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保險能否補繳
養老保險能不能補交?中國人才網小編介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需要提醒的是,繳費滿十五年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門檻”,但并不代表繳滿十五年就可以不繳費,只要職工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就應按規定繳費。社保人士表示,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在繳費至滿十五年(一次性補繳或者繼續繳費均可)后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也可以采取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辦法,解決其養老保障問題。
由上可知,養老保險是能補交的。
》》相關問答
提問:基本養老保險能否補繳?
答: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允許補繳養老保險費:
(1)原國有企業固定職工(不含合同制職工);原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領取一次性復員費的原軍隊干部(不含義務兵);1986年10月1日以后被招用的大集體企業職工;自動離職和被除名的原國有單位職工(不含開除、判刑人員),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后可辦理補繳手續。
(2)職工在崗期間,應由用人單位繳納但未繳納養老保險的,經法院判決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后可辦理補繳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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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申請一次性繳費的范圍對象包括哪些?
答:凡曾與我市各類用人單位建立過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其過去從未參加養老保險或過去存續勞動關系期間還有工作年限未參保繳費的人員。其中由個人按《關于妥善解決企業未參保人員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問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237號)文規定申請一次性繳費的人員還需符合兩個條件:一是現為廣東省戶籍;二是其與我市各類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工作年限應在2011年7月1日之前。。
問:辦理一次性繳費的起始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答:用人單位各類人群申請一次性繳費的起始時間按當地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之月的時間確定。市直單位的起始時間:屬于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補繳起始時間為1995年7月;屬于合同制職工身份的補繳起始時間為1984年11月;屬于臨時工身份的補繳起始時間為1988年12月。例如:張三,1953年10月出生,他從1974年1月--1982年12月期間在市直某企業單位做臨時工,現申請一次性繳費,那么按上述臨時工的補繳起始時間規定,在他工作期間我市還未有建立臨時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因此,按張三工作年限的情況其不符合申請一次性繳費的條件。
問:市直非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目前未參加我市企業養老保險統籌或未按規定時間辦理參保繳費的,現申請一次性繳費起始時間應從何時開始?
答:按茂辦發【2003】23號文規定市直非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統一從1998年7月1日起補繳養老保險費。
問:目前辦理一次性繳費的繳費基數和比例是怎樣規定?
答:用人單位主動為職工辦理一次性繳費的各時段繳費標準按各地當年確定對應時段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當年沒有繳費基數和比例的按當年定額標準執行)計算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個人按粵人社發【2011】237號文規定申請一次性繳費的,全市統一繳費基數不低于2139元、繳費比例為20%,即最低繳費為427.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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