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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理財公司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投資理財公司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投資理財公司制度1
一、員工守則
。1)總則
(2)員工基本要求
。3)員工行為規范
二、考勤制度
。1)員工作息時間
。2)員工休假
。3)處罰規定
。4)加班規定及報酬
三、財務管理制度
。1)基本準則
。2)財務部職能
(3)各崗位主要職責
。4)支票管理
。5)現金使用
四、勞務人事制度
(1)員工招聘及錄用
。2)入職手續辦理
。3)員工轉正及晉升
(4)員工離職及辭退、解聘
。5)勞動保險制度
五、文檔管理制度
。1)歸檔范圍
。2)檔案的保管與銷毀
。3)企業擔保業務檔案
六、印章管理制度
。1)印章的刻制及分類
(2)印章的使用及保管
員工守則
1、總則
(1)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2)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2、員工基本要求
。1)愛國守法,講究公民道德。
。2)愛崗敬業,忠于職守,工作努力踏實,對待工作要精益求精,積極并具創造性地完成工作。
。3)團結同事,積極與團隊協作,講文明禮貌,坦誠待人,樂于助人。
。4)服從公司領導安排,工作不拖延,不積壓;敢于對公司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與意見。
。5)愛護公司的公共財物,勤儉節約,不浪費公物。
。6)維護公司形象與信譽,保守商業機密。
3、員工行為規范
。1)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堅決做到令行禁止。確保公司上下政令暢通,步調一致;
。2)衣著要求得體、協調、大方整潔;不準穿拖鞋、短褲、背心上班;
。3)工作時間要求必須掛帶工牌,工牌如有遺失,應及時通知行政人事部門要求補辦;
(4)下班后整理自己辦公區域的衛生,關掉自己的電腦及電源,若有違反20元/次;
。5)與客戶交往要誠懇、熱情;待人接物,溫文爾雅,言辭得體;
(6)約見客戶要守時,客人離開后方可轉身,不可置客人于不顧;
(7)禁止在大廳吸煙,若有違反20元/次(吸煙區域為陽臺,外面樓梯走道);
(8)禁止上班時間上網玩游戲和看電視,若有違反20元/次;
。9)電話鈴響三聲內接聽,用規范用語“您好,清洲投資”,結束語用“再見”。語言親切有禮,并等待對方先掛電話;
(10)個人工作上的'不專職而造成公司損失的,根據情況對損失進行相應賠償。
考勤管理制度
1、員工上班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為雙休日。員工需按時上下班,不無故遲到、早退、曠工。作息時間如下(公司作息時間如有調整則另行通知,以通知為準):
上午9:00——12:00
中午12:00——14:00
下午14:00——17:30
。1)上午上班時間9:00未到或下午上班14:00未到者按遲到處理;遲到、早退超出60分鐘者按曠工處理。(事先與行政人事部說明原因者除外,業務人員只需在上下班時間打卡)
(2)上班時間內員工因公需要外出辦事,必須通知部門經理,違者按早退或曠工處理。
。3)員工出差須將出差申請單遞交行政人事部備案,以便考勤記錄。
2、員工休假
。1)事假:員工因私需休假,必須提前三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到行政人事部領取請假條,經部門經理同意后報行政人事處備案;請假2天以內報部門經理批準,請假超過2天報總經辦審批;突發事件請假必須致電部門經理同意,回來后補寫假條。員工因私請假,如超過時間未按時報到上班且未辦理相關手續者,按曠工處理;連續曠工3天以上(含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員工事假,一律扣除當天的應發工資。
。2)病假:員工需休病假必須提供醫院的有效診斷證明。
。3)法定節假日:以國家政策為準。
。4)婚假、喪假、產假均以國家政策為準。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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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7、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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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養的弟妹、養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給予假期3天。員工到外地辦理喪事,可根據實際路程所需時間,另給路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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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產: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后休息75天),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產假;流產: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三十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四十五天;
陪產假男職工的配偶晚育:順產5天,難產10天。
3、處罰規定
。1)遲到1小時以內扣取20元/次;遲到一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2)曠工一次扣取100元/次,并扣發當天工資。
備注:由于長沙交通很不給力,公司規定:每個月有三次遲到五分鐘,請一次病假的機會。
4、加班規定及報酬
。1)公司提倡有效運作,工作應在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
(2)如下情況不計算加班工資:一、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等原因需要在正常工作時間外延長的工作時間;二、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或內勤人員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長的工作時間;三、在周末公司開展集體活動的時間;
四、在周末法定節假日因公外出、培訓學習時間;五、員工因公出差,按公司相關制度報銷差旅補貼外,不再另計算加班工資。
(3)如下情況需計算加班工資:一、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工作需要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二、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的工作。
