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15篇[合集]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新駕駛員的考核、選拔制度
第一條為了提高公司客運駕駛員隊伍素質,改善旅客運輸服務質量,保障旅客運輸安全,參照國家頒布的交通法規、規范和標準,結合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及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新駕駛員的考核、選拔管理。
第三條公司所有駕駛員必須通過駕駛員職業適應性選擇:
1、身體選擇。年齡20~60歲,身高155cm以上,其生理條件和健康狀況能勝任駕駛工作。
2、文化選擇。應是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3、職業道德選擇。精神風貌、社會公德、職業責任健全。
4、心理品質選擇。感知特性,反應特性及個性特征適宜駕駛工作。
5、駕駛技能選擇。選擇駕駛技能好,安全經驗足的駕駛員。
第四條駕駛員聘用要求:
1、駕駛員必須經交通警察部門審核合格并持有相應的客車駕駛證件;
2、駕駛員必須經道路交通主管部門審核合格,并持有相應的.從業資格證件;
3、駕駛客運車輛必須至少具有兩年安全駕駛經歷。
4、駕駛員必須經公司考核取得合格后,與公司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后方準駕車。
5、駕駛員三年內有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員死亡負同等責任及以上的,或有酒后駕車的,超載超過20%的或超速超過50%的或12個月內累計扣分達到12分的,不得聘用其為駕駛員。
第五條公司對符合條件的新駕駛員進行理論和實際操作考試,合格的擇優錄取。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2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駕駛員必須與公司簽訂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取得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頒發的從業資格證;
4、經公司組織對其進行面試,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三、駕駛員的管理、宣傳、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旅客,貨主提供安全、及時、便捷、舒適的'運輸服務。
2、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3、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行車里程超過四小時的,須配兩名駕駛員,駕駛員工作時間連續不得超過四小時。
4、公司將不定時、經常性的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和操作規程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駕駛員,須遵守《安全行車十一條:禁令》違反者一律解聘。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3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無制度公司將無法發展,為了進一步規范貨運物流安全管理,特制定貨運物流司機安全管理制度。
一、貨運車輛與司機的管理制度和獎罰制度
1、車輛由公司指定人員負責管理,公司根據司機全月工作表現,從司機產值、安全行車、維修費用、服務態度、客戶意見等各方面全面考慮,對表現好的司機給予獎勵,對表現差的司機按公司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2、車輛由公司指定駕駛員專用,其它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駕駛,專車司機不能將車轉借他人或其他單位使用,如有違反每次扣罰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機本人承擔。
3、車輛除執行運輸任務外,未經批準不得隨便駛離公司指定停車場,包括不得私自開車回家和辦私事,任務完成后應及時將車輛開回公司廠區,不準起動發動機在車內睡覺和裝卸貨物,以上如發現第一次扣罰100元并追究責任,重犯要從嚴處罰。
4、車輛進出廠區,均要遵守廠區有關紀律、制度、限速為5公里/小時,若在客戶/供應商處裝卸貨物,也必須遵守對方的有關紀律、制度或行車指示,如有違反第一次追究責任,并按公司規定處罰,重犯者從嚴處罰。
5、司機每天按時上班(早車7:00之前出發),特殊情況除外,不得無故曠工、遲到、早退。請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員,經批準后方可請假,否則,按公司規定從嚴處理。
6、司機不得向客戶/供應商提出要小費、吃飯等,不得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行為。否則報公司處理和送交公安部門。
7、司機執行運輸任務時,在外遇特殊情況或不幸發生事故,不論在何時何地必須馬上通知公司管理人員。
8、司機報銷過路費等必須要做到如實反映,不得弄虛作假、虛開票據,如發現經核實后要從嚴處理。
9、司機對待客戶/供應商要文明有禮,努力提高服務素質和業務水平。
10、對送貨回公司后不及時將對方簽字票據交制單員處的(特殊情況除外),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1、在運輸途中私自攜帶他人上車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2、下午私自提前休息而不裝早車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3、對在工作時間穿拖鞋或不穿上衣影響公司形象的司機,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4、在客戶處裝卸時不注意觀察貨物的破損情況,不及時要求客戶簽收,而給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5、司機須服從公司管理人員的安排出車,若出現挑肥揀瘦或有車不出,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6、依據天氣情況,加蓋蓬布,保護所載貨物,杜絕打濕貨物,若發現或被客戶投訴,由司機全額賠償。
17、客戶要求的退貨的,必須及時與業務員聯系,同意后方可退回,未經業務員同意,擅自將客戶退貨拉的,由駕駛員承擔所有損失。
18、關于墊板,公司要求按墊板發出量的80%回收,少回收1張扣5元,多回收1張獎5元。
二、安全行車制度
1、司機必須積極參加安全學習會,進一步落實各項交通安全措施,加強安全行車意識。
2、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的一切條例規定,嚴格按機動車駕駛操作規程行車,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3、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能超速、亂搶道等違章行車。
4、司機在上班時間內不能飲酒,嚴禁醉酒駕駛,開車時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車中你推我讓,搞其他小動作。
5、由貨物或車輛造成的違章罰款(如證件不全、車輛發生故障、貨物超重、高、長寬等),公司給予全報。
6、若司機個人造成的違章罰款,公司不予報銷,由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1)進入導向車道后,不按規定方向行駛。
2)在禁行的時間,在道路上行駛的。
3)不按規定會車、倒車、掉頭。
4)違反交通信號指示的。
5)違反交通標志、標線指示的。
6)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車車輛。
7)不按規定臨時停車。
8)酒后駕駛。
7、在運輸作業過程中,對安全行車的'司機,公司根據其全月實際表現設立安全行車獎以及產值獎,月底時一次性獎勵司機,以作鼓勵。獎勵方法:
1)全月未出現任何交通意外,獎勵100元;
2)全月未出現任何交通意外、交通處罰,獎勵300元;
3)月運輸總量達100車以上獎100元。
4)月運輸總量達110車以上獎200元。
5)月運輸總量達120車以上獎500元。扣罰方法:
1)每次事故公司直接損失500元以下司機負次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10%罰款,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20%罰款,主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25%罰款,全責的按經濟損失的30%罰款。
2)每次事故公司直接損失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15%罰款,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25%罰款,主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30%罰款,全責的按經濟損失的40%罰款。
