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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薪酬制度

時間:2024-06-10 15:31:35 薪資行情 我要投稿

工資薪酬制度集錦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資薪酬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工資薪酬制度集錦15篇

工資薪酬制度1

  為了加快全街道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的繼續提升,充分調動和發揮基層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增強主動性和自覺性,徹底打破“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的村級干部管理機制,建立以目標管理、考核評價、資金保障、激勵約束為主要內容的農村干部責任目標績酬掛鉤體系,結合街道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資發放的原則

  1、明確崗位職責,區別崗位工資。

  2、考核工作績效,拉開工資檔次。

  3、平時工作與考核成績相結合。

  4、嚴格季度考核,明確工資標準。

  二、村級干部工資發放的對象、分配系數

  1、村工資的分配系數為1;

  2、村委會主任工資的分配系數為0.6,副書記和計生專職主任工資參照村委會主任分配系數;

  3、村“兩委”其他成員的工資分配系數為0.4;享受誤工補貼人員的工資參照村“兩委”其他成員分配系數(享受誤工補貼的人數嚴格控制在村人口數的千分之二以內)。

  三、村級干部工資的構成

  1、村級干部的工資由基礎工資、人口基數工資和績效工資三部分組成。

  (1)基礎工資

  基礎工資是指按領導崗位確定的工資。支部書記基礎工資定為每年3500元;村委會主任、副書記、計生專職主任基礎工資定為每年2100元;村“兩委”其它成員、享受誤工補貼人員基礎工資定為每年1400元。

  (2)人口基數工資

  人口基數工資是指按村莊總人口數確定的工資。結合街道實際,本次確定支部書記人口基數為2元/年;村委會主任、副書記、計生專職主任人口基數為1.2元/年;村“兩委”其他成員、享受誤工補貼人員人口基數為0.8元/年。人口基數乘以該村人口數即為該村干部每年應當享受的人口基數工資。

  人口數低于500人的村,支部書記人口基數工資按1000元計算;村委會主任、副書記、計生專職主任人口基數工資按600元計算;村“兩委”其他成員、享受誤工補貼人員人口基數工資按400元計算。

  (3)績效工資

  為了盡可能的調動村級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在上級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本次把基礎工資加人口基數工資與績效工資的比例定為1:1。

  四、村級干部工資的發放

  街道黨委對村班子實行目標責任管理,按照街道黨委年初確定的“四位一體”的工作管理體系,對村級班子責任目標工作的完成情況由街道黨委安排考核,考核的工作內容主要包括:計劃生育、綜合治理、信訪、安全生產、農村建房、村級財務管理、組織建設以及經濟發展等方面的'工作。考核采取平時考核與綜合考核結合起來相結合的方式。平時考核主要記錄經常性工作完成情況;綜合考核每年一次,主要是反映目標完成情況。考核結果作為發放村級干部工資的基本依據,并作為村級班子評先樹優的重要參考。

  1、基本工資的考核落實辦法:

  基礎工資和人口基數工資之和為村干部基本工資,對基本工資的考核由四個方面組成:

  (1)工作考勤:街道黨委把村“兩委”干部考勤情況列入對村干部的年終工作目標量化考核,并與工資報酬掛鉤。不履行請假手續無故曠工者,每曠工一天扣發基本工資100元;累計曠工10天者,扣發基本工資的50%,取消年終評先樹優資格,并對其誡勉談話;累計曠工超過10天以上或無故超假半個月的視為自動辭職,停發工資。

  (2)會議考勤:對于開發區和辦事處召開村干部參加的會議,由辦事處通知到村書記或主任,村書記或主任按會議通知要求安排相關人員參加會議。需要請假者必須向街道黨委書記請假,如黨委書記不在,則須向辦事處主任請假。缺席會議的每人每次扣發基本工資100元,遲到的每人每次扣發50元。每次開會結束前宣布會議缺席和遲到人員名單。連續兩次缺席會議的給予通報批評;連續三次或全年累計缺席五次會議的作自動辭職處理,停發工資。

  由計生辦、綜治辦、紀檢信訪辦等部門組織召開的業務工作會議考勤,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3)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建立健全并完善村級基層黨組織,能正常開展組織活動,該項工作由組織辦公室進行考核。

  (4)經濟發展、項目推進和應急事務:致力于本村經濟穩定持續發展,帶領群眾發家致富奔小康,對于出現的應急突發性事務,能積極應對,穩妥處理。該項工作由經委、應急辦分別考核。

  年度末,由組織人事辦公室按照考核規定落實各村的基本工資情況,上報開發區政工部,由開發區財局直接發放。

  2、績效工資的考核落實辦法:

  (1)績效工資的'40%用于計劃生育工作:根據計生辦提供的各村每季度查體到站率進行考核。考核實行倒扣制度,各村每季度查體到站查體人數比應到站查體人數每少一個百分點扣該村應發績效工資10%;根據考核結果,每季度發放一次。建議村支部、村委會對本村的村民小組同樣進行量化考核。

  (2)績效工資的20%用于農村建房工作:由規劃城建辦公室進行考核,按考核情況,每季度發放一次;

  (3)績效工資的10%用于信訪工作:由紀檢信訪辦公室進行考核,按考核情況,每季度發放一次;

  (4)績效工資的10%用于綜合治理工作:由綜合治理辦公室進行考核,按考核情況,每季度發放一次;

  (5)績效工資的10%用于安全生產工作:由安全生產辦公室進行考核,按考核情況,每季度發放一次;

  (6)績效工資的10%用于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由經管站進行考核,按考核情況,每季度發放一次。

  每季度末,由組織人事辦公室按照考核規定落實各村的績效工資情況,上報開發區政工部,由開發區財局直接發放。

  當年度年終綜合考評靠前的村,在必須具備:全年計劃生育查體零尾均為零;無違法生育現象;無違法建房現象;無越級信訪案件;綜合治理工作優秀;無安全生產事故;村級財務管理完善等條件后,辦事處將該村納入年終目標考核先進村行列,給予年度物質獎勵。

  當年度年終綜合考評排名最后一名的,取消評先樹優的資格,對該村書記、主任通報批評,扣除所有村級干部50%的績效工資。計劃生育查體工作連續兩次、累計三次查體率低于95%的村,撤換該村計生專職主任,并對該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進行誡勉;兩年內累計四次以上查體率低于95%的村,撤銷該村支部書記職務,停止村委會主任工作。

  計劃生育、綜合治理、信訪、安全生產、農村建房、村級財務管理等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制度。凡因以上工作工作被上級部門一票否決或重點管理,影響辦事處成績的村,除扣除該村所有村級干部年度基本工資外,并依據有關規定對該村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

  五、在重點項目促進或集中拆遷等工作中,村干部需集中辦公的,辦事處給予一定的誤工補助。

工資薪酬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員工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與員工合理分享公司發展帶來的利益的機制,促進公司和員工共同發展。

  第二條:原則

  公司堅持以下原則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

  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三、員工工資增長與公司經營發展和效益提高相適應的原則

  四、優化勞動配置的原則

  第三條:職責

  公司行政部是薪酬管理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

  (一)、擬訂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預算;

  (二)、審核公司的《工資發放表》和《工資發放匯總表》;

  (三)、核算公司員工工資;

  (四)、受理員工薪酬投訴。

  第二章薪酬結構

  第四條:薪酬構成

  公司員工的薪酬主要包基準工資、津貼、績效工資、福利、年終獎、項目獎等。

  第五條:基準工資釋義與分類

  1

  本制度所稱基準工資是指公司為每個職位設置的若干個職等中分設的每個薪級,在某一考核周期內不包括提成工資、加班工資和津貼的工資計發基數標準。公司基準工資分為以下等級:

  本制度工資級別是按工資收入(不包含通訊費、福利、補貼)來核定,不同于職務上的級別。第六條:津貼

  本制度中的津貼是指特殊崗位的津貼和特殊人員的補貼等。第七條:績效工資

  公司設置的績效工資主要包括普通員工績效工資和管理人員績效工資。

  2

  第八條:福利

  公司設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兩部分。法定福利中,根據公司規定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其它福利主要有帶薪假、免費工作餐、三節(春節、端午、中秋節)禮品、通訊補貼、新婚賀禮、女員工節日慰問、重疾與亡故慰問等,具體如下:生日,轉正員工發放100元

  餐費,每位員工每月發放260元(項目部工作員工餐費不補貼)通迅費:根據員工的工作性質每月發放50至100元過節費(端午、中秋):每位員工發放100至200元

  探親費(雙親或配偶):轉正一年以上員工。探親天數:路程實際天數(按火車

  和汽車行駛天數)+探親假期中所含星期六、星期天+1天/年*工作年限,探親路費實報實銷(火車按臥鋪報銷),探親期間視同正常上班。第九條年底獎金年終獎計算方法為:

  基準獎金*業務量完成系數*利潤系數*資金回流系數*級別系數*績效系數*考勤系數

  基準獎金為6萬元業務量完成系數按下表取值

  利潤系數按下表取值:3

  資金回流系數按以下表取值:

  級別系數以工資級別÷10取值考勤系數按員工實際工作日÷300計算

  項目獎:項目完工后,公司領導層綜合考慮各因素,決定是否發放及發放金額。

  第三章特殊員工(期間)員工薪酬

  第十條:試用期的月薪

  公司對通過招聘程序聘用的新員工,可以依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設置試用期,試用期的月薪按其擬任職位基準工資的80%計發,試用期間不計發績效工資。第十一條:學徒工的'薪酬

  學徒工的薪酬按學徒協議規定支付。

  第十二條:實習生的薪酬

  實習生在公司實習期間的薪酬按公司與學校簽訂的實習協議規定支付。

  第十三條:優秀員工獎

  一、獎勵對象:在公司年度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1至3名)。

  二、獎金額度:由公司行政部擬訂評獎方案,總經理做出決定。

  第四章工資/職位調整

  第十四條:基準工資標準的調整

  一、公司依據職位價值評估結果、本地區同行業工資水平、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和經營預算等因素,每年為每薪級設定或調整基準工資標準。

