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4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購銷合同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購銷合同 篇1
購苗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苗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甲方購買工程所需苗木的具體事宜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購苗木品種、規格、數量及價款
1、各品種、各規格苗木均經甲乙雙方現場選定標記為準(詳見合同后附苗木采購清單);
2、苗木采購清單及甲方現場監督人員的監督作甲方驗收標準。
3、苗木交付地點:市路號甲方指定地點。
二、雙方工作
1、乙方工作:
(1)在合同期間甲方所選定標記的苗木,乙方不能中途調換或售給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
(2)如期、如質、如量按第一條約定的附表中的數量起苗、包扎、裝車。
(3)乙方委派為本合同的執行代表。
(4)乙方提供的苗木應符合標準做好起苗、包裝、運輸的.保護措施,以確保苗木的成活率。
(5)苗木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費由乙方承擔),并由乙方承擔運輸途中安全及苗木損傷一切風險,普通苗木正常外皮磨損,小枝葉折裂等除外。
2、甲方工作:
(1)甲方委派為本合同的執行代表,負責現場監督乙方操作全過程。
(2)甲方按合同如期如量支付貨款。
三、付款方式
1、在合同簽訂當日,甲方付清合同總價款(含運費及稅金):人民幣元整(¥元)。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于年月日起按甲方現場工程師進苗日期安排要求分時間分品種包裝好裝車,貨款付清貨物才能發出。
3、乙方須在甲方付款同時將發票(將苗木費及苗木運費一同開具苗木發票)足額提供給甲方。
四、違約責任
如甲方逾期付款的,逾期每日按應付而未付款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乙方遲延供貨的,逾期每日按甲方已付款的萬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兩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同意以傳真的方式訂立合同。本合同未言明事項,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相應條款處理,雙方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地址:地址:
傳真號:傳真:
購銷合同 篇2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信用。
第一條、產品數量、價格(下表未能列盡的,可以另行附表,但須經雙方簽字蓋
注:實際數量以雙方驗收為準,甲方驗收簽證代表人簽收
第二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服務承諾
2.1 質量要求:
2.1.1 材料(詳見合同附件):報價單
2.1.2 規格、型號等(詳見合同附件):圖紙
2.2 技術標準:按 甲方 驗收標準執行。 第三條、交貨、付款
3.1交貨地點:甲方住所(橋西區新市北路4號)
3.2交貨時間方式:合同簽訂后 15 日內。
3.3全部貨到并安裝完畢付60%貨款,經驗收通過后付至95%,質保期一年后全部付清。
3.4分期制作則需制訂分期交貨、安裝、付款時間表。該表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3.5付款方式為 甲方給乙方指定卡號轉賬,結算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國內有效的普通銷售發票。
3.6甲方款項未結清前,全部貨物的.所有權仍歸乙方享有。若甲方每批付款逾期一個月以上,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返還所有貨物和賠償損失。
第四條、運輸、安裝
4.1 運輸方式:汽運,運輸及運費有乙方負擔。
4.2 安裝由乙方負責,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4.3 安裝時間:乙方按合同或甲方要求五日內,因甲方原因不能安裝則工期順延。
第五條、驗收標準
5.1 驗收標準:按合同及附件執行。
5.2 驗收時間:安裝完畢,有甲方組織乙方配合,申請驗收。 第六條、對貨物的型號、規格、數量和質量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6.1 甲方如果發現貨物的型號、規格、數量和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收到貨物后應代為保管,并在三天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異議,貨到安裝后未提出的,是同甲方已認可。
6.2 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處理意見時,應在三個工作日內與甲方協商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甲方責任
7.1 負責組織對貨物的及時驗收,指定安放地點。
7.2 因甲方原因貨到現場不能及時安裝,甲方應付貨物的保管責任,超過安全期限七天還不能安裝則應按合同支付貨款。
7.3 負責對乙方提供圖紙審核及簽字確認。
7.4 負責按照合同付款方式支付貨款。 第八條、乙方責任
8.1 負責材料的采購和保管,保證采購的材料規格、品質達到合同上的質量要求;
8.2 按照甲方簽字認可圖紙精心加工,保證質量,按時完工和交付使用。 8.3 免費保修一年。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 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約定,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9.2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而未付貨款總額的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9.3 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日,按貨款總值的3‰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9.4 貨物通過甲方驗收合格后,如甲方超過付款期限一個月未付款,乙方解約權利。
第十條、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第十一條、其他
11.1 合同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自行終止。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調,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 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協商不能解決,按以下方式解決:
11.4.1提交泰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11.5 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均須雙方蓋章認可,與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3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農作物種子名稱、品種、數量、質量
種子名稱 品種名稱 單位 數 量 質量指標 單 價 種子價款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出賣人的義務
一、出賣人銷售的種子屬于主要農作物種子的,應當是通過審定的種子。
二、銷售屬于被授予植物新品種權種子的,出賣人必須是品種權人或者是品種權被許可使用人;出賣人必須出具植物新品種權證書或者品種權許可使用合同和品種權人的授權委托書。出賣人有保證銷售的種子不存在品種權權利瑕疵的義務。
三、出賣人銷售的種子應當附有依據《農作物種子標簽管理辦法》的規定制作的種子標簽。質量指標必須符合合同約定和由國務院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種子生產、加工、包裝、檢驗、貯藏等質量管理辦法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四、出賣人對種子質量負責。出賣人提供的種子必須符合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不得提供假、劣種子。買賣雙方對買賣的每批種子,必須共同取樣封存、分別保存,以備種子檢驗、仲裁、訴訟之用;封存的樣品保存至本合同約定的種子用于生產收獲以后。
