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變更合同模板集合9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變更合同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變更合同 篇1
某服裝進出口公司與某服裝廠簽定了服裝買賣合同。合同約定:由服裝廠供給服裝進出口公司男式西服500套,每套800元,女式西服500套,每套單價1000元,合同總價款計90萬元。合同對產品的規格、型號、和質量也作了規定,交貨日期約定為5月25日。合同規定:一方不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不履行部分的10%。由于交貨時間短,服裝廠為確保按時交貨,將廠內生產計劃作了調整,并要求工人加班加點完成任務。
在此期間,服裝進出口公司經過調查得知,所訂購的服裝在國外銷售的情況不太理想,因此向服裝廠函告將所訂購的服裝數量減半。服裝廠以書面形式回復服裝進出口公司,表示愿意接受該公司的請求。5月25日,服裝廠依約向對方交付貨物,其中男服200套,女服300套。而服裝進出口公司以貨物數量減半是指男女服裝各減半同為250套為由拒付貨款。服裝廠認為,服裝進出口公司提出服裝訂購數量減半,并未說明是男女服裝各減半,當然可以理解為總訂購數量減半共500套。于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服裝進出口公司支付貨款并承擔違約責任。
本案的焦點問題是,服裝廠與服裝進出口公司之間是否約定了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這是判定服裝進出口公司是否構成違約,是否承擔違約責任的關鍵。
本案中,服裝進出口公司函告服裝廠,提出將訂購數量減半,也就是要求變更合同中的數量條款。一個合同要成立,首先要求的合同雙方當事人對合同必要條款的意見一致。必要條款是合同的核心部分,是判斷合同成立的標志,它對于合同內容變更是否成立同樣具有重要意義,數量條款也是合同的必備條款之一。本案中,服裝廠與服裝進出口公司雖然已經對變更合同數量條款達成合意,但在具體履行上出現了分歧。根據案情,雙方并未對合同數量條款變更的內容進行明確規定,因而產生了糾紛。出項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是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致使雙方對變更的.合同內容有不同的理解。
根據《合同法》第78條的規定,當事人對于合同變更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當事人只需按照原合同的規定履行即可,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對方履行變更中約定不明確的內容。服裝廠與服裝進出口公司簽定的合同視為未發生變更,因此服裝進出口公司不應承擔違約責任,只要支付貨款即可。
變更合同 篇2
甲方(男方):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乙方(女方):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協議離婚,現就雙方離婚后變更子女撫養權等相關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的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第1條被扶養人(基本信息)
,,現年歲,原由方撫養。雙方協商同意自年月日起,隨女方生活,其撫養權歸女方。
第2條被扶養人的撫養費及支付方式
2.1撫養費:從年月日起由方每月付給方人民幣元作為孩子的撫養費(直至滿十八歲周歲)。
2.2方應于每月的日前將撫養費匯至方指定的銀行賬號。
第3條探視權
3.1方對孩子享有探望權。
3.2探望時間及方式:。
3.3探望之前,必須先經與方電話聯系。探望期間,要保證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不得影響孩子的正常生活、學習。
第4條附則
1.如遇其它未盡事宜或應時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則,互諒互讓,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份,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份,一份交派出所辦理孩子的戶口遷移手續。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簽字):
簽署時間:年月日
女方(簽字):
變更合同 篇3
一、續簽勞動合同能變更崗位嗎
續簽勞動合同職工可以變更崗位。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條件之一是勞動合同期滿。也就是說,如果不存在諸如職工處于醫療期、女職工“三期” 等勞動合同應順延的情形,那么,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在勞動合同終止時,企業可以與職工續簽勞動合同,也可以不與職工續簽(按《勞動合同法》規定,職工有權利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除外)。企業向職工發出的續簽勞動合同通知屬于企業的單方面意向,職工是否續簽由職工自行決定。
職工可能接受企業提出的.工作條件的,如工作崗位、勞動報酬等;如果職工對企業提出的續簽意向不滿意,則其可以再行與公司進行協商,直至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前達成一致。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之日,如果雙方就是否續簽勞動合同沒有達成一致,則從風險防范角度來考慮,企業應終止與職工的勞動合同關系。
二、訂立勞動合同要用書面的嗎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作為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協議,也有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之分。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時,直接用書面文字形式表達和記載當事人經過協商而達成一致的協議。我國勞動法和本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用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嚴肅慎重、準確可靠、有據可查,一旦發生爭議時,便于查清事實,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另外,書面勞動合同能夠加強合同當事人的責任感,促使合同所規定的各項義務能夠全面履行。與書面形式相對應的口頭形式由于沒有可以保存的文字依據,隨意性大,容易發生糾紛,且難以舉證,不利于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續簽勞動合同就意味著之前雙方的勞動合同已經終止,這個時候續簽的合同其實就是一份新的勞動合同,既然如此雙方當然可以對崗位進行一定的調整變更,這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變更合同 篇4
原合同編號:
組織名稱:
組織通訊地址: 省 市
郵編:
指定聯系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合同變更內容類型:
(選項:請在所選擇項目前用“×”表示) 01.企業名稱 02.企業地址 03.體系覆蓋人數 04.認證標準 05.認證范圍 06.現場審核日期 07.初次/再認證(復評)審核費 08.監督審核費 09.認證標志 010.其它 (*上述選項之一變更可能會導致其他選項變更,請同時選取。例如“認證范圍”變更可能導致體系覆蓋人數、初次/再認證(復評)、監督審核費等的變更,請將這些變更一并考慮。)
合同變更原因:
合同變更前內容:
合同變更后內容: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單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單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協議一式兩份,原合同中被變更條款作廢。
變更合同 篇5
勞動者到單位參加工作,雙方會簽訂勞動合同,就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工資待遇、工作內容地點、違約責任等條款進行約定。那么在日后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單位對勞動者降薪的,是變更了勞動合同嗎?
