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買賣合同(匯編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買賣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于買賣合同1
上訴人(一審原告):林xx,女,略
被上訴人(一審被告):張xx,女,略
原審第三人:福州市xxx房產代理有限公司,略
上訴人因房屋買賣經紀合同糾紛一案,不服臺江區人民法院xxx1年12月19日做出的(xxx1)臺民初字第xxxx號民事判決,現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一、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請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
二、一二審訴訟費用全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xxx1)臺民初字第xxxx號民事一審判決認定“原告不得轉讓訴爭訴爭房屋”是錯誤的,與事實不符,適用法律錯誤。
一審法院依據國務院xxx5年5月11日轉發的建設部等七部委《關于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第七條“禁止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在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房屋所有權申請人與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不得為其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的規定,認定原告不得轉讓訴爭房屋,該法律適用錯誤。
庭審中已查明xxx0年10月8日,上訴人申請按揭貸款30萬元,付清了訴爭屋全部購房款, xxx1年4月15日上訴人與開發商福州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辦理了訴爭房的交房手續,,說明上訴人已付清該房屋全部購房款,該訴爭屋已竣工交房,只是尚未辦理房屋產權證書,上訴人的情形并不完全適用七部委的工作意見。
即使適用七部委《關于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第七條之規定也只說明上訴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并未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能說明原告不得轉讓訴爭房屋更不會因此而影響合同效力。
二、(xxx1)臺民初字第xxx號民事一審判決認定“原被告雙方約定于訴爭屋“甲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辦出后再辦理交易過戶手續,該條款屬附生效條件的條款,且所附條件符合法律規定,因此,應當認定原被告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時附生效條件的。目前,原告尚未取得訴爭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條件尚未成就,故雙方之間房屋買賣合同尚未生效。”與法律規定及事實不相符。
所謂附條件生效的合同,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某種事實,并以其將來發生或不發生作為合同生效或不生效的限制條件的合同。而結合該條款全部文字內容可以看出該條款只是對于雙方的履行手續和工作日做相應的補充約定,并未對該條件成就與否的法律后果做說明,即沒有約定所附條件如果成就或不成就對協議效力有何影響,因此不能認定是附條件生效的合同。 另外,從房屋買賣合同整體內容來評判,該條款作為補充條款只是就雙方合同的履行責任做進一步具體明確的約定,買賣雙方對于房屋產權及交房責任在第三章違約責任當中已做具體約定,不需再另設限制性條款。
即使該房屋買賣經紀合同依照一審法院所認定的為附生效條件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被上訴人在房屋買賣經紀合同簽訂當天交納定金1萬元以后未按合同約定的xxx1年6月21日18:00前再履行付款義務,第三人遂于xxx1年7月2日、7月11日、7月19日發函通知被上訴人履行義務,但被上訴人沒有支付定金,該事實已得到一審法院確認。合同不履行屬于被上訴人的過錯,屬于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因此,應認定合同條件成就、合同有效,被上訴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該房屋買賣經紀合同符合物權法第十五條之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經紀合同依法成立有效。
三、(xxx1)臺民初字第xxx號民事判決一審判決認為“認定被告構成違約,要求被告承擔違約責任,則于法無據。”與法律規定及事實不相符。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雙方在房屋買賣經紀合同第十八條中明確約定,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支付甲方等同于定金數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支付給乙方等同于定金數額的違約金。被上訴人在交付1萬元定金后不再履行付款義務,說明被上訴人擅自變更合同,應當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雙方簽訂的合同中約定定金數額為51萬元,違約金的數額等于定金數額也應為51萬元。定金數額僅作為雙方確認違約金額的一種計算方式應適用合同約定的定金數額而非適用定金有關法律規定所確認的實際定金數額1萬元。
