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代理合同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貨物代理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貨物代理合同1
甲方(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貨物委托乙方承運有關事宜、經過友好、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代理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單次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托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托書》、
第二條甲方義務
1、應于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發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系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并蓋章確認、
2、于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并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后,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4、費用結算后,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四條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結算方式:發貨后付款(現付)□貨到后付款(提付)□憑簽收回單付款□(憑簽收回單付款每天結算一次)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后,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貨物不得夾帶、匿藏危險物品和禁運物品、因夾帶、匿藏危險和禁運物品被查處,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安全運輸要求,對包裝不符合安全運輸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不符合包裝要求的貨物重新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自接收甲方貨物后,應在約定的時限內,將貨物送達到甲方指定的送達地、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和特殊情況(交通事故、道路封鎖)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處理、
5、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并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簽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貨物代理合同2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代理入:(乙方)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線鐵路施工用石碴貨物的運輸業務及相關服務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二、代理費用及結算方式
甲方按2元/噸的服務費用支付給乙方,數量以鐵路運輸票據為準,每月結算一次,次月的10日內甲方通過銀行轉帳給乙方,乙方開具相應的金額的服務發票給甲方。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
(1)甲方應于每批貨物代理前1日內向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貨運人員交付代理運輸的貨物和真實、完整的運輸資料,國家規定應辦理運輸許可的貨物,還需提交準運批文;
(2)與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貨運人員共同驗貨;
(3)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規定將貨物安全交承運人,由承運人送至訂單指定的交貨地點;
2、乙方的責任
(1)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及時辦理貨物運輸計劃的提報或運輸變更手續,組織、監督裝、卸車(船),負責將貨物安全交承運人,由承運人送至交貨地點;
(2)代為保價(保險),代理領票、送票;
(3)提供運輸咨詢及技術指導,提供貨損貨差索賠咨詢;
(4)根據甲方的另行委托,代理貨物出險理賠手續(有關費用另計);
四、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擅自解除合同、擅自中止合同的履行,應按代理費總額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2、由于甲方的責任或者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在代理運輸的貨物中夾帶危險品、爆炸品等違禁物品,導致乙方未能將所代理貨物送達指定地點,或者導致其他貨物和運輸工具、機械設備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預付運雜費及支付代理服務費,應從結算時間起,按未支付部分每日萬分之五的比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要求,使貨物錯運到貨地點,乙方應承擔無償運至合同規定地點,并承擔因貨物逾期到達所造成的損失。
5、合同履行期間,貨物發生短少、丟失、變質、污染、損壞,屬乙方責任的,比照運輸企業的有關規定或者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
五、免責條款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3、貨物的合理損耗;4、甲方或收貨人的本身過錯。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依級別管轄的規定,應當向____鐵路局兩級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分理處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代理合同3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托運方: ;(簡稱甲方)
委托代表人: ;電話: ;
地址: ;
承運方: ;(簡稱乙方)
委托代表人:;電話 ;
地址: :
根據《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
原則,就國內陸地汽車運輸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負責甲方指定產品的發運和配送
二、雙方工作銜接流程:
1、乙方根據發運需求和貨品數量按甲方要求進行發運;
2、乙方對所發運的貨品進行跟蹤,并將跟蹤結果反饋給甲方運輸管理人員;
3、乙方將當日的發運情況進行匯總,并將調撥單據和與之相對應發運單據交與甲方運輸管理人員進行復核;
三、甲方提供資源
1、負責對乙方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甲方相關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等;
2、負責提供客運發貨地點、時間等信息,指導并協助乙方初期工作的順利完成;
四、甲方對乙方的要求
1、所有發運貨品按照甲方要求送到指定地點;
2、乙方同意在簽署合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人民幣____萬元風險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甲方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后30天內返回給乙方;
3、乙方指定專人與甲方溝通;
4、乙方駐場人員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
五、財務結算
六、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1、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通知乙方固定的聯系人確認運輸委托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載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干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車必須配備篷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3、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工廠倉庫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與甲方發貨人員發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為;
4、乙方到達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時,司機或提貨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經過甲方許可后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并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發貨手續后,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5、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后,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捆綁車輛時,繩索與產品軟性包裝箱之間必須墊有木板片等保護材料,以確保產品不會因為捆扎而變形,凡因裝車后任何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失落破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戶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7、貨到甲方客戶處,發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報告給公司,并說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破損賠償,并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后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并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拉回貨物及再運輸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如發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并說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戶取得聯系諒解和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9、對于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戶的各種商業信息或運輸業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10、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其他:
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
護。
1.協議在執行中引起爭議,在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協議書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于 年 月 日簽署。有效期至年 月 日止。
4.本協議書須附入甲乙雙方營業執照及法人、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附件1:《配送價格表》
附件2:《快運短途運費價格表》
甲方: (蓋章)代表人簽字:;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 年 月日 乙方: (蓋章)代表人簽字:; 開戶行;;賬號: ; 稅號:;年 月日
貨物代理合同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進口_________業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進口_________,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雙方責任義務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與外方商定所有合同條款,并對合同的全部內容及交貨內容負責。
2.及時向乙方支付定金及貨款。定金為合同總金額的25%,于雙方協議簽訂三日內支付,其余75%貨款由甲方提供工廠擔保,并于信用證開出后十天內付清,擔保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按時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比例為合同金額的3%,于協議簽訂三日內支付。
4.預付港口一切費用(報關、接貨、滯報、滯箱費等),預計為_________元(根據實際費用結算金額,多退少補)。支付銀行利息(_________個月,金額為_________)及銀行費用。
5.保證該票貨物進口加工后以_________公司名義再出口,詳見雙方出口代理協議。
(二)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提供的外銷合同條款對外簽約,詳見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
2.負責辦理進料加工手冊及其它相關手續。
3.負責代甲方辦理報關、接貨等手續。
4.及時將有關單據轉交甲方。
5.如發生索賠等經濟糾紛,乙方可在甲方委托下,代辦有關涉外手續。
三、甲乙雙方應各自履行職責義務,如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出現問題或發生損失由各自承擔責任。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與甲方出具的擔保函同時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代理合同5
編號: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運輸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為代理人代理甲方進行貨物的配艙,裝船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并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范圍開展業務。
2.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經營的貨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3.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托書,并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樣本見附件二),以書面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
訂艙委托書中應注明所托運貨物的名稱,件數,重量,體積,包裝方式,識別方式,裝船日期,目的港及收貨人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甲方對于某儲存,防護或運輸有特殊要求的應在訂艙委托書中注明,并隨附相關文件;否則,由此引起的損失,責任,以及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甲方應于某委托書上注明本協議編號,以明確該訂艙委托書是在本協議項下。
4.甲方若要求更改訂艙委托書的內容,或取消訂艙要求時,必須書面通知乙方,并與乙方經辦操作員書面確認后,乙方應及時按照甲方指示行事。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但是,若是由于某司的原因導致無法進行上述修改或取消,乙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后,應及時以《訂艙確認書》的`形式將訂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運單號,運價等信息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于某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乙方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對上述信息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后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6.甲方委托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的時間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于某委托的裝箱人裝箱,并事先告知有關貨物的基本狀況;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自行裝箱的,由于某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7.甲方應當保證收貨人在卸貨港及時提貨,由于某不及時而造成的額外堆存費和滯箱費(按照公布的費率計收)應由甲方承擔,上述費用必須在提貨前直接支付給碼頭和船公司代理。
8.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進行運輸費用的確認:
(1)甲方必須在訂艙委托書上確認運輸費用和運輸條款;如果訂艙委托書中未注明,則按照乙方公布的運價計收;
(2)雙方訂立在一定期限內的運輸費用及費率,通過附件方式約定。$page$
9.費用結算:
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運費:
(1)費用按航次結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后,乙方才交付運單或貨物;
(2)甲方于某后_________天內,將所發生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經雙方協議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1)現金或銀行支票,匯票的付款方式;
(2)電匯,并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送交給乙方;
(3)采取同城托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各類運輸費用。
10.如果甲方違反第8-10條的規定,乙方有權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該協議并有權采取各種措施某方收回被拖欠的運輸費用。
11.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乙方支付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12.如果甲方遲延支付或者不支付前款費用或報酬,乙方有權留置甲方的單證,貨物或中止有關合同的履行。
13.甲方授權乙方代領運單或者其它相關單證的,視為甲方同意將上述單證出質于某作為其應當承擔的費用和報酬的擔保。甲方應當保證其有權將上述單證出質,由于某出質不當造成對第三人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14.由于某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在十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5.對確認屬于某延期交付的索賠,應以該部分貨物所涉及的運輸費用為限。對于某交付而產生的間接損失,責任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6.對確認屬于某滅失,部分損壞的索賠,索賠方應提供相關的法定證據,如當地權威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等,否則另一方有權拒絕賠償。屬于某責任范圍內的,則向保險機構進行索賠。
17.雙方的任何索賠,應作為個案以書面形式解決,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扣留或拒付或拖欠或暫扣運雜費等行動。
18.本協議項下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19.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代理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簡稱“甲方”)委托(簡稱“乙方”),代理托運貨物,乙方同意代理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內容
乙方應當在收到貨物后,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將貨物從港運至港,交于收貨人。
二、運輸方式
乙方在接到貨物后,應自行完成運輸,如要轉委托第三方完成該次運輸,應當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三、倉儲責任
甲方應當在簽定合同之后________日內,將貨物交于乙方,或運至乙方指定倉庫。
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之后,應當向甲方開具貨物收據和倉庫證明。并在貨物倉儲期間盡其職責,根據貨物的特性和包裝,選擇不同的儲存方式。
