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成都住房公積金補繳指南說明
根據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政策規定,用人單位由于各種原因導致少為職工繳存公積金必須依法按照規定為職員辦理公積金補繳。為了方便各用人單位經辦人快捷辦理公積金補繳業務,我們小編對成都公積金補繳相關事項進行了總結,以便大家查閱。
有關2014成都公積金補繳指南
【受理機構】: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管理分部
【咨詢電話】:96319/12329
成都公積金補繳情形:
1、由于各種原因導致少為職工繳存公積金,如職工設立賬戶滯后、啟封滯后、基數調整滯后。
2、應當在單位發生合并、分立、撤銷、破產、解散或者改制等情況時為職工補繳。
3、從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1999年4月《條例》以前成立的`,從《條例》施行之月起補繳,《條例》發布以后成立的,從成立之月起補繳。
成都公積金補繳所需資料:
1、《成都住房公積金補繳登記確認書》;
2、《成都住房公積金補繳申報表》;
3、《成都住房公積金補繳申報表》EXCEL電子文檔(職工人數超過10人,原則上需提供)。
成都公積金補繳流程:單位經辦人備齊上述資料前往單位轄區公積金中心辦理即可。只要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當場辦理。
【溫馨提示】
1、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補繳業務。
2、住房公積金補繳只能由用人單位辦理,職員本人不能辦理。
3、單位補繳確有困難的,經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單位可做部分補繳。
http://www.shdds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