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單位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于單位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關于單位合同1
經__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 _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方法計算。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戶: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代表人: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代表人: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貸款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
用途
利率
期限 年 個月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提用貸款前, 應向乙方提交具體提款計劃,并按提款計劃提款。
乙方應在甲方按提款計劃辦理提款后 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第三條 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一、
二、
三、
四、
第四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交具體還款計劃,按還款計劃還款。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 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也有變化時,乙方毋需通知甲方,從調整之日起即按調整后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獲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 個營業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有擔保人的,應經擔保人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三、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它條款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關于單位合同2
單位分立合并支付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嗎
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那么,在用人單位合并分立的時候,是否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呢?要按什么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呢?下面,就讓我們一起看看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有關知識。
依據《民法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二款“企業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的.規定,勞動部在《關于貫徹實施<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定,用人單位發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單位可依據其實際情況與原用人單位的勞動者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變更、解除或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在此種情況下的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視為原勞動合同的變更,用人單位變更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能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八條要求經濟補償。
計算標準: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是有一定條件的,但并不包括這里的用人單位分立合同的情況。所以勞動者們要注意了,在單位分立合并時是不能要求支付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
關于單位合同3
一、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
1、適用范圍: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適用于用人單位的全體員工
3、適用程序:
(一)經過工會程序。
(二)向勞動者說明理由,并送達解除決定。
二、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條)
1、適用范圍: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2、并非適用于所有員工,即排除以下人員:(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適用程序:
(一)經過工會程序。
(二)向勞動者說明理由,并送達解除決定。
三、經濟性裁員解除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1條)
1、適用范圍: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2、并非適用于所有員工,a、即排除以下人員:(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b、即優先留用以下人員:(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1條)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c、必須符合的人數要求(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1條)
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
3、適用程序:
(一)提前3天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
(二)認真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
(三)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裁員方案,裁員方案包括被裁減人員名單、裁減時間、實施步驟、依據的法律法規規定、經濟補償辦法等;
(四)由用人單位正式公布裁減人員方案,與被裁減人員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按照有關規定向裁減人員本人支付經濟補償金。
律師建議:用人單位基于以上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需要對相關的諸如“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等事實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在對上述概念的解釋存在爭議時,用人單位切忌任意解釋,應當根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和公平合同的原則,作出合法解釋和適用。
關于單位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保證人1 :_____________ 保證人2: 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
保證人3: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鑒于條款:乙方因經營所需,資金緊缺,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一定金額的循環借款額度。為明確借款的金額、期限、利息等具體內容,雙方經過平等、自愿協商,就有關借款及還款事項達成一致,約定如下:
第一條 借款額度的內容
1、最高總借款額度金額:
2、最高借款額度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限內,在不超過最高借款額度的情況下可多次循環使用,每次使用的方式、金額、期限等由甲、乙雙方商定,但各種方式授信的使用余額之和不得超過最高總借款額度金額。
最高借款總額度項下具體業務期限的起始日期須在額度期限內,終止日期是否在額度期限內以具體《借據》(附件2)的約定為準。
第二條 借款額度的使用
借款額度的使用必須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審查同意后,乙方出具《借據》等相關手續。且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乙方僅能用于向供應商XX公司采購主貨物,包括e、ad、d、ac所用,不得挪做他用
第三條 借款額度的發放
1、每次甲方支付借款前,乙方必需以郵件的方式詳細描述借款金額、用途、供應商的名稱、收款賬戶、采購貨物的名稱、單價、金額等情況。甲方放款后,乙方必須將《借據》《監管物監管通知書》(附件
1)的原件在三個工作日內以快遞的形式寄送至甲方。
2、鑒于乙方只接受公司賬戶的收付款,現乙方要求甲方的每一筆借款的收支必須通過公司賬戶進行匯入匯出,因此,甲方委托公司對乙方的每一次借款進行委托支付,并對還款進行托收,賬戶明細見下:
戶 名:_______
開戶行:_______
賬 號:_______
3、乙方的收款賬戶明細見下:
戶 名:_______有限公司
開戶行:_______支行
賬 號:_______
上述賬戶收到第2條條款中甲方委托的`公司賬戶支付的款項即視為乙方收到甲方的借款。乙方應立即出具收到相應借款金額的收款收據給甲方。
利息的計算方法及結算時間:
(一)利息的計算方法
1、借款期限≥3天的,每天利息萬分之七,每天為一個計息周期;
2、借款期限;3天,按照甲方撥付的借款總額全額計息,每筆借款最低收取三天的利息,利息借款總額0。00073天。
3、乙方收取借款之日即是計息開始之日(以銀行記錄為準),借款時間在三天以上的,以實際欠款余額為基數按天計息,當天所還部分借款可在
第二天中抵減利息,以此類推!
