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書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程合同書1
甲方: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等,結合實際情況,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地點: 縣.
二. 工程內容: 土石礦運輸
三. 工程承包方式:乙方提供車輛運輸。運距平均_____17____公里之內。
四. 運輸價格:甲方以每噸_______元結算給乙方。
五. 合同期為20年______月_____至20 年______月______日。
六.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施工所涉及應辦的各項事情.批文.稅收等手續。
2.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時間,為乙方提供食住場所,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負責處理施工場所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果木等保護工作及路政交警.城管.運管等工作事宜。(施工道路上超載及一般違章由甲方負責,若車輛因此被扣車超過24小時,甲方補償乙方每天三百元人民幣。不包含贓車.或之前有發生過交通事故的車輛),如車輛在本工程運輸過程被政府部門沒收,雙方協商按市場價格由甲方賠償給乙方(不包含贓車.或之前有發生過交通事故的車輛)
4.協調與其他施工單位等有關部門及當地村民百姓的關系(保障道路暢通,專人修路。)
5.甲方保證乙方每天有充足的貨量運輸,保證每天至少有四車的貨量,不能滿足乙方運輸貨量時,甲方按一天四車補足乙方工程款。
6.因甲方工程款不按時支付而導致乙方不能正常運輸,甲方除付給乙方的工程款項外應承擔乙方的誤工費,每臺車叁百人民幣日,(甲方有特殊原因而停工,必須事先以書面通知乙方,并需經得乙方同意為準)。甲方超過7天不支付運費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向甲方追討所欠運費和誤工費.并索求兩萬元的合同違約賠償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同意在20xx年______月____日晚上10點前。____臺20方以上車廂長不超過6點3米工程車,人員,按甲方要求到達指定施工場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乙方車輛超過規定進場時間3天及以上,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以后根據工程量需要再增加,服從甲方安排,聽從指揮。
2.乙方車輛工作暫定每天時間在12小時內(從早上6點至下午6點可以進山。)出山時間不限制.乙方在可以開工的時間內必須全力進行運輸作業不得怠工,在規定時間內可以進山運輸情況下必須進山運輸。在車輛出現故障需要維修必須馬上通知甲方。
3.乙方同意首批不少以____臺20方以上車廂長不超過6點3米工程車進場,時間為20xx年____月____日晚12點前。首批車輛前3天作為磨合工作協調熟識路況測試.達到甲方承諾情況下乙方同意于3天后開始分批調配車輛到達,并按約定時間全部到齊.如乙方不能按時把車輛到場必須賠償給甲方五千員人民幣誤工費.如測試情況不達到甲方承諾的乙方有權停止施工車輛離場.
4.遵守國家,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協助甲方處理好,由于施工而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邊建設單位(住戶)的關系。
5.承擔工程中本身的生產安全責任,并為車輛購買保險.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有關事故和生命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車輛維修,保養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6.如乙方中途無故停工或不能完成甲方的運力要求,或不依照工作安排.甲方有權找其他車隊進場施工。并拒付前工程款及賠償給甲方兩萬元的誤工費。
七. 安全措施:
安全施工與檢查,乙方必須遵守工程建議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接受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及監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民事責任,刑事責任)
八. 工程款結算:憑過磅票據,以噸數結算。
九. 付款方式:
乙方首批車輛 ____ 臺按期到達后,開工前由甲方借支人民幣15000員給乙方作為生活經費,一周后在運費中扣除。
結算方式為一周一結,每天收工后乙方把運輸單以及加油單交由甲方,甲方開具收據證明。每周星期一下午5點前結算前一星期的運費。第2周開始乙方從運費中扣出人民幣兩萬員作為誤工費合同保證金
工程合同書2
合同編號: 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務方):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節電工程一事,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
一、節電系統工程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根據甲方的實際用電情況向甲方提供節電系統工程服務為甲方達到節電的目的。
2、所需安裝設備及價格如下: 設備名稱型號數量單位單價(元)小計(元) 節能改造費5%1批 異地安裝費2%1批 總計人民幣(元)
二、工程總價 本合同乙方所提供節電設備及節電改造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元。以上報價為深圳提貨價(含普通銷售發票),可代辦運輸,運費由甲方支付。 (大寫: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三、試機的安裝及相關約定 通過對甲方用電情況的綜合分析,為確保甲方經過節電改造后能夠達到≥%的節電目標,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如下節電設備進行節電改造測試: 設備名稱型號數量單位單價(元)小計(元) 節能改造費5%1批 異地安裝費2%1批 總計人民幣(元)
1、試裝設備的所有權約定 本協議書的所有試裝設備在試裝期間為乙方所有。
2、試裝驗收測試程序 試裝設備安裝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驗收資料文件和書面驗收申請,甲方接到乙方的書面驗收申請起運行節電設備七天進行性能測試,并書面簽字確認測試結果。
3、試裝驗收測試方法 節電效果: 雙方都同意按如下方法進行驗收測試,節電設備安裝完成之后,在負載不變的情況下,記錄電表讀數
1、讓負載運轉小時整的時候再記錄電表讀數
2、2-1
1、1是沒有裝節電設備時的小時耗電量,雙方將此數記錄于測試驗收表上,由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在相同的負載條件下,把節電設備接通,記錄電表讀數
1、讓負載運轉小時整的時候再記錄電表讀數
2、2-1
2、2是安裝節電設備后小時的耗電量,雙方將此數值記錄于測試驗收表上,由雙方代表簽字確認。 穩定性測試: 在保證測試設備正常運作的基礎上,進行節電設備七天的試運行,若測試期中
(1)穩定;
(2)不影響甲方正常用電;
(3)安全;則視為合格。
4、試裝驗收測試標準 雙方同意把本協議第六條中的1和2兩個值作為測試計算的基準值,節電百分比計算公式為: (1-
2)247;1215;100節電率 上述計算所得之百分比數值為節電效果。
5、試裝驗收測試合格后有相關約定 經雙方驗收測試后,若經乙方安裝興發節電設備進行改造的甲方用電設備節電率≥%,在雙方測試驗收____日內甲方則需履行本協議之第四款。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節電改造試裝設備總價款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作為甲方對乙方損失的補償。
四、付款方式 正式全面安裝前甲方需先支付總工程款50%作為預付款,乙方在收取預付款后45天內進行全面節電改造工程并完工,全面節電改造工程全部完工經甲方驗收后____日內再付工程款45%,余款5%于________年保修期滿后付清。
六、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按工程要求負責提供相關的資料和用電歷史數據;
2、按工程要求提供施工條件和機器安裝環境(防高溫、防雨水、防破壞);
3、在乙方安裝調試過程中,安排專人配合乙方工作;
4、甲方用電負載應以簽約時之用電負載為限。甲方如需增加用電負載(設備),需事先知會乙方,甲方擅自增加節電設備負載而超過節電器容量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要求制定節電改造工程施工計劃,提交甲方確認;
2、按約向甲方交付節電設備,并按計劃進行安裝;
3、節電改造完畢,乙方保證甲方經乙方安裝節電設備進行改造的甲方用電設備節電率≥%節電效果;
4、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對節電設備主件提供保修年的服務承諾。
七、驗收標準和方式
1、設備安裝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驗收資料文件,給予甲方驗收,若發現設備規格、質量不符時,應在三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接到乙方的書面驗收申請后三天內應安排人員進行驗收并予以書面簽字確認;甲方接到乙方的驗收請求后三天內未驗收或無異議,應視為驗收合格。
八、售后服務
1、甲方負責節電設備的保管和使用;
2、若因甲方之不當使用或其它人為因素而造成損壞,由乙方負責修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方必須負責做好產品售后服務工作。對于保修期內的設備故障,由乙負責修復。保修期之外的設備故障,由乙方負責維修,并收取相應的維修費。
九、違約責任
1、若因乙方提供的設備質量原因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的相應損失。
2、如果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工程款項,乙方有權收回設備,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按總工程款30%賠償)。
十、爭議的解決 凡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均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作為本合同附件,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代表:
代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工程合同書3
甲方:
乙方:
為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XXXX有限公司廠區綠化
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工程總造價:_____萬元
第二條 工程期限
本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合同工期為____天
第三條 工程延誤與工程獎罰
1、 乙方應及時按期開工,如遇施工現場不能開工的情況下應提前通知甲方。
2、 施工中因各種原因需要停工,應提前一天向甲方提出申請,由甲方確定是否停工。
3、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等自然災害等,工期相應順延。
4、 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開工或停工的,工期每延誤一天罰乙方現金500元。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工期每延誤一天罰甲方現金500元。
第四條 甲方職責
1、 確保施工前,現場做到三通一平。
2、 確保乙方施工用水及養護用水用電。
3、 甲方為乙方提供地下隱蔽工程的資料。
4、 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五條 乙方工作職責
1、 乙方必須按甲方確認的工程進行組織施工,接受甲方對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
2、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養護期,對本工程承擔養護責任。
3、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安全施工。施工中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
第六條 質量驗收
1、 苗木栽植要遵守技術操作規范,確保苗木成活率100%。
2、 苗木質量要完全符合設計質量要求,如達不到要求應及時更換。
第七條 付款方式
1. 第一次付款,合同簽訂生效后,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30% 。
2. 第二次付款,草坪鋪設過半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40%。
3. 第三次付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工程總造價的25%.
