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員考試復習大綱第三章[第七部分]
二、機電產品自動進口登記管理(一)自動進口管理機電產品的適用范圍
下列情事進口屬于自動進口管理的機電產品應辦理《自動進口許可證》:
1.加工貿易項下進口屬于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機電產品用于內銷產品或留作自用的;
2.外商投資企業進口屬于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機電產品用于生產內銷產品或內銷的,以及外商投資企業進口舊機電產品的;
3.租賃貿易、補償貿易等貿易方式進口屬于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機電產品的;
4.從我國保稅區、出口加工區進口屬于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機電產品的;
5.我國駐外機構或者境外施工企業在境外購置屬于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機電產品需調回自用的;
6.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二) 下列情事進口屬于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機電產品,不需辦理《自動進口許可證》
1.加工貿易項下進口屬于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機電產品用于復出口的;
2.將屬于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機電產品進口到我國保稅區、出口加工區并用于復出口的;
3.由海關監管,暫時進口屬于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機電產品的;
4.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和自用進口屬于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機電產品的;
5.進口屬于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機電產品類的貨樣和廣告品,每批次價值不超過5,000元人民幣的';
6.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三)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規定
1.國家對實行配額管理和特定產品目錄管理以外的機電產品實行自動進口許可管理。
2.進口屬于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機電產品,申請進口單位應當如實填寫《機電產品進口申請表》,經相關的地方外經貿主管機構、部門機電辦核實后,簽發《自動進口許可證》。
3.進口單位憑《自動進口許可證》向銀行辦理售付匯;海關憑《自動進口許可證》辦理驗放手續。
4.《自動進口許可證》的有效期、變更、換發和延期《自動進口許可證》有效期為一年。在有效期內因特殊原因需要對《自動進口許可證》延期的,進口單位應當到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換證手續,《自動進口許可證》只能延期一次。
(四)2002年自動進口許可機電產品目錄簡況
1.地方、部門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簽發的商品共540種。如:過熱水鍋爐、機車用柴油機、液壓馬達、混凝土泵、離心通風機、煉焦爐、石灰石分解爐、熱交換裝置、工業用靜電除塵器、載客電梯、精梳機、熱軋管機、顯示器、激光打印機、掃描儀、電纜、病員監護儀等。
2.由外經貿部簽發的商品共74種。如:機動車輛上供人使用的空氣調節器、棉細紗機、氣流紡紗機、注塑機、激光視盤放像機、無線尋呼機、無線電通信車、機動醫療車、X射線斷層檢查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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