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購銷合同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購銷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購銷合同 篇1
編號:
養殖戶(甲方):
收購方(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為促進貽貝業健康發展,使養殖戶和經營方得到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數量:甲方確保將其養殖的 (根)鮮貽貝銷售給乙方。
二、規格:甲方提供的貽貝規格應達到乙方的要求。
三、價格:按照隨行就市。但是,為了保護乙方養殖的'積極性,雙方確定最低收購保護價為: 元/公斤
四、提貨方式:乙方到甲方養殖所在海域或甲、乙方商定的收購地點。
五、檢驗方法:根據質量要求當場進行驗收,邊收購邊檢驗。
六、結算:乙方收到貽貝之日起1個月內結算完畢。
七、協作:在遇到臺風等自然災害時,乙方應按其能力協助甲方做好相關措施,因臺風而提前收割的貽貝,規格未達到要求的,乙方應盡量予以收購,在價格上雙方予以協商。
八、違約責任:甲方未按要求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負責對其今后養殖貽貝的收購(包括臺風季節的協作);乙方延遲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延遲部分貨款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九、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可采取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舟山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養殖戶(簽字) 收購方(蓋章)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簽字)
購銷合同 篇2
供方:長春市永春商貿城新北方酒店用品經銷處(以下稱為甲方)
需方:吉林省達林鐵路餐飲服務有限公司(以下成為乙方)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物資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
第二條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3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國家標準執行。
3.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市場零售價的8折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合同總金額:940440元。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為原則;凡須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后兩個月內交貨完畢。
2.交貨地點:乙方指定所在地。
3.運輸方式:由甲方承擔運輸。
第五條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乙方付清貨款玖拾肆萬零肆佰肆拾元整,甲方將所有貨物備齊。)
第六條運輸及保險由甲方承擔。
(根據實際情況,需委托對方代辦運輸手續者,應于合同中訂明。為保證貨物途中的安全,代辦運輸單位應根據具體情況代為投保運輸險。)第十條運輸費用負擔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后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10%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征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霉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并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為處理,并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仲裁的解決)
第十四條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供方:______(蓋章)需方:_____(蓋章)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年月日
購銷合同 篇3
供方: 需方:
開戶行: 開戶行:
帳 號: 帳 號:
在平等互利原則基礎上,雙方友好協商,同意按照適用《合同法》簽訂并執行本合同。
1. 產品名稱、數量、金額:
2. 質量標準及交貨檢驗:質量符合國際(GB1353-20xx)二等玉米標準。容重≥680g∕1,水分≤15%,雜質≤1%,焦糊粒≤1%,不完善粒≤8%,無發熱、蟲蛀現象,色澤氣味正常。
3. 交貨地點:大連北良港平倉交貨。
4. 交貨時間:20xx年11月30日前,如遇不可抗拒力時間順延。
5. 計重、包裝:以雙方實際交貨數量為合同結算數量,散裝。
6. 付款及期限:雙方根據合同執行進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預付800萬貨款并于交貨時間前把貨裝完后三日內結清余款。
7. 供貨方供貨分三批次,第一批次應于20xx年12月31日前,供貨不低于總數量的`50%,第二批次應于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0月1日間,供貨不低于余量的15%,第三批次應于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間,提供余量貨品。
8. 合同有效期:至貨款兩清為止。
9. 合同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辦理。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適用不可抗拒力以及有關法律規定的免責條款;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10.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4
甲 方(果商簽名):
乙 方(果農簽名):
公證人(簽 名):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將乙方大約 斤 蘋果賣于
一、標準 公分以上無傷、蟲、病果、無水裂紋,果面清晰,著色面 %,經度為 %(整袋過稱除水傷)。
二、單價:每市斤 元。
三、果品包裝由 方承擔。
