使其成為學生自主學習、自我反思的一個組成部分。同時,要加強教師、學生、家長之間的多向交往、互動、溝通、交流,尤其要加強師生之間的互動。教師和學生共同做好成長記錄,逐步建立每個學生的成長檔案。形成性評價的工具和方法應該體現多樣化。教師可以結合本班學生實際,充分發揮自己的創造性,設計出個性化的評價工具,合理選擇評價方法,策劃評價活動。

  形成性評價操作過程中,要注意評價主體多元化、評價方式多樣化,體現評價的過程性、動態性和形成性。切實發揮好形成性評價對學生進行質性評價的優勢,增強學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力爭使每位學生健康發展。

  三、組織實施

  小學生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管理工作以學校為主開展。各學校按照評價的具體操作辦法,對學生語文綜合素質進行全方位、多元化評價。

  教育教學研究部門通過調研指導、檢查、研討、開展活動、抽測等形式,對學生的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工作進行指導管理。

  四、有關要求

  小學生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突破了傳統的評價模式,是新課程理念下對學生語文綜合素質評價方式的改革和創新。學校和教師要轉變教育評價觀念,摒棄傳統的阻礙教師教學和學生發展的評價思想,勇于開拓創新,切實推動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發展。

  學校在評價管理中,要積極推行,追求實效,做到周密部署、定期檢查、定期研究,防止評價項目和內容流于形式。要建立激勵機制,鼓勵教師充分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不斷發展完善考試評價辦法。

  充分發揮考試與評價的教育功能。要通過考試改革,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為學生的終身學習奠定基礎;通過考試改革,改變教師的教學行為和方式,促進教師與學生共同成長和發展。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篇20

  為推進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XX〕26號)、《關于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1〕4號)和《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事廳、四川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的意見》(川教〔2011〕22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原則

  (一)發展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尊重學生的個性,關注學生的發展過程,突出評價的激勵與導向功能,充分肯定和鼓勵學生在原有水平上的進步,使評價過程成為發現和發展學生潛能、了解學生發展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和建立自信的教育過程。

  (二)科學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以事實為依據,建立合理、公正、透明、便于操作的工作程序,采取以學生自評、互評為主,定性和定量評價相結合的多元評價方式,使評價過程可信、評價結果可用。

  (三)全面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對學生發展情況進行全方位、全過程評價,做到階段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有機結合。

  二、評價內容和評價指標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基礎性發展目標。

  我省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指標按照《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附件1)執行。具體的評價標準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制定。

  三、評價方式及結果呈現

  (一)評價方式

  綜合素質評價應以學生自評和互評為主,教師、家長參與。教師要全程指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引導學生客觀、公正開展評價,促進學生的相互交流和學習,使評價過程民主、真實、和諧;家長要積極參與評價過程,公正客觀評價自己的孩子。

  學生成長記錄是對普通高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依據。學校要引導學生以事實為基礎做好成長記錄,如實反映學生在基礎性發展目標上的各方面表現,其中應重點包含學習情況的記錄,如選修課的修習及所獲學分的情況、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加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社會實踐以及學校社團活動等基本信息。要特別鼓勵學生收集和保存日常學習和生活中具有典型意義和個性特色的重要實證性材料,真實、準確地反映學生的成長歷程。學生成長記錄應主要由學生自己收集和整理,引導學生在收集成長記錄材料的過程中,看到自己的進步,形成正確的自我評價。

  (二)評價結果呈現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的評定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的評定采用“合格”(記為h)、“尚需努力”(記為s)形式呈現。學生行為表現符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基本要求,無嚴重違反校規校紀行為,具備一定的交流與合作能力的,應評為“合格”。有嚴重違反《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基本要求,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可評為“尚需努力”。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篇21