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之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即使按照一審法院認定的違約金數額按照實際交付定金數額1萬元來賠償也是無法補償給上訴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一審法院即沒有考慮上訴人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也未考慮因被上訴人遲延不履行合同近半年的時間福州房價打折降價而給上訴人造成的房價下跌損失。被上訴人在明知上訴人預期獲利情況下仍拒絕履行合同,給原告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因此上訴人要求被上訴人按照購房總價103萬元的20%支付206000元的違約金完全符合法律的規定及給當事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依照雙方買賣經紀合同中二十條之規定,被上訴人自xxx1年6月22日起逾期未付款直至上訴人xxx1年9月19日書面通知被上訴人解除合同時止應按成交價款每日萬分之三向上訴人支付滯納金27810元。
為維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事實,特上訴來貴院,請依法裁判。
上訴人:
xxx1年 月 日
關于買賣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
購貨方:____縣招待所(以下簡稱甲方)
銷貨方:____市綠峰茶行(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就招待所項目茶葉買賣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品名、級別、單價、數量
第二條質量標準
甲方所銷售茶葉衛生指標應符合國家標準(GB2762-20)及(GB2763-20)。凡明示為有機茶、無公害茶、綠色食品茶、原產地保護名茶的,均應提交認證證明。有機茶應符合(5196-20)標準,無公害茶符合(5244-20)標準,綠色食品茶葉符合(288-20)標準,原產地保護名茶應當符合相應的標準。雙方應當將樣品封存保管,用于交貨時對樣驗收。
第三條包裝
茶葉包裝采用分袋方式,執行國家環保標準,包裝物由乙方提供,包裝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交貨及運輸
交貨方式:(乙方提貨甲方送貨甲方代辦托運);交貨地點:____縣招待所,當日通知
第二天貨物到場,運費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結算
乙方向甲方所購茶葉應當用以(經銷代銷試銷)方式對外銷售茶葉,結算方式為:__發票開好,現金結算_
第六條定金
乙方應當在合同簽定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壹仟元整(1000.00)(不超過總價款20%)。合同履行完畢,定金應當(抵作價款返還乙方)。定金交付后因乙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還;因甲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如約提供茶葉,茶葉如不符合質量要求、衛生標準或與樣品不一致的,乙方有權要求換貨、退貨或降級、降價,但應當在收到貨物后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因退換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關于違約責任的其他約定:終止合同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地方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6份,雙方各執3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當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稅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
關于買賣合同3
供方:
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了明確農作物種子供、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維護雙方的.共同利益,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需方向供方訂購以下品種、數量、質量和價格的種子:
二、供方對以上種子出具農作物種子檢驗證書(標明種子實際質量指標)供需方復檢,需方收到貨后15天內,對發芽率、凈度、水分三項指標復檢完畢,純度在收貨后該作物的第一個生產周期內復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供方,逾期視為種子合格。
三、調運種子前,供方要按需方要求,出具種子經營許可 證復印件、發貨時需方與供方對每批種子共同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復檢和鑒定,樣品保存至該批種子于生產收獲結束。
四、供、需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等供貨、付款,如有變化,供、需雙方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合同,否則,視一方為違約,違約方要賠償守約方違約金額10%經濟損失費。
五、所需供品,乙方根據當地生態類型進行合理布局,若由于越區種植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如種子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由甲方負責賠償相應損失。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外增加補充條款,增補條款屬于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買賣合同4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標準廠房和使用配套場地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況:
1、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廠房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場地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產證為準。
2、土地使用權限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實際年限按產權證。