四、果品在甲方未運走之前,貨物的一切安全(包括:紙箱受損、包裝后貨物被雨淋或被盜等問題)均由乙方負責,否則賠償甲方一切費用,乙方負責甲方工作人員吃飯及提袋、抱箱等工作。
五、裝貨時間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開始裝貨(特殊情況除外,時間依次順延)。
六、付款方式:貨物上車,貨款一次性付清。
七、甲方付乙方定金 元。
八、乙方在訂貨后,不得私下挑選轉運,乙方將成品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九、以上各條款,經甲乙雙方和公證人共同簽名后方可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則將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并處以責任罰金 元。成交后哪一方有不好的`坑害行為,可特此向有關機關投訴,請求法律裁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銷售汽車配件等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自本合同簽訂日起,乙方依據本合同起向甲方銷售汽車零部件。
二、甲方用電話,傳真或者QQ等確認訂購汽車配件項目清單向乙方供應所需零配件。乙方應協助甲方描述配件型號。
三、乙方共銷售甲方指定需要配件共計人民幣¥42289.00大寫肆萬貳仟貳佰捌拾玖圓整。(見附表)
四、甲方選擇運輸方式。
五、費用支付:
1、甲方驗收合格的貨物后,應付配件費用和運輸費用。
2、貨物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甲方應在第一時間和運輸共同協調問題貨物并聯系乙方,運輸費用由乙方支付;
3、貨物驗收中,因甲方描述配件具體型號不準確而導致配件不符的,甲方應在第一時間和運輸共同協調問題貨物并告訴乙方,運輸費由甲方支付;
4、乙方配件在未使用的情況下,可以進行退貨或調貨。運輸費由甲方支付;
六、如訂貨時間長配件遇價格上漲時,按照當初訂貨時配件價格結算。
七、關于質保:
1、乙方缺包所供應的配件為甲方指定需要范圍,如發現乙方有以假亂真的情況,乙方需要給甲方賠償。
2、因甲方使用、保管、保養不善造成配件質量下降或損壞的,概不退貨。
3、乙方銷售給甲方的配件,在保修范圍內免費更換。
八、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簽訂的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協議簽訂時,雙方需提供真實的有效營業執照和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十、有關本合同的修改,必須以書面方式進行,并由甲乙雙方簽署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補充協議。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采購乙方醫療產品項目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質量標準: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是原廠原包裝,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如設備不符合本合同中約定的要求,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二、乙方在履約過程中應遵循的原則: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合同第一條約定的.產品清單所列以外的任何附件等。
三、驗收:甲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驗收完畢,驗收合格后,雙方代表必須按規定的驗收交接單上的項目對照本合同填好驗收結果并簽名蓋章。
四、付款方式:在合同簽訂貨到驗收合格付款。
五、合同糾紛處理方式:因本合同或本合同有關的一切事項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一、 工程名稱: 電子門鎖的安裝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電子門鎖的安裝及調試
二、工程總價:詳見附件1
合同金額:
工程采用總價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本工程范圍內的項目若有實際需要增加的,由雙方協商定價。
三、產品質量及安裝調試要求:
1、乙方須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的正品設備,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發現有非正品則乙方以一賠十。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設備有關品質證明書,合格證,說明書,相關軟件等資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內設備應保證產品內外包裝完好無損,若不能達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合格產品。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在簽訂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負責設備安裝、調試,要求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
4、由甲方提供安裝場地及電源。
四、技術標準及質量保證
以100%的開門率為驗收合格標準,安裝調試完畢后,甲方必須在兩天內驗收完畢,如甲方三天內未進行驗收,視為驗收合格,驗收合格之日起,門鎖免費保修1年,1年內鎖的電氣和鎖的機械傳動部位出現品質問題,均全免保修。如有人為因素造成的損壞均不屬于保修范圍;取電開關免費保修一年,24小時保修。
五、工程項目建設期限:
合同簽定后( )日內進場施工,整個施工工期( )天。 年 月 日開工, 年 月 日以前乙方按設計要求完成設備安裝調試。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務:
1、乙方所提供合同內設備,從驗收之日起,所有產品及零配件質保期按規定辦理。在質保期內,若有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免費更換或維修。質保期滿后,設備維修時,乙方按成本費計算。更換的產品必須是新的',且質保期限從當時算起。
2、凡由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各類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報修通知后,在4小時內響應,24小時內解決故障,若在24小時內不能排除故障的,則應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設備標準的備用產品保證甲方的正常使用。
