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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時間:2023-06-14 08:37:16 借款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借款合同范本通用1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借款合同范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借款合同范本通用15篇

借款合同范本1

  借款人:

  出借人:

  保證人:

  抵押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

  1.1 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萬元。

  1.2 借款用途: .

  1.3 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21年 月 日起至21年 月 日止。

  1.4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月利率 %.

  第二條 借款給付方式

  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人依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賬號/銀行卡號為

  戶名

  開戶銀行

  第三條 借款人按以下第 種方式還本付息:

  3.1 實行利隨本清方式還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3.2 按 (月/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 (月/季末月)的 日。借款人須于每一結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第四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4.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 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4.3 按出借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

  4.4出現本合同第1.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并落實出借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五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5.1 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保證人情況。

  5.2 借款人出現本合同第1.2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5.3 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5.4 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按照實現債權(包括擔保權)的費用、違約金、復利、罰息、利息、本金的先后順序歸還,即先抵費用,后還息,再還本。

  第六條 借款擔保

  6.1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一)保證人 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抵押人 以其名下的 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擔保;

  (三)出質人 以其所持的 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質押擔保。

  6.2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6.3保證擔保的期間:保證期間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借款人與出借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6.4當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質物不行使擔保物權,放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保證人承諾仍就出借人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叁拾 (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7.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叁拾 (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7.3 對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作為違約損失賠償。

  7.4 借款人、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及從合同項下義務,出借人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以及采取其他財產保全措施。

  第八條 費用承擔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登記、評估、鑒定、見證、運輸、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保證人承擔。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1 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出借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1.2 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抵押物、質物(出質權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擔保物所有權歸屬第三人或者出現權屬爭議等影響出借人實現擔保權。

  1.3 本合同所稱擔保物包括抵押物、質物和出質權利。

借款合同范本2

  借款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

  開戶行及賬號: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的需要,向乙方申請________貸款,乙方同意向甲方發放上述貸款。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種類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下列第種類的貸款:

  1.短期貸款

  2.中期貸款

  3.長期貸款

  第二條貸款金額與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

  (小寫)________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貸款用途

  甲方應將在本合同項下借入的本金用于________,但乙方不對甲方運用該借入的貸款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貸款利率與利息

  1.本貸款采用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確定利率:

  (1)短期貸款,根據本合同簽訂日的相應檔次的法定的貸款利率,為________.每季結息日當日,按中國人民銀行相應檔次利率確定下一季貸款利率水平。

  (2)中長期貸款,根據本合同生效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為________.每季結息日當日,按中國人民銀行的相應檔次利率確定下一季貸款利率水平。

  2.本貸款自乙方劃出貸款之日起計息,按________(月/季)結息,結息日為________(每月的20日/每季度末月20日)

  3.首次付息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付息日逢非乙方工作日,則應順延至下一個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最后一筆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第五條還款方式

  1.甲方按下列計劃償還本金:

  歸還期限還款日期還款金額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2.甲方所償還之貸款本息,應匯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戶,并授權乙方直接扣款。

  3.甲方如需提前還款,則應于擬提前還款日前三十個日歷日將不可撤銷的提前還款計劃以書面形式提交乙方,并取得乙方的同意。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和利率向甲方收取利息。

  第六條貸款展期

  如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需要辦理貸款展期時,應在貸款到期前________個乙方工作日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貸款展期協議。如乙方不同意展期,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條貸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擔保方式為________,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為________的擔保合同。

  第八條甲方聲明與保證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貸款。

  2.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3.甲方應定期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實反映其經營和財務狀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在貸款期間內,甲方經營決策的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轉股、改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資、合作、聯營、承包租賃、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的決策,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落實貸款的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貸款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其經營情況及貸款使用情況所做的調查了解及監督,乙方因甲方阻撓行為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均應由甲方承擔。

  6.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責任。

  7.甲方轉讓、出租或以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債務設定擔保等方式,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落實貸款的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貸款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8.如發生對本合同的債務履行有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9.如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貸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甲方應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

  10.在貸款期間,如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后七個日歷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對甲方的經營情況及貸款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了解。

  2.在甲方履行了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滿足了放款條件的前提下,乙方應按期足額向甲方發放貸款。

  3.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有關甲方的資料、文件、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予以查詢的除外。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貸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按實際逾期天數支付利息并承擔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收取辦法為:________.

  3.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項下尚未使用的任何款項,并要求甲方立即償還所有已提貸款、應付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乙方處開立的賬戶中直接扣款以抵償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

  (2)甲方沒有履行本合同第九條第3款至第9款約定的任何一項義務;

  (3)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與本貸款有關的證明和文件及本合同第八條的聲明和保證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甲方全部停止償還其債務,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償還到期債務;

  (5)甲方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6)甲方住所、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對外發生重大投資等情況使乙方債權實現受到嚴重影響或威脅的;

  (7)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其他事件。

  4.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乙方除行使本條第三款約定的權利外,有權對違約使用的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計罰息。

  5.對甲方在貸款期內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乙方除行使本條第三款約定的權利外,有權按本合同利率水平上加收50%計收違約金;對逾期本金,有權在本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計罰息,并對未支付的利息及罰息按逾期貸款罰息率計收違約金。

  6.乙方因實現債權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義務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甲方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繼承人、代理人、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并、改組、更改名稱等后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第十三條公證

  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證要求,本合同應在國家規定的`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其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同意在________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以訴訟的方式解決。

  第十七條乙方權利的累加性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是累加的,并不影響和排除乙方根據法律和其他合同對甲方所享有的任何權利。除非乙方書面表示,乙方對其任何權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遲行使,均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或部分放棄,也不影響、阻止和妨礙乙方對該權利的繼續行使或對其任何其他權利的行使。

  第十八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有擔保的,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九條其他

  1.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貸款申請表和其他材料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合同的某條款或某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在是或將來成為無效的,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并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該條款其他內容的有效性。

  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簽約地點:________省(市)________市________縣(區)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借款合同范本3

  甲方(出借款人):(身份證號碼: )

  乙方(借款人):(身份證號碼: )

  連帶責任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出借給乙方人民幣 萬元整(¥: 元),借款期12個月,自20__年5月7日至20__年5月6日,于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每月利息率為20‰,乙方應每三個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承擔甲方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乙方償還借款的順序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叁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責任,并拋棄先訴抗辯權。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甲方:

  乙方:

  日期:

借款合同范本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購買房屋,資金不足,特向乙方請求借款。經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應于年月日前歸還完畢。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間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紅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還款。在此期間,若甲方的.股份分紅總額不足捌萬元的,甲方需將不足部分補齊還給乙方。

  三、甲方等人對第一項的借款_______________元整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四、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范本5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于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期限: 還款日期: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還款方式:現金__________支付。

  二、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 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附身份證復印件)

  合同簽訂日期 :

借款合同范本6

  借款人(甲方):地址:電話:

  出借人(乙方):電話: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出借人經一致協商,訂立本合同,約定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金額(大寫) 元整 (小寫) 元。

  第二條借款利率及結息借款利率為2%,按月結息。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給付第一個月的利息,即 元整( 元)。

  第三條借款支付日期為本借款合同生效日。

  第四條還款期限與還款方式本借款合同簽約之日起至 提出合同終止日截止。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撤資,如乙方撤資須提前____日向沈陽XX公司提出申請,首次投資用戶超過六個月后可以提出申請。整月計算,到期還款時以現金支付。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借款人、出借人簽字后生效。

  借款人簽字:出借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范本7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乙方特此向甲方借款用于本協議約定的用途,丙方自愿為乙方的債務提供擔保。為明確甲乙丙各方的責權利,特簽訂本協議,以資各方信守遵照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及用途

  本協議簽訂后,甲方將對乙方的借款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證將上述借款專用于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正常運行。

  第二條、借款支付時間及方式

  1、本協議簽訂后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4、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收取上述借款的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將上述借款支付給乙方,視為甲方的借款,乙方對此表示同意。

  第三條、還款日期

  乙方應當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上述所有借款及利息全部歸還給甲方。甲方可以提前向乙方歸還借款,但應提前告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同意。

  第四條、借款利息

  上述借款自乙方實際收到之日起,按實際借用時間計收利息,利率為______息。若乙方超過本協議約定的還款日期還款,逾期加收________息。若乙方逾期歸還借款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隨時采取司法途徑追收,乙方除應支付所有本息外,還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主張權利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差旅費等等。

  第五條、承諾與保證

  1、甲方保證按約按時將本協議約定的'借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可實現項目的正常運營。若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借款的,逾期每日向乙方支付應付借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保證自己或第三人出借給乙方的上述借款為自有資金或資金來源合法,若因資金來源不合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乙方保證上述所有借款全部用于項目的運營。若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允許將借款資金用于其它用途,甲方有權暫停/停止支付后續借款并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乙方除應將甲方通知收回的借款及利息全部支付甲方外,還應向甲方支付擅自挪用借款總額______%的違約金。

  4、甲方有權檢查、監督乙方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檢查時,若需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項目生產情況等,乙方必須給予配合。乙方若不予配合的,每發生一次,根據乙方的情節輕重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借款總金額______‰的違約金。

  第六條、擔保

  丙方自愿對乙方歸還借款的本金、利息、違約金及甲方主張權利的損失承擔連帶償還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或/并丙方主張承擔還款責任。

  第七條、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力求友好協商解決;若實在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另行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乙方或/并丙方全部歸還借款本息及所有相關款項后自動終止。

  第十條、本協議正本壹式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范本8

  保證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債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為保證人,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

  1.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債務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_________.

  2.合同雙方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3.合同雙方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保證責任范圍超過法定的保證責任范圍的,對保證合同的效力沒有影響,但超過法定保證責任范圍的部分沒有強制執行的效力。保證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證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條保證擔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

  (1)一般保證;

  (2)連帶責任保證。

  2.本合同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人對主合同中的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債務人沒有按主合同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4.兩個以上保證人對同一債務同時或者分別提供保證時,各保證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應當認定為連帶共同保證。

  5.連帶共同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內部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擔。

  第三條保證責任

  1.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2.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主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6.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

  7.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并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8.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9.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保證人或者物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或者物的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擔保人清償其應當分擔的份額。

  10.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物的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或者擔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滅失而沒有代位物的,保證人仍應當按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承擔保證責任。

  11.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后怠于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第四條保證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保證人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他足以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故,保證人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債權人,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保證人在日之內落實為債權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2.保證期間,保證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5.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6.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后,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7.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并須征得債權人的同意。

  第五條債權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保證人應如實提供。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主合同履行期間,債務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債權人債權落空,或者債務人有違約情形等。

  3.在訂立保證合同之前,債權人有權以債務人提供的保證人不具備清償能力為由拒絕與其簽訂保證合同;但保證合同一經訂立,保證人是否具有清償能力并不影響保證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條保證人違約責任

  1.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債權人支付被保證的主合同項下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債權人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應賠償債權人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保證人未承擔保證責任的金額、利息和其他費用,債權人有權直接用保證人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2.債務人與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保證人在此向債權人作出以下聲明和保證:

  1.保證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能夠以其本身名義起訴和應訴及擁有其資產和經營其現在或計劃經營的業務;

  2.保證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權利、權力和權限簽訂本擔保書和履行本保證書下的責任;

  3.本保證書在主合同生效時同時生效,即對保證人構成合法、有效和具約束力的義務,可以按其條款付諸實施,并可以隨時在_________法庭執行;

  4.保證人在簽署及/或履行本保證書都不會

  (1)違反或觸犯任何法律或條例、或保證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違反或觸犯保證人簽訂的任何契約或協議或對保證人本身或其任何資產有約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證人保證的權限(不論是受保證人的章程或其他協議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證人董事會的`權限,或

  (4)導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

  5.保證人沒有拖欠任何應付之其他債務,亦未在保證人已簽下的任何契約、信托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中發生或因任何事情的發生和存在而構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違約事件;

  6.沒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處或政府機關對保證人或其資產提出訴訟,此訴訟將會嚴重影響保證人的財務、業務、資產及其他狀況;

  7.除法定的優先債務以外,保證人在本保證書下所承擔的責任為直接的及無條件的,而其付款責任均在任何時間與其他無抵押的債務享有同等地位;

  8.保證人在本保證書簽署之日時并未違反任何有關債務履行的協議,或不履行或違反任何其他協議,該等違約會對保證人有不利影響;