3、廠房區域東側在______米內、南側到____米內、北側到____米內。
二、廠房價格及其它費用:
1、廠房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總價(含人民幣土地價格)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
2、土地使用稅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由方每年支付給有關部門。
3、乙方在甲方園區內的.物業管理費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廠房總價分二次付清,簽約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
(1)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甲方把廠房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廠房后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
(2)其余房款應在甲方辦妥相關產權交易后(以產權交易中心核發產權證之日為準)6日內一次性付清,在辦理中產生的契稅由乙方負責。
2、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處以滯納金按銀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過三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廠房和土地總價的10%計;若甲方不能辦理土地、房產二證,或將土地、廠房抵押給任何第三方,則售房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房款,并按廠房和土地總價10%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四、其他規定:
1、甲方在辦理好產權證后再給乙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在辦理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契稅、工本費等由乙方負責支付。
2、乙方所購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或出租給其他方辦業,但必須通知管理方,受讓或承租方企業可以以本廠房地址進行工商注冊。
3、廠房內土地屬批租,廠區內按現有的設施配套使用給乙方,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簡易棚及房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搭建秘備的簡易棚手續。
4、乙方所購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舉辦高污染、高用電量的項目。
5、乙方在所購房屋內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稅,按其交付各項規定費用。
6、乙方使用的用電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予以協助辦理,增容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按規定交納。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后,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廠房,甲方無權干涉。
9、本廠房的質量保修期為交付后一年內有效。
五、本合同主體及責任:
1、甲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連帶及擔保責任)
六、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執一份,房產管理局和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蓋章):________代表(簽名蓋章):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址: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買賣合同5
原告: ***,男,漢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證住址:***,身份證號碼:***,系***的經營者。
被告一:**,男,漢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證住址:******,身份證號碼:****。
被告二:**,女,漢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證住址:****,身份證號碼:***。
兩被告目前的共同住址是***。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依法判決兩被告支付所欠貨款人民幣***元(*萬零*仟**元整),兩被告對該欠款負連帶責任。
2、請依法判決兩被告從起訴之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支付欠款利息,直至兩被告付清全部欠款止。
3、本案全部訴訟費用由兩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自20xx年開始在**經營**貿易部,被告**和**也是在**鎮做裝修生意的.兩夫妻,他們兩人20xx年開始在**購買商品房定居。兩人多年來經常向原告購買玻璃產品,共欠下貨款**元,被告**在20xx年12月28日寫下《欠條》對上述欠款加以確認。
兩被告是夫妻關系,兩人以家庭經營模式一起做生意,共同向原告購買玻璃產品,其二人應共同為欠款的義務主體。而且,兩被告沒有其他職業,他們的經營收入全部用于家庭生活,所以兩被告應該對所欠的貨款負有連帶責任。
現原告已多次催促兩被告還款,但兩被告一直拖欠。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遂向貴院提起訴訟,請貴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市第*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關于買賣合同6