3、乙方向甲方免費培訓1-2名設備操作管理人員,要求達到能正確使用與維護合同的設施、設備。
七、竣工驗收及付款方式:
項目施工安裝、調試完畢,由乙方通知甲方組織驗收,并提供相關資料。乙方自書面通知之日起,7天內由于甲方拖延不驗收視為工程驗收合格。項目施工安裝、調試完畢后,并簽注驗收結論。自合同簽定起兩天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40%(¥),工程進行到安裝門鎖時付總金額40%(¥)(此部分資金不計算利息),驗收合格后付清余款(¥),逾期不付按0.1%支付滯納金。
八、約定事項
(1)為確保工期,爭取提前竣工,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工程實施小組。
(2)合同如需變更,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變更事宜,雙方簽章生效,并作為合同的附件。
(3)附件1作為合同要件,乙方必須遵照執行,否則視為違約。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合同要求按時、按質(即合同要求的設備的規格、型號)、按量完成供貨與安裝調試完畢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違約,每違約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 0.1%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超過1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證按時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項,如有違約,每違約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 0.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條款執行。
十一、合同執行中,若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解決,直至提交法院審理。
十二、施工期間出現工傷事故,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
十三、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執一份
十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五、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后之日生效(個人簽名生效)。貨款兩清后,合同效力終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購銷合同 篇8
原告:王XX,女,漢族,現就職于XX市勞教所第X大隊,電話:XXXXX
被告:河北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路XX號,法定代表人:張XX,電話:XXXXX
訴訟請求
1、解除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2、判決被告返還原告剩余房款339500元整;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于20xx年9月10日與被告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由原告購買被告擬建造的位于XX縣XXX的一套面積為181.65平方米的商品房,該房屋為聽楓苑t11號,交房日期為20xx年5月1日之前。協議生效后,原告如約向被告一次性支付總房款389500元。但是,被告卻遲遲沒有建造該房屋,超過交房日期也未能向原告交付此房屋。直至今日,被告一直違反合同約定,未履行交房義務,導致原告的入住權利無法實現。雙方在合同第九條中約定:“出賣人逾期超過45日未能交房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30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1%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盡管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張要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房款,但被告到目前為止只返還給原告房款50000元,遲遲不予返還剩余房款,未能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現訴諸法院,請求法院判如所求!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王XX
XX年X月X日
附:本訴狀一式二份
證據X件
購銷合同 篇9
甲方:樂陵市威格爾橡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寧波梓昆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和乙方于20xx年9月25日簽署了合同號為:xxxxxxxxx的《購銷合同》(以下稱原協議),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原協議中第5條驗收辦法中未盡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說明。
一.合同內容補充部分:
原協議內容:第5條 驗收辦法:原廠標準。
就原協議第5條的補充部分:
5.1由于實際生產需要和貨物本身特性、生產、運輸、包裝等條件的限制,實際到貨數量與貨物原計劃會有落差,故貨物數量應按實際交貨重量計算。
5.2雙方貨款以發貨金額為準,遵循多退少補原則。
5.3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以實際發貨數量及規格為準。
二.其它事項說明:
雙方發貨完畢,可以按照此補充協議中所補充事項出具貨物調整說明,符合實際情況的貨物調整說明,與編號為xxxxxxxxx的'銷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生效:
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銷售合同xxxxxxxxx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編號為xxxxxxxxx的《購銷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 原協議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乙方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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