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產品購銷合同集合九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產品購銷合同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產品購銷合同 篇1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定一致,牛副產品以牛頭的'重量為計量標準(牛副產品包括牛頭、牛蹄、牛心、牛肝、牛肺、牛肚、牛膽汁,大腸、小腸、傘帶、彎溝、心管,氣管、紅腸、腸油、牛舌、牛百葉等)簽訂購銷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量(公斤)計量單位(公斤)
單價、 金額
二、質量標準:甲方屠宰的牛以育肥為公牛,每頭重量不少于450公斤,屠宰的牛是母牛或尖牛價格下調為17元每公斤。
三、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為乙方提供加工車間,速凍庫,儲藏庫,水,電。。
四、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__元; 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產品購銷合同 篇2
甲方:武漢三鎮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購冷凍鴨事宜特簽訂如下購銷合同。
一、供貨產品品種數量及價格
備注:
1. 數量以甲方實際收貨數量為準。
2. 交貨期:乙方不晚于20xx年10月31日將3000只老鴨送達甲方倉庫; 乙方不晚于20xx年11月15日將5000只老母鴨送達甲方倉庫。
二、產品質量
1、乙方向甲方銷售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2、對每批次供貨產品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相應的檢疫證明:《檢疫證》、《非疫區證明》、《運輸工具消毒證》等各項必要的證明文件;
3、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相關證照復印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機構代碼證》、行政許可證明、《法人代表身份證明》等;
4、乙方向甲方銷售的冷凍老鴨和老母鴨必須加工干凈,掏肚(不剖背),無雜毛,不含內臟,帶掌,肉質量達到國家標準,每只老鴨凈鴨的平均重量達到一斤六兩,每只老母鴨凈鴨的平均重量達到一斤六兩。如未達到約定要求,就不足部分折扣相等的價款,由甲方在向乙方支付貨款時予以扣除。
5、乙方在儲存裝貨運輸時應當確保產品不受任何品質上的損害,保持清潔,防止污染,并在上述活動中保證維持符合冷凍鴨產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交貨時須保持冰凍狀態,不得將冷凍鴨同其它品類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等一并儲存運輸。如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三、包裝方式及運輸
1、冷凍鴨產品包裝:內用塑料膜包裝,外用編織袋包裝,每袋裝25只左右,封口嚴密且無破損無污染;外包裝必須標明乙方的公司名稱、生產地址、負責人及聯系方式、產品名稱、規格、生產日期、保質期、貯存條件等。
2、運輸方式為冷藏汽運,運輸時保持車廂環境溫度在4℃以下,且貨品中心溫度保持在-15℃以下;運輸及相關費用、貨運風險均由乙方承擔。
四、交貨
交貨地點:武漢市蔡甸區鳳凰山開發區鳳凰路22號,武漢三鎮食品有限公司工業園倉庫。如交貨地點發生變化,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五、驗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產品的當天,對乙方所供貨物的數量、品種、外包裝、外表質量進行確定驗收并索取《產品檢疫證》《運輸工具消毒證》《產品合格證》,在相關的單據上簽字說明,并將情況及時告知乙方。產品的內在質量如:產品重量不足、發生質變、腐臭等,由甲方在生產使用此批次產品時,甲方質檢部門出具質檢報告通知乙方。
2、甲方在驗收時,按以上程序對乙方產品進行驗收,如乙方產品運抵甲方十五天內未以書面的形式提出產品質量的異議,則視同該產品合格。
3、甲方在抽檢過程中如發現乙方所供產品有質量問題或發貨部位不對等,必須即時通知乙方協商解決,決不能將其產品繼續使用,否則視同該產品合格。
4、甲方有權將此批次產品送由具有國家認可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因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5、甲方如發現乙方所供產品有質量問題,或發貨品種不對等問題,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了,甲方拒絕接受乙方之產品,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六、結算
1、乙方向甲方出具所提供產品的13%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代為收購的農戶信息(身份證復印件,聯系方式等)。
2、甲方將貨物驗收無誤后,收到發票起的.十天內,按實際收貨數量付款到乙方指定賬戶。
3、乙方收款指定賬戶:
七、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有責任和義務保證供給甲方的產品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法》、國家標準及甲方的需求,并保證該產品不會對甲方所生產的產品造成污染。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執行期:自 20xx_年 10_月15_日起至 20xx_年 04_月 14日止。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確須變更時,應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可另訂立補充合同或變更合同。
甲方:武漢三鎮食品有限公司乙方:
辦公地址:武漢市蔡甸區鳳凰山開發區22號 地址: 電話:027-83616556 電話: 傳真:027-83616556 傳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產品購銷合同 篇3
化工進出口貿易合同(范本)
合同號碼:
日 期:
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 數 量:噸
(換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進行)
三, 規 格: 指 標 項 目 試 驗 方 法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 價 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 交 貨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噸
第2季度 噸
第3季度 噸
第4季度 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 裝船口岸:中國青島港.