(二) 利息的結算時間
1、甲方每天與乙方指定人員核對當天產生的利息,并將當天產生的利息金額以及欠款余額以短信的形式或郵件的方式告知。
2、借款期限在7天以內的,乙方必須在單筆借款結清前,將所產生的借款利息直接償還至甲方的指定收款賬戶內;借款期限超出7天的,乙方必須在每周一,向甲方結算前七天 所產生的借款利息。
3、乙方支付本合同借款的利息應匯入甲方指定的下列賬戶為:(戶名:_______開戶行:_______ ,帳號:_______)
第五條 文件往來電子郵箱確認:
1、乙方Ea地址:_______
2、甲方Ea地址:_______
乙方以上指定Ea地址發出的所有郵件,均視為乙方之意思表示,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第六條 貨物質押
1、乙方使用每筆借款采購回的所有貨物(詳見《監管物監管通知書》)做為每筆借款的擔保,必須全部質押給甲方,質押物自甲乙雙方向監管方送達《監管物監管通知書》時交付甲方,甲方對該貨物享有質權。
2、甲方對乙方所質押的貨物只承擔保管義務,不負責銷售與跌價風險,乙方必須在借款之日起30天內償還完所有借款,如乙方不能在約定的時間內償還完借款,則甲方有權對質押貨物按照不低于市場價格50%的價格自行進行銷售處理,風險金不予退還,處理價值按照貨物銷售發票為準,如遇貨物滯銷或者掉價時,甲方則有權向乙方追討差價。
第七條、還款來源及貨物跌價風險金的收取
1、還款資金來源:
2、貨物跌價風險金的收取:在甲方每次劃撥借款前,乙方應支付單筆借款金額質押貨物的跌價風險金。
3、貨物跌價風險金的退還:乙方在償還完所有借款后,風險金由甲方直接退還至乙方的賬戶內,或者在乙方償還最后一筆欠款時一次性沖抵。
4、貨物跌價風險的追加:如果乙方質押給甲方的貨物,國內市場價格跌幅超過風險金的50%時,甲方以郵件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風險金差額,如____日內未收到差額風險金,甲方有權將貨物銷售處理,貨物銷售后的款項優先沖減乙方應
向甲方償還的借款,不足部分,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跌價風險金彌補甲方的損失,還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日內予以繼續彌補。
5、質押貨物的發放:乙方每次需要提取質押貨物時,必須向甲方償還相對應金額的借款。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借款。
3、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等情況。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的違約責任
①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借款總額每天5‰支付違約金。
②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還款期限未還款的,自單筆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須按以下約定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基數為乙方清償本息后剩余的金額,日違約金為 5‰;
③乙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甲方有權提前追回貸款,并報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追究行政、經濟或刑事責任。
2、甲方的違約責任
①在乙方請款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后,甲方承諾必須在工作時間24小時內向乙方指定賬戶進行劃付借款,。
②甲方對乙方交付保管的賬戶只限于向XX公司進行借款的劃付 ,不得挪作他用,對乙方交付的印鑒安全承擔保管責任,不得挪作他用,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十條 擔保條款
(1)、保證人 作為該筆借款的共同保證人,各保證人對此《借款框架合同》項下發生的連續借款金額在人民幣(大寫) 借款額度內承擔共同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限為兩年。
(2)、保證人同意對《借款框架合同》及今后可能發生的修改、補充條款中乙方的所有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如乙方未按《借款框架合同》中的承諾執行或者未按期足額償還全部債務,則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保證人保證在收到甲方的索款通知后無條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聲明、保證和承諾
1、乙方是在其設立的司法轄區內合法設立、有效存續及擁有良好信譽的公司,擁有全部的公司權利及政府許可和批準從事其目前從事的業務。
2、乙方擁有合法的權力、權利和授權簽署、交付及履行本合同。本合同構成對乙方有效且具有約束力的協議,并可以根據合同條款對乙方執行。
3、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各項資料是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不含有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乙方謹此承諾,若其發生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及營業范圍、法人代表等事項、其將在有關事項變更后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不履行上述通知義務,甲方按照原通訊地址寄送有關通知、文件、視為已送達。
5、乙方謹此確認,其已經認真審閱、充分知悉、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內容,簽署本合同是其真實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條 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非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二份,合同附件各一份。
4、《動產監管協議》作為《借款框架協議》的附件,不可分割。
第十三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保證人1 :_____________ 保證人2: 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
保證人3: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關于單位合同5
實習單位:
教學實習是學校教育的一個重要環節,每名在校學生都必須按學校的有關規定完成實習任務。為了規范學生實習工作的管理,希望每名實習學生都認真遵守實習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1、樹立正確的實習態度,能嚴格要求自己,具有吃苦耐勞的精神;
2、實習生在實習期間應學會處理與同學、同事及上司之間的關系,要養成從點滴小事做起的習慣;
3、實習生在實習期間應嚴格遵守實習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尊重實習企業的企業文化,保守實習企業的秘密。實習期間如因違反紀律被實習企業退回或未按要求完成實習任務的,學校將取消該實習生的實習資格,并給予通報批評、校紀處分乃至開除學籍,畢業時學校不安排就業推薦;
