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法律專業的調查報告
關于法律專業的調查報告一
一、調查目的
科教興邦,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識是我們實現法制現代化的重要任務和可靠保證,所以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對于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更有著特殊的意義。本調查旨在通過對沈陽市內中小學生的法律意識情況的了解,探究我國城鎮居住的未成年人法律意識現狀,及時發現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上的漏洞和缺陷,進而提出可行性方案,為未成年人維權和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提供一些參考。
二、調查對象、方法與內容
調查時間:20xx年3月16日
調查地點:沈陽市白塔小學
調查對象:小學五年級2個班的同學(年齡9-12歲)
調查方法:問卷調查法、普遍調查法;
調查內容:共發放問卷81份,剔除不合格問卷3份,故78份問卷參與統計
三、調查結果與分析
1.您覺得法律重要嗎?
70.5%認為非常重要,28.2%認為一般重要,0%認為不太重要,1.2%認為不重要
2.下列哪些法律是您所知曉的?(多選)
憲法10.3%,刑法46.2%,民法通則11.1%,婚姻法37.2%,未成年人保護法73.1%,勞動法25.6%,環境保護法39.7%,公司法0.04%,合同法23.1%,著作權法0.04%
3.您覺得“違法”和“犯罪”有區別嗎?
21.8%沒有區別,是一樣的概念 78.2%有區別,二者不一樣
以上數據可以看出,大多數在城鎮居住的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識還是比較強的,這跟學校的法制教育及家長的普遍文化水平有很大關系。對各門法律的知曉度調查中,未成年人保護法占的比重最大為73.1%,說明在小學生心中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思想根深蒂固,學生普遍具有自我保護的法律意識。比重第二大的《刑法》為46.2%,而在社會生活中起著重要調整作用的《民法通則》,學生們僅有11.1%人表示知道該法律,這是受我國固有的重刑輕民的法律歷史傳統的影響。因為在一般人的概念中,一提起法律首先聯想到的就是“抓人”跟“判刑”,對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全面調整和對公民權利的全面保障作用沒有充分認識。再者是與我們對未成年人進行法制宣傳的重點有關。近年來,由于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日益嚴重,出于社會穩定的考慮,對未成年人法制宣傳最多的是《刑法》知識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注重的是義務與責任教育,強調的是守法觀念,忽視了幫助孩子們學會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和了解法律的基本程序的教育,這種法制教育的偏差,不利于健全的法律意識的培養。其中令人可喜的是,在其他知曉率較高的法律當中,除了平時日常生活中可能被接觸到應當知曉的《婚姻法》為37.2%,《環境保護法》也有四成的學生知道,說明近些年來,市民的環境保護意識大大提升,無論是政府的行政措施還是學校老師相關教育都把保護生態環境放到第一位,努力改善城市環境,尤其是沈陽市,從以前的白色垃圾漫天飛到現在馬路街道各個角落整潔一塵不染,市民的素質顯著提高,小學生如今有這樣的環保意識實在讓人可喜可賀。
以上問題主要針對《未成年人保護法》上的對未成年人人身權、財產權、通信自由權、人格權等一些未成年人的基本權利提出的問題。調查結果基本接近我們預想的結果,但有些數據也令我們擔憂。例如第10題中,五成的學生贊同老師在教育過程中體罰學生,而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一條:學校、幼兒園、托管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在傳統的教育過程中我相信體罰的情況在各個學校都會有,也不排除有其顯著效果的可能,但是這種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權,傷害他們身心的教育方法必須得以整治。同理,家長在教育孩子的時候也不應該用體罰的方式,應該用更和善更文明的方式體現出成人的涵養以言傳身教,因為社會在進步法制在健全,傳統的教育模式中的糟粕必須拋棄,否則我們就稱不上一個現代化的社會主義法制社會。
《憲法》的第四十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九條也作出類似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對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隱匿、毀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檢查,或者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為開拆、查閱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查閱。在這道問題的答案數據中,14.1%的同學面對自己的通信自由權被侵害而無能為力,而有11.5%的同學則并沒有意識到自己的權利被侵害,因此在這方面,公民權利及未成年人的權利應該及時向學生們傳達,以維護他們的權利。 在父母任意支配孩子的存款問題上,也有過半數的同學認為“當然可以,我的錢都是家長的”,只有29.5%的同學明確表示這樣做侵犯了他們的權利。其實在現實中這種情況非常普遍,父母每日給孩子零花錢,使得孩子認為大人在金錢方面占有絕對支配的地位。依照法律規定,未成年人因其是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所以,他們只能行使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行為,否則,該行為無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可以為未成年人保管財產及制止未成年人不適