3)每次事故公司直接損失5000元以上,司機負次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20%罰款,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30%罰款,主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40%罰款,全責的按經濟損失的50%罰款。
4)酒后駕駛出事故的,由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三、計件方案
1、根據車型,拉5件40元/車;
拉6件41元/車;
拉7件以上(含7件)42元/。
以上條款,相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觸犯以上條款將按章論處,不得有誤。
成都林新板材有限公司物流部
二0一三年十一月九日
批準:審核:制定:日期:日期:日期: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4
一、出租車駕駛員必須持有駕駛證(A、B、C)、從業資格證和出租辦核法的出租車駕駛員服務卡。
二、出租車駕駛員必須具有2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或5萬公里以上安全行駛里程;年齡50周歲以上的駕駛員,不準擔任500公里以上的長途運輸任務;駕齡在3年以內,安全行駛里程在10萬公里以內或年齡55周歲以上的,不準擔任300公里以上的長途運輸任務。
三、駕駛員新上崗時必須向公司提出申請,由安全管理人員對其進行安全培訓才能駕駛公司的出租車。
四、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必須隨身攜帶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和出租車駕駛員服務卡,不準駕駛與準駕車類不相符的車輛。
五、對于發生特大行車責任事故的.,取消出租車從業資格;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或一年內發生3次以上責任事故的公司不予聘用。
六、安全管理人員因根據駕駛員的思想、技術、駕駛作風等情況分類管理。對經常違章作業的,有權制止出車。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了加強對駕駛員安全教育與管理,將近幾年駕駛員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進行總結,形成本制度。
2、適用范圍
車輛管理及使用部門
3、管理職責
3.1車隊調度職責(車輛管理負責人)
3.1.1考核:調度(車輛管理負責人)在正式上崗之前經公司對其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崗。
3.1.2具體工作
3.1.2.1做好駕駛員和車輛日常管理工作,合理調配車輛,確保各部門生產和業務用車。
3.1.2.2嚴格執行《派車單》制度,做到不徇私情;認真詳細填寫《派車登記表》各項記錄,形成出車臺帳。
3.1.2.3嚴格奉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協調與用戶的關系,做到"安全第一、確保生產"。車隊調度或車輛負責人做好與用戶之間的協調工作,嚴禁駕駛員疲勞駕駛,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3.1.2.4每周組織一次安全例會,學習交通法規,交流開車經驗,對事故案例進行分析,強化駕駛員的安全意識。
3.1.2.5搞好季度"車場日"活動,發現問題當場排除,認真填寫《車場日記錄表》。及時掌握全部車輛技術狀況及運行情況,合理安排車輛的維修和保養工作,充分協調好空閑時間,保養好車輛,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3.1.2.6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對車場、車庫的消防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對車輛的滅火器進行有效期檢查,積極組織特種車輛駕駛員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知識2
培訓并進行實際演練。強化駕駛員的消防意識,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1.2.7貫徹"提高優質服務,創造滿意"的服務宗旨,加強對駕駛員企業文化的學習與熏陶,不斷提高駕駛員的服務素質。
3.1.2.8組織駕駛員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監督駕駛員做到出車前、行車中、回場后的車輛三檢工作,確保車輛技術狀態良好,保障行車安全。
3.1.2.9對車輛的維修進行嚴格把關,日常的小型維修應由駕駛員自己完成,對確需進修理廠排除的故障由調度(車輛管理負責人)對車輛事故進行認真的分析,批準后方可到修理廠維修。
3.1.2.10培養駕駛員的節約意識,月底做好節油、車輛運行、修理費用的統計工作,填寫《車輛運行情況月報表》上報公司行政管理部門。
3.1.2.11安排好夜間和節假日的值班駕駛員和車輛,做好安全預防工作。
3.1.2.12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及時掌握駕駛員的思想動態,解除員工的后顧之憂,例如家庭、人際關系、生活等方面的不如意,使駕駛員精神愉快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3.1.3權利
3.1.3.1有權拒絕未經公司總經理或總經辦主任批準的外借車;
3.1.3.2有權拒絕未經領導批準的私人用車;
3.1.3.3有權對不服從工作安排的駕駛員提出處罰意見;
3.1.3.4有權拒絕駕駛員不合理的維修要求;
3.1.4責任
3.1.4.1負由于管理和協調工作不到位而導致延誤用戶的用車時間而造成的損失。
3.1.4.2負因派車不合理而致使駕駛員疲勞駕車導致事故的責任。
3.1.4.3及時征求廣大用戶的意見和建議,對用戶提出的合理服務投訴負責;
3.1.4.4對安全管理和教育不到位而導致的交通事故負責;
3.1.4.5由于工作不到位未能與員工溝通造成人才流失負責。
3.車隊小組長職責
3.2.1貫徹執行公司和本部門對安全生產的規定和要求,全面負責本小組的安全工作,培養小組間"比、學、趕、幫、超"的工作氣氛。
3.2.2組織本小組職工學習并貫徹執行本公司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職工遵章守紀,制止違章行為。
3.2.3組織并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堅持出車前講安全,回場后總結安全。
3.2.4帶頭搞好"安全月"、"安全周"活動。
3.2.5負責組織本小組車輛的安全檢查,定期組織車輛保養,發現隱患及時排除,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3.2.6熟悉本組車輛的分配情況,服從調度,作出表率。
3.2.7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本組員工學習交通法規,增強安全意識。
3.2.8在本組做好表率,同時嚴格要求組員完成各項任務,并監督各項工作的落實。
3.2.9積極協助調度組織車場日活動,督促本組駕駛員,保證車輛保養工作及衛生狀況達標。
3.2.10帶頭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了解關心小組每一位駕駛員,作到及時思想溝通,切實為其排憂解難,培養小組乃至車隊內部團結互助的氛圍。
3.3合格駕駛員標準
3.3.1謝謝謝謝燃氣有限公司駕駛員聘任條件
3.3.1.1駕齡5年以上
3.3.1.2年齡50歲以下
3.3.1.3準駕車型:A或B
3.3.2考核
3.3.2.1謝謝謝謝駕駛員在正式上崗之前必須經過車輛主管部門對其交通法規和實際操作進行考試,考試合格后公司簽發《謝謝謝謝機動車準駕證》方有上崗資格。(《謝謝謝謝機動車準駕證申請表》見附表)
3.3.2.2交通法規考試
(1)交通法規考試實行100分制,90分以上及格。
(2)專職駕駛員要求一次及格,否則不予錄用;
(3)兼職駕駛員有一次補考機會,補考不及格,不準駕駛車輛。
3.3.2.3樁考
3.3.2.3.1專職駕駛員樁考要求二次合格,二次不合格不予錄用。
3.3.2.3.2兼職駕駛員樁考二次不合格,給予一次補考機會,補考再次不合格,不準駕駛車輛。
3.3.2.3.3樁考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
(1)不按規定路線、順序行駛
(2)碰擦樁桿
(3)車身出線
(4)移庫不入
(5)中途停車一次
(6)熄火
(7)換檔后腳還放在離合器踏板上
3.4謝謝謝謝機動車駕駛員應該遵守下列原則
3.4.1謝謝謝謝機動車駕駛員必須具備公安部門頒發的機動車駕駛證同時必須持有公司簽發的《謝謝謝謝燃氣有限公司機動車準駕證》方有資格駕駛車輛。
3.4.2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和《機動車準駕證》。
3.4.3嚴禁轉借,涂改和偽造《駕駛證》和《機動車準駕證》;嚴格執行專人專車制度;嚴禁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嚴禁駕駛員酒后開車和超速行駛。
3.4.4駕駛公務專用車的駕駛員嚴禁將車輛交由享受公務車配備的領導干部駕駛。
3.4.5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注意力要保持集中,嚴禁思想麻痹大意,嚴禁吸煙、閑談、飲食或其他防礙安全的行為。
3.4.6行車前檢查車廂、車門是否關好,各項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嚴禁超載駕駛。
3.4.7駕駛員要對自己的車輛進行經常的維護與保養,堅持做到出車前檢查,回場后保養,使車輛技術狀態良好。
3.4.8車輛出現故障立即排除,嚴禁駕駛帶病車輛。