4、實習作為學校教育的一個重要環節,每名實習生都必須認真完成在該企業的實習任務,實習時間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實習考核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經過實習考核合格的.學生方可在該企業繼續實習。實習期間,實習生中途不得無故缺席,違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終止實習、校紀處分乃至開除學籍,畢業時學校不再推薦就業。
5、經與企業協商,通過實習企業考核的學生,企業會將其作為正式員工進行培養,實習結束后可留在該企業就業,并將與學生簽訂勞動合同。
6、凡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學生,將視作學校已經推薦就業。如企業同意錄用,而學生不與該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將視該學生為自動放棄一次就業推薦。
7、簽署本協議的同學將視為滿意學校安排到該企業實習。
8、學生、家長簽字即認可上述規定!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關于單位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 _____公司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及地址: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自愿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工作內容
第一條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從事 _____地點 (職務)工作,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條件下的工作需要調整或變更乙方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二、合同期限
第二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_____年,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為: _____個月。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止(詳見崗位說明書)。
三、工作時間和作息休假
第三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確定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 種工時制。
1.實行標準工時制。本合同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正常的分配和安排。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月工作不超過26天。
2.甲方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時制。
3.甲方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時工作制。
第四條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除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超過部分甲方給予乙方相應調休補償。
第五條 甲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四、工資、福利待遇和社會保險
第六條 甲方按《武漢市工資支付規定》和有關政策以貨幣形式每月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經協商確定乙方采用以下第 _____種工資計算方式。
1、月度包薪制。乙方試用期的標準工資為元/月;試用期滿后的標準工資為元/月。
2、非包薪制。乙方試用期標準工資為元/月;試用期滿后的標準工資為/月。另外因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同意加班安排的,甲方根據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相應加班費(計算標準:平時加班1.5倍,正常休息日加班2倍,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3倍)。
第七條 甲方于每月 支付上月工資。甲方因故不能在上述時間支付工資的,可以順延5日。
第八條 甲方在上述工資待遇之外,另行自愿給予乙方下述福利待遇(包含但不限于全勤獎、福利、補貼、特殊崗位津貼、加班補貼等):____。該些福利待遇不屬于工資范疇,其實施和發放完全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詳見薪資制度、入職職位申請表、薪資調整表、每月工資表及簽收單)。
第九條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為乙方提供工作場所和工作所需設備及工具,乙方應妥善維護和保管,丟失、損壞有關工具按使用年限折舊賠償。
3、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5.乙方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工作業績以及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乙方違紀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賠償,賠償金可以在乙方的工資中直接扣除。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1、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甲乙雙方經協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1.乙方在試用期間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根據這些規章制度的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或者雖然這些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性質嚴重的。
3.在本合同期間內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不得在與甲方從事的行業相同或相近的企業及與甲方有競爭關系及其他利害關系的企業內工作,否則甲方可以立即終止合同,并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因此造 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4.法律、法規或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勞動行政部門確認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和哺育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但乙方同時有第十一條所列情形之一,不受本條限制。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或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應按國家規定的每工作一年計算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因法律法規對于“一個月工資”的概念并不確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為一個月的標準工資。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和中止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終止,甲方可以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甲方因經營狀況改變,企業停工、停產2個月以上的或依法被宣告破產的;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