4. 余款在養護期滿后一次付清。
第八條 養護期限
本工程養護期為一年(當年12月底結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書4
總承包方(甲方):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
雙方根據分工負責、配合協作的精神,共同完成_________工程之建筑安裝任務,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名稱
_________。(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稱)
第二條 工程地點
_________。
第三條 工程范圍
_________。(可用列附表辦法)
第四條 質量標準
_________。(可依照工程施工詳圖、施工說明書及《安裝工程施工驗收技術規范》列出)
第五條 承包方式
_________。(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于總承包人及發包方負責供應之材料,分包方應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注明)
第六條 工程總價
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第七條 工程包價
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總造價減去發包人及總承包方供應材料總值)。
第八條 付款辦法 _________。
第九條 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工程范圍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條 中間交工
本工程項目范圍內的_________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條雙方聯系制度及協作辦法 _________。
第十二條關于工程保密辦法 _________。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_________。第十四條特殊條款 _________。
第十五條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款項結清后失效。
第十六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式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總承包方收執_________份(其中送撥款銀行及發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執_________份。
總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分包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書5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荔波漳江風景名勝區大七孔碼頭維修工程項目施工任務,甲乙雙方本著分工協作,相互合作的原則,為確保工程質量和按期完成施工任務,經雙方共同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并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名稱:大七孔碼頭維修工程
二、工程地點:大七孔碼頭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建設規模:石方77。24
3、樓梯維修17步、鋪設石頭地板48
2、碼頭步道71。82
2、河中炸石頭、天鐘洞廁所維修等。
五、工程總造價:伍萬陸仟壹佰貳拾元(56,120。00元)整。
六、開工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竣工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期為____天,如有新的要求變更及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可以延順。
八、工程質量要求及責任
甲方責任:甲方負責辦理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協調處理相關事宜,確保工程項目順利開展。
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施工圖紙、建設方案及有關工程建設規范的規定進行施工,并無條件地接受甲方的質量監督管理。
2、乙方必須做好環境保護和施工場地的衛生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地點和要求進行土方開挖、施工垃圾堆運輸和處理,并保護周圍環境林木植被,不得隨意破壞。
3、工程竣工后,乙方要做好工程垃圾的清理工作,未驗收前要保證建設工程的保護工作,不能發生損壞,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九、安全管理:乙方必須加強施工安全,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由于安全管理或施工操作不當和技術問題造成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十、竣工驗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須口頭或書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材料、竣工報告及相關材料,甲方應按乙方通知時間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并出具驗收結論。
十一、付款方式:甲方視乙方工程進度,分期付款,待驗收合格后,乙方出具稅務票據一次性結算工程款。
十二、保質期限:工程竣工驗收后,保修________年。
十三、以上條款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工程合同書6
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簡稱乙方),簽訂安裝主機的項目合同。
1.安裝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
3.工程范圍:本合同所附圖紙及估價單。
4.完工期限:本安裝工程將配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后_____天內,完成安裝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主機試驗運行。
5.安裝工程總價格: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裝工程付款進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開始實施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開始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裝管路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機的主要設備運抵工地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裝工程完畢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余額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7.違約罰款:因乙方原因未準時完工時,應由乙方負責,應付違約罰款,每天按總價的_____%計算,即____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減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減少其工程計劃時,總價之增減,應按雙方規定之訂單計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雙方應另行協商該項新增加工程之單價。若甲方因修改原計劃而將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運抵工地之材料棄置,甲方在驗收后,應按雙方規定的單價對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費用及材料費,予以支付。
9.監督進度:甲方派去的監督人員或代表對工程進度予以監督并有權予以監工、指導。乙方應按甲方人員或代表的指示正確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將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應由乙方負責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數量、運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費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開始時,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設備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災害外,乙方應對保管中的一切,負損害之全責。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災人禍,乙方應詳列損害實情,向甲方提出恢復原狀的價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對付款之用。若甲方決定不再繼續施工,按合同第10條規定結束。
12.工程保證:除天災或因甲方使用不當的原因外,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后保證工程質量良好1年。
13.附帶條款:在工程進行中,若因乙方的過錯,使甲方或其他人員受到損害,乙方應負責賠償。但其損害原因是由甲方或與甲方訂約之其他工程人員的過錯所造成,則應由甲方完全負責。
14.附件:本合同附件應視為本合同的一部份,與其他條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1)圖樣;(2)估價單。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各保留兩份副本供雙方存檔備查。
16.附加條款:主機的保養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后,提供免費及定期對__________主機保養服務_____年,每_____個月派員一次維護正常運行。
工程合同書7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商和協商,甲方決定將居室裝潢發包給乙方。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同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居室裝潢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規格:房型______層(式)______室______廳______廚______衛,總計施工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4.承包方式:雙方約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5.工程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總天數:________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費__________元;
3、設計費__________元; 4、施工清運費__________元;
5、搬卸費__________元; 6、管理費__________元;
7、其他用度(注明內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數目,經雙方簽字認可。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用度,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給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采購供給的材料、設備,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給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并按延誤工期處罰。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1. 合同簽訂后,甲方即付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 %;當工期進度過半(
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 %,剩余 %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后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2.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并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支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裝潢中,如向銀行按皆冬須將按揭的憑證及相關文件(復印件)交給乙方。
第六條:工程工期
1.假如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逐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假如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分歧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用度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題目、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分調解或仲裁部分協調、處理,盡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假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用度,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職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題目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工程驗收
1.工程質量驗收,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后,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后,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并視為驗收合格,如有題目,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進住,視為驗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用度。
第八條:其他事項
1. 甲方責任
(1)必須提供經物業治理部分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物等,須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用度。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分辦理手續,并承擔有關用度。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2.乙方責任
(1)應主動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會員證書或施工資質;經辦業務員必須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證書。
(2)指派 為乙方工地代表,( 為木工項目負責人、 為水電安裝項目負責人、 為水泥工項目負責人、 為墻面油漆工項目負責人、為防盜窗網安裝項目負責人)負責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定期完成施工任務。
(3)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須盡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4)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假如因延遲完工,如脫料、窩工或借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后均按違約論處。
