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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北京體育大學就業創業信息網
各院(系):
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做好2017屆我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統計工作,準確登記并掌握畢業生畢業去向,確保畢業生各項就業數據真實可靠,以便及時為畢業生提供各項就業服務,現將畢業生畢業去向材料報送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材料報送要求
1、“保考外校研究生”的畢業生需網上提交畢業去向“升學”,打印《選擇去向表》,附“錄取通知書或調檔函”復印件,一式三份交輔導員審核蓋章。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蓋章后,畢業生、院系和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留存一份。
如無錄取通知書或調檔函,可截圖打印網上公示材料作為“錄取通知書或調檔函”使用,戶口遷移地址填寫學校所在省市加錄取院校。另外,此類畢業生還需要填寫“保證書”(附件1)。
需畢業前郵寄檔案的畢業生,還需畢業生本人將“調檔函”原件交學生處檔案室(南辦公樓216室)辦理相關手續。
2、“已出國”的畢業生需網上提交畢業去向“出國”,戶口、檔案轉回生源所在地,辦理二分報到證。畢業生提交畢業去向“已出國”,打印《選擇去向表》,附“國外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復印件,一式三份交輔導員處審核蓋章。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蓋章后,畢業生、院系和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留存一份。
3、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開具“用人單位證明”的畢業生需網上提交畢業去向“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證明”,戶口、檔案有兩種處理方式:
(1)申請將戶口、檔案轉回生源地,辦理二分報到證。畢業生提交畢業去向后,打印《選擇去向表》,附“勞動合同”復印件(勞動合同封面、正文第一頁和簽名蓋章頁)或“用人單位證明”,一式三份交輔導員處審核蓋章。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蓋章后,畢業生、院系和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留存一份。
(2)申請將戶口、檔案暫緩派遣。根據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畢業生就業政策的有關要求,2017屆畢業生戶口、檔案原則上不能留存學校,但考慮到我校畢業生實際情況,如果用人單位正在為其辦理就業審批手續,且簽訂了“勞動合同”或開具了“用人單位證明”,畢業生可以選擇戶口、檔案暫緩派遣,將戶口、檔案暫時凍結在學校至2017年12月31日(凍結期間戶口、檔案不能用于辦理除就業手續以外的其他任何事宜)。畢業生提交畢業去向后,打印《選擇去向表》和《北京體育大學2017年畢業生戶口、檔案暫存申請表》,附“勞動合同”復印件(勞動合同封面、正文第一頁和簽名蓋章頁)或“用人單位證明”,一式三份交輔導員處審核蓋章。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蓋章后,畢業生、院系和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留存一份。
注:如果已領取“就業協議書”或“準備待簽”的畢業生,畢業去向按“用人單位證明”處理,需提供用人單位證明材料。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署了“就業協議”,但用人單位不接收檔案或戶口,“就業協議”按照“用人單位證明”處理。
4、畢業去向為“自由職業”的畢業生,戶口、檔案應遷回生源所在地,辦理二分報到證。畢業生根據實際情況網上提交畢業去向,如實填寫“所從事的職業內容”(如兼職教師、俱樂部教練、兼職足球教練、自由撰稿人等)和“所從事自由職業所在地”,成功提交信息后,打印《選擇去向表》,一式三份交輔導員處審核蓋章。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蓋章后,畢業生、院系和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留存一份。
5、畢業去向為“自主創業”的畢業生,戶口、檔案應遷回生源所在地,辦理二分報到證。畢業生根據實際情況網上提交畢業去向,如實填寫“創業項目基本信息”,成功提交信息后,打印《選擇去向表》,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個人創業聲明(可在學生界面下載),一式三份交輔導員處審核蓋章。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蓋章后,畢業生、院系和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留存一份。
6、畢業去向為“擬升學”、“擬出國”及“暫不就業”的畢業生,戶口、檔案應遷回生源所在地,辦理二分報到證。畢業生需如實在網上提交畢業去向,并填寫相關信息,網上成功提交信息后,打印《選擇去向表》,一式三份交輔導員處審核蓋章。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蓋章后,畢業生、院系和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留存一份。
7、“參軍(入伍)”、“志愿服務西部”的畢業生由學生處和團委向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提供名單,戶口檔案暫緩在校,由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統一處理,各院系和畢業生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
8、已簽署完“就業協議”,并且用人單位能夠接收檔案和戶口的畢業生,需先網上提交個人畢業去向后到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蓋章(簽約北京、上海、天津、廣州、深圳的非本地生源畢業生在學校上報計劃前,不能提供人事部門接收函的畢業生,學校將統一按照“用人單位證明”處理,戶檔暫緩)。
二、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嚴格按照教育部“四不準”(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不準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不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要求進行畢業生就業信息核查。對畢業生就業率作假將嚴肅追責問責,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決做到零容忍。
2、“畢業去向”上報材料清單明細見附件2;各院系報送時間安排及要求見附件3,地點另行通知,畢業年級輔導員必須到場協助材料審核。
3、如果畢業生之前已經提交相關畢業去向材料,不用再重復提交。
4、留學生、港澳臺僑生、定向生、委培生不需提供任何材料。
5、請各院(系)及畢業生務必按要求完成畢業去向網上提交和審核工作。
6、畢業生畢業去向網上核對時間為6月7日至8日。請畢業生認真仔細核對個人信息,如果信息需要更改,請畢業生攜帶相關材料至輔導員處登記。各院系輔導員統計好學生的修改信息后務必于6月9日,下午三點前(星期五)統一到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修改。
以上事宜,如有任何疑問可在工作時間打電話至62982287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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