  (1)保證人已經向債權人充分和準確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證書簽約日時存在的全部實際的重要債務;

  (2)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最近審定的年度財務報表已經按照_________法律與條件以及公認的常用會計原則編制妥當。上述財務報表連同其所附記錄均真實和清楚地反映了該報表所涉及期間保證人的財務狀況,同時自上述財務報表完成后,保證人的營運、業務、資產、債務或(財務或其他)狀況未發生實際不利變化;

  (3)保證人沒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審定財務報表或其所附記錄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債務或任何重要的未實現的損失或預期的損失;

  (4)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不論是否遵循本保證書的任何條款而提供)關于保證人的一切資料,均在提供資料的當日為真實的、完全的和準確的;

  (5)保證人在本保證書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無任何稅項引致的扣減或預扣。

  第八條保證人免責范圍

  1.保證合同約定,債權人轉讓其債權,保證責任免除的;

  2.保證期間,債務人雖然得到債權人許可,將其債務移轉第三人,但未經保證人同意;3.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但未經保證人同意(除非當事人有相反的約定外);4.在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5.在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情況下,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責。

  第九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合同變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內,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四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保證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主合同,主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2.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保證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本保證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保證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保證人承擔民事責任。

  3.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

  債權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范本9

  借款人:

  貸款人:

  借 款 合 同

  編號: 惠農信(20 )借字第 號

  借款人: 身份證號/企業法人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職務: 住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貸款人: 住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借款,貸款人經審查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嚴格履約。

  第一條 借款類型及用途

  1、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類型為 (新增借款、還舊借新、借新還舊、轉換主體)。

  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 。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貸款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

  第二條 借款幣種和金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幣種為 。

  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大寫) (小寫) 。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日/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起始日和到期日、借款金額、利率及借款幣種等事項與借款借據不一致時,以借款借據記載的為準。

  第四條 放款方式

  貸款人直接將借款款項劃入借款人如下帳戶,自借款人如下帳戶收到貸款人劃入款項,即視為貸款人已履行完本合同約定的放款義務:

  帳戶名:

  帳號或卡號:

  開戶銀行:

  第五條 貸款人受托支付

  貸款人受托支付是指按照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借款人為履行貸款資金的使用符合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用途的承諾,授權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直接將借款款項從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借款人賬戶支付給借款人一個或多個交易對手的賬戶(注:交易對手是指借款人為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而簽訂的包括但不限于買賣、加工承攬、建筑施工等有關交易的合同相對方):

  1、賬戶一

  帳戶名:

  帳號或卡號:

  開戶銀行:

  2、賬戶二

  帳戶名:

  帳號或卡號:

  開戶銀行:

  3、賬戶三

  帳戶名:

  帳號或卡號:

  開戶銀行:

  4、賬戶四

  帳戶名:

  帳號或卡號:

  開戶銀行:

  5、賬戶五

  帳戶名:

  帳號或卡號:

  開戶銀行:

  貸款人在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符合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條件后,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發放貸款,而后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將借款款項通過借款人的賬戶支付給借款人交易對手的上述賬戶。

  第六條 借款利率

  在借款期限內實行固定利率。月利率為 ‰。

  第七條 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

  除貸款人全部或部分放棄外,只有滿足下列全部前提條件,貸款人才有義務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貸款人在未全部滿足下列前提條件下的放款,不構成貸款人的履約瑕疵):

  1、借款人及其交易對手在貸款人處開立 賬戶。

  2、借款人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以及貸款人的具體要求,辦妥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批準、登記、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續;

  3、本合同設有擔保的,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擔保已生效并持續保持有效;

  4、本合同已經生效、并且借款人沒有發生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一違約事項;

  5、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交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文件資料,并經貸款人審查合格;

  6、借款人與交易對手已經簽訂與固定資產項目有關的交易合同并且該等合同持續合法有效且交易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均已成就;

  7、與擬發放貸款同比例的固定資產項目資本金已足額到位;

  8、固定資產項目實際進度與已投資額相匹配;

  第八條 還款

  1、還款原則: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任何還款,均按先還息后還本、息隨本清的原則償還。貸款人與借款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付息: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息自實際放款之日(即起息日)起按實際借款額和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借款(A、按月結息;B、按季結息;C、按年結息;D、利隨本清),按月/季/年結息的,結息日固定為每 (A、月;

  B、季末月;C、年末月)的第日。借款人須于每一結息日當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與借款本金一并支付,逾期付息屬違約。

  3、還本:借款人按以下第 種方式償還借款本金:

  (1)借款人于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償還全部借款本金。

  (2)分期還款計劃:借款人按借款憑證和/或附件《分期還款計劃書》所載的分期還款計劃償還借款本金。

  4、還款方式:借款人應于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及還款日前備足款項并存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還款賬戶。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結息日及還款日直接從借款人在貸款人系統的經確認為還款賬戶的賬戶中扣收相應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此授權行為不再另行簽發授權書。如還款賬戶為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名下賬戶,則該第三人應簽發授權書,授權貸款人從該賬戶中扣收借款人應還款項。若借款人的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銷戶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申請辦理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扣款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指定網點進行還款,而且無法扣款的責任應由借款人全部承擔。

  借款人未按時還款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還款賬戶及借款人在貸款人所屬的農村信用社系統內開立的任何賬戶中扣收應還的借款本息、違約金等任何款項。

  第九條 提前還款及借款展期

  1、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本金時,應提前5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

  2、借款人在向貸款人還清已到期應付款項的前提下方可提前還本。借款人提前部分還本的,還須先結清當期應還款項。對于借款人提前償還的本金,貸款人按照提前還款時本合同執行的貸款利率和提前還本的金額及上一結息日至提前還款日的實際占用天數計收利息,此前已計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調整。

  3、借款人提前還款的,貸款人有權按下列第 種方式收提前還款違約金:

  (1)貸款實際發放后 個月內提前還款的,違約金=提前歸還金額× %;貸款實際發放滿 個月后提前還款的,違約金=提前歸還金額× %。

  (2)其他方式: 。

  4、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需要辦理借款展期時,應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息。

  第十條 借款的擔保

  1、借款人必須根據貸款人的要求為履行本合同提供擔保。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方式可以為保證擔保、抵押擔保、質押擔保或其他擔保方式中的一項或數項。