。4)員工加班滿一次,加班滿兩個小時補貼10元,四個小時以上按半天計算,加班滿8個小時以上按一天計算。
。5)法定節假日(據公司規定)加班雙薪。
投資理財公司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投資理財類公司的監督管理,規范各類投資理財行為,促進投資理財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等,參照中國銀監會等七部委下發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制度》,結合全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設立投資理財類公司及分支機構,從事投資理財業務活動,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投資理財業務是指以自有資金對外投資、融資咨詢、投資顧問、資金中介等行為。
本制度所稱投資理財類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經營投資理財類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制企業。
第四條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堅持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誠實守信的經營原則,建立市場化運作的可持續審慎經營模式。
第五條投資理財類公司開展業務,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為客戶保密,不得利用客戶提供的信息從事任何與業務無關或有損客戶利益的活動。
第六條投資理財類公司開展業務應當遵守公平競爭的原則,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
第七條投資理財類公司由各級政府實施屬地管理。
各縣(市、區)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是本轄區投資理財類公司風險防范處置的第一責任人。
第八條市政府成立市投資理財類業務監管聯席會議(以下簡稱市級聯席會議),負責投資理財類公司的政策制訂和督導檢查工作;市金融辦、市工商局、市公安局、銀監分局、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市金融辦為牽頭部門,負責日常工作的聯系和調度。
各縣(市、區)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也要成立相應的聯席會議(以下簡稱縣級聯席會議),負責本轄區投資理財類公司的管理與服務。
第九條投資理財類公司建立行業自律組織,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督促會員單位完善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依法合規經營,并自覺接受市級聯席會議的指導。
第二章設立、變更和終止
第十條設立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制度規定的注冊資本。
(三)主要負責人應具備金融、信貸、擔保、投資或理財從業經歷。
(四)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
第十一條投資理財類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500萬元;其實收資本金必須為貨幣資金,并且一次性繳付。
第十二條企業法人投資入股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當地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
(二)法定代表人無犯罪記錄,信用記錄良好。
(三)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
(四)入股資金來源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資金入股。
(五)法人股東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0%。
第十三條自然人投資入股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犯罪記錄,信用記錄良好。
(二)堅持股東本地化原則,本轄區股東持股比例不低于60%,原則上不吸收市外股東入股。
(三)有持續出資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入股資金來源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資金入股。
(四)具備一定的經濟金融知識和投資理財從業經歷,熟悉國家、省市有關投資理財行業的各項規定。
第十四條設立投資理財類公司,應向工商部門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申請書。應當載明擬設立的投資理財類公司名稱、住所、注冊資本和業務范圍等事項。
(二)章程草案。
(三)工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四)股東名冊及其出資額、股權結構。
(五)法人股東的企業信用報告,個人股東的`個人信用報告、資金來源證明;法人股東的法定代表人、個人股東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六)主要負責人和其他高管人員基本情況。
(七)營業場所證明材料。
(八)工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資料。
第十五條工商部門收到投資理財類公司的設立申請后,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審查,對符合上述條件的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并及時告知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
第十六條投資理財類公司有下列變更事項之一的,應報經工商部門批準后,提交聯席會議重新備案:
(一)變更名稱。
(二)變更注冊資本。
(三)變更公司住所。
(四)調整業務范圍。
(五)變更主要負責人和其他高管人員。
(六)變更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
(七)分立或者合并。
(八)其他變更事項。
第十七條市轄區內投資理財類公司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在市范圍內設立分支機構,需按新設立公司的要求向擬設分支機構所在地工商部門提交文件資料。原則上不允許市轄區外投資理財類公司在設立分支機構。
