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同(優選)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簽訂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簽訂合同 篇1
一、委托事務
在委托合同中,應對委托事務的基本信息進行準確、詳細約定,尤其是委托事務的具體要求,以確保受托人能夠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務,同時受托人必須在委托人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如果受托人超越權限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或委托人減少其相應的報酬。沒有經委托人指示,受托人不得擅自改變委托事務,更不能將辦理委托事務所產生的利益據為己有。
二、委托合同之期限
在委托合同中,應對期限進行明確的約定,受托人應按約定時間保質保量完成委托事務。如果受托人因自己的過失不能按時完成,則構成違約,因此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損失。
三、受托人損害賠償
委托合同若是有償的,因受托人的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當或其他過錯致使受托人遭受不應有損失的,該損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擔。
委托合同若是無償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四、委托合同之報酬
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償的,應在合同中對于報酬的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進行明確的約定。
1、明確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以現金支付或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
2、明確約定報酬支付時間,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務后,委托人應支付約定的報酬給受托人。同時,委托人還應支付給受托人在處理委托事務中墊付的.相關必要費用。
3、明確約定委托事務因受托人的過失而未能完成,委托人可以不支付報酬或是就已經完成的部分支付相應的報酬。
五、其他事項
在訂立合同,建議根據實際具體委托事項對違約責任、爭議解決的方式、訴訟管轄地等約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風險和保證合同順利履行,并盡可能保障作為承租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委托合同與代理關系委托合同與代理關系有密切的聯系,但兩者又有明顯的不同:
1、適用范圍不同。就代理關系而言,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多種類型,而委托合同僅僅是產生委托代理關系的基礎,與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無關。同時,委托合同還適用于代理制度以外的不涉及第三人的經濟行為和單純的事務行為。
2、效力范圍不同。代理關系是存在于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其法律效力涉及這三方面的當事人,代理人必須有代理權,基于代理行為而產生的法律后果——法律關系的建立、變更或消滅則對被代理人與第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而委托合同則與此不同,其法律約束力僅及于委托人和受托人,即使在委托代理中,委托合同也只是為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予代理權提供了法律前提,但其本身對第三人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簽訂合同 篇2
