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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豬產銷和定點屠宰專題調查報告范文
為了加強生豬屠宰管理,保證生豬產品質量,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國家先后制訂了《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動物防疫法》、《食品衛生法》等法律、法規。其中《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規定,國家對生豬實行“定點屠宰、集中檢疫、統一納稅、分散經營”的制度。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屠宰生豬。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精神,全面真實地反映我市生豬屠宰市場管理工作的現狀,給各級政府重視和加強生豬屠宰市場的監管提供正確的決策依據,促進我市生豬屠宰市場健康發展,我局充分發揮對食品綜合監管的作用,當好政府的“抓手”,對全市的生豬屠宰情況進行系統的調研。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全市當前生豬產銷情況
(一)當前全市生豬生產情況。
調研組于22日至24日,深入走訪了XX市生豬養殖協會的養殖戶和板橋鎮長沖鋪村、勝橋鎮泉峰冠村、江河鄉叢井村、煙洲鎮二塘村等村民。根據調查情況,我們對全市的生豬生產進行了推算和分析,發現我市的生豬生產存在以下三個十分令人擔憂的情況:
一是生豬存欄數量大幅度下降。據調查統計,全市參與市養殖協會的247戶養豬大戶的生豬存欄總數、母豬存欄數、仔豬存欄數、育肥豬存欄數均全面大幅度滑坡。現生豬存欄總數為56780頭,比去年同期的127860頭減少了71070頭,同比下降55。6%;母豬存欄3876頭,比去年同期的7486頭減少了3610頭,同比下降48。2%;仔豬存欄18690頭,比去年同期的39760頭減少了21070頭,同比下降53%;育肥豬存欄34214頭,比去年同期的80614頭減少了46400頭,同比下降57。6%。根據調查分析,全市同比分別減少55%、48%、52%和 61%。
二是農村分散養豬戶急劇減少。據調查,板橋鎮長沖鋪村、勝橋鎮泉峰冠村和江河鄉叢井村三個村共計776戶,2908人,養豬的農戶104戶,僅占總戶數的13%。我們走訪煙洲鎮二塘村64戶農戶,家庭養豬的僅13戶,共養豬33頭,比去年減少37戶,少養72頭豬,同比分別減少了74%和45%。
三是短期內生豬的飼養量,特別是生豬的出欄數難以得到恢復性的發展。一方面是因為母豬奇缺,全市不足4000頭,年產仔豬 80000頭左右,與本市年地銷量150000頭左右的差距在45%以上。另一方面是因價格上漲較快的誘惑,一些養殖大戶可以出欄的上市生豬,待價而沽,江河鄉叢井村養殖大戶呂光財是這樣算帳:他現在200斤以上的育肥豬250頭,按前段價格上揚的幅度計算,他的這欄豬不講生長量的增值,光是價格增值平均每頭每天就10元,250頭每天共計2500元,育肥豬未出欄,就不會千方百計地替換養殖。
(二)全市豬肉銷售情況
XX市宜陽城區的肉食銷售價格,屠場批發統裝肉價格為9。6元/斤,上市銷售價:流一、生源等幾個超市和農貿市場的直銷攤位,一刀切統裝肉11 元/斤,排骨、瘦肉12元/斤。松柏、煙洲、蔭田批價10元/斤,市場銷售價:統裝肉11元/斤,排骨12元/斤。其他未實行定點屠宰的鄉鎮集貿市場銷售統裝肉每斤13元—13。5元,大堡市場7月27日已上漲到15元/斤。全市上半年銷售生豬70030頭,其中定點屠宰19480頭,在本地收購 50660頭,在廣西、四川、云南、湖北、河南、桂陽等外地收購和調運19370頭。
二、XX市生豬定點屠宰工作