3.4.9搞好車輛的衛生,為用戶提供一個干凈整潔的乘車環境。
3.4.10服從調度指揮,認真獨立地完成調度指派的工作任務。
3.4.1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相關知識的培訓,強化駕車技術,掌握一定的維修技巧。
4、駕駛員安全教育
4.1內容
4.1.1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高速公路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內容。在交通法規的學習中,避免采用死板強行灌輸的方法,而應該把交通法規理論與實際相結合,避免引起駕駛員的反感心理,達不到教育的目的。
4.1.2《xx集團車輛管理制度》、《xx集團公務車配車制度》、《合格駕駛員標準》、《合格車輛標準》及相關安全制度。
4.1.3駕駛員的職業道德教育
4.1.3.1經常性對駕駛員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可以有助于培養駕駛員愛崗敬業,團結協作的工作作風,充分發揚"負責、協作、學習、創新"的企業精神。
4.1.3.2職業道德教育的主要內容:一企業文化教育與熏陶。二駕駛員應以高度負責的精神駕駛車輛。三駕駛車輛應安全禮讓。四愛護車輛、尊敬用戶、愛護公司的財產。五維護駕駛員職業的榮譽。
4.1.4安全行車知識教育
4.1.5汽車行駛發生事故的技術原因,多為處理情況時選擇路面不當;車與車排列位置不當;車輛通過某一路段的時機不當。只有了解事故產生的規律和安全行車的基本知識,才能使大事故化小,小事故化了,起到化險為夷的作用。
4.1.6在安全知識的教育中,要使駕駛員熟悉各種道路條件、氣候條件、生理心理條件和時間條件下的安全駕駛方法,掌握超車、會車和跟車的技術要求,了解常見險情的處置原則和應急技術措施。要讓駕駛員了解酒后開車、思想麻痹大意、車速過快等對安全的影響,尤其強調的一點是開車途中吸煙、戴變色鏡、打手提電話對安全行車也有重要影響。
4.1.7事故案例分析
4.1.7.1對歷年來公司發生的事故和從報紙、雜志上摘抄的有教育意義的事故案例進行匯總,行成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的重要教材。
4.1.7.2通過對事故案進行分析,使駕駛員了解事故發生的規律、特點,并從事故中吸取教訓,預防事故的發生。
4.1.7.3對事故案例的分析非常重要,一般采取因果分析法,把誘發事故的原因盡可能全面客觀的反映出來,并要從粗到細,由表及里的尋根究底,抓住事故的直接原因,使駕駛員能從血淋淋、活生生的事例中得到啟發,防止發生類似情況下的車禍。
4.1.7.4在事故案例的分析中,還要正確分析與評價事故的處理,尤其是領導,要做到對事不對人,因為對每一件事故的正確處理,將對駕駛員起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作用,也能使當事人對事故認識深刻。反之會對駕駛員起到反面教育。
4.1.7.5運用車隊的光榮傳統和"紅旗車"駕駛員事跡進行教育。激發員工工作的'熱情和集體榮譽感。每年在車隊要評選"紅旗車"駕駛員,這樣會在駕駛員當中形成一種"比、學、趕、幫、超的工作氛圍。
4.2形式
4.2.1安全例會:
4.2.1.1目的:強化駕駛員的安全意識,確保新的一周開始工作時,駕駛員上好安全弦,圓滿完成出車任務。
4.2.1.2根據駕駛員安全意識的周期性,召開安全例會的間隔為一周,每次召開時間定為星期一上午8:00。
4.2.1.3安全例會的主要內容:學習交通法規;對公司關于安全制度進行傳達;事故案例進行分析;總結一周內駕駛員的思想動態;駕駛員下一周注意的安全事項。
4.2.2安全管理座談會
4.2.2.1通過安全管理座談會的形式,使駕駛員充分交流行車經驗和行車中注意的事項,提高駕駛員安全行車的技術水平。
4.2.2.2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組織,建議以"小組"為單位定期召開。
4.2.3培訓
4.2.3.1培訓目的是提高駕駛員綜合素質,尤其是汽車理論知識,使駕駛員對汽車基本結構、性能有所了解。能獨立排除小型故障。
4.2.3.2組織駕駛員,尤其是特殊崗位的駕駛員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培訓和消防知識培訓。
4.2.4板報、標語:
4.2.4.1采用板報、標語進行直觀安全教育。
4.2.4.2選擇的內容要精練,根據時間、天氣、季節的變化宣傳安全內容要經常性的進行更換。(例如:調度室的小黑板就成為安全宣傳園地,在下雪時小黑板寫上,"下雪路滑注意安全!!!";樓道中的標語"母念妻想嬌兒盼,望君安全把家還"這些最為直接的標語,往往會收到事半功倍的安全教育目的)
4.2.4.3板報、標語宣傳要求,內容簡練,感召力強。
4.2.5競賽
4.2.5.1冬三月為事故多發期,為了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強化駕駛員的安全意識,確保冬季安全運營,可在此期間多組織一競賽,在全體駕駛員當中形成一種"人人講安全,人人重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圍。
4.2.5.2競賽的內容有兩個方面:交通法規與安全行駛
4.2.5.3競賽的方法:交通法規采取筆試的方法進行;安全運營采取"安全分"累計的形式。
4.2.5.4競賽結果:對積極參加競賽并取得良好成績的員工進行精神和物質獎勵,并選拔出公司年度優秀"紅旗車"駕駛員,樹立駕駛員標兵作用。
4.2.5.5競賽要求:調度或車輛負責人對競賽給予足夠的重視并在競賽中做到客觀公正;要求廣大駕駛員要積極參與,時刻樹立起安全第一的意識。
4.2.6根據駕駛員崗位的特殊性,訂閱《駕駛員》、《警視窗》等安全宣傳雜志,也是保證駕駛員對安全關心的重要手段。
4.2.7開展好駕駛員的思想工作
4.2.7.1了解駕駛員的思想和情緒變化,主要包括家庭情況身體狀況、工作表現、人際關系等,并找出駕駛員情緒變化的規律和特點。
4.2.7.2了解駕駛員的氣質和個性,主要分為協調型、穩定型、自我中心型、懦弱型,調度(車輛管理負責人)應采取多種手段,促進與職業想適應的性格的形成和發展
4.2.7.3經常性對駕駛員的家庭進行回訪。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駕駛員的基礎管理,保障道路運輸安全,他制定本企業駕駛員安全管理規定。
一.凡在本企業從事駕駛崗位工作的人員,均應服從本規定的管理。
二.公司聘用的駕駛員,必須符合上崗資格條件,持有效的國家法定機關頒發的準駕車型的駕駛證;持有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頒發的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年齡在21-60歲;經企業考核合格頒發的上崗證,身體健康,職業道德良好連續三年無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事故同等責任
三.新進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公司有關部門對其資格進行審查,符合條件者,有安全部門派人,對其行車操作技術進行審考核,觀察駕駛操作的熟練程度,遵章守紀和應變能力等方面的情況。
四.新進機動車駕駛員考核合格后,由公司安全部門對其進行崗前安全培訓。培訓的`主要內容:企業的安全管理規定,國家的有關運輸安全是法律,法規,駕駛員的安全操作過程,客運線路的道路交通情況等。
五.新進機動車駕駛員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企業頒發上崗證,客運管理部門安排上崗。
六.六在駕駛員每月不少于參加1次企業組織的安全學習,每月安全學習時間不得低于1小時。
七.違章駕駛員的管理,一年內發生2次以上嚴重通違章或一個記分周期內違章記分滿12分的駕駛員,必須接受安全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八.肇駕駛員的管理,駕駛員發生一般道理交通負責以上的事故,由公司對其教育,進行安全談話,吸取事故家訓,總結應對經驗,發生道路嬌慵運輸死亡事故,由公司召回接受安全再教育,組織安全學習,待事故責任明確后,負同等及其以上責任的,由安全科收回上崗證,重新安排工作或辭退。
九.駕駛員違章反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50-200元的經濟處罰:
1.無故不參加安全學習和安全培訓;
2.一月內發生一般交通違章3次以上,嚴重交通違章1次以上;
3.發生道路運輸死亡責任事故的;
4.擅自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的;
5.其它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十.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其以上道路交通運輸事故的駕駛員,企業辭退后終身不聘用。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7
為規范我司駕駛員隊伍管理,提高駕駛員的業務素質、服務水平和安全素質,促進公司生產經營又好又快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招收條件
1、熱愛駕駛工作,熱愛閩運事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堅守崗位履行職責,規范服務。
2、身體健康,45周歲以下,責任心強。
3、符合總公司駕駛員準駕條件。
第二條 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操作規程及客運管理等有關規定,按時參加安全學習,精心保養車輛,嚴格執行“三檢”制度(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后)和例保制度,屬于駕駛員愛車例保項目,應自覺完成,發現其它異常應及時報修進廠維修,確保行車安全和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不開帶“病”車和超載、超速、疲勞和酒后駕車。