20xx年8月23日上午,省政府與國家開發銀行在京舉行高層聯席會議暨開發性金融合作協議簽字儀式。省長趙正永,國家開發銀行董事長陳元講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婁勤儉,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袁力出席。
多年來,國開行和我省一直保持著良好合作關系,先后6次簽署開發性金融合作協議和紀要,合作金額共計5068.68億元,累計投放貸款4200多億元。特別是20xx年簽署的《“十二五”開發性金融合作備忘錄》,約定五年內向我省提供2500億元的融資支持,至今年上半年,已累計提供融資總量957.58億元。
趙正永對國開行給予陜西發展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謝。在簡要介紹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后,他說,國開行落實中央西部大開發政策力度大、措施實、重點突出,近年來陜西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民生的顯著改善,與國開行的貢獻是分不開的。目前,我省正處在發展的上升通道和全面建設西部強省的關鍵時期,在基礎設施、產業和民生領域都有許多大項目、好項目,既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也蘊藏著金融業發展的重大機遇。希望以這次會議的舉行和協議的簽署為契機,雙方進一步深化各項合作,發揮各自優勢,實現互利共贏。
陳元在講話中說,與陜西的良好合作已成為國開行同地方攜手發展的典范,我們對陜西未來的發展充滿信心。這次會議的舉行和相關協議的簽訂標志著雙方的合作邁上新的臺階,希望彼此共同努力,把信任、理解和支持的良好合作關系不斷提高到新的水平,推動陜西經濟更好更快地發展。
會上,國開行陜西分行分別與省金融辦簽署《推進陜西省社會金融服務體系建設戰略合作協議》,與省住建廳簽署《開發性金融支持陜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合作備忘錄》,與省金融控股集團公司簽署《推進社會金融服務平臺建設合作協議》,與省體育集團公司簽署《開發性金融合作協議》。
省政府辦公廳、省金融辦、發改委、財政廳、住建廳、體育局,國開行相關部門,省金融控股集團公司、省體育產業集團公司等單位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簽訂合同 篇3
想要入住新居,裝修是必經之路。說到裝修,我們就不得不要跟裝修公司打交道。在專業性較高的裝修市場中,一份規范的合同能減少不少糾紛和爭議,更是業主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依據。因此,業主在和裝修公司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認真閱讀每項條款,發現不合理之處,及時提出并要求裝修公司更改。
一、選擇信譽好的裝修公司,不要隨便請裝修“游擊隊”
在裝修行業中,很多游擊隊都是掛靠大裝修公司,或者存在裝修公司把一些工程進行轉包的現象。所以,業主在簽訂合同前,可要求公司出示其全套工商注冊資料,以及一些相關資質證書,并且核對公司用的企業名稱及蓋的公章是否是同樣的名稱。
與裝修公司洽談,業主一定要有備而來,一則可以節省時間,二則不至于一問三不知。這些準備工作包括:明確裝修要求;到材料市場去走走,了解材料的大致價格;確定裝修價位,最好留有余地,比如確定一個最低價位和最高價位。
二、小心合同中出現的“按實際發生計算”的字眼,注意約定裝修輔料用料
與裝修公司簽訂合同前,應該要求裝修公司盡量詳細地在報價單中標明每個項目的具體工程量,特別是在水電路改造這樣的項目中,特別要避免裝修公司使用“按實際發生算”這樣模糊的描述。
一般業主不會忘記在附件中約定一些材料的品牌和品質等級型號等內容,但注意的都是水泥、乳膠漆、大芯板等主材,而常疏忽輔料比如白乳膠、烯料、勾縫劑之類的建材。其實,輔料這些東西嚴重影響裝修工程的環保性,無論用了多好的大芯板,如果所用的白乳膠是不環保的,那么完工后的家具一定是不環保的,其污染性是超乎想象的,所以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對工地所用的這些輔料的品牌及型號加以限定。