3.乙方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4.乙方非因法定理由,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達30日以上的;
5.乙方死亡;6.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合同一方發出書面通知,可以中止本合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暫時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同意中止勞動合同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而甲方又未解除勞動合同的;
3.非因乙方原因停工、停產1個月以上的;
第十八條 甲方應在解除或者中止/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中止/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據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好工作交接后支付。
十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十九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于標準部分,同時,按照國家和武漢市的相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違法或違反本合同、保密協議和其他相關協議的約定及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若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按約定支付違約金;
2.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未提前30日通知的,另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乙方1個月工資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相應損失(包括財產、商譽的直接受損和期得利益的喪失)。
3.其他違約責任:合同屆期未滿乙方離職或與甲方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乙方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結清甲方代墊的各類費用及辦理完所有交接手續方可離職。否則乙方須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其未結算的工資、提成等中予以扣除。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獲悉甲方的管理制度(以培訓簽到為準)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約事項,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雙各執一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本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下列文件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公司頒布、公示之一切規章制度; (二)工資發放條及簽收單; (三)補充協議等;
甲方:_____ 公司
乙方(簽名):_____
法定代表: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
簽證機關(蓋章):_____
合同簽證日期:_____ 年_____ 月 _____日
關于單位合同7
《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該法第45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如果女職工正處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網友咨詢:我是一家投資咨詢公司的文員,今年29歲,入職已經快6年了。目前我正在懷孕,預產期是今年6月9日,但7月31日我的勞動合同就期滿了,那時我正在休產假。請問:如果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想跟我續簽勞動合同了能終止嗎?
律師解答:您好,從您介紹的情況來看,您休產假期間會恰逢勞動合同期滿,您不用擔心,依據法律規定,公司不能在此時與您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該法第45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如果女職工正處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由此來看,您今年7月31日勞動合同期滿時,因您正在休產假,所以合同應當續延至您哺乳期結束。
關于單位合同8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性別__,年齡___ ,工作崗位_____,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期限為__ 年,從___年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或_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合同法》第___條第___款第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
動合同。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合同法》第___條第___款第____規定,該職工與本單位的'勞動合同已經終止。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年__月___日。
該職工本單位工作年限為___年___個月,發給___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
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勞動者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于單位合同9
甲方(聘任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政策,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聘期內學校的要求:
1、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加強教師職業道德修養,樹立良好的人民教師形象。