  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把新課程評價觀的轉變作為重要樞紐。《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明確的提出了改革的方向:即改革課程評價過分強調甄別與選拔功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教師提高和改進教學實踐的功能。提出了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生的學習成績,而且要發現和發展學生多方面的潛能,了解學生發展中的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建立自信。發揮評價的教育功能,促進學生在原有水平上發展的發展性評價。強調評價既要關注學生的學習成績,又要發現和發展學生的潛能;既要了解學生當前的實際需求,又要幫助學生認識自我的發展方向;既要依靠單純的書面測驗,考試考查學生對知識技能的掌握情況,也要運用多種方法,綜合評價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尤其是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的變化與進步等。學校在評價改革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嘗試和探索,在取得一定經驗的基礎上,特擬定本試行方案,作為開展小學生發展性評價的研究與指導性意見。同時,希望全體教師在實施過程中注意情況的分析和整理,并對本方案提出意見和建議,使本方案逐步完善。

  學生評價是對學生學習進展與行為變化的評價,是學校教育評價的核心。為了使各科教師及時了解學生的發展情況,以不斷發現問題,總結經驗,改進教學,提升教育教學質量,也為了讓每個學生了解自己,以改進缺點,發揚優點,使自己在德、智、體、美、勞得到全面發展,特擬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關注每一個學生的全面發展、持續發展和終身發展。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目的

  小學生發展性評價既是為了考察學生達到教學目標的程度,更是為了檢驗和改進學生的學和教師的教,改善課程設計,完善教學過程,有效地促進學生發展。

  三、基本原則

  (一)發展性原則。評價堅持學生的全面發展,注重學生發展過程,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培養學生創新精神。

  (二)過程性原則。評價要關注學生成長歷程,把日常評價、成長記錄與學科模塊測試結合起來,把紙筆測試與平時作業、課堂表現、情景測驗、行為觀察、實驗操作等結合起來,實現評價方式多樣化。

  (三)激勵性原則。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發揚優點、改正缺點,從而使評價成為一種激勵學生不斷發展的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努力獲取學生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發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五)互動性原則。評價要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通過交流互動,實現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家長參評和教師評價相結合,實現評價主體的多元化。

  四、評價內容與評價標準

  (一)評價內容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兩項內容。

  1、基礎性發展目標

  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愿望和能力、交流與合作、個性與情感、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

  (1)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培養愛國主義感情、社會主義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家鄉、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等)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主動維護民族團結,具有一定的社會責任感。逐步形成積極的人生態度和正確的價值觀,提高文化品位和審美情趣。養成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行為習慣。

  (2)學習愿望和能力:具有主動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夠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能夠結合所學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3)交流與合作:能夠主動與他人交流與合作,積極參加各項文體及社會實踐活動,勇于發表自己的意見。能認真聽取他人的意見和建議,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并學會尊重和理解對方。

  (4)個性與情感:能夠注重情感體驗,逐步形成自己的精神世界,對生活、學習有積極的情感體驗,能積極樂觀地對待困難,逐步養成勤奮、自律、寬容、自強的個性品質。

  (5)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具有初步的創新能力(包括;創新精神、創造性思維和實踐能力三個方面)和一定的收集、處理信息的能力。能主動參與教學環境,養成學習的獨立性和自主性,具有樂于動手、勤于實踐的意識。學會質疑、調查和探究,在實踐中學習,在實踐中成長,使學習成為在教師指導下主動的、富有個性的過程。

  (6)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積極參加體育鍛煉,掌握一定的運動技能,擁有健康的體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護意識。養成良好的心理品質,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7)審美與表現:擁有健康的審美世界,學會欣賞美,感受美,表現美。積極參加各項藝術活動,能用適當方式進行藝術表現或有一項藝術特長。

  2、學科學習目標

  學科學習目標即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

  (二)評價標準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主要指基礎性發展評價標準。

  1、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方面的評定,凡符合基本標準者,可評為合格。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定等級,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和集體財產、保護環境、參加公益活動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縣(區)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體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突出表現欄中。

  2、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個性與情感、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級分A、B、C、D四級。

  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評定為A;凡符合基本標準者,可評定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評定為D。

