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工作計劃匯編5篇
時間流逝得如此之快,相信大家對即將到來的工作生活滿心期待吧!不妨坐下來好好寫寫計劃吧。你所接觸過的計劃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檢查工作計劃5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檢查工作計劃 篇1
各學院:
根據我校教學基本規范要求,本學期將于第十周開始進行期中教學檢查工作。現將本次檢查工作的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檢查時間
10月31日-11月11日(第10-11周)。
二、檢查形式和內容
教務處將組織學校督導組隨機聽課,進行日常教學秩序的隨機抽查,召開專題學生座談會,抽查部分學院的教學業務檔案等。
各教學單位主要采取聽課(包括實驗課),檢查教師的教學文檔(包括教學大綱、教學進度表的執行情況、教案、講稿、教學課件、學生作業批改及輔導答疑的情況記錄等),安排期中考試(考查),組織座談會等。本學期教學單位教學檢查重點和一些具體安排如下:
1.組織學院教學督導組聽課,聽課主要對象為新上崗教師、青年教師和外聘教師,每個專業至少要聽兩門課程;
2.安排期中考試(考查),原則上所有專業必修課程必須安排期中考試(考查);
3.組織召開教師、學生座談會,并認真總結,全面了解教學動態;
4.組織任課教師認真自查每門課程的教學進程情況,填寫《江蘇師范大學課程期中教學情況檢查表》(見附件),學院進行匯總后,組織院教學督導組選擇部分課程,對其教學進程的實際執行情況進行復查。
三、要求
1.各相關單位要根據通知要求,認真制定工作計劃,積極配合教務處開展工作;
2.要通過檢查發現問題,并及時解決問題,達到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目的;
3.教學檢查的過程要有記錄、有總結,相關材料應作為教學檔案保存。
檢查工作計劃 篇2
為切實履行法律法規賦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的職責,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的理念,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深入宣傳貫徹《職業病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督促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狠抓職業病預防,全力控制、消除和減少職業病危害,努力減少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發生,堅決維護勞動者的健康權益,現編制20xx年江油市職業安全健康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如下:
一、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責任體系。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控制人是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用人單位要明確本單位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事項和內容,并建立健全從第一責任人、分管責任人、總公司、分公司到車間、班組、工種、崗位,特別是職業危害嚴重的重點車間、重點班組、重點工種、重點崗位的職業病防治責任體系。
(二)規章制度。用人單位要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重點建立健全以下13 項主要職業健康管理制度:1.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2.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3.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4.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5.職業病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6.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7.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8.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9.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及其檔案管理制度;10.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11.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制度;12.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1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治制度。
