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郊村城市化發展的調查報告范文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郊村在城市擴張的過程中,必然會被城市所逐漸包圍直至全部融為一體,村落最終將轉軌為社區,村民最終將嬗變為市民。那么,作為城市化過程中的被動適應者——城郊村及其村民,在這個轉軌與嬗變的進程中,將主要受到哪些影響?存在著哪些困惑?如何消除這些影響和困惑?本文以××縣城郊的××村為例,作一些初淺探析。
一、基本村情
××縣××村隸屬于縣城所在地××街道,地處縣城東南郊,是正在建設中的新城區的核心區域。該村共有14個村民小組,面積2.5平方公里,總人口3215人,耕地面積700多畝,村民的收入主要來源于水稻、蔬菜種植、在縣城打工以及店面出租。隨著縣城新城區××大道商住樓、汽運城和鳳凰山公園等項目的陸續開工,該村大量土地被征用,耕地由最多時期的xx多畝,縮減至現在的700多畝,人均耕地面積不足0.3畝,其中有6個村民小組的耕地全部被征用,1300多人成為無地農民。
二、存在的困惑與影響
在郊區城市化的進程中,××村大多已被不斷擴大的城市包圍,部分自然村文秘雜燴網實際上已經由郊區變成了市區,有的甚至已處在城市中心區域。失去了土地的××村,在城市化和工業化道路上正發生悄然變化——村落社區化、村民市民化。但就目前而言,××村及其村民僅僅是實現了居住地域的變遷和身份的變化,而思想觀念、生產方式、行為方式和社會組織形態的轉變仍沒有及時跟上,政府的相關保障、服務工作也相對滯后。這種矛盾的現實,給××村及其村民帶來了一系列后遺癥。
癥狀一:保障缺失,被征地村民抗風險能力差
目前,農民基本上是自我保障,其主要形式是土地保障、家庭保障。農民的養老方式也主要是土地養老、家庭養老、村集體福利養老,土地是農民最重要的養老保障手段。××村村民土地當初被征時,均是采取貨幣安置、自主就業的辦法,沒有辦理相應的養老保險,只是為少數完全無地的村民辦理了農村低保。加上村民對土地征用補償費缺少合理規劃,沒有把有限的資金投入再生產,而是用在消費上(如大多數人把征地后的補償費用于建房、供子女讀書等),這些有限的征地補償費一旦用完,他們今后的生活將逐步陷入困境。有的村民即使手頭上還有部分補償款,但由于失去了基本的生活保障,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時間一長也將會面臨困難,其中的一部分人將成為無土地、無資金、無生活保障的“三無農民”。
癥狀二:再就業難,被征地村民無地即失業
被征地村民在向非農就業轉移過程中,除少數人文秘雜燴網能利用發展機遇自謀職業外,大多數存在著“高不成、低不就”的就業觀念障礙,加上文化素質和勞動技能普遍較低,在就業崗位競爭中處于劣勢,難以實現新的就業。特別是40歲以上的失地村民,再就業難上加難。目前,××村的被征地村民大多數在城區從事建筑工地小工、搬運、蹬三輪車等重體力勞動。這部分村民看到土地在城市建設中不斷升值,而自己又沒有充分享受到土地升值所帶來的好處,往往容易心理失衡。再加上他們之間的血緣關系較為密切,很容易組織起來進行群體性上訪和集體鬧事。
癥狀三:管理難到位,違規亂建屢禁不止
城郊村一般都處于縣城規劃范圍內,按有關規定是不允許村民私自建房的。特別是××村地處縣城新城區開發建設的核心范圍內,對村民建房更是嚴格控制,所在街道辦事處對符合建房條件、提出建房申請的村民,也只能采取壓的辦法,如××村最多的時候壓了68戶符合建本文來源:優習優習網 房條件的建房申請。由于缺乏有效的疏導辦法,村民違規突擊建房、造成既成事實的現象屢禁不止,而且都不拆除老宅基地,而是采取異地新建,導致該村一方面建房雜亂無序,另一方面大量老宅閑置、荒廢。例如該村王家屋、新家屋村民小組內大量老祠堂、老房屋因無人居住成了危房,總面積達40畝。
對策四:提升素質與教育引導相結合,實現農民觀念現代化
城郊村村民在失去土地依附后,雖然在身份上實現了村民向市民的轉變,但多數村民的交際范圍仍然局限于地緣關系、血緣關系,休閑娛樂也仍然以玩麻將、打撲克為主,真正融入城市生活有一定的差距。為了盡快改變村民的'思想觀念、行為方式,幫助他們盡快融入城市生活,××縣主要采取了兩種辦法:一是加快撤村并入社區的步伐,對緊鄰城市又完全無地的村民小組,就近并入已有的社區居委會,實現了村民社區化管理;二是通過以社區為平臺,經常組織一些村民喜聞樂見、健康有益、形式多樣的文體娛樂活動,對剛進入社區的村民開展城市文明規則意識、交通意識、環境衛生意識、人際關系意識等培訓,寓教于樂,潛移默化地改變村民不合時宜的傳統意識,促進村民與市民的文化交流,加快村民生活觀念與生活方式的更新。
對策五:政策扶持與發展三產相結合,實現村集體資產股份化
要使部分城郊村村集體經濟從薄弱到壯大,政府可在征用土地時,考慮給他們預留一定的土地,拓寬村集體和被征地村民生存發展空間。具體文秘雜燴網操作上,為了使被征地村民的生產、生活有長遠穩定的保障,在征地規劃過程中,可在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內,安排一定面積的經濟建設用地,支持被征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從事生產經營,鼓勵村集體建造寫字樓、商住樓、市場等,被征地村民可以以土地補償款入股。這樣一來,既可增加集體經濟的收入,又可提供一定的崗位安置被征地村民,實現村民增收和集體經濟良性互動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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