(5)在裝潢施工范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合格之日算起,為12個月。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以上條款系甲、乙雙方自愿達成,雙方應自覺遵守;若有一方違約時,罰違約方違約金為合同總價款的%并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條件下,雙方應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后,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書及合同附件,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書(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審查處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業主):
(簽章)
乙方:
(簽章)
住所地址:
企業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工作單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簽約地址:
簽約日期:
工程合同書8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安裝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建筑面積:
4、工程技術參數及材料規格要求見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圍:包括不包括
6、合同工期:①開工日期:大約確定為___年___月___日。正式開工日期應在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經雙方書面確認之日為準。
②竣工日期:經雙方確認的開工日期的第三天開始總日歷天數天內完成。 ③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人現場駐工地代表簽證后,工期作相應順延,并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a、發包人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3天,不能向承包人交付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人進場施工者。
b、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c、發包人駐工地代表無故拖延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d、未按合同規定支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e、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f、因雨天、下雪天、冬季無法施工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g、因工程變更、增加工程量者。
h、因第三方原因造成(如土建方等)或因其他項目交叉施工等原因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7、合同價款:本工程總造價計人民幣(大寫¥:元。其中該工程總造價中由承包人生產鋼結構系統造價為(大寫) ¥:元;提供鋼結構工程安裝勞務費造價為(大寫) ¥:元。該造價根據圖紙和預算,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為一次性終定價。但如果發包人設計發生變更和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總價作相應調整。
8、發票開具:依據國稅發[20xx]117號文件規定,由承包人生產鋼結構系統造價開具增值稅稅務發票;提供鋼結構工程安裝勞務費總價開具建筑業統一發票。
第二條合同價款變更、支付時間和方式
一、工程變更:
1、本合同的總造價經雙方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但發生圖紙變更和發包人工程量增加時,以工程聯系單形式,可作調整。
2、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在承包人沒有加工制作的前提下,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發包人代表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變更。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4、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5、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3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發包人代表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6、發包人代表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3天內予以確認,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3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定。
7、發包人代表確認增加的工程價款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二、工程款支付: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內,支付合同價款總額的%。
2、鋼結構進場之日起3天內,支付合同價款總額的%。
3、鋼結構吊裝完畢之日起3天內,支付合同價款合同總額的%。
4、竣工之日起3天內,支付合同價款占合同總額的。 5、6、工程保修保證金萬元,占合同總額的%,在保修期滿后3天內由發包人支付給承包人。保修期計算方:從鋼結構工程完工之日起1年。
7、發包人根據上述約定的時間支付工程款,如逾期,在5天內未付,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書,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書后仍不能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之日起3天內停止施工,甚至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發包人承擔從逾期日第6天起按日支付該筆逾期款項0.1%的滯納金,及其他由于停工帶來的經濟損失。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發包人支付承包人的所有工程款均以銀行匯票或電匯方式匯至承包人指定在中國工商銀行黃岡黃州支行東門分理處所開之帳戶,帳號為:,帳戶名稱為:湖北天鴻鋼結構有限公司,所有付款日期均以發包人出具的銀行匯票或銀行蓋章的電匯憑證日期為準。
2、發包人用其他方式支付給承包人工程款(如現金等),發包人必須憑承包人財務部門開具收款收據支付,否則承包人不予承認。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人委派同志為駐工地項目代表,具體行使下列權利和義務。 ①下達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日期后生效。
②有權對承包人工程量的增減核實確認。
③有權代表發包人確認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④有權代表發包人對承包人施工工程進行驗收。
⑤發包人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發包人承擔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延誤的工期。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2、發包人如需要更換駐工地代表,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3、除駐工地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圴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4、發包人應先辦妥國家及當地政府部門規定的一切手續,保證承包人的進場施工能順利進行,在開工前做好建筑紅線外的"三通"和紅線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方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筑不大于5米的水、電(大于千瓦)源聯系結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按規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積10%的施工用地,承擔所發生的費用。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的遺留問題。
如發包人未能履行應做的各面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5、合同簽訂后,天內(以收簽最后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裝施工圖套。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承包人進行設計交底。該圖紙經發包人或發包人代表簽字確認后,作為承包人結算和施工的依據。
6、協調土建施工單位及其他專業承包單位同鋼結構施工單位各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施工所帶來的矛盾。
7、負責辦理質量監督站的報監、驗收工作,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及手續;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并進行現場交驗;提供預埋地腳螺栓的測量數據,并保證數據的準確性。
二、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人委派同志為駐工地項目代表,具體行使下列權利和義務。
①承包人的要求、請求和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承包人代表簽字后送交發包人代表,發包人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②承包人根據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
2、承包人根據圖紙合同的要求采購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及其他規定的驗收資料,承擔因施工不當或材料保管不當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3、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
4、承包人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承包人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有關責任和費用。
5、在發包人協助下辦理施工手續。
6、負責及時與設計部門的聯系,解決安裝中的問題,對工程所需的材料、質量、進度把關。
第四條質量、驗收與結算
一、工程質量:
1、該工程的質量驗收標準:
2、承包人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人現場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駐工地代表的監督檢查。
3、承包人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于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材料代用必須經過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代表同意后方可使用,承包人安裝的每一道工序質量由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代表認可后進入下一道安裝工序。
4、工程質量應當達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5、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法定或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作為第三方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6、承包人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但不包括因發包人處置不當引致的產品損害問題,原材料之間接損失或隨之發生的損害。對于此類情況,承包人也提供以收取材料成本費形式的維修服務。
二、承包人承建的鋼結構工程竣工驗收:
1、承包人承建的鋼結構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驗收資料及驗收報告,承包人承建的鋼結構工程完工驗收不受其他專業承包單位(如土建等)未完工的影響。
2、承包人承建的鋼結構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標準為依據。
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對驗收結果在3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執行,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4、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5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3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己被認可。
5、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實際完工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
6、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6天起承擔工程保
7、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視同交驗,達到合同約定質量標準。
三、工程結算: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10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約定的合同價款和工程變更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10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否則視為同意承包人的結算報告內容。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3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5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結算價款,從第6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4、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10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第五條違約和爭議
一、違約:
1、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①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②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③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④由發包人原因造成工人誤工、機械停滯累計超過8小時以上者;雙方約定發包人賠償給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誤工費計人民幣:元/人,每天機械停滯臺班費:元/天。