七, 目的口岸:日本國港口.
八, 付款條件:買方應于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 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 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 單 據: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后,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 發票四份;
b) 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鑒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 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余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 附 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后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 本合同的執行由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③ 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 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 方: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買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溝地 址:
電報掛號:sinochem beijing 電報掛號:
電 傳:22243 chemi cn電 傳:
22553 chemi cn
第 二 部 分
一, 總 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 交貨條件:①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② 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后,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③ 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④ 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六萬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125米.油輪長度不得大于230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事先征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⑤ 由于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于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 其費用由買方負擔,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為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⑥ 每批裝船數量允許增減5%,由買方選擇.
三, 裝船通知:
① 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后,應在五天內電復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② 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量時, 對方根據儲罐, 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復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后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③ 買方在本條①款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④ 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⑤ 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⑥ 裝船完畢后,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注明換算溫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量,發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 裝貨定額:
① 油輪抵達裝港后,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VH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并同時確認.裝船作業開始時間按以下規定計算.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后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后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5月1日至9月30日:18:00,從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后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② 自起算裝船作業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 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定外,應日夜連續裝貨.
產品購銷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 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一事, 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代理協議的訂立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貨物的狀況:
1.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成交條件: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與外商成交的條件為準。
(二)代理協議的形式: 協議的訂立及修改均需以書面形式(含傳真), 否則不發生效力。
(三)甲方義務: 1.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 對本協議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了解, 對各方的權利義
務, 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義務: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第二條 代理協議的執行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與外商簽訂外銷合同, 合同號為__________, 此外銷合同為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的有效依據, 為本代理協議不可分割的一個部分。
(一)甲方的義務:
1.對外銷合同承擔的義務:
(1) 承認乙方代表甲方簽訂的外銷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 收到乙方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后,立即進行核對。 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
報通知乙方。否則,視為甲方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3)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就出口合同條款對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諾,亦不得自行與外商變更或修改出口合同。
(4)甲方同意或默視同意的出口合同條款,甲方不得由于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補償。
2.出口貨物:
(1)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并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3)按乙方指令日期前將協議約定的全部貨物運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乙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協助乙方辦理出口所需手續。
3.費用:
(1)承擔乙方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寄單費等所有有關
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并根據此總貨款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后___________日內交付。
(二)乙方義務:
1. 對外成交后,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 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等手續,并對外議付。
3. 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
幣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因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委托方應償付代理方為其墊付的費用、稅金及利息,支付約定的代理費,并承擔乙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當外商提出索賠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轉交外商提供的索賠證件,甲方接到索賠證件后,應根據出口合同和代理協議及時理賠。乙方應向甲方及時通報對外理賠情況。 如外商因索賠提出仲裁或訴訟時,乙方應按出口合同和代理協議的規定及時應訴,積極辦理對外交涉,并及時將進程和結果通報甲方。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搜集證據,并最終承擔訴訟或仲裁結果和承擔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因乙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直接經濟損失,但不包括預期利潤。
(三)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 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 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在甲方書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費用及協助下, 乙方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但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不可抗力
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通知對方,并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以便乙方與外商交涉,免除乙方對外商的責任。
第五條 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代理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附加條款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蓋章之日起實施。
委托方:(蓋章)___
產品購銷合同 篇5
甲方 (醫療機構)
乙方: (經銷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明確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須根據乙方所提供的藥品信息,以網上采購的形式采購以下藥品(見附表)甲方通過藥品網上交易系統向乙方發送訂單通知,乙方據此供貨;雙方確認后的訂單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乙方對甲方通過平臺發出的訂單通知,自甲方發出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必須確認。
第二條 乙方須按購銷合同采購藥品一覽表向甲方供應藥品(見附表)
第三條 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藥品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關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等方面的`權利的要求。
第四條 乙方所供應藥品的質量應符合國家藥品相關標準,藥品包裝、質量及價格須與入圍品種的掛網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藥檢報告書,并將藥品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五條 供貨期限
乙方應自確認甲方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交貨,最長不超過兩個工作日;急救藥品乙方應在4小時內送到。
第六條 供貨價格與貨款結算
(一)供貨價格:按平臺所公布的采購價格執行,該價格包含成本、運輸、包裝、伴隨服務、稅費及其他一切附加費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政策性調價,按平臺更新后的價格執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藥品。
(二)貨款結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藥品之日起最遲不得超過60日進行貨款結算。
第七條 藥品驗收及異議
甲方對不符合質量、有效期、包裝和訂單數量要求的藥品,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應對不符合要求的藥品及時進行更換,不得影響甲方的臨床應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產品失效或質量下降的,后果自負。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產品購銷合同 篇6
總合同號:字第號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第種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一九年月日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話:電話:
產品購銷合同 篇7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產品數量及要求
如有增加部分,見購貨單位人員簽單為據!
