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5篇【推薦】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購銷合同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購銷合同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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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農行金投綜合樓石材購銷合同
甲方:世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簽訂地: 乙方:上海月潭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情況雙方協商確定由 乙方 承擔石材的供貨,并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石材、規格、價格及金額:
二、交貨方式:
乙方負責送貨到甲方工地,經甲方材料員 驗收、點數簽字為準,運費由乙方承擔。 三、交貨日期:
乙方確保在收到甲方供貨通知后, 天內將貨物送到甲方工地。 四、合同價:本工程合同總價為業主審計結算價的85%。
五、付款方式:本工程所有石材、輔料、及安裝等,預付八十萬元整,其余費用待驗收通過
后一次性支付至合同總價的95%,留合同總價的5%作為質保金,一年后付清。 六、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乙方貨到工地,甲方不能無故拖延驗收時間并按合同約定付款,若甲方未能執行,乙方有權不供貨,由此引起的工地停工及乙方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視為違約。施工腳手架、水電及工人住宿由甲方提供。
2、乙方責任: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貨通知后,天內貨物不到工地造成甲方停建,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視為違約。 七、違約責任:
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因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根據對方的實際經濟損失情況給予賠償、并支付違約金(滯納金為:合同總價的1‰/日支付)。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合同簽字后,乙方立即備貨,如果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視為違約。 九、訴訟和仲裁:
本合同的任何變更解除均須雙方同意后并簽署書面意見方有效。因入變更解除本合同,致使對方受到損失時,有責任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合同附件: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單位地址: 供貨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2
賣方:
買方:
年 月 日
本天然氣購銷合同(“本合同”)由下列雙方于 年 月 日于中國 簽署:
(1) ,其注冊地址為 ,營業執照注冊號為 (“賣方”);
(2) ,其注冊地址為 ,營業執照注冊號為 (“買方”)。
賣方和買方以下合稱“雙方”,單獨一方則稱“一方”。
鑒于:
(1)賣方已擁有一處或多處供應源,或已從一處或多處供應源獲得天然氣(含液化天然氣)的長期供應;
(注:如涉及新項目審批要求,可在此對氣源來源情況進行具體描述。)
(2)買方希望購買天然氣用于 (“買方用途”);
(3) 買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和條件購買和接收天然氣,同時賣方愿意按該等條款和條件向買方銷售和交付天然氣。
為此,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有關天然氣購銷事宜達成本合同如下條款:
第1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體規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詞語含義如下:
1.1 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規定確定的日期。
1.2 合同年
就第一個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開始至起始日所在當年的12月31日結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當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連續的十二(12)個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終止,則最后一個合同年為自該終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屆滿的一段時間。
1.3 供氣日
指北京時間當日的 至下一日的 。
1.4 標準立方米
指在壓力為101.325kPa,溫度為20℃的狀態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間的氣量。
1.5 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當時的情況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為,但不包括采取將會或可能會使該方遭受重大損失的行動。
1.6 合理審慎作業者
指能誠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約義務的自然人及組織,該自然人及組織在力求履約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諾過程中,其表現出的技巧、勤勉、審慎和預見水平達到了人們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個成熟及富有經驗的同類業務作業者,在同樣或相似的情況和條件下并按照所有適用的法律、國際標準和慣例,履行承諾所達到的水平。
第2條 批準及許可
雙方應各自負責并且應盡合理努力獲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準(批準)及許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3條 交付
3.1 交付點、風險和所有權
賣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買方銷售天然氣,買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賣方購買天然氣,交付點為 ,交付壓力為 。交付天然氣的所有權和風險自天然氣越過交付點時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3.2 賣方交付設施
賣方應將天然氣輸送至交付點。賣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前的所有天然氣交付設施(包括交付點上游的賣方天然氣檢驗和計量設備)。
3.3 買方接收設施
買方應在交付點接收天然氣。買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后的所有天然氣接收設施。
第4條 起始日和交付期
4.1 起始日
(適用于已建成項目):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供氣起始日為 。
(適用于新項目):
雙方應不定期就雙方項目建設的進度進行溝通,并就起始日的確定進行協商。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起始日應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期間內(“第一窗口期”)發生,并應根據以下程序確定:
4.1.1 雙方應至少在 年 月 日前確定一個九十(90)天的期間,該期間應在第一窗口期內且起始日應在該期間發生(該九十(90)天以下簡稱“第二窗口期”),或如果雙方沒有按照本款的規定確定窗口,則第二窗口期將被視為是第一窗口期的最后的九十(90)天;