  2、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及擔保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中擔保條款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相關擔保合同和文件的約定:

  3、借款人在此確認:貸款人有權自由選擇行使本合同項下任意全部或部分擔保合同和文件中的權利,以實現貸款人的債權,同時借款人放棄對貸款人上述選擇的一切抗辯。

  第十一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2、有權要求貸款人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家庭資產、財務資料、生產經營等方面的個人資料或企業資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及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如經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可以在授權范圍內對外披露借款人的資料。

  3、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歸還借款本息。

  4、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應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的用途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行業規則和借款人的公司章程或章程性文件,并取得相關許可和授權。

  5、承諾和保證其向貸款人或貸款人指定人員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或信息均是真實、可靠、有效的,絕無任何偽造、虛假或隱瞞之處。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向貸款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之報告、報表、憑證、文件、在各金融機構的開戶及存貸款情況等資料及信息以及借款人的交易對手主體資格文件、交易合同等,并對其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6、向貸款人提交相關交易資料以證明符合合同約定的受托付款條件,交易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對手的主體資格文件、交易合同及相關附件。

  7、積極配合貸款人及其授權代理人對借款人及擔保人或擔保財產的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與交易對手交易關系真實性的調查、了解及監督。接受貸款人對固定資產項目的收入現金流和借款人的整體現金流進行的動態監測以核查借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8、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如進行下列行為,應當事先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事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同時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擔保、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1)以任何方式減少注冊資本,進行分立、合并、重組、股份制改造等重大體制變更,申請或進行停業、解散、清算、破產等;

  (2)進行有關對外投資及資產轉讓的重大事項;

  (3)以租賃、承包、聯營、托管等方式進行產權、經營權交易;

  (4)進行股權調整或股權轉讓等重大股權變更事項;

  (5)發行債券、向第三方借款等實質性增加債務的`融資行為;

  (6)進行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行為。

  9、借款人如出現下列事項或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威脅的任何事件時,借款人應當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按貸款人的要求落實好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應付款項按期足額償還的保障措施:

  (1)借款人在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授信額度協議及其項下授信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融資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2)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地、經營范圍變更等事項,以及隸屬關系的變更、主營業務范圍的改變、董(理)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合營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內部組織機構的調整;

  (3)與借款人或借款人主要領導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4)借款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5)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未清償前,借款人已承擔或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質押擔保;

  (6)借款人發生重大債權債務糾紛引起訴訟、仲裁等事件;

  (7)其他可能影響借款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10、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借款人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能力的,應當提前7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

  11、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12、借款人有關會計年度的經營成果不足以清償借款人依本合同在有關會計年度決算后應清償貸款人的借款本息和費用時,借款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股東或投資者分配股息、紅利。

  13、不得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到自身償債能力的方式處臵其資產,并不得向他人提供超過自身負擔能力的任何擔保。

  14、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以及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貸款人以任何一種方式追索本合同項下債權所引起的費用。

  15、為貸款人保守相關的商業秘密。

  16、如借款人需向第三方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必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17、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提供的通訊地址、聯系方式、營業執照、個人身份證等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并承諾在上述信息變動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同時保證,貸款人根據上述信息發出的主張權利的有關憑據,借款人均可收到,因上述信息有誤或未能及時更新而造成借款人未能收到貸款人主張權力的有關憑據而產生的后果均由借款人承擔。

  18、保證與交易對手交易關系的真實性。

  第十二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借款的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和借款人其他應付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在貸款人所屬的農村信用社系統內開

  立的任何賬戶中扣劃,且扣劃憑據無須經借款人簽認。

  3、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貸款人應按照先還息后還本的原則進行操作。

  4、借款人出現違約或其他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不利行為或情形時,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向借款人主張提前歸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5、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出現停產、歇業、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意外損壞或滅失等,或者其它擔保方式出現風險時,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要求借款人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6、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且無需對由此而可能給借款人帶來的影響承擔任何責任。

  7、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8、在借款人完全滿足本合同為其設定的義務、滿足放款的前提下,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延遲的除外。

  9、通過對借款人固定資產項目的收入現金流和借款人的整體現金流進行的動態監測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10、審查借款人提交的交易對手主體資格文件及交易合同等以確定符合合同約定的受托付款條件。

  11、調查借款人與交易對手交易關系的真實性。

  12、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 違約事項

  1、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即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資料、信息或故意隱瞞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或未按約定方式支用貸款資金;

  (3)固定資產項目進度落后于資金使用進度;

  (4)借款人虛構與交易對手的交易關系或虛增與交易對手的交易金額;

  (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償還或支付到期借款本息、費用及其他任何應付款項;

  (6)借款人在其他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項,或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項,可能影響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7)為本合同提供擔保的抵押物或質物價值明顯減少,影響到貸款人權利而抵押人或出質人未增加相應擔保的;

  (8)借款人和/或家庭經營狀況或財務狀況惡化,或信用下降;

  (9)借款人有轉移財產、抽逃資金及其它逃避債務的行為;

  (10)借款人和/或家庭與第三人發生糾紛、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其它貸款人認為會對其權益帶來威脅或不利的事件,可能影響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11)借款人已經或將要喪失還款能力;

  (12)在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以前,借款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主要債務的;

  (13)部分或全部擔保條款或擔保文件未生效、無效、被撤銷,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落實新的擔保的;

  (14)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債務能力的事件;

  (1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發生下列事項之一,即構成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貸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借款;

  (2)貸款人違反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浮動范圍及本合同的約定擅自加收、變更加收借款利息或其他費用。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借款人出現本合同第十二條第1款規定的任一違約事項,貸款人有權(但非必須)分別或同時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并賠償相應損失;

  (2)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或停止受托支付;

  (3)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4)從借款人在貸款人所屬的農村信用社系統的賬戶上劃收任何幣種的款項,以償付借款人償付貸款人的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

  (5)要求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的擔保; (6)行使擔保權利;

  (7)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貸款人有權從逾期之日起按每日 計收利息;

  (8)借款人未按時償付借款利息,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按每日 計收復利;

  (9)借款人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挪用的部分,自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借款人糾正之日止,按每日 計收罰息;

