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統計工作調研報告參考
統計部門作為政府綜合經濟管理部門,承擔著搜集、整理、提供基本統計資料,對本行政區域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及時的向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等職能。鄉鎮統計工作是農村統計工作的基礎,是農村統計數據的源頭,特別是在當前,面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這一重大歷史任務,黨委和政府都將“三農”問題視為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做好鄉鎮統計基礎工作顯得尤為重要。
一、鄉鎮統計的職責:
完成國家統計調查和地方統計調查任務,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執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執行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監督檢查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實施;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鄉、鎮的基本統計資料。
二、鄉鎮統計的工作范圍及內容。
對當前農村的社會經濟基本情況和農業生產情況進行統計。主要包括:農村基本情況、農業生產條件、農林牧漁業生產情況、總產值及增加值的計算、鄉鎮社會經濟發展情況、以及一些涉及農牧業、農村、農牧民的調查、普查。其中農業生產條件包括勞動力構成、耕地變動、牲畜存欄、農業機械、化肥等能耗、水利建設等方面;鄉鎮社會經濟發展情況則較全面的反映出各個鄉鎮的基本情況、農牧業生產條件、鄉鎮經濟情況、鄉鎮企業、鄉鎮機構、文教衛生、社會福利生活等情況。
三、鄉鎮統計存在的一些問題
1、各鄉鎮統計人員變換頻繁,縣級統計部門無法控制。 各鄉、鎮政府負責統計工作的同志由各鄉鎮安排,大部分又是年輕人,所以鄉鎮政府統計人員變換非常頻繁。鄉鎮政府
在變換統計人員時,很少考慮統計工作連貫性、業務性的需要,隨意性較大。各鄉鎮的統計人員很少有干五年以上的,一般是二、三年,甚至各別的一年換多個。這樣的變換頻度是很難適應統計工作需要的。
2、基層統計人員業務水平不高,由于統計工作專業性強,人員變動頻繁,基層人員統計業務培訓總是跟不上步伐,造成一些統計員業務水平不熟悉,特別是新接手的同志反映統計工作非常難做。農牧業統計最原始的數據是由鄉鎮組織所轄各村的會計上報的,有些村會計由于對統計指標的理解不準確,造成統計數據從源頭上就出現錯誤。
3、社會對統計認識和重視不夠,一些統計人員統計法制觀念淡薄,責任心不強,報表數字隨意填寫、改動,有些人報上來的數字不是錯誤連篇、邏輯不通,就是做過手腳。鄉鎮報表遲報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統計工作的進度。
4、人為因素的影響太多。由于對三農問題的重視,政府對下級考核時會把耕地保護、人均收入、產值等指標作為重要依據。鄉鎮統計人員業務雖然受縣統計局指導,但人、財、物都歸鄉鎮管理,因此,其工作完全受制于鄉鎮領導,統計數據,真實性難以保證。
5、與各部門的數據存在差異。
個別鄉鎮統計上報數據與農業、牧業、林業、民政等部門掌握的數據不一致,統計數據與其它部門的數據不一致,影響到統計作為法定數據發布部門的權威性,從而影響到整個統計系統的權威。
6、普查頻繁,增加了統計部門的工作壓力。
目前,涉及到國計民生的全國性普查比較頻繁,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第三產業普查,基本單位普查,基本上是一個緊接一個,這樣的普查頻度給鄉鎮統計的工作增加了很大壓力。
四、解決問題的幾點建議
1、加強統計法制意識的宣傳,加大執法力度。
《統計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統計管理條例》是統計工作人員的行為準則,是做好統計工作的上方保劍。借統計執法檢查之機加大對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提高鄉鎮領導和統計人員的統計法制意識,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并要加大懲處力度,對證據確鑿的統計違法行為,要堅決依法嚴懲,不能手軟,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有為才有位,要想鄉鎮能夠認清統計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必須加強統計執法檢查,并對查出的問題進行嚴肅處理,促進鄉鎮統計人員和統計對象按《統計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統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統計。
2、保證統計人員的穩定,提高統計人員素質。
統計工作是業務性較強,聯貫性較強的工作。統計人員的穩定是做好統計工作的前提,統計人員的'素質是做好統計工作的保證。因此,各鄉鎮應確保統計人員的穩定,要嚴格按統計管理條例的要求,調換工作時,應征求縣級統計部門的意見。在選調統計人員時,要確保統計人員的素質。
3、加強鄉鎮統計人員培訓,提高統計人員能力。 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基層統計工作隊伍是搞好鄉鎮統計工作的關鍵。有好的工作手段和條件,也有好的制度,但必須要有“人”去做,因此常言說“一靠科技,二靠法制,歸根到底靠人才”。農業統計的數據主要是由鄉鎮統計員上報而來的,因此,他們的業務水平、責任意識對鄉鎮統計質量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然而,統計員變動非常頻繁,業務水平參差不齊。有必要對鄉鎮統計人員進行培訓,并形成一種制度,從統計的意義、統計的方法理論、統計法制、各種統計指標的理解等方面展開培訓,提高基層統計人員的統計認識和業務素質。各鄉鎮統計員反映,他們對統計業務培訓也有著強烈的愿望。
4、加強對統計工作的領導,協調好部門之間的關系。 《統計法》規定,統計部門數據具有法定地位,所以在鄉鎮統計員上報來的數據與農業、牧業、林業、民政部門等的數據有些差異時,為了更加準確的反映出當前農業生產情況、變化趨勢,為了維護統計數據的權威,一定要經過認真的分析審核后才能公布。縣統計局發現鄉鎮上報數與部門數據差別較大時,要先與鄉鎮聯系、核實,如鄉鎮統計員的數據不是調查而來,又說不出不能保證可靠性,要求鄉鎮統計員重新調查,或者征求鄉鎮統計員的認可后以部門數取代之,而如果發現是部門的數據存在問題的,也會與其他部門溝通,告知其情況,要求他們改正,總之是要以數據真實為唯一標準。
5、糾正錯誤歷史數據,確保數據的真實性。
由于各種原因,鄉鎮統計數里有一些多年來就存在的錯誤數據,比如:有的鄉鎮的上報的耕地面積偏少、有些農作物的播種面積偏大,牲畜頭數不實等,要趕緊想辦法把它們糾正回來,把基數調到符合實際的水平,不能讓錯誤的數據持續影響農業統計的質量。現在農業普查已經處于籌備階段,農業統計應該抓住這個難得的機會,把各項數據調整準確。相信農業普查后,會對以后的農業統計工作提供更好的統計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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