第十八條投資理財類公司有重大違法經營行為,嚴重危害市場秩序、損害公眾利益的,由工商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第十九條投資理財類公司解散或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應依法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按照債務清償計劃及時償還有關債務?h級聯席會議監督其清算過程。
第三章業務范圍
第二十條投資理財類公司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全部業務:
(一)以自有資金對外投資。
(二)融資咨詢業務。
(三)投資顧問業務。
(四)資金中介業務。
(五)金融管理部門批準的其他經營業務。
第二十一條投資理財類公司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一)吸收存款。
(二)發放貸款。
(三)受托發放貸款。
(四)受托投資。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非法活動。
第四章經營規則和風險控制
第二十二條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完善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和內審制度,保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條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配備或聘請經濟、金融、法律、技術等方面具有相關資格的專業人才。
第二十四條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按照金融企業財務規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等要求,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十五條投資理財類公司所收取的各種費用,可根據項目的風險程度,與當事人協商確定,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投資理財類公司與當事人應當按照協商一致的原則建立業務關系,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各方承擔責任的方式。
第二十七條投資理財類公司與債權人應當建立債務人相關信息的交換機制,加強對債務人的信用輔導和監督,共同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八條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每季度將公司治理情況、財務會計報告、風險管理狀況、資本金構成及運用情況、業務開展情況等信息報送至當地金融管理部門。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市級聯席會議對全市投資理財類公司履行以下監督管理職責:
(一)負責起草有關規章、制度和監督管理制度。
(二)負責全市投資理財類公司信息統計工作。
(三)指導全市投資理財類行業自律組織建設。
第三十條明確市級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責。市金融辦負責搞好組織協調;市工商局負責投資理財類公司的設立、變更和終止;市公安局負責受理有關部門移交和群眾舉報的涉嫌犯罪線索,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人行市中心支行、銀監會監管分局負責對涉及銀行業金融機構投資理財業務活動的監管,及時向聯席會議反饋有關監測情況。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負責加強對投資理財類公司經營活動的監管,其中對有合法手續的投資理財類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由市工商局負責監管和查處;對無合法手續的投資理財類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由市公安局負責查處。
第三十一條各縣(市、區),經濟開發區聯席會議負責轄區投資理財類公司風險防范與處置,具體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審核備案投資理財類公司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設定業務范圍。
(二)負責對投資理財類公司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任職資格管理。
(三)負責本轄區投資理財類公司重大風險事件的報告和應急管理,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市級聯席會議報告本轄區投資理財類行業的重大風險事件和處置情況。
第三十二條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按照《企業年度檢驗制度》的規定及時向工商部門報送經營報告、財務會計報告、合法合規報告等文件和資料;提交的各類文件和資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工商部門審核后抄送縣級聯席會議其他部門。
第三十三條縣級聯席會議根據監管需要,有權要求投資理財類公司提供專項資料,或約見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監管談話,要求就有關情況進行說明或進行必要的整改。
第三十四條縣級聯席會議根據監管需要,每半年對轄內投資理財類公司現場檢查一次,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予以配合,并按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現場檢查時,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向投資理財類公司出示檢查通知書和相關證件。
第三十五條投資理財類公司發生風險案件,金額可能達到其凈資產5%以上的投資損失,以及主要負責人和其他高管人員涉及嚴重違法、違規等重大事件時,縣級聯席會議應當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向市級聯席會議報告。
第三十六條投資理財類公司的經營活動涉嫌違規經營的,由相關部門進行行政處罰。涉嫌違法犯罪的,行政執法機關應及時將案件線索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符合立案條件的,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對于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公安機關可以邀請檢察機關介入偵查。
第三十七條行政執法人員、貪贓枉法、或者玩忽職守,導致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涉嫌職務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辦理。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由市金融辦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投資理財公司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和組織功能,使公司經營管理步