(三)管理機構。用人單位要健全職業健康管理機構,建立職業健康管理員隊伍,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確保單位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落實到位。職業危害嚴重或接觸有毒有害因素勞動者超過100 人的用人單位要按照《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7 號)有關規定配備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四)前期預防。要及時如實申報職業危害項目。要嚴格按照國家和四川省相關產業政策的要求,采用有利于防治職業危害和保護勞動者生命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堅決淘汰落后的生產技術、工藝和設備。所有存在職業危害的建設項目應執行職業衛生“三同時”的規定,真正做到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五)工作場所管理。用人單位要加強作業現場檢查,明確每月檢查的頻次。職業衛生管理員要嚴格按照用人單位的職業危害檢測、監測和評價制度,加強對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職業病防護設施、警示標識、監測儀器、防護用品、職業危害事故應急預案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等的檢查巡查,確保工作場所粉塵、毒物、放射性物質等主要危害因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六)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要建立健全職業病防護設施臺帳,并有效維護、定期檢測職業病防護設施。建立和完善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配備標準,并按標準配備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建立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發放登記記錄,并按使用情況及時更換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督促勞動者正確佩戴、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七)教育培訓。用人單位要根據行業和崗位特點,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xx〕121 號),制定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和培訓學時,確保培訓取得實效。沒有能力組織職業衛生培訓的用人單位,可以委托培訓機構開展職業衛生培訓。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初次培訓不得少于16 學時,繼續教育不得少于8 學時。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初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 學時,繼續教育不得少于4 課時。
(八)健康監護。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xx)依法組織所有接觸職業危害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不得隨意減少體檢項目和延長體檢周期,建立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勞動者離崗時,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的要求,如實、無償提供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勞動者申請進行職業病診斷、鑒定時,用人單位應當如實提供勞動者的職業史、職業危害接觸史、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以及勞動者職業健康體檢結論、復查建議及治療結果等相關資料。
(九)應急管理。對存在急性損傷危險的用人單位要將職業危害應急工作納入安全生產應急工作之中,依法編制職業危害事故應急預案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建立必要的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應急裝備和器材。要定期開展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演練,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適時修訂完善職業危害應急預案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要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用品、防護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
(十)其它法律法規規定的監管執法情況。
二、檢查頻次
中央、省市直屬重點單位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嚴重及較重類別的單位每年檢查不少于一次,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一般的單位監督檢查周期為兩年。根據工作需要,我局對各鄉鎮、園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工作進行抽樣監督檢查。
三、檢查方式
(一)以督查、督促單位落實各項職業安全健康規定為主;
(二)聘請專家開展職業安全健康專項檢查;
(三)對照《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基礎建設主要內容及檢查方法表(簡化版)》(江安監督[20xx]59號)檢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基礎建設;
(四)堅持檢查、執法并行,日常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職業安全健康監管痕跡化管理,檢查應當現場出具檢查記錄并規范填寫,發現有隱患的制發《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需要立即整改消除隱患的制發《現場處置措施決定書》;
(二)監督檢查應當遵循“過程閉合”的原則,對責令整改的隱患要跟蹤督促,直至消除隱患;
(三)監督檢查應當“實事求是,全面細致”,防止走馬觀花,流于形式;
(四)對問題突出的單位和鄉鎮、園區進行警示約談,對違反職業衛生法律法規的行為要依法處罰并建議將企業納入“企業黑名單”。
檢查工作計劃 篇3