4.1.2 雙方應至少在第二窗口期開始前三十(30)天確定起始日的時間,該起始日的時間應在第二窗口期內,或如果雙方沒有按照本款上述規定確定起始日,則起始日將被視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 交付期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交付期為起始日至 年
月 日。
第5條年合同量(視情況而定,可將“年合同量”調整為“合同量”)
5.1 年合同量(適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 標準立方米的天然氣氣量。
(注:雙方可對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別進行約定。)
5.2 氣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對應的天然氣供應來源來自 ,未來也包括從其他資源國或資源商處獲得的其他氣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時提取速率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而言,允許買方提取的天然氣數量的最大值為 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為 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最小日合同量”)。雙方進一步約定,除非賣方導致或賣方事先書面同意,對于交付期內任一供氣日買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氣為超提氣。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內,允許買方提取天然氣速率的最大值為 標準立方米/每小時(“最大小時提取速率”)。
5.4 增量氣
若買方在交付期內的任何時間向賣方提出購買超過年合同量的增量氣,則:
5.4.1 買方至少應提前 日通知賣方增量氣的數量以及交付時間;
5.4.2 賣方可在其收到買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規定發出的通知起 日內向買方發出接受或拒絕該等要求的通知,且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應按雙方約定的增量氣的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5.5 優先供氣順序
雙方約定,在交付期內任何時間發生天然氣氣量不足以滿足賣方所有下游用戶的有效指定量的情況,無論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賣方將按照附件一約定的順序向各下游用戶供應天然氣。
第6條合同價格和氣款結算
6.1 合同價格(以下模版供選擇,并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細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點交付的天然氣的合同價格為 元/標準立方米(含稅)。本合同使用的貨幣為人民幣,單位為“元”。
模版二: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每一標準立方米(或吉焦)天然氣的合同價格(以元/標準立方米或吉焦為單位表示)由天然氣基礎價格(Pi)和綜合服務費用單價兩部分組成。其中,
雙方應按照如下公式計算天然氣基礎價格:
Pi= ;
綜合服務費用單價為 元/標準立方米或吉焦。
6.2 氣款結算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氣款每 結算一次。買方應根據附件二(結算條款)的規定,支付本合同項下其購買的所有天然氣的款項和其它按照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
第7條照付不議(適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內的任一合同年而言,賣方應在交付點銷售并交付且買方應提取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氣付款。雙方進一步約定,對于上述買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氣,買方有權按附件三的約定進行補提。
第8條 質量和計量
天然氣的質量和計量結果以賣方在交付點上游的分析和計量為準。天然氣質量規格見附件四。
雙方應依據國家頒布的適用于天然氣計量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和本條規定的原則進行天然氣的檢驗與計量,檢驗計量規程見附件五。
第9條調試和維修
9.1調試(適用于新項目)
9.1.1 調試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間。
9.1.2 在調試期內,雙方應互相合作,賣方應盡合理努力交付、買方應盡合理努力接收盡可能多的天然氣,其數量應達到雙方共同認可的.對各自設施正常生產的要求。為避免歧義,在調試期內, (如:“本合同第7條”)將不適用。
9.2 維修
雙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對其設施安排累計連續不超過十五(15)日的額定維修,除此之外,作為合理審慎作業者,任何一方可根據各自設施實際情況,另行安排額外維修和臨時維修。
第10條保險(本條為選擇性條款)
在合同期內,每一方應自費向具有良好財務狀況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標準的和符合慣例的保險。
第11條計劃與指定
本合同項下天然氣的計劃與指定機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規定。
第12條 買方限制
在合同期內,除非經過賣方書面同意,賣方根據本合同銷售給買方的所有天然氣只能用于買方用途,不得轉作其它用途。
第13條保密
本合同的內容、編制本合同期間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來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業信息、客戶資料等信息(以下統稱為“保密信息”)均應保密。未經一方書面許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許雙方各自的雇員、管理人員、代表人、代理人或關聯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據此進行解釋,排除任何會將本合同事項指向其它管轄地法律的法律選擇規則。
第15條爭議解決
如果雙方對本合同產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該爭議在任何一方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爭議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內仍然未能得到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條處理:
(1)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對方發出通知,將該爭議提交仲裁進行最終裁決。爭議應依據 仲裁委員會在提起仲裁時有效的仲裁規則(“規則”),由按照規則指定的三位仲裁員在 進行仲裁以得最終解決,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確變更。 仲裁委員會為指定的仲裁機構。仲裁(包括所有聯系溝通、證據提交、通知、裁決以及相關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語言應為中文。上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買賣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16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應是指任何其發生超出應按并且已按合理審慎的作業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響方(或賣方或買方設備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經營者)的合理控制范圍,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護措施亦不能避免,進而導致受影響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項或多項義務、約定或承諾的任何事件或情形。雙方進一步同意,天然氣市場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氣制成的產品市場的市場變化不應在本合同中視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響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義務,該方應堅持執行合理審慎的作業者標準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的影響,在此期間該方在本合同項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響而不能履行義務的責任應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應付款項的義務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條 生效和終止
