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優選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監理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促進工程建設監理事業的健康發展,發包方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工程建設監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單行法律、法規有關監理的規定,委托有監理資質的監理機構依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對_________工程建設實施的監督管理。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工程項目”是指發包方委托監理方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2.“發包方”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方”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監理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5.“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6.“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方提名并經發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7.“承包方”是指與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9.“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10.“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并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11.“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方與承包方所簽署并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
12.“進駐”是指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13.“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14.“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15.“第三方”是指除發包方、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第二條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1.適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和規章。法律是由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制定的。行政法規是由國務院制定的。
2.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這里的技術標準是工程建設標準的一種。工程技術標準是指在工程建設中各類工程的勘查、規劃、設計、施工、安裝、驗收等需要協調統一的事項所需要制定的標準。工程建設標準可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前者時必須執行的標準,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標準,經過雙方簽訂合同予以確認,經合同確認的推薦性標準也必須嚴格執行。設計文件是施工的依據,同時也是監理依據。施工單位應該按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監理單位應該按照設計文件對施工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第三條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四條工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_________,靜態:_________,動態: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從簽訂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二)工程監理
1.監理范圍:本合同監理屬于下列第_________項:
(1)大、中型工程項目;
(2)市政、公用工程項目;
(3)政府投資興建和開發建設的辦公樓、社會發展事業項目和住宅工程項目;
(4)外資、中外合資、國外貸款、贈款、捐款建設的工程項目。
2.監理內容:控制工程建設的投資、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協調有關單位間的工作關系。
3.建設監理: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雙方商定監理收費以工程預算額_________計算,估算總收費___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___待工程結束后進行結算。
(1)本合同生效時,發包方向監理方預付估算監理費總額的20%作為合同定金,監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
(2)工程進度過半時,發包方向監理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的50%(不含定金)。
(3)工程驗收合格后,發包方向監理方按監理概算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
(4)如果發包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監理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貸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4.工程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2.監理合同書
3.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4.合同條款
5.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6.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第六條監理方權利義務
(一)監理方義務
1.向發包方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項目監理機構不得從事所監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構配件以及建筑機械、設備的經營活動。
2.監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發包方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發包方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監理方使用發包方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發包方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發包方,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5.監理方不得轉讓監理業務。
6.監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經營建筑材料、構配件和建筑機械、設備。
7.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因過錯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應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8.監理方不得與所監理工程的建設單位、建筑業企業或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其他利害關系。
9.監理方與承包方串通,為承包方謀取非法利益,給發包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與承包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0.工程監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監理工作職業規范,公正、及時地處理監理事務,不得利用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監理方權利
1.發包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授予監理方以下監理權利:
(1)選擇工程總設計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建議權。
(2)選擇發包設計單位和施工分包單位的確認權與否定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發包方的建議權。
(4)工程結構設計和其他專業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并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發包方的同意。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議,并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發包方的同意。
(6)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的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發包方報告。