  凡評定為A等級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評定為A: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市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論文、文學藝術作品;在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等。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方面評定為A:在校內外大型體育、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身體素質《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到優秀等級;省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相關部門組織被認可的體育比賽的前十名獲獎者,音樂、美術等比賽獲三等獎以上(含集體項目);市教育行政門組織的體育比賽的前六名獲獎者和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獲得者(含集體項目)。

  五、評價的具體措施:

  小學生發展性評價分為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兩大部份。

  (一)形成性評價

  形成性評價是對學習過程及其結果的評價,并通過評價來影響學習過程。它是建立在事實判斷基礎上的評價,因而它具有評價的差異性、針對性和即時性,它能及時地給學生提出改進的建議和發展方向。形成性評價主要采用幾種形式:

  ①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評價。

  ②表現性評價。

  ③即時性評價。

  ④檔案袋記錄。

  1、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評價

  單元測試以各學科課程標準為依據,緊扣本單元學習內容,主要考察對本單元所學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況。測試形成要多種多樣,富有趣味性。可以用書面方式檢測也可以用實踐活動檢測。測試形式可開卷也可閉卷。

  2、表現性評價

  表現性評價包括對課題或實踐活動方案設計和組織實施的評價;對實驗操作的評價;對藝術、科技作品的設計及活動展示的評價。這一評價形式可比較好地反映出學生的活動設計能力,活動實踐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合作交流能力。

  3、課堂觀察中的即時評價

  通過課堂觀察,可以及時了解學生的學習情況,做出積極反饋,給學生以鼓勵、指導和調整。教師可根據需要,關注學生突出的一、二個方面作出相應的評價記錄。這種評價可根據需要一天一次,一周一次或一月一次。評價次數因人而異,不是整齊劃一的。

  課堂評價的內容主要有:學習興趣,參與學習活動的主動性、積極性;在學習中發現并提出問題,解決問題策略的多樣化,方法的獨特性,思維的靈活性創造性,想像的豐富性;獨立思考與合作交流;良好的學習習慣等等。課堂評價的要素不是固定不變的,這里列舉的要素只對教師和學生起一個導向、參考作用。

  4、檔案袋記錄

  通過收集反映學生發展變化的資料來表現學生成長的軌跡,學生、教師、家長對檔案袋記錄的內容取舍都有參與權,但以學生的意見為主。

  學習評價中檔案袋的基本內容如下:

  (1)一年級新生學前情況調查表;

  (2)語文學科評價報告。

  (3)數學學科評價報告。

  (4)學生興趣特長發展表。

  (5)考試試卷。

  (6)其它(如同學贈言,家長、教師寄語、作業評語、學期評語、自己愿意保留的作業、獲獎證書等等)。

  5、其它形式的評價

  (1)完成作業情況評價。在作業過程中,可實施由學生自定目標、自我評價的雙自評價方法,也可實施小組互評、教師建議,教師評價等多種評價方法(教師對學生的作業評價以評星和鼓勵性語言結合起來)。這種評價對學生有一種自我約束和對作業正確與否的自我判斷,這也可以讓教師比較好地觀察到學生對知識的把握程度、理解程度和學生看待自我的客觀性與自信度。

  (2)小組評價。這一評價形式多用于對學生作品的欣賞和交流。其目的是幫助學生學會認真地分析作品,在這個過程中聽取他人觀點,欣賞他人的作品和觀點,學會吸收他人有益的建議并改進自己的作品。

  (二)階段性評價

  階段性評價是一種總結性評價。一般在學期或學年進行,對學生的學期或學年的學習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評價,是一種注重學生自我發展的評價。階段性評價一般由期末考試和實踐檢查兩部份構成。

  (1)期末考試

  期末考試的內容主要有以下一些:基礎知識;運用所學知識解決簡單問題的能力;綜合運用所學知識解決較復雜的問題的能力;運用所學知識和方法探求新知識的能力;解決問題策略的發散性和求異性;想力豐富程度。