三、砍價時要把握好度,爭取付款方式3:3:3:1比例
業主在和裝修公司談判的時候,不要進行過分的砍價。砍價前應該對每個項目,合格工程的最低價格有大概了解,砍價也不宜砍得太低,適中就可以。裝修是先定價格再施工,如果砍價太低,裝修公司又舍不得丟了這個單,很可能忍痛接了活兒但在裝修過程中再想盡辦法找回來。所以,和裝修公司砍價一定要適可而止,而且,砍價前一定要約定好所有工序的工藝和用料,砍價后也要確認工藝和用料標準沒有降低。在一般的`裝修合同中,裝修付款方式通常是分三次付清。建議在簽訂合同時,盡量約定把付款時間按照工程進度3:3:3:1的進行支付。
四、明確合同中對工期、保修等的約定,附有詳細的設計圖
裝修合同中必須嚴格約定工期,而且應該明確約定如果施工方延誤工期,應該對業主的賠償責任,最好是每延誤一日,按照總工程款的某個比例賠付給業主。切記在合同中只約定了工期卻沒有注明違約責任的工期約定等于一條空文。而且,業主一定要與裝修公司約定項目保修,包括保修期限與保修范圍,比如出了問題,裝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權負責保修,還是只包工不負責材料保修,或是還有其它制約條款,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寫清楚。
業主還需注意,裝修合同中必須附上詳細的設計圖,簽訂合同時要留意設計圖是否標注了比例及詳細的尺寸說明,不明白的就要問,不合適的就讓設計師改,這個時候一定不要嫌麻煩。
五、報價單不僅要看價格,還要看材料說明和施工工藝
業主在拿到裝修公司提供的報價單后,一定要仔細閱讀,很多業主拿到報價單后看的僅是價格一欄,報價低了就認為可以,報價高了就一個勁砍價。其實,這樣做是錯誤的。如果價格沒有與材料、制造或安裝工藝技術標準結合在一起,該報價就只是一個虛數。所以,報價單中需要關注的不僅僅是價格,材料說明及制造安裝工藝技術標準也非常重要。并且業主要提防裝修公司的單價陷阱,裝修不比買別的東西,其價格非常不透明。所以,一定要擦亮眼睛,而且業主一定要和裝修公司一起到現場測量并且計算實際的數據,看清楚所有報價再給錢。
六、細節問題馬虎不得,凡事多留幾個心眼
為了防止因一些細節問題,業主和裝修公司產生糾紛,業主們最好就這些細節問題和裝修公司進行約定。如水電費用問題,裝修過程中,現場施工都會用到水,電,煤氣等,一般到工程結束,水電費加起來是筆不小的數字,這筆費用應該誰來支付,在合同中也應該標明。又如增減項目問題,多做個柜子,多改幾米水電路等等在裝修中挺常見,但需在增減項目施工前,項目變更須有文字約定,詳細注明變更數量級價格并經業主簽字認可方可作為結算依據。
簽訂合同 篇4
合同是調整社會經濟關系的一種法律形式。在經濟活動中,買賣雙方為了嚴肅及約束起見,達成成交意向后都應簽訂合同。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違背合同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一般來說,簽訂合同必須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在嚴肅認真考慮和論證的基礎上方可簽寫。一旦簽字就不得違約。
簽訂協議也是如此。
簽訂合同與協議,必須把雙方的權利、義務寫清,必要時還應加上附件說明。俗話說:“先小人,后君子。”許多事提前寫清楚了,即使將來不發生這些情況也沒關系。相反,不寫清楚,定會給后事帶來麻煩的。簽合同時,尤其要寫清那些容易在將來產生歧義之處。合同或協議一經簽訂,就要認真履行。
無論是簽合同還是簽協議,雙方都必須衣著整潔,遵守時間并互相彬彬有禮。簽完后,雙方要起立互相握手致意。
合同和協議的.簽訂儀式,不只是個禮儀程序,它表明雙方已形成共識,愿受法律約束和保護。儀式是在形式上向社會、公眾及法律宣布對合同、協議的認可和承諾。即使不舉行任何儀式,只要雙方簽字,同樣有效,實質是一樣的。
簽訂合同 篇5
7月5日上午,我區朱林鎮黃金村與上海藝領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就品牌開發、互聯網營銷等事宜達成合作意向,副區長陳鎖龍參加活動。