  二、基準工資標準的調整方案由公司行政部在每年元旦后擬訂,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三、基準工資調整主要依據:

  ①當地同行業同職位平均工資水平及本公司的上浮比例;②年度目標利潤的多少;③經營條件的不同;④職位的不同。

  第十五條:員工職位、職務、薪級的調整

  職位、職務調整及因其產生的職等薪級調整申報審批流程,因工作需要,公司員工必須在工作單位內變動職位的,應由行政主管部門填制《員工變動審批表》申報,經變動員工工作部門、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同意后,報公司負責人簽字批準;

  第五章工資核算

  第十六條:基準工資核算一、日基準工資=月基準工資÷26二、小時基準工資=日基準工資÷8三、加班工資

  公司安排員工在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在公休日(周休息日以下同)加班,應首先安排其補休或抵事假,不能補休或抵事假的和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按以下標準和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規定審批程序發給加班費:

  1、延長工作日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加班工資=小時基準工資×加班小時數;

  2、公休日的加班工資=日基準工資×加班天數×2;

  3、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日基準工資×加班天數×3。

  經理級以上人員不享受加班工資四、考勤扣款

  (一)、缺勤扣款《考勤管理制度》規定需扣款的缺勤,扣款額=日基準工資×缺勤天數。

  (二)、遲到早退扣款:《考勤管理制度》規定的扣款標準扣款。

  (三)、一年中病假累計超過12天(工作不滿一年,每月按兩天算),超過部分,每天扣除日基準工資的50%;超過24天(工作不滿一年,每月按三天算),超過部分,每天扣除日基準工資的100%。

  (四)、事假扣除基準工資的100%。

  第六章薪酬支付

  第十七條:薪酬支付方式

  工資、獎金用現金支付,在支付日將實發薪資轉入員工個人工資賬戶、卡。福利禮金、禮品的付給可以用現金或實物。

  第十八條:離職員工薪酬支付

  一、勞動合同期滿,公司或員工不續簽勞動合同或員工因公司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所列情形之一而解除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離職的,離職員工在離職前按公司規定辦理了離職手續的,離職前的未發薪酬按以下規定計提、支付:

  1、離職月工作日的基準工資按日計算,績效工資仍按實際工作績效期間考核分計算,離職日后的缺勤按事假處理。基準工資和績效工資在離職日一次付清。

  2、年底獎:在年終后離職的,按公司當年計獎辦法計發;年中離職的不計發。

  二、勞動合同期內,員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離職,提前三十天向公司遞交了書面通知,或經公司同意在收到書面通知后不滿三十日可以離職的,離職員工按公司規定辦理了離職手續的,離職前的未發薪酬按以下規定計提支付:

  1、離職月工作日的基準工資按日計算,績效工資仍按實際期間工作績效考核分計算,離職日后的缺勤按事假處理。基準工資和績效工資在公司員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2、年底獎金:

  年終后離職的,按公司當年的計獎辦法計發,年中離職的不計發。

  三、勞動合同期內,公司要求無過失員工離職,公司提前三十天并多支付一個月基準工資后向員工發出書面通知,員工應辦理離職手續,支付未發薪酬。

  四、員工離職不按公司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的,不予發放離職月的應發未發薪酬,待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后方可發放。

  五、因員工過失,公司按違紀辭退處理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從應發未發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須追加賠償。

  第十九條:試用期工作時間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資。

  第二十條: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由公司行政專員依據《考勤匯總表》、《個人季度績效匯總表》編制《工資發放表》和《工資發放匯總表》,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后轉財務部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部將工資匯入員工個人工資賬戶或發放現金。

  第二十一條:薪酬支付日

  公司計薪周期為每月的一日至月終日,薪酬支付日為次月的十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節假日,則提前至放假的前一天

  第二十二條:員工工資發放與核算資料管理規范

  一、工資核算必須使用公司統一制定的有關報表格式。

  二、工資核算的依據資料必須分月整理成冊,由行政主管部門建檔保存。

  三、每月員工工資應發、應扣與實發數據,應采用工資條的形式告知員工本人。

  四、工資核發出現差錯,員工和有關責任人應及時糾正

工資薪酬制度3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物業管理行業也逐漸壯大原文。物業工作人員的薪酬成為了公司管理的重要一環。物業工資管理制度的完善,不僅能夠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還能夠提高物業公司的整體競爭力。本文將從物業薪酬管理制度的目的、原則、內容等方面進行探討。

  一、目的

  物業工資薪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為了激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物業公司的整體競爭力卓越管理網。通過建立科學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可以使員工的工作成果與公司的經濟效益相匹配,實現公司和員工的共同發展。

  二、原則

  物業工資薪酬管理制度的制應遵循以下原則:

  1. 公平公正原則:薪酬應該與員工的工作量、質量、效率、能力、成績等因素相符合,避免出現意性和不公正的情況。

  2. 激勵鼓勵原則:薪酬應該能夠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鼓勵員工為公司創造更大的價值。

  3. 靈活適應原則:薪酬應該能夠適應市場環境的變化和公司業務的發展,具有一的靈活性來自。

  4. 經濟合理原則:薪酬應該符合公司的經濟實際和可持發展的.要求,不能超出公司的承受能力。

  內容

  物業工資薪酬管理制度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工資:根據員工的工作、工作職責、工作量、工作難度等因素,確員工的基本工資。

  2. 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工作質量等因素,確員工的績效工資。

  3. 獎金制度: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工作質量等因素,給予相應的獎金,鼓勵員工為公司創造更大的價值。

  4. 福利待遇:包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保險、年終獎金、節日福利等,提高員工的生活質量和安全感。

  四、實施

  物業工資薪酬管理制度的實施應該遵循以下步驟:

  1. 制制度: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市場環境,制科學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

  2. 宣傳制度:通過內部培訓、會議等形式,向員工宣傳薪酬管理制度的內容和實施方法。

  3. 落實制度:將薪酬管理制度落實到具體的和員工身上,確保制度的公平公正性和實施效果。

  4. 監督制度:建立全的監督機制,對薪酬管理制度的實施進行監督和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總結

  物業工資薪酬管理制度的完善,對于提高物業公司的整體競爭力和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有著重要的作用。制科學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能夠使員工的工作成果與公司的經濟效益相匹配,實現公司和員工的共同發展。同時,制薪酬管理制度也需要遵循公平公正、激勵鼓勵、靈活適應、經濟合理等原則,才能夠真正實現制度的落實和實施效果的提高。

工資薪酬制度4

  一、總則

  為規范公司人事管理,特制訂本薪資管理制度,此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已簽合約的員工。

  二、薪資原則

  公司堅持按照各盡其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的原則。

  三、薪資標準及結構

  1、薪資標準

  (1)薪資標準詳見附件《海達石油20xx年定崗定編及薪酬體系》

  (2)崗位薪資變更

  根據調崗調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薪資變更自崗位變動的下月1日起調整。

  2、工齡薪資

  從入職當日滿一年者享受工齡工資,每月50元,工齡工資=服務年限*50元 注:(1)試用期計入工齡,工齡從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入職之日起計算。

  (2)臨時工、外聘人員不在工齡加薪范圍之內。

  (3)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者,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薪資。

  3、補助津貼

  補助津貼包括餐費補貼、加班補貼、出差補貼、節日補貼、通訊補貼、取暖、降溫補貼。

  (1) 餐費補貼

  后勤員工每人每工作日補助10元,每月按照30天進行補助,隨當月薪資一同發放,工作不足一日者無餐費補貼。一線員工按照不低于15元/天的標準進行餐費補貼。

  (2) 加班補貼

  休息日加班補助=基本工資÷30天×加班時間

  節假日加班補貼=基本薪資÷30天×300%×加班時間

  同一天不能同時計算加班補貼和出差補貼。

  (3)節日補貼

  逢每年的端午節、中秋節、春節等節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助,補助標準不低于200元。

  (4)通訊補貼

  副總經理按照200元/月的標準進行補助,部門經理按照100元/月的標準進行補助,部門主管按照50元/月的標準進行補助;長期出差則按照200元/月的標準進行補助;項目經理按照200元/月的標準進行補助(出外);綜合錄井隊長按照100元/月的標準進行補助。通訊費憑票報銷。

  (5)取暖、降溫補貼

  每年6、7、8三個月機關每位員工給予200元/月的降溫補助,12、1、2三個月機關每位員工給予200元/月的取暖補助,憑票報銷。

  4、特殊貢獻

  遇下列情況應實施獎金或加薪鼓勵,獎金和加薪應分別在發布后次月1日起實施。

  (1)技術進步明顯并足以成為同事之楷模者,經由部門主管人員推薦及人力資源部評定后,認為其績效優良有獎勵必要時。

  (2)任職于特殊職務的員工,經人力資源部評定后認為有獎勵必要時。

  (3)其它有優異表現的員工,受到表彰而使公司認為有獎勵必要時。

  到獎金發放日一直在公司任職者,方有資格領取獎金。但對于屆滿退休者,應視其工作時間及表現進行發放。

  5、年終獎金

  根據公司當年度的經營狀況與項目效益,并考慮員工的日常表現、出勤率等,原則上在每年年終發放獎金。

  (1)根據各部門的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情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績效考評由人力資源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業績貢獻相聯系;

  (3)由人力資源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

  (4)人力資源部依據匯總資料,確定各個員工效益薪資的計算數額;

  (5)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后,一同發放獎金。

  四、薪資扣減

  1、遲到早退扣減:30分鐘內遲到一分鐘扣款1元,以此類推;超過30分鐘扣薪1小時,超過三個小時扣薪半日。

  2、病假扣減:3天內的病假按照日工資的50%進行扣減,超過3天不滿7天的按照日工資的70%進行扣減,超過7天的按照日工資的100%進行扣減。日工資為月基本工資除以30天得到的數額。

