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合同匯編(4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裝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裝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有關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經雙方就本工程施工有關事項達成如下條款,望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范圍:玻璃安裝、鋁板安裝、鋼架設計變更工程量及外露砼柱、梁均涂刷銀粉色丙烯聚氨酯防腐面漆兩道等內容(按實際設計變更通知單中的內容為準)。
二、合同工期:
開竣工日期:根據甲方進度安排;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四、合同價款:
1、玻璃采購價格為 元/㎡,玻璃爪件單爪材料費 元/套、 雙爪材料費用 元/套、四爪材料費用 元/套;
2、鋁復合板采購價格為 元/㎡(華天牌4mm厚);
3、玻璃安裝費用為 元/㎡,鋁板安裝費用為 元/㎡;
4、玻璃結構膠費用 元/支,鋁板鋼骨架安裝費 元/㎡.
5、鋁板扣件材料費用 元/㎡;
6、補油漆、拆除玻璃及鋼材搬運至屋頂按計時工日結算。
五、結算及付款方式:
六、工程質量保修期限:
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七、安全生產:
1、在施工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各項安全規定,必須與乙
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
2、乙方按建設方及甲方的`要求確保現場文明施工。
八、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合同生效:
1、合同訂立時間: .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價款全部結清后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裝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的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安裝塔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為甲方在拆裝塔吊臺,獨立高度塔吊米。(具體技術參數依據塔吊使用說明書。) 并在塔吊使用期間提供全時維修保養服務,提供維護人員及所有配件,鋼絲繩由甲方提供。
二、工程時間:20 年月 日至 工程完工。
三、拆裝費用: (按一臺塔吊的拆裝費用計)
四、維護費用: 元。(按一臺塔吊每月的維護費用計)
五、付款方式:拆裝費在每臺塔吊安裝完成后支付,維護費用在每月月底支付。
六、付款方法:
付款時間雙方共同協商確定,但必須要求安工程結束并驗收檢測合格后付清全部工程款。
七、責任:
甲方:
1、創造條件配合好乙方施工人員進行施工。
2、組織工人配合乙方施工的'進行。
3、配合做好高壓線、電纜線及其它不利于乙方施工的物體保護及拆除工作。
4、介紹地下設施,汽車吊停放地點的地質情況。
5、協調各方面工作,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乙方:
1、 按甲方要求保安全、保質量、保時間、保設備完好完成施工工作。
2、 接到甲方維修通知,乙方必須在一小時安排維修人員到場維修。
3、 乙方必須保證具備拆裝資質和安全許可等市建委及其它部門要求的資質。
4、 參加施工人員必須具備符合施工要求的特種作業證書。
5、 乙方負責到市建委及市技術監督局等相關部門辦理塔吊安裝及檢測等全部相關手續。
6、 施工人員做好自我保護及其他人員的保護。
7、 作業全程符合施工規范,高空作業按相關規范施工,杜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在施工中出現的一切人身事故、財產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費用自負。
8、 按甲方要求把拆除部件整齊堆放在指定地點。
9、 損壞設備按照新舊程度加采購費用作價賠償。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賠償本安裝工程款的10%。
2、乙方違約,如延誤工期,每延誤一天安裝乙方賠償甲方總工程款的10%;如中途不能進行安裝,乙方退給甲方已付所有工程款并賠償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乙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到場提供維護服務,每次乙方向甲方賠償人民幣貳佰元。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據情況而定是否備案)
九、其它: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安裝合同 篇3
發包單位:(簡稱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簡稱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發包方經批準進行的建設工程,由承包承擔,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承包的范圍和內容
1、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及構筑物)共m2。
2、安裝工程名稱
以上工程均按施工圖設計內容范圍承包。
第四條:工程造價。承包的工程總造價元(單位工程造價見承包工程項目表)。如果合同期內發生勞務、材料價格調整、取費標準變動按文件規定執行。
第五條:承包方式。本工程按下列第項方式進行承包施工:
包工包料。
第六條:施工期限。本工程按工期定額和有關規定,施工工期日歷天,定于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竣工。施工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工期另行協商。
第七條:雙方的主要責任
一、發包方:
1、辦理正式工程和臨時設施范圍內的土地征用、租用、申請施工許可證執照和占道爆破許可證及市內禁區運輸通行證;
2、確定建筑物(或構筑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3、開工前接通施工現場水源、電源、拆遷現場內民房和障礙物(亦可委托承包方承擔);
4、組織有關單位對施工圖等技術資料進行審定,按合同規定在開工前十五天內將設計圖紙份,標準圖份及有關技術資料送交承包方,審定施工組織設計;
5、按雙方協定的分工范圍和要求,供應材料和設備;
6、向經辦理銀行提交撥款所需的文件(實行貸款或自籌的工程要保證資金供應),按時辦理撥款和結算;
7、派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隱蔽工程,辦理中間交工工程驗收手續,負責簽證,解決應由發包方解決的問題,以及其它事宜。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按雙方商定的`分工范圍,作好材料和設備的采購、供應和管理,作好施工前的各種準備工作;
3、及時向發包方提出開工通知書、施工進度計劃表、施工平面布置圖、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通知,提出應由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供應計劃;
4、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和交付;
5、已完工的房屋、構筑物的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并清理好場地;