當地處分財產。但是保管并不意味著可以任意支配,未成年人可以行使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行為,因此父母不應該“剝奪”孩子的財產權,鑒于日常生活實際情況,我認為孩子通過贈與、繼承、特殊勞動酬勞等得到的合法收入,監護人可以代為保管,或者在與孩子商量下共同處分其財產。
53.8%的同學認為應該當場在第13題中未成年人人身權財產權受到侵害時,
反抗維護自己的權利,44.9%的同學則表示先給他們,事后告訴家長或者老師。第二種同學的反應我們可以理解為“緩和、智取”的方式,因為未成年人在體能狀況上屬于弱勢群體,硬拼的話可能會給自己帶來更大的傷害和麻煩。選擇當場反抗的同學的法律意識和與惡勢力做斗爭的勇氣和膽量都讓人欣慰,但是我認為遇到這種事情應該按照當時的實際情況智慧理性的去應對,至少應該保全自己的生命,其次才是財產,這樣做不代表我們向惡勢力妥協,我們可以事后求助家長老師或者司法機關,讓有能力和權力的人懲治罪惡,調查中只有一名同學表示“給他們錢事后當做沒有發生”我想這就需要學校家長盡到學生的教育責任,防患于未然。
關于經營者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和未成年人不能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的問題,學生們都明確的知道并且能夠遵守規范。關于闖紅燈等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有59.0%的同學表示“偶爾會,只要兩邊沒車就會”,女生的情況大大好于男生。我認為這個問題源于大人生活中的陋習,導致孩子也照貓畫虎有這種僥幸心理,我們在生活中可能由于各種事情時間緊迫而違反交通規則,但是這種行為一代代的傳播使未成年人也養成了亂穿馬路亂闖紅燈的陋習就得不償失了,甚至一旦出現了交通事故人員傷亡就更悔之晚矣了,因此文明出行不只是一句口號,更是根治交通陋習,創建和諧交通的一劑良方。
關于超市搜身的問題,令我們驚訝的是,46.2%的同學選擇完全接受,而且是男生居多,只有34.6%的同學表示堅決拒絕,這讓我們不禁擔心這種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人格權的行為難道在孩子們心中成了合法行為?似乎小孩要用接受搜身來證明自己的清白,但渾然不知自己已被侵權。這個問題希望學校的老師以及家長及時給孩子灌輸維權思想,例如可以通過調監控錄像等方法證明自己,絕不要讓違法之人有可乘之機,尤其是女孩,更應該警惕這種以懷疑盜竊為借口的搜身,傷害兒童身心健康。
在自己權利受到侵害時,有23.1%的同學選擇默默忍受,這個數據也讓我們格外擔心,即使是在學校在家里也會有孩子沒在大人眼下活動的情況,老師有保護義務卻也不能面面俱到,在孩子獨自面對侵權的時候,這種默默忍受的消極態度不僅使自己的權利遭到侵犯,更使不法分子逍遙法外甚至助長其氣焰使其屢次犯案,在平時的教育中,大人不能只教給孩子不做違法的事情,更要告訴他們面對罪惡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以及在保全自己人身安全的情況下和惡勢力作斗爭。總之,法律意識的灌輸不單單是讓孩子知法不犯法,更要懂法不受侵犯。
19.您從何種途徑了解法律知識的?(多選)
21.8%學校 50%書籍、報刊、雜志 69.2%網絡、電視 21.8%其他 上述結果表明學生通過網絡電視這些現代的新聞媒介獲得法律知識較多,體現了城市小學生的接受法律教育的特點。有一半的學生通過書籍、報刊、雜志獲取法律信息,顯示了他們學習法律知識的主動性,已經較過去學校老師填鴨式的
灌輸有很大的改善。通過電視新聞、報紙了解最新的法律動態是很好的學習方式。我認為現在有的學校開展參觀法院開庭、模擬法庭等一些新穎的形式吸引學生學習法律知識這是非常可取的,作為現代化法治國家,社會建設更需要大量的法律人才,應該從小學生抓起,從小培養他們的法律意識,維權意識,相信我們走在人人懂法,人人守法,公民積極參與國家的法制建設的大道上,而且將越走越遠。
四、結語
這次調查的數據顯示本地區的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識普遍較強,對簡單的法律常識能夠明確的知曉,調查結果比較滿意。但有些問題又讓我們看到法制教育上的不足,我們應該及時補救這些漏洞,例如對未成年人法律意識的培養應該更有目的性和針對性。進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規體系,為未成年人法律意識的提高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塑造良好的執法環境,扭轉未成年人不重視法律的錯誤態度,消除一些人的僥幸心理,減少違法、犯罪現象,這樣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識才會逐步得以提高。另外,應建立適合未成年人特點的法制宣傳渠道,形成網絡化特別要注重發揮大眾傳播媒介的作用來傳播法律信息和法律知識,避免枯燥的教育方式,例如編寫一些漫畫性質的法制宣傳小冊子、開展寓教于樂的法制宣傳活動等。在內容上既要滿足未成年人預防犯罪的需求,又要讓他們學會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多方位、多層次提供法律服務。
五、后記
這次調查我走訪了我的母校白*小學,見到了闊別十年的老師和她現在教的學生們,學生們單純可愛的樣子使我也回憶起十年前的光景。由于時間精力有限,發放問卷數量上比較少,調查對象樣本也比較單一,使調查的準確性和普遍性受到影響具有局限性,另外在寫調查報告的時候發現問卷問題的邏輯性以及針對性還不夠明顯,以后再設計調研問卷的時候要吸取教訓。本著科學嚴謹的態度以及在小學老師的幫助下,我順利完成了這項法學專業的'社會調查,數據真實可靠,在這次調查中自己也學到了不少東西,鍛煉了自己的能力,收獲與感觸頗多。 最后,感謝白塔小學的師生們的大力支持,以及校老師的細心批閱,對我報告的疏漏和不足加以指正,以求下次盡善盡美!