2、愛崗敬業,勤奮工作,圓滿完成學校“崗位責任制”所規定的工作任務。
3、努力鉆研業務,精通專業技術,在所任崗位上作出應有的業績,達到學校預定的工作目標。
4、不得從事第二職業。
5、不得在校內從事家教等有償輔導。
6、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國家、省、市教育部門和學校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7、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除不能獲取甲方任何形式的獎金外,還應賠償給甲方金額為正式聘用期月工資三倍的違約金。
聘期內學校的承諾:
1、提供應聘者履行職責范圍內基本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2、乙方工作期間基本工資為元/月,月度考核獎 工資按月發放。臨時聘用教師若能在我校連續聘用月度基本工資每年增加100元,并且假期內享受基本工資。
3、無特殊情況不隨意調換崗位,并積極支持應聘者開展工作。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5、工作成績突出,為學校作出卓越貢獻者,學校將按有關獎勵方案予以嘉獎。
6、工作不負責任,馬虎瀆職而造成重大失誤或惡劣影響,且責任全在應聘者時,學校可單方中止合同,解除聘約。
本合同一式兩份,學校、教職工各執一份。聘期為一年,由xxxx年9月1日至xxxx年8月31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關于單位合同10
一、用人單位行使即時解除權的許可性條件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即時解除的許可性條件限于勞動者有下列六種情形之一: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案例:張小姐畢業后應聘到一家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3個月的試用期,合同中約定雙方在試用期內都可以單方隨時解除合同。試用期工資低、活也累,眼看試用期就要過去了,張小姐真高興。可是,領導忽然說,你在試用期表現得不理想,明天就不要來了,我們找到了更好的人選。
誤解: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無須理由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我們將《勞動合同法》37條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法》39條之規定“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進行對比,可以發現勞動者的確有這樣的權利,但用人單位卻沒有——用人單位需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對此很多用人單位提出質疑:這是不平等條款。實則不然,勞資雙方實際上處于不平等狀態,勞動者入職前幾乎不可能深入地了解用人單位的情況,工作后發現不適應應當有進一步選擇的權利,而用人單位在招聘員工時有明確的職位描述,在試用期內發現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并能夠證明的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勞動法就是通過這種“形式上的不平等”達到“實質上的平等”。
對于員工是否合格,應當以法定的最低就業年齡等基本錄用條件和招用時規定的文化、技術、身體、品質等條件為準,不合格,既包括完全不具備錄用條件,也包括部分不具備錄用條件,但都必須由用人單位對此提出合法有效的證明。
另外,是否在試用期間,應當以勞動合同為準;若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間超出法定最長時間,則以法定最長期限為準;若試用期屆滿后仍未辦理勞動者轉正手續,則不能認為還處在試用期間,即不能再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勞動者。
建議用人單位在使用勞動合同試用期的問題上,應注意做好如下幾個方面的工作:1)在進行人才招聘之前,要根據招聘職位的要求,制定出完整的、具有操作性的錄用條件。2)對處在試用期內的員工,要注意在工作中隨時按錄用條件進行考察。3)發現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時,要及時取得能證明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據。4)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后,若想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要在試用期內解除,否則,拖過試用期后就無法依據該條款解除。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簡稱嚴重違紀)
企業內部規章制度可以稱為“企業內部法”,是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延伸和具體化,是企業內部管理行為的重要依據,是職工行為的準則。企業內部制定的規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完全具備法定有效要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必須符合以下三個要件:首先,企業內部規章制度要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第二、企業內部規章制度要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第三、企業內部規章制度已向勞動者公示。這實際上確定了規章制度有效性的三個一般標準,即經過民主程序、合法、公示,三個條件缺一就會出現規章制度無效的后果。因用人單位做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所以用人單位一定要謹慎,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以降低風險,達到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的目的。
是否違紀,應當以勞動者本人有義務遵循的勞動紀律及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為準,其范圍既包括全體勞動者都有義務遵循者,也包括勞動者本人依其職務、崗位有義務遵循者。違紀是否嚴重,一般應當以勞動法規所規定的限度和用人單位內部勞動規則依此限度所規定的具體界限為準。法律法規不可能也無法詳細作規定,因為各行各業各用人單位的情況均不同,所以完全依據內部規章制度的規定。如果根本就沒有規章制度或者規章制度對該違紀情形未做規定,就無法對違紀職工進行處理。比如某五星際級酒店敗訴的案例,該酒店的門童因自家拆遷而煩惱,一日在五星級酒店的大門上用紅筆畫了一個若大的“拆”字,恰巧經理從此路過,非常氣憤,認為嚴重影響了酒店的形象,交代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一定要辭退該門童,遂酒店依據該門童的行為作出了解除勞動關系的決定。該門童不服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撤銷該決定,在審理中,該門童承認其行為不當,但認為規章制度中并沒有相關規定,所以,酒店的解除沒有依據。在該酒店的規章制度中“亂圖亂畫”屬于輕過失,并規定兩次輕過失才可以解除。據此,仲裁委裁決撤銷酒店的解除勞動關系的決定。由此用人單位應詳細列舉可能發生的所有違紀的情形,維護用人單位的權益。