入規范化、法制化軌道,使大家能依照同一個標準為公司服務,提高員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原則
公司一切規章制度必須以國家的法律法規為基礎,在充分保護投資方及全體員工利
益的前提下,遵循前瞻性、應變性、易行性、可操作性的原則。本規章制度相關內容與公司現行規定、公告、標準作業規定有相抵觸時,依公司最新公布的辦法或公告、標準作業規定執行。
第四條制訂、修訂與生效
一、規章制度的起草,須征求有關負責人、專業人士的意見和建議,對于涉及其他部門工作或與其他部門關系密切的規章制度,應當與有關部門協商一致;經充分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應當依照各部門權責關系,以公司總體利益優先為原則,作相應調整。
二、起草規章制度,必須注意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銜接與協調。
三、規章制度有明確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自發布之日的次日起發生效力,所替代的舊制度同時相應廢止。
四、因依據的法律、法規、政策的修改或廢止應作相應修改的;因組織形式、內部機構調整等因素應變更內容的等,應予以修訂。修訂與生效按正常程序進行。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招聘
一、公司招聘不分種族、性別、地域、戶口等區別。員工不因國籍、民族、籍貫、性別、語言、宗教信仰、資歷不同而影響其雇傭、培訓、酬報和提升。
二、所有員工必須年滿18周歲以上,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可的'有效身份證明。提供相關證明,如學歷、證書等證明文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的不錄用:
1、有參加不良幫派、酗酒、吸食毒品或其代用品之違法行為
2、尚未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與原服務單位簽有競業限制就業協議,不能在本公司服務者
4、違反國家法律,以及承擔治安處罰、刑罰等責任的
5、有提供虛假學歷證明、身份證明、資格證明、從業經歷及其他虛假情報的
6、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
7、有欺騙、隱瞞或任何不誠實行為者
8、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渠道
1、公司內部招聘/晉升;
2、公司內部員工介紹;
3、在各類媒體上刊登招聘廣告;
4、通過各種人才網站發布招聘廣告或查詢人才信息;
五、面試
行政部負責對應聘人員簡歷進行第一輪篩選,并通知應聘者參加面試。面試時要
求應聘者攜帶學歷證書、身份證原件,同時,在面試時面試人將公司情況、錄用條件、崗位職責、薪資標準等與對方溝通,回答對方的有關問題。面試及審批人員須依次在《面試表》上填寫評價意見,將《面試表》交由部門副總進行復審/復試。最終將《面試表》返回備行政部備案。
第二條錄用及試用期
一、按公司面試程序,經最終審核通過后的人員,方可辦理錄用手續。
二、新員工入職當天應攜帶以下文件資料,由行政部為其建立員工檔案:
1、原公司退工單或離職證明原件(必選,如無法獲得離職證明需由本人手寫相關聲明)
2、個人社會保險有關信息;如養老金、醫療保險等
3、個人有效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包括身份證、學歷證明等
4、一寸免冠照1張
三、員工填寫《員工登記信息表》并簽收遞交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經簽字后回收。
四、為新員工安排工作臺、電腦、電話、文具、電子郵件等必需品。
五、發放《規章制度》,并集中為新員工做入職培訓。
六、員工的住址、電話、教育程度或其他個人資料如有變更,員工有責任及時通知行政部。若因員工未提供及時準確的個人資料而產生的后果由員工個人承擔。
七、公司試用期時限及試用期內各項國家規定的待遇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八、員工試用期滿前一周,按程序審核同意即行轉正,未通過審核即刻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條合同簽訂、終止與續簽、辭職、辭退合同簽訂、終止與續簽、辭職、辭退見勞動合同。
第四條離職手續
一、員工辭職或被解雇時,需按公司有關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二、員工辭職需按以下程序進行審批:員工本人填寫《員工辭職聲明》、《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申請表》(書面)→所屬部門負責人簽字→行政部備案。行政部負責人負責與辭職員工面談,了解情況,聽取意見,明確進程,辦理相關手續。
三、離職手續按以下手續辦理:跟所屬部門經理領取“離職員工工作移交表”由行政部門簽字最后到財務部門結算工資。
四、離職時必須把相關業務及資料移交給公司指定的相應人員,并在移交資料單上雙方簽字確認,還必須經過上級主管的簽字確認后方可離職。如有發生因業務沒有移交好而給公司帶來的經濟損失公司將追究其員工責任。
第三章薪酬管理制度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一、管理機構:薪酬管理委員會
成員:董事會成員、人力資源經理、財務經理。薪酬委員會職責:1、審查由人力資源部以及財務部提出的薪酬調整策略及其他各種貨幣形式的激勵手段(如年終獎、專項獎等)。2、審查個別薪酬調整及整體整體薪酬調整方案和建議,并行使審定權。本規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機構為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薪酬管理由財務部負責。
二、制定依據:
本規定制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范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崗位價值分析評估略)
三、薪酬組成:
計算方式:基本工資+業務提成+各類補貼+個人相關扣款+獎金。
1、業績考核標準:
客戶經理:薪金構成=基本工資+個人業務提成+年終獎。已轉正的客戶經理底薪為3000元/月,每月最低業績為3萬。當月未達到3萬,底薪按2000元/月。當月未達到3萬元,連續兩個月業績累計達到6萬元,可補齊上月1000元底薪差額,及第二個月可拿4000元底薪。連續3個月內業績累計達到15萬元,即可升職為高級客戶經理。
2、各類補貼:是指對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能的崗位或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予以的津貼包括手機補貼、出差補貼等。
以上崗位及實行提成制的相關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職責與任務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資。
