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就業簽約注意事項有哪些
剛出來的大學生,你知道在簽約的時候哪些事項要注意的嗎?下面是中國人才網整理提供的注意事項,歡迎閱讀參考!
1、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有何區別?
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簽訂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又是有區別的。具體表現在:
(1)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校時,與用人單位,學校三方面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方案和派遣畢業生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系中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簽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工種勞動的依據。
(2)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一般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表示愿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愿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并列入就業方案進行派遣,而不涉及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后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3)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后。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備注條款中予以說明,日后訂立勞動合同時對此內容予以認可。
(4)就業協議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及對于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將簽定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的大體認可,并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和高校就業部門同意和鑒證,經畢業生,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高校簽字蓋章后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編制畢業生就業方案和將來雙方訂立勞動合同的依據。
2、畢業生擇業時要了解用人單位的哪些情況?
畢業生了解工作單位的情況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工作單位的準確全稱,性質及上級主管部門。
(2)工作單位發展實力及遠景規劃,在整個行業中排名或在整個社會經濟結構中的地位。
(3)工作單位的聯系方式:如人事部門聯系人,電話,通信地址,郵政編碼等。
(4)工作單位需要的專業,具體工作崗位。
(5)工作單位對所需人才的具體要求。
(6)工作單位的地點,工作環境及待遇(工資,福利,住房,獎金等)。
3、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應注意的問題
(1)查明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
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一般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指標和錄用自主權。由于就業市場招聘單位類型多樣,不乏有魚目混珠的情況,因此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時應慎重,要仔細了解用人單位基本情況,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以避免浪費其他的就業機會。
(2)簽訂協議的規定程序與步驟
畢業生就業協議的簽訂應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一般而言,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簽約后,到學院申領就業協議書,學院、學校在就業協議書上簽意見,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簽約后將協議書交用人單位、學院和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登記,學校統一到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中心簽證,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作最后把關,更有利于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3)有關條款的內容必須明確
畢業生就業協議一般由主管部門事先擬定,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起示范作用。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經協商可對有關條款進行修改,還可以增加相關條款。如確有必要進行變更或增加,須在內容上明確,不要產生歧義,尤其是涉及福利和待遇,工作期限,違規責任等,否則一旦發生爭議,不利于自身合法權益的保護。如無附加條款,應當將協議書中的空白部分劃去,注明以下空白。
(4)注意與勞動合同的銜接
由于畢業生就業協議簽訂在先,為避免在日后訂立勞動合同時產生糾紛,應盡可能將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體現在就業協議的約定條款中,并明確表示在今后訂立勞動合同時應予確認。否則雙方日后就勞動合同有關內容達不成一致意見,且事先無約定時,若畢業生表示不愿在該單位工作,用人單位反過來要畢業生承擔違反就業協議的責任。因而畢業生在就業的'過程中應就勞動報酬,試用期,服務期等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與用人單位事先協商,體現在就業協議中,并將協議結果書面化,而不應只作口頭約定。
(5)就業協議的解除條件作事先約定
畢業生就業協議一經訂立,就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一方不得隨意解除,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畢業生如對用人單位的情況不是很了解,或感到不完全如意,但又擔心就業市場的變化,一旦放棄后落實就業單位可能更加困難;或本人又在考研,準備出國等情況。在這種情況下,畢業生可與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中就解除條件先作約定。若約定條件一旦成立,畢業生可依約解除協議,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避免產生經濟損失或其他爭議。
4、畢業生到三資,私營,個體等非公有制企業就業應注意的問題?
畢業生到各種非公有制經濟性質的企業單位就業,該單位的人事檔案關系應當是掛靠在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機構。經掛靠的人才服務機構蓋章同意接收該畢業生后,學校才能為畢業生辦理就業有關手續,畢業生的檔案,戶口也轉到該人才服務機構。
5、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后應承擔的責任
“雙向選擇”明確規定了學校,用人單位及畢業生本人三方面的責任,權利與義務,協議書一經簽訂便視為有效合同,不得隨意更改。畢業生必須信守協議。如果確需毀約,就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征得原簽訂單位的同意,經學校就業指導中心批準,并按照有關規定向用人單位和學校分別交納違約金,方可重新簽約。畢業生要加強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修養,遵守校規校紀,順利完成學業。如果畢業生簽約后因放松學習,紀律松散,思想品德品質惡劣等個人因素無法符合就業協議相關規定和要求的,用人單位解除所簽訂的協議,責任由畢業生本人承擔。用人單位違約學校支持畢業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6、考研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簽訂注意事項
考研畢業生在就業協議簽約過程中要主動向用人單位說明,用人單位出具或在錄取研究生后雙方達成一致,在協議書中注明“考取研究生協議自動無效”、“交納違約金后同意解約”或“同意上研究生”等書面材料,否則不予調檔。考取研究生的畢業生,在辦理調檔手續時須將就業協議書交還就業指導中心審驗,否則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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