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歷年試題解析:經濟法(二)
二、多項選擇題:(2002年)
45.張某委托拍賣行對其私人珍藏的郵集進行拍賣,根據《拍賣法》的規定,張某應當承擔的義務包括?
A.向拍賣行說明郵集的來源
B.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
C.應向參與競買的競買人說明郵集的理疵
D.應向拍賣人支付拍賣傭金
答案及解析:ABCD 《拍賣法》第27—31條規定了拍賣委托人的義務。根據第27條,委托人應當向拍賣人說明拍賣標的的來源和瑕疵,A和C正確。根據第30條,委托人不得參與竟買,也不得委托人他代為競買,所以B正確。根據第56條,委托人、買受人可以與拍賣人約定傭金的比例。委托人、買受人與拍賣人對傭金比例未做約定,拍賣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委托人、買受人各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5%的傭金。收取傭金的比例按照同拍賣成交價成反比的原則確定。拍賣未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約定的費用;未做約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為拍賣支出的合理費用。所以,D也正確。
46.下列關于產品責任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確的?
A.缺陷產品的生產者應對因該產品造成的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承擔無過錯責任
B.缺陷產品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該產品的銷售者和生產者承擔連帶責任
C.因缺陷產品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為1年
D.銷售音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其供貨者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答案及解析:ABD 第41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以下簡稱他人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生產者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一)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二)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的。根據本條,產品責任為無過錯責任,只要產品缺陷使得他人的人身和財產受到損害,就應當賠償,除非存在第41條中規定的'排除情形。
47.某醫院給病人高某開的治療濕疹的藥物,使用后反而加重了病情。經檢驗,這批藥因在醫院庫房存放過久已經變質。下列有關該案處理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確的?
A.對醫院應依據《產品質量法》進行處罰
B.對醫院應依據《藥品管理法》進行處罰
C.醫院應賠償給高某帶來的損失
D.藥品生產者應承擔賠償責任
答案及解析:BC 本題中,該醫院觸犯了《產品質量法》和《藥品管理法》,根據“特別法優于一般法”的原則,應適用《藥品管理法》。而且由于這批藥是醫院存放過久而變質,根據《產品質量法》第42條第1款:“由于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所以藥品生產者不承擔賠償責任。
48.在某國有企業工作的吳某,在向該企業遞交辭職書的第2日不辭而別,對這種違反勞動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該企業決定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企業有權要求吳某賠償單位下列哪些損失?
A.該單位招收錄用吳某時向有關管理機構交納的200元行政管理費用
B.企業為培養吳某,曾派他到國外學習,企業為此支付培訓費用1萬元
C.由于吳某不辭而別,企業沒有及時找到人員頂替吳某的工作,由此給該企業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萬元
D.由于吳某不辭而別,給該企業生產造成間接經濟損失4萬元
答案及解析:ABC 《勞動法》第102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49.甲企業作為某工程項目的總承包中標人,將中標項目的部分工作發包給乙企業完成,現乙企業分包項目出現問題。下列說法哪些是正確的?
A.中標項目禁止分包,甲企業作為中標人應承擔責任
B.中標項目可以分包,若分包項目出現問題,可由中標人甲企業向招標人承擔全部責任
C.分包人乙企業只與甲企業有合同關系,與招標人沒有合同關系,因而不直接向招標人承擔責任
D.的招標人既可以要求甲企業承擔全部責任,也可以直接請求乙企業承擔全部責任
答案及解析:BD 《招標投標法》第48條規定:“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向他人轉讓。中標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經招標人同意,可以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標人應當就分包項目向招標人負責,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50.下列哪些產品的包裝不符合《產品質量法》的要求?
A.某商場銷售的“三星”彩電只有韓文和英文的說明書
B.某廠生產的火腿腸沒有標明廠址
C.某廠生產的香煙上沒有標明 “吸煙有害身體健康”
D.某廠生產的瓶裝葡萄酒沒有標明酒精度
答案及解析:ABCD 《產品質量法》第27條,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二)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三)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稱和含量的,用中文相應予以標明;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應當在外包裝上標明,或者預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資料;(四)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裸裝的食品和其他根據產品的特點難以附加標識的裸裝產品,可以不附加產品標識。
51.稅務機關采取稅收保全措施有著嚴格的適用條件。下列幾種情況哪些屬于稅務機關采取稅收保全措施必須滿足的條件?
A.稅務機關有根據認為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的
B.納稅人不能提供納稅擔保的
C.必須經縣級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
D.扣押、的查封物品的價值,須與納稅人應履行的納稅義務相當
答案及解析:ABCD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38條規定:“稅務機關有根據認為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的,可以在規定的納稅期之前,責令限期繳納應納稅款;在限期內發現納稅人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或者應納稅的收入的跡象的,稅務機關可以責成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如果納稅人不能提供納稅擔保,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采取下列稅收保全措施:(一)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的金額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納稅人的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納稅人在前款規定的限期內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必須立即解除稅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滿仍未繳納稅款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凍結的存款中扣繳稅款,或者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個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稅收保全措施的范圍之內。”
52.劃拔是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方式之一。下列關于劃拔土地使用權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
A.劃撥土地使用權可以由使用者無償取得,也可以有償使用
B.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的,轉讓方必須先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C.劃撥土地使用權人不能對土地使用權進行抵押或出租
D.以營利為目的出租劃撥土地上建成的房屋,應當將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答案及解析:AD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2條第1款規定:“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A當選。該法第39條第1款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準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B項不應選。第47條第2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C項不應選。第55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房屋所有權人將以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應當將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繳國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C項應選。
53.下列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哪些屬于勞動法的調整范圍?
A.某私營企業與職工之間的勞動合同
B.某國家機關與工勤人員之間的勞動合同
C.某公司董事長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
D.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的勞務合同
答案及解析:AB 《勞動法》第2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本題中C項中的董事長不是和企業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所以該合同不屬于勞動合同范圍。
54.下列關于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的表述、的哪些是正確的?
A.調解原則適用于勞動仲裁和訴訟程序
B.在勞動仲裁前必須先行調解
C.勞動爭議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
D.在當事人提起訴訟之前,必須先進行勞動仲裁
答案及解析:AD 《勞動法》第77條中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于仲裁和訴訟程序。”第79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http://www.shdds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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