原告朱海林與被告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協商小貨車的買賣事宜,由朱海林將其自己的一輛欄板躍進NJ1026D小型載貨汽車,車輛行駛證號為瓊D30594,出賣給潘世海。雙方約定,車價為8000元。同日,潘世海向朱海林寫下欠條一張,其欠條載明:“欠購車款捌仟元(¥8000)定于20xx年9月20日前付清。如果不按時付可按車價款壹倍處罰。欠款人:潘世海20xx年8月26日”。潘世海寫下欠條交朱海林后,朱海林便同意潘世海把車開走,至同年9月20日潘世海未按欠條時間向朱海林支付購車款8000元,朱海林也沒有將該車的相關證件交付給潘世海,雙方因此引起糾紛。朱海林于20xx年3月17日向原審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潘世海支付其拖欠的購車款16000元,并承擔車旅費100元。潘世海辯稱,其本人已于20xx年10月12日將4000元支付給朱海林,按雙方的約定,朱海林應辦理好產權轉讓登記手續,而朱海林沒有辦理,因此,雙方的口頭協議沒有生效,要求朱海林退回定金4000元,并請證人張桂銘出庭作證。一審中,潘世海提出反訴,要求朱海林雙倍返還定金8000元,并要求朱海林支付為該車修理所付出的費用2420元。原審法院通知其繳交反訴費,但在法定期間內,潘世海未向原審法院繳交反訴費,原審法院裁定,按潘世海自動撤回反訴處理。一審中,朱海林對證人的證言予以否認。二審另查明,朱海林于20xx年3月間購買該車,總價款為35200元。根據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貿易部、機械工業部、公安部、國家環境保護局關于發布《汽車報廢標準》的通知,該車使用年限為8年。按使用8年計算,該車每天折舊費為12.05元。
原審法院認為,原、被告之間所進行的交易是舊小貨車,根據國務院貿易部發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
第三條“舊機動車流通涉及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社會治安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等各個方面,屬特殊商品流通,必須在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的規定,原告所賣的舊貨車,必須要在經過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方可進行交易,否則應視為交易無效。因此,原告擅自將自己的舊小貨車賣給被告,其行為違反了《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的規定,故應視為買賣無效。對無效買賣所得的財產,應互相返還。因此,對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購車款16000元和車旅費100元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持。對于被告在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給原告的這一事實,由于被告向法庭提供在場證人張桂銘出庭作證,雖然原告否認,但根據雙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度,被告有證人出庭作證,因此,被告主張的可信度大于原告否認的可信度。對被告的這一主張,本院應予認定。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和參照貿易部發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判決如下:
一、原告朱海林與被告潘世海的舊車買賣無效;
二、被告潘世海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返還瓊D30594號小貨車給原告朱海林;原告朱海林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返還4000元給被告潘世海;
三、駁回原告朱海林的其他訴訟請求。一審宣判后,原告朱海林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審理認為,上訴人朱海林與被上訴人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達成口頭買賣汽車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認定該協議為有效協議。協議約定后,上訴人將車輛交付被上訴人使用,被上訴人未按約定支付車款,其行為屬于違約行為,依法應承擔違約責任。同時,
上訴人將該車交付被上訴人,沒有將該車相關的證件交給被上訴人,致使被上訴人不能正常的進行營運,上訴人的行為也應視為違約行為,也應承擔違約責任。鑒于本案中,雙方沒有約定上訴人的違約責任,因此,上訴人的違約責任應視為與被上訴人的違約責任相等。本案中,雙方均未完全履行協議,上訴人請求被上訴人將該車退回,被上訴人表示同意,故雙方約定的口頭協議可予以解除。由于被上訴人未按協議約定,將車款支付上訴人,也不及時將車退回上訴人,致使該車由被上訴人占用長達一年,因此,被上訴人應支付該車的折舊費給上訴人,其折舊費按每天12.05元計算,上訴人主張支付時間從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4月23日,共計239天,計2880元。上訴人上訴請求被上訴人賠償用車款沒有證據,不予認定。其上訴請求被上訴人賠償精神損失費20xx元,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事實根據。原審判決駁回其他訴訟請求正確,應予維持。被上訴人主張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給上訴人,證據不足,不予認定。被上訴人在答辯中,要求上訴人雙倍退還定金8000元,并要求補償購買維修汽車配件費用2420元,由于一審中提出反訴請求,未按規定時間交納反訴費,一審已裁定按其自動撤回反訴處理,被上訴人現主張沒有理由。原審判決根據國務院貿易部頒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認定雙方的舊車買賣合同為無效合同,屬適用法律錯誤。因為《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是屬于部門的規章,并不是行政法規。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規并未規定舊機動車交易必須在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故不能以此作為判決合同無效的依據,應予糾正。原審判決認定被上訴人已支付4000元購車款,并判決由上訴人返還,其認定事實證據不足,應予以撤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第九十七條的規定,判決如下:
一、維持海南省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20xx)瓊中民初字第65—2號民事判決第三項;
二、撤銷海南省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20xx)瓊中民初字第65—2號民事判決第
一、二項;
三、解除上訴人朱海林與被上訴人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約定的汽車買賣口頭協議;
四、限被上訴人潘世海于本判決生效后十天內將瓊D30594牌號欄板小貨車(躍進NJ1026D)退還上訴人朱海林,并支付該車折舊費2880元給上訴人朱海林,逾期交車則每天按12.05元支付該車折舊費。
從上述案例看,審理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不能以《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作為認定汽車買賣合同無效的依據。因為《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是國務院貿易部于1998年3月9日頒布的
關于買賣合同7
上訴人(原審原告):xxx
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xxx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xxx
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xxx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xxx
上訴人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xxx人民法院[20xx]大民初字第305號民事判決書,現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1、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支持上訴人一審的訴訟請求。
2、一、二審訴訟費由被上訴人承擔。
上訴理由:
一、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
1、一審法院對xxx有限公司通過銀行給xxx股份有限公司的60000元匯款的認定有錯誤。
首先,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并未在協議書中約定由第三人xxx有限公司代為償還貨款,也沒有簽訂第三人代為償還的補充協議,所以一審法院斷定此60000元乃被上訴人給上訴人的部分貨款毫無事實根據與法律依據。
其次,根據《合同法》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與第八十四條“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的規定,而被上訴人并沒有已經履行清償貨款義務的證據,也沒有上述義務已轉移給第三人承擔的相關證據,法官僅根據推論就認定60000元為被上訴人給上訴人的部分貨款,明顯違背了“以事實為根據”的法律基本原則。
2、一審法院對貨款59820元的性質認定有錯誤。
首先,被上訴人所提供的四份對賬單的另一方為xxx集團湖南分公司,與xxx股份有限公司是兩個不
同的公司,不符合證據的關聯性標準。
其次,被上訴人所提供的四份對賬單均是復印件,來源不明,真實性值得考慮;而且,僅憑對賬單并不能就此認定59820元為xxx集團湖南分公司擅自扣除的稅金,事實上,這59820元應為被上訴人向xxx集團湖南分公司所支付的`貨款,屬于貨款的一部分,只不過分開寫出來罷了。而被上訴人所在賬單上的簽字頁恰恰證明了被上訴人對59820元為被上訴人所欠上訴人的貨款的一種認可。
再次,被上訴人所提供的四份對賬單,最晚日期為20xx年12月份,而被上訴人的一審答辯狀日期則為20xx年6月29日,即使被上訴人所提供的四份對賬單是真實的,那么以此來要求抵銷雙方在20xx年4月30日對欠款149581.2的對賬確認函,也已經過了訴訟時效。
二、一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
1、一審法院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二款和第一百三十四條第(八)項規定,認定上訴人要求被上訴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于法無據屬適用法律錯誤。
根據特別法優于一般法的法律原則,如果《合同法》與《民法通則》就同一個問題都有規定的,應優先適用《合同法》。而本案屬于典型的買賣合同糾紛,根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與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的規定,被上訴人應當支付上訴人貨款112816.8的逾期利息。
2、一審法院對證據的審核認定適用法律錯誤。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條“在合同糾紛案件中,主張合同關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當事人對合同訂立和生效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主張合同關系變更、解除、終止、撤銷的一方當事人對引起合同關系變動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被上訴人應當對合同的履行承擔舉證責任。在本案中,被上訴人并不能就已經清償了上訴人的貨款提供充分有效的證據證明,所以應該承擔不能證明的后果。
