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國留學人員福音!八項學歷認證相關證明被取消
中國教育部近日發布了《關于取消相關事項證明的公告》,取消了一批相關事項證明,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公派留學人員申請延期回國、教師資格證遺失補發等手續中所需的部分證明被取消。
八項學歷認證相關證明被取消
《公告》顯示,在境外學歷學位認證中,國外院校成績單不再作為必須材料,并取消以下證明:
1. 取消轉學分學習經歷證明。
2. 取消學信網學籍注冊證明材料。
3. 對申請港澳地區學歷認證的申請人,取消港澳地區出入境記錄證明。
4. 對在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獲取外方證書的申請人,取消合作辦學中方學校開具的.學習經歷證明。
5. 對留學期間在國內有實習經歷的申請人,取消實習證明。
6. 對俄羅斯及古巴獎學金項目留學人員,取消預科證明及錄取通知書。
7. 對歐洲部分國家留學的認證申請人,取消留學期間的居留卡及其他留學期間居留證明。
在中國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申請延期回國手續中,不再需要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存款證明。
另外,在因教師資格證遺失的補發申請中,取消了先前規定的由“持證人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的證明。
文件稱,該公告自7 月11 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