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企業繳納的各類費種中相對不太為人熟知的一個。今天簡單介紹殘保金的基本含義和計算方式,使用方式和監督手段,對相關知識進行普及,歡迎閱讀。
【什么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殘保金是為了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照規定安置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
【殘保金針對的殘疾人范圍】
殘保金規定中針對的殘疾人指的是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上注明屬于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語言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和多重殘疾的人員,或者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人員。
【殘保金的監督和審計主體】
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應當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和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在多重監督之下,殘保金的繳納和使用都在陽光之下,大家可以安心哦。
【何種情況下需繳納殘保金】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工商經濟組織等各類用人單位(包括中央部屬、外省市駐浙單位),均須按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安排未達比例的,依法繳納保障金。
【計入殘疾人就業人數的標準】
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安排殘疾人加計人數的情況】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用人單位跨地區安排殘疾人,應當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員。
【殘保金的計算公式】
保障金計算公式為:(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5%-單位已安排殘疾職工數)×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100%=應繳納保障金。大家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進行對應對比,計算出本單位需要繳納的殘保金金額。
【殘疾人就業人數申報】
用人單位應如實向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本單位安置殘疾人人數,未按規定時限申報熱的,視為未安置殘疾人。所以大家要及時申報人數哦!避免過多繳納殘保金。
【免征殘保金的情形】
自工商登記3年內,安排殘疾職工未達到標準,在職職工人數20人以下的小微企業免征保障金。國家政策對于小微企業還是盡心幫助、呵護的。
【減免或緩繳情形】用人單位遭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可以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申請減免金額不得超過一年殘保金應繳額,緩繳時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批準減免或者緩繳的企業名單將會每年對社會進行公布。
【殘保金用途(一)】
殘保金會被用作支持殘疾人就業,保障殘疾人生活。具體用于殘疾人就業教育、職業配需和職業康復。補貼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所需設備設施購置。補貼輔助性就業機構建設和運行費用。
【殘保金用途(二)】
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經營場所租賃、啟動資金、設備購置資金補貼和小額貸款貼息。殘疾人各種形式就業的社保費補貼以及用人單位崗位補貼。扶持農村殘疾人進行種植、養殖、手工業及其他形式生產勞動。
【殘保金用途(三)】
殘保金還會被用于獎勵超額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以及為安排殘疾人就業成效顯著地單位和個人。對于從事公益性就業、靈活就業、輔助性就業達不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進行補助救濟。
【殘保金用途(四)】
經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財政部門的批準。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還能用于促進殘疾人就業、保障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生活等其他的支出。
【殘疾人保障金的使用監督】
地方殘疾人聯合會和地方財政部門,每年將公布殘保金用于支持殘疾人就業和保障殘疾人生活的支出情況,接受社會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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