建議用人單位一定要對勞動規章制度進行合法性審查。如果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按照第38條第(四)項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勞動者依據該條解除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解除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80條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此即勞動者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違反其忠于職守、維護和增進用人單位利益的義務,有未盡職責的嚴重過失行為或者利用職務之便牟取私利的故意行為,使用人單位的有形財產、無形財產或人員遭受重大損失,但未達到受刑罰處罰的程度。例如:因玩忽職守而造成事故的;因工作不負責任而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設備、浪費材料等。有這樣一個案例,一家大型中外合資企業一位流水線上的員工,因為要求增加過節補貼的問題和單位領導發生爭議。由于一時情緒難以控制,該員工將流水線上的關鍵生產設備拆下并藏匿起來,致整條生產線停工一天,單位無法按時交貨,不得不承擔延遲交貨的違約金5萬元。企業當即決定解除與該名員工的勞動合同關系,員工不服,提起了勞動爭議仲裁申請。
仲裁過程中,單位提供了經員工簽字認可的《員工手冊》:在違紀行為這一章,包括了破壞生產設備等情形。更關鍵的是,《員工手冊》也同時明確規定了關于“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標準,即對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到3萬元及以上者為“嚴重”。由此,案件就變得非常明朗了:企業為其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提供了充分合法的依據,履行了完整的舉證義務,員工的訴請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駁回。
企業規章制度不僅僅在管理過程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同時也是企業在勞動爭議中制勝的關鍵所在。 單位因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而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必須要有明確的、合法的規章制度存在。其所謂“明確的”要求是:單位必須能拿出符合法律規定形式的規章制度,以證明員工確實違反了相應制度,且程度嚴重,兩點缺一不可。在上述案例中,正是因為企業的規章制度對于何為“嚴重”,才使得企業能夠拿出充分的依據來證明自己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行為是合法有效的。 因玩忽職守而造成事故的;因工作不負責任而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設備、浪費材料等。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包括被勞動教養的)
這里要注意的是被勞動教養處罰的,是不是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勞動教養是對有輕微犯罪行為,但尚不夠刑事處罰條件且有勞動能力的人,實行強制教育改造的一種行政處罰。它既然是一種行政處罰,說明追究的是違法者的行政責任,而不是刑事責任。根據《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1條規定,勞動者被勞動教養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據被勞教的事實解除與該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因為對于被勞動教養的人員,在教養期間,必須由教養機關執行強制性勞動,此時,他們與用人單位訂立的勞動合同實際上已無法履行,所以,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是有道理的。建議用人單位對已經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勞動者盡快做出是否解除其勞動合同的決定。若決定解除其勞動合同,應及時將該決定書面通知勞動者。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勞動合同的特點之一是勞動合同必須由勞動合同當事人親自履行。一般情況下,在常年性工作崗位上工作的勞動者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必然影響勞動合同的正常履行。所以我國勞動者普遍只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法》第91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與其它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它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對于兼職的人員一定要經原單位同意。如員工在外兼職未經單位同意且對本職工作產生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可以依據該條解除勞動合同。
(六)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即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二、用人單位行使單方預告解除權的條件
單方預告解除權是指具備《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的三種情形,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一般限于在勞動者無過錯的情況下由于主客觀情況變化而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情形。
(一)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這里的醫療期是指勞動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勞動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1、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2、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見《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根據本條規定,醫療期滿后,勞動者如不能從事原工作,同時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這里的“不能勝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勞動者在試用期滿后不能勝任勞動合同所約定的工作,用人單位應對其進行培訓或者為其調整工作崗位,如果勞動者經過一定期間的培訓仍不能勝任原約定的工作,或者對重新安排的工作也不勝任,就意味著勞動者缺乏履行勞動合同的勞動能力。目前無法律上統一的標準,只能從個案中得出規律。實踐中能得出結論的,兩類情形是不能成立的:1是單一的領導對單一的下屬的結論;2是采用末位淘汰制認定不能勝任。認定是否勝任工作一般應采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員工有權復核,不能因人而異,對同一群體統一標準。 通常采用360度考核辦法,上級、下級、客戶的綜合評價一般認為是公平的。