  3、事假扣減

  事假按照日工資的'100%進行扣減。

  五、 薪資發放

  1、員工在試用期間一律采用試用期薪資,一般為正式薪資的80%左右。

  2、公司薪資計發周期自當月1日至當月最后一天止,實行次月10日發薪制,遇特殊情況可臨時調整。

  3、每月發放的薪資均為月度固定薪資加補助津貼扣除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代扣項目、考勤扣款等費用后的金額。

  4、離職人員薪資發放應按當月實際出勤日計算薪資。

  六、薪資調整

  1、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薪資調整,但還需視實際情況而定。

  2、任何薪資調整及獎金發放的方式、金額均應由總經理最終審批確定。

  3、一般在試用期轉正、崗位變動、市場外部環境變化、重大貢獻及過失時進行薪資調整。

  4、基于公司業績成長與社會經濟變動的考慮,或者員工的工作努力程度使薪資變動成為必要時,在相關領導及部門一致通過的前提下,可對員工的基本薪資進行加算。

  七、 其它注意事項

  1、各類請假依據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決定薪資的扣除,但公假、調駐休假、災害休假和其它特殊情況(經審批后)不予扣除。

  2、員工加班費用及扣減的薪資,按月統計,計入薪資總額。

  3、在工作中表現杰出、成績卓越的特殊貢獻者,可提高其薪資待遇,晉升崗位薪資等級。

  八、附則

  1、公司每月支薪日期為6號,遇特殊情況可臨時調整。

  2、以上薪資均為含稅薪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公司派駐或外聘人員的薪資由本公司支付,公司短期借調人員的薪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4、公司如統一辦理“五險一金”,薪資再適時進行調整。

  5、本薪資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執行,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工資薪酬制度5

  為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平等”的按勞分配原則,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建立由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工齡工資、福利組成的動態激勵的工資分配體系。通過建立新的工資分配體系,增強酒店的凝聚力,提高員工以酒店為家、以酒店為榮的歸屬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充分發揮工資杠桿的激勵功能,特制定如下工資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績效掛鉤,兼顧平等”的按勞分配原則,建立起員工個人勞動報酬與員工個人工作業績及企業效益相聯系的動態激勵分配機制。

  第二條基本原則

  一、業績至上、效益至上,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以崗位責任制和實際工作業績為基礎進行量化評估,將個人勞動報酬與工作業績評估掛鉤。

  二、本酒店員工工資總體水平在區域市場上具有一定的競爭力。

  第三條工資含義:

  本辦法所稱工資是指依據有關規定按國家法定貨幣,以各種形式支付給予員工的勞動報酬。

  第四條工資結構

  酒店依每個員工的學識、經驗、技能、潛力及其從事崗位的難易程度、責任輕重等綜合確定個人的工資標準。從部門負責人至員工,共設置為8個層級(詳見工資等級序列表),以體現不同崗位在管理要求、技術要求、能力要求、勞動強度等方面的差異性。酒店員工薪酬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年終雙薪、超標提成獎、員工福利(社保、節假日利是、津貼)等構成。

  主管級(含)以上人員工資=崗位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津貼+獎金領班級(含)以下人員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津貼+獎金

  一、基本工資

  1、參照當地酒店行業員工工資水平、職務高低、崗位工作復雜性、工作條件、勞動政策等確定。

  2、總監級(含正副職)基本工資占崗位工資的80%,經理級(正、副職)基本工資占崗位工資的占85%,主管級基本工資占崗位工資的90%,領班級(含)以下人員基本工資占崗位工資的100%。

  二、績效工資

  1、總監級的績效工資占崗位工資的20%,經理級的績效工資占崗位工資的20%,主管級的績效工資占崗位工資的10%。

  2、年薪制管理人員的績效工資年底兌現發放;原則上總監級以下在職人員均為月薪制。

  3、主管級(含)以上管理人員績效考核方案詳見《酒店管理人員績效考評方案》;主管級以下人員的工資不進行績效考核,但需進行工作質量考核,詳見《酒店質量管理方案》。

  三、工齡工資

  在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可享受工齡工資,滿一年可享受每月50元的工齡工資,滿二年(且勝任工作)可享受每月100元的工齡工資,滿三年150元,依此類推最高200元。

  四、津貼

  依據員工崗位、工作性質等因素的不同,享受相應的津貼。各類津貼享受范圍、數額、種類等依據相關件規定。

  五、獎金

  優秀員工獎、節能創新獎、技能大賽獎等獎勵標準另見相關政策程序文件。

  六、年終雙薪

  依據酒店的經營業績狀況,以員工一個月薪崗位工資額為基數__年度出勤率作為年終第十三個月月薪的計算及發放依據,以此激勵全體員工努力工作,減少員工年終流失率。具體分配方案見《年終雙薪方案》。

  七、月超額獎

  每月依據酒店經營目標作為考核基準,超額完成酒店月度經營目標的,則以營業額超額部分按一定的比例(參考比例:10%—18%,相當于工資率)提取,作為全體員工的超額獎發放。如果不能達成經營目標,則按沒完成比例倒扣績效工資,直到績效工資扣完為止。月超額獎在酒店試營業三個月后開始試行。超額獎二次分配辦法詳見《酒店績效考評方案》《超額提成獎勵方案》。

  第五條工資體系的確立及變更程序

  酒店總經理辦公室編制酒店薪酬制度及預算,報公司董事會會批準。根據酒店經營狀況及市場競爭變化,可以變更工資體系標準,程序同上。

  第六條最低工資保障

  酒店最低工資的執行標準以不低于當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第二章工資管理

  第一條崗位工資管理:

  崗位工資實行崗變薪變的動態管理方式。

  一、各崗位上的員工,從聘任的`之日起,按所聘任崗位(職務)領取相應的工資。

  二、由酒店安排或競爭到新崗位工作的,按新崗位工資標準執行;酒店員工的崗位變動,須經酒店行政人事部審核、執行總經理批準。

  三、員工的崗位工資實行計時工資制,月工資標準按崗位工資除以當月應出勤天數計算,是計算員工各類假期工資,有關工資待遇計發及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以及其它有關待遇的基數和依據。

  第二條工資定級

  一、酒店各崗位的員工聘任后,按所聘任崗位職務套入相對應的崗位工資標準,原則上,生手新員工入職從初級級別工資起薪,對熟練員工、大專以上對口專業人員入職,可以從中級(含)以上級別工資起薪。

  二、新調入人員根據上述原則聘任后,對應所在崗位工資標準定薪。

  三、個別特殊崗位,可執行特聘工資。

  第三條試用期工資標準

  新入職員工試用期1—3個月。無同職工作經歷者試用期3個月;有同職工作經歷者試用期經考檢可縮短;實習生無試用期,也不參加轉正考核。試用期滿,由行政人事部通知員工參加轉正考核。試用期工資不低于轉正工資的80%。原則上,酒店員工試用期工資從初級職等工資水平開始起薪。試用期滿考核(筆試50%,實操50%)合格,按所在崗位工資內部或外部人力資源市場水平全額執行。

  第四條工資調整

  一、員工轉正后,領班級(含)以下員工每半年有一次工資晉升資格,主管級(含)以上員工每年有一次工資晉升資格,均要求員工無重大違紀過失。

  二、試用期轉正后崗位工資一般由C檔晉升到B檔,如果試用期工資低于C檔,則轉正后工資晉升到C檔。正式員工晉升考核合格后,一般晉升一檔工資。

  三、各職位員工工資不得超出職位工資上限(A檔工資)。

  四、對技術含量低、人員流動性小的崗位,崗位工資封頂;對技術含量高、勞動強度大、人員流動性大的崗位在工資晉升方面實行傾斜政策。

  第三章工資支付

  第一條工資發放:

  由行政人事部編制,財務部核算,經總經理簽字后,由財務部負責發放。員工的基本工資在每月的15日,以法定貨幣按月委托銀行代行發放。

  第二條加班工資支付

  一、嚴格控制員工加班,非法定節日加班的,加班后原則上由部門及時安排同等時間補休,不發放加班費。春節(法定期間)加班的,按國家法律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二、確因經營需要,部門安排員工加班后又無法安排補休的,由部門提出申報,行政人事部與財務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計發加班工資,未經審核不得發放。

  第三條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一、員工受降職、降級處分的,重新確定工資標準。

  二、員工因涉案嫌疑而停職檢查期間(限一個月內),按員工本人基本工資80%發放。結案后未受處分的則補發所停發的基本工資部分,受處分的不再補發。

  第四條每月工資代扣費用。

  一、社會保險費中個人負擔部分由酒店代扣代繳。

  二、個人所得稅:

  按國家個人所得稅規定標準扣繳,由個人承擔,酒店負責代扣代繳。

  三、應由個人負擔,但酒店已預支的費用。

  四、其它扣款(如上月多支付的工資)。

  五、其它個人應負擔部分。

  第五條其他事項

  一、各類假期依據酒店請假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二、經酒店統一安排或批準加班的,應先安排同等時間補休。補休時間可以累積,半年內有效,由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確因工作需要不能補休的經總經理批準后可計發加班工資。

  第四章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一條臨時工工資一律折并為日工資,按實際出勤天數發放。

  第二條實習學生工資

  與有關旅游院校簽約協議,按協議標準發放工資。實習期滿,經雙向選擇留用的員工,按同崗位轉正工資核發,享受正式員工待遇。

  第五章附則

  建立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在酒店經營發展,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員工的工資收入水平,保持員工的收入在區域市場上具有市場競爭力,以吸引保留優秀的人才為本酒店長期服務。

工資薪酬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提高工作效率,使員工能夠與公司一同成長,并共享公司進展所帶來的收益,特制訂本方法。

  其次條適用范圍:本方法適用于公司試用期完畢正式聘用員工。公司高層治理人員薪酬不屬于本方法范圍。公司參謀及特聘人員、臨時人員,視實際另行商定或參考本方法確定。

  第三條支付原則:本方法表達以下安排原則:

  1、以效益為中心的原則。導入市場勞動價值理念,建立起同行業具有競爭力的薪酬制度。

  2、有效鼓勵的原則。強化崗位勞動要素,以崗定薪,崗變薪變,表達崗位責任、任職力量、勞動條件、崗位業績與收入相對統一,表達內部的公正。

  3、堅持嚴考核、硬兌現的原則。薪酬安排以績效考核為依據。

  其次章薪酬體系與構造

  第四條薪酬內容與構造

  1、本方法中所指的薪酬主要是指經濟性的酬勞,包括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年終獎金、福利等。

  2、員工工資采納崗位績效工資制,即以員工的教育程度,所從事工作或崗位的職責大小、勞動強度、智能要求、崗位業績為根底來確定員工的工資水平,其額度是結合公司經營治理目標實現狀況和市場行情等因素為依據來確定。

  員工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

  3、薪酬內容與構造釋義:

  (一)員工工資:

  (1)為公司與員工最終合約確定的月工資收入,并按肯定比例分為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參見員工工資比例表)。

  (2)員工工資依照公司員工職類共劃分為4個序列,各職類、各崗位的工資調整范圍詳見附表一《員工工資列表》;一樣層級、一樣崗位的.員工工資級別可以不同,可在相應的調整范圍內晉升或降級。

  Ⅰ.治理序列:涉及各部門中層經理級(含副職、代理職)員工;

  Ⅱ.技術及工程專業序列:涉及工程、選購、裝飾、造價、設計等各類員工,依照《員工工資列表》主管及以上級標精確定工資級別;

  Ⅲ.營銷序列:涉及營銷體系相關職能部門各類員工,銷售部經理、樓面主管、一線營銷人員根據《營銷部薪酬鼓勵治理方法》執行,營銷部其他人員在未出臺新規定之前依本方法執行,并參照職能及業務幫助序列工資比例標準;

  Ⅳ.職能及業務幫助序列:涉及財務、人力資源、行政、后勤、工程開發等各類員工。

  (3)《員工工資列表》的定級標準僅適用于本制度施行后的工資調整和新員工入職定級。在此之前進入公司的員工在原工資不變的前提下進展套級和微調。

  (4)員工工資比例表:

  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備注

  治理序列60%

  技術及工程專業序列65%15%

  職能及業務幫助序列70%10%

  (5)員工工資確實定:

  全部新入職員工,由綜合部會同用人部門分管副總經理參照《員工工資列表》擬定其工資及職級,報請總經理確定;總經理對公司全部員工工資有最終的審定權。

  (二)固定工資:為員工的生活保障工資,屬于根本不變工資,按月度發放。

  (三)績效工資:是指崗位工作效果的價值量化。視員工工作業績考核結果發放績效收益。其額度是彈性浮動的,并于考核周期完畢后發放。不同崗位的員工績效工資不同。《績效考核方法》另行制定。

  (四)津貼:為員工完成工作所發生收益性補貼。含交通、通訊等其他補助,員工一律持有效票據報銷發放。

  (五)年終獎金

  (1)年終獎金是公司依據年度經營業績和年度員工績效評估結果,進展的綜合嘉獎。

  (2)年終獎金以員工月工資為根底,依據年度績效評估結果確定。詳細計算公式為:年終獎金=員工工資×年度評估系數(或撥付特地資金,由總經理及各部門主管副總經理依據年度考核結果發放)。

  (3)一年當中若發生崗位或職務變動,則取全年實際月平均工資基數。

  (4)年終獎金按員工入職的實際月數發放(15日前入職算全月,15日后入職從下月開頭計算)。(年終獎÷12月×實際工作月數)

  (5)年終獎金通常在春節放假前一周發放。在此之前離職的員工不再享有。

  (六)福利:

  (1)依國家政策規定,公司為正式員工(試用期滿)購置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2)其他福利是員工薪酬待遇的必要補充;其標準另行制定。

  (3)試用期員工按正式員工標準的一半享受公司福利。

  第五條員工缺勤及請休假治理期間薪酬標準參見《人事行政事務治理制度》

  第六條扣除金

  1、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中依規定應由個人交納的局部。

  2、員工依法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3、其他適用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工程。

  第三章薪酬的發放與調整

  第七條薪酬的發放

  1、綜合部詳細負責全公司員工的薪酬發放以及對本方法執行狀況的監視與指導工作,并向員工出具薪酬發放單據;

  2、支付日:每月15日前發放上月(從上月1日起至上月月底止)根本薪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安排在最近工作日支付薪酬。

  3、支付形式:由財務部匯入指定銀行員工個人賬戶。

  4、員工薪酬自效勞之日起薪至退職之日止停薪,新任用及辭職員工當月工資均以其實際效勞之日數乘以日工資。

  5、全部新入職的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按工資80%換算發放,特別崗位另行規定。

  第八條薪酬的動態調整

  1、員工薪酬實行動態治理,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2、整體調整:指公司依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公平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地區競爭狀況和企業進展戰略的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狀況而進展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構造調整。

  3、個別調整:指因員工試用轉正、職務變動、績效評估、獎懲等緣由對員工工資級別進展的調整,分為不定期調整與定期調整。

  4、各崗位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綜合部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九條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公司在不違反國家勞動主管部門核定的工資最低標準的前提下,有權自主打算公司內部一般員工的工資關系和工資標準;有權打算一般員工調崗調薪及其獎懲制度。

  第十條公司實行每年12個月工資制。

  第十一條公司薪酬治理實行制度標準公開、個人收入保密原則。任何員工不行泄露個人收入和打聽他人收入。

  第十二條本制度是公司人力資源治理制度的組成局部,由綜合部起草并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制度所未規定的事項,由綜合部依照其他治理制度執行,需要時可準時編制新的補充方法。

  第十四條本制度從20xx年x月1日起開頭執行。

工資薪酬制度7

  第一條目的

  為標準公司各職能部門、各分公司、各崗位員工薪資標準及計算發放方法,進一步增加鼓勵和考核功能,明確勞資雙方勞動與薪酬關系,依據原工資制度的執行狀況,并結合現階段治理需要,特修訂并公布本制度。

  其次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區域分部、各屬下分公司全體在職與在冊員工。

  第二條修訂依據

  1、董事會關于實行全面實施績效治理、崗位責任制及妥當調整薪酬制度政策的意見及公司新的進展規劃。

  2、保障各階段經營目標的達成與績效治理的實施,表達責權利效有機結合的經營治理原則。

  3、公司職能部門的.設置、分公司分級治理和不同區域薪酬水平。

  第三條指導原則

  1、以績效考核作為定薪、調薪主要依據的原則。

  2、以奉獻度、價值制造為薪酬鼓勵之核心的原則。

  3、易崗易薪、異地異薪的原則。

  4、客觀、公正、保密的原則。

  5、薪酬水平具有肯定競爭力的原則。

  6、效益優先、風險與利益對等共享的原則。

  7、個人收入由本人制造及實施有效正負鼓勵的原則。

  第四條指導思想

  建立以“崗位績效工資制”為主體、兼容“工程鼓勵工資制”、“營銷鼓勵工資制”、“計件與包干工資制”等多種共性化工資計算方法的薪酬安排體制,形成多元化、敏捷性強、務實有效的薪酬綜合治理體系。

  第五條職責

  1)薪酬制度與鼓勵制度的制定、修訂、解釋、執行;

  2)薪資、嘉獎計算的審核;

工資薪酬制度8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本制度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狀況訂立的薪酬治理規定。

  第2條 本制度堅持內部公正、外部競爭性原則。

  第3條 本制度所稱員工是指公司全部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一般員工是指部門經理職級以下的員工。

  第4條 公司設立薪酬考核委員會,負責每年的崗位定級、績效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方案以及特別獎金發放等方面的評定、審議。

  第5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編制內的全部員工(不含董事長、總經理)。

  其次章薪酬方式與適用范圍

  第6條 公司的薪酬方式分為四種:月薪制、年薪制、談判工資制和績效工資制。

  第7條 月薪制適用于一般員工。一般員工的工資治理實行月薪制,依據員工的效勞質量按月考核發放。

  第8條 年薪制適用于各事業部和子公司總經理、核心副總經理。年薪工資依據年度任務由總經理核定年薪總額。實行年薪制的員工,其工資包括三局部:月工資、半年考核工資、年度考核工資,其工資比例為4:2:4。超額完成任務的在年終按經濟責任書規定。

  第9條 談判工資制適用于公司引進的科技及高層治理人才,依據詳細狀況由人力資源部核定,報總經理審批。

  第10條 績效工資制適用于實行上述三類工資制之外的其他員工。全部薪酬分為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特別嘉獎等。

  第三章 績效工資制構造和內容

  第11條 依據崗位的性質和在崗人員的詳細狀況,確定員工的工資級別。

  第12條 員工的工資級別額度指固定工資和標準業績工資之和,依據各崗位的實際狀況,確定二者的比例。

  副總經理級的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6:4;

  部門經理級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7:3;

  一般員工級的崗位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9:1;

  第13條 業績工資:

  業績工資=個人標準業績工資*績效考核系數(見下表)。

  部門經理級(含)以上中、高層員工業績工資依據季度指標考核結果和年度指標考核結果分別按季度和年度發放。

  第14條 員工的工齡工資。

  本企業工齡工資計算標準:員工參加新公司簽訂合同后滿一年開頭計算本企業工齡工資,每人10元/月,之后本企業工齡每增加一年,工齡工資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為止,以后不再增加。

  第15條 員工病事假全年累計超過15天,福利假累計超過30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由于試用期等緣由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年終效益獎金按實際工作月數除以12個月折算。

  第16條 論何種緣由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離職的員工都不享受當年的年終效益獎金,離職時間以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認可的離職時間為準。

  第四章 績效工資制工資級別

  第17條 員工轉正定崗后確定崗位工資級別,各個崗位的工資級別有肯定的浮動范圍,總經理確定部門經理以上崗位的.級別,人力資源部依據考核結果確定一般員工的實際崗位級別,報總經理審批。

