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真題解析
1、甲對乙享有債權500萬元,先后在丙和丁的房屋上設定了抵押權,均辦理了登記,且均未限定抵押物的擔保金額。其后,甲將其中200萬元債權轉讓給戊,并通知了乙。乙到期清償了對甲的300萬元債務,但未能清償對戊的200萬元債務。對此,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 )
A.戊可同時就丙和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權,但對每個房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金額不得超過100萬元
B.戊可同時就丙和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權,對每個房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金額依房屋價值的比例確定
C.戊必須先后就丙和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權,對每個房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金額由戊自主決定
D.戊只能在丙的房屋價款不足以使其債權得到全部清償時就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權
【正確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擔保法解釋》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主債權被分割或者部分轉讓的,各債權人可以就其享有的債權份額行使抵押權。據此可知,戊可就其享有的債權份額行使抵押權。該解釋第七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同一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的`,當事人對其提供的抵押財產所擔保的債權份額或者順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抵押權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財產行使抵押權。本案中,丙、丁對其提供的抵押財產所擔保的債權份額和順序沒有約定,構成連帶共同抵押。因此,戊行使抵押權時無份額和先后順序的限制。
2、河西村在第二輪承包過程中將本村耕地全部發包,但仍留有部分荒山,此時本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Z企業欲承包該荒山。對此,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
A.集體土地只能以家庭承包的方式進行承包
B.河西村集體之外的人只能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C.河西村將荒山發包給Z企業,經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即可
D.如河西村村民黃某也要承包該荒山,則黃某享有優先承包權
【正確答案】 BD
【答案解析】 選項A.C錯誤,選項B正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農村土地承包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據此可知,荒山可以承包給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但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只能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選項D正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承包權。據此可知,如河西村村民黃某也要承包該荒山的,黃某享有優先承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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