XX市生豬定點屠宰工作,自1995年施行以來,到目前為止,宜陽鎮、松柏鎮、煙洲鎮、蘭江鄉、柏坊鎮、勝橋鎮、蔭田鎮已推行了生豬定點屠宰。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這幾個單位推行定點屠宰工作進展順利,特別是市城區屠場,從去年5月開始,由于本地豬源緊缺,為了保證市場供應,屠場領導組織力量,并親自上陣到湖北省、河南省、云南省、XX區等周邊省份調運生豬。為了平抑肉價,屠場在市場上幾大超市和幾個集貿市場共設有直銷攤位 11個,并對市區103個屠商實行亮牌銷售,明碼標價,并設立檢舉電話,稽查隊配合物價部門經常深入檢查,對群眾舉報有擅自抬高肉價的屠商一經核實,嚴肅處理。由于定點屠場的艱辛努力,從去年5月起到現在一直保證市場供應。近兩個月城區附近的板橋鎮、鹽湖鎮等鄉鎮,由于沒有實行定點屠宰,市場豬源緊缺,也來城區屠場調肉。今年以來,外地祁東市、衡南市等多個市市來常寧考查參觀常寧的定點屠宰工作。我市的定點屠宰一直得到XX市商務局的充分肯定和表揚。到目前為止,市區市場的肉價與周邊其他市市的肉價相同,比本市未實行定點屠宰的鄉鎮市場肉價每斤要低1—1。5元。并市保證了市場的正常供應和價格穩定。
豬肉價格大幅度上漲,我們分析有以下六個方面的原因:一是母豬奇少,豬源緊缺;二是豬瘟疫傷害養殖戶的利益,影響養豬的積極性。2006年市糧食局飼料廠3戶養殖大戶,因 “五號”病,一次處置500多頭,政府雖作了相應的補償,可他們的損失仍近20萬元;三是屠商欺行霸市,巧取豪奪。肉食行業終端市場的賣方以個體屠商為主,零售價格的管理調控顯然就力不從心,他們從養殖戶中低價收購,宰殺后高價上市,每市斤利潤達1。5—2。5元。勝橋、板橋、蘭江等鄉鎮一些屠商從市屠場進批肉價是9。6元/斤,到當地市場出售13元/斤,其價格利潤為3。4元/斤,他們到養殖戶家收購毛價為8。2元/斤,洗白肉價為9。2元/斤,上市出售價都是13元/斤。農民養一頭豬,賣給他們到上市銷售耗時不到12小時,他們得利即200—250元。由于這種原因,也造成市場豬肉價格上漲;四是養殖的保護性政策不完善,不到位,也影響了養殖的積極性;五是勞動力外出務工,在家老幼無力養豬;六是飼料價格上漲。
三、存在的問題
由于該項目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在實際工作中還存在不少問題,主要是:
1、發展不平衡。鎮與鎮之間、地區與地區之間有差距,表現在有些地區認識上不足、管理力度上松懈,特別是撤鄉后的個別地區,管理工作滯后,走“回頭路”,私屠濫宰現象還存在,給肉品安全、放心帶來很大隱患。
2、個別屠宰場管理不嚴格,劣質肉品出場上市及支持個別經營戶夾私違規現象還時有發生。
3、部門之間不協調,場外補檢仍未杜絕。部門配合不力,執法監管不到位、執法不嚴、打擊力度不夠。肉品流通市場監管涉及到各相關部門相應的法律、法規,部門之間職能交叉履行職責易出現工作人員互相推諉,推卸職責,執法監管不到位。
4、硬件投資不足,定點屠宰設施條件差,無害化處理設施和肉品質量檢驗設備不健全。由于資金不足,無力進行場內設備更新、技術改造,仍有個別定點屠宰場仍然是“一把刀、一口鍋”進行傳統的手工操作。
四、我們的看法和建議
綜合上述有關情況,我們建議:
1、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定點屠宰工作的力度。實踐證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人大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行生豬定點屠宰,對于保證人民吃上放心肉,保障市場正常供給,有效地調控肉食市場的積極意義是不容置疑的,我市應加大生豬定點屠宰工作的力度,加快鄉鎮推行生豬定點屠宰工作的步伐,切實解決生豬屠宰管理工作的實際問題,如落實2002年機構改革方案中市屠辦四個全額事業編制,解決屠辦及執法隊必要的經費等。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銷售管理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因此,各級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協調解決好實施工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市政府要指導、檢查、督促各鄉鎮及各部門做好生豬屠宰和肉品銷售管理工作,幫助各鎮解決工作過程中出現的重點難點問題;各鄉鎮政府負責本區域內生豬屠宰工作的統一步署,組織協調、監管、牽頭有關部門對本轄區內的違規私宰濫宰現象進行打擊查處,確保生豬定點屠宰和肉品銷售工作在轄區范圍內順利實施。