⑤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按《合同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①承包人原因不按照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②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③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按《合同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承包人賠償給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延誤工期從約定完工之日第三天起,承擔元/天逾期違約金,但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的3%。
二、爭議:
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友好協商調解。協商不成可向承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六條不可抗力、保險
一、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災害性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自然損害的自然災害。
2、不可抗力發生后,承包人應在24小時內向發包人代表通報。如受害情況繼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2天向發包人報告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
3、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4、承包人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5、所需清理修復的工作,雙方另簽協議。
二、保險
1、由承包人負責本工程項目施工安裝過程中的承包人所派的安裝人員的人身保險。但承包人不負責安裝現場第三方人身保險;
3、由發包人負責本工程的工程險。
第七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發包人,承包人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支付承包人有關損失和承包人已完工程的工程款。
第八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合同文件應互相解釋,互為說明,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條款;
2)、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3)、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4)、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5)、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2、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意見不能一致,按第五條爭議規定解決。
第九條其它
一、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補充條款:
四、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本合同雙方約定:生效,在竣工結算、發包人工程款除保險金外支付完畢,承包人將工程交付發包人后,除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保修條款終止。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合同書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房屋建設的'實際情況,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甲方準備在________________新建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一棟。經與乙方接觸、洽談、協商,決定將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從主體結構開始到粉刷完畢)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建設,工程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始動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乙方按照甲方的圖紙保質保期來進行施工。
2、房屋建設采用費用包干制的形式(即包工不包料)。乙方負責房屋建筑時所需的設施(比如:腳手架、跳板等),甲方負責材料的供應;工程開工,從協議簽定之日開始,歷時________天內完成;房屋建筑總面積____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________元計算,費用金額共計________元整。
3、付款方式:主體結構工程完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項。
二、質量要求:
1、工程驗收標準,甲方按照下面的規定執行。
2、施工中,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主體結構建設時,墻體要垂直、整體平整,所有的門及門窗的安放與墻體成一條線;粉刷時墻體厚度均勻,無裂縫,內墻面達到整體水平、平整、無裂縫,門及門窗與墻接觸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縫隙,天面要達到厚度均勻,無裂縫,所有刷白顏色均勻,大門墻體及衛生間的瓷磚要平整完好的粘貼,達到水平;陰陽角與墻體成一條線,與墻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進行雨水排除的處理,待工程全部結束后,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三、安全問題:
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負責,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沒有任何法律責任。需要說明: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月__日簽定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__份,當事人各執__份。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寫明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書10
委托方(甲方):
承建方(乙方):
經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服務內容
1、甲方同意乙方來承建甲方的網絡工程,在承建過程中,乙方會按照甲方的要求的時間內完成乙方銷售給甲方的設備的安裝和調試,甲方承擔配合乙方進行安裝和調試的各項工作。
2、經雙方協商,乙方的施工開始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交工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3、網絡工程項目明細:
甲方局域網布線由第三方承包商承建,乙方負責布線完成之后的機房網絡設備安裝及調試工作。
在第三方承包商布線及測試完成的前提下,乙方負責實施甲方辦公場地的計算機網絡節點的安裝及調試工作(不包含網絡布線和線路測試)。
線路故障引起的網絡問題由布線承包商解決,不在我公司責任范圍,設備故障問題在我公司責任范圍內,由我公司解決。
二.質量保證及保修
甲方承擔線路調試所需的施工費及設備購置費(網線,交換機,路由器)。
乙方對其銷售的產品提供____年質保(交換機),對工程所涉及的線路及設備保修期限為自交工之日起____年。(硬件保修____年,人為損壞無質保)對保修范圍內的硬件,乙方不收取任何費用。
對于計算機病毒或計算機操作系統自身故障造成的網絡不通或其他網絡故障不在保修范圍,對于此類故障乙方可以配合甲方進行維修及維護工作,但要收取相應的人工費。
四.合同報價
合同報價見附件“網絡工程報價明細”。
五.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預付工程總價的____作為訂金,設備到達后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 設備款,余款在工程驗收通過之后由甲方向乙方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六.違約條款
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期自簽訂之日起至交工之日起一年。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合約。違約方須向被違約方賠償違約金人民幣____元。
本合同未盡事項和條款,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由____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開戶行:開戶行:
帳號:帳號:
年月 日 年月 日
工程合同書1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發包方”,和_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稱“承包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在_________(地點)訂立。承包方在_________國注冊為法人,其主要辦事機構位于_________,其代表已經被授權簽訂約束該法人的合同。
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范圍
考慮到發包方將如下文所述付款給承包方,承包方特此與發包方訂立協議,以執行、完成和繼續與合同規定相符合的工作。
承包方負責提供與第二條所列文件的條款、條件和要求相一致的、執行和完成工作所必需的所有勞工,包括其管理,材料,工具,建筑方法,設備和裝備。
第二條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應當被認為并被解釋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即:
1.投標須知;
2.特別條件(如果有);
3.詳細說明;
4.圖紙等。
第三條 履約的保證
在合同簽訂日,承包方應當向發包方提供總額為_________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在指定的擔保和/或持續期間到期后方可解除,并且承包方因此應當在此期間維持保證的有效性。如果承包方的義務和責任無論因為任何原因遲延超過規定的完工期,承包方應當同樣地延展擔保以覆蓋這種遲延期間。
第四條 工程總價和完成時間
發包方同意支付工程費用,并且承包方同意接受基于數量單所規定的工程單價或合同條件下所確定的其他類似款項的總價為_________的工程費用。
合同應當于_________(時間)完成。
第五條 轉包和分包
沒有發包方預先的書面同意,承包方不應把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中或其項下的任何利益轉讓。
承包方不能分包整個工程。除了合同其他方面規定的以外,沒有發包方預先的書面同意,承包方不應當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這種同意,如果給出的話,不應當免除承包方在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和責任,并且他應當對分承包方、他的代理人或工人的違約和疏忽負責。
第六條 圖紙
圖紙應當留在發包方的單獨保管之下,但其兩份復印件應免費提供給承包方。承包方應當以自己的費用提供、制作自己額外要求的復印件。在作合同完成時,承包方應當將合同項下提供的所有圖紙歸還給發包方。
如前所述將提供給承包方的一份圖紙的復印件,應當由承包方保存在工地,并且這份應當由發包方和被發包方書面授權的任何其他人為檢查和使用的目的在合理的時間內得到。
無論什么時間工程計劃或進展有可能被拖延或中斷,承包主應當向發包方發出書面通知,除非任何進一步的圖紙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認可,由發包方在合理的時間內發出。通知應當包括對圖紙或命令的要求的詳細情況和這種要求為什么要提出,要何時提出以及如果這一要求遲至可能造成的任何遲延或中斷。
在任何情況下,如果發包方疏忽或無能,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發出任何承包方根據本條第(3)款所要求的圖紙或命令,承包方因此遭受拖延,那么發包方應當在決定合同所確定的任何時間的延展時考慮這種拖延。
第七條 一般責任
承包方應當全權負責所有施工現場的施工和建筑方法的合適、穩定和安全,但是承包方不應對永久性工程或任何臨時性工程的設計或詳細說明負責,除非合同中已經清楚地規定了。
發包方應當使承包方根據投標文件可以得到發包方或代表發包方從已經進行的與工程有關的調查中應當已經得到的關于水文條件和地下條件的數據,并且投標應當被認為是基于這些數據的,但是承包方應當對他自己的解釋負責。
承包方應當被認為已經檢查了施工現場和它的環境以及與之有關的可得到的資料,并且就實際情況而言,在提出他的投標之前就對包括地下條件、水文和氣候條件、工程的范圍和特征、完成工程所需的材料、進入施工現場的方法和他可以要求的貸款等的形式和特征感到滿意,一般來講,應當認為承包方已經得到關于上文提到的風險、意外事件和一切其他可能影響他投標的情形等的必要的資料。
承包方應當被認為在投標前就對工程投標的和估了價的工程數量單和進度、價格表所規定的工程進度和價格的正確性和資格感到滿意,除了合同規定的其他方面,投標書的進度和價格應當包括其在合同項下的責任和一切為正確執行和繼續工程的必要的事情。
除非法定或實際上的不可能,承包方應當嚴格地依照合同執行和繼續工程,以便發包方感到滿意,并且應當在任何事情上嚴格地遵守發包方的指令、指示,無論合同中是否提到或是否與工程有關。
承包方應當在合同執行期間和只要發包方認為是正確履行合同項下承包方的義務的必要時提供一切必要的管理。承包方,或者一個由發包方以書面形式認可,該項認可在任何時候可以撤回,稱職的被授權的代理人或代表,應當在工程期間是不變的,并且應當把自己的全部時間用于工程管理。如果上述認可被發包方撤回,承包方在收到這一撤回通知后,注意到下文所提到的調換請求,應當一旦切實可行就從工程中更換代理人并且以后不在工程中以任何身份雇傭他,并應更換為發包方認可的另一個代理人。這一被授權的代理人或代表應當代表承包方接受來自發包方的指示、指令。
(1)承包方應當在與執行和繼續工程有關的施工現場提供和雇用:
(a)只有在他們各自職業領域是熟練的和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和對他們所被要求的管理工作進行正確管理的稱職的副代理人、監工和領導;并且
(b)正確、及時地執行和繼續工程所必須的熟練的、半熟練的和非熟練的勞動力。
(2)發包方可以自主地提出異議并要求承包方立即從工程中解雇那些承包方在執行或繼續工程期間的雇用的任何人,這些人在發包方看來,在正確執行他們的職責方面是不規矩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他的雇用被發包方認為是不愉快的,并且這些人沒有發包方的書面承諾不應再被雇用于工程。任何被從工程中解雇的人應當立即由發包方認可的稱職的人代替。
與工程相聯系,承包方應當以自己的費用為保護工程或為公眾及其他人的安全和便利,在任何必要的時間和地點或應發包方的要求,提供和維持所有的照明、警衛、圍墻和守護。
第八條 工程完工
從工程開始直到依據第26條為整個工程的完工證書所確定的日期時止,承包方應當對其管理全權負責。倘若發包方就任何一部分的永久工程發出完工證書,承包方就將從該部分的完工證書所確定的日期之日起終止對該部分永久工程負責,并且管理這部分工程的責任轉移給發包方。承包方應當對其承擔的任何未完成的工作在工程持續期間到該未完成的工作完成時全權負責。只要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發生來自無論什么原因的破壞、損失或損害,但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預期風險除外,承包方應當對他應當以自己的費用并使其恢復原狀,以便在完工時永久性工程應當在良好的狀況和條件下以及在每個方面都與合同的要求相符的管理行為負全部的責任。在任何預期的風險引發的任何破壞、損失或損害的事件中,如果達到發包方所要求的程度和本合同第三十四條規定的承包方應當修理并使其恢復原狀,費用由發包方承租。承包方也應對為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或遵守本合同第27條項下的責任由其進行施工的過程中由其所引起的對工程的任何損壞負責。