  第18條 公司薪酬考核委員會每年依據員工工作業績、態度和力量綜合得分打算員工崗位晉級或降級。

  第19條 工資等級劃分為三個層次,分別為副總經理層、經理層和一般員工層。

  第20條 副總經理層分為A、B、C、D、E五級,副總經理層可在五級內晉升或降級。

  第21條 經理層分為A、B、C、D、E、F、G、H八級,不同經理的級別不同,可在自己相應的調整范圍內晉升或降級。

  第22條 一般員工層分為A、B、C、D、E五級,其中每一級又分若干檔次,共28個檔。

  第23條 員工崗位發生調整后,其崗位級別作相應調整。

  第五章 試用期薪酬

  第24條 公司員工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別狀況下最多可以延長到六個月。

  第25條 員工入職后按月領取商定的試用期工資。

  第26條 試用期期間的考核依據由各部門和人力資源部依據實際狀況確定。

  第27條 試用期工資由人力資源部與試用員工單獨商定。

  第六章薪酬組織與發放

  第28條 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為公司總經理,副主席為行政副總和財務副總,人力資源部經理為執行副主席。

  第29條 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負責提出整體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總負責提出鼓勵目標,財務副總負責提出薪酬本錢目標,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供應詳細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績效考評完畢后組織薪酬調整工作會議。薪酬調整工作會議主要爭論崗位工資級別調整、年終效益獎金方案、特別津貼發放等有關薪酬鼓勵的問題。詳細員工工資級別調整和各項薪酬發放由人力資源部依據薪酬工作會議和績效考評結果執行。

  第30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編制每月薪酬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1條 辦公室負責制定年度效益獎金的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2條 員工固定工資、工齡工資發放時間為當月5日,月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一個月5日,季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季度第一個月5日。各部門必需在次月25日前將上月工資表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第33條 員工的超額任務獎金,依據考核狀況,按季度或年度發放。

  第七章 附則

  第34條 公司有權自主打算內部全部員工的工資關系、工資標準及其獎懲方案。

  第35條 本規定是公司企業治理制度的組成局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36條 公司實行工資保密制度,個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資給他人,也得向他人詢問,相互之間不得爭論,否則將視情節賜予懲罰。

  第37條 本規定從20xx年9月1日起開頭試行。

工資薪酬制度9

  第一條 總則

  為有效貫徹落實集團進展戰略,健全員工與集團合作共贏、利益共享機制,充分激發各級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集團實際狀況,特制定本治理制度。

  其次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及各子公司全部員工。

  第三條 薪酬安排依據

  以“按勞安排”和“效率優先、兼顧公正”為原則,以崗位價值及個人技能為根底,以公司效益及個人業績為依據,參照行業及地區薪酬水平,確定薪酬安排標準。

  第四條 職系職級劃分

  依據職務形態差異,全部崗位分為五大職系,即治理職系、職能職系、技術職系、銷售職系和生產操作職系。其中,治理職系又分為高層治理職系、中層治理職系和基層治理職系。

  在各職系中,依據崗位價值差異,分為若干職級,不同職級的薪酬區間不同。集團崗位的職系、職級劃分參見《職系、職級劃分表》。

  第五條 薪酬進展通道

  全部職系職級設置七個薪檔,作為員工在崗位不變狀況下隨著技能及績效水平提升的薪酬進展通道。

  技術職系另外設置初級工程師、中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資深工程師四個技能等級,作為補充薪酬進展通道。

  第六條 崗位薪酬標準

  崗位薪酬標準反響了崗位的根本薪酬水平,由員工的職系、職級、薪檔打算,崗位薪酬標準的計算公式為:

  崗位薪酬標準=薪酬系數×薪酬基數

  每個薪級、薪檔對應的薪酬系數參見《薪酬系數表》

  薪酬基數為單位薪酬系數對應的月度薪酬標準。

  第七條 薪酬模式

  集團設置六種薪酬模式,分別為年薪制、崗位績效工資制、銷售提成工資制、工程績效工資制、計時計件工資制和協議工資制,各種薪酬模式分別適用不同的職系。

  第八條 年薪制

  1. 適用范圍

  年薪制適用于集團及各公司中高管層。

  2. 薪酬構造

  高層年薪總額=月度根本年薪+季度效益年薪+年度效益年薪+年終超額嘉獎

  中層年薪總額=月度根本年薪+月度效益年薪+年度效益年薪+年終超額嘉獎

  3. 薪酬基數

  月度根本年薪依據出勤狀況發放,月度、季度、年度效益年薪依據績效考核狀況進展季度、年度匯總發放,中層治理人員月度考核、季度匯總核發;高層治理人員季度考核季度核發。計算公式如下: 薪酬核定

  月度根本年薪核定=月度根本年薪基數×出勤天數比例

  月度效益年薪核定=月度效益年薪基數×月度績效考核系數

  季度效益年薪核定=季度效益年薪基數×季度績效考核系數

  年度效益年薪核定=年度效益年薪基數×年度績效考核系數

  季度、年度績效考核系數參見集團《績效治理制度》(本制度全部考核系數均參見集團《績效治理制度》)。

  中、高管年終超額嘉獎計提參見《中、高管薪酬方案》,公司年終超額嘉獎計提安排規定詳細參見集團及各公司《年終超額嘉獎方案》。

  注:1)季度補回:,中層治理人員的單月度考核如未能到達考核業績要求,但季度考核時完成了整個季度的考核要求,則單月的考核未達標局部可以自動補足;季度超額完成局部優先補足該季度未達標月份的產值業績。

  2)年度獎金兌現: 全年任務指標分解后,上半年度總任務業績完成的前提下,可以在7月進展年薪核算發放年薪的25%,其他75%于年終統一平衡發放;

  3)風險共擔:年終進展全年度獎金核算時如業績完成或超額完成,年終獎金1.5----2倍增長),如全年業績指標未完成年終獎金的0.5----1不予核發,中高層擔當共同經營的虧損風險;

  第九條 崗位績效工資制

  1. 適用范圍

  崗位績效工資制適用于基層治理職系、職能治理職系、技術職系(不含研發人員)

  2. 薪酬構造

  崗位薪酬=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月度崗位績效獎金+年度崗位績效獎金

  3. 薪酬基數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基數=崗位薪酬標準×月度固定比例

  月度崗位績效獎金基數=崗位薪酬標準×月度考核比例

  年度崗位績效獎金基數=崗位薪酬標準×年度考核比例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依據出勤狀況發放,計算公式為: 4. 薪酬核定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核發=月度崗位固定工資基數×出勤天數比例

  月度、年度崗位績效獎金依據月度、年度考核狀況發放,參見集團《績效治理制度》。

  第十條 銷售提成工資制

  1. 適用范圍

  銷售提成工資制適用于銷售職系及銷售部門負責人。

  2. 薪酬構造

  崗位薪酬=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月度崗位績效獎金+銷售提成

  3. 薪酬基數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基數=崗位薪酬標準×60%

  月度崗位績效獎金基數=崗位薪酬標準×40%

  4. 薪酬核定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依據出勤狀況發放,月度崗位績效獎金依據月度考核狀況發放,其計算公式分別為: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核發=月度崗位固定工資基數×出勤天數比例

  月度崗位績效獎金核發=月度崗位績效獎金基數×月度個人考核系數

  月度固定比例、月度考核比例及銷售提成規定詳細參見各公司《銷售鼓勵方案》。

  第十一條 工程績效工資制

  1. 適用范圍

  工程績效工資制適用于技術職系研發人員及研發部門負責人。

  2. 薪酬構造

  崗位薪酬=月度崗位固定工資+工程績效獎金

  3. 薪酬基數

  月度固定工資基數=崗位薪酬標準×月度固定比例

  4. 薪酬核定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依據出勤狀況發放,計算公式為: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核發=月度崗位固定工資基數×出勤天數比例

  月度固定比例、工程績效獎金詳細規定參見各公司《技術工程治理及鼓勵方法》。

  第十二條 計時計件工資制

  計時計件制適用于生產操作職系,依據工作性質不同,分為計時工資模式和計件工資模式,其根本薪酬構造分別為:

  1. 計時工資模式

  崗位薪酬=月度崗位固定工資+計時工資

  2. 計件工資模式

  崗位薪酬=月度崗位固定工資+計件工資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依據出勤狀況發放,其標準及計時計件工資有關規定詳細參見各公司《一線員工薪資治理規定》。

  第十三條 協議工資制

  對于不適用以上各類薪酬模式的特聘、返聘、臨聘、兼職、實習、市場化用工等各類人員,采納協議工資制。

  對于此類人員,公司與其簽訂聘用協議,明確商定工作內容、工作方式、工作標準、工作周期、薪酬標準、薪酬支付、雙方權利義務等有關內容。

  第十四條 固定薪酬與績效獎金

  各職系薪酬構造中,依據出勤狀況每月固定發放的為固定薪酬,其余全部為浮動獎金。

  第十五條 年功工資

  年功工資是對員工為本集團持續效勞奉獻的補償,依據出勤狀況按月固定發放,年功工資也屬于固定薪酬,適用于崗位績效工資制、銷售提成工資制、工程績效工資制、計時計件工資制,詳細標準見下表2、表3。

  表2:年功工資等級表(崗位績效工資制、銷售提成工資制、工程績效工資制)

  第十六條 福利薪酬 員工離職結算時,年功工資根據出勤天數折算。

  集團為每位正式在冊員工供應國家規定的各項社會統籌保險,同時依據崗位性質供應各項福利和津補貼,詳細參見《員工手冊》。

  第十七條 新入職員工薪酬

  1.新員工入職后,實行不超過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限在入職前溝通明確。

  原則上,中高層治理人員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不超過2個月;

  2.新員工試用期間,只發放固定薪酬,原則上按擬聘任崗位最低薪檔薪酬的月度固定工資和月度績效獎金之和的80%執行。各公司中層及以下崗位由各公司提出固定薪酬執行標準建議,人力資源總監審批;各公司高層治理崗位及集團中高層治理人員,由集團人力資源部提出固定薪酬執行標準建議,總裁審批。