  (10)借款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除按本款第(7)、(8)、(9)項的約定計收利息、復利及罰息以外,貸款人還有權根據涉及的借款本金按每日收取違約金;

  (11)解除與借款人的借貸關系;

  (12)采取本合同約定或法律允許的其他措施。

  2、貸款人出現本合同第十二條第2款規定的行為,借款人有權分別或同時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貸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提前還款。

  3、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仲裁等任何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十五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簽署、變更、修改、補充、有效、解釋、履行和執行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或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在 進行仲裁。 (2)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在爭議未解決之前,除爭議事項外,不影響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的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未作約定的部分,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2、下列文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借款借據; (2)擔保合同和文件; (3)分期還款計劃書;

  (4)雙方認為必需的其他資料。

  3、借款人聲明和保證:

  (1)借款人清楚地知悉貸款人的經營范圍、授權權限。

  (2)借款人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借款人要求,貸款人已就本合同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借款人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3)借款人有必要權利和授權及有完全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從事其所經營的業務及簽署和履行本合同。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

  第十八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章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合同文本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執 份,貸款人執 份,其余 份暫由貸款人保存,以交相關部門或人士登記、備案或存檔;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

  有權簽章人:

  貸款人(蓋章): 有權簽章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借款合同范本10

  合同編號: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當事人在自愿遵守《中國建設銀行汽車消費貸款辦法》的前提下經協商一致簽署。

  各方當事人承諾恪守信譽,嚴格履行。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

  借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借款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辦公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立基本存款帳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全稱):中國建設銀行 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貸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會計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幣別

  本合同項下借款為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分期用款亦實行同一到期日。

  第四條 借款用途

  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用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效提款期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內,借款人一次提用。超過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視為自動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額以實際提款金額為準。提款是指從貸款帳戶劃款到借款人帳戶。

  第六條,借款利率

  月利率__________‰。如遇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則按調整后的利率執行。

  第七條 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從借款轉入借款入帳戶之日起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實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須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20日)如數支付該期借款利息。貸款人有權從其任何帳戶中直接扣收。

  第八條 還款

  借款人須按本合同約定的分期付款日,將全部借款償清。分期付款采用遞減償還法,計算公式為:

  每期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期數+(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為單位計算。

  具體分期還款計劃為: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歸還借款本息,但須提前通知貸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任何帳戶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順序直接扣收。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借款人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力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單位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

  (三)借款人和貸款人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后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第十條 借款擔保

  (一)對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費用,借款人應選擇下述一種或兩種方式提供擔保。1.第三方保證方式擔保;2.抵押方式擔保;3.質押方式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 (和)《抵押合同》或(和)《質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二)以第三方保證人方式提供擔保的,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三)借款人以所購汽車向貸款人設定抵押的,借款人需辦理汽車抵押登記及保險手續,并應當在保險合同中明確貸款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間,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在保險期內,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毀損,均由借款人負全部責任;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保險,所需一切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四)借款人死亡或經有權部門宣布失蹤,借款人財產的合法繼承人應繼續履行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

  第十一條 借款人和貸款人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二)借款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三)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四)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五)貸款人有權對貸款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六)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的資金及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七)貸款人應按合同規

借款合同范本11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于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百分之六。

  第四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伍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出借方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財務部門。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金和利息一并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0%違約金。

  第五條還款資金來源: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注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合同范本12

  本借款合同于20xx年xx月xx日由下列雙方簽訂:

  借款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目錄

  第1條定義

  第2條借款額度及用途

  第3條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第5條先決條件

  第5條提款

  第6條保管帳戶及凈現金收入的使用

  第7條利息存款帳戶

  第8條借款利率及計收利息方法

  第9條承擔費

  第10條還款,提前還款及遲延還款

  第11條保險

  第12條稅款

  第13條費用

  第14條聲明及保證

  第15條約定事項

  第16條違約事件

  第17條修改

  第18條適用的法律及訴訟管轄

  附件

  1.提款通知書

  2.工程超支保證書

  3.繳資保證書

  5.轉讓書

  5.法律意見書

  6.還款擔保書

  7.還款計劃(略)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額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匯貸款,經借貸雙方協商,議定如下:

  第條定義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確規定外,下列詞語應具有下列含義: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規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額度的期限;

  銀行工作日指)北京_________,2)巴黎的法國銀行,3)紐約_________,和5)倫敦_________都營業的一天;

  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與承包商簽訂的關于本項目的承包合同(no.)

  建設費用指建筑安裝工程費用、設備購置費、海運費以及其他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費用;

  建設期指從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為止的一段時間;

  承包商指法國n公司其總部設在法國巴黎,和中國ncc總公司;

  美元(us¥)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

  違約事件指本借款合同6.款中規定的任何一個事件或事實;

  借款額度指本借款合同2.款中規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經提取的借款金額,包括借款額度()部分和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

  最終機械峻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個月的最后一天;

  法國法郎指法蘭西共和國的法定貨幣;

  利息存款帳戶指專門用于支付本項目建設期內銀行利息和費用的美元帳戶;

  付息日指每一個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費用全部償清日止,每六個月為一期;

  合營協議指于20xx年xx月xx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由()nc公司,(2)s公司和(3)p公司三方簽訂的合資經營_________的協議;

  抵押指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安排;

  凈現金收入指借款人用于償還本借款的現金收入,其計算方法見本借款合同6.2款的規定;

  提款通知書指借款人按照附件格式,向貸款人出具的通知書;

  人指自然人、法人、合伙人及其類似的組織;

  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終機械竣工日起四個月的最后一天;

  本項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國q地建設的f工廠;

  保管帳戶指借款人為償還本借款而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外匯和人民幣帳戶;

  測量師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資格證明為貸款人滿意的、負責向貸款人報告工程進度、質量、預算和決算的項目工程師。

  借款額度()部分指根據協議提供的貸款部分,為_________法郎;

  借款額度(2)部分指出口信貸部分,為_________法郎;

  借款額度(3)部分指_________提供的外匯貸款部分,為_________美元。

  第2條借款額度及用途

  2.1根據本借款合同,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總金額不超過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匯借款金額。

  2.2本借款只限用于建設費用。

  第3條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 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

  ()借款額度()部分,自首次提款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26年,其中包括寬限期XX年。