(7)報經發包方同意后,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設備,有權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項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監理方復工令后才能復工。發布停、復工令應當事先向發包方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發包方作出書面報告。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訂權。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結算工程款的復核確認權與否定權,未經監理方簽字確認,發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監理方在發包方授權下,可對任何第三方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發包方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發包方批準時,監理方所作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發包方。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承建商工作不力,監理方可提出調換有關人員的建議。
3.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發包方或第三方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方提出,由監理方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發包方和第三方發生爭議時,監理方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議行政主管部門或仲裁機關進行調解和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第七條發包方權利義務
1.實施監理前,項目法人應當將委托的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所賦予的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單位。
2.發包方應該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3.發包方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方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方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4.發包方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方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5.發包方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方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6.發包方應當將授權監理單位的監理權限,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并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7.發包方應當為監理方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寫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8.發包方有選定工程總設計單位和總承包單位,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簽訂權。
9.發包方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需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10.監理方調換總監理工程師必須經發包方同意。
11.發包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范圍內專項報告。
12.發包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
第八條監理方責任
1.在監理方的責任期即監理合同有效期內,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期限,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2.監理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方過失而造成經濟損失應當向發包方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數(除去稅金)。
3.監理方對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方不承擔責任。
4.監理方向發包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方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發包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5.監理方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應當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九條發包方責任
1.發包方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發包方如果向監理方提出的賠償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第十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由于發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監理方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發包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附加工作,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3.在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方應當立即通知發包方。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超過42天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酬金。
4.發包方如果要求監理方部分或全部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或終止監理合同,則應當在56天內通知監理方,監理方應立即安排停止執行監理業務。當發包方認為監理方無證當理由而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方發出致命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發包方發出通知后21天內每收到滿意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天內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監理合同即行終止。
5.監理方在應當獲得監理酬金之日起30天內仍未收到單據,而發包方又未對監理方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或根據第3、4點已暫停執行監理方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監理方可向發包方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發出后14天內未得到發包方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發出后42天內仍未得到發包方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
6.監理方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7.合同的協議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由發包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發包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監理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2.由監理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監理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3.發包方或監理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后,15天內沒有答復,可視為本合同終止。
4.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二條合理化建議
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發包方得到了直接經濟效益,發包方應按監理合同條件的約定,給予監理方合理化建議獎勵。項目提前投產獎按條件約定執行。
第十三條獎懲
1.監理方違反合同約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的處罰,并可處以罰款。
(1)未經批準而擅自開業;
(2)超出批準的業務范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
(3)轉讓監理業務;
(4)故意損害項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事故。