  檢測形式可分為閉卷和開卷兩種:通常情況下,語文、數學、英語閉卷,思品與生活、科學等開卷。

  (2)實踐檢測

  語文、數學、品德與生活、科學、英語等學科既有書面檢測,又有實踐檢測,其余學科只進行實踐檢測。

  實踐檢測的內容和形式,根據學科的不同可以有所區別,但是應力求豐富多彩而又切合學生實際,主要有:探究性學習,調查訪問,生產勞動,實際操作,信息收集和整理,社區服務等。

  ●語文可以有口語交際,朗讀,參觀,訪問,開展社會調查,開故事會,演課本劇,演講比賽,辦手抄報等。

  ●數學可以有計算,動手操作,調查統計,參觀訪問,測量,設計制作等。

  ●英語可以有唱英語歌,簡單的英語會話,編演英語小品等。

  ●科學可以有實驗操作,實際觀察,科學試驗,社會調查,科技制作等。

  ●品德與生活可以有參觀訪問,社會調查,社區服務等。

  ●音樂可以有唱歌,樂器演奏,打節奏或進行指揮,欣賞樂曲等。

  ●美術可以有作畫,雕刻,剪紙,捏象皮泥,名畫欣賞,寫生等。

  ●體育主要是開展多種多樣的體育活動。

  (三)階段性(期末)綜合評價實施要點

  1、形成性評價由學校、教師自行組織,將平時的學習表現,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課堂評價、作業情況等有所側重地進行匯總;再和期末檢測進行綜合,做出一個比較切合實際的綜合性評價。形成性評價和學期測試的成績的權重以1:4為宜。

  2、期末考試按照區教研室統一命題,學校統一組織并進行期末考試成績質量分析,便于對教學質量的掌握和監控。

  3、分值計算。

  (1)學生階段性(期末)綜合評價得分=期末檢測得分80%+學期形成性評價得分20%。

  (2)期末檢測得分=期末考試分數80%+實踐檢測分數20%。

  (3)學期形成性評價分數=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課堂評價+作業情況(形成性評價項目和內容可根據學校、學生情況自主確定,綜合評價按照多數的原則進行綜合)。

  4、結果呈現。總評結果的呈現,可以有兩種形式:學業成績和綜合評語。

  (1)學業成績。學業成績由三部分組成:情感態度、知識技能、實踐創新,均可用五星制五等級(90分以上為五顆星,80—90分為四顆星,70—80分為三顆星,60—70分為二顆星,60分以下為一顆星)來反映其發展水平。評定情感態度的依據主要是學習表現,評定知識技能的依據主要是單元測試和期末檢測,評定實踐創新的依據主要是實踐活動。學業成績可以先由學生自評,然后互評,最后由教師綜合評定。

  (2)綜合評語。綜合性評語應是一個充滿人文關懷的評語,既要充分肯定學生在學業上的進步,盡量發現其閃光之處,也要指出其成長過程中的不足,并指明努力的方向。肯定進步實事求是,恰如其分,就學生個人進行縱向比較,不宜作橫向比較,不在班上排名。指出不足,應用激勵性語言表述,把存在問題和努力方向融合起來,如說,今后如何如何,就會怎樣怎樣;要是能怎么怎么,那就更好了,等等。評語中既有對客現事實的陳述,又不乏主觀情感的自然流露,讓人民教師對學生的深切關愛,對下一代的殷切希望躍然紙上。

  六、評價結果

  (一)對學生的綜合素質給予客觀、公正的整體描述。評語應在教師對搜集到的學生資料進行分析并與同學、家長、交流和溝通的基礎上產生。評語應采用激勵性的語言,注意積極鼓勵,正面肯定成績為主。

  評價等級分為A、B、C、D、E五級,依次對應優秀、良好、中等、一般、不合,描述小學生綜合素質不同方面的發展狀況。對學生某一方面表現評價為不合格時,應極其慎重。

  (二)小學生畢業標準由小學生畢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兩部分組成。學生學業考試成績及格以上和綜合素質評價一般以上,準予畢業。

  小學生升入初中時,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作為重要依據之一。小學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和成長手冊應一并裝入學生個人檔案帶到初中。