四、通知責任
1、乙方若將該次運輸交于第三方承運的,應當在起航之前,通知甲方。
2、甲方得知乙方將運輸任務交于第三方承運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天內給予答復。
3、乙方應當在起航之后電告甲方或者收貨人準備卸船時間。
五、費用及結算方式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__日內,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相關費用預付款________元(雙方協調確定),待貨到之后,雙方進行一次性結算。
六、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于規定期限將貨物交于乙方,或運至乙方指定倉庫,造成乙方不能按時裝貨,按時起航的,每延誤________天,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2、甲方未于規定期限內支付給乙方相關性費用的,每逾期________天,應向乙方支付所拖欠費用的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者擅自改變合同,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七、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將貨物安全運至目的地的,每逾期________天,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2、乙方在起航后未通知甲方或者收貨人準備卸貨時間的,所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自接到甲方貨物后,到將貨物交于甲方指定收貨人期間,應當妥善保管貨物,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貨物損壞、滅失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委托第三方承運的,應當向甲方提供真實的情況、資料,如有任何隱瞞或提供的資料不實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并撤銷代理合同,造成損失的,應當全部由乙方承擔。
八、理合同的履行地如何確定
(一)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托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運地為合同履行地。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二)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三)財產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四)補償貿易合同,以接受投資一方主要義務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
另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的,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九、不履行合同會有什么責任
(一)未支付價款或報酬的,對方可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二)遲延支付價款或報酬的,應當支付該價款或者報酬的逾期利息;
(三)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2、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四)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物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修理、更換、重作、減價或者退貨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貨物代理合同7
托運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主《水路貨物運輸規則》依法維護承、托運人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基礎上,自愿簽訂協議如下:
二、運費計算的標準:每噸 ¥:_________ 元。
三、裝卸時間
按先后順序排檔裝卸貨,裝貨時間天,卸貨時間天、臺風、大雪、下雨天、節假日及機械故障不能裝、卸的時間除外。
四、貨物的安全責任:
運輸的貨物由承運人負責貨物的安全(封倉、防雨、防盜等)。貨物合理消耗外,按市場價賠償;因貨物自身原因引起的質量變化,與承運人無關。前后倉無水、干眩:左_________ 公分,右_________公分。
五、違約責任:
1、裝卸貨超過第三條第一款約定時間的應由托運人向承運人支付每噸每天
2、托運人在船隊(艙機)開航前預付運費
3、合同簽編印后,承運人不能提供船隊承運貨物的,或托支人不能提供貨物供船隊承運的,按第二第第一款約定運費10%作為違約金。
六、履行期限及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貨物交付完畢、運費、延擱費、轉港費、違約金支付完畢之日起終止。發生合同糾紛,當事人應參照《合同法及水運規則》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代理合同8
甲方(委托人):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第三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第四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第六條、甲方在其委托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第七條、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按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第八條、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除甲方能證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第十條、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托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同意于船開后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第十二條、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_____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_____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三條、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于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五條、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第十六條、本協議的糾紛原則上采取平等、公平、互諒的原則進行協商,并形成書面文件。若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貨物代理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原則上,經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方負責技術交流和談判,簽訂有關技術協議和技術附件。
第二條乙方義務乙方負責對外聯絡和商務談判以及簽訂合同協議,必要時組織出國驗貨或培訓。
第三條甲方義務甲方負責在對外合同正式生效前辦妥下列批準文件:
1.項目可行性報告的批復;
2.訂貨卡片或設備分交表;
3.國家列入技改項目計劃的批件及海關批準的減免稅表;
4.凡需辦理統一歸口審批項目的歸口部門批件;
5.凡需辦理許可證項目的進口許可證。
因上述批件不能及時辦妥而延誤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履行地及結算
4.1乙方受甲方委托辦理進口貨物的境外運輸、保險及報關、國內聯運等手續,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外運公司憑結算單與甲方結算。
4.2甲方應按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機構的通知按時提取貨物,避免延誤提貨而造成經濟損失,聯運到貨地點為________。
第五條合同所需外匯額度
5.1合同所需外匯額度總額的________%由乙方解決。
5.2合同所需外匯額度總額的________%由甲方自籌,并于對外合同簽訂前劃撥至乙方賬戶。
第六條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幣
6.1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幣的________%由乙方協助甲方向工商銀行貸款解決,貸款協議由甲方直接與工商銀行簽訂,甲方自行負擔利息和還款義務。
6.2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幣的________%由甲方自籌。
第七條甲方應在對外商務合同簽訂前30天經甲方銀行向乙方出具合同用匯所需配套人民幣保函(包括進口稅款)。
第八條在對外商務合同簽訂后,甲方需在合同規定的開證日期前5天內,將與合同貨物到岸總價額等值的配套人民幣(暫按一美元________元人民幣計算)劃入乙方銀行賬戶做為開證保證金,待實際付款發生后,乙方須將該筆款項目自存入時起到付款時止所得利息撥還甲方。
第九條乙方在對外承付款后,即按合同到岸價格向甲方托收________%的手續費及4%的銀行費用。
第十條到岸納稅有關購買對外合同貨物應繳納的海關關稅、工商統一稅及其他稅款,均由甲方承擔。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貨物到岸后需及時報關,并在報關后7日內納稅。
逾期將處以罰款直至沒收貨物。
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合同貨物預計到岸日期以及應納稅款總額。
甲方須按乙方通知在貨物到岸前5天內將應納稅款匯入乙方賬戶,或由甲方按港口外運催交稅款數額及期限,直接匯入外運公司賬戶,否則甲方將承擔由于不能及時納稅造成的滯納金罰款及不能及時提貨造成的其他一切責任和損失。
第十一條墊款處理
11.1由于甲方預付貨、稅款不足,而甲方又正式書面請求乙方代墊款時,甲方須對乙方支付月息________%的墊款利息,乙方對超過墊付款規定期2個月而尚未還清的墊款金額,加收日息1‰的罰金。
11.2乙方也可考慮以項目合作經營方式代墊資金,具體條件另議。
第十二條結算本委托合同第8條規定的合同貨物配套人民幣及第十條規定的人民幣稅款按照多退少補原則由乙方在對外支付貨款和代甲方納稅后按實際數與甲方結算。
第十三條價格變更在對外簽約后,如發生下述情況,乙方應及時預測并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未能按乙方通知及時補辦有關手續,則乙方對產生的后果不承擔責任。
