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包括哪些條件?
一、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包括哪些條件?
(一)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女職工必須符合的條件
1、連續工作滿一年;
2、女職工結婚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3、女職工生育符合《江西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有當地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
(二)待遇申報手續
女職工生育后,用人單位應及時指派專人與社會保險機構聯系,辦理待遇申報、審批撥付手續。申報時,用人單位應攜帶已填寫的《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準生證、嬰兒出生證或死亡證、流產證明、工資花名冊和生育醫療費原始發票及有關證明。
二、如何申領生育保險金?
(一)申領生育保險待遇時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女職工享受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須提供:
(1)單位參保職工:填報并蓋有單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勞動合同書、身份證、財政部門制作或監制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出院證明書、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或其它醫學證明、婚姻證明。
(2)個體參保人員:填報《成都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有效失業證、身份證、財務部門制作或監制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出院證明書、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明或其它醫學證明、婚姻證明、個人結算性存折。
2、男職工享受生育醫療費補貼須提供:
(1)單位參保職工:填報并蓋有單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勞動合同書、身份證、財政部門制作或監制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出院證、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明或其它醫學證明、婚姻證明、配偶戶籍證明、配偶的失業證、個人結算性存折。
(2)個體參保人員:填報《成都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有效失業證、身份證、財政部門制作或監制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出院證明書、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明或其它醫學證明、婚姻證明、配偶戶籍證明、配偶社會保險關系證明、配偶的失業證、個人結算性存折。
(二)申領計劃生育手術費須提供
1、單位參保職工:填報并蓋有單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手術費收費票據、病情證明書、勞動合同書、本人身份證、婚姻證明。
2、個體參加人員:填報《成都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手術費收費票據、病情證明書、身份證、婚姻證明、個人結算性存折。
(三)報銷生育、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住院醫療費提供
單位參保職工:填報并蓋有單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計劃生育、計劃生育并發癥住院醫療費審批表》一式兩份、財政部門制作或監制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住院費用清單、復式處方、單位證明、出院證明書、婚姻證明、社會保險卡、身份證。
三、生育保險待遇包括哪些項目?
(一)生育津貼。
女職工生育或符合計劃生育流產,按規定享受產假。產假期間按規定的產假期和生育女職工本人上年底月平均繳費工資標準計發生育津貼。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工資低于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的,按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發。
(二)生育醫療費。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懷孕至分娩期間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品費。為了有效控制生育醫療費,各地可根據本地生育醫療費用支付情況,實行限額實報實銷的辦法。限額標準應根據醫療費用的'增長情況一般兩年調整一次。
(三)流產醫療費。
流產醫療費主要指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流產所發生的醫療手術費、檢查費和藥品費。
(四)疾病醫療費。
疾病醫療費是指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包括產后出血、產后感染、產褥熱等疾病的治療費、手術費、藥費、住院費等。
(五)適當增加的支付項目。
主要是各地根據當地實際和生育保險基金結余情況增加的支付項目,如:女職工因生育死亡的一次性喪葬、撫恤費;一次性生育醫療補助費;計劃生育手術費等。
一次性生育喪葬、撫恤費。凡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并參加了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因分娩死亡的,可按有關政策規定的非因工及因病死亡的標準,由當地社會保險機構一次性發給喪葬、撫恤費。
一次性生育補助費。企業男職工其在農村或屬城鎮無固定收的配偶,符合生育保險支付條件的,各地可根據情況,由社會保險機構予以一次性生育補助費。
計劃生育手術費。職工因實行計劃生育需要,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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