  3.新員工入職當月工作不滿勤(滿勤為21.75天)的',工資根據缺勤天數扣減;

  4、新員工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轉為正式員工,按正式員工薪酬規定執行。

  5.新員工轉正后,原則上按擬聘任崗位及職級(技術職系)的最低薪檔確定薪酬標準,特別狀況,按上述程序審批。

   應屆畢業生工資

  1.畢業前實習期工資:本科生:100元/日,討論生120元/日;

  2.試用期工資:

  本科生:3000-4000元/月

  討論生:4000-4500元/月

  3.轉正后工資:

  1)試用期完畢時,依據上崗資格評價,合格者予以轉正定崗定薪;試用期工作表現優秀者可以提前轉正。

  2)試用期完畢時,依據上崗資格評價,臨時無法定崗定薪者可以適當進展工資調整;試用期后每三個月評估一次,依據評估結果可以適當調整;待符合上崗資格后,可以定崗定薪。

  第十九條 培訓及各類假期薪酬

  1. 公司委派脫產培訓。培訓期間固定薪酬照常發放。在一個月內培訓時間缺乏10個工作日,績效獎金照常發放;一個月內培訓時間超過10個工作日,取消當月績效獎金。

  2. 事假和病假

  1) 事假期間,停發固定薪酬;

  2) 病假期間,停發固定薪酬,出具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證明者,休假期間按北京市最低工資80%發放生活補貼;

  3) 請假3天以內,按月考核發放的浮動薪酬基數不變;請假3天以上10天以內,月度浮動薪酬基數根據實際工作時間折算;請假10天及以上,取消月度浮動薪酬。

  3. 慰唁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享有3天有薪假期。

  4. 婚假。員工結婚,享有3天有薪假期;晚婚的享受10天有薪假期(月度績效獎金基數根據實際工作時間折算)。

  5. 產假。產假期間的津貼發放根據《北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執行;

  6. 流產假。在職已婚女職工享有7天流產假期,流產假期間的津貼發放根據《北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執行。

  7. 年假。年假依據參與工作時間打算,詳細標準見下表4。

  休年假3天以內,按月考核發放的浮動薪酬基數不變;休年假3天以上10天以內,月度浮動薪酬基數根據實際工作時間折算;休年假10天及以上,月度浮動薪酬基數根據實際工作時間折算,當月績效考核分數取休假前三個月績效考核評分。

  鑒于銷售代表崗位工作的特別性,故此崗位人員休年假,浮動薪酬基數不變。

  當事假和年休假在同一月度消失時,不累計計算。

  8.實行彈性工作制的員工。其休假根據集團相關政策執行。

  工傷假:員工因工作患病事故損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承受工傷醫療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辦理。

  其次十條 薪酬調整

  (一) 薪酬普遍調整

  集團依據社會物價水平變動狀況及集團經營效益狀況,對薪酬基數進展不定期調整。

  (二) 崗位變動薪酬調整

  因工作需要發生崗位變動的,按新崗位職系職級確定薪酬區間,薪檔按原崗位薪檔對應薪級標精確定,如原薪檔對應薪級低于新崗位職級的最低薪檔,按最低薪檔執行,如原薪檔對應薪級高于新崗位所在職級的最高薪檔,按最高薪檔執行。

  若在15日(包括15日)前進展的崗位調整,當月工資核算根據新崗位薪酬體系和標準核算;若在15日后進展的崗位調整,當月工資核算根據原崗位薪酬體系和標準核算。

  (三) 年度考核薪酬調整

  年度考核完畢后,由各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綜合本公司全部員工的年度考核結果及相關獎懲狀況,擬定年度薪酬調整人員名單報各公司高管層審核后,上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總裁審批。

  1) 薪酬晉檔時,如晉檔前已經處于崗位所在職級的最高薪檔,則不再晉檔。

  2) 薪酬降檔時,如降檔后已經處于崗位所在職級的最低薪檔,則予以轉崗或解聘處理,轉崗后薪檔設定應低于降檔前薪級標準。

  (四) 個別薪酬調整

  遇以下特別情形,可以進展個別員工薪酬調整,但原則上必需在員工崗位所屬職系職級的薪檔范圍內進展,超出相應范圍的按協議工資制執行。

  1. 晉檔情形

  1) 員工有重大立功表現,對公司效益或文化有特別奉獻的;

  2) 員工有重大技能提升,對公司潛在價值奉獻顯著提升的;

  3) 員工為關鍵人才;

  4) 其他需要個別晉檔的情形。

  2. 降檔情形

  1) 員工有重大責任過錯,對公司效益或文化造成重大損失的;

  2) 員工現有薪酬水平明顯高于社會同類人員薪酬水平的;

  3) 過去因特別情形對員工確定較高薪酬標準,該情形已經消逝或無效的;

  4) 其他需要個別降檔的情形。

  個別薪酬調整申請可以由員工本人提出,所在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受理,也可以由人力資源部門提出,經公司高管層審核后,上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總裁審批。

  其次十一條 薪酬支付

  薪酬發放日為每月25日-30日,遇國家法定節假日提前發放。

  薪酬通過銀行代發或以現金形式發放。

  員工應準時檢查薪資到賬狀況,對核算及發放有疑義的,應于發薪日7個工作日內到人力資源治理部門核實;經核實需要調整的,在次月薪資發放時予以調整。

  其次十二條 其他情形

  員工因各種緣由離職,根據國家規定發放相應工資,在辦理完離職手續后,每周四下午統一結算。

  員工缺勤、曠工期間的工資依據《北京xxx集團考勤治理制度》的規定扣減。

  其次十三條 個人所得稅

  員工全部薪酬均為稅前所得,公司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統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其次十四條 制修訂與解釋

  本制度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制修訂并解釋。

  其次十五條 審批及生效

  本制度由集團總裁辦公會審批,自20xx年1月起實施,原有相關制度及規定同時廢止。

工資薪酬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一、根據公司經營理念和治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治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其次章指導思想

  二、根據各盡所能、按勞安排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與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同步,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低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三、結合公司的經營、治理特點,建立起公司標準合理的工資安排制度。

  四、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酬勞,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五、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鼓勵機制。

  第三章治理人員工資制度

  六、適用范圍:

  (一)、公司總經理等高中級治理人員;

  (二)、公司所屬各醫院一般治理人員及正式員工。

  (三)、特別人員經董事會討論后確定。

  七工資模式。

  公司(醫院)治理人員與其業績掛鉤

  (一)高、中級治理人員:年薪=根本年薪+效益薪金+本公司(醫院)工齡工資

  1.根本年薪按月預發,依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效益薪金=效益年薪╳綜合經濟效益增長率。

  綜合經濟效益增長率=營業收入增長率╳系數+實現利潤增長率╳系數+患者人數╳系數+本公司效勞年限積分

  3、效益年薪的發放:

  (1)財務部門依據經營狀況進展評估,假如完成核定任務的80%,其次季度的第一個月發放上一季度效益薪金的50%;

  否則,上一季度的效益薪金停發,預留到下季度依據任務完成狀況發放。

  (2)公司或醫院組織對治理層人員的考核,依據考核狀況在年末發剩余效益薪金。

  (3)考核細則由公司制定并實施。

  (4)在效益薪金發放前離職的,此前的效益薪金不予發放也不補發。

  (5)效益薪金依據不同崗位實行保底制,當效益薪金低于保底線時,按保底額執行,上不封頂。

  4、高、中級治理人員根本工資中已表達崗位工資,故崗位工資不再另行發放。

  5、高、中級治理人員根本年薪及保底效益薪金方案見附表一。

  (二)正式員工(含醫院一般治理人員)

  1、適用范圍: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全部員工(除高級治理人員外)。

  2、工資模式:采納構造工資制。

  員工工資=根本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效益工資+津貼

  (1)、根本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

  (2)、崗位工資。

  ①、依據職務凹凸、崗位責任繁簡輕重確定;

  ②、公司崗位工資適用于行政人員。

  (3)、工齡工資。

  ①、按員工為企業效勞年限長短確定,鼓舞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②、年工齡工資依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

  ③、本公司工齡每增加一年工齡工資每月增加100元,10年封頂。

  (4)、獎金(效益工資)。

  ①、依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②、績效考評由公司安排統一進展,與經營利潤、收入總額、特別業績、奉獻相聯系;

  ③、獎金上不封頂;

  ④、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公開。

  (5)、津貼。

  ①包括有特別崗位津貼、伙食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②特別崗位津貼:本次工資調整和原工資差距較大的,先通過特別崗位津貼補足,以后依據通過考核狀況逐步調整。

  ③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3、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見附件二

  4、醫護人員獎金安排方案見附件三

  (三)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1、適用范圍: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2、工資模式:協議工資制。

  3、非正式員工不享受福利政策。

  4、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并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四章員工工資及獎金調整

  八、崗位工資。

  (一)、崗位工資標準確實立、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準;

  2、依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3、各醫院崗位工資標準由院長制定、醫院公司經理核準。

  (二)、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1、員工依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

  2、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依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

  九、獎金。

  (一)獎金的核定程序。

  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門供應各部門、各醫院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

  2、由員工所在科室向人事部門供應各部門員工的出勤和

  崗位職責

  履行狀況記錄;

  3、人事部依據匯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考核結果和獎金規劃經公司經理和醫院院長審批后,發放獎金。

  (二)獎金與崗位工資一同發放。

  十、關于工齡工資。

  (一)、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二)、工齡計算從試用期開頭之日起計算。

  十一、其他留意事項。

  (一)、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治理方法,打算工資的扣除;

  (三)、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治理方法及培訓協議,從工資中扣除相應的局部;

  (四)、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五)、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治理方法,計入工資總額;

  (六)、被公司聘為中、高級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七)、在工作中表現出色、成績卓著的特別奉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福利制度