朱林鎮黃金村地處茅山老區,從xxxx年起,在村書記嚴清華的帶領下,創新土地流轉機制,培育出“黃金”牌優質軟米,通過土地、稻米等合作社的經營,使村集體資產從原來的`9萬元增加到現在的1300多萬元,村集體年收入達410多萬元,村民人均純收入超1.96萬元。上海藝領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注于傳統文化工藝產品開發的投資公司。依托其創建的“振興中華傳統工藝o2o系統公共服務云平臺”,通過市場化的運作,發掘中國傳統工藝文化的市場價值。 “把我們黃金村的農耕文化進行提升,用文化資助黃金村的大米產業,使它能夠做大做強。”唐總向記者娓娓道來,我們意在把黃金村打造成打造中國生態文明與農耕文化第一村。 根據合作協議,上海藝領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將為黃金村建立有機稻米互聯網銷售平臺,通過資金投入、包裝策劃等方式拓寬銷售渠道,形成完整的有機稻米生產經營產業鏈。
簽訂合同 篇6
第一部分、合同的形式與條款
1、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的形式很多,包括口頭形式、書面形式及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 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口頭形式是指當事人 只用語言為意思表示訂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達協議內容的合同形式。其他 形式是指采用除書面、口頭形式以外合同內容的形式,它包括推定形式和默 示形式。 公司訂立合同應采取書面形式,采用書面形式以外的形式,往往難以舉證, 責任無法確定,只有書面形式的證據最容易提供、效力最高。
2、合同的一般條款
根據《合同法》第十二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第二部分 合同訂立法律風險與防范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當事人為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權利義務關系而進行協商、達成協議的過程。 合同的訂立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 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 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后所形成的協議。前者如要約邀請、要約、反 要約等等,包括先合同義務和締約過失責任;后者如承諾、合同成立和合同 條款等。正因為如此,合同訂立過程中潛藏了眾多法律風險,需要我們高度重視,并提前采取措施。
合同訂立過程的法律風險主要有: 因合同相對人主體身份所產生的法律風險 因合同性質、形式和簽訂方式的選擇不當產生的法律風險 合同條款有瑕疵的法律風險 因締約過失的法律風險 因合同效力問題產生的法律風險 主體身份的法律風險 ? 合同法所稱的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 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因為,簽訂合同的主體很重要。
常見的風險有:相對人無主體資格,包括自始至終都未享有法律主體資格,也包括曾經享有法律主體 資格,但在簽訂合同時已經注銷,還包括相對人在特定締約范圍內無主體資格的情形。
風險:導致合同無效 防范措施:提供營業執照。對于法律限制某些主體從事某種行為的主體資格,應該審查對方 主體資格是否在法律限制的范圍內,以免簽約后合同無效。 相對人無獨立主體資格,指相對人所屬主體具有獨立的法律主體資格,但相對人只是其組成部分,如法人的分支機構、項目部、各組成部門,這些機構 不具有獨立的主體資格和締約能力,與之簽訂一些法律有限制的合同將導致 無效。
防范措施:簽合同時,注意對方是獨立的主體還是分支機構或僅是法人的部門。在簽訂合同時,應當讓相對人出示營業執照,仔細審查是否有“分支機構”的字樣。如果有,應當請求其同時出示本公司的營業執照。企業應對本公司是否授權分支機構簽訂 合同進行核實,并保存相關證據(如授權書)。在合同書的當事人一欄中,要表明當事人的獨立主體資格,寫明當事人的名稱和營業執照注冊號,并核實其與營業執照是否完全相符。在簽字欄,要特別審慎地檢查合同章是否和當事人完全相符。 相對人惡意利用公司人格,指相對人明知會損害債權人的利益,而故意利用公司或股東的有限責任,逃避應負債務的情形。
