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局:不參保工傷保險拿不到施工許可證
深圳五大險種每個險種參保人數均突破1000萬人,五險參保總人次達5540萬人次。我市今年5月實施建筑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管理辦法,給建筑業農民工上了“強保險”。
記者從市社保局日前召開的新聞通氣會獲悉,我市未參保的在建項目建筑施工企業,應于12月31日前辦理參保手續,否則將被查處并依法納入建筑業企業誠信評價系統。
市社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為解決建筑行業施工人員工傷保險參保率偏低,施工人員工傷保險權益得不到真正保障的問題,今年5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了《深圳市建筑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辦法》。對于沒有單位、流動性較大的建筑工人,建筑單位應在開工前按項目為其參加工傷保險,不參保就拿不到施工許可證;工傷保險費單獨列支,按項目優先辦理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僅為項目總造價的0.08%,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明確違法分包轉包的責任主體,“包工頭”所招用勞動者的工傷權益也有保障。
“不參保就拿不到施工許可證。”市社保局有關負責人說,以工傷參保作為施工企業項目開工的前置條件,建設單位在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時,應當提交建設項目工傷保險參保的證明材料,作為保證工程施工安全的具體措施之一。施工安全措施未落實的項目,住房建設主管部門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截至目前,我市新建項目參保率達100%,但是在建項目參保率仍然較低,目前尚有1000多個在建項目未參加建筑工傷保險。
市社保局提醒,我市未參保的在建項目建筑施工企業,應于12月31日前攜帶所需資料到施工項目所在地的`社保機構辦理參保手續。建筑施工企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繳費標準如下:1、按新建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按照稅前建設項目工程合同總造價的0.08%計算應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在項目開工前一次性繳納;2、已取得施工許可證但尚未竣工的在建項目,以及按規定不需辦理施工許可證、已開工但尚未竣工的在建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保險費應繳費額=工程總造價×0.08%×〔(項目施工期總天數-已施工的工期天數)÷項目施工期總天數〕。
請建筑行業在建項目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參保手續,逾期未辦理參保將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后,抄送住房建設主管部門,由住房建設主管部門將其納入建筑業企業誠信評價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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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申請需要什么材料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工傷認定的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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