17.1 生效(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決定,以下兩個模版供選擇:)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且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并持續有效直至交付期結束時終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規定的情形發生時終止(簡稱“合同期”)。
模版二:雙方同意,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除了于本合同簽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條、第10、12、13、14、15、16條、第17.1款以及第 18、19條項下的義務)應以滿足以下生效條件為前提: 。所有生效條件均被滿足或放棄之日即為生效日。
17.2 終止
如發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終止,以發生在先者為準:
17.2.1 交付期結束時合同終止;
17.2.2 如果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義務,經守約方通知后 日內,違約方未糾正其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7.2.3 如任何一方資不抵債、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或嚴重喪失商業信譽,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7.2.4 如一方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義務:(a)在連續 年的期間累計超過 年,或 (b) 連續 日,經提前 日書面通知,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18條 承諾與保證
賣方向買方陳述并保證,并且買方向賣方陳述并保證:
18.1該方擁有訂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必要能力、資質和授權。
18.2 該方未涉及任何訴訟或其他可能影響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將會對該方的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法律程序。
18.3 擁有或將會擁有或者享有或將會享有與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資產相關的適當權利。
第19條 責任與賠償
19.1雙方同意,對于本合同項下可能出現的買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取天然氣,或賣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交付天然氣等情形的責任與補救機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規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確規定的限制條款約束,一方應賠償因違反本合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但是,違約方的賠償責任以守約方的直接損失為限,不包括營業的損失、生產中斷的損失、停工的損失、對第三方的賠償責任、利潤的損失等間接損失。
第20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將進行友好協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明確。該合同相關附件內容由供用氣雙方協商確定。
第21條 簽署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 份。
本合同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于文首所載日期簽署,以資證明。
賣 方:
簽字人:
姓 名:
職 務:
買 方:
簽字人:
姓 名:
職 務:
附件一 供氣優先順序
附件二 結算條款
附件三 責任與補救
附件四 質量規格
附件五 檢驗計量規程
附件六 計劃與指定機制
購銷合同 篇3
供方:__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基于各自的真實意思表示,達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二. 產品質量
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達到的質量標準為:
該產品經過出廠檢驗合格的標志或附有以標簽、文件等方式制作的產品合格證,甲方承諾:該標志、合格證所稱的“合格”,即表示該產品質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質量標準。
3. 如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標準,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三. 付款及結算方式:
1. 款到兩日內發貨,11月15日前首甲方支付首次貨款金額 90%共計232575元(人民幣貳拾叁萬貳仟伍佰柒拾伍元整),余款10%共計25875元(人民幣貳萬伍仟捌佰柒拾伍元整)在甲方驗收合格后的5個工作日內一次結清。
2. 結算方式:甲方以銀行劃轉方式與乙方結算。乙方指定財務人員銀行收款帳戶為:
銀行戶名:騰滇
銀行賬號:6228480083098665215
銀行開戶行:農業銀行廣州鐘落潭支行
四.交付方式
1. 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的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 地點。 甲方因送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檢驗并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接收后,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
2. 交付地點
乙方指定的.交付地點為:廣州市白云區紅旗路29號之一廣州藍茜塑膠制品有限公司內。
3. 甲方向乙方交付產品時,應該由甲方或實際承運人向乙方提供送貨的產品清單并留存 一份給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員在送貨單上的簽字或乙方在該送貨單上的蓋章行為,視為為甲方完成交付義務。但上述行為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發送的如該清單所列的數量、型號的產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經檢驗完畢,乙方檢驗應該在檢驗期內進行。
4.甲方應按照乙方送貨通知指定的期間向乙方履行交付義務。 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___5__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絕接收,同時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誤工期形成的罰款、損失以及臨時購買其他替代產品的差價。