需要提示用人單位的是:用人單位在管理中不要使用“末位淘汰制”的辦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因為排在末尾的勞動者不一定不能勝任工作。即使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也應當在證明其不能勝任后,對勞動者進行培訓或者為其調整工作崗位。只有對那些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這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一般是指,勞動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了諸如企業被兼并、合并、分立,企業進行轉產,企業進行重大技術改造,使員工的原工作崗位不復存在等情況。
需要提示用人單位的是:當出現“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情況后,用人單位要想解除勞動合同還應清楚地知道:1)必須是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時。也就是說,如果經當事人協商能夠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用人單位就不能解除勞動合同。2)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3)必須按規定給予經濟補償金。
三、經濟性裁員
經濟性裁員,是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為改善生產經營狀況而辭退成批人員。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適當放寬經濟性裁員的條件。
用人單位需要裁減的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裁減人員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是必須發生了法定情形,確實需要裁減人員。即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它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2、必須履行法定程序: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方可以裁減人員。
3、裁減人員時應優先留用下列勞動者: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它就業人員,有需要撫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用人單位在裁員后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四、預告辭退和經濟性裁員的禁止性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增加了預告辭退和經濟性裁員的限制情形。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如在在勞動爭議處理期間的。
關于單位合同11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并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并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分擔年老、失業、疾病以及死亡等社會風險,實現社會安全,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那么,單位不簽勞動合同不買社保如何維權?
1、不簽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責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擔心,用工的法律風險在用人單位。
2、社會保險是國家法定的,從用工之日起就應當建立,不管簽沒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辦理是違法的。不按月支付勞動報酬也是違法的。
3、等到你什么時候不想在這個單位干了,你再提出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以后支付雙倍工資。同時要求補充辦理所有社會保險。
4、如果單位不予支付,申請勞動仲裁,百分之百勝訴,現在不用著急。但要注意收集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
5、單位的違法行為還可以作為你合法辭職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不用批準,可立馬走人,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首先,用人單位違反法律的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您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資作為補償。其次,單位未辦理保險的做法也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您可以依據法律與單位進行溝通協商,要求補充辦理所有社會保險。
單位不簽勞動合同不買社保如何維權
社保與商業保險的區別_社保和商保有哪些區別摘要:社保與商業保險有什么區別?社保和商業保險的區別有哪些?社保,旨在為國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商業保險,則是針對客戶需求在不同方面給予高額保障,給予客戶全方位的保護。
社保是什么?商業保險是什么?
社保,旨在為國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商業保險,則是針對客戶需求在不同方面給予高額保障,給予客戶全方位的保護。
關于單位合同12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 主管部門:
地址: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參加工作年月: 學歷:
何時畢業于何校何專業:
何時獲何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何時獲何技工等級任職資格: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溫州市人事局關于規范市級事業單位臨時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聘用制臨時職工,并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接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具體事項另行約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關于單位合同13
出租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承租方代表人:_____身份證:_____
根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常營中路保利嘉園2號院13105,普通住房。
二、租賃期限及約定
1、該房屋租賃期共一年。自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
3、付款方式:押一付六,提前15天付款。共計元.