1.合同采用非美元貨幣時,因美元貶值而使外匯額度不足。
2.因合同進度變化,年度用匯指標不能在本年內使用而必須退回原批準部門,并結轉至下一年度。
3.由于人民幣值下降,而使貨物到岸價及稅款相應增加。
第十四條合同的修改或終止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要求修改或終止合同,必須以書面提出,經甲乙雙方同意后另行商簽有關文件或合同,未經雙方協商一致,終止合同方應承擔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事件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不能履行合同一方提出公證部門證明文件,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第十六條仲裁
16.1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實施進口項目計劃。
如在執行合同中雙方發生分歧,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
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國仲裁委員會依該委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
16.2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七條未盡事宜,另由雙方協商修正補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貨物代理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方)所需(貨物名稱)經以招標文件在國內以公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經評標委員會確定(乙方)為中標人。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同意按照以下條款和條件,簽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組成
1、招標文件
2、中標人投標文件
3、中標通知書
4、中標人在評標過程中做出的有關澄清、說明或者補正文件
5、本合同附件
二、貨物的名稱、數量、規格
三、合同金額
合同總金額: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分項價格:
四、付款
l、付款途徑:
2、付款方式:
五、交貨
1、交貨安裝時間:合同生效后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貨并安裝。
2、交貨地點:
六、履約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在貨物交付驗收合格月無質量問題后,填寫《山東大學招標采購履約保證金退付表》和《山東大學招標采購項目驗收單》交山東大學招標采購辦公室后15日內無息退還。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為附條件生效合同,除甲乙雙方簽章,還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時合同生效:
1、乙方提交履約保證金。
2、本合同加蓋山東大學招標采購職能部門合同專用章。
八、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山東大學招標采購辦公室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開戶單位:開戶單位: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貨物代理合同11
甲方(委托人):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第三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第四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第五條、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采用包干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干費。
第六條、甲方在其委托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第七條、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按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第八條、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除甲方能證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第十條、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托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同意于船開后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第十二條、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_____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_____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三條、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于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五條、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第十六條、本協議的糾紛原則上采取平等、公平、互諒的原則進行協商,并形成書面文件。若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
貨物代理合同12
甲 方: (委托人)
乙 方:(代理人)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采用包干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干費.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夕口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托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于船開后30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電匯方式付給乙方。
12、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3、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于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 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4、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
15、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上海海事法院審理。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6、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貨物代理合同13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代理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辦理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為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對于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具體的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4.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船公司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對于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于確實無法加載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注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_____。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注明。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于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
對于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般______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8.對于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注運費基價。甲方應于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
如標注的運費單價有誤或者甲方與船公司之間訂有優惠運價,甲方應于上述期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注的運費基價。
9.對于其他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在配艙回單上應標注運費基價和運費支付的最后期限甲方應于上述期限屆滿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
10.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船公司墊付有關運費。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乙方所墊付的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因乙方計算錯誤而多墊付的部分除外。對于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對于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后___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有關部門墊付相應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后五個工作日之內,將乙方墊付的費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于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對于乙方的代理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后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于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3.對于第8、9、10,11、12條所涉及的各項費用,甲、乙雙方可以協商以包干費用的形式支付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相應調整包干費率。