其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證據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經人民法院核對無異的復制件或者復制品”,第六十九條第四項“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第七十三條“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事實分別舉出相反的證據但都沒有足夠的依據否定對方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案件情況,判斷一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力是否明顯大于另一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力,并對證明力較大的證據予以確認”。在本案一審質證中,被上訴人已對我方提供的證據4、證據5的真實性沒有異議,而兩證據足以證明被上訴人欠上訴人112816.8元貨款事實的存在。而我方對對方所提供的證據3即四份對賬單的真實性存在異議,而對方也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其真實性,所以根據證據蓋然性優勢原則,應對我方證據進行確認并以此為依據進行判決。
綜上所述,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請求貴院撤銷xxx人民法院(20xx)大民初字第305號判決,并請求法院判決被上訴人支付上訴人貨款112816.8元及預期利息以及承擔本案一、二審全部訴訟費用。
此致
xxx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xxx
關于買賣合同8
供方:
需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 致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照執行。
一、 標的、數量、價款: 消防器材供應 該合同單價為貨到需方施工工地后結算價格,含材料、運輸、上、下車費、包裝、稅等全部費用。 該合同數量為計劃數量,雙方按實際收貨數量結算為準。
二、質量標準:
1、嚴格按需方要求規格、型號生產供應,質量符合國家現行GB14561-20、GB3445-93等質量要求及國家有關消防規范,并負責其產品通過當地消防部門驗收。產品質量等級為優等品。
2、供方送貨時應按上述要求提供產品檢驗報告及合格證、生產許可證、產品準用證等全套軟件資料,作為質量檢測依據之一。供方負責其產品通過當地消防部門驗收合格。
三、損耗 損耗由供方承擔。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及到達費用負擔:
1、 交貨地點: 需方委托收貨人:
2、運輸方式及到達費用負擔:由供方負責運到需方指定的施工場地,運費、上下車費由供方承擔。
五、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供方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包裝運輸。
六、產品的交貨期限: 供方必須保證產品供貨日期及質量,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開始供貨,供方嚴格按需方通知分批送貨。
七、貨款結算方式:不付預付款,全部貨到需方工地初驗合格七個工作日付給實際總貨款的.70%,整體工程竣工公安消防支隊驗收合格經需方審核后7個工作日內再付25%,留5%質保金,質保期滿經需方確認無質量問題,結清質保金。
八、驗收方法:
1、供方送貨時必須提供產品合格證、產品檢驗報告、產品準用證等全套軟件資料。
2、貨到工地,供需雙方按約定質量標準和要求共同初驗,若使用后發現質量問題,由供方賠償一切損失并承擔相關經濟、法律責任。
3、驗收標準,按本合同第二條產品質量要求驗收。
4、需方工地驗收代表:趙xx、任x
5、驗收或使用后發生質量糾紛,由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鑒定,按鑒定結果處理。
九、質保
1、質保期:自整體工程竣工消防驗收合格后需方在最終驗收合格的文件上簽字次日起________年時間。在質保期內,若因供方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標準,應由供方自費拆除并安裝優級產品,并承擔給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質保金額和支付辦法:按合同總價的5%作質保金,質保期滿經需方確認無質量問題后____日內付清質保金。
3、質保金不計利息,供方賠償義務不受質保金額的限制。
十、違約責任
1、 供需雙方未履行以上條款,均視為違約。
2、供方不能交貨,按總貨款的5%償付需方違約金,并退還已收需方貨款本息。
3、供方逾期交貨的,按貨款總額每日千分之二向需方償付違約金,并承擔需方因此所受損失費用。
4、若供方所交產品規格、型號、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由供方自費調換符合合同約定的產品,因此造成的逾期按逾期交貨處理,供方不更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5、需方無故中途退貨應向供方償付退貨總貨款5%的違約金,但供方收取的貨款本息應在____日內返還需方。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 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一式六份,供方二份,需方四份,經雙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保修期滿結清合同價款后自然終止。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為準,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 方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需 方
單位地址:
負責人:
經辦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________年____月日
關于買賣合同9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19xx年12月16日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政策,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品名、計量單位、數量:
二、產品的質量與標準:甲方售給乙方的'鮮蛋應符合國家的收購規格,即新鮮完整,不破損,不變質,保持其表面清潔。
三、包裝要求:用硬塑箱包裝,籍由甲方自備。運輸結束后所用箱由乙方在三天內返還甲方,若乙方將箱損壞,按價賠償。
