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基層農經體系專題的調研報告
為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加強農村經營管理體系建設的要求,保障農村改革、農村政策落實和各項職責履行。按照樂市農函[2015]4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開展了農經體系建設專題調研,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鄉基本情況
**鄉地處**市中區東南部,東與九龍鄉接壤,南與茅橋鎮為鄰,西與凌云鄉相連,北與青平鎮毗鄰。轄區東西最大距離4.6千米,南北最大距離6.7千米,總面積18.5平方千米,其中陸地18平方千米,占97.3%;水域0.5平方千米,占2.7%。距**中心城區約16千米,全鄉轄三個行政村,35個經濟社,**年全鄉人口5692人,1690戶。全鄉耕地總面積8617畝,其中水田6065畝,旱地2552畝。
二、**鄉基層農經體系現狀
我鄉農業服務中心編制人數4人,在崗人數4人,農經干部1人。農經干部身兼多職,除了要完成職責范圍內的各項農經工作任務外,還要承擔多項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農經干部非專業人才,專業素質不高,難以適應農經工作的新要求。
三、農經體系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農技部門人才嚴重缺乏,鄉農業生產和畜牧養殖在沒有技術員指導下只能靠傳統經驗生產,嚴重制約農村經濟發展。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農經隊伍中缺少農業專業技術人才。目前,鄉農經站在職人員都是其他專業轉調過來,整體學歷層次不高,有的年齡偏大,有的不是農技專業出身,不能很好的掌握現代農業信息化技術,缺乏農經管理工作經驗。同事還限制了農技推廣,浪費了大量的農機資源。
(二)農經機構缺乏專業系統的農技知識培訓。由于培訓資金的短缺、培訓力量不足等,面向基層 農經人員的培訓活動非常少。鄉農經工作人員很難學習到系統的農經專業知識技能,在開展具體工作的時候很容易受到自身因素的限制,不利于農經工作的開展。
(三)單位性質與工作性質不統一。農經機構是事業單位,人員是事業編制,但農經機構所從事的的.工作是農村各行各業的經濟管理工作,具有很強的行政和執法職能,是單位性質與工作性質不統一。
四、對存在問題的幾點思考
(一)新調入的人要具備素質好、能力強、有豐富的農經工作經驗和專業技術知識。同時,在每年的干部招考中涉及鄉鎮農經工作方面的工作崗位要求報考者需具備農經專業的相關學歷,大大提高基層農經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
(二)要解決一定的經費,有組織地安排鄉鎮的干部走出家門,到農村建設農業發展好的地方學習參觀,提高他們的開拓創新精神,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增加抓發展的意識。
(三)應該制定基層農經機構工作職責制度。規范行政職責范圍,正確處理農經機構從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分離后的機構設置和隊伍建設等問題,確保其行政執法和監督管理職能的切實履行。
【鄉基層農經體系專題的調研報告】相關文章:
基層醫療調研報告04-20
基層衛生調研報告12-10
基層團建調研報告范文01-30
安全生產專題調研報告12-25
基層巾幗社會志愿服務調研報告01-28
保健食品監管專題調研報告01-11
婦女思想引導工作專題調研報告11-29
社區建設與基層群眾自治調研報告12-25
“走基層 轉作風 改文風”調研報告12-21
創新人才服務體系調研報告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