“預期的風險”是指戰爭(無論戰爭是否被宣布)、敵對行為、侵略、外國敵人的敵對行為、叛亂、革命、軍事政變或篡權行為、內戰,或者除非完全由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員在施工過程中引發的,騷亂、動蕩或混亂,或者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被發包方使用需要的占有,或者任何這種作為一個經驗豐富的承包方所不能預見的自然力的作用,或者一切為此中共同提到的“預期風險”所作的合理的準備或保險。
第九條 工程保險
在本合同第八條項下沒有限定其義務和責任的情況下,承包方應當以發包方和承包方其同的名義為由于除預期的風險以外任何原因所引起的一切損毀保險,因為根據合同條款承包方是有責任的,并且在這種方式下,發包方和承包方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期間和工程繼續期間內對某一原因引起的,發生在工程繼續期間之前的損毀受到保險的保護,并且對承包方為完成第二十七條項下的義務的目的所執行的任何工作期間所引起的損毀受保險的保護:
(1)按估算了的現時合同價值所要施工的工程或者和材料一起被列出的以其替代物的價值在工程中合并計算的增加的費用。
(2)以其替代物的價值計算的建筑機械和其他被承包方帶人施工現場的東西。
這種保險應當由一個保險公司完成,并且在條款方由發包方認可,該認可不能無理由地扣留,并且承包方無論何時都應根據要求向發包方提供保險單和現在的保險費的付款收據。
第十條 人身和財產損失
除非如果并僅就合同有另外規定,承包方應當保護發包方免受在工程執行和繼續過程中發生的無論是關于對任何人身的傷害和侵害或對任何財產的本質上的或物理上的破壞的任何損失和權利要求,并且免受任何請求、訴訟程序、破壞、訴訟費用、控告和支出,無論是在哪方面或與什么相關聯,除非這些賠償是關于:
(1)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占用的土地;
(2)發包方在任何土地之上、之下或通過該土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權利;
(3)根據合同執行和繼續工程造成的不可避免的結果所引起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破壞。
第十一條 第三方責任險
開始執行工程之前,只有在沒有本合同第十條項下限定的義務和責任的情形下,承包方應有義務為由于執行工程或合同可能引起的包括發包方財產在內的任何財產或包括發包方任何雇員在內的任何人的任何本質上的或物理上的損毀或傷害投保,除非可歸因于此的事件已經在本合同第十條的規定中提到過。
這種保險應當由一個保險公司完成,并且在條款方面由發包方認可,這一認可不能無理由地扣留,并且至少為_________(金額)。承包方無論何時都應當根據要求提供保險單和現在的保費的付款收據。
保險條款中應當包括這樣一項規定,即在任何請求事件中,因為承包方將被授權接受保險單項下對發包方的補償,保險公司將保護發包方免受這種請求和任何訴訟費用、控告和支出。
第十二條 工人的意外傷害事故
發包方不對任何人或承包方及其分包方雇用的其他人由于任何意外事件或傷害在法律上應支付的賠償負責,除非這一意外事件可歸用于發包方、其代理人或者雇員的任何行為或違約。承包方應使并持續使發包方免受這種賠償,除非如前所述,并且使其免受無論關于什么的一切請求、訴訟程序、訴訟費用、控告和支出。
承包方應當向發包方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這種責任,這一認可不能無理由地扣留,承包方并且應當在他為工程雇傭的人被雇傭的全部期間內繼續這種保險,并且應當根據要求提供這種保險單和現在的保險金的付款收據。除此之外,關于被分包方雇用的任何人,如前所述,在本款下如果分包方已經就這些人以保險單項下發包方免受索賠的形式或投保了責任險,那么承包方的保險義務應當是令人滿意的,但承包方應當要求這些分包方根據要求提供保險單和現在的保險金的付款收據。
第十三條 對于承包方未履行保險義務的法律救濟
如果承包方未能完成并有效地維持在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中提到的保險,或他在合同項下被要求完成的其他任何保險,那么,在這種條件下,發包方可以完成并有效地維持這保險,并為那種目的在必要時支付保險金,并時時從如前所述的發包方支付給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將到期的款項中扣除,或從承包方取得同等數額的到期債權。
第十四條 應當遵守的法規、規章等
對任何國家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他法律,或者任何規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當組成的當局的細則關于工程的執行,和根據規定和章程或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的任何形式的影響的公眾團體和公會要求給出的一切通知或支付的一切費用,承包方應當給出通知并支付費用。
承包方應當在各方面遵守如前所述的適用于工程的任何這種法規、法令和規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當組成的當局的細則的規定,并且遵守這種如前所述的公眾團體和公會的規定和規章,而且應當使發包方免受所有因違反任何這種法規、法令或法律、規章、細則的每一種懲罰和責任。
發包方將償付或酌情考慮承包方應支付和已支付的與這種費用有關的一切費用。
第十五條 其他承包方的加入
承包方應當給發包方所雇用的其他承包方及其工人和發包方的工人以及可能在施工現場或其附近被雇用從事任何本合同未包括的或任何發包方可以參加的與工程有關或輔助工程的任何合同的工作的任何其他正當組成的當局提供一切合理的機會。
第十六條 承包方保持施工現場的清潔
在工程進展過程中,承包方應當合理地保持施工現場免受一切不必要的妨礙,而且應當存放或處理任何建筑機械和剩余的材料,并且以施工現場清除任何殘骸、垃圾或不再要求的臨時工程。
在工程完成時,承包方應當從施工現場清除所有的建筑機械、剩余的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并且使整個工地和工程清潔而且在使發包方滿意的整潔的條件中。
第十七條 勞工
承包方應當自己組織所有當地的或其他地方的勞工的雇傭,并且除了承包方在其他方面提供的以外,還負責運輸、住宿、膳食和工資。
就合理地切實可行的措施而言,承包方考慮到當地的條件,為使發包方滿意,應當在施工現場提供充足的飲用水和其他水的供應,供承包方的職員和工人使用。
除了根據現時有效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承包方不應當進口、出售、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法讓與任何含酒精的液體或毒品,或者允許或負擔其分包方、代理人或雇員的任何這種進口、買入、禮品、易貨或讓與行為。
承包方不應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法讓與任何武器或各種藥給任何人;或者允許或負擔如前所述的行為。
承包在對待他所雇用的勞工中應當充分注意到所有公認的節日、休息日和宗教日以及其他風俗習慣。
在任何傳染自然界的疾病發生的事件中,承包方應當遵守并執行這種由政府,或地方醫學或衛生當局為處理和克服這種疾病所可能作出的規定、命令和要求。
承包方在一切時候應當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以防止任何由其雇員引起或在他們中的不合法的、擾亂性的或者混亂的舉動,并且為維護和平和保護工程周圍的人身和財產制止這種舉動。
第十八條 材料和工藝
一切材料和工藝應當是合同中和根據發包方的指令所記述的各種類別,并是應當時時接受發包方可能在加工廠或制造地或者在施工現場或合同規定的其他地方以及任何這類地方進行的檢驗。承包方應當提供通常為檢查、測量和檢驗任何工作和任何使用的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要求的幫助、儀器、機械、勞動力和材料,并且應當為發包方所選擇和要求的檢驗在材料用于工程前提供材料的樣品。
一切樣品應由承包方提供,如果這種提供已經由合同規定,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否則,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如果檢驗已經由合同規定,并且,僅就負荷檢驗或者確定任何已完成的設計或部分完成的工作是否適合其想要達到的目的的檢驗而言,在合同中以充分的細節列舉了以使承包方能在確定價格時或在其投標中考慮這些時,進行檢驗的費用應不由承包方承擔:
如果任何一項檢驗是由發包方以下列任何一個方式指定的:
(1)未被這樣設想或提出;或者
(2)(就上面提及的而言)沒有這樣列出;或者
(3)盡管是由發包方這樣設想或提出,但是由一個獨立的人在施工現場或材料的加工廠或制造地之外的任何其他地方檢驗的;
如果檢驗顯示工藝或材料不符合同的規定,那么這種檢驗費應當由承包方承擔。
第十九條 施工中的檢驗
發包方和其授權的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時候進入工程地點和所有的正在開展工作的或為工程存放材料、人工制品或機器的地方,并且承包方應當為獲得這種進入的權利提供每一項便利的幫助。
沒有發包方的認可,任何工作不應逃避檢查,并且承包方應當為發包方提供充分的機器檢查和測量任何可能將逃避檢查的任何工作和在永久性工程施工前檢查其基礎工程。無論何時,這種基礎工程工作為檢查做好或將做好準備時,承包方應當向發包方發出到期通知,同時,發包方應當沒有不合理的拖延為檢查和測量這種工作或檢查這種基礎工程的目的到場參加,除非發包方有根據地認為不必要并向承包方提出了建議。
第二十條 不合適的工程和材料的返工和更換
發包方在工程進展期間有權時時以書面形式命令,
(1)在命令所規定的時間中從施工現場更換任何在發包方看來與合同不相符的材料;
(2)合適的替代物和合適的材料;并且
(3)更換并正確的再執行,盡管任何對其預先的檢驗或為此的臨時工程,在發包方看來,在材料和工藝方面是與工程不相符的一切工作。
就承包方在執行這種命令中所作出的違約而方,發包方應當有權雇傭并且付款經其他人以執行同樣的工作,并且所有因其發生或附帶的費用應當由發包方從承包方取得補償,或者由發包方從付給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將到期的任何款項中扣除。
第二十一條 工程的中斷執行
根據發包方的書面命令,承包方應當在發包方認為必要的任何時候和方式中斷工程的進展,并且應當在中斷期間正確地保護和保管工程,就發包方看來是必要的。承包方在執行本條項下的發包方的指令所發生的額外費用應由發包方承擔和支付,除非這種中斷是:
(1)在合同中其他方面規定的;或者
(2)由于承包方所作出的一些違約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3)由于施工現場的氣候條件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4)為正確執行工程或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的必要,就種必要性而言,不是由于工程師或發包方引起,也不是由于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所規定的預期風險所引起的。
倘若承包方沒有被授權獲得這種額外費用,除非他在發包方命令之日起二十八天內向發包方發生書面的意向通知提出要求,發包方應當處理和決定就這種在發包方看來是公平的和合理的要求而言的本合同第二十三條項下的對承包方造成的額外費用和/或時間延展。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展因發包方的書面命令而被中斷并且從中斷之日起九十天內發包方沒有給出繼續工程的許可,除非這種中斷是由于第一款的(a)、(b)、(c)段所列的,承包方可以向發包方送達一份書面的通知,要求允許自其收到該通知之日起二十八天內繼續進行工程,或者被中斷進行的那部分,并且,這種許可沒能在那段時間內被承認,承包方通過進一步的書面通知的送達可以,但并不受此束縛,決定或處理這種因為本合同第二十八條項下的部分的不作為僅影響工程的部分的,或者因為發包方對合同的放棄影響整個工程的中斷。
第二十二條 開始和終止的時間
承包方應在合同簽字后15日內在施工現場開始工程,但無論如何,不得遲于2個月,承包方應當迅速地并且沒有拖延地開始工程,除非由發包方特別認可或命令,或完全超出承包方的控制。
除了合同可能規定的承包方時時被給予占有權的施工現場和其依命令能夠得到的在合同中任何要求下執行工程所命令所部分范圍之外,發包方將根據可能的要求給予承包方這些施工現場的占有權,以使承包方能依照同意的計劃開始和進行工程的執行。如果承包方承受了由于發包方給予占有權的任何失誤所造成的拖延或費用發生,發包方應當為工程的完成許可一個延長的時間,并且以其觀點證明這種公平的足以補償發生的費用的數目。
承包方應當承擔他自己要求的與進入施工現場相聯系的特別的或臨時的通告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承包方也應當以自己的費用提供任何在施工現場以外的為工程的目的由其所要求的附加的膳宿。
在整個工程完工前就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的完成而言在合同中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整個工程應當在與本合同先前的第四條第二款相一致的情況下完成。
第二十三條 工期的延展
在這些條件中提到的任何額外或附加工程的任何種類或任何原因的拖延的時間量或者異常的不利的條件,或者他們的無論可能發生的任何一種的特殊的環境,除了承包方違約之外,應當為工程的完成公平地授權給承包方一個時間的延展,發包方應當決定這種延展的時間量并且據此通知承包方。
第二十四條 工程的進度
如果因為任何沒有授權給承包方時間延展的原因,工程或其部分的進展速度,以發包方的觀點,在任何時間太慢以致于到規定的時間或為完成而延展的時間時不能保證完成,發包方將以書面的形式通知承包方并且承包方應當因此采取必要的且發包方可能認為加快進展的步驟,以便到規定的時間或延展的時間時完成工程或其部分。承包方不應被授權為采取這些步驟而增加款項。
第二十五條 工程延期損失的計算
如果承包方沒有在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所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工程,那么承包方應當為這種違約向發包方支付按每天_________%的比例計算的損失,并且不是在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所規定的時間和證明工程完工的日期之間消失的一種違約金。發包方可以在對任何取得賠償的方法沒有偏見的情況下,從在其手中的對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將到期的任何款項中扣除這種損失的金額。這種損失的支付或扣除不應解除承包方完成工程的義務或合同項下任何其他的責任和義務。
第二十六條 工程完工的證明
當整個工程已經真正地被完成并且滿意地通過了任何合同規定的最終的檢驗,承包方可以就那個結果給發包方發出一個附帶一個在工程繼續期間完成一切未完成工作的保證的通知。這種通知和保證應當是以書面形式并應當被認為是承包方的一個要求簽發就工程而言的完工證明的請求。發包方應當在收到這種通知之日起二十一天內或者對承包方簽發一個以其自己的觀點說明工程真正地按合同完成的日期的完工證明,或者以書面形式給承包方以指令,具體說明以他的觀點看來在簽發這種證明前要求承包方做的一切工作。發包方應當通知承包方在工程中的可能在這種指令之后和其中具體說是有的工作完成前出現的影響工程真正完工的任何缺陷。在具體說明的工作完成的修補好被通知的任何缺陷后二十一天內,承包方有權得到這種完工證明。
類似地,根據本條第一款所確定的程序,承包方可以要求并且發包方應當簽發一個完工證明關于:
(1)合同中規定了一個獨立的完成時間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和
(2)發包方滿意的已經完成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實質性部分。
在應當實質性地完工或應當滿意地通過了合同所規定的任何檢驗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中,發包方可以在全部工程完工前就那部分永久性工程簽發一個完工證明,并且因這種證明的簽發,承包方應當被認為已經在工期中履行了完成任何在工程的那部分中的未完成的工作的義務。
倘若在全部工程完成前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給予了完工證明,不應被人為證明了任何需要恢復的場地上或地表的工作的完成,除非這種證明清楚地說明了。
第二十七條 工程缺陷的保證和不履行義務的責任
在這些條件下,“維修期”是指由發包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證明工程完成的日期起一年的保證期間。
應發包方的要求,承包方應當不遲延地以自己的費用維修或返工任何由于有缺陷的材料或工藝引起的缺陷或損害。
如果承包方未能應發承包方的要求完成如前所述的工作,發包方有權雇用并付款給其他人以執行同樣的工作,并且如果在發包方看來這種工作是承包方在合同項下有責任以自己的費用完成的,那么所有因其發生的或附帶產生的費用應當是可取回的或者是到期的債權。
一旦合同先于工程竣工而終止,承包方對材料或工藝的缺陷的責任僅在該工程全部完成并被發包方接收后一年內適用于他已完成的工程。
第二十八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增加和刪減
發包方可以變更以他的觀點看來是必要的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質量和數量,并且為此目的或為任何以他的觀點看來是滿意的原因,他有權命令承包方做并且承包方應當做下列任何事項:
(1)增加或減少合同項下的工程量;
(2)刪除某項工程;
(3)改變某項工程的特征、質量或種類;
(4)改變工程任何部分的高度、基線、定位和尺寸
(5)執行任何種類的完成工程所必要的附加工程;
并且這種變更不應當在任何意義上使合同無效,但是這種變更的價值,如果有的話,應當在確定合同價款總額中計人。