2、遵守運輸紀律,服從調度命令和現場指揮,做好車輛檢驗、報班工作,認真執行運行作業計劃,正點運行,認真按業務部門每月編排的運行圖運行,按時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3、保管好車輛各種證件,愛護車輛,保護車容整潔,車上各項設施齊全有效,節約燃、材料,做到優質、高產、低耗。
4、運行中協助乘務員維護好乘車秩序,車上未安排乘務員時要做好行包的監裝監卸工作,做到不越站、不甩客、不停車辦私事、不載無票乘客和行包,按規定營運線路運行。
5、運行中應監督乘務員認真售票,及時填寫清單,做到遵章守紀。如果車輛出故障或前方發生交通事故等需暫時停車,應協助乘務員對旅客解釋清楚,勸阻旅客不要隨意下車,在車內靜候,確須下車的,應組織做好到安全地帶等候,若車輛出現故障應及時向維修部門求助,盡快修復車輛,不帶“病”運行。
6、服從公司指揮和管理,協助乘務員做好清車工作,保證正點發車,運行中遇有稽查人員查車時應主動停車接受檢查。
第三條 工作標準
1、上崗前認真檢查車輛各系統特別是制動、轉向系統技術狀況是否良好、整理車容,檢查各項設施是否齊備有效,油、水是否充足,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2、攜帶好各種證件,領取行車路單,按規定時間進站,聽從站內調度以及現場管理人員指揮,進入指定停靠地點,等待發車。
3、檢查行包是否裝捆牢固,長、寬、高及重量是否符合規定,協助乘務員組織旅客上車,維護好乘車秩序。
4、旅客全部上車后,進入駕駛座位,檢查車門是否關好,接到發車信號后,方可起步發車。
5、運行中集中精力,謹慎駕駛,按規定時速運行,禮貌行車,安全第一。途經險橋、險路、渡口和加油前,要主動停車以組織旅客下車。途中停、歇或就餐后,應協助乘務員核實人數后方可繼續運行。遇有非常情況或發生事故應盡快呼救、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和報警工作,并通知有關部門,必要時及時組織旅客疏散。
6、沿途按規定站點進站停靠,不越站、不甩客、不超員。臨近車站時要減速行駛,平穩停靠,要利用停歇時間抓緊檢查車輛,發現故障立即排除,不帶“病”運行。要協助乘務員監裝、監卸行包。
7、每天做好車輛日、趟檢工作,清理好車輛衛生,加足燃潤料,做好下個班次出車準備。
8、收班后必須檢查好車輛各部件性能情況,有問題及時報修,檢查車輛門窗關閉情況,做好車輛的整潔工作。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遵守工作時間,按是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工作職責,遵守勞動紀律,按運行安排上崗,不無故遲到、早退,服從領導合理的工作安排和臨時調配。
2、按當班運行時間提前30分鐘到崗,做好班車發車前的準備工作,未按時到崗的每次扣款10元,造成誤班的扣50元,塌班的扣100元。
3、駕駛員必須在發車前必須做好出車前的車輛檢查工作(如機油、水、輪胎氣壓的檢查),若因上述原因而導致車輛發生機械故障或在行駛中有明顯異響而繼續行駛造成損失的,視情節輕重處給予罰款,對于在行駛中因輪胎漏氣而不及時更換造成報廢的,應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4、在運行中服從公司調配和管理,如擅自經勸不聽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50至100元,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處罰后解聘勞動合同。
5、駕駛員必須嚴格按運行表運行,未經當班管理人員同意(有同意的同意人應在路單上簽字),不得隨意運行,違者罰款100元,造成損失的按當班最高營收處罰,造成事故的`,責任自負。
6、遇到特殊情況需要換班時,須經車隊領導批準,擅自換班者,換班雙方各扣50元,造成塌班的加扣50元。
7、請病事假,應寫出書面請假條,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離崗。未經同意私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處,曠工每天扣50元,以此類推,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其及以上者,按《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處理。
8、準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形式的業務、安全學習和會議。遲到或早退每次扣10元,無故缺席扣30元。
9、行車中擅離崗位,每次扣30元-50元,造成損失的按當班最高營收處罰。
第五條 服務質量規定
1、上班時間應掛牌上崗,身穿整潔的工作服,儀表端正,精神飽滿,舉止穩重,集中精力駕駛。
2、應勸阻乘客不要在車廂內吸煙,隨地吐痰。
3、須熟悉車廂內的設備使用,熱情幫助乘客做好VCD音響的調節,空調的調節和座椅的調節工作。
4、班車進入發車位后,應協助乘務員做好組客工作。
5、不向車廂外亂丟、亂倒垃圾。
6、拾到旅客丟失的錢、物時,必須及時上繳車隊或車站現場值班領導,并協同尋找失主歸還錢物。如故意不上繳、不歸還,而引發造成后果自行承擔。
第六條 安全規定
加強營運車輛駕駛員個人安全履歷、安全行駛里程的考核和統計;及時、準確登記錄入駕駛員的營運行車里程及相關安全信息,與星級駕駛員考核評定有機地結合起來。
一、駕駛員累計安全行駛里程是指各種用工形式擔任我司營運車輛駕駛員在駕駛工作期間安全行駛的統計里程。駕駛員安全行駛里程的具體考核統計辦法如下:
1、駕駛員安全行駛里程由車屬單位運務部門每月按行車路單核發的行駛里程據實進行統計造冊,月底交安保科負責登記錄入,作為駕駛員個人資料。
2、駕駛員因發生責任事故、交通違法、違規操作扣除安全行駛里程的辦法:
(1)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發生較大等級以上事故或一般以上(死亡)事故,負有責任的,取消累計安全行駛里程;
(2)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發生一般等級(未造成人員死亡)事故,按下列辦法扣除:負全部責任扣除安全行駛里程20萬公里;
負主要責任扣除安全行駛里程15萬公里;負同等責任扣除安全行駛里程10萬公里;負次要責任扣除安全行駛里程5萬公里;
(3)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發生輕微事故,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按下列辦法扣除:負全部責任扣除安全行駛里程10萬公里;
負主要責任扣除安全行駛里程7萬公里;負同等責任扣除安全行駛里程5萬公里;負次要責任扣除安全行駛里程3萬公里;
(4)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發生輕微事故,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按下列辦法扣除:負全部責任扣除安全行駛里程5萬公里;
負主要責任扣除安全行駛里程3萬公里;負同等責任扣除安全行駛里程2萬公里;負次要責任扣除安全行駛里程1萬公里;
(5)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發生輕微事故,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按下列辦法扣減:負全部責任扣除安全行駛里程3萬公里;
負主要責任扣除安全行駛里程2萬公里;負同等責任扣除安全行駛里程1萬公里;負次要責任扣除安全行駛里程5000公里;
(6)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發生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或被安全舉報核實或GPS查證(超速或超載20%--50%),每次扣除累計安全行車里程2萬公里。發生一般交通違法行為和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一次扣除安全行駛里程1萬公里。
二、交通事故等級按“國務院493號令”及總公司《行車安全管理標準》的規定劃分,分輕微、一般、較大、重大、特大事故五個等級。交通事故的責任、經濟損失、路況考核和統計,以公安處理機關責任認定書、調解書、判決書及各單位在閩運車輛運輸信息管理系統上錄入數據資料為基礎,結合向保險與統籌索賠的數據進行確認。交通事故駕駛員按事故等級、事故責任、事故性質及路況綜合計算后承擔相應經濟責任,具體承擔經濟責任如下:
1、發生交通違法行為,被交警扣3分(含3分)以上的(沿途上、下客違章除外),承擔經濟責任100元,性質嚴重的送學習班再教育或辭退列入總公司“駕駛員黑名單”。
2、按發生事故經濟損失確定經濟責任基數:
(1)輕微事故,造成1~2人重傷;
3人以下輕傷;財產損失3萬元以下的,按具體經濟損失檔次承擔經濟責任如下:
a、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的,承擔經濟責任200元,當月績效工資提成降0.5%;
b、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經濟責任300元,當月績效工資提成降1%;
c、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經濟責任500元,當月績效工資提成降1.5%;
d、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經濟責任800元,當月績效工資提成降2%。
e、交通事故無責任的免于處罰。
(2)一般交通事故(含翻車、火燒車)直接經濟損失達3萬元以上的,經濟責任1000元,當月績效工資提成降3%。