五、出賣人出賣的種子,必須按《主要農作物種子包裝》國家標準包裝,包裝費用由出賣人負擔。出賣人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買受人和種子使用者提供種子的簡要性狀、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條件的說明與有關咨詢服務。
六、運輸出縣或郵寄銷售種子的,出賣人必須向買受人提供相應的《種苗產地檢疫證或植物檢疫證》或者《植物檢疫證》。
第三條 買受人的義務
一、按照本合同約訂的時間、地點、數量,接收出賣人交付的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種子。
二、于在本合同簽字時,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出賣人交付定金;于收到出賣人送交的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種子時,再支付種子價款總額的70%;另10%的種子價款于本合同約定的種子用于生產收獲以后20日內付清。
三、收貨后應及時復檢。凈度、水分兩項指標應在收貨后的5日內復檢完畢;發芽率應在收貨(種子經過休眠期)后的兩個發芽周期內復檢完畢;純度應在收貨后該作物該品種第一個生產周期內復檢完畢。復檢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由雙方協商解決。逾期視為種子質量符合約定的質量指標和法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交貨時間:是 年 月 日前;交貨地點及發運方式:是 ;運費由 負擔。
第五條 申請種子委托檢驗、仲裁檢驗或訴訟檢驗的費用,由申請方預付。經檢驗種子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檢驗費用由買受人負擔;經檢驗種子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檢驗費用由出買人負擔。
第六條 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提供未經審定的主要農作物種子或者不享有品種權的種子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因此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償。
二、出賣人提供的種子質量、種子標簽、種子包裝、種子說明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買受人有權退貨;因此給買受人、種子使用者造成損失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償。
三、出賣人逾期交付種子或少交種子的,每逾期1日,須按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逾期10日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和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四、買受人逾期支付種子價款的,每逾期1日須按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逾期10日付款的,出賣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和要求買受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五、買受人沒有證據證明存在種子質量、品種權、種子標簽、種子包裝、種子說明不符合合同約定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等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種子的,出賣人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買受人賠償因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提請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條 本合同經當事人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買受人和出賣人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人的《植物新品種權證》、《種苗產地檢疫證或植物檢疫證》、以及合同當事人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植物檢疫登記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身份證復復印件以及簽約人的代表權或者代理權的證明均作為本合同附件。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或者擔保書也作為本合同附件。
買受人(章): 出賣人(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購銷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這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特定立如下買賣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苗木的名稱、數量、規格和價格見下表:
序號 苗木名稱 數量(苗) 單價(元/苗) 合價(元)
1
2
3
合計 大寫:
二、供苗時間、地點、方式
1、供苗時間、地方: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上述苗木。具體交貨日期由乙方在上述時間段內自行確定,但須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2、苗木交貨地點和方式:甲方負責將苗木運送到乙方指定地點交貨,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3、苗木栽植:本合同所供苗木由甲方負責栽植,苗木栽植后包活三個月。
三、苗木質量驗收標準及驗收方法
1、驗收標準: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苗木除達到上表中的規格要求外,還應滿足如下質量要求:植株強壯、完整、無病蟲害。
2、驗收方法:交貨時,乙方按排專人到交貨地點,按上述質量要求現場驗收苗木質量和數量。甲方將苗木栽植完成后,乙方派專人進行驗收。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中苗木單價為苗木的包干結算價格,包括苗木采購、運輸、栽植人工費用。貨到乙方工地經乙方驗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苗木款的60%,甲方栽植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苗木款的35%,三個月包活期滿后乙方向甲方付清支付余下的苗木款。雙方約定,上述款項在甲方辦理付款手續后7個工作日內付清。
五、違約責任
若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后,中途減少苗木的購買數量,乙方須按減少苗木株數總價格的30%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苗木款,則以未付金額千分之二每天的標準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若甲方提供的規格或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或是苗木在三個月包活期內出現死亡,甲方應負責更換。若甲方確不能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提供苗木,甲方應按涉及苗木總價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其他約定
1、由于甲方苗木所在地遭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瘟疫、戰爭、強震、冰雹、狂風、洪水)造成甲方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情況下,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雙方各自所在地仲裁委員會尋求仲裁調節,仲裁調節不成,可向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效。
甲 方: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簽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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