  十二、根本原則:合理、必要、規劃、協調

  十三、福利形式:由公司供應各種福利工程菜單,員工自選選擇其所需要的一整套福利方案。在每個福利工程之后標示其金額,從而使員工每項福利與本錢間的關系,讓員工有所珍惜;對于員工而言,可以依據自己的實際狀況,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福利。

  十四、社會統籌:

  社會統籌包括根本養老保險、根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

  社會統籌根據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為本公司員工辦理。社會統籌個人繳納納局部由公司(醫院)代扣代繳。

  十五、購房資助規劃

  (一)申請條件:

  1、公司高層領導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

  2、醫院高層領導在公司所屬醫院工作滿二年的;

  3、公司中層干部在公司所屬醫院工作滿三年的;

  4、特別狀況無年限限定。

  (二)滿意上述條件的.,個人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由公司按級別一次性賜予安家費。

  1、公司高層領導一次性支付安家費30萬元。

  2、醫院高層領導一次性支付安家費20萬元。

  3、公司中層干部一次性支付安家費10萬元。

  4、安家費僅用于購房使用,由公司以轉帳形式轉給所購房屋的房產商。

  5、本人同意工作滿10年,以房產抵押,不滿年限退回安家費。

  十六、用車補貼規劃

  公司鼓舞高級治理人員自行購車,用于商務活動。有購車需要的高級治理人員可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公司(醫院)擔保借款,還貸期間的本金由購車人支付,利息由公司或醫院支付。一次性付清車款的,公司(醫院)按銀行有關規定一次性補貼相當于車款本金的利息。

  十七、戶口

  非本地戶口的,公司(醫院)將依據員工的工作業績,經醫院提名,公司董事會討論同意,為符合國家政策的員工辦理戶口遷入事宜,相關費用由公司擔當。

  十八、養老規劃取得安家費人員由公司指定購房,首期款由本人支付后,其余按揭款由醫院支付,房屋交醫院使用,期滿后房屋歸員工。

  第六章治理股權鼓勵

  將全部醫院的當年利潤按肯定比例提出嘉獎給高級治理人員。三年后持有人可以先行使股權,持有人中途離職的,視為對放棄股權。

  第七章附則

  十八、公司每月支薪日為10日。

  十九、公司派駐下屬醫院的人員工資由所駐醫院支付。

  二十、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二十一、以上工資均為稅前工資,依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十二、本方案經董事會批準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工資薪酬制度11

  一、工資制度總則

  1、為體現公平、效率以及按勞分配的原則,根據《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結合酒店實際情況,經總經理室研究批準,制定本辦法。

  2、酒店工資標準的制定,主要依據外部均衡調查。

  a)人力資源部定期通過各種渠道了解同行業、同職位工資水平相關信息,形成酒店薪資調查表,以此作為酒店制定工資標準的主要依據;

  b)薪資的外部均衡調查每年進行一次。根據外部均衡調查結果,結合酒店經營狀況及員工績效的考評情況,酒店工資實行動態管理。

  3、本辦法適用于酒店所有聘用人員;

  二、工資結構

  酒店采用以崗位等級工資為主的結構工資制度,體系如下:

  一)崗位工資;

  二)績效獎金;

  三)津貼;

  四)年終獎金。

  三、崗位工資

  等級 職別 相應崗位及工種 崗位工資 績效工資 合計

  1 總經理 總經理

  2 副總級 副總經理

  3 總監級 總經理助理·總監 1800元 1200元 3000元

  4 部門經理級 總辦·人力·財務·營銷·餐飲·工程·(房務)·(娛樂) 1680元 1120元 2800元

  5 前廳經理·客房經理·KTV經理·xx經理·保安經理 1500元 1000元 2500元

  7 部門副經理級 部門副經理 1380元 920元 2300元

  8 部門經理助理 1200元 800元 20xx元

  10 主管級 行政主管·部門主管·行政秘書·大堂副理·財務主管·主辦會計、采購主管、電腦主管 1080元 720元 1800元

  11 1020元 680元 1700元

  12 960元 640元 1600元

  13 領班級 人事文員·銷售代表·部門領班·會計·采購·員工食堂司務長·司機·出納· 840元 560元 1400元

  14 780元 520元 1300元

  15 720元 480元 1200元

  16 員工級 迎賓員·行李員·工程技術員·總臺(接待、收銀)·餐飲預定·倉管、收貨、調酒師、商務中心·總機·收銀員·點菜·美工· 600元 400元 1000元

  570元 380元 950元

  17 員工食堂廚師·酒水員·房務中心·布草員、餐飲服務員·保安員·海鮮工客房服務員·xx服務員·KTV服務員、 540元 360元 900元

  510元 340元 850元

  480元 320元 800元

  18 PA·員工食堂勤雜工·洗碗工· 600元

  19 培訓生 培訓生、實習生 300元

  1、根據酒店對各崗位在工作能力、技能、責任、強度及對酒店的貢獻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確定不同等級的崗位工資標準。

  2、工資總額以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為主體,其中崗位工資為固定部分,占主體工資的60%,與績效考核結果不直接掛鉤;績效工資為相對靈活的部分,占40%,與績效考核結果直接掛鉤。

  3、酒店實行聘用制,聘期均為一年,各崗位根據考核結果,能上能下。因此,各類人員具體崗位工資等級的確定同樣堅持能高能低、能上能下的原則,主要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因素而定。

  4、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起薪標準,由人力資源部門提出建議,由總經理最后簽字確定。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金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于特殊人才的薪金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會特批。

  5、新進人員試用期工資的確定主要根據其所從事的工作崗位評定,原則上員工級按每月600元計發,領班以上管理人員享受崗位工資,(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特殊人才由酒店總經理特批。

  6、管理人員身兼兩職,按較高級別標準計發工資。

  四、績效工資

  1、績效工資以個人崗位工資為基數,占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之和的40%。是工資構成中相對靈活的部分,并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

  2、個人績效工資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實發績效工資=應計績效工資×計發系數(績效考評分數)

  其中:應計績效工資占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之和的40%;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根據考核評分結果而定。

  3、績效考核按照酒店相關規定執行。

  4、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

  5、績效工資實行"上不封頂、下不保底"的原則。

  五、津貼

  1、根據具體工作崗位工作量的差別而給員工不同程度的補償,體現多勞多得的原則,同時兼顧職工收入的穩定增長,特在工資結構中設立津貼一項。

  a)特殊崗位津貼:此類津貼并非普遍享受,僅僅針對于工作表現優秀的人才。具體標準主要按照個人能力與對酒店貢獻大小,崗位責任大小、辛苦程度及額外工作量多少而定。

  b)其他補貼:

  1).店齡補貼:員工在酒店連續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店齡補貼50元/月,以四年為最高年限。(一年內員工請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曠工1次,取消年限增資資格)

  2).住房補貼:非溫州市區員工可享受住房補貼50元/人,(酒店如安排住宿,則住房補貼自動取消)

  六、年終獎金

  1、酒店實行年底雙薪的年終獎勵制度,即十二月份發放兩個月的薪水作為鼓勵。具體發放額度根據個人在酒店工作時間長短確定,不足一年者,按實際工作月數折算。

  按以下公式計算:月年終獎金=月工資/12

  2、按照酒店激勵機制對于平時為酒店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除以上年終獎之外,還可從總經理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金額作為特殊獎勵。

  七、薪資調整

  工資調整分為定期調薪、晉升加薪和獎勵加薪。

  1、定期調薪:

  a)每年年初,酒店根據上年經營情況(包括全年營業額、營業利潤及人均營業額、營業利潤增長等)、同行業其他酒店薪資調整情況,結合酒店發展需要,確定是否需要調整工資標準以及上浮或下浮的幅度;

  如經研究同意調整工資標準,則調薪日期一般定為每年的`3月1日;

  調薪的審定期間為一年,即從上年3月1日至當年2月28日;

  具有調薪資格者為調薪當日酒店在冊職工,但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人員除外:

  錄用不滿1年者;

  當年累計缺勤15天以上者;

  審定期間受過處分者;

  其他不宜調薪者。

  2、晉升加薪:

  員工晉升職務時,其崗位工資自晉升之下月起,就近就高調升至新任崗位相應的工資檔次,特殊情況需要高定工資者,需總經理室研究決定。

  3、獎勵加薪:

  對于有突出貢獻的員工,經總經理室討論通過,可隨時給予一定幅度的獎勵加薪。

  八、工資計算與發放

  1、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5天,若需計算日工資,可按以下公式計算:

  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5

  2、酒店新進員工工資均自報到上班之日起開始計算。

  3、員工試用期滿后的轉正工資,均于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4、酒店員工工資及補貼由酒店財務部統一發放。員工個人所得稅由酒店代扣代繳。

  5、酒店采用下發薪的形式,即每月12日發放上月工資。

  6、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每月兩次發放工資,即每月12日、25日。

  7、員工請假(事假、病假、工傷、婚喪、生育、休假)期間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酒店考勤制度辦理。

  九、臨時工工資發放

  臨時工工資只享受酒店固定工資,不享受其他相關福利及績效工資。

  其中:推洗、搬運工、垃圾工、員工餐廳勤雜工600元/月殺洗650元/月海鮮工1000元/月,發薪日同酒店聘用員工。

  十、培訓生工資發放

  培訓生工資起薪工資300元,三個月后加150元。六個月培訓期結束如繼續留用,則根據酒店聘用員工工資福利管理辦法。發薪日同酒店聘用員工。

  十一、附則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工資薪酬制度12

  一、總則

  為實現“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鼓勵人才”的目的,公司實行公正合理的薪酬福

  利治理體系,端正員工工作態度,激發員工工作熱忱,提升優秀員工保存度和提升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依據公司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薪酬構造

  1.員工薪酬由固定工資和浮開工資兩局部組成。

  2.固定工資包括:根本工資。固定薪酬是依據員工的職務、崗位、技能、學歷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酬勞。

  3.浮開工資包括:績效工資。浮動薪酬依據員工的工作績效表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作酬勞。

