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2016年生育保險醫療費待遇標準
近日,筆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從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將再次提高生育保險醫療費待遇標準。具體標準為:
生育保險醫療費待遇實行限額報銷,根據生育醫療費住院票據實數,補助標準最高為:順產(自然分娩)2500元、難產(側切)3000元、剖腹產4300元。
多胞胎生產的.,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500元。
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依住院票據最高報銷500元;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引產)的,依據票據最高報銷800元。
國家機關、事業、企業等參保單位參保女職工生育的,享受生育營養補助費,標準為統籌地區社平工資的10%。
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享受10天護理假津貼。津貼標準為:按0.5%的費率繳費的,以全市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但待遇不得重復享受。
【巴彥淖爾2016年生育保險醫療費待遇標準】相關文章:
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報銷標準08-16
生育保險待遇中的生育醫療費用的項目有哪些12-02
深圳市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報銷標準08-08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什么03-03
怎樣申報生育保險待遇01-28
生育保險待遇享受范圍01-27
生育保險享受哪些待遇01-27
生育保險待遇有哪些12-04
怎么申報生育保險待遇09-28
生育保險待遇申請流程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