為貫徹落實市20xx年統計法制工作會議精神,大力推進依法行政、依法統計,不斷加強統計基礎規范化建設,進一步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五條和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特制定本工作計劃與實施方案。
一、統計監督檢查
(一)統計監督檢查的組織實施
根據20xx年統計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平時檢查與專業監審相結合,由市統計局法制科組織協調各有關業務科室統籌安排、有序實施。各鎮(街道)統計辦公室做好有關配合和協調工作。
(二)統計監督檢查對象
(三)監督檢查內容
1、宣傳和貫徹落實《統計法》、《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及省、市政府關于加強統計工作文件精神,依法開展統計工作情況;
2、貫徹執行統計方法制度情況;
3、開展統計工作規范化建設的情況,包括統計機構設置、統計人員配備和持證上崗、統計普法教育、統計業務培訓、建立健全統計原始記錄和統計臺帳、完善統計制度建設等方面;聯網直報“四條紅線”規定的執行情況等;
4、工業、投資、貿易、服務業、勞資等主要統計數據核查。
(四)具體安排
1、第一階段:各被監審對象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各鎮(街道)要對本轄區統計工作和20xx年1-4月工業、投資統計數據進行全面自查自糾;主管部門要對本單位統計工作和20xx年1-4月相關統計數據進行自查自糾。各被監審對象應于5月10日前向市統計局法制處提交自查自糾工作報告,填寫統計數據核實表、自查自糾情況表,并說明自查及誤差數的糾正情況,誤差數應在4月份全部糾正到位(統計數據核實表和自查自糾情況匯總表見附件1和附件2);
2、第二階段:從20xx年5月份開始至8月底,市統計局對上面列出的監督檢查對象進行統計抽查監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統計數據質量查詢
為提高源頭統計數據質量,對統計數據異常及相關經濟指標不匹配的鎮(街道),市局發出《統計數據質量查詢書》,被查詢鎮(街道)、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的期限,書面據實答復有關查詢事項。拒絕答復或不如實答復數據查詢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其它有關事項
1、各鎮(街道)統計辦公室要積極配合市統計局做好統計監督檢查工作,本局各相關科隊室、調查局按照統計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要求,突出對統計數據質量長期得不到提高的、統計工作長期得不到重視的、統計基礎薄弱狀況長期得不到改善的鎮(街道)和單位的監審,把基層統計基礎建設、依法保障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等作為統計監審的主要內容。
2、市局重點監審地區,鎮(街道)統計辦公室應主動向地方黨政領導進行匯報,取得領導支持和有關部門的配合,以保證統計監審工作的順利實施。
3、市局監審工作的實施,由局法制科組織協調,并提前通知被監審地區和單位;監審結束后由負責監審工作的科室及時提交統計監審工作報告,并依據統計監審情況對被監審單位作出統計監審結論或處理建議。
4、在統計監審中發現的統計違法行為應予立案查處,負責監審工作的科室必須及時辦理立案手續,并將監審檢查的有關證據資料和處理建議報市局法制科,按照《統計法》、《省統計違法案件查處辦法》的規定進行查處。
5、在統計執法檢查過程中,市局統計行政執法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省統計行政執法八項公開承諾》和《市統計執法檢查紀律》。檢查結束后,由被檢查單位根據執法人員遵守執法檢查紀律情況填寫《市統計局統計檢查廉政情況反饋單》(見附件3),寄市統計局機關作風建設辦公室(市政府行政大樓B15層統計局內),自覺接受被監審單位和社會監督。
檢查工作計劃 篇4
根據《20xx年度省醫療器械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計劃》,結合我市醫療器械監管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增強監管有效性為目標,以從源頭抓質量為重點,按照依法、規范、高效的`要求,不斷創新切合實際的監管模式,建立和完善科學有效的監管機制,規范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行為,確保人民群眾用械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標
通過大力強化日常監管措施,深入開展專項整治活動,促進企業法律責任意識的進一步增強,企業質量保證體系進一步完善,醫療器械監管機制進一步健全,醫療器械產品質量總體水平進一步提升。
三、結合醫療器械監管工作實際,深入開展醫療器械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一)檢查重點對象
1、生產環節
(1)產品列入省重點監控醫療器械產品目錄的企業;
(2)生產第三類醫療器械產品的企業;
(3)上年度國家、省產品質量抽驗中產品質量不合格或發生產品質量重大事故的企業;
(4)上年度被確定為警示、失信、嚴重失信等級的企業;
2、經營環節
(1)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的企業;
(2)上年度被確定為警示、失信、嚴重失信等級的經營企業;
(3)經營省重點監控產品的企業。
3、使用環節
(1)縣級以上醫療機構;
(2)20xx年因違法違規使用醫療器械被查處的醫療機構。
(二)、檢查重點內容
(一)生產環節
1.醫療器械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落實情況;
2.質量安全生產法規、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3.質量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4.質量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及培訓情況;