2.監理工程師違反合同約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非法所得、收繳(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并可處以罰款。
(1)假借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從事監理工作;
(2)出賣、出借、轉讓、涂改(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3)在影響公正執行監理業務的單位兼職。
3.發包方可視監理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獎金在_________元范圍內,罰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內。
4.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監理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雙方協商確定,監理方使用時受發包方監督并且立賬備查。
5.由于監理方的合理話建議而使發包方獲得實際經濟利益,其獎勵辦法可參照國家頒布的合理化建議獎勵辦法。
第十四條特殊條款
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發包方委托監理方承擔本合同范圍以外的任務,發包方應另行補簽委托合同。如果發包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監理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系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監理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協議。
4.合同簽發后,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5.發包方向監理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發包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2份。監理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后歸還發包方。
6.發包方接受監理方提交的需發包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并采用書面形式通知監理方。
7.監理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8.違約金
(1)由于發包方原因終止合同,發包方支付監理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監理方原因終止合同,監理方支付發包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3)因發包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發包方負經濟責任。
第十五條聲明及保證
(一)發包方:
1.發包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發包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發包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發包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發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監理方:
1.監理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監理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監理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監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監理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商鋪裝飾工程施工的特點,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就雙方的商鋪裝飾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裝飾裝修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方式:
4、工程期限:
開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條 裝飾裝修工程價款
本合同總價為(大寫):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元。
報價單根據市場經濟運作規則,本著優質優價的原則由雙方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本合同附件《裝飾工程預算表》。
第三條 裝飾裝修工程設計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圖紙進行本工程施工,甲方必須提供有關本工程的土建施工圖及有關設計要求。甲方不得隨意更改設計,合同簽訂后甲方若有設計更改必須提前______個工作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由此產生的相應費用。
2、乙方需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進行施工,不得隨意更改,如因現場需要必須變更,需雙方協商后確定最終施工方案,乙方方可進行施工。
3、乙方編制本工程的裝飾工程預算書提交給甲方,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后,作為本工程付款依據。
第四條 材料供應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應當符合設施要求,如因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造成工程損失的,由甲方負責。甲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乙方驗收后應負責妥善保管。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乙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檢驗。如質量不符合要求或規格有差異的,應禁止使用;如已經使用對工程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裝飾裝修工程價款及支付方式
1、大寫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佰________拾
________元________角________分整,(¥______________元)該款為工程施工項目預算造價,如出現工程量增減或設計變更,以工程預算書確定的項目單價按時結算;
2、乙方申明:本公司的施工項目單價為工程定額報價,并非公司臨時定價,而是一定時期的固定價格,甲方簽字認可的工程預算項目單價雙方不得調整。
第六條 工程工期
1、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項目增加或設計變更;
(2)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3)甲方自作項目影響乙方施工的;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5)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繳納給乙方中期、尾款、增項款的;
(6)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2、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3日內,就延誤的原因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3日內應與確認、答復、延期不予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七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1、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2、由乙方發出工程驗收通知,雙方人員到施工現場,按所設計圖紙要求和有關標準對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后,雙方負責人應在驗收單上簽名認可,如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以甲方開始使用日期為竣工驗收日期。
第八條 工程施工
1、乙方必須嚴格按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項目,必須事先通知乙方,并雙方簽字附加協議,提出的增改項目對施工所造成的損失和誤工費由甲方負責,工期順延。
4、乙方應遵守甲方管理有關規定,遵守施工技術規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傷害、設施的損壞,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開工前,甲方全部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甲方要采取保護措施。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等物資及設備(此費用不計入合同價款中),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如須拆改建原建筑結構,建筑外觀或設備管線,甲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結構及設備管線。
3、甲方要配合乙方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保衛、消防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十條 維修約定