沒有發包方的書面命令,承包方不應當做出這種變更。但不是根據本條項下的給出的命令,而是根據工程數量單所作出的任何工程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必要求發包方的書面命令。
所有由發包方命令所確定的增加的工作或刪減的工作應當根據合同所確定的比例和價格進行估價,如果這種比例和價格在發包方看來是合適的。如果合同沒有包含適合于增加的工作的任何比例或價格,那么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確認合適的比例或價格。如果未能達成一致,發包方應確定以他的觀點看來是合理的和合適的比例或價格。
第二十九條 由于工程數量變更所作的合同價格的調整
如果工程按月進度款的總額除去附加工作費用和臨時款項后超過或不足原合同總價,那么應當根據工程的完成的情況對合同總介做如下調整:
(1)如果按月支付的款項總額超過原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一百二十,那么超過的部分按百分之八十計算并支付;
(2)如果按月進度支付的款項的總額少于原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八十,那么將支付差價的百分之二十以補償承包方的一般管理費用和利益損失。
(3)本條項下的合同總價的調整不適用于按第三十五條規定的合同的終止。調整后的支付應當在最后結算時做出。單項的工程項目數量上的增減不影響合同總價的調整。
承包方應當逐月向發包方呈送一份盡可能全面和詳細的帳單,寫明承包方認為有權獲得的附加款項和按發包方的命令在前一個月完成施工的所有附加費用的款項。
未在其間或最后提出的支付任何這種工作的費用或支出的要求將被認為沒有包括在這種細目之中。如果承包方在很早的切實的機會中已經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發包方他將為這種工作提出要求時,即使他沒能遵守上述條件,發包方仍應有權承認為這種工作或支出所應支付的款項。
第三十條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建筑機械、臨時工程和材料在被運抵施工現場時、應當被認為專門用于工程的執行,并且沒有發包方的書面同意,承包方不應移交這些或其部分,除非是從施工現場的一處到另一處。
工程完工時,承包方應從施工現場撤走所有由其提供的滯留其上的建筑機械和臨時工程以及未使用的材料。
除根據本合同第八條和第三十五條規定外,發包方在任何時候都不對上述建筑機械、臨時工程或材料的毀損負責。
對于承包方為工程目的而進口的任何建筑機械,發包方將根據承包方的要求協助其取得任何必要的政府對如前所述的為撤走承包的建筑機械的再出口的同意。
發包方將應承包方的請求協助其得到工程所需的建筑機械、材料和其他東西的通過海關的許可證。
第三十一條 工程量的計算
工程數量單中所規定的工程量是工程的預測量,但他們不能作為承包方履行其合同項下的義務所執行工程的真實的和準確的數量。
除了另有規定外,發包方應當通過計算確定依據合同完成的工作在合同條款下的價值。他應當在要求計算任何部分工程時向承包方授權的代理人或代表發出通知,并提供他們所要求的所有細目。該代理人或代表應當立即參加或派一名被授權的代理人以協助發包方進行計算。如果承包方沒有參加,或不派出代理人,那么發包方所作的計算應當被作為工程的準確計算。
第三十二條 臨時款項
“臨時款項”是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在工程數量單上指明了的用于工程的執行或貨物、材料的供應,或服務,或全部或部分用于意外事件,或根本不同并完全由發包方支配的款項。
第三十三條 付款和保留的條款
承包方應當在每個月底盡早向發包方呈遞其每月的工程進度付款單。該單應當是發包方認可的格式并是應當附有測量和計算的記錄的復本以證實要求的總額。發包方核實該付款單無誤,經扣除一定數量的保留金后向承包方支付凈額款項。最終付款應依照完工證明的建議給付。
發包方應當從每月的工程進度款中扣除百分之十作為保留金。如果保留金被扣除超過六個月,那么承包方可以選擇發包方接受的本地銀行提供一項銀行擔保,并且以發包方所要求的形式來替代已經累積至少六個月的保留金。
合同項下的工程完工時發包方將解除承包方的保留金和/或銀行擔保。
承包方應當按上述的時間表和進度向其雇用的所有工人支付工資。如果承包方未付給工人工資,發包方應直接付款給承包方的工人并且把這種支付看成是承包方支付的。
第三十四條 對承包方違約的法律救濟和處理
如果承包方即將破產,或者收到宣告破產的命令,或者應當呈交破產申請書,或者應當向債主償債,或者應當承諾在其債主的調查委員會的控制下完成合同,或作為公司應當進行停業清算(不是由于合并或重建而自愿進行的清算),或者如果承包方首先未得到發包方的書面許可就轉讓本合同,或者應當對其貨物進行扣押,或如果承包方以他自己的觀點看來:
(1)廢止合同
(2)無正當理由不開始工程或者自收到發包方繼續工程的書面通知二十八天后仍中斷工程的進展;或
(3)自收到發包方關于所說的材料或工程被宣告廢棄并拒絕接收的書面通知二十八天后仍未從施工現場撤走材料或推倒并重建工程;或
(4)無視發包方的書面警告,不根據合同執行工程,或者一貫地疏于履行合同項下的義務;或
(5)無視發包方的反對意見或有損于工程的質量而將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那么發包方在向承包方發出書面通知十四天后,可以占有施工現場和合同,并將承包方從那里驅趕走而并不違反合同,或者解除承包方在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和責任,或者行使合同授予給發包方的權利和權力,并可以自己完成或者雇傭其他承包方完成工程,發包方或這種其他的承包方認為合適時,可以根據合同的規定為這種完工而使用為執行工程專門留用的這種建筑機械、臨時工程和材料,并且發包方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建筑機械、臨時工程和未使用過的材料,出售的收益用以償還合同項下應由承包方支付給他的到期的或將到期的任何款項。
發包方在采取上述這種收回和驅逐行為之后,應當單方或咨詢他方或進行了他認為合適的調查之后單方面做出決定,并且應當證明承包方到這種進入和驅逐時為止從合同項下他已完成的工程中已合理得到的利息或將合理增值的利益的總值以及以上提及的未使用或部分使用過的材料,建筑機械和臨時工程的價值。
如果發包方根據本條的規定進入并驅逐承包方,發包方只有在維修期終止并且在執行和維修費用、延期完工損失以及由發包方招致的其他支出均已確定之后,才有責任付給承包方依合同規定的款項,然后,承包方才有權獲得可付給他的到期款項。
第三十五條 特殊風險
不抵觸合同中包括的各種規定:
(1)承包方除對本合同第20條法規定的并于下文所涉及的任何特殊風險發生之前對工程負責外,對于損毀及與損毀有關的損失、對發包方和第三方的財產、對于下文所界定對特殊風險造成的身體的傷害和生命的喪失及相關損害,可承擔責任。發包方應當賠償并解除承包方對前項所列事項的責任,并且承擔和同時解除承包方就所有在該過程中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請求、訴訟程序、損失、訴訟費用、指控和支出的責任。
(2)如果工程或任何位于工地、接近工地或者運往工地的材料或者承包方使用的或者意欲用于工程的任何其他財產遭受毀損,并且這些毀損是由于所規定的特別風險的原因造成的,則承包方有權得到以下賠償;
(a)對任何永久性工程的賠償,以及對任何完成工程必要的材料遭到損壞的賠償,這種賠償應當是基于成本加上發包方證實為合理的利潤;
(b)替代或修復任何這種工程的毀損;
(c)替代或修復承包方的用于或意欲用于工程的這種材料或其他財產。
(3)除了可歸因于重建本合同第26條規定的被決定廢棄的工程的費用之外,發包方應當向承包方償付任何增加的費用或執行工程的雜費。這些費用可歸于特殊風險或在某種意義上與所說的特殊風險相聯系,且無論如何以本條下面包括的有關戰爭爆發的規定為條件,但承包方一知道任何這種費用的增加就應當立即以書面方式通知發包方。
(4)特殊風險是指戰爭(無論是否被宣布),戰爭行動,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原子彈及沖擊波的風險,或者工程本身是或其被執行或繼續是在與國家相聯系的范圍內,叛亂、革命、軍事政變或篡權行為、內戰,或者除非完全由于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員在施工過程中引起的騷亂、動蕩或混亂。
(5)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在此界的任何地方爆發了無論是否被宣告的戰爭,以致于無論在時政方面或其他方面實質性地影響了工程的執行的話,除非并且直到合同根據本條的規定被終止,承包方應當繼續盡其全力去完成工程的執行,但發包方有權在這種戰爭爆發后的任何時候向承包方發出書面通知終止合同,并且根據這種給出的通知,除了本條下各方的權利和本合同第37條的執行外,該合同應當終止,但是不應有損于各方就先前違約所享有的權利。
(6)如果合同根據上一款的規定終止,那么,承包方應當盡快地把所有的建筑機械從施工現場搬走并應為其分包方同樣地撤出提供便利。
(7)如果合同如前所述被終止,發包方應當為在合同中規定了進度和價格并在終止日以前完成的工作向承包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款項,并且包括:
(a)就已經開展工作的任何初步的工程的可支付的總額,和就已經部分開展工作的這種初步工程的由發包方所確定的合適的付款比例。
(b)合理的訂購的已經運給承包方或已為承包方合法的接收的材料或貨物的成本,這種材料或貨物因發包方的付款而成為其財產。
(c)由承包主在完成整個工程的期望中合理的引發的未能依本款以前的規定得到給付的任何花銷的總額款項。
(d)依本條第(1)、(2)和(4)款的規定可支付的任何附加款項。
(e)在本條第(7)款下撤走建筑機械和承包方要求的返回在承包方注冊國的主要機械停放地或其他地點的合理、不宜過大的花費。
(f)在這種合同終止時所有承包方的雇員或與工程相關的雇用的工人的遣送回國的合理的費用。
除了任何本款項下發包方的到期的任何款項之外,就建筑機械和材料以及任何其他的在合同終止日依據合同條款可由承包方支付給發包方的款項而言,發包方有權將任何承包方到期的未付清的余額記入其貸款帳戶以示友好。
第三十六條 合同的落空及其補償
合同訂立后,如果發生戰爭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的情形,以致任何一方都無法履行其合同的義務,或者根據約束合同的法律,雙方無須進一步履行合同時,發包方就執行工程向承包方可支付的款項應當比照本合同第35條項下規定的在合同因第35條規定終止時應支付的有關費用。
第三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仲裁
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在任何時候發生與合同有關的一切問題、爭議或異議,任何一方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告知另一方這種問題、爭議或異議的存在,同時應提交仲裁。三名仲裁員,一名由發包方指定,另一名由承包方指定,如果承包方為外國人,則第三名由國際商會主席指定;如果承包方為本地的,則第三名仲裁員由工程協會的主席指定。如果任何一方沒能在收到指定仲裁員的通知后60日內指定其仲裁員,則國際商會主席或工程技術協會的主席有權根據任何一方請求指定一個仲裁員。主席作出的這種任命的已證實的復本應向雙方提供。
仲裁在涉及外國承包方時應根據巴黎國際商會的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在僅涉及本地承包商時應當根據本地仲裁法的規定或其修正條款進行仲裁,并且在仲裁員同意而做出的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并且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并且仲裁應支付的費用由仲裁員決定。
如果有合理的可能,在仲裁期間合同項下的執行應繼續進行,并且發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到期款項也不能扣留,除非上述是仲裁程序中的主要事項。
第三十八條 通知
所有根據合同條款,由發包方向承包方給出的證明、通知或書面命令應當郵寄或傳遞送達承包方的主要營業地或其為此指定的其他地址。
所有根據合同條款向發包方發出的通知應當郵寄或傳遞送達在這些條件下為其目的所確定的各自的地址。
第三十九條 發包方的違約
1.如果發包方:
(1)沒有能根據任何付款證書在90日內向承包方支付根據合同到期的款項,但發包方有權根據合同扣除的除外;或
(2)干涉妨礙或拒絕任何要求簽發任何證書的許可;或
(3)正式通知承包方不可預見的原因或經濟混亂,其已不能繼續履行其合同的義務,
則承包方根據合同在向發包方發出書面通知14天后有權終止合同。
2.根據本條第(1)款提及的14日期滿時,在不抵觸第30條第(1)段規定下,承包方應當盡快從施工現場撤走所有由其帶來的施工機械。
3.一旦合同終止,發包方就處于本合同第35條第(8)款所規定的合同被終止時對承包方付款的同樣責任之下,發包方應當向承包方支付任何由于這種終止所引起的損害或補償的總額。
第四十條 文字
發包方的官方代理人和承包方之間的所有通知、指示、信件或任何其他與合同有關的書面文件,都應當用英文和/或切斯文字寫成。
第四十一條 應遵守的法律
與合同項下工程的執行相聯系,發包方、其代表、職員、承包方的技術員或雇用人員都應遵守帕爾切斯的法律。
本合同以英文寫成,一式二份,發包方和承包方完全理解后在證人面前簽字蓋章,每方保存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合同書12
甲方:
乙方:
就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項目(以下簡稱"酒店項目")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xx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等國家法律及工程造價政策法規,參照《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規程》(CECA/GC 4__20xx),本著公平、自愿、互利原則,結合酒店項目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項目概述
1.1、工程名稱: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
1.2、工程地點:北京豐臺區王佐鎮
1.3、工程規模: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工程建筑面積約85647㎡,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約59345㎡,地下建筑面積約26302㎡。
第二條 酒店項目造價咨詢服務階段
本合同約定,酒店項目造價咨詢服務為:全過程造價服務。具體分如下階段:
2.1、投資估算階段;
2.2、施工圖預算階段;
2.3、招投標服務階段;
2.4、施工過程造價控制階段;
2.5、竣工驗收決算階段;
2.6、施工圖紙審查和設計方案造價控制階段;
2.7、其他服務: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備案招標文件合同編制;
第三條 酒店項目造價咨詢服務范圍及時間要求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條造價咨詢服務階段約定,根據甲方提供的酒店項目用地紅線范圍內已完成及未來完成的施工設計圖紙內容,向甲方提供如下造價咨詢服務:
3.1、投資估算咨詢服務內容
參照《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編審規程》(CECA/GC1__20xx)和施工圖設計圖紙,以及甲方具體要求編制酒店項目投資估算報告,包括主體結構、二次結構砌筑抹灰、室內外精裝修、機電工程、特種設備(電梯、智能化控制設備等)、特種工程部位(游泳池、廚房、洗衣房等)、室外配套工程、園林綠化景觀工程、設備采購、酒店運營物品采購等酒店項目全部投資內容。上述投資估算報告在20xx年2月8日前完成。
3.2、施工圖預算咨詢服務內容
3.2.1、施工圖預算定額計價服務內容
甲方已與酒店項目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協議(詳見《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施工總承包協議書》),乙方根據上述施工協議約定和施工圖設計圖紙,編制施工圖預算。上述施工圖預算報告在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并根據現場施工方案及價格確認及時完成施工圖預算的補充編制工作。酒店項目采用施工圖預算定額計價的,乙方應按甲方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要求及時完成定額預算編制工作。
3.2.2、施工圖預算工程量清單計價服務內容
酒店項目采用施工圖預算工程量清單計價的,乙方應按甲方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要求及時完成工程量清單預算編制工作。甲方在室內外精裝修、機電安裝、設備采購、酒店運營物品采購等計價上將更多采用工程量清單方式,具體以甲方要求為準。
3.3、招投標咨詢服務內容
根據附件《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項目綜合計劃》(下稱"綜合計劃")計劃內容和時間要求,以及甲方的其他要求,按時完成招投標咨詢服務。具體完成時間參照綜合計劃要求,乙方承諾在人力、物力上資源充足,合理安排造價咨詢服務人員,確保滿足甲方總體招標、施工進度要求。
3.3.1、招標文件和合同編制
1、招標文件編制:乙方提出完整的招標文件和要求,乙方負責招標文件中經濟文件的編制,乙方負責匯總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顧問公司編寫的技術管理文件,并負責將上述文件統一審核編制,形成完整合格包含技術、經濟、管理內容的招標文件報告,報甲方最終確認。