  (2)借款額度(2)部分,自出口信貸協議生效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3年,其中包括寬限期3年。

  (3)借款額度(3)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XX年,其中包括寬限期33個月。

  3.2從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

  ()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50個月的最后一天;或

  (2)20xx年xx月xx日;或

  (3)借款額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

  (5)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貸款人繼續貸款的責任終止之日。

  第5條先決條件

  5. 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須首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文件:

  (1)合營協議副本;

  (2)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_________合營協議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

  (3)q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_________營業執照副本;

  (5)_________章程副本及董事會成員名單;

  (5)經注冊會計師證明的中國有限公司股東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或在沒有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時,由股東對此作出聲明;

  (6)本項目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列入國家基本建設計劃的證明文件;

  (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國和_________國的政府主管部門批準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

  (8)使用外匯購買借款人化肥產品的長期銷售合同副本;

  (9)由承包商提供的、經貸款人確認的本項目完工履約擔保書副本;

  (10)工程超支保證書;

  (11)d和h出具的擔保借款人按時償還本借款的擔保書;

  (12)借款人將其一切財產抵押給d和h的抵押書副本;

  (13)項目外圍配套工程合同副本或q市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外圍配套工程將按期完成的證明書;

  (15)項目技術所有人將全部有關技術轉讓給承包商使用的保證書;

  (15)由注冊會計師簽署的借款人股東已繳入注冊資本_________美元的證明文件,以及由借款人按照附件5簽署的繳資擔保書;

  (16)借款人董事會的借款決議和授權的借款合同簽字人及其簽字樣本;

  (17)經注冊會計師證明的借款人已經匯入的注冊資本使用情況報告;

  (18)借款人提供經環保部門批準的本項目對環境影響報告。

  5.2借款人提供的上述各項文件須為貸款人滿意,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簽署。

  5.3借款人應將上述第(7)和(9)項文件中借款主享有的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第5條提款

  5.1 在貸款人收到5.款中所列的各項文件并表示滿意后,借款人可在有效提款期內的任何銀行工作日按照承包合同第29條的規定提款。但借款額度(3)部分每次的提款額不得少于,000,000美元,并為00,000美元的完整倍數,最后一次提款除外。

  5.2每次提款前,貸款人在有關提款日前5個銀行工作日的上午0時(北京時間)以前必須收到下述文件:

  ()由借款人簽發的提款通知書,其格式見附件;

  (2)由測量師簽發的本項目建設進度及質量報告及實際建設費用估算報告(首次提款除外);

  (3)由測量師審核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簽署的按工程進度計算的本項目建設費用的有關部分已支付或到期應支付的證明。

  5.3提款通知書一經發出便不可撤銷,借款人必須提款。如果借款人發出提款通知書后未提款或因借款人的原因而未能提款,借款人有義務向貸款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5.5在有效提款期內的最后一個銀行工作日結束時任何未提取的借款額度即告作廢,借款人不能再提取。

  5.5在本借款合同簽訂之后的30日內,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提款期內的提款計劃書,此后在有效提款期內的每一個2月日以前,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下一年度的提款計劃書。

  第6條保管帳戶及凈現金收入的使用

  6. 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分別開立美元和人民幣的有息保管帳戶以及美元和人民幣的存款帳戶。美元保管帳戶利率為三個月或六個月(由貸款人決定)倫敦同業拆放利率(libor)減0.875%(78%)

  6.2為了本款的目的,借款人按未經審核的半年財務報表計算借款人每個半年期的凈現金收入。第一個半年期在_________年2月3日終止,以后每個半年期均應在有關年度的6月30日或2月3日截止。借款人應在每個半年期結束后5天內,向貸款人提交計算出的凈現金收入數額。每一半年期的凈現金收入按下列公式計算:

  凈現金收入=純利+折舊+攤銷-當期已償還之本金金額

  折舊應按預計固定資產總值減去殘值0%,然后按財政部門批準的直線折舊法進行。

  攤銷指按直線法將預計無形資產的總值和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其他費用在本項目開工后的頭五年中分開攤銷。

  6.3借款人的全部收入必須分別存入其美元和人民幣的存款帳戶。凈現金收入由借款人計算,貸款人確認,由貸款人將確認的凈現金收入轉入借款人的保管帳戶。

  6.5借款人的凈現金收入須按下列方式使用:

  ()首先保留一筆相當于本期和下一期應予償還的本金、利息和費用的金額;

  (2)在保留了()項中規定的金額之后,借款人可以自行決定凈現金收入其余部分的用途。

  6.5如果一個完整年度經審核的凈現金收入與根據該年度兩個半年期未經審核的財務報表所決定的凈現金收入總額有所不同,應作出適當差額調整及相應的轉入。

  第7條利息存款帳戶

  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利息存款帳戶,其中存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項目建設期內的利息、承擔費和手續費。借款人應為此目的于本合同生效后的每半年按提款計劃(附件6)提前向該帳戶存入下半年的利息、承擔費和手續費。

  第8條借款利率及計收利息方法

  8. 借款人應按下列利率向貸款人支付利息:

  ()借款額度()部分為年息2%;

  (2)借款額度(2)部分為年息7.5%;

  (3)借款額度(3)部分為有關提款日前2個銀行工作日上午 時(倫敦時間)六個月美元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年息78%。

  8.2利息以360天為一年,按實際用款天數和實際用款金額計算,自提款之日起包括利息期首日,不包括利息期末日,每六個月計息一次。如果付息日適為非銀行工作日,應順延至下一個銀行工作日計收利息。

  第9條承擔費

  借款人應就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的未用余額向貸款人支付承擔費。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的承擔費(按360天計算)年率為0.3%。承擔費從有效提款期首日起,按未用余額乘已過去的天數計算,每六個月支付一次,直至提完本借款額度或有效提款期的最后一天為止(以其中較早者為準)首次支付承擔費的日期為第一個付息日。

  第10條還款,提前還款及遲延還款

  10.1借款人應以半年分期付款方式還清借款額度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須在每一還款日前5天通知貸款人。還款日期(建設期內的付息除外)如下:

  (1)借款額度()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日后的第32個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額分期付款方式,分30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部分。

  (2)借款額度(2)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后的第36個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額分期付款方式,分xx年(最后一期除外)等額付款方式,分5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3)部分。

