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事業編制工資待遇被打破影響待遇嗎?
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最新消息、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方案一直是廣大在職事業單位人員關注的焦點,2017年事業單位改革之風刮起來了,編制要被打破,如此一來編外人員的待遇會不會有提升?
人們常常向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投去羨慕的眼光,因為在事業單位工作意味著穩定、體面、高收入,不過在事業單位上班的人也并非都這么有福氣,因為還有大量編外人員的存在,這類人群其實是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的。但是,2017年事業單位改革之風刮起來了,編制要被打破,如此一來編外人員的待遇會不會有提升?
首先說一下,改革面向的是高校和醫院,目前已確定高校和醫院不再納入事業編制這件事。為了繼續管理這批人員,一方面可根據 其工齡長短大多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要不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就不會被解聘,另一方面,先仍按原人頭費撥付財政經費,保證這部分人員的工資福利開支資金來源。
而對于進入事業單位的新人而言,高校和醫院依照勞動人事法律法規一律簽訂相應期限的勞動合同,用高校、醫院合法依規創收的錢開支工資。管理模式越來越像企業,慢慢會形成優勝劣汰的機制,所以大家可以看出,改革前,有編和無編待遇差距是巨大的,改革后,將會逐步縮小這個差距。也就是說編外人員的待遇有提升的可能,但是這個提升更多的是一種制度公平帶來的!
編制,是很多人都夢寐以求的,因而也是滋生腐敗的溫床。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將有條件的事業單位轉為企業或者社會組織,一方面可以對相關行業“松綁”,促進行業內人才自由流動;另一方面也可以減少貪污腐敗發生。改革的目的是發展,是公平正義,是和諧共享。逐步縮小編制內外的差距,讓編制不再是稀缺資源,不再是增加內外矛盾的`焦點,不再是阻礙公平正義的鴻溝,這是社會主義建設的應有之義。
推進事業單位改革之路長遠而坎坷,要堅持科學發展觀和改革的基本規律,不能一蹴而就和操之過急,要堅持從試點向全面推進,穩扎穩打,步步為營。
取消高校與醫院等事業單位編制化管理,有利于編制創新改革,解決養老保險改革中對編內、編外人員的對待問題。而以更大的視野來觀察,取消高校與醫院等事業單位編制化管理,還是事業單位“去行政化”的一部分。
讓高校與醫院不再因編制有限而進人困難,讓人才自由流動,當機構管理更多遵循市場的因素,隨之衍生而出的,就必然是腐敗現象的漸消,是倒逼單位的管理體制發生正向的變化,這些變化都非常可期。
編制改革關乎養老金改革
外界分析,之所以要研究編制創新改革,跟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相關。據記者了解,目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已塵埃落定,我國大部分城市的事業單位已開始繳納社保,但是卻留有一個“死角”未解決:這次養老保險改革并未統籌考慮編內、編外人員,解決編內、編外“同工不同酬”的遺留問題。多年未解的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的安置問題,成為事業單位接下來編制創新改革的起點。
消息稱,目前事業單位養老金比企業高出約3倍有余。而對于事業單位而言,編制是崗位設置、核定收支和財政給予補助的依據。記者經采訪得知,沒有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以勞務派遣形式工作,收入不僅與在編人員差距較大,也無法享受在編人員的福利待遇,如落戶口、評職稱等。
報道指出,高校、公立醫院取消事業編制,對于就職于這些單位的編外人員而言,或許是福音。
但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楊宏山表示,政府對事業單位的編制管理與事業單位自身的編制管理必須清晰區分。“比如高校,如果內部取消編制管理,對各院系沒有規模控制和發展規劃,就會失去基本的管理規范。”
楊宏山建議,在高校、公立醫院取消事業編制全面推進前,可通過試點探索新思路,出臺新政策,進行多樣化政策試驗。對于一些不適合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單位,可適當通過勞務外包精簡人員編制,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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