(3)一般以上責任死亡事故的,經濟責任20xx元,公司有權辭退并將其列入駕駛員“黑名單”,保留追償其造成的經濟損失的權利。
3、按事故應承擔的責任確定經濟責任系數:
(1)事故負全責 系數:1
(2)事故負主責 系數:0.7
(3)事故負同責 系數:0.5
(4)事故負次責 系數:0.3
4、根據交通事故發生的性質與路況不同確定經濟責任系數:
(1)站(場)內 系數:2.5
(2)追尾 系數:2
(3)高速公路 系數:1.5
(4)其它 系數:1
經濟責任計算公式:經濟責任=事故經濟損失基數×事故責任系數×事故性質、路況系數。
三、駕駛員行車安全獎勵辦法。
1、安全行車里程考核獎勵規定:
(1)累計安全行駛10萬公里為考核獎勵起點。累計10萬公里安全獎勵200元,累計安全里程每增一個點(即10萬公里)安全獎勵遞增100元(即10萬安全公里200元,20萬安全公里300元,30萬安全公里400元,以此類推);
(2)累計安全行駛10萬公里以上的駕駛員,除按以上給予一次性獎勵外,同時可依據《駕駛員星級考核評定辦法》規定的星級標準評定相應星級。
2、安全行車無事故駕駛員獎勵規定。
一年內無發生輕微以上交通事故(損失在500元及以上)且安全行車里程達到5萬公里以上的駕駛員給予獎勵當年安全獎600元。
四、日常行車中注意事項:
1、車輛起步前應關好車門,車輛停穩后再開門,杜絕車門事故發生,嚴禁在車輛未停穩時讓旅客上、下車,違反者視情節輕重和造成事故大小處以50-3000元處罰,或予以解聘。
2、協助乘務員做好危險品查堵工作,嚴禁乘客將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帶上車,違反每次扣款10-50元。
3、行車途中嚴禁閑談和打手機,違者被公司查到每次處罰10元。
4、收車后對于故障車輛沒有及時報修,造成次日塌班的按每班次最高營收處罰。
五、駕駛員交通事故、違規操作經濟處罰和行車安全獎勵工作流程:
1、根據事故駕駛員事故經濟損失、事故等級、應承擔責任、事故性質、路況等情況,按上述規定和標準確定經濟責任,每月造冊通知財務科在駕駛員工資及獎金中扣除;
2、駕駛員安全公里及行車無事故獎勵,每年考核一次,每年年終兌現獎勵金;
六、對駕駛員行車安全進行考核表彰前,駕駛員辭職、違規被單位辭退的,將取消其考核獎勵資格;
七、每年業務科要將駕駛員獎勵資料造冊存檔備查。
第七條 合同管理規定
1、應聘駕駛員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書,因個人原因不愿簽訂勞動合同書的,公司原則上不予錄用,因特殊原因人員緊缺時破格錄用,但應寫出不簽勞動合同證明書。
2、一經錄用,必須工作一年以上,方可提出離職申請,提出辭職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向公司提交《駕駛員離職申請》,經公司同意后方可辭職。未辦理離職手續,或未經公司同意擅自離職者,公司將自動解除勞動合同。
八、本規定未盡事宜,由閩運長樂公司領導集體研究處理。
九、本規定解釋權歸閩運長樂公司。
十、本規定經閩運長樂公司第四屆四次職代會通過后,于20xx年4月1日起執行。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8
1、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覺維護交通秩序。
2、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服從辦公室的調度,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3、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有關規定的證件,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準將本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
4、自覺遵守交通安全規定,始終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駕駛車輛時必須集中精力,謹慎駕駛,嚴禁酒后駕車、開車斗氣、開快車等。
5、愛護車輛,及時對車輛進行保養,并保持車輛整潔、干凈。
6、下班時,車輛要及時入庫,不需要入庫的.要按規定的停車點停放整齊,不準亂停亂放。
7、了解車輛的性能和運行情況,發現故障及時報修,并配合修理人員檢修,對修好的車輛負責驗收,不準車輛帶“病”上路。
8、認真做好每天的工作記錄,管理人員每周一統計各車工作量,做到實事求是,不虛報、不漏報。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9
1、建立以校長為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后勤主任、安全專干為組員的學生接送車安全管理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學校學生接送車的安全管理。
2、校長在每學期第一周內,與班主任老師、跟車護送老師、接送車駕駛員等簽訂接送車安全運行和學生乘車組織管理責任狀。
3、車隊要嚴密地制訂學生乘車定車、定座安排表,落實各班主任老師、值班值勤老師、跟車護送老師、學生接送車駕駛員在學校接送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崗位職責,做到職責公示、分工到人。
4、定期召開學生接送車輛安全例會,認真研究做好學生接送車管理和確保安全運行的對策。對單位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職能管理部門。會議應有具體的文字記錄。
5、學校在租用學生接送車輛和駕駛員時,應要求對方提供《從業資格證書》、《車輛等級評定報告》和有效的駕駛證、行駛證,并協助有關部門將有關資料報縣交通局運管處備案。
6、認真確定每輛接送車的學生乘載數。要根據接送車輛核載人數以及學生居住地分布等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每一輛學生接送車的乘載人數,認真填寫具體的.乘車學生名冊,做到定人、定車、定座、定線路,從源頭上杜絕學生接送車輛超員現象。
7、學校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對接送車駕駛員進行必要的安全行車集中教育,認真總結經驗,提出整改要求,及時消除隱患,確保萬無一失。教育培訓應有文字記載。
8、學生接送車因發生故障一時無法排除時,應及時協調別的合格車輛應急接送,確保學生上(放)學不受影響。
9、駕駛員資質關,凡有酗酒、嗜賭史及心理障礙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擔任學生接送車駕駛員。學校要預防和堅決制止接送車駕駛員酒后開車、疲勞駕車、超員超速和車輛帶病上路等不安全行為,一經發現要協助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10、要提前合理編排好學生接送車輛老師跟車護送值班表,確保每天學生上(放)學乘車途中都有一名責任心強的老師負責維護上下車秩序,并跟車全程護送。
12、要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臺帳,尤其要完善接送車車況、接送車行駛、學生乘車、接送管理制度等臺帳資料,保證學生、駕駛員、跟車教師、接送車等每天都有詳實的乘駕記錄。
13、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及其它安全行車制度,如因違章駕駛造成事故,則由司機本人負責。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10
1、建立以校長為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奔隆公司董事長,后勤主任,安全主任為組員的學生接送車安全管理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學校學生接送車的安全管理。
2、校長在每學期第一周內,與車隊長,班主任老師、跟車護送老師、接送車駕駛員等簽訂接送車安全運行和學生乘車組織管理責任狀。
3、車隊要嚴密地制訂學生乘車定車、定座安排表,落實各處室、班主任老師、值班值勤老師、跟車護送老師、學生接送車車主和駕駛員在學校接送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崗位職責,做到職責公示、分工到人。
4、定期召開學生接送車輛安全例會,認真研究做好學生接送車管理和確保安全運行的對策。對單位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職能管理部門。會議應有具體的文字記錄。
5、認真確定每輛接送車的學生乘載數。要根據接送車輛核載人數以及學生居住地分布等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每一輛學生接送車的乘載人數,認真填寫具體的乘車學生名冊,做到定人、定車、定座、定線路,從源頭上杜絕學生接送車輛超員現象。
7、車隊要督促學生接送車駕駛員按規定時限參加機動車驗審并依法交納規費,凡證照不全或有效期滿后不及時補辦的,應要求政府有關部門按雙方簽訂的.安全責任狀和合同有關規定,給予經濟上的賠償并取消其承運學生的資格。
8、學校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對接送車駕駛員進行必要的安全行車集中教育,認真總結經驗,提出整改要求,及時消除隱患,確保萬無一失。教育培訓應有文字記載。
9、學生接送車因發生故障一時無法排除時,車隊應及時協調車主設法調劑別的合格車輛應急接送,確保學生上(放)學不受影響。
10、駕駛員資質關,凡有酗酒、嗜賭史及心理障礙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擔任學生接送車駕駛員。學校要預防和堅決制止接送車駕駛員酒后開車、疲勞駕車、超員超速和車輛帶病上路等不安全行為,一經發現要協助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11、要提前合理編排好學生接送車輛老師跟車護送值班表,確保每天學生上(放)學乘車途中都有一名責任心強的老師負責維護上下車秩序,并跟車全程護送。