判斷降薪是否屬于變更勞動合同,可以從以下兩個要素來判斷:
第一,單位在招聘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時,已經在與勞動者事先說明了日后會有調薪的可能的。
第二,用人單位有完善并依法生效的薪酬制度體系作支持。
如果用人單位能同時具備以上條件,便可按照自己的制度規定調整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涉及變更勞動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不具備上述條件調整勞動者勞動報酬,則應當依法履行變更勞動合同程序。
因為在《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中,已將勞動報酬列入勞動合同必備條款,用人單位應當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如果用人單位需要調薪,就必須對勞動合同必備條款進行依法變更,否則就屬于違法變更,要支付經濟補償。
可見,依法“降薪”的關鍵在于能否準確判定勞動合同的'變更行為:
1.屬于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法定變更程序執行;
2.不屬于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照相應的規章制度和事先約定執行。
單位如果隨意“降薪”,用人單位同樣要支付經濟補償。如果公司無法出具經濟困難的證明,未按法定程序降低勞動者工資收入,就會被判定違反法律規定,承擔勞動法律責任,最終仍要支付經濟補償。
變更合同 篇6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勞動合同變更的內容:
甲方(蓋 章) 乙方(簽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變更合同 篇7
勞動合同主體變更協議
甲方:(新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丙方:(原用人單位)
甲乙丙三方經平等協商,就甲方今后取代丙方繼續與乙方履行勞動合同一事,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丙雙方現有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的丙方主體由甲方取代。即乙方和丙方在原合同下的權利和義務(也包括丙方和乙方簽署的《崗位聘用協議》、《保密協議》、《培訓協議》(如有),以及其他與原合同相關的合同類文件中規定的所有權利、義務)變更為由甲方和乙方繼續履行,丙方的權利、義務均隨之全部轉移給甲方。同時,丙方不再作為原合同(原勞動關系)的當事人。
二、甲乙丙三方均承認,本協議簽訂后,丙方與乙方之間的原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由甲方與乙方繼續履行,此時未造成乙方與丙方的原合同解除,因此不產生經濟補償金問題。但將來一旦出現乙方與甲方之間的勞動合同被解除或終止,且按法律規定乙方應該獲得經濟補償金時,計算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時,必須連同乙方在丙方的工作時間一起合并計算,作為乙方應獲得經濟補償金總的工作時間。
三、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均應照原合同之約定繼續履行原合同。與此同時,為了備忘,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附件(《勞動合同》)來重申和變更原合同中的要點內容。
四、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 月日
附件:
勞動合同
甲方:(新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根據甲乙雙方與公司(以下簡稱“丙方”)共同簽署的.《勞動合同主體變更協議》約定,丙方與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由甲方與乙方繼續履行。為了保證甲乙雙方今后合同履行的順利,雙方在重申上述勞動合同未履行部分的要點同時,又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乙方與丙方此前簽署的,且尚未執行完的《崗位聘用協議》、《保密協議》、《培訓協議》(如有),以及其他與原合同相關的合同類文件,均由甲方與乙方繼續履行。即上述各類協議今后對甲乙雙方繼續有效。
二、雙方重申,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期滿日期仍依照原合同的期滿日期確定,即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期滿日期為:20xx年 12 月 31 日。
三、雙方重申,甲乙雙方今后履行的勞動合同內容,除下述內容雙方已協商一致共同決定進行變更以外,其余內容均與原合同完全一樣。
雙方決定進行變更的內容如下: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變更為: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變更為:
四、雙方在今后的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承諾將乙方此前在丙方的工作時間,視同為(計算為)在甲方的工作時間。無論在乙方享受年休假、經濟補償金或其他法定福利待遇時,甲方均要將乙方在丙方的工作時間與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一起合并計算在內。
五、甲乙雙方在今后的勞動關系維系期間,可以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變更前述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也可以在勞動合同期滿日期不變的基礎上,另行協商后簽訂新版勞動合同作為對原合同的內容變更。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章):
日期:年 月日 日期:年月日
變更合同 篇8
甲 方:AA公司
乙 方: (員工工號: )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雙方在 年 月 日簽訂/續訂的勞動合同第 條第 款作如下變更:
一、變更后的內容
二、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三、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AA公司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變更合同 篇9
發包人(甲方):XXXXX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XXXX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鑒于:
甲方和乙方于20xx年3月29日簽署的編號為GF-20xx-0325的'《XXXXX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年產300萬件汽車中間軸智能澆鑄新建項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因工程變動及建設工程實際情況,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原協議第四項(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第1條內容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將合同中第一部分《合同協議書》中第四項(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第1條的工程原簽約合同價下調7%(百分之七),投標清單中各子項目綜合單價按以上比例作相應調整。
2、本協議作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協議未修改部分,按原合同執行,法律效力保持不變,原合同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本協議為準。
3、本補充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簽字并蓋章后協議生效。
甲方:XXXXX汽車零部件乙方:XXXX建設工程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 簽字: 簽字:
20xx年4月23日 20xx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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