3、個人相關扣款。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處的罰款。
4、年終獎金。獎金是公司為了完成專項工作或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等員工的一種獎勵,包括專項獎、突出貢獻獎等。工作年限達1年以上的員工年底雙薪。
、侔l放對象:只針對工作6個月以上的在職員工。
、诎l放時間為每年3月份與當月提成一起發放。
③獎金發放標準:獎金為該員工全年提成的10%。
、墚斈甓饶杲K獎金發放前有下列情況者,講給予減發獎金。
A:嚴重警告3次以上,扣30%獎金。
B;嚴重警告2次,扣減20%獎金。
C:警告3次以上6次以下,扣減10%獎金。
5、薪酬的支付
薪酬支付時間計算(1)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一按國家規定的當年月平均上班天數計算。(2)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下月15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放。
提成的發放時間為當月提成為下月25日發放。
6、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7、工資計算期間中途聘用或離職人員,當月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實發工資=基本工資×(上班天數÷20.83)
工資計算期間未全勤的在職人員計算如下:
應發工資=(基本工資+津貼)—(基本工資+津貼)×(缺勤天數÷20.83)
8、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A、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B、婚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C、護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崗位技能津貼。D、喪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E、公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F、事假:員工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H、其他假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或公司相關制度執行。E、病假需出具區級醫院證明,每月最多請假3天,每年不超15天。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超出部分無工資。
五、薪酬保密。
人力資源部、公司財務及財務所有經手工資信息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薪酬信息的傳遞必須通過正式渠道。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檔必須加密存儲,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違反薪酬保密相關規定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開除。
六、活動與旅游。
公司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市內游玩活動。每年必須有1—2次的旅游,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做相應調整,沒有特殊情況,不得缺席。
七、節日補貼。
公司目前只設立6個補助,其他節日再做安排。
1、春節2、婦女節3、端午節4、中秋5、開工利是6、生日
投資理財公司制度4
業務流程
1、項目搜集
投資公司的項目主要有三個來源:
。1)依托銀行、擔保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相關業務對接;
。2)自有資金擁有閑散資金與資金需求方的雙方對接;
。3)閑散小量資金的理財客戶;
2、項目初審
項目投資經理在接到商業計劃書或項目介紹的七個工作日內,對項目進行初步調查,提出可否投資的初審意見并填制《項目概況表》。項目經過初選后分類、編號、入庫。
3、服務協議
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業計劃書之前,項目投資經理應主動與企業簽署服務協議。若企業一開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業計劃書,則在接受對方的商業計劃書之后就可與之簽署服務協議。
4、立項申請與立項
項目初審后認為需要對企業做進一步調查研究的,項目投資經理填寫《立項審批表》,報公司批準立項。立項批準一般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經批準的項目可以進行調查工作。
5、基本調查
立項批準后,項目風控經理到項目企業進行基本調查,或配合相關單位進行基本調查。
6、協助簽訂融資資協議
7、對項目企業的'跟蹤管理
項目生效后,項目投資經理具體負責項目的跟蹤管理,除了監控企業經營進展外,還應為企業提供戰略性或策略性咨詢等增值服務,使企業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快速增值。
業務檔案參考
業務檔案一:項目概況表
項目概況表
項目人員日期
業務檔案二:企業所需提供資料清單
企業基本情況調查資料提綱
一、公司基本情況、歷史沿革、股東結構
1、公司設立時間、注冊資本、股東名單、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出資比例;
2、公司歷次股權變更情況、目前的注冊資本、股東結構;
3、 提供資料: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復印件,如設立或變更時經政府部門批準,提供批準文件;
二、公司資產及經營狀況
1、公司主要產品及業務;
2、公司主要產品的生產工藝流程;
3、公司主要資產狀況:土地、房產、主要設備等的數量、購置價格;
4、土地、房產、商標、專利等的產權證明文件及生產許可、技術質量認證、GMP認證等文件(復印件);
5、公司最近兩年及最近一期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
6、公司主要債務人、債權人及擔保抵押情況;
三、公司治理結構及對外投資情況
1、公司組織結構圖(包括參控股企業);
2、公司參控股企業的業務、股權結構、經營狀況等介紹;
3、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技術專家介紹;
四、公司的關聯交易及同業競爭情況
1、公司股東從事業務情況介紹,是否從事或投資于與本公司業務有競爭關系的業務;
2、公司主要客戶清單,公司產品的銷售方式;
3、公司主要原料供應商名單,公司原材料的采購方式,公司主要設備的采購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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