五. 檢驗及質量保證
1. 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交付乙方后,乙方應首先即時對甲方送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并在甲方或承運人提供的送貨單上簽字。對于產品數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只按照實際接收的數量簽收。對于產品型號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因上述情況導致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接收產品的,對未接收部分的檢驗期間順延,且乙方有權僅就實際接收的數量付款。
2. 乙方接收產品后,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乙方的質 量檢驗僅限于對該產品的外觀或明顯質量瑕疵(如:損壞、變質等)進行檢驗。對于乙方檢 驗后出現的該產品內在的、不宜發現的質量問題,甲方需依法在該產品的質量保證期內承擔 相應的質量保證責任。
3. 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確定檢驗期間為__5__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產品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產品的存在外觀上或其它明顯質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視為產品質量無外觀上的或其它明顯的質量瑕疵。
4. 因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可暫扣尚未支付給甲方的貨款用以抵償其損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條所述原因暫扣甲方貨款的,不屬于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
六. 退貨
1. 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退貨并要求甲方退還全部貨款。
2. 對于乙方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發生經濟損失的,甲方在退還全部貨款 后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 違約責任。
2. 本合同針對違約方的具體違約行為需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的,違約方應當承擔 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行為所發生的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守約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 承擔的賠償責任。
3. 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九.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無法控制的,致使該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
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四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并且不得視為對本合同的違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 取適當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并嘗試恢復履行受影響的義務。
十. 其他
1. 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 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3.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日
需方(甲方):新密市豐源磷化有限責任公司
供方(乙方):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一、產品名稱規格單價數量金額
二、質量標準符合塑料編織袋GBT/8946-1998國家質量標準,同時還需滿足如下質量要求:
1.允許裝載質量:公斤顆粒料
2.規格:有效長度cm,有效寬度cm,經緯向拉斷力N
3.編制密度:
4.重量:內覆膜后總重必須達到g
5.縫合:不允許出現脫針、斷線、未縫住卷折現象,縫底向為雙折
6.切邊:不允許出現散邊
7.耐熱性:無粘著、烙痕等異常現象
8.耐跌落性:正常裝料過程中有跌落現象出現時無破裂,包裝內化肥無漏失
9.標志:產品包裝上印有的甲方向乙方說明的的字樣及圖案必須清晰、無誤
10.包裝:每大捆500條,其中每小捆各100條
11.滿足環保要求,包裝袋可自動降解,對動物及環境無污染
三、送貨時間和送貨地點:
最遲不得遲于年月日前到貨,地點:乙方運至甲方公司倉庫,同時提供稅票。
四、驗收:
1.驗收方式:收貨時甲方抽樣檢驗,若發現有不符合本合同第二條約定質量標準的,乙方須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2.在甲方使用過程中發現不符合第二條質量要求的產品,乙方除須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同時還應負責調換或賠償,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付款方式: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各自的義務,若乙方提供產品不符合同第二條約定質量標準的,乙方須承擔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若乙方逾期到貨的每逾期一日承擔總價款2%的違約金。
七、合同生效時間: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義務全部履行結束之后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時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訴訟爭議的管轄權法院為簽約地法院。
需方(甲方):新密市豐源磷化有限責任公司供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日期:年月日
購銷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本合同根據________________法規定,并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2.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_______機一臺。
3.甲方負責機器的拆卸、安裝及運輸工作。其運輸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機器到達醫院后所發生的'裝卸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卸車,安裝工作為甲方提供卸車,安裝需要的一切便利條件。
5.甲方負責機器的安裝調試,機器安裝調試合格,可正常工作運轉后,雙方簽署保修合同。
6.保修方式:甲方負責整機保__________,保修期內______________機的維修費,零件費,差旅費均由甲方承擔。
7.購買價格: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
8.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機器起運前貨款一次性付清。
9.如雙方有任何一方違約,按照合同法,雙方均有權在當地法院提請訴訟。
10.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_月___日
10.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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