(大寫:貳萬捌仟零佰零拾零元整)
房屋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后,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四、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五、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六、約定事項
1、乙方入住時,應及時更換門鎖若發生意外與甲方無關。因不慎或使用不當引起火災、電、氣災害等非自然災害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無權轉租、轉借、轉賣該房屋,及屋內家具家電,不得擅自改動房屋結構,愛護屋內設施,如有人為原因造成破損丟失應維修完好,否則照價賠償。并做好防火,防盜,防漏水,和陽臺擺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損失責任自負。
3、乙方必須按時繳納房租,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協議終止。
4、乙方應遵守居住區內各項規章制度,按時繳納水、電、氣、光纖、電話、物業管理等費用。乙方交保證金4000元給甲方,乙方退房時交清水,電,氣,光纖和物業管理等費用及屋內設施家具、家電無損壞,下水管道,廁所無堵漏。甲方如數退還保證金。
5、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如遇拆遷,乙方無條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滿天數退還。
6、設施配備:立式空調、餐桌、椅子、雙人床2張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簽字: _____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
日期: _____年_____ 月 _____日 日期:_____ 年_____ 月 _____日
關于單位合同14
出租方簡稱甲方:萬柏林區新莊李俊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姓名: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兩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同意,將出租車捷達壹輛,牌照號______及本車在營運期間所拿行車證、運營證、保險卡及隨車工具承租給乙方(包括千斤項一付,備胎一條,警示牌1付,)以上隨車的東西,乙方退車并交回,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乙方盡快辦理準駕證,如暫時沒有辦理而讓客運辦抓住由乙方承擔一切損失,出租車除交通事故以外,乙方承租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并必須通知甲方,以甲方指定的汽修廠維修,如不遵守,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租金每天交,乙方首先一次性向甲方交付押金人民幣________元整,抵押金在雙方合同期滿后壹個月內退還乙方,但必須是車輛沒有重大問題和不燒機油。
本合同租賃期20__年_月__日起至20__年_月__日
出租小包乙方在20__年_月__日交回甲方出租車。
甲方:___
乙方:___
日期:20__年_月__日
3出租車小包
甲方:___
乙方: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出資購買,屬自己所有,掛靠在攀枝花市新發汔車出租公司的川dt0699號車轉讓給乙方,雙方義定價格為人民幣2__0.00_____元正(大寫:貳拾貳萬_____元正)。另甲方交給公司的風險保證金人民幣(壹萬_____元正)。乙方先支付甲方現金小寫100000.00_____元正(大寫壹拾萬_____元正),剩余欠款小寫130000.00_____元正。大寫(壹拾叁萬_____元正)于全部付清。有關過戶手續和車輛相關業務甲方必須無條件配合完善,過戶費用由乙方支付。
二、該車轉讓成交在__年9月6日,在此時之前有關該車的法律、法規規定債權、債務、權力、義務、民事經濟責任,交通事故,交通違章處罰由甲方承擔,在此日之后該車的'一切法律后果,法規規定債權、債務、權力、義務、民事經濟責任、交通事故、交通違約處罰由乙方承擔,民事經濟責任由乙方負責,該車成交后,自__年9月6日起國家燃油補貼歸乙方所有。
三、因政策變動公司收回出租車經營權等,公司對車主的補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四、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甲、乙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此協議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___
乙方簽字:___
__年9月6日
關于單位合同15
現實中,很多單位為了逃避對職工的義務而選擇不簽勞動合同,以為這樣單位就可以不用對職工負責了。然而我國法律中卻有規定,單位不與職工簽書面勞動合同的,不僅不能免除義務,還有有其他的法律責任。那么單位未簽勞動合同有哪些責任呢?小編將在下文中為你介紹。
一、未簽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系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二、若簽了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辭職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未簽合勞動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這樣一來企業對勞動者的約束力就變弱了。
三、未簽勞動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是不利的。
四、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
《勞動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簽了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簽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
五、未簽勞動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
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系存在,企業就應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如果單位不在規定的時間內與職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話,那么單位需要支付職工雙倍工資,同時單位與職工之間成立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且單位對職工的社保義務依然不能免除。所以,單位不與職工簽勞動合同的弊肯定是大于利的。如果你所在的單位不與你簽勞動合同的話,你可以來電向網站的專業律師尋求法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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