關于法律專業的調查報告二
一、 前言部分
本人于5月x日至7月x日在蘇州萬杰裝飾公司進行社會實踐,就職工工傷認定案件問題做出調查,筆者發現,如何進一步保障好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提高勞動者的待遇水平,已成為我場當前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令人深思。本文將重點分析其中幾個較為普遍發生的法律問題,希望對解決勞動和社會保障問題有所借鑒和啟迪。
調查人:蔣友才
時間:5月x日至7月x日
地點:蘇州萬杰裝飾公司
調查方法:走訪職工
二、 事實部分
我國的工傷認定制度建立于20世紀xx年代中期,19xx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是建國后第一部專門性的涉及工傷認定方面的法律。從建國后到改革開放之初,由于當時經濟結構單一,政企不分,企業承擔了大量的社會職能,因此是否構成工傷是由企業進行認定的,并主要由企業給予相應的工傷待遇,形成國家調劑與企業責任相結合的模式。工傷保險制度的改革從20世紀xx年代末開始,進一步擴大了工傷保險的范圍,隨著20xx年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的出臺,目前已基本建立起相對完善的工傷保險體系。
20xx年至20xx年,我區法院受理該廠工傷認定行政案件12、22和36件,案件數量增長幅度較大,遠遠高于同期行政案件增長的速度。
三、 分析部分
(一)工傷認定行政案件數量激增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該公司共有職工三百余人,龐大的勞動者群體,不可避免地會發生大量的勞動爭議,從而引發越來越多的行政訴訟案件。
2,某些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不強,法制觀念淡薄。從企業的角度看,不少企業只圖抓生產效率,不重視企業的生產安全,既忽視對職工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也缺少安全生產防范措施和制度建設。
3,勞動者的維權意識逐漸增強。隨著我國法制環境的逐步改善,法制宣傳活動的深入開展,勞動保障部門和法院救濟勞動者實際案例增多,勞動者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日益增強,在發生事故以后,越來越多的勞動者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權益。
(二)工傷認定案件的結案情況
20xx年至20xx年該公司的工傷認定行政案件中,被告的敗訴率約占全部案件的10%左右。工傷認定行政機關敗訴的原因主要有:
1.認定結論的事實證據不足。在不少案件中,行政機關未能充分核實相關證據,未能嚴格把握“用人單位否認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這一原則,在缺乏充分事實證據的情況下就做出事實認定結論,導致被法院判決敗訴。
2.認定程序違法。少數工傷認定行政機關執法水平不高,程序不夠規范,包括沒有履行好相應的告知義務,沒有進行必要的證據審核,超過法定期限作出認定等情形。
3.判斷標準與法院不一致。由于現行規范工傷認定的法律、法規規定過于原則,而在實際中新情況、新問題較多,勞動者發生事故的情形也是多種多樣,是否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工傷事故,往往存在許多爭議,行政機關和法院的認識標準不統一,也是行政機關敗訴的一個主要原因。
4.從工傷認定行政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工傷保險制度存在的若干
問題第一,工傷認定的模糊地帶較多,立法層次過低,認定標準難以統一。
5.在可作為裁判依據的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條文規定方面,涉及工傷界定的主觀因素過多,彈性太大,缺乏確定性標準,如《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情況,哪些是“有關”、哪些是“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有著較廣的含義;再如對“上下班”行進路線亦未有明確定義,缺乏易操作性。
(三)相關意見與建議
對于工傷事故,固然需要進一步完善行政救濟和民事救濟等事后救濟措施,但預防問題更為重要。如何加大工傷預防的力度,我認為
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轉變工傷保險立法的指導思想,將現行工傷保險制度的消極、被動經濟補償的指導思想,轉變為積極主動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這樣既可以有效地保障勞動者權益,也可以降低社會成本,減少工傷保險支出,減輕企業的負擔。
2,加大對企業安全生產檢查的力度,對企業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促使企業加大對安全生產的投入,采取強有力的安全防范措施,改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要求企業建立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并將督促落到實處,對于出現工傷事故較多的企業,直接追究其負責人的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同時在制度上對安全生產條件達標的企業給予一定的激勵。
3,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意識的培訓工作,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的意識,加強職工的安全學習,確保持證上崗,按章操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工傷事故的發生率。
4,切實保護勞動者的休息權利。我們在調研中發現,相當部分的工傷事故是由于勞動者疲勞操作造成的,因此,確保八小時工作制的落實,嚴格限制超時加班,保證勞動者合理的休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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