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過錯方賠償的條件是什么
首先,得到離婚過錯賠償的條件有:
1、 重婚,必須是滿足過錯方與第三者達到結婚的狀態,也就是存在婚姻狀態。
2、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3、 家庭暴力,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根據您提供的'情況,很難判斷您是否能得到離婚過錯方賠償。此時,您需要證明您的妻子已經與他人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否則您是不能得到離婚過錯賠償的。
有了證明您妻子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證據后,您還需要滿足一下條件:
(1)、必須是以離婚為前提,不離婚的不能請求離婚過錯方賠償。
(2)、必須在起訴離婚時提出離婚過錯賠償;
過錯方提起離婚,無過錯方不想離婚的,也未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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