  七、評價的組織實施

  (一)建立組織機構。學部成立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作為本部評價工作的領導和仲裁機構。委員會由學部領導、教師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組成,一般為79人,在本校公示后報本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每班都要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每個小組成員57人,由班主任擔任組長。

  (二)建立公示制度。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及評價結果的使用等,應向學生及家長做出明確的解釋并公示。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對評價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并負責。

  (三)建立申訴和舉報制度。對評價的結論,如果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之間存在分歧,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結論;對于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經過廣泛和深入調查和討論后做出決定。

  (四)學生、家長和教師對評價過程中的違紀行為,可向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舉報和投訴,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負責調查和處理。對評價工作委員會答復或處理不滿意的,可向學校行政部門反映。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和學校行政部門應詳細記錄各項舉報、申訴、查處過程及結果。

  (五)建立誠信制度。對參加評價工作的人員建立信用記錄,如果在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應在相應當事人的信用記錄中予以記載,取消其參與評價工作資格并給予相應的處罰。

  (六)建立監控制度。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應組織人員對評價工作不定期進行過程監控和質量評估,全面了解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糾正評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革建議。評價工作結束后,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在各班按照一定的比例抽樣并對評價結果進行核實,尤其是對獲得優秀等級學生的狀況進行復核。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篇22

  為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全面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目標

  通過實施新的評價方法,貫徹新課改的育人理念,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的發展。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的主要目的是促進學生發展,注意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自主性原則。

  要以學生為評價主體,充分發揮學生的自我教育、自我調整的功能,使評價客觀、全面,既得到同學、教師、家長和社會等的認同,又能促進學生不斷完善自我。

  3、綜合性原則。評價的內容,既要重視學生學業成績的評價,又要注重對學生的道德品質、學習能力、情感態度、行為習慣、身心健康、審美情趣等基本素質的評價。在學習能力方面,要特別注重學生的實踐能力與創新精神的評價,關注學生之間的個體差異性。

  4、多樣化原則。評價的方式力求多樣化,將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形成性評價與終結評價相結合,自評與他評相結合,課內評與課外評相結合。

  5、多元化原則。評價的主體要做到多元化,建立學生、老師、家長、社會等共同參與、相互作用的評價主體,以多渠道的信息反饋促進學生發展,使學生、教師、學校和課程的發展成為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

  6、激勵性原則。評價的行為要以鼓勵性為主,要善于發現學生的閃光點,讓學生享受成功的愉悅,促進學生樹立學習、做人的信心,形成良好的個性品質。

  三、評價內容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包括思想品德水平、知識能力水平和學科成績、身體健康水平、勞動技能水平、個性發展水平等五個維度,各維度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又分為內容要素、等級評定等。

  四、評價方法和要求

  (一)評價方法

  1、改革評價方式,擴大參評主體。

  (1)、評價方式:

  ①、階段評價,班級周評小標兵和學校德育處主題活動月的星級學生評價;

  ②、綜合評價,期末在周評小標兵和月評星級學生的基礎上實施總評;

  ③、新三好學生的評選。

  (2)、擴大參與評價的主體,具體分為:學生自評、同學互評、家長或社區參評、班主任和學校少先隊總評等五個方面。

  2、學生自評。學生根據自己平時表現,依據綜合素質評價各維度要求,在提供相關實證材料的基礎上,確定自評等級。

  3、學生互評。周一班會或其它時間以班級為單位,由班主任組織學生,首先分小組評價,評價小組由組長負責,小組內首先是學生自評,然后互相評價,討論確定互評等級,組內依據自評和互評結果推舉出本組小標兵。評價時,學生可在綜合素質的五個維度中的相關單項評價欄內,分別用優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四個等級呈現。

  4、班級評價。班會在學生自評、小組互評的基礎上,由小組組長匯報本組評價結果,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再匯聚學生互評意見,綜合學生日常表現和家長評價,對學生進行客觀公正的綜合評價,和大家一起推出一周的班級小標兵。

  5、家長參評或社區代表點評。班主任老師在周五將周評班級小標兵表下發給學生,由學生帶回家,父母在表內家長評價一欄填上評價意見,周一學生將評價表帶回學校反饋給班主任老師,做為總評積累,讓學生獲得激勵。