本合同工程驗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負責為期_______年的保修(憑簽發的工程保修單為準),保修范圍:乙方所裝修項目應有的質量保證。屬甲方人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發生的質量問題,及甲方自行裝修項目或自購材料裝修項目,導致質量問題的則不在保修范疇之內。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______%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1、因本合同項下工程施工發生的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爭議期間,除出現下列情況,甲、乙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而停止施工。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施工圖紙共_____張
2、裝修預算書(經甲乙方共同簽字確認)共_____頁
3、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4、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5、其他:本合同共_____頁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買受人):乙方(出賣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第一條 名稱、規格和質量
1.名稱: xx掘進機
2.規格: u>xxu>型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x臺
2.計量單位和方法:x臺
第三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總價:小寫:元,大寫:。
2.貨款的支付時間:__ 本協議簽訂7天內支付全部貨款;
3.貨款的支付方式:由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支付預付款人民幣30萬元,大寫: 叁拾萬元整
第四條 損失承擔
貨物在交付于甲方之前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其后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
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或按手印:____ _ 乙方蓋章或按手印:____
___ 年____月____日 _ 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防水施工
1、工程名稱:浙江夏王-仙鶴特種紙業有限公司屋面光伏支架立柱防水工程。
2、合作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文明施工等方式。
3、防水施工價格
本次防水施工為雙包方式(包工包料), 。此價款為本工程固定造價,總價按屋面具體完成數量進行結算。甲方無需為本合同的履行另行支付任何費用。
4、在合同簽之日起乙方應在甲方光伏支架立柱完成后2天之內完成單屋面全部工程項目,遇到自然災害或天氣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5、施工質保
甲方同意將補漏工程委托給乙方施工。乙方按國家施工規范及有關施工要求,對補漏工程進行補漏施工。不得破壞房屋的承重結構,如有破壞須承擔所有相關責任及經濟損失。另外,如有其他非承重破壞須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直至修復完成。
本次防水補漏需根據甲方要求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如還出現滲漏乙方無償重新進行防水處理,重做部位保修期順延。如果此次施工完成后,經過下雨檢驗不出現任何滲漏,乙方承諾保修期為五年使用年限。(保修期內對再滲漏部位乙方必須無償重新進行防水處理)。
6、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在防水施工結束后,甲方應配合做好成品保護,如現場施工人員故意引起的損壞,后果由甲方負責。
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施工合同和防水質量要求及防水施工規范施工,如甲方發現乙方未按規定或防水施工規范施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做。
2、 施工中的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所有經濟費用,工程款項中包含保險費用。
二、施工程序及施工要求
1、屋面所有的光伏支架立柱安裝處進行防水施工及表面清理干凈并能達到防水施工要求。
2、將該樓樓面所有裂縫處和伸縮縫處清理干凈并能達到防水施工要求。
3、用甲方認可的防水材料對伸縮縫和樓面裂縫處進行灌縫和填補找平處理。
4、乙方需注意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護好甲方及仙鶴特種紙業有限公司的物品、及其它財產,如有損壞乙方應在甲方規定期限內恢復原狀或照價賠償。
5、乙方必須采取充分的安全防護措施。如在合同履行中造成人身、財產損害(包括但不限于甲、乙雙方員工及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害)及發生任何意外事故的,均由乙方負完全責任,并負責賠償。
6、驗收合格后,如發生屋面滲漏而乙方未按約定及時處理的.,甲方有權另行委托他人處理,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三、付款方式
該防水工程單屋面施工完成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支付此單屋面合同全額工程款。
四、附則
1、合同簽訂后,任何單方面不得擅自修改或單方面終止本合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雙方確認本合同為雙方合作原則。
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一致時,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甲方: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乙方:XX公司
注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供貨協議:
1.潤滑油供貨范圍、內容及標準
1.1乙方須按照《供貨合同附XX條款》(以下簡稱附XX條款)內規定,向甲方提供專業潤滑油產品與相關專業服務。
1.2乙方須按照附XX條款內之潤滑油供貨內容及標準為甲方提供符合國標或同等標準之潤滑油產品。
1.3乙方須按照附XX條款內所規定之時間及安排足夠人員與設備為甲方提供潤滑油與相關專業服務。
1.4乙方準備設備潤滑油推薦表供甲方參考。
1.5乙方須定時提供各類之潤滑油資訊與質量報告供甲方參考。
1.6乙方技術人員定時與甲方有關部門人員共同檢查各潤滑油循環系統如管線、油箱和濾芯等,提出相關建議。
1.7乙方制定各潤滑油系統清潔方案供甲方參考。
1.8乙方對甲方提出灌注潤滑油相關之問題提供解決建議及需要時提供現場技術咨詢。
1.9乙方對甲方人員提供不少于一天的基本潤滑基礎知識與潤滑油相關環境、健康和安全知識課程。
1.10乙方對甲方人員就有關本廠房使用潤滑油種類,提供不少于一天的潤滑油應用課程。內容包括正確選擇、使用、存儲和處理潤滑劑。
1.11乙方技術工程師定期或按甲方合理要求抽取油樣,進行相關項目測試和分析,并在十五天內向甲方出具分析報告。分析內容主要為黏度、水含量、酸值等。同時,分析報告會給出油品是否可以繼續服務的建議,以決定是否延長更換油品時間并跟蹤設備使用狀況。
1.12乙方協助甲方工廠建立適當的潤滑管理模式,以保證設備得到良好維護,減少維修頻率、時間,節約費用。
1.13乙方提供協助簡化使用潤滑劑的產品的方案供甲方參考,以減少庫存(降低庫存費用)。同時可減少潤滑劑的誤用可能性。
1.14乙方提供協助甲方處理廢油與提供廢油回收方案。
2.甲方權利和義務
2.1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員工之表現要求乙方更換人員。
2.2甲方有全權處理及決定于本合同未定事宜。
2.3合同期內,按附XX條款所列潤滑油品,經甲方選定后均由乙方配送,甲方不再從其他渠道購進同類油品,以免出現質量或其它問題難于確定責任。但甲方保留對選定潤滑油品之最終權利,可按甲方需要進行增刪。
2.4甲方應享有在全年購買金額超過_300,000.00額外回扣價約全年購入價之2%。
3.乙方權利及義務
3.1乙方提供甲方潤滑油品應不高于零售價格。
3.2負責安排專業人員提供甲方人員培訓。
3.3應考慮接納甲方提出的工作安排建議。
3.4需負擔所有運輸費用。
3.5乙方保證按甲方需求提供及時供應,保質、保量,如遇其一出現問題,乙方需對甲方作出合理賠償。
3.6乙方只對由甲方選定并由乙方供應之XXXX產品提供相關服務。對甲方選定之其他產品,乙方可提供合理化使用建議。
4.費用
供貨費用按月結算,每月乙方應提交詳實的'潤滑油供貨費用明細表給甲方;甲方審查核對后,潤滑油供貨費在甲方收到乙方所發的收費通知單后____日內以支票形式支付。
5.供貨期限
供貨期限為________年,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1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滿后,根據雙方意愿可續簽。
6.保密責任
6.1甲乙雙方對本合約有關條款內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由此產生的任何后果,由違約方承擔。
7.違約責任
7.1供貨過程中,如遇有爭議問題,雙方應以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協議,雙方有權向____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7.2若乙方潤滑油供貨水平不理想,多次投訴或甲方要求改善之后而情況沒有完滿解決,甲方有絕對權利單方面終止合約。
合約雙方
吾等同意本潤滑油供貨合約所載之條件及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
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公司蓋章及簽署)
____日期:
乙方:_____________
XX公司(公司蓋章及簽署)
____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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