5.質量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維護情況;
6.影響產品質量關鍵原材料采購的供方評價及檔案制度執行情況;
7.產品標準的執行情況,特別是國家發布新的強制性標準后,企業是否及時執行的情況;
8.生產過程控制情況,特別是凈化車間的控制情況;
9.產品檢驗規定的執行情況,特別是檢驗記錄是否真實完整、檢驗報告書是否規范等情況;
10.質量安全分析例會及報告制度的建立與落實情況;
(二)經營環節
1.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人等人員是否熟悉醫療器械相關法規規章;
2.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認真貫徹執行;
3.購銷渠道是否合法,購銷記錄是否健全,能否做到票、賬、貨相一致;
4.產品質量跟蹤情況,產品追溯性如何;
5.培訓檔案、健康檢查檔案是否健全;
6.有無超范圍經營或降低經營、倉儲條件;
7.有無擅自變更經營、倉庫場所、質量管理人等許可事項;
8.現場抽查2—3種產品,查看各項記錄是否真實完整;
9.查看有無建立質量手冊(三類企業,除隱形眼鏡門店),是否建立重點環節程序控制文件。
(三)使用環節
1.是否建立了采購和質量驗收及使用管理制度并有完整的采購和質量驗收及使用記錄;
2.是否存在從無《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企業購進醫療器械的行為;
3.是否建立了高風險醫療器械,特別是建立植入、介入醫療器械可追溯制度并嚴格實施;
4.是否建立了不良事件監測制度,并有完整監測記錄;
5.是否建立了不合格醫療器械處理制度并有完整的處理記錄;
6.是否建立了醫療器械儲存養護、使用維修控制制度并予以落實;
四、監管責任
醫療器械監管科:負責醫療器械生產企業、醫療器械專營企業,縣以上醫療機構醫療器械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并負責收集、匯總、上報相關數據、資料等。
藥品流通監管科:負責藥品批發公司、連鎖公司總部醫療器械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藥品稽查大隊:負責藥品批發公司的分支機構、藥品零售連鎖公司門店、個體藥店、社會醫療機構、個體診所所經營使用醫療器械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藥物不良反應監測中心:負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
各縣、區局負責轄區范圍內醫療器械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五、工作任務
(一)市局
1.2月15日前,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和實施20xx年度全市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和年度工作要點,建立監管分布圖、區域責任人員圖,明確重點監控企業,將工作任務、監管責任落實到科室、人員,并報省局備案;并對各縣區局履行監管職責情況進行指導、督查;
檢查工作計劃 篇5
各鎮、街道、園區財政所,局各有關科室:
為全面推行財政監督長效管理機制,根據《江蘇省財政監督辦法》和泰州市財政局構建“全員參與、全程控制、全面覆蓋、全部關聯”的財政“大監督”長效管理機制的要求,全局各有關科室認真貫徹落實全區財政工作會議精神,并根據各自的財政監督內容和職責分工以及細化的目標任務,結合財政管理工作實際,安排了20xx年財政監督檢查計劃,財政監督科在對各科室檢查計劃進行匯總整理的基礎上,制定了《區財政局20xx年財政監督檢查計劃》,經局領導審核批準,現印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執行。
1、精心組織實施。
各科室要按照日常監督檢查計劃確定的時間進度自行組織實施各項監督檢查項目,監督檢查前要精心準備,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相關的監督檢查通知、整改意見、處理處罰決定等文書由相應的責任科室擬發,并抄送財政監督科。
2、遵守監督規程。
各科室開展各項財政監督檢查項目時,要嚴格按照財政部《財政檢查工作辦法》和有關調查、核查規定的程序組織實施,對檢查、調查或核查組提交的財政檢查、調查或核查報告以及其他有關資料,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復核,并提出復核意見,報局領導審批。
3、規范處理整改。
各業務科室對日常監督中發現的不涉及行政處理處罰的問題,應及時要求并督促單位整改,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局分管領導,同時抄送財政監督科;對日常監督中發現被監督對象有財政違法行為的,要及時報局領導審定,對確需行政處理處罰的重大問題,由財政監督科及時整合檢查力量開展專項檢查。財政監督科專項檢查結束后應及時下達財政檢查結論或行政處理、處罰決定,涉及到相關科室的,抄送相關科室;各相關科室要結合日常財政管理負責督促被檢查單位整改落實,并將單位整改落實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局分管領導,同時抄送財政監督科。
4、完善財政管理。
財政監督檢查項目結束后,各科室要及時跟蹤被監督單位整改意見、處理處罰決定的落實情況,必要時可以實施回訪制度;同時要充分利用財政監督成果,根據監督檢查中發現的薄弱環節和存在問題,及時修訂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加強財政政策制度體系建設,不斷提高財政管理水平。
5、加強監督考核。
人秘科將會同財政監督科對各科室完成監督任務、監督質量以及落實整改和材料報送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將考核情況納入全年相關綜合考核制度中。
6、各財政所結合自身情況,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報局財政監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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