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后生二胎產假擬增60天
《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二次審議稿擬規定生二胎待遇同生一胎,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符合法定生育條件,年滿23周歲以后生育二胎的媽媽,其產假擬從現在的98天增加至158天。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昨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對《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進行了第二次審議。與之前相比,草案二次審議稿增加了“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享受本條款規定的生育第一個子女時的相同待遇”的內容。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這一“條例”的修正案最快會在本周五召開的第三次全體會議上表決通過,預計很快就會開始施行。
二胎理應享有相同待遇
今年33歲的孫女士目前懷有二胎5個月。在剛剛懷二胎時,她便咨詢了有關二胎產假的問題,了解到的結果是只有國家法定產假的98天。孫女士對此有些不解,因為在2007年她生第一個寶寶時,共有150天產假,其中包括國家法定產假天數(當時的法定產假天數為90天)和23周歲以后生育所增加的60天產假。
“七年前我26歲,當時可以增加60天的晚育產假,為什么現在年紀大了,身體也不如以前了,反倒晚育的60天假期沒有了?”據了解,按照現行規定,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產假才可以增加60天,生育二胎不能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然產假也不能增加。
其實,今年7月,在《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進行第一次審議時,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就建議,在“單獨二孩”生育政策的大背景下,不應將晚育的.獎勵政策僅限于生育第一個子女,因為生育第二個子女也屬于按政策生育,理應享受相同的生育待遇。在對昨日的修正案草案二次審議稿進行審議時,常委會組成人員也對此認同。
生二胎產假津貼擬增加
據了解,原條例規定“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產假增加60日,男方護理假為15日。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在7月的“修正案草案一次審議稿”中擬規定“已婚婦女滿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其中對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未做規定。
據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曉東介紹,根據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的意見,“修正案草案二次審議稿”增加了“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享受本條款規定的生育第一個子女時的相同待遇”的內容。這也意味著,已婚婦女滿23周歲后懷孕生育二胎的,其產假將在現在國家法定產假98天(此天數會根據法定產假天數變化調整)的基礎上,增加60天晚育假期,共為158天。同時,二胎晚育的男方護理假擬定為15日。
關于生育津貼及護理假工資的問題,記者昨日從社保部門了解到,目前符合二胎政策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女職工,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險、生育醫療費補貼和產前檢查補貼待遇,連續繳滿10個月(補繳時間不計算)后分娩的,還可享受生育津貼待遇。不過,生育津貼的標準與生一胎有所差異。生育二胎的女職工,順產的只能享受3個月生育津貼,難產或剖宮產的增加15天生育生活津貼。而生一胎符合計劃生育晚育(女職工年滿23周歲以上,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政策)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領5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由于是生育二胎,沒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為此,男職工不能享受護理假工資。
將來如果“享受相同待遇”,23周歲以后生育二胎的媽媽將可領5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爸爸將可享受15天的護理假工資。
■鏈接
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獎勵2000元
昨日,第二次審議會議上擬規定,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18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低于10元獎勵費或一次性獎勵2000元。職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單位每月發給10元或者一次性發給2000元補助費;無工作單位人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后,按照有單位人員標準發給補助費,由當地財政支付。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其獨生子女死亡或意外喪失勞動能力后,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屬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單位按照本人基本工資的全額發給退休費,已按其他規定享受全額退休費待遇的,每月增加10元;屬于企業職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單位一次性發給不低于3000元補助費。
【23歲后生二胎產假擬增60天】相關文章:
增員的口號03-28
怎樣擬好中考作文01-13
社保網上增員流程07-24
2017年生二胎罰款多少?03-01
外貿活動中郵件主題要怎么擬06-03
福州明年駕考擬推按科目收費04-12
產假工資怎么算08-14
b2怎樣增駕為a2駕照05-02
晚婚晚育產假規定08-15
法定產假多少天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