四、價格及作價辦法:全年實行季節差價。按有關規定,收購旺季實行最低保護價,即雞蛋每千克三元六角,鴨蛋每千克三元八角。
五、交貨地點:花園鄉飛羽養殖場發貨室
六、交貨方式與運費負擔:由乙方自提,運費由乙方負擔。
七、驗收方式與期限:乙方在提貨前一天驗收,一天內驗收完畢。
八、貨款結算方式:乙方驗收后一周內支付現金或匯款。
九、超欠幅度:甲方在按合同規定的月交貨量交售時,超欠5%以內,不作違約論。
十、違約責任:甲方在允許的超欠幅度之上,每欠一千克鮮蛋,應補償乙方損失四角錢。乙方違約拒收一千克鮮蛋,應補償甲方損失六角錢。
十一、若遇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報對方,并以書面形式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有效期:自19 __年_月_日至20 __年_月_日。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買賣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
出賣人: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
買受人:______
簽定時間:__年__月__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_________
二、交車地點、方式:_________
交車地點: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后,如發現屬于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8。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買受人: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
買受人姓名(章)_________
出賣人名稱(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關于買賣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品種規格、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煤炭價格:煤價含稅票__________元噸,原則上價格在____月內不變,如遇市場價格變化雙方另行商定。
四、結算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后,購方每批次以預付款購買,批次批結,購方購煤款不夠時、銷方可以供給其他客戶或停供。
五、驗收標準:以__________煤場入庫取樣化驗為準,計量以__________煤場過磅單為準。
六、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發生經濟糾紛,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如協商不成,在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約定事項:如熱值達不到低位大卡左右,購方可以拒收,余款銷方應及時退還購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買賣合同12
賣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20xx年8月19日 買方:
一、產品名稱、型號、廠家、商標、數量、價格、金額:
詳見附件一
二、質量和技術要求:
產品質量符合國家、行業、企業標準和環保、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賣方應保證產品交付后質量與樣品質量相符合,滿足買方裝配和使用的要求。買方圖紙有明確規定的,按圖紙規定的標準驗收;簽訂了技術協議的,按雙方達成的技術協議中的相關條款執行。賣方同時須提交產品合格證明或出廠檢驗報告等。買方只負責產品的外觀質量與數量檢驗,因賣方原因導致產品在裝配及使用過程中的不良,買方嚴格按照《產品買賣合同》、《質量服務協議》、《技術協議》等相關條款執行索賠。賣方須保證其提供的產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利,且賣方須確保其提供的產品符合合同約定的品牌、規格型號、廠家、質量要求,否則應按買方要求更換或退貨,并承擔該批次產品價款一倍的違約金。
產品質保期一年,自買方主機產品銷售之日起計算,同時產品零部件使用時間不得少于20xx小時,以上時間以先到為準,國家、行業標準等對產品質保期的規定長于合同約定的,遵照國家、行業標準等執行。產品在質保期發生質量問題的,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之日起七日內予以更換、修復和賠償損失,逾期更換、修復或賠償的,按產品價款的2 /日承擔違約金;買方有權根據需要自行更換、修復故障產品,并由賣方承擔相應費用。
三、交貨時間和數量:
賣方按物流工程師訂單交貨。賣方交貨延期的則
四、交貨地點和方式:
賣方送貨到買方指定地點。
五、運輸方式和費用:
賣方負責運輸,承擔運輸費用(含保險費)。
六、包裝標準:
賣方按國家、行業、企業標準和樣品的標準及買方的要求包裝產品,采取防銹、防腐、防碰措施,賣方承擔包裝費用,包裝物不回收。如因包裝破損等問題導致貨物受損、滅失的,由賣方承擔退換貨等補償責任。
七、隨機備品、配件、工具和資料:
產品具有出廠日期、編號等銘牌標識,并附有裝箱單、產品說明書、合格證和檢驗書等質量證明原件。
八、 檢驗和異議:
1、 貨到買方指定地點后,買方按國家、行業標準和樣品的標準對產品外觀質量和數量進行檢驗 并將結果通知賣方;賣方批量交貨的,買方可抽樣檢驗。產品不符合約定的規格型號、品牌、生產廠家、質量標準等要求的,賣方應承擔檢驗費用,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承擔違約責任。雙方簽訂的技術、質量協議以及賣方的`承諾對檢驗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經檢驗為不合格產品,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按省內1周,省外25天內取回不合格產品;逾期未取回的,買方可按 100元/天的標準向賣方收取保管費用,也可以自行將產品處理。雙方簽訂的質量/技術協議對此另有約定,以本合同的約定為準。
九、產品回購:
賣方所供產品超出買方訂單數量的,賣方根據買方的通知予以回購。賣方負責回購產品的運輸,貨款由賣方直接支付給買方或者在買方應付賣方貨款中扣抵。
十、結算方式和期限:
(一)結算期限
1、貨到付款