簽訂合同 篇7
當前,合同違法行為幾乎成為企業經濟活動中的一大公害,因怕上當受騙,許多企業在業務往來過程中,不敢簽訂合同,取而代之以現金交易,甚至出現最古老、最原始的以貨易貨的交易方式。由于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規不健全,加上執法部門打擊不力,致使合同欺詐案件逐年增多,而且其行騙手段更加隱蔽、智能,作案手法也不斷翻新。下面讓我們抖一抖騙子的家底,分析一下他們是如何利用合同招搖撞騙的。
(一)釣魚合同。行騙人往往利用合同先向對方預付定金或少量預付款,取得對方信任后,騙取全部貨物,或者先給付少量貨物,蓄意騙取全部貨款。隨著企業合同法律意識的增強,以往那種“空手套白狼”的騙術,即利用合同騙取全部貨物或貸款的情形已不多見。許多騙子用定金、少量預付款或貨物為誘餌,來達到行騙目的。
(二)以假亂真。行騙人主要用假公章、執照、證明、匯票,帳號、甚至假身份證明等為幌子,虛構背景編造謊言,瞞天過海。一般說來,這些人往往通過裝點門面顯得很闊很“派”,很有來頭,或一擲千金毫不吝惜,或言必稱與某某領導人有某某關系,一旦與之簽約履約,便逃不脫上當受騙的厄運。
(三)合演雙簧。這樣的騙子往往在報紙等媒體上發布一些諸如“誠尋加工面袋、木包箱鑄件”等子虛烏有的廣告信息,然后以中介人的身份與聞之而來的當事人訂立信息中介合同,借機收取所謂的信息費、立項費、中介服務費等,然后再讓簽約當事人持中介合同到另一個事先已串通好的外地合伙行騙人那里訂立虛假加工承攬合同,并借機收取質保金、履保金、材料款等費用,然后將樣品圖紙交給對方當事人,制做圖紙所要求的樣品,并約定,樣品不合格,所交費用不予退還。由于圖紙設計本身相互矛盾,存有缺陷,當事人根本做不出、也不可能做出合格樣品來,當然,簽約時受害人不知道也不留意這一點,這樣,騙子通過相互勾結,兩地串通,一唱一合,共同上演合同欺詐的雙簧戲。
(四)偷梁換柱。又可分為明偷與暗偷兩種形式。暗偷即通常所說的“調包”,行騙人利用合同條款約定不明,標的物規格、型號、標準等模糊不清,通常口頭約定,故意在成交時以小充大,以次充好,以廉充優,以舊充新借以達到行騙目的。明偷主要先通過簽訂代銷、聯銷等貨物銷售合同,但售完貨后卻不付貨款,而從其他地方購進一些質次價高的假冒偽劣產品,借以達到頂帳或賴帳的目的。
(五)隔山賣磨。此類騙術主要特點是虛構標的,即合同標的物根本不存在。行騙人往往把別人的貨說成自己的,編造事實,無中生有誘人上當,也有的以部分商品為誘餌,多家簽約,一女多嫁。如在房屋預售合同中以“賣樓花”的方式詐騙錢財,再如銀行借款合同中,行騙人往往以自己財產作重復抵押,分別向幾家銀行多頭貸款,套取數倍于自身的銀行資產。而在商品買賣中,騙子往往買通倉庫保管人員,廠礦企業值班人員,公證人員等,待客戶詢問調查時,按事先準備好的詞語加以搪塞隱瞞,借以騙取對方信任詐騙錢財。
(六)移花接木。主要是利用“三角債”吃下家。張某作為某物資經銷公司的法人代表,一直為拖欠某鐵廠50萬貸款而東躲西藏,焦頭爛額,后張提出以煤頂帳。以公司名義同鐵廠訂立一份假合同,張憑此合同騙取某煤礦信任,雙方訂立一份煤碳購銷合同,交貨地點是某鐵廠,但結算卻由張某的公司負責結算,煤到鐵廠后被抵作帳款而扣留。煤礦再找張某,卻不知早已人去樓空。
(七)欲擒先縱。這類騙子行騙特點是“先買后賣,欲賣先買”,目的是推銷自己的不合格產品。某縣水泵廠生產的噴泉牌水泵,質次價高,無人問津,該廠承包給佟某后,佟便去外地設立水泵經銷公司專門高價收購此牌水泵,許多商戶以為有利可圖,紛紛踏來與該廠訂合同,庫存積壓品被一搶而空,不久佟某與外地公司一樣銷聲匿跡了。
(八)改頭換面。這是騙子慣用的伎倆。一旦將貨物或貨款騙到手,行騙人立即擅自變更地址、隸屬關系,企業字號等。充分利用其“坐商”所占的“天時地利”優勢,與討債人周旋,展開游擊戰,任你錢花完,腿跑斷,就是避而不見,通過這種辦法將債權人拖垮而達到行騙目的。
(九)金蟬脫殼。行騙人得手后,便將騙得的錢財作為股份注冊成新公司,搖身一變成為新的股東,而在原單位留下破爛不堪的'門面來應付上門索債的人,有的將原企業注銷,遠走他鄉,另起“爐灶”。
(十)錢色引誘。許多騙子利用重金回扣,甚至色相引誘,將行騙黑手伸向企業,通過訂立合同,故意損害企業利益,非法套取資產,致使企業陷入困境,資產流失,舉步維艱。
合同欺詐手法簡直五花八門,許多騙子“玩的就是合同”,當前企業簽約履約率低,合同信譽差,相互信任度低,與許多騙子“玩合同”是分不開的,那么企業在訂立合同時如何防止受騙呢?