14.對于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未結清所有乙方墊付的費用之前,即使船公司簽發了提單,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5.乙方在代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并對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7.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9.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代理合同14
甲方:
乙方:寧波集發國際貨運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運輸、倉儲、代付海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表明甲方訂艙單位及收發貨人的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期、貨物中英文品名、運費、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因甲方在托運單上的漏填、錯添而導致的損失或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根據報關需要及時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并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
4.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費、內陸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辦費用。上述款項采用包干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須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重新商定后確認;
6.如甲方與船公司有協議價,甲方在委托乙方向船公司訂艙時,需在書面訂艙單上注明運價及合同號。
7.乙方在開航當日,根據協議收費標準,向甲方開具單船人民幣費用發票和海運費發票。
8.付款條款
經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種方式結算費用:
A.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后,乙方才可交付提單;
B.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每月以月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每月15日將上月應付款項匯付并到乙方帳戶;如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按照條款A方式結算;
C.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以航次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在開航后
日內將確認的應付款項匯付乙方帳戶;
如甲方不能按照協議規定結清費用,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任何一種方式進行強制催收甲方所欠費用:
a.延緩交付提單;
b.延緩返退核銷單、退稅單;
c.目的港延緩放貨;
d.停止接受訂艙。
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9.托運貨物為特種貨物或者危險貨物時,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作詳細說明,未作說
明或者說明不清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若船期更改,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
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的具體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11.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截關前壹天
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12.除甲方能證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
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13.甲、乙雙方應分別對各自的過失引起的損失負責。由于第三方責任引起的貨損、貨
差等的損失,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共同作好善后處理工作,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4.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應提交寧波海事法院審理;本合同的訂立、效
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雙方如無
異議,則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6.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
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簽字:簽字:
年月日
貨物代理合同15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合同編號:
甲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聯系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
乙方:中國外運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聯系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
鑒于:
1、 乙方在國際貨物運輸代理領域的豐富經驗;
2、 甲方希望委托乙方為其安排本合同項下貨物的國際運輸及相關服務等事宜;
據此,雙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 服務范圍
1.1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作為甲方的代理人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具體的服務范圍詳見授權委托書。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當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等。因甲方提交的托運單內容不準確、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導致的任何貨物的損失或者造成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承擔。如果沒有特殊要求,乙方按普通貨物進行處理,對因此造成的貨物損壞或者造成的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承擔責任。
2.1.2甲方在其委托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對具有危險性質的貨物,不管是否在國際危規中列明,對由于危險貨物造成的一切損失、責任、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不管甲方是否進行了危險品申報。甲方應當如實申報貨物名稱。如果托運的貨物是危險品,甲方應當確定該危險品等級并書面告知乙方。甲方承擔未如實申報的全部責任。
2.1.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當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報關報驗單證內容不準確、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導致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單據不準確或不真實而造成乙方損失或承擔責任的,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承擔的損失/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乙方因此向第三人承擔的責任,以及抗辯的法律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2.1.4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明示委托事項,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2.1.5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托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書面確認航期,無乙方書面確認航期的,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2.1.6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2.1.7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乙方費用。
2.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事項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匯報進展情況。
2.2.2為了履行本合同下的全部或者部分委托事宜,乙方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該合同效力及于甲方。同時,除非甲方有明確相反的指示,乙方有權選擇向第三人披露甲方作為委托人這一事實。
2.2.3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特別授權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如果乙方代為墊付任何費用, 則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乙方墊付的款項。