2、強化部門職責。國務院在《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中明確了國家相關部門在生豬屠宰工作方面的職能職責,要求商務主管部門與工商行政管理、農業、衛生、質監、公安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做好生豬屠宰的管理工作。市商務主管部門會同農業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屠宰場的定點布局和監督管理。要做好生豬屠宰工作,就要加強監管責任網建設,進一步明確和落實相關部門的責任,并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加強配合、密切協作、嚴格執法、規范執法,共同承擔起維護生豬屠宰工作的責任
3、嚴格規章制度。根據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動物防疫法》、《湖南省生豬屠宰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從生豬收購及檢疫、屠宰加工、肉品檢驗等方面搞好管理工作,嚴防病死豬肉、注水肉、劣質肉出場上市。屠宰場必須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有良好的屠宰環境,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屠宰、檢疫、檢驗,為消費者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肉類產品。健全屠宰管理報告制度,對執行管理政策不嚴及嚴重違規者,依法追究違規場(廠)及責任人責任,堅決停止其屠宰經營活動并進行整頓,整頓后仍未達標或敷衍乃至拒不執行的,撤消其定點屠宰場資格,以此來凈化肉類市場。
4、突出重點環節。一是抓源頭管理。按照國家、省有關生豬屠宰的法規、法令,從屠宰管理工作的源頭——生豬定點屠宰場抓起,切實地要求定點屠宰場抓好生豬管理工作中的軟、硬件建設,樹立良好形象,規范管理,確保定點屠宰工作上水平。二是抓食堂飯店。全市所有學校食堂和賓館飯店等公共用餐場所要從保障在校師生和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不購買有問題豬肉,只要把好“供”和“購”兩個方面,一定能夠降低全市所有學校食堂和賓館飯店的用肉安全隱患。
5、提高執法能力。開展業務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屠宰管理隊伍的業務素質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根據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及《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施辦法》中定點屠宰場應具備有經驗考核合格的專職或者兼職的肉品質量檢驗人員,應當建立嚴格的肉品質量檢驗管理制度,必須配備與屠宰規模相適應的的屠宰技術人員的要求,有計劃地舉辦定點屠宰場(廠)肉品質量檢驗人員和屠宰技術人員培訓班,通過培訓認證真正把我市肉品檢驗人員隊伍建立起來。針對現有管理人員業務素質有待提高的實際情況,對生豬屠宰管理工作人員進行法律、法規案件處理知識的培訓,提高隊伍素質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
6、依靠輿論監督。由生豬的主管部門根據國家規定對全市生豬屠宰進行一次認真檢查,之后將其檢查結果公開向社會曝光,對設備齊全,條件符合、質量信得過的肉類產品可以向用肉單位推薦,實行“三統一”(統一進貨、統一配送、統一管理)的銷售肉類模式,這樣既規范了我市肉類市場又給全市學校食堂和賓館飯店等公共用餐場所提供了方便。年底前完成對市城肉類市場的凈化工作,然后向周邊鄉鎮輻射,這樣以點帶面的凈化方式,一定能夠盡快改善我市肉類食品衛生狀況,確保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同時繼續加大《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的宣傳力度,使《條例》家喻戶曉,從而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守法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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