  6、月主題活動評價星級學生,由各班主任依據班級周評資料,組織本班學生討論,充分征求學生意見,再向學校少先隊推舉出本班當月的校級星級學生,學校少先大隊、德育處以及班主任共審核通過,周一學校升旗儀式上集中表彰,并由班主任將結果記入學生素質教育發展手冊,做為期末總評和評價新三好的重要依據。

  7、新三好學生的評選必須由學生自己報名,其具體條件為:首先,在校學生每學期中學生各科成績不低于優秀等級,參加公益活動每學期不少于3次;其次,參評學生必須有家庭對其表現行為的良好以上的評價;同時,參評學生在本學期參加綜合實踐活動的等級必須在良好以上。

  (二)評價要求

  1、評價次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如實填寫,不得敷衍應付。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以終結評價為主,在學年末進行。周評班級小標兵,月評校級星級學生與期末綜合評價相結合,周評班級小標兵和月評校級星級學生是期末評價的依據。

  2、評價結果。從評價維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關鍵表現入手,通過整體判斷對各維度給出恰當等級,以優秀、良好、合格、需努力等次呈現,每周班級評價小標兵時,自我評價和同學互評,分別對照各項評價標準,客觀、公正地給出等次評價;期末在綜合項評價結果的基礎上,得出總評等次;評價均以星級形式呈現,個人自評、班級小組互評、家長或社區參評、班主任點評等,均在相對應的項目欄內標出,其中,家長參評與班主任評價除了用星星符號代替外,還要在最下面欄目內寫上精當評語。

  3、班主任或學校評價。有針對性的填寫概括性與描述性評語,客觀填寫評定意見。

  總之,要確實通過對學生綜合素質的不同層面,不同時段,不同參與主體的評價,使學校對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落到實處。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篇23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改進程,促進學生全面、和諧、持續發展和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在參照外地評價辦法的基礎上,結合本校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小學生的發展狀況和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重要舉措。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校評價為主體,因校制宜,充分發揮各學校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采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二、基本原則

  1 、方向性原則:評價應體現新的人才觀、教育觀和質量觀,體現知識經濟時代對教育發展的要求,培養學生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

  2 、客觀性原則:在評價過程中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從學生的實際出發,做出合理的、全面的評價。評價要多主體參與,學生自評、互評、教師評價相結合(三年級以下的學生可不采用自我評價和學生互評)。同時,還要適當接受家長和社會的評價。

  3 、全面性原則:對評價內容進行全面考核,有根據地作出判斷。學業考試的內容要處理好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的關系,注重加強與社會實際、學生生活經驗的聯系,考查學生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4 、科學性原則: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圍繞評價目的,針對不同學科、不同學段的具體情況,建立簡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運用科學、多樣、靈活的評價方法實施評價。

  5 、發展性原則:充分尊重人的發展性與特殊性需要,注重評價的內容多元、方法多樣。既要重視學生的學業成績,又要重視學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培養,促進學生的自主發展。

  6 、參與性原則:要加強學生之間、學生、教師和家長的對話與交流,增進理解與溝通,營造良好氛圍,開展有效的自評、互評,及時反饋,促進學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理解、和諧的學校文化的形成。

  三、評價內容

  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性發展目標兩個方面的內容。

  1 、基礎性發展目標

  基礎性發展目標是評價學生綜合素質的主要依據。其基本內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質(占15%)、公民素養(占10%)、學習能力(占40%)、交流與合作(15%)、運動與健康(占10%)、審美與表現(占10%)等六個方面。

  2 、學科性發展目標

  學科性發展目標是評價學生學業成績的主要依據。其基本內容是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達到的目標,包括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側重于學習興趣、學習態度、學習方法、學習習慣的評價、自主合作探究能力的評價,關注學生人文精神的提升。

  四、評價方法

  評價方法包括日常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終結性評價。評價時應把握“日常性評價是階段性評價的基礎、階段性評價是終結性評價的基礎”的操作原則。