(二)結算方式:
2、電匯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0日。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1、 買方與 賣方 簽訂的技術協議,賣方的服務承諾以及買方的訂單等作為本合同附件。
2、 賣方應向買方提供廠家授權銷售資格證明并按照誠信原則承諾給予買方市場同期最低價,若經買方查實賣方價格明顯高于市場同期最低價且不合理的,賣方應給予買方差價補償并賠償買方當批次貨款20%的違約金,同時買方可重新評估賣方信用資質,直至解除合同。
3、 賣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對買方業務人員贈送財物、不得向買方供應核準經營范圍外的產品,否則,買方經查實后可以拒付貨款、解除合同,同時賣方應向買方支付10萬元/人次違約金;給買方造成嚴重后果的,買方將追究其他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
日期:
關于買賣合同13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為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房屋買賣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位于房屋一套出售給乙方,其中住宅建筑面積平方米。
二、甲乙雙方約定以上房屋出售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整,乙方一次性付清。
三、甲乙雙方約定乙方交付房款同時甲方必須將現有的一切購房及配套手續一交并給乙方,乙方保證在入住后所發生的.物業費、水電費、閉路電視使用費、網費、房屋修繕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辦理過戶手續時,甲方協助辦理。所需過戶費用及相關的一切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五、本協議甲乙雙方自愿達成,簽定后不得后悔。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協商再補充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印):
乙方(簽印):
年月日
關于買賣合同14
賣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____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____
車號:____
顏色:____
型號:____
發動機號碼:____
車架號碼:___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支付車款人民幣____萬元。
第三條、甲方應交付給已方該車的'證件全部真實
第四條、甲方交付乙方車輛后同時簽訂買賣協議,此后車輛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違章等等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第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____乙方:____
住址:____住址:____
證件號碼:____證件號碼: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買賣合同15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購買甲方的______虛擬游戲賬號,特訂立此買賣交易合同協議書。
一、合同內容游戲賬號:______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支付約定的`購買費用給甲方之后,由乙方擁有該虛擬游戲賬號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全權負責此賬號的費用、民事及刑事責任,甲方對此賬號不再負責費用、民事及刑事責任,不在擁有所有權和使用權。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賬號購買費用為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元整),當面付清并另立收據。
三、此賬號購買之時,甲方必須告知乙方此賬號的所有相關資料,包括:注冊賬號之時填寫的身份證號、注冊電子郵箱、密碼保護提示問題及答案、游戲賬號以及當前密碼,便于乙方查詢以及修改這些資料。
四、甲方簽訂此合同協議書之后,即簽署日后不得以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等任何方式向______公司索回此游戲賬號密碼等相關電磁記錄。甲方如有違約,故意將此賬號收回,乙方將保留法律手段追溯權力;或者庭外解決,由甲方賠償乙方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元整),作為庭外調解之費用。
五、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后立即生效,甲方收取轉讓費后需另立收據給乙方。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保留______份。本合同如需修改,需雙方協商補充修改在本合同背面另立條目。
七、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賬號相關資料,并向乙方提供游戲賬號注冊身份證的復印件一張:
游戲賬號:______。賬號密碼:______。注冊姓名:______。注冊身份證號碼:______。注冊郵箱:______。密碼保護提示問題1:______。密碼保護提示答案1:______。密碼保護提示問題2:______。密碼保護提示答案2:______。
甲方(簽字):身份證號: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簽署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身份證號: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簽署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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