2、合同文件編制:乙方提出完整的合同文件和要求,乙方負責合同文件中經濟條款的編制,乙方負責匯總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顧問公司編寫的技術管理條款,并負責將上述條款統一審核編制,形成完整合格包含技術、經濟、管理內容的合同文件,報甲方最終確認。
3.3.2、工程量清單預算編制
根據招標文件的具體要求、《建設項目施工圖預算編審規程》(CECA/GC 5__20xx)和甲方的要求,編制相應工程內容的工程量清單,該清單滿足招投標需要,在某些機電工程上因存在圖紙不夠完善或存在設計變更,故工程量計算盡量準確(結算時準確復核),某些項目在施工圖紙深度不夠的情況下應采用模擬清單。乙方在工程量清單編制后投標工作完成前,應向甲方密封提供該項工程的合理造價標底,在造價標底編制上要求材料設備單價、人工費、措施費、管理費、規費、利潤、稅金等所有構成工程單價的內容要符合工程實際情況和市場合理價格水平,盡量不出現遺漏內容從而導致計價結算沒有依據。
3.3.3、招標答疑及回復
對招投標過程中各投標單位提出的問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書面回復意見。協助甲方進行資格預審。
3.3.4、評標、清標工作
對投標單位的投標文件進行合理性分析,特別是經濟文件投標內容,對主要材料、輔助材料、設備等用量較大的項目要嚴格審查,避免不平衡報價,確保總體價格合理,有效控制造價。乙方應向甲方及時提出評標、清標工作書面報告。
3.4、施工過程造價控制咨詢服務內容
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審定、技術措施方案、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現場簽證等內容應及時審定(該類技術文件需由甲方提供書面資料),必要時進行現場核實(協助監理、甲方、施工單位共同進行)。確保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可能影響造價的所有內容和因素均有記錄和確認,形成文字、影像等相關資料,在竣工決算時均有據可查,有效進行施工過程造價控制。施工過程造價控制要求每半個月與甲方進行小結匯報一次,每個月匯總一次,
形成月度造價控制報告,對此甲乙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
3.5、竣工決算咨詢服務內容
參照《建設項目工程結算編審規程》(CECA/GC 3__20xx)和3.1至3.4形成的報告文件,進行分階段結算,要求乙方在該項目完成兩個月內完成分階段結算報告,項目竣工后三個月內完成竣工決算。在甲方與乙方完成階段性結算和竣工決算報告審核后,及時與施工方、材料設備供應方等進行核對、結算和決算工作。
3.6、施工圖紙審查和設計方案造價控制咨詢服務內容
3.6.1、施工圖紙審查
乙方根據造價經驗,在20xx年2月8日前配合監理、甲方完成施工圖紙審查,對不合理的設計和對造價影響較大的內容從造價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議。
3.6.2、設計方案造價控制
對室內外精裝修、廚房、洗衣房、游泳池等尚未設計或需要深化設計的,乙方應在設計方案階段提出設計造價控制標準,在設計方案階段配合甲方與設計方進行研討以合理控制造價。
3.7、其他服務
為酒店項目在政府部門進行設計、監理、施工單位招標備案,履行招投標手續,乙方根據招投標備案要求和甲方要求編制上述招標文件。
第四條 造價咨詢服務成果質量標準要求
4.1、投資估算質量標準要求
參照《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編審規程》(CECA/GC1__20xx)、施工圖紙和甲方要求,乙方應按約定時間完成投資估算報告。要求土建、裝修、機電、配套等項目內容投資估算符合五星級酒店標準,材料、設備、系統配置等建議明確。編制過程中與甲方、設計單位、甲方委托機電顧問公司進行定期研討,以確保投資估算的質量,并據此進行項目投資控制。
4.2、招標文件質量標準要求
招標文件中技術要求、施工管理要求、經濟要求、工期要求等編制內容,要求條理清晰、文字描述準確,符合招投標法律規定,避免出現法律糾紛。
4.3、合同文件質量標準要求
合同文件體系完整,技術條款、經濟條款、管理條款、工期要求、質量要求、成品保護、安全管理、付款方式、違約條款等內容描述準確,避免出現經濟糾紛,切實保護甲方合同權益。甲方與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的《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施工總承包協議書》中對分包單位施工管理、總包管理費等事項均進行了詳細約定,乙方應充分閱讀、了解、熟知上述協議內容,并將相關內容和約定與上述合同文件體系相結合。
4.4、施工圖預算質量標準要求
參照《建設項目施工圖預算編審規程》(CECA/GC 5__20xx)和甲方的要求,編制施工圖預算,特別是材料、設備單價、人工費單價等要求準確。甲方與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的《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施工總承包協議書》中各項計價費用的確定要嚴格進行現場確認、審核和控制。
4.5、工程量清單質量標準要求
根據工程量編制規范、北京市建筑工程預算定額和甲方要求,編制工程量清單或模擬清單。工程量清單中內容齊全,工程量計算準確、工程項目特征描述清晰。根據酒店項目建設特點,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設計變更較多,對此乙方充分理解,在工程量計算過程中重復計量較多,乙方特此承諾設計變更引起的重復計量工作不再另行收取費用。
4.6、標底編制質量標準要求
在招投標文件編制后,乙方在招投標回標前向甲方提供招標工程標底,作為甲方選擇施工單位和確定價格的依據。因此,要求乙方編制的標底符合市場價格水平,特別是主要材料設備、人工費、措施費等。
4.7、造價過程控制質量標準要求
施工過程中影響價格的變化因素均要形成確認文件,包括甲方、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等均要聯合確認(轉簽手續由甲方負責),乙方根據甲方的書面資料提供自己的獨立意見供甲方參考以控制過程造價。
4.8、竣工結算質量標準要求
竣工結算應按專業分單位形成完整的竣工結算報告,乙方對報告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4.9、招標文件和合同的確定
為規范招投標和合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甲乙雙方應對乙方提供的標準文件進行充分討論,形成標準。該應根據工程特點如專業分包(土建、裝修、機電)、材料設備采購、酒店物品采購等分別編制討論。
4.10、各主要材料設備供應商的名錄
根據施工圖紙和甲方要求,乙方應編制各主要材料設備供應商名錄,如電梯、空調、智能化、精裝材料、管線等。要求該供應商盡量在北京周邊地區,每項材料設備列出3至5家供應商,該供應商提供的材料設備應近五年內在北京五星級酒店、高檔寫字樓、大型公共建筑內均有使用,供應廠商產品質量優良、工藝有先進性、廠家具備一定規模,屬于同行業一流企業。上述工作應在20xx年2月8日前全部完成。
第五條 造價咨詢服務組織措施
酒店項目計劃于20xx年12月30日前竣工驗收交付使用,除甲方調整招投標進度外,乙方提供的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應滿足上述招標、施工、竣工計劃要求。
5.1、綜合計劃的實施
乙方已充分了解甲方內部編制的綜合計劃內容,對綜合計劃中涉及本合同約定中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乙方將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實現,確保綜合計劃的實施。在綜合計劃實施過程中,甲乙雙方要共同努力及時協商,計劃時間可能有局部調整,但綜合計劃的總體目標必須確保實現。
5.2、咨詢服務工作組織及保證措施
針對酒店項目招標內容繁多、工作量大、時間緊等特點,乙方有充分準備,將安排足夠的人力、物力予以支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5月30日期間將安排不少于15人的專業團隊專職從事本項目造價咨詢服務工作,公司領導親自掛帥,土建、機電專業負責人業務管理水平符合要求,專業技術人員精干。乙方特此承諾從管理和人員組織上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
第六條 造價咨詢服務期限和服務費用
6.1、本合同服務期限: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全部完成之日止。
6.2、本合同項下造價咨詢服務費用為:本合同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費用按建筑面積85647平方米和每平米 元進行測算為 元,經甲乙雙方協商最終確定本項目咨詢服務費用固定總額(即本合同總價)為 整。
6.3、乙方咨詢服務費用組成明細如下:
項目名稱 投資估算編制 招標文件及合同編制 招標工程量清單編制 定額預算編制 清單預算編制 鋼筋精確算量 工程實施階段造價控制 分階段結算及竣工結算 招標備案文件編制 其他 合計
第七條 造價咨詢服務費支付方式
7.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5%作為預付款;
7.2酒店項目完成總承包協議約定正負零,并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咨詢服務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造價咨詢服務費總額的10%;
7.3酒店項目主體結構施工圖預算完成,并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其他咨詢服務內容,甲取費項目基數(萬元) 建筑安裝工程 建筑安裝工程 建筑安裝工程 主體結構工程 建筑安裝工程 鋼筋總量 建筑安裝工程(控制) 建筑安裝工程 政府招標備案 建筑安裝工程 費率 服務費(萬元) 按費率一欄計算的服務費用與服務費一欄約定的金額有沖突以服務費一欄金額為準。稅金等相關費用均已包含。 備注方向乙方支付造價咨詢服務費總額的20%;
7.4酒店項目完成總承包協議約定主體結構封頂,并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咨詢服務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造價咨詢服務費總額的25%;
7.5酒店項目竣工驗收,并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咨詢服務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造價咨詢服務費總額的15%;
7.6乙方完成酒店項目內部竣工結算報告,甲方向乙方支付造價咨詢服務費總額的10%;
7.7酒店項目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并乙方配合甲方與施工單位完成相應竣工結算,甲方向乙方支付造價咨詢服務費總額的8%;
7.8酒店項目竣工驗收后六個月,并乙方配合甲方與施工單位完成全部竣工結算,甲方向乙方支付造價咨詢服務費總額的7%;甲方在付款前7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稅務發票。
第八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8.1甲方對本合同履行中的重大問題享有決定權。
8.2甲方提供造價咨詢服務所需的設計圖紙、總承包施工協議、綜合計劃等相關資料。
8.3監督乙方的工作進度和質量,審查乙方提供的咨詢成果。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執行,或咨詢成果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
8.4甲方有權查閱、使用乙方的各階段的造價咨詢服務成果。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造價咨詢服務成果提出質疑,并要求其給予解答。
8.5乙方人員不能滿足咨詢服務的進度和質量要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人員;有權要求乙方咨詢服務人員參與工程現場計量,乙方應積極配合。
8.6甲方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和具體要求移交和通知乙方。
8.8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費用。
8.9采取保密措施遵守保密約定。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9.1 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完成咨詢服務工作所必須的各種資料、圖紙、紀要等文件。
9.2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約定協調乙方與施工承包商、設計方、監理方以及甲方內部各部門的工作關系。
9.3 乙方按合同約定完成甲方委托的造價咨詢服務工作,保證服務質量。
9.4 乙方在造價咨詢服務過程中遇有疑問,應及時以書面形式與甲方人員溝通,因擅自理解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9.5 乙方應為本合同的履行組織造價咨詢團隊,配備全職造價咨詢人員(造價咨詢團隊詳見附件)。
9.6 乙方授權本項目總負責人處理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業務,代表乙方簽署相關文件。
9.7 乙方應認真清點并保管好甲方提供的造價資料。
9.8 乙方對提供的咨詢成果(包括書面及電子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且做到文本資料條理清晰。所有重要文件,諸如成本預算、招標報告書、工程量清單、分期結算單和最終結算書均由乙方總負責人審閱確認。
9.9 對甲方提出有關造價咨詢服務成果疑問,有義務給予甲方及時、細致、合理的解答。
9.10遵守協議之保密要求,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以防泄露造價咨詢服務成果。如標底泄露給第三方,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
10.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造價咨詢服務費用,未按時支付造價咨詢服務費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0.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完成各項造價咨詢服務,造價咨詢服務完成時間和造價咨詢服務質量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賠償金額不超過造價咨詢服務費總額的50%。
10.4、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之保密要求,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以防泄露造價咨詢服務成果。乙方如未遵守保密義務,擅自向第三方透露與本委托業務有關的信息,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其他
1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于20xx年1月16日在北京市豐臺區簽署。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出現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3、除本合同約定外,《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規程》(CECA/GC 4__20xx)等國家及行業造價咨詢相關法規、規定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4、甲方與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的《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施工總承包協議書》、施工設計圖紙和甲方造價咨詢服務要求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11.5、甲方制定的《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項目綜合計劃》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11.6、合同附件:
A. 《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項目招標計劃表》
B. 《20xx年春節前招標計劃表》
C. 《乙方咨詢服務團隊》
D. 甲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E. 乙方營業執照及造價咨詢資質文件復印件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
工程合同書13
甲方:×××(寫明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發包方)