2.2.4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在合理時間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如因船公司原因未能及時配載,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2.2.5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當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及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
2.2.6對于非由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當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2.2.7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于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3.1合同價款包括:乙方的運輸代理費以及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本合同價款的具體構成
3.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簽定后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合同價款支付給乙方。
3.3如遇有關費率上調或者增加委托事項,則合同價款應當做相應增加。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調整后的付款通知后?? 個工作日內,將調整后的合同價款支付給乙方。
3.4根據2.2.3條的規定乙方為甲方代墊的費用超過了附件二規定的范圍,則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 個工作日內,將有關費用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 保險
4.1根據甲方的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運輸保險,險種為 。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4.2發生保險范圍內的事故后,乙方應當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五條保密條款
5.1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詞指的是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各方有關的未公開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格及其他財務記錄等資料;任何一方為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未公開的信息。
5.2除5.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將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布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5.3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5.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為公眾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5.3.2經合同各方事先書面同意。
5.3.3為本次交易之目的將秘密信息披露給各自的專業顧問,并要求其承擔保密責任。
5.3.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法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文件發出的,否則協議一方應當加以拒絕,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5.4本合同各方均應采取必要措施,將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范圍內,并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5.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據第5.3.4款之規定對外披露秘密信息,應當通知合同對方。
5.6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5.7保密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方對秘密信息承擔的保密義務自獲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為期 年。
第六條 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戰爭、騷亂、戒嚴,及其它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觀情況。
6.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況,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據,并應當采取合理措施盡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合同。
6.3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無需對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并且此種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不應視為違反本合同。
6.4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本合同的義務履行期限可隨情況的發展相應推遲。如不能履行義務超過天,履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證,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7.1甲方的違約責任:
7.1.1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延遲支付乙方合同價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遲付款額的萬分之五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另外,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7.1.2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造成貨物不能及時配載、通關或者出運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7.1.4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7.2乙方的違約責任:
7.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職責時應當盡心盡責,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貨物損壞或者滅失的,乙方應當按照損壞或者滅失貨物的市場價格賠償甲方,但是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簽訂本委托合同時所無法合理預見的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 元人民幣或每公斤 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7.2.2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第八條 一般性條款
8.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有授權的代表簽署并互換之日起生效。
8.2法律適用: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3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 法院審理。或者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自行決定。)
8.4 合同的修改:
8.4.1 因市場的變化和合同雙方協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
8.4.2 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協議方式進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8.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各方之間就本協議主要事項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諒解,并取代之前一切與此有關的口頭、書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議、聲明、保證、協議或承諾。
8.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時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或該條款的一部分無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執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中的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執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由此受到影響或損害。
8.7棄權: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為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為,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8.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8.9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份。
甲方: (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 (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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