1.牢固樹立防騙意識。合同人員應當全面加強合同法律法規培訓提高自身素質,掌握靈活簽約技巧,牢固樹立防范意識,盡可能做到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
2.搞好簽約前的調查工作。知彼知己,百戰不殆。要想避免上當受騙,簽約前一定要搞清對方的基本情況,切勿盲目簽約履約。對方的基本情況包括其簽約目的、經營資格、資信情況及履約能力四個方面。簽約目的是指其訂立合同的意圖,有無潛在欺詐動機;經營資格主要看對方能否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并對其提供執照、證件等一一詳細審查核實;調查對方資信及履約能力,主要是向金融,工商部門了解其經濟實力,是否真正具備履約能力。
3.掌握一定的簽約技巧。訂立合同時,有幾個原則應引以注意:一是化整為零,分散風險,標的額很大的合同分幾次履行和一次成交風險概率是絕對不一樣的;二是采取同時履行的原則,即將合同的權利義務如交貨方式、付款期限等劃成對等的幾個“子合同”,分步驟,有計劃的履行,一旦對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履約,即可及時終止或變更合同;三是采取同向收發原則,即在發貨時,發往外地的貨物發貨人與收貨人同向一致,即便到達對方所在地,所有權卻未轉移,如果對方毀約,損失的不過運雜費而已。同樣在履行付款義務時,若采用票據結算,匯款人與收款人應對應一致,而不是將款項匯到對方帳號上,以免其提款潛逃。
簽訂合同 篇8
畢業生剛踏出大學校門走入社會,租房可以說是不可避免的事,那么如何在租房中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害,簽訂合同是最好也是最有效的方法,簽訂“租房合同”需要注意四個事項:
一、要求房東出具房產證原件以及房東本人身份證,各復印一份,經核實無假后方可簽約。簽“租憑合同”時要寫明租房期限,租房具體地址,要求所填具體地址與房產證上保持一致。
二、簽“租憑合同”時要寫明租房期限、租房具體地址(要跟房產證上一致),室內包含設施(因為如果是有裝修而且有家具的,要寫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時引來糾紛),水電費、物業費、有線電線閉路費等由誰付,房屋租金并備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名義為由的任何附加費用。)
三、在寫明房屋租金條款后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義為由的任何附加費用”。另需注意的是,如房東委托他親戚或是朋友幫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可以的話,簽合同時需要房東親自來簽,若不然,要他的親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權委托書”,里面具體寫明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等,還要寫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辦理相關租房事宜、簽署有關文件”。
四、若出租人并非房東,簽租賃合同必須注意,簽訂的租賃合同必須房東認可,租賃期限不能超過原租賃合同。如有附加條件如安全、環境因素等,與房東商議后,爭取寫入合同附加條件中,必須注意的是,訂金最好在簽好合同并寫上附加條件之后再支付。
五、簽合同時要出具的`材料包括:雙方身份證原件(是用來看的),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一份,委托書(如果不是房東本人的情況下)。再有就是兩份“合同”,這樣差不多就可以。
注意有七類房屋是不能租的:
一、未經綜合驗收、新建的房屋不能出租。
有的開發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將未經綜合驗收部門驗收的房屋出租給承租人,這樣做一是違反國家法規,二是對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脅。
二、沒有產權證的房屋不能出租。
產權證是房屋的權屬證件,沒有產權證就無法證明房屋的法律關系,從而就沒租賃的法律基礎產權證是建立租賃關系的第一條件。
三、沒有房屋證件的房屋也不能出租。
雖然產權證是建立租賃的關系第一要件,但它不是唯一要件。要使租賃關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產所有證件及其它有關房地產證件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證件,只有獲得了租賃證,出租行為才合法,出租手續才完備。
四、未經原租人的書面同意,承租不得擅自將所有房屋在轉租出去。
如果未獲得原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將房屋轉租出去,會引起法律糾紛,原承租人會因侵權而被原出租方起訴,并被罰款。
五、屬于違章建筑不能出租。
有的單位或個人未得到規化部門批準,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對于這類房屋,不但規劃部門要對其罰款,強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門因其無產權證和租賃證而進行處罰。