乙方:×××(同上) (承包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包工程概況(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的范圍、開工和竣工日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第二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的法律(本條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條 圖紙(寫明圖紙提供的日期、套數、保密要求以及圖紙的解釋等)
第四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在單位中的職務)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基礎工作
第六條 工程進度計劃
第七條 工程監督(包括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等)
第八條 人事同價款及其調整
第九條 工程預付款及工程價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第十條 工程驗收
第十一條 決算
第十二條 保修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當事人各執__份。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寫明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發 包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承 包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工程合同書14
合同類型:
合同編號: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客戶)
受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程咨詢單位)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 戶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證書級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 戶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受托方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咨詢行業有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根據委托方的委托要求,受托方應根據國家、地區及行業的有關政策、法規及規范要求,按時向委托方提交咨詢成果。
第一條 委托項目名稱及合同類型
(一)委托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類型
編號類型選擇備注
1規劃咨詢□
2編制項目建議書□
3-1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3-2項目申請報告□
3-3資金申請報告□
4評估咨詢□
5工程項目管理□
6項目后評價報告□
7-1其他咨詢編制節能評估報告書□
7-2編制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
7-3實施方案□
7-4初步設計評估咨詢□
7-5工程項目概預決算審查□
7-6其他□具體是:
第二條 咨詢項目概況
(一)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設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項目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托咨詢服務的期限、地點及進度要求
(一)咨詢的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咨詢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進度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協作事項
為保證受托方有效進行技術咨詢工作,委托方應當向受托方提供下列協作事項:
1、提供技術資料:如:□技術背景資料,□技術標準和規范,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可行性論證報告,□技術評價報告等。(其他具體內容) 。
2、提供工作條件: 。
3、委托方提供上述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
4、本合同履行完畢后,上述技術資料和條件按以下方式處理: 。
5、其它: 。
第五條 委托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委托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供編制本項目報告所需要的基礎數據和技術資料,并協助受托方收集其他有關資料。
(二)在合同期內,委托方進行與本項目有關的討論、詢價、對外談判、調研考察等匯總后的所有信息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受托方,必要時可吸收受托方編制人員參加。造成費用增加和提交成果時間延誤的,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執行。
(三)委托方按照約定及時向受托方支付本合同費用。
(四)委托方在合同期內項目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受托方。
(五)因委托方責任造成報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應另行增加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另行商定,同時,提交成果的時間相應調整,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在合同期內項目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受托方。
(六)受托方提交的咨詢成果,委托方不得擅自修改、轉讓或轉借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損失和法律責任由委托方承擔。
第六條 受托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受托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完成咨詢報告,使本報告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
(二)受托方提供的咨詢成果達不到合同規定要求的,受托方應無條件完善、修改。
(三)受托方應對委托方提供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四)未經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擅自將咨詢成果提供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損失和法律責任由受托方承擔。
(五)受托方應按合同約定向委托方提供咨詢報告 份。若委托方要求增加咨詢報告份數,受托方將按本單位規定收取咨詢報告的文印工本費。
第七條 合同金額與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一次總付
在委托方驗收合格后 日內全額付款。
2、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支付咨詢費用總價 %,即人民幣 元整(¥ )的定金;
(2)(按照進度支付);
(3)委托方驗收合格后 日內,支付咨詢費用的剩余款,即人民幣 元整(¥ )。
3、其他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交付與驗收
雙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和方式對受托方提交的咨詢成果進行驗收:
(一)交付內容
受托方提交咨詢成果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付的形式、數量、時間及地點
以書面咨詢報告作為咨詢成果,則書面咨詢成果的形式、數量、時間及地點為:
書面咨詢報告(一式 份),電子資料 。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成果驗收
委托方按 方式(評審、審查或其他)對受托方完成的咨詢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出具書面的咨詢成果完成證明。
(1)咨詢成果的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咨詢成果的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合同約定的驗收期內仍不具備驗收條件的或驗收不合格的,經委托方同意可以給予受托方 日的寬限期進行完善和修正。在寬限期內驗收合格的,不視為違約;寬限期滿仍不具備驗收條件或驗收不合格的,按第九條“違約則責任”處理。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委托方的違約責任
1、委托方違反約定,不能按時提供技術資料或工作條件或提供技術資料不準確,導致受托方無法按期完成并提交咨詢成果的,受托方有權按延誤的時間予以順延;造成咨詢成果返工或修改時,委托方應按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委托方因故要求中途終止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受托方。受托方不退還委托方支付的定金。若受托方已開展工作,委托方應按受托方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的咨詢費。
3、委托方未在約定時間內支付本合同咨詢費用的,從應付咨詢費用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受托方按應付費用的____%(例如2%)支付違約金。
(二)受托方的違約責任
1、受托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交咨詢成果時,受托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委托方賠償應收合同金額的____%(例如2%),作為違約金。
2、受托方故意或重大過失,提供錯誤或不合格信息而導致委托方損失的,受托方有責任采取補救措施,并按實際情況賠償委托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損失,同時,向委托方賠償該合同金額的____%(例如10%),作為違約金。
3、受托方惡意違反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提交咨詢成果的,委托方有權解除合同,受托方應返還已收取的咨詢費用,并另行支付已收取咨詢費用的____%(例如100%)的違約金。
第十條 通知與送達
所有通知和通信都應是書面的(可用電子郵件預送達),并親自送達或以傳真、掛號郵寄、特快專遞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項目聯系人。
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特快專遞的通知送達時生效,傳真發送后在收到對方確認函時生效。任何一方變更本合同所示的項目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自動中止,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為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為此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雙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雙方均不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且在隨后的15日內向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造成的影響。
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合理的解決方案,并且要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和受托方各執 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雙方履行完合同約定的義務后自動終止。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委托方和受托方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文沖突時,以合同正文條款為準。本合同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
委托方(蓋章): 受托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開 戶 名: 開 戶 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書1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次工程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XX拆除工程。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范圍:
1、拆除地面以上整座XX;
2、拆除XX的水管、水泵等全部交給甲方;
3、清理因拆除XX所產生的全部垃圾(運到指定地點)。
(四)施工方式:人工作業拆除。
(五)工程施工期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 天。
二、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總價:人民幣 元。
(二)付款方式:XX拆至三分之一處時,甲方給付乙方合同總價款的40%,剩余工程款在乙方全部拆除完畢并將垃圾清理干凈后經甲方驗收合格的在十個工作日以內無息付清。
三、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清理工程施工范圍內的財物;
2、指派 負責對拆除工程全程跟進監督,協調工程施工過程的問題,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3、為乙方的施工提供電源,保證乙方的用電;
4、乙方人員的配置使用,甲方不得干涉。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編制施工方案,報甲方備案,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變更,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2、乙方必須具有符合國家規范要求的施工資質;
3、在施工中,必須按照國家頒發的施工規范和要求進行;
4、在施工中,乙方必須安全、文明施工,全權負責施工現場的一切安全責任,落實安全責任人員,負責制定安全制度,落實安全防護和警示措施,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因施工造成的事故及一切經濟損失乙方自負;
5、乙方在施工前必須注意對周圍建筑物、暖氣管道及其他設施進行保護,因施工造成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6、因施工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己負擔,包括但不限于:電費、水費、稅款、垃圾清理費等;
7、乙方不得將工程分包、轉包,保證按時保質完工。
四、工程驗收
完工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驗收規范、甲方的要求為標準。
五、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工,每逾期____日支付給甲方工程總價款1%的違約金,超過十天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
六、爭議解決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管轄。
七、其他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盡事宜,以雙方書面補充協議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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