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如何公證夫妻財產分割協議
咨詢:如何公證夫妻財產分割協議?
財產分割協議公證,應當由當事人住所地、分割行為地的公證機構管轄;涉及不動產的分割應當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管轄。
1、辦理財產分割協議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明;
(2)財產分割協議文本;
(3)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據。
2、財產分割協議應具備以下內容:
(1)協議各方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住所地等;
(2)協議當事人之間的關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4)分割財產的原則、方式、方法、標準;
(5)各協議人分得之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6)分割后財產的交付和轉移條件;
(7)價格補償和債務承擔問題;
(8)違約責任;
(9)其他事宜,例如辦理登記和批準手續的問題,涉及第三人的問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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