12、要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臺帳,尤其要完善接送車車況、接送車行駛、學生乘車、接送管理制度等臺帳資料,保證學生、駕駛員、跟車教師、接送車等每天都有詳實的乘駕記錄。
13、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及其它安全行車制度,如因違章駕駛造成事故,則由司機本人負責。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11
(1)駕駛員應是思想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人員。
(2)駕駛員必須領取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方準駕駛車輛。
(3)駕駛員的正常培訓由本人負責,定期培訓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4)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準隱瞞事故真相,并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
(5)駕駛員應服從調度,按照規定路線行駛,連續行車不準超過4小時,杜絕各種違章行為。
(6)駕駛員要認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保持車容整潔、文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7)車輛正常出車前,應將文明衛生與安全工作結合檢查。
(8)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駕駛營運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②不準轉借、涂改和偽造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③不準將營運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的人駕駛。
④不準駕駛與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⑤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
⑥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
⑦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⑧不準駕駛不符合裝載規定的.車輛。
⑨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⑩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打手機或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條 總則
一、為了加強公司所屬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凡在重慶市華榮凱華物流有限公司從事機動車輛駕駛工作的人員,除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外,都應遵守本辦法。
三、公司各科室積極參與安全管理和安全宣傳活動,教育所屬人員帶頭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和本辦法,協助安全管理科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第二條 安全教育
一、駕駛員每月必須參加安全學習一次,學習時憑“安全學習記錄“卡登記考核。全年累計3次不參加學習者,不予辦理年審手續,并送有關部門處理。
二、駕駛員因事不能按時參加學習的,事后一周內,自動到安全管理科補課,無故不參加安全學習者,每次罰款30元。
三、凡違章肇事駕駛員,由安全管理科組織學習教育或上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參加輪訓。被通知輪訓學習的駕駛員,不得借故拒絕參加接受教育。
四、車輛經營業主,每月參加安全學習一次,按車輛年審日期組織學習,按駕駛員學習考核辦法考勤,無故缺課的按本辦法第十條處罰。
第三條 證照管理
一、駕駛公司所屬各類車輛的駕駛員,必須經安全管理科審查批準,辦理內部準駕證,方準駕駛公司車輛。無公司內部準駕證駕駛公司車輛的人員,視為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罰款50—200元。
二、駕駛公司客運車輛的機動車駕駛員,須按《重慶市華榮凱華物流有限公司交通安全協議書》交納安全信譽保證金。發生重特大事故沒收其保證金,并由當事人補交不足部分。無重特大事故者,退還保證金(不計息)。
三、駕駛證、行駛證、從業資格證書、準駕證和機動車號牌遺失等需補辦,由當事人向安全部門申報,經審核屬實后出具補辦申請,到車輛管理機關辦理。
第四條 駕駛證年審
一、凡公司所屬駕駛員,無違章、肇事,按時參加安全學習的憑“安全學習紀錄卡”到安全管理科辦理年審相關手續。
二、職業道德水準低,駕駛技能差,事故頻繁,不服從安全管理,全年3次以上不參加安全學習以及不再適宜從事駕駛工作的,安全管理科不予辦理年審簽章手續。
三、駕駛員證照年審時,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繳納安全活動有關經費,駕駛證戶籍非本公司出具年審手續的,須向安全部門繳納一定的安全管理費。
第五條 駕駛員行車規定
駕駛員在行駛中除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外,還必須遵守下列行車規定:
一、駕駛車輛時,須待駕駛證、行駛證、客運準駕證和公司安全管理科制發的內部準駕證,證件不齊或證件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者,不準駕駛車輛。證件不得轉借、涂改或偽造。
二、嚴禁酒后開車,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或由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渡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三、不準超速行駛;嚴禁下坡空檔熄火滑行;不準直流供油;嚴禁將車交給沒有駕駛資格或不符合跟車實習的人以及外單位人員駕駛。
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資格不相符合的車輛;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符合規定或機件失靈的車輛;不準人貨混裝;不準駕駛裝載不符合規定的車輛;不準私自聘請不符合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的人員駕駛車輛
五、車門未關好不準行車,車未停穩不準開車門下客,防止車門、車頂傷人及其它意外事故發生。
六、駕駛車輛時須做到遵章守紀、禮貌行車,中速行駛。轉彎時做到減速、鳴號、靠右行和隨時準備停車;起步做到一看車輛周圍上下有無障礙,二看儀表是否正常,三看有無車輛超車、會車;會車時做到先讓、先慢和先停;超車時做到不強行超車,讓車時不能讓道不讓速;停車做到選好地點,掛好排擋,拉好手剎,塞好三角木;行車中做到情況不明慢,視線不良慢,起步、會車、停車慢,通過交駐路口、狹路、橋梁、彎道、險坡、繁華路段慢;行車中還須做好掌握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掌握道路及裝載情況,掌握氣候及地區變化,掌握各種車輛動態,掌握行人、兒童及牲畜活動的特點。
七、雨霧天能見度不足30公尺,車輛不得載客駛出車站,能見度達到30公尺以上時,必須指定一名觀察員坐在右前排位置協助駕駛員觀察路況,慢速行駛。途中遇濃霧時,必須就地停車,不得冒霧行駛。通過泥濘路段時,要嚴格控制車速,遇危險路段,應停車察看路況,待確認安全后,方能通過,不準盲目冒險行駛。
八、車輛加油時,必須熄火,不準載客加油。
九、駕駛員在開車前、行駛中、收車后必須做好安全例保工作,經常保持車容整潔,嚴格按照車輛保養規定,按期進行保養,使車輛長期保持良好技術狀態。
十、駕駛員須嚴格遵章守紀,自覺服從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和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和指揮;遵守運政法規,服從運政管理和公司調度管理,車輛加班或包車外出,必須經有關領導和部門批準,不準私自加班。改變營運線路。
十一、駕駛員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自覺安排好休息時間,保證足夠的休息,以較好的精力投入駕駛工作,嚴禁疲勞駕車。
十二、發生行車事故時,駕駛員必須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向交警部門和公司報案,聽候處理,不得偽造或開車逃逸現場。
十三、肇事駕駛員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吸取教訓,寫出深刻檢查,依照本制度規定接受處理。
第六條 駕駛員考核錄用
一、車輛經營者聘用駕駛員時,須經公司安全管理部嚴格審查。雙方簽訂《駕駛員聘用合同》,領取內部準駕證后方能上車。
二、車輛經營與聘用駕駛員簽訂合同時,由駕駛員向公司安全管理科交納安全學習保證金200元。
