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南昌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一起來看一下吧。
根據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職工符合以下提取條件的均可申請提取南昌住房公積金:
1、職工因購買自住住房首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且不需貸款的,可在購房一年內申請簽訂購房委托按年提取協議,委托管理中心每年代辦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歷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總金額。
職工因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使用(非首次)住房公積金且不需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在購房一年內(起始時間以有效證明材料上載明的時間為準)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不含貸款金額)。
2、 職工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且不需貸款的,可在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內(起始時間以有效證明材料上載明的時間為準)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
3、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包括商貸和公貸。
4、離、退休職工在單位為其辦理住房公積金封存手續后,可一次性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其個人賬戶。
5、職工完全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的,在單位為其辦理住房公積金封存手續后,可一次性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其個人賬戶。
6、職工出境定居的,在單位為其辦理住房公積金封存手續后,可一次性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其個人賬戶。
7、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或者戶口不在本市的,在單位為其辦理住房公積金封存手續后,可一次性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其個人賬戶。
8、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在單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封存手續后,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一次性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其個人賬戶。
9、職工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公積金租房。
10、 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職工本人和配偶可在發生當年同時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提取后賬戶應留存十元以內余額。
11、職工本人、配偶或子女因患慢性腎衰竭(尿毒癥)、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九種重大疾病的,職工本人和配偶可在發生當年同時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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