第二條:質量標準
1.所供貨物皆提供產品出廠合格證
2.產品的質保期為一年,以甲方收到貨物簽字之日起計.
第三條::交貨方式
按甲方的'要求將貨物送至甲方工地,運輸費用為乙方承擔.如貨到
現場因甲方原因造成貨物未能簽收,往返運費則由甲方支付.
第四條:付款方式
根據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自合同簽訂之日,甲方預先支付乙方總貨款的30%即5940大寫(伍仟玖百肆拾元整)乙方將燈具產品送達甲方工地,經甲方驗收合格并簽字確認后,安裝調試好后,甲方則一次性付清
乙方剩余的70%貨款即13860大寫人民幣: (壹萬叁仟捌佰陸拾元整) 乙方在收取貨款時向甲方提供普通發票。
第五條:售后服務
1.乙方在產品質保期內應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務,保證在質保期內產生的質量問題能及時(以接到通知之日起的2個工作日內)維護.
2.如因甲方人為原因造成的產品損壞,乙方維修后將向甲方收取符合當時市場價格的材料和人工費.
3.乙方所提供產品符合國家環保要求,均達到國家消防標準.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執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履行.
2.甲方在合同簽訂后無正當理由中途退貨,甲方則按照本合同貨款總額償付乙方作為違約金.
3.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付款,乙方則每日向甲方收取按照合同總金額的3%作為利息.
第七條:協商事項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應出具相關權力機關證明并及時通報對方,進行協商處理.
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解決爭議書之日起三十五日內爭議得不到解決,則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終止
雙方執行完本合同且無爭議,或爭議經有關部門裁決已獲執行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個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購貨單位:
供貨單位:
年月日:
產品購銷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一、 產品要求標準: 品種
備注:①.石灰鈣執行標準上下浮動不超過2%、特殊情況雙方自行協商、協商不成合同
自行終止、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石灰材料購銷合同范本大全。 ②.石灰包心、雜質含量≤2%。 ③.氧化鎂含量≤5%。
二、交(提)貨地方:乙方生產現場, 甲 方負責運費。 三、交貨方式:以乙方工廠電子稱為依據。 四、驗收標準、方法:
石灰驗收以乙方工廠的檢驗報告為依據,交貨時乙方在石灰中抽取試樣,合同范本《石灰材料購銷合同范本大全》。檢驗合格即可收貨,也可由甲方提供的自檢報告收貨、但乙方可憑甲方單據再次抽樣化驗。檢驗結果相符可收貨。不合格拒絕收貨、產生相關運費由甲方承擔。 五、供貨方法:
乙方以電話、短息、傳真等方式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送貨、或自行到甲方工廠來裝貨,但必須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好安排車間提前準備,如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自行來裝貨所產生費用甲方概不負責。待甲方安排后再可裝貨。
三、結算方式及期限:
1、每月1-5號對完上月份全部單據,10-15號付款。延遲未付清甲方有權停止供
貨,直到付清貨款后再恢復供貨。
2、每月貨款全部付清,甲方貨款65萬(10月1號之前乙方所欠甲方貨款)乙方應在20xx年1月25日前全額付清。
四、其他事項約定:
1、甲方確保所提供石灰質量符合乙方生產要求標準,如因甲方石灰發生質量問
題導致乙方產品出現生產及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和損失。 2、運輸過程中,甲方應避免貨物被雨水淋濕,若發生該問題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3、乙方確定現有石灰供貨商以甲方為該地區唯一指定供貨商。但由于甲方原因斷貨乙方有權自行調貨,同時若造成乙方停產等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執行。
五、解除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為主、協商不成,由供貨方當地人民法院申訴裁決。
六、合同期限: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法人(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產品購銷合同 篇9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產品名稱 牌 號
商 標 規 定
型 號 計 量
單 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三、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四、交(提)貨方式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的費用負擔
六、合理損耗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八、驗收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
九、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四、其它約定事項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電 掛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電 掛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說明]此文本格式主要適用于工礦產品購銷活動,因此應視為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基本文本,除已在前面有關章節敘述了合同條款的`內容外:
1、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要求供方對產品質量保修期,可付一定的保修條件;
2、驗收方式及提出異議的條件和時限,要求需方在接收產品后在規定時間內可以提出產品質量等方面的問題;
3、關于擔保條款,如當事人有要求,雙方應簽訂擔保協議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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