  4.員工薪酬扣除工程包括:個人所得稅、代扣社保費、缺勤扣款、違規罰款等。

  5.員工薪酬發放時,均應當仔細核算;對公司計發的勞動酬勞有異議的,須在收到勞動酬勞之日起兩周內提出異議;收到酬勞兩周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員工認可公司已經足額支付當月勞動酬勞。

  三、薪酬系列

  1.公司依據不同的職務性質,分別制定治理、技術、銷售三類薪酬系列。

  2.治理薪酬系列適用于行政、人事、財務、生產治理等工作的各級治理人員。

  3.技術薪酬系列適用于從事產品研發、生產技術支持、售后效勞技術支持以及系統成套工程工作等相關人員。

  4.銷售薪酬系列適用于從事市場銷售工作的人員。

  5.員工薪酬系列適用范圍詳見下表。

  (1)治理系列分為五個薪酬等級:

  (2)技術系列分為五個薪酬等級:

  (3)銷售系列分為三個等級:

  四、薪酬計算方法

  1.薪酬計算方式: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工程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浮開工資=根本工資+績效工資

  2.薪酬標準確實定:

  ⑴ 固定工資依據員工的職務及所屬薪酬系列,確定員工薪酬等級,再依據員工的薪級,確定對應員薪酬標準。參見《員工職務等級表》、《員工根本薪酬等級表》

  ⑵ 績效工資依據《員工績效工資標準表》確定績效標準,每月依據其工作表現,每一層級的績效工資按考核結果確定個人績效系數,計算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績效工資標準 x績效系數,詳細內容詳見《績效考核方法》。

  五、員工福利

  員工除了根據國家相關勞動法規,享受社會保險福利、法定帶薪假等根本福利外,經考核合格,還享受以下福利:

  1、工齡補貼

  從員工進入本企業之日起計算,連續工齡每滿一年,可得工齡補貼30元/月。工齡補貼實行累進計算,累計10年后不再增加。

  ⑴ 員工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關系)后,重新進入公司工作,工齡補貼從最終一次進入公司工作之日算起。

  ⑵ 公司公派學習、培訓的員工,培訓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工齡補貼,不合格者取消年度工齡補貼。

  ⑶ 事假當月或跨月達10個工作日以上;病假當月或跨月達30個工作日以上的從到達之月起取消當年度的'工齡補貼。

  ⑷ 每個工齡年度中違規違紀累計3例以上(含3例)的員工,及發生質量責任事故的主要責任人、安全生產重傷事故的主要責任人,取消當年度工齡補貼。

  ⑸ 嚴峻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達1000元以上者、或受到國家行政處分及刑事處理的,取消其當年度工齡補貼。

  2、考勤補貼

  依據《員工考勤補貼等級表》確定各職務的補貼標準,每月依據其實際考勤表現,計算實際補貼額度。詳細為:

  考勤補貼=補貼標準 x(1-∑考勤系數),考勤系數確定方法:

  3、年終效益獎

  依據企業效益打算,詳細發放方法以每年年底人力資源部與財務部的文件為準。在公司虧損狀況下,無年終效益獎。年終效益獎在次年1-2月核算,2-3月核發。對于年終效益獎核發時已經離職或提交離職申請的員工、年度累計請假30日的員工、以及本年度最終一日未轉正的員工不享受本年度年終效益獎。

  4、特別人才津貼

  為吸引特別人才加盟公司,公司特設立特別人才津貼。特別人才津貼分為三檔,一檔為300-500元/月,二檔為500-800元/月,三檔為800-1000元/月。員工享受特別人才津貼必需要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通過。

  六、試用期薪酬

  1、公司新聘請員工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別狀況下最長可以延長至六個月。

  2、試用期員工根本薪酬依據崗位確定薪等,為標準薪酬的百分之八十;績效工資標準根據大學以下標精確定:專科(本科無學位)1級;本科學歷(高級職稱、討論生無學位)2級;雙學士(正高級職稱)3級。

  3、試用期員工試用期間參與績效工資考核,不享受公司供應的其它福利。

  七、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1、整體調整:指公司依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公平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公司進展戰略變化以及整體效益狀況而進展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構造調整,調整幅度由總經理辦公會依據經營狀況打算。

  2、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依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薪酬進展的調整,具體狀況參見公司績效考核方法。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職務變動等緣由對員工薪酬的調整。

  3、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治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辦公室執行。調整后的薪酬生效日以辦公室部的人事調令為準。

  八、薪酬的支付

  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月薪結合每月出勤天數核算,計算周期為每個自然月,根據國家最新規定,日薪資標準為月薪資總額/21.75天。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薪酬為次月10日,如遇節假日等發放時間順延。

  2、以下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薪酬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薪酬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因勞動者本人緣由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勞動者本人因違反公司制度,依據公司制度規定賜予的經濟懲罰金。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3、薪酬計算期間中途聘用人員,當月薪酬的計算公式如下:

  實發工資?月工資標準

  實際工作日數規定月工作日數

  4、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但不包括績效工資、考勤補貼。

  B、婚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C、喪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D、哺乳假:薪酬按正常的出勤支付。

  E、護理假:(配偶分娩)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F、工傷假:依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G、事假:按日減發崗位根本薪酬。針對公司中層以上治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如因特別狀況確需請假者,經總經理批準,可按正常出勤對待。

  H、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頓工作治病,在醫療期內根據根本工資的60%支付其病傷假期工資,但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工資薪酬制度13

  一、工資標準:

  1、實行職務等級崗位工資制;

  2、治理人員以現任職務確定工資等級,職工以現崗位納入相應工資等級;

  3、治理人員職務發生變動、職工工作崗位發生變動,自調令公布下一個月,其工資也將隨之相應調整;

  二、工資構成:

  1、個人總收入=根本工資+崗位工資+獎金;

  2、根本工資:依據擔當職務經過考核確定;

  3、崗位工資:依據崗位職責,技能凹凸,經過考核確定;

  4、獎金:效益、工作業績及表現由部門經理提名,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5、業務提成:為促進一線員工銷售積極性,部份崗位依據其所在崗位銷售特點在到達肯定基數后按相應比例提成,鼓勵員工積極促銷。

  三、職務崗位變動后工資級別確定:

  1、職務提升:凡被提升為領班以上各級治理人員,自提升之日,在其所在職位下一級根底上試用一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試合格,方可納入相應職位等級;

  2、崗位變動:凡在內部調動,自調動之日起均須經過一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試合格者,若原等級低于本崗位者納入本崗位等級;若原崗位等級與現崗位等級一樣者,其級別不變;若原崗位等級高于現崗位等級,按現崗位等級執行;

  四、新進店員工等級確定:

  1、調入人員:有一樣工作經受,調入本店后,經試用期滿合格,可參照原工作時間和工作力量,納入相應崗位等級;

  2、各專業學校畢業生直接來本店工作:所在崗位試用三個月后,依據其條件和本崗位要求,確定崗位等級;

  3、職業高中畢業生、定向培訓生:定向培訓期間發生活補貼,經實習期滿后,享受公司一切待遇,并依其所在崗位要求逐步晉升;

  五、審批權限:

  1、主管及以下各級員工等級工資確定,由所在部門依據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進展考核,提出意見報人事培訓部批準;

  2、部門副經理及以上治理人員等級工資確定,依據總經理任職命令,人事培訓部負責執行。

工資薪酬制度14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各職能部門、各分公司、各崗位員工薪資標準及計算發放辦法,進一步增強激勵和考核功能,明確勞資雙方勞動與薪酬關系,根據原工資制度的執行情況,并結合現階段管理需要,特修訂并頒布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區域分部、各屬下分公司全體在職與在冊員工。

  第三條修訂依據

  1、董事會關于實行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崗位責任制及妥善調整薪酬制度政策的意見及公司新的發展規劃。

  2、保障各階段經營目標的達成與績效管理的實施,體現責權利效有機結合的經營管理原則。

  3、公司職能部門的.設置、分公司分級管理和不同區域薪酬水平。

  第四條指導原則

  1、以績效考核作為定薪、調薪主要依據的原則。

  2、以貢獻度、價值創造為薪酬激勵之核心的原則。

  3、易崗易薪、異地異薪的原則。

  4、客觀、公正、保密的原則。

  5、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競爭力的原則。

  6、效益優先、風險與利益對等共享的原則。

  7、個人收入由本人創造及實施有效正負激勵的原則。

  第五條指導思想

  建立以“崗位績效工資制”為主體、兼容“項目激勵工資制”、“營銷激勵工資制”、“計件與包干工資制”等多種個性化工資計算辦法的薪酬分配體制,形成多元化、靈活性強、務實有效的薪酬綜合管理體系。

  第六條職責

  1)薪酬制度與激勵制度的制定、修訂、解釋、執行;

  2)薪資、獎勵計算的審核;

工資薪酬制度15

  一. 總則

  第一條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 工資結構

  第三條 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 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 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相對固定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40%。

  第六條 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不固定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0-60%。

  第七條 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后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予以發放。

  第八條 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 工資系列

  第九條 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項目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 管理層系列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 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員工。

  第十二條 項目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第十三條 生產工資系列適用于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員工。

  第十四條 營銷工資系列適用于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 員工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詳見下表1:

  表1工資系列適用范圍

  工資系列

  適用范圍

  管理層系列

  1.總經理 2.副總經理

  職能管理系列

  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生產部、質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員工

  項目管理系列

  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生產系列

  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員工

  營銷系列

  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四. 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 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1)

  第十七條 工資標準確定:根據員工所屬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 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表2:績效工資確定方法

  考核成績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績效工資發放數額

  90(含)--100分

  ≤1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80(含)--90分

  ≤0.8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60(含)--80分

  ≤0.5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60分以下

  ≤0.3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第十九條 職能部門普通員工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項目部成員考核由其項目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系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注1:原則上管理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管理層人員兼任項目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項目部承擔。

  注2:總經理績效工資計算方法:總經理月績效工資=項目經理月平均績效工資×1.5。總經理收入原則上最高限額為5500元。副總經理兼任項目經理時績效工資原則上按其負責項目經營情況確定其月績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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