三、被聘用的駕駛員應承擔車輛運行安全責任,遵守交通法規,做好發車前、收車后、行駛中的例保作業,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向經營者和公司安全管理科報告。
四、督促車輛經營者按期保養車輛,不違章行車,敢于反對違章指揮。
五、駕駛員在受聘期間,發生重大以上責任事故,保證金全部扣除,需再聘按原程序辦理。
第七條 違章處罰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500元罰款,扣車學習一星期,發生事故者,責任自負。
1、 無證開車或將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
2、 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
3、 酒后開車;
4、 人工自流供油;
5、 偷開他人機動車輛;
6、 發生宰客、甩客的;
7、 未經公司進行資格審查,無公司內部準駕證開車肇事的;
8、 發生交通事故被吊銷執照,又在其他地區以不正當行為騙取、購買駕駛證駕駛客車的。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200元罰款。
1、 客車載運危禁物品;
2、 將車交給實習駕駛員單獨駕駛;
3、 使用失效駕駛證、行駛證;
4、 私自帶學徒開車;
5、 發生重特大事故苗頭;
6、 不按車輛保養計劃進行車輛保養作業的;
7、 發生營運糾紛故意堵車、造成交通堵塞的;
8、 無公司內部“準駕證”駕駛營運車輛的。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100元罰款
9、 擅自改變營運線路的;
10、 指使強迫駕駛員違反《道條》和本制度駕車的;
11、 嚴重超載、超速的。
四、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50元罰款
12、 駕駛轉向、制動機件有嚴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車輛的';
13、 人、貨混裝,駕駛室超負、腳踏板、車頂站人行車的;
14、 車未停穩上下乘客的;
15、 穿拖鞋開車的。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30元罰款
16、 駕駛車輛時不帶駕駛證、行駛證、準駕證的;
17、 駕駛轉向燈、制動燈、后視鏡、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18、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
19、 駕車時吸煙、打電話、飲食或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行為的;
第八條 肇事處理
一、公司車輛發生各類交通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須迅速組織安全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參與現場勘察、原因調查、傷員救治、車輛施救及死亡傷者的善后處理,盡量為車輛經營者減少損失。重大事故,安全管理科領導參與處理;特大事故,公司領導參與處理。
二、公司所有車輛都必須參加由公司統一組織的社會保險,參加社會保險的車輛發生事故損失費用,除保險公司核賠的費用外,免賠部分一律由車輛經營者自理。凡未參加公司統一保險的車輛發生事故,一律由肇事者、車輛經營者自行解決和支付事故費用。
三、發生重、特大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須向上級主管部門寫出《事故報告書》,對事故責任、原因進行分析、制定善后處理方案,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預防整改措施。屬于特大事故,公司領導和安全管理科負責人應書面檢查,并接受上級處理。
第九條 附 則
一、辦法沒有規定的違章處罰,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重慶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和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辦法實施中的具體問題由安全管理科解釋。
三、本辦法由安全管理科負責組織實施。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13
承運車隊駕駛員安全行車管理規定
(1)機動車輛駕駛人必須具有駕駛相應車輛的資質,其職業經培訓考核取得從業資格證后方可上崗,運行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超載和'三品'帶上車,嚴禁酒后駕駛;
(2)機動車輛駕駛人應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保證車輛運行安全;
(3)普通貨物運輸的駕駛人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一天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
(4)從事普通貨物的'駕駛人,應具備有3年以上駕齡和5萬公里以上安全行車經歷,從事運輸危險貨物的駕駛人,應具備5年以上駕齡和10萬公里以上安全行車經歷;
(5)機動里程400公里以上的車輛,必須配備兩名駕駛人輪換駕駛,未配備兩名駕駛人的要在限定的時間內保持休息;
(6)危險貨運車輛必須按指定路線和時間行駛,嚴禁搭乘無關人員,運行途中駕駛人、押運員嚴禁吸煙,停車時不準靠近明火,高溫場所和人員稠密場所,夜間休息時應選擇成效人員稀少的地方;
(7)駕駛人要嚴格利用汽車儀表記錄,掌握車輛技術狀況和車輛技術動態,保證安全運輸行車。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充分調動駕駛員工作積極性,確保安全駕駛、文明服務、獎罰分明、遵章辦事,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安全生產獎懲辦法》、《生產安全事故管理規定》、《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準駕證管理辦法》、《機動車輛管理規定》《職工考勤制度》、《績效考核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機動車輛駕駛員崗位的人員(專職駕駛員)。
第三條每年年初司機班長代表公司全體駕駛員簽訂質量安全環保責任書,駕駛員應按質量安全環保責任書要求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自覺遵守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生產安全事故管理規定》《準駕證管理辦法》等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第四條機動車輛駕駛員績效獎與考核掛鉤,考核內容為安全達標情況、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工作任務的飽滿程度、考勤、車輛維護、油料消耗及顧客投訴等。
第二章獎勵辦法
第五條獎勵采用通報表揚或發放獎金的方式,并設有司機班集體獎和個人獎。
第六條駕駛員個人獎駕駛員個人獎設有月度績效獎、年
度安全駕駛員獎、年度績效獎。
1.月度績效獎
對服從工作安排、實現月度安全行車零事故,且無違章記錄,實現質量安全環保責任書指標的駕駛員,將根據其工作負荷,結合車輛維護和油料消耗水平以及顧客反映等情況,給予月度績效獎80% ―― 120%的獎金。
2.年度安全駕駛員獎
對服從工作安排、實現年度安全行車輕微交通事故≤0.2次/萬公里、違章數≤2次,實現質量安全環保責任書指標的駕駛員,結合其工作質量、車輛維護和顧客反映等情況,由綜合管理部評選出公司安全駕駛員獎,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對獲得安全駕駛員獎的員工給予1000元/年的獎勵。
3.年度績效獎
年度績效獎參考月度考核情況和年度績效考核結果進行核發。
第七條年度司機班安全集體獎
按年度進行進行考核發放,司機班實現年度質量安全環保責任指標,全年安全行車在35萬公司內,獎勵司機班20xx元;安全行車在40萬公里內,獎勵3000元;安全行車在45萬公里內,獎勵5000元;安全行車在50萬公里內,獎勵6000元;安全行車在55萬公里內,獎勵8000元;安全行車超過55萬公里,獎勵10000元。以上獎金不重復計算,按最高檔計獎(公里數需查找公司以往行車里程數,獎勵金額再確認)。
第八條對平時工作中能提出合理化建議、主動維護公司利益、做好人好事的駕駛員,將視具體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和通報表揚。
第三章懲罰措施
第九條懲罰分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等。
第十條對發生安全交通事故或未能實現質量安全環保責任書指標的,按照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管理規定》及《質量安全環保責任書》進行懲處。對于發生的交通事故,公司將按照事故“四不放過”原則進行查處。
第十一條對于發生交通事故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當事駕駛員屬次要責任時,扣罰當月的月度績效獎并對發生的.保險賠償以外事故費用承擔20%;如當事駕駛員屬同等責任,扣罰2個月的月度績效獎并對發生的保險賠償以外事故費用承擔30%;如當事司機屬主要責任,扣罰6個月的月度績效獎并對發生的保險賠償以外事故費用承擔50%;如當事駕駛員屬于全部責任,扣罰全年的月度績效獎并對發生的保險賠償以外事故費用承擔60%.