六、產權屬于共有的房屋,在共有的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況下不能出租。
即使是大多數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為,這就會對不同意出租的共有的人造成侵權。
七、已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權人的同意之前,不得出租。
已經設抵押之屋的所有權的行使實際在法規上已經受到限制。抵押人在出租已經設置抵押的房屋之前必須征得抵押權人的同意也是一個法律程序。否則出租行為無效。
簽訂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小龍蝦(克氏螯蝦)蝦苗和種蝦及蝦池建設、成品蝦代銷,特簽定本合同書。
一、規格和數量
1、乙方向甲方提供 斤蝦苗, 斤種蝦,蝦苗(每斤蝦苗在35-50只),種蝦(每斤在20-3
0只)。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種、苗,到甲方養殖場蝦苗,成活率不得低于簽定蝦苗總數的90%。低于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足,或扎款扣除。
2、乙方技術人員在甲方養殖場地技術指導3天,食宿等有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本合同總價:
人民幣: 元,大寫 元。上述價款包括機場空運費。(甲方海關費及運輸到養殖場費用由甲方負責)
三、蝦苗、種蝦配送時間及地點:
1、乙方自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向甲方配送投放種、苗,因天氣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配送時間延誤不視做配送延誤,并順延。
2、地點:
四、種、苗交貨方式及地點:
1、交貨方式:乙方配合甲方到機場取貨,并到蝦塘指導甲方工作人員投放苗或種。
2、交貨地點:
五、貨物驗收標準:
1、依據本合同第一款。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種蝦和蝦苗數量,以到甲方養殖場并由甲乙雙方過磅的實際數量為準。
六、場地施工: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應甲方要求進行蝦池設計,乙方應派出人員進入甲方場地進行指導施工。
2、機械設備和人工由甲方提供,乙方工作人員食宿由甲方負責;乙方向甲方派出工作人員在開塘設計建設期間發生事故由甲方負責。
3、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場地建設完工通知后,進行驗收,逾期5天視作驗收通過。
七、合同簽訂后如甲方無養殖經驗,可派人員到乙方養殖場學習10天,食宿費人民幣100元/天。
八、付款方式及時間:
采用分期付款
1、本合同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50%,計人民幣 元作為預付款。乙方最后一次配送蝦苗或種蝦到機場時,甲方結清款項,多退少補。
2、由于乙方一次全部配送種蝦或蝦苗完成難度較大,經與甲方協商,乙方分次為甲方全部配送完成。
九、乙方為甲方種、苗投放完畢后,一年內甲方養殖場龍蝦出現病害,乙方將無條件進行技術上的幫助。
十、甲方將龍蝦養成商品蝦規格后,如沒有銷售渠道,乙方有義務負責全權代理銷售,并根據所提供消費地批發市場價低于(0.5)元/斤的價格收購,成交款項隔天結算。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如期完成配送,如逾期未完成,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款項,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款項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總價向甲方收取每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甲方將龍蝦養成商品蝦規格后,確因沒有銷售渠道,乙方又不能履行代銷責任的,乙方應付給甲方本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十二、由下列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不予追究責任:
1、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
2、雙方協商同意,經書面確認不再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約定的;
3、如甲方毀約,乙方不退還甲方所付的蝦苗預付款項。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相關部門和機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該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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