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民政組織建設現狀調研報告范文
民政部門是各級政府社會保障和社會管理的重要職能部門,擔負著“上為中央分憂、下為百姓解愁”的重要職責,在保障民生,維護穩定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民政工作直接面向基層群眾,民政的各項任務、法規政策都要靠基層民政干部去貫徹落實,黨和政府對民政對象的關懷和溫暖,也只有通過基層民政干部才能送到千家萬戶,因此,可以說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層,重心也在基層,但民政工作最薄弱的部位恰恰也在基層,這是長期困擾民政部門的一大難題。特別是近年來,民政工作內涵不斷豐富,外延不斷拓展,同時,隨著鄉鎮規模的'逐步擴大,鄉鎮服務的民政對象日益增多,基層民政機構承擔的工作任務日益艱巨,工作壓力日益增大,基層民政繁重的工作任務與現行機構、人員、規范化水平不相適應的矛盾十分突出,影響了各項民政政策在基層的落實,制約了全縣民政事業的快速、健康發展。因此,在此次學習實踐活動中,我對全縣基層民政機構的工作現狀進行了調研,并提出了一些發展建議。
一、鄉鎮民政機構現狀
xx縣12個鄉鎮均設有民政辦,共有民政工作人員27名。姚村鄉、幸福鄉、東夏鎮民政辦只有1名工作人員。濤城鎮民政辦現有的3名工作人員均為聘用人員,沒有正式編制。
全縣27名基層民政工作人員中專職從事民政工作的8人,占29.63%,以民政工作為主,兼有其他工作的19人,占70.37%;從事民政工作5年以下的16人(其中不足3年的有9人,不足1年的有3人),占59.26%, 6-2016年的6人,占22.22%,2016年以上的5人(其中有1人50歲以上,有3人是聘用的),占18.52%;有行政編制11人,占40.74%,有事業編制8人,占29.63%,聘用7人(含 “三支一扶”1人),占29.63%。
鄉鎮民政辦的辦公場所和辦公設施都比較簡陋,其中有2個民政辦無獨立的辦公室,與鄉鎮其他工作部門合用一間辦公室。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工作任務繁重,人員編制偏少。當前民政工作內容多,要求高,都是一些很具體、很細致的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工作。鄉鎮民政辦處于民政工作的第一線,是民政工作的重心和基礎,也是反映黨和政府執政為民的前沿窗口和紐帶,承擔了救災救濟、城鄉低保、五保供養、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雙擁優撫、城鄉醫療救助、城鄉社區建設、民間組織管理、殯葬管理、慈善和社會救助等多達15項20工作職能,其中很多工作如城鄉低保等都需要進村入戶調查,民政助理員的工作任務日益繁重,但目前我縣平均每個鄉鎮只有2名工作人員,其中有3個鄉鎮只配備了1名工作人員,與繁重的工作任務不相適應。
二是兼職過多,分散工作精力。全縣27名鄉鎮民政工作人員中只有8名是專職從事民政工作,大部分鄉鎮民政工作人員實際上兼有殘聯、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障、新農合、人、工會、婦聯、包村駐點等鄉鎮其它工作。這樣勢必分散工作精力,造成基層民政工作無法做深做細、做實做好,影響了各項民政政策在基層的落實。
三是管理體制不順,人員更換頻繁。目前鄉鎮民政助理員的編制、人事權都在所屬鄉鎮,縣民政局對其沒有管理權,這樣一方面導致民政助理員更換頻繁,流動性大,穩定性差,給民政工作的連續性帶來不利影響。如南豐鎮、東夏鎮民政辦的所有工作人員從事民政工作的時間均不足2年,全縣59.26%的鄉鎮民政工作人員從事民政工作不滿5年。而當前民政工作量大面廣,工作內容不斷拓展,必須有一定時間的工作積累,才有可能做到業務精通。另一方面鄉鎮安排其它工作,民政助理員不得不擠占時間從事民政以外的工作。致使民政部門安排的工作任務不能按時按質完成,普遍存在被動應付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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