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手續的流程
離婚包括了兩種不同的途徑,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那么離婚手續也有相應的不同的方式。離婚手續的辦理包括協議離婚手續辦理和訴訟離婚手續辦理兩種。那么這兩各離婚手續如何辦理呢?小編就為您總結了關于協議離婚手續辦理和訴訟離婚手續辦理的相關流程。
一、協議離婚手續辦理
協議離婚方式辦理離婚的前提條件是夫妻雙方對于離婚、夫妻財產分割及小孩的撫養權等都達成一致的情況下,雙方代帶好結婚證、身份證等其他有關證件,本人親自到原登記結婚的婚姻登記機關,填寫好夫妻雙方離婚協議內容簽字確認后即刻生效。民政部門發給雙方離婚證。這種離婚手續的時間較快,但前提是必須夫妻雙方對離婚的一切事項都達成一致。這類離婚的概率較低。下面是協議離婚手續的辦理流程:
1、準備相關證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外籍人士,港澳臺胞在我國辦理協議離婚則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護照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有效身份證件,港澳臺胞還需提供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回鄉證等有效旅行證件
2、準備相關材料:兩張兩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免簽名,一式三份),在離婚協議書里面,必須明確說明雙方是自愿離婚,并且雙方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否則該離婚協議書是無效的。
3、夫妻雙方共同,親自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4、民政局工作人員經查證情況屬實后,收回結婚證,發給離婚證。
二、訴訟離婚手續辦理
對于離婚、小孩撫養或者財產分割等有任何一個不能達成協議的,只能通過法院調解或者判決。而對于夫妻雙方在異地離婚的,不論是否達成一致,都必須通過法院起訴辦理離婚。對于被告方是本地的`,原告方只需要提供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其他證據材料。對于被告方不是本地的,除了上述材料外還需要提供被告方經常居住的證明,該證明是由被告居住地的物業或者居委會開具的居住滿一年的證明。法院在開庭前會組織調解,調解不成轉為正式的審判程序。下面是訴訟離婚手續的辦理流程:
1、聘請律師咨詢
2、原告(提起離婚的一方)向法院遞交起訴書
3、同意立案
4、開庭審理
5、判決離婚
對于第一次起訴辦理離婚法院判決不予離婚的,則需在判決生效后半年才能再次起訴離婚手續。一般法院對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案件大多數會判決準予離婚辦理。對于法院判決(調解)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沒有離婚證,只有法院出具的判決(調解)書。這個和離婚證效力一樣。
以上就是小編總結的關于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的兩種不同的離婚方式辦理手續的流程的相關總結,希望在您閱讀之后能夠給您解答疑惑。更多的關于離婚方面的問題,都可以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