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在哪里辦手續和怎么辦理
大家都知道結婚手續是在民政部門辦理的,那么在離婚時這離婚手續是否也在民政部門辦理呢?大家不要忘了一點,離婚是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的,那究竟離婚在哪辦手續呢?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了解相關知識。
一、雙方同意,協議離婚。
持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書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經常遇到的難題是:雙方離開戶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離婚協議書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離婚、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三大方面)。注意,并非必須到頒發結婚證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二、夫妻爭議,國內訴訟離婚。
1、雙方戶口在同一轄區,且居住在戶口所在地。提出起訴的一方持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及財產證明(備2份復印件)去當地基層法院立案即可。
2、雙方戶口在同一轄區,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過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訴訟,需要在對方戶口所在地基層法院立案;居住在戶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訴訟,在本地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在對方經常居住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基層法院起訴。
3、雙方戶口在同一轄區,均居住在外地且超過1年,一方提起訴訟,向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經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4、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居住在一方戶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訴訟。
5、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各自居住在戶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訴訟,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提出。
6、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一方離開戶口地超過1年,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提起訴訟;對方提起訴訟,在離開戶口所在地一方的經常居住地提出。
7、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均離開戶口所在地超過1年,向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起訴;沒有經常居住地,則在提起方經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提起方也沒有經常居住地,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三、一方“失蹤”,對方離婚。
向“失蹤”人戶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通過公告的方式送達傳票、裁判文書等。不過,前提是法院先窮盡其他送達方式。這種方式很好的解決了“老賴”、“玩消失”等行為造成的障礙。
四、涉外因素的離婚。
1、國內結婚定居國外的華僑,在定居國法院辦理離婚;定居國不受理,在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辦理離婚。
2、國外結婚定居國外的華僑,在定居國法院辦理離婚;定居國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國內最后居住地法院辦理離婚。
小編在上文中為大家介紹了四種不同情況下的離婚手續在哪里辦理。從協議離婚到訴訟離婚,從國內離婚到涉外離婚。每一種離婚手續的辦理機構都不盡相同。所以離婚手續并不像結婚手續那樣統一到民政部門辦理。
涉外訴訟離婚律師如何委托
1、在國內的一方提出離婚訴訟,按我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進行委托。
2、在國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國就委托律師辦理離婚。
離婚案件中的一方或雙方,可以在不回國的情況下,委托律師代為辦理離婚案件。但當事人必須向法院出具委托書和意見書,委托書和意見書須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我駐外使領館認證,亦可由我駐外使領館直接公證)。意見書包括同意離婚或不同意離婚的書面意見,要求離婚或同意離婚的,還要出具公證后的對有關財產的分割、子女扶養等的書面處理意見。
打官司離婚訴訟流程
打官司流程打離婚官司屬于民事訴訟,分為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判決:
1、起訴,就是人們常說的告狀。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
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理由。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原、被告人的姓名、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或者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接到原告人的訴狀后,經過審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決定立案審理,從而引起訴訟程序開始,稱為受理。
2、審理,是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作出判決前所做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3、判決,經開庭審理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當庭宣判的,應當10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判決書。
至此,離婚案件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程序訴訟。
怎么辦異地離婚手續?
異地離婚在當前是比較常見的,特別是隨著近年來各地之間的聯系越來越頻繁,那么該怎么辦理異地離婚手續呢?小編就將這些方面的內容整理出來,希望能夠幫到您,歡迎大家瀏覽,謝謝。
夫妻雙方由于種種原因面臨著離婚的問題。那么,離婚手續怎么辦理?法律上,離婚的方式不同,離婚手續辦理方式也會不同。尤其是異地離婚手續如何辦理,與何種離婚方式有著十分密切的聯系。本文將為您詳細介紹離婚手續的辦理。
一、離婚手續怎么辦理
離婚手續怎么辦理?這是夫妻雙方在要離婚時迫切想知道的事情,法律上規定的離婚方式有兩種,一是協議離婚,一是訴訟離婚。而離婚手續也會因為離婚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區別。
(一)協議離婚手續怎么辦理
1、申請
(1)雙方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3)其中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在審查過程中,必須全面了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后,對于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而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當事人從領取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
(二)訴訟離婚手續怎么辦理
1、提出離婚一方起草離婚起訴狀;
2、準備離婚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離婚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二、異地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夫妻雙方各自在異地,如何辦理離婚手續,這也與離婚的方式有著密切的聯系。
(一)協議離婚
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達成協議的,當事人雙方可到原結婚登記機關或一方戶口所在地登記離婚。
(二)訴訟離婚
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離婚,或愿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財產處理等方面未達成協議的,根據我國法律有關規定,可區分不同情況向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戶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也就是說,由要求離婚的一方向不愿意離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若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向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3條的規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況,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二是被勞動教養的人;三是被監禁的人。
3、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如果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4、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向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以上就是關于“離婚手續怎么辦理”、“異地離婚手續如何辦理”相關問題的解答。 夫妻離婚時,為了方便快捷的解決離婚帶來的問題,必須得弄明白離婚手續怎么辦理,尤其是異地離婚手續該如何辦理的問題。但現實生活中,種種復雜的法律程序總是煩惱著離婚的男女。因此,如果您想高效便利地辦理離婚手續,不妨向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尋求幫助,相信他們的專業水平一定會幫助您完美的辦理離婚手續。
【離婚在哪里辦手續和怎么辦理】相關文章:
夫妻離婚到哪里辦手續12-02
怎么在北京辦理離婚手續11-01
想在異地離婚怎么辦手續12-06
辦理離婚手續在哪里12-17
去哪里辦理離婚手續12-07
離婚手續去哪里辦理11-17
離婚手續在哪里辦理10-30
離婚手續應該去哪里辦理12-15
離婚手續應當去哪里辦理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