6、按照有關規定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參加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7、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于承包方責任的工程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材料設備供應
1、發包方負責供應水泥、木材、鋼材和施工期間建筑材料預算價格調整表以及規定由建設單位供應的材料設備。按設計要求的品種、規格、型號供應到承包方指定地點。因品種、規格不全,需由承包方調劑代用時,必須經設計部門簽證,由此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和運費由發包方負責。因材料設備供應不及時影響工程建設,工程竣工時間順延;
2、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委托承包方采購運輸時,差價及運費由發包方負責;
3、承包方負責地方材料和市場采購物資。市場采購物資需到外地采購時,差價運費由發包方承擔;
4、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并附有出廠合格證或化驗單。否則進行材質檢驗,費用由供應方負責;
5、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均執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布的材料預算價格。
第九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工程質量評定為質量,依據魯政發(1987)74號文規定,按合同工程造價增減%結算;
2、工程結算按下列第項方式結算。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天內結算完畢;
(1)中標價加簽證;
(2)施工圖預算加系數包干;
(3)平方米造價包干;
3、預付備料款和工程款,按建設銀行規定執行具體額度和辦法是;
4、備料款和工程款撥以%停止,待余待工程竣工后結算。
第十條:工程變更
1、設計圖紙經會審定案后,原則上不準變更。如確需變更時,應提前十五天辦理變更手續,書面通知對方。因變更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發包方負責;
2、在施工中,如承包方發現施工圖紙或說明書不符合設計要求,要書面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應在七天內辦理技術簽證;
3、基礎施工如遇特殊情況,工期可按實際情況順延。
第十一條:工程質量和驗收標準
1、承包方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在施工中中發生質量事故,要分清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質量事故責任方承擔;
2、隱蔽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在二十四小時以前通知發包方進行檢查,未經發包方檢查不得隱蔽。如發包方未按時到場,承包方自行檢查隱蔽。發包方提出重新檢查時,如結果不符合要求,費用由承包方承擔;若結果符合要求,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3、竣工驗收標準按國家頒發的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質量檢查標準為依據。工程竣工后,由承包方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雙方簽具驗收證書,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
第十二條:施工期間臨時停水、停電每次在一天以上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憑簽證順延工期。
第十三條:工程保修期,按建設部頒發的建筑工程保修辦法的規定為,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四條: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一、發包方:
1、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天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2、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它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3、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驗收,按每日工程總價萬分之約金;
4、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根據國務院(1990)213號文規定,發包方無力撥付工程款時,承包方有權提出停工報告,發包方15天內解決不了,承擔一切停工損失。
二、承包方: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總造價萬分之的比例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拖期交工,每日向發包方償付工程總造價萬分之的違約金;
3、保修期內發生的質量問題,由承包方無償進行返修;
4、其他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如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不成,由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并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后生效,工程交工價款結清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雙方各執份,報雙方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經辦理銀行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裝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達到項目部施工中機械正常使用及安拆時操作人員安全,項目部委托有安裝資質證書單位承包吊籃拆卸、安裝,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中責任與權益,達成雙方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承包工作內容:
吊籃由庫房運往工地后,使用方要根據進場的設備臺數,配備搬運工人,將設備的零部件運輸到具體的安裝位置,最低不少于每臺三人為宜。由出租方負責提供工地電閘箱至吊籃配電箱的`電纜線,工地配電房到樓層的電纜線和控制箱由甲方承擔。
二、安全管理: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必須有操作證不得弄虛作假,人員配備必須足夠,在操作中必須服從總指揮安排,如操作運輸時出現安全問題,凡屬安裝方安裝問題有安裝方承擔。吊籃在安裝、調試、使用過程中不得有違規或其它垂直交叉作業,由此而引起的安全事故有甲方負全部責任。
三、甲方配合:
對吊籃拆卸時安排電工1人、安全員在施工吊裝區要掛牌,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入吊裝區,雙方配合做好安全工作。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日起生效,工程結束自行失效,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 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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