第十二條駕駛員違章罰款由駕駛員自己承擔。當月違章1宗者,扣減當月績效獎15% ―― 25%;當月違章2宗者,扣減當月績效獎50%;當月違章3宗及以上者,扣減當月全額績效獎。全年違章超過12宗(含12宗)者,扣發年度績效獎,并調離駕駛員崗位或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對不服從工作調度安排的駕駛員,第1次扣減月度績效獎的20%,第2次扣減月度績效獎的50%,第3次全額扣減月度績效獎,并按公司規定進行行政處罰。
第十四條當月工作負荷達不到司機班平均負荷30%者,扣發月度績效獎。
第十五條對于發生的事故,一經核實出現虛報、瞞報事故真相等行為,按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管理規定》進行行政處罰。
第十六條駕駛員在工作崗位時嚴禁飲酒,一經發現違反規定,扣罰當月月度績效獎,暫停崗位工作,待崗學習培訓,由人力資源部、綜合辦和QHSE部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十七條嚴格要求駕駛員執行公司行車安全“十不開”、“十不準”的規定。十不開:不開斗氣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開麻痹車;不開違章車;不開機件失靈車;不開疲勞車;不開私車;不開快車;不開英雄車。十不準:不準酒后開車;不準非駕駛員開車;不準違章裝乘;不準開車打電話;不準攜運禁品;不準擅自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不準下坡熄火脫檔;不準開車時吸煙談話;不準任意搭乘人員;公出時不準遠離自己駕駛的車輛。如有顧客投訴駕駛員違反行車安全“十不開”規定,第一次扣罰50元,第二次扣罰100元(在高速公路行駛時違反加倍扣罰),第三次作待崗處理,進行安全知識培訓,考試合格方可重新上崗。駕駛員待崗期間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車輛維修虛報瞞報或加油弄虛作假,一經發現,扣發當月月度績效獎、扣減年度績效獎50% ―― 80%,并通報批評,追繳多發生的金額。如再次發現,將作開除處理。
第十九條駕駛員下列行為為違規行為:
1.無綜合辦公室出車通知擅自將車輛開出公司;
2.執行任務完畢后不按規定將車輛開回公司;
3.擅自把車輛交由非持有本公司準駕證的駕駛員或他人駕駛;
4.上班時間在公司等待出車派遣期間聚眾打撲克、吸煙、下棋等行為;
5.無出車任務,未經請假批準,上班出現遲到或早退等行為;
6.不服從工作安排或消極怠工。
有上述違規行為的,扣罰當月月度績效獎100元/次;第二次重犯的則加倍扣罰;第三次再犯時除扣罰績效獎外將按公司規定進行行政處罰。
第二十條駕駛員懲罰程序由主管部門提交相關資料,QHSE部核實后,提交人力資源部按公司相關管理規定審核后,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給予駕駛員懲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楚事實,取得證據,并提交主管領導審批。
第二十二條對駕駛員進行懲罰,應書面通知本人,并視情節輕重考慮是否存入個人檔案。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暫行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暫行辦法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機關單位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駕駛員和車輛管理制度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15
為規范駕駛員行車安全,進一步完善駕駛員行車安全檔案管理,結合實際,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檔案的設置
駕駛員檔案設置一人一檔(內含駕駛員檔案本一本、檔案袋一個),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按照公司車輛駕駛員檔案管理要求,及時、正確、認真、如實填寫檔案資料,不得虛報、瞞報、錯誤填寫。
二、駕駛員檔案的使用目的
建立車輛駕駛員檔案的目的在于取得駕駛員的招聘、培訓、管理、使用的主動權,正確真實的掌握駕駛員日常動態及操作技能,合理運用科學管理手段,確保生產安全。同時,也是考核基層駕駛員管理工作的依據。
三、駕駛員檔案的使用說明
1、駕駛員檔案是由系統的記錄駕駛員自報名、應聘、培訓及投入使用起,至駕駛員離開本公司(不含內部調動)為止的.整個過程。
2、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填寫駕駛員檔案資料,公司安全員必須要認真、如實地做好駕駛員資料的填寫工作;公司在做好駕駛員基礎檔案資料建設的同時,也要掌握駕駛員日常安全生產的第一手資料,對不符合公司要求的駕駛員,要及時予以辭退。
3、駕駛員求職審批表是記錄駕駛員的相關資料(如駕駛員的基本特征、家庭背景、工作簡歷等),為公司招聘、培訓、使用、管理上提供科學、準確地依據。
4、駕駛員招聘、培訓考試表是記錄駕駛員從招聘、培訓至上崗的全過程,通過基礎操作的考核,準確地反映駕駛員的基本技能、特點、駕駛作風等情況。
5、安全行車責任書是在駕駛員上崗前簽訂的,目的是是廣大駕駛員明確自己的崗位職責。
6、安全行車記錄表主要記錄駕駛員在日常工作中的安全行駛里程、累計里程等,目的在于考核駕駛員的工作積極性、安全駕駛情況等。
7、表揚、獎勵情況記錄表及違章、投訴記錄表是記錄駕駛員在日常工作中工作表現的差異而獲得的表揚、獎勵或批評、處罰等情況,目的在于準確地掌握駕駛員的工作作風、駕駛技能,為安全生產管理提供準確地依據。
8、交通事故記錄表是記錄駕駛員在職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的資料,目的在于考核駕駛員的駕駛技術水平及駕駛作風,杜絕事故苗頭,確保安全行車。
9、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在年審結束后要及時復印存檔,保證駕駛員證件的合法性、有效性。
10、駕駛員檔案資料的保存期為駕駛員在職期間的整個過程,即以駕駛員招聘、培訓、錄用至離開本公司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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