  1、日常性評價

  各學科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注意觀察學生的進步和發展,關注學生的表現,及時做出評價,并適時做好記錄和資料收集工作。

  (1)、即時評價。教師要在教育教學的過程中采用多樣的、開放式的評價方法(如口頭評價、成果評價、訪談交流、行為觀察、問卷反饋、情景測驗等)及時評價每個學生的優點、不足以及發展潛能,滿足每個學生的發展需要。

  (2)、成長記錄。成長記錄應收集能夠反映學生發展提高的重要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來自同學、教師、家長的評價信息,學生在文體活動中的突出表現,學科檢測的階段成績,學生的最佳作品等。學生是成長記錄的主要記錄者和管理者,成長記錄要始終體現誠信的原則,要有教師、同學、家長開放性的參與,使記錄的情況典型、客觀、真實,同時便于展示。

  (3)、學業考試。考試是一種有效的評價方式,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選擇相應的考試方法,促進每個學生的進步。除傳統的紙筆測試外,還可設置口試、聽力測試、成果展示、實驗操作、上機操作等形式測試,允許學生進行二次考試。紙筆測驗可采取閉卷考試、開卷考試或開閉卷結合考試等不同形式。

  (4)、實績表現。通過演講比賽、小制作、小發明、小競賽及文體藝術等豐富多采的活動,展示學生的特長,張揚學生的個性,培養學習興趣,促進全面發展。

  2、階段性評價

  (1)、各學校要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其成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評定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本校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可適當細化六項評價內容)與具體程序,編印各種相關的評價子表,匯總、上報學生的評價結果;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評定過程,接受質詢、投訴與舉報,及時糾正評定中的錯誤。在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之前,各學校要通過教師大會、班會、家長會、家長學校等形式,廣泛宣傳和培訓,爭取各層面的知曉、理解與支持,為順利開展此項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2)、綜合素質評定以班級為單位開展工作。每個班級成立一個評定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人數一般不少于 5 人。各位小組成員為學生授課的時間原則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對該班學生比較熟悉和了解,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品質。班級評定小組由學校評定委員會提名成立,要提前向評定班級的學生公布。

  (3)、綜合素質評定要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每學期結束時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通過參考各種資料,經集體討論,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教師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夠反映學生學習過程和結果的有關數據和其它形式的行為表現,并利用這些數據和表現來描述學生的學習情況。階段性評價的結果填入《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3、終結性評價

  (1)、終結性評價應由學校組織進行,要在學生畢業離校前完成。評定時以學生階段性的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為依據,通過對相應等級賦分的辦法進行換算,取所有階段性評價的平均分值作為終結性評價結果,記入《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2)、賦分轉換標準:優秀記10分,良好記8分,合格記6分,不合格記4分。

  五、評價結果

  1、評價結果的呈現

  (1)、等級表達。分為A、B、C、D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其中優秀比例不超過40%。對學生綜合素質等級的確定應十分認真、慎重,評定為“不合格”的學生應經學校評定委員會審核,并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2)、質性評語。以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為主要依據,對學生給予一個綜合性的評語,其中還可以包括等級評定中沒有包括的內容,尤其應突出學生的個性、特長和潛能。評語應采用激勵性的語言,客觀描述學生的進步、潛能及不足。同時要制定明確簡要的促進學生發展的改進計劃,幫助學生認識自我,樹立自信。對低段學生的評價應淺顯、生動。

  2、評價結果的運用

  (1)、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及程序等,應向學生及家長作出明確的解釋并公示。評定結果只公示“優”等級,其余等級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如有異議,由校評定委員會進行調查與處理。最后,學生和家長要在《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上簽字。

  (2)、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對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并負責,評定結果原則上不得更改,如果確實發現評定結果有誤,應記載更改緣由及更改人,同時保存原評定記錄以備審查。

  (3)、綜合素質評定的結果既作為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依據,同時也作為學校診斷和改進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依據

  六、實施保障

  1、成立組織機構:

  2、健全相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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