  10.2借款人可以在上述還款期屆滿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但須符合下列條件:

  (1)貸款人應在預計提前還款日前35天收到借款人發出的不可撤銷的提前還款通知書,詳述擬提前還款的金額及日期;

  (2)每次提前還款的金額至少應為300萬法郎和60萬法郎的完整倍數,或50萬美元和0萬美元的完整倍數;

  (3)任何提前償還款的款項,應連同截止該提前還款日的全部應付借款利息及本借款合同規定的其他款項一并交付;

  (5)提前還應按到期日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提取;

  (5)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就提前還款額加付0.5%利息。

  10.3借款人如不能按時償還本息,應為此向貸款人支付遲付款利息,利率按8.款規定的利率另加年度2.5%。如借款本金或借款額度(3)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則從到期日后第2天起直至實際付款日按遲付款利率計息;如借款額度()部分和或借款額度(2)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則從到期日后第35天起直至實際付款日按遲付款利率計息。

  第11條保險

  11.1借款人應確保承包商就本項目開工至初步交付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并以貸款人作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應就初步交付日直到本借款合同所規定的借款償清之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一切險,并以貸款人作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

  11.2本項目初步交付日之前,貸款人如果認為本項目能按期峻工和交付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承包商可以使用保險公司支付的賠償費修理或更換損失的設備。

  11.3借款人應將 .款中由承包商投保的保險單于該保險單簽署之后三天內遞交給貸款人。但借款人應確保承包商根據承包合同0.條的規定,在現場工程施工實際開始之前,投保該保險。借款人應將自己投保的保險單于初步交付日后五日之內轉讓給貸款人。

  第12條稅款

  在國內發生的貸款利息預提稅等所有稅款均由借款人承擔。如果法律規定,借款人應該從它付給貸款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任何稅款,則借款人應在扣除款項的同時,向貸款人支付一筆相等于被扣除稅款的款項。

  第13條費用

  13.1借款人向貸款人支付的手續費為0.5%,按貸款余額每6個月收一次。首次支付手續費的日期為首次提款日起6個月的最后一個銀行工作日。

  13.2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支付管理費,其中借款額度()部分為0.2%,借款額度(2)部分為0.5%,借款額度(3)部分為0.2%,并于本借款合同生效后的五個銀行工作日內一次交清。

  13.3借款人須負擔貸款人為本項目貸款而支付的律師費,其中為起草本借款合同而應支付的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應在本借款合同簽字后五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給貸款人。貸款人為本項目貸款而支付的旅差費,文件費,郵電通訊費,貸款保險費和_________(銀行)收取的任何其他費用和開支,由借款人實報實銷。

  第15條聲明及保證

  借款人向貸款人聲明及保證:

  (1)在簽訂本借款合同時,它已獲得簽訂和執行本借款合同所需的一切有關的政府批準文件或確認文件;

  (2)它對任何人皆無負債;

  (3)它已向或將向貸款人提供的一切文件都是真實和準確的、完整的、有效的和最新的;

  (5)它沒有受到任何訴訟或仲裁程序的牽連;

  (5)它現在沒有,將來也不違反任何與它的存在和經營有關的法律;

  (6)它保證按優惠條件獲得長期穩定的原料供應;

  (7)它確保獲得長期、穩定的外匯銷售收入;

  (8)它保證按股東繳資擔保書中的規定將注冊資本匯入借款人在_________的借款人帳戶。

  第5條約定事項

  (1)合營協議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得到貸款人的事先書面同意;

  (2)董事會作出的與本借款有關的決議應使貸款人滿意;

  (3)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貸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條款;

  (5)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貸款人不得減少其注冊資本;

  (5)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擴大在本借款合同簽署前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不得出售、轉讓其任何部分的資產或業務;

  (6)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任何財產權益進行抵押或擔保;

  (7)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貸款人不得設立附屬機構;

  (9)借款人只限于在_________或其他經貸款人同意的銀行開戶;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債務均應從屬于本借款合同;

  (11)借款人按時或隨時按貸款人的要求,向貸款人提供其經營和財務報告及有關資料(material),為貸款人檢查借款使用情況提供方便;

  (12)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任何影響借款人償還貸款的情況和或借款人經營能力的任何不利變化;

  (13)貸款人有權審查借款人生產經營狀況,借款人應為此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16條違約事件

  16.1下列事件均為違約事件:

  (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規定的日期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

  (2)借款人違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條款;

  (3)本項目建設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規定竣工或驗收;

  (5)借款人停止經營或宣告破產;

  (5)任何與本借款合同有關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執行;

  (6)由于借款人違約,借款人的任何債務在原定到期日之前應予支付或可能被宣布應予支付,或借款人未能立即支付任何需要立即支付的債務。

  (7)借款人卷入足以影響本借款合同的執行的任何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

  (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聲明及保證以及據此作出或遞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證明或聲明有實質性失實或不準確。

  16.2在發生違約事件后,貸款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并書面通知借款人:

  (1)宣布借款人已借款之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應付的一切其他款項全部到期,必須立即支付;

  (2)宣布借款全部到期應付,貸款人繼續提供借款的責任也因此立刻終止。

  16.2款中規定的措施,并不影響它根據本借款合同或法律的規定而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

  第17條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額、數字和實質性規定方面與出口信貸協議和或_________協議有不同之處,貸款人有權自行對本借款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

  第18條適用的法律及訴訟管轄

  18.1本借款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8.2雙方在執行本借款合同中如有爭議,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進行訴訟。

  第19條其他

  19.1 本借款合同的各個附件是本合同條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2本借款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兩種文字有出入,法院將選擇其中一種為準。

  19.3本借款合同自_________協議和出口信貸協議均生效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借款合同范本13

  保證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債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為保證人,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

  1.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債務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_________.

  2.合同雙方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3.合同雙方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保證責任范圍超過法定的保證責任范圍的,對保證合同的效力沒有影響,但超過法定保證責任范圍的部分沒有強制執行的效力。保證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證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條 保證擔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

  (1) 一般保證;

  (2)連帶責任保證。

  2.本合同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人對主合同中的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債務人沒有按主合同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4.兩個以上保證人對同一債務同時或者分別提供保證時,各保證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應當認定為連帶共同保證。

  5.連帶共同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內部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擔。

  第三條 保證責任

  1.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2.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主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6.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

  7.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并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8.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9.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保證人或者物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或者物的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擔保人清償其應當分擔的份額。

  10.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物的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或者擔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滅失而沒有代位物的,保證人仍應當按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承擔保證責任。

  11.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后怠于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保證人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他足以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故,保證人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債權人,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保證人在日之內落實為債權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2.保證期間,保證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5.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6.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后,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7.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并須征得債權人的同意。

  第五條 債權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保證人應如實提供。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主合同履行期間,債務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債權人債權落空,或者債務人有違約情形等。

  3.在訂立保證合同之前,債權人有權以債務人提供的保證人不具備清償能力為由拒絕與其簽訂保證合同;但保證合同一經訂立,保證人是否具有清償能力并不影響保證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條 保證人違約責任

  1.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債權人支付被保證的主合同項下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債權人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應賠償債權人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保證人未承擔保證責任的金額、利息和其他費用,債權人有權直接用保證人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2.債務人與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保證人在此向債權人作出以下聲明和保證:

  1.保證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能夠以其本身名義起訴和應訴及擁有其資產和經營其現在或計劃經營的業務;

  2.保證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權利、權力和權限簽訂本擔保書和履行本保證書下的責任;

  3.本保證書在主合同生效時同時生效,即對保證人構成合法、有效和具約束力的義務,可以按其條款付諸實施,并可以隨時在_________法庭執行;

  4.保證人在簽署及/或履行本保證書都不會

  (1)違反或觸犯任何法律或條例、或保證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違反或觸犯保證人簽訂的任何契約或協議或對保證人本身或其任何資產有約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證人保證的權限(不論是受保證人的章程或其他協議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證人董事會的權限,或

  (4)導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

  5.保證人沒有拖欠任何應付之其他債務,亦未在保證人已簽下的任何契約、信托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中發生或因任何事情的發生和存在而構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違約事件;

  6.沒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處或政府機關對保證人或其資產提出訴訟,此訴訟將會嚴重影響保證人的財務、業務、資產及其他狀況;

  7.除法定的優先債務以外,保證人在本保證書下所承擔的責任為直接的及無條件的,而其付款責任均在任何時間與其他無抵押的債務享有同等地位;

  8.保證人在本保證書簽署之日時并未違反任何有關債務履行的`協議,或不履行或違反任何其他協議,該等違約會對保證人有不利影響;

  (1)保證人已經向債權人充分和準確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證書簽約日時存在的全部實際的重要債務;

  (2)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最近審定的年度財務報表已經按照_________法律與條件以及公認的常用會計原則編制妥當。上述財務報表連同其所附記錄均真實和清楚地反映了該報表所涉及期間保證人的財務狀況,同時自上述財務報表完成后,保證人的營運、業務、資產、債務或(財務或其他)狀況未發生實際不利變化;

  (3)保證人沒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審定財務報表或其所附記錄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債務或任何重要的未實現的損失或預期的損失;

  (4)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不論是否遵循本保證書的任何條款而提供)關于保證人的一切資料,均在提供資料的當日為真實的、完全的和準確的;

  (5)保證人在本保證書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無任何稅項引致的扣減或預扣。

  第八條 保證人免責范圍

  1.保證合同約定,債權人轉讓其債權,保證責任免除的;

  2.保證期間,債務人雖然得到債權人許可,將其債務移轉第三人,但未經保證人同意; 3.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但未經保證人同意(除非當事人有相反的約定外); 4.在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 5.在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情況下,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責。

  第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內,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保證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主合同,主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2.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保證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本保證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保證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保證人承擔民事責任。

  3.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 債權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范本14

  甲方:

  乙方:

  甲方為號保險合同的投保人,經該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同意,甲乙雙方就保單借款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以號保險合同個人賬戶價值為質向中英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申請借款,具體借款金額見附件2《保單借款借據》。

  甲方借款須依法繳納印花稅,稅率為所借款項的0.05%。

  二、借款額度:借款不超過借款當時保單個人賬戶價值總和的80%。

  三、借款利率:乙方將于每月第一個營業日公布萬能保險借款利率,萬能保險借款利率不會超過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六個月貸款利率上浮0.25%與每月結算利率上浮2%中較高的一項;

  乙方有權于每月第一個營業日調整萬能保險借款利率。

  四、甲方保證:用于借款的保單是所有權無爭議,未作擔保、未掛失、未失效或未發生止付情形的保單。

  如甲方用于借款的保單被質償產生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擔責任。

  五、投保人申請借款的保單應由乙方收回保管,乙方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后,向甲方返還保單。

  六、增加借款:甲方在貸款期間內可在借款額度內申請增借,增借后保單累計貸款額度不得超過保單當前個人賬戶價值的80%,增借日為增借款項的起息日。

  七、借款利息:甲方應于每個保單周年日前繳付借款利息,直至借款金額及利息全部償清為止;

  若逾期未付利息,則所有應付而未付的利息并入借款金額中計算利息。

  八、若未還清的保單借款及利息、退保手續費的總金額等于或超過保單當時的個人賬戶價值時,保險合同效力中止。

  九、借款未清償前保單如發生生存金給付,乙方直接將生存給付金額先行償還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及利息,余額支付給保單受益人。

  十、甲方與被保險人同意:當發生理賠給付時,乙方有權直接將理賠金償還部分借款或全部借款本息,余額再行支付給原受益人。

  發生死亡理賠給付時,還款時間以出險日為準,發生非死亡賠給付時,還款時間以做出理賠決定日為準。

  十一、如果發生乙方需退還保險費或個人賬戶價值的情形,乙方有權直接將需退還的保險費或個人賬戶價值償還部分借款本息或全部借款本息。

  十二、在借款期限內,乙方不受理甲方關于投保人變更、部分領取賬戶價值、保單遷移的申請。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范本15

  甲方(借款人):xxx(寫明借款人的基本情況)

  乙方(貸款人):xxx(同上)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xxx元,于x年xx月xx日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約定具體的.利息,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公民之間也可以無息借款)

  三、借款期限(寫明具體的年、月、日)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本協議自x年xx月xx日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xxx(簽字、蓋章)

  乙方:xxx(簽字、蓋章)

  日期: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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