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下可以按規定認定為工傷
什么情形下可按規定認定為工傷?下面CN人才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關資料說明,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工傷保險條例)的決定》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什么情形下可以按規定認定為工傷】相關文章:
哪些情形可以認定為工傷11-20
什么情形下會停止享受工傷待遇11-11
什么情形下應當訴訟離婚03-27
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形12-05
工傷職工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情形介紹11-19
被認定為工傷后企業與工傷保險將如何賠償09-01
什么條件下可以提起離婚訴訟?04-26
勞動者在何種情形下可以獲得社會保險的補